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12大财务理论的出处及核心思想
现代公司控制理论:出处:Berle and Mean s (伯利和米恩斯)1932年在《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中掀开了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的讨论,成为研究现代公司治理的理论先导,奠定了现代公司控制理论的基础。
核心思想:他们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初期美国最大的200家公司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了分离,现代公司由“所有者控制”转变为“经营者控制”,他们的主张主要有:(1)所谓与企业所有权相分离的控制权,是指无论通过行使法定权利(right)还是通过施加压力,在事实上所拥有的选择董事会成员或其多数成员的权力,即对大部分董事有实际的选择权。
(2)指出很多公司【美国大公司】的所有权分散在众多的小股东手中,这种所有权结构导致了现代公司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不可避免的会使企业管理权从私人资产所有者转移到有管理技术的人手中。
这种“股权分散”的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逐步发展了委托—代理理论(代理成本)。
(3)随着公司财富的所有权变得更加广为分散,对这些财富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已经变得越来越少集中于同一个人之手。
对行业财富的控制可以而且正在被以最少的所有权利益来完成,财富所有权没有相应的控制权,而财富的控制权没有相应的所有权。
(4)现代公司的组织形式不仅让职业经理能够发挥专业特长,同时也能让股东运用资本市场的保险机制分散化风险。
决策功能的分离和对职业经理的依赖(源于分工的专业化优势)迫使股东必然要给予经理更大的管理选择权。
管理决策的自由一方面可以发挥专业化分工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分散化股东与职业经理之间的利益冲突。
这一理论为公司治理基本理论—代理理论奠定了基石。
代理理论认为,当委托人为获取某种服务而雇佣代理人、并对另外一方提供相应的报酬时,代理关系就产生了。
股东与经理之间是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是委托人,将企业的资产和经营委托给经理管理,经理是代理人,为股东经营并领取报酬。
股东和经理作为两个利益主体,各有其目标和激励,股东追求企业利润和价值最大化,经理则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
两权分离理论
两权分离理论
理论学术语
01 定义
03 主要内容
目录
02 发展 04 指导意义
两权分离理论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理论,它随着股份公司产生而产生,代表人物是贝利、米恩斯和钱 德勒等。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了分析,发现 在这些大公司中相当比例的是由并未握有公司股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由此得出结论:现代公司已经发生了 “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已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钱德勒认为,股权分散的加剧和 管理的专业化,使得拥有专门管理知识并垄断了专门经营信息的经理实际上掌握了对企业的控制权,导致“两权 分离”。
第三,经营权中缺乏收益权,与企业作为经济实体的地位是不相符的企业享有经营权的目的就是自主经营, 享有收益,以转换经营机制和增加企业活力。这种没有收益权的经营权显然毫无意义。
第一,承包基数的确定和调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在承包基数的确定上讨价还价成为普遍现象而难以 规范。
第二,企业行为短期化。在承包过程中;庄往发生资产过度利用,资产增值困难和资产挪用侵占等企业行为 短期化现象。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理论评介与重构-最新文档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理论评介与重构一、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的缘起与现实困境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肇始于亨利?曼尼(Benry Manne)于1965年完成的两篇具有开创意义的论文,其中集中阐述了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作用机理。
这一理论的提出为现代企业治理难题提供了另一条解决思路。
曼尼认为,公司收购就是一个公司控制权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缺乏效率的公司经营者会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股东接受收购者的报价而被撤换。
该理论假设存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公司的经营效率因此会真实地反应在股票的价格上。
若经营者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经营行为使公司财产达到最有效的运用,也即意味着未使公司的股价达到最大化,则经营者必定缺乏经营效率,股价不能反应公司的真正潜力。
这就为公司的收购者创造了一个控制机会,公司收购者可以通过收购该公司的股份获得其控制权,并指定新的经营者更换现任董事会,以恢复经营效率,使股价最大化。
由此,公司的收购使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治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控制权又重归所有者手中。
概而言之,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着眼于资本市场对公司的治理效应,强调股东退出公司对经营者的惩戒作用,“用脚投票”以更换不满意的经营人员。
该理论尤其强调敌意收购对经营者的监督与约束作用,即越过目标公司的经营层而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目的的收购形式。
在倾向于外部监督治理模式的英美,对收购尤其是敌意收购多给予较高的评价,并主张放松对公司收购的管制,限制目标公司的反收购行为。
这种对收购倍加推崇并相应排斥政府干预和规制的论点构成了公司控制权市场主流理论的核心主张。
然而,收购并未像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所信奉的那样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产生持续、稳定、积极的效应,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面临无法回避的现实困境,即经营者短视、社会资源被浪费、成本高昂等弊端,使之不仅面临市场监督作用有效性的质疑。
而且因敌意收购的肆意进行,股东之外的与企业有着利害关系、为企业创造财富同样作出贡献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他们在收购完成后,往往被削减工资或解雇,其应有的福利被转移变成了对收购交易双方有利的收入。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首先,公司的所有权是指对公司所有资源、资产和收益享有合法权益的权利,是所有者对公司的直接权益。
所有权可以通过股东的股权来表示,股权越高意味着对公司的所有权越大。
而控制权则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并主导公司决策和运营的权力。
控制权可以通过控制股权来获得,但控制权不一定等同于所有权,因为存在控制权大于所有权的情况。
其次,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之间存在较为复杂的关系。
通常情况下,所有权和控制权是一一对应的,即拥有多少股权就能够对公司进行多少程度上的控制。
然而,在现实情况下,公司存在一些特殊的权益安排和治理机制,使得实际的控制权与股权之间出现差异。
比如,通过优先股、特别股等股权安排,少数股东可以拥有大量的控制权,从而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运营。
此外,公司的控制权还可以通过债务、契约和行业规范等方式来获得。
因此,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之间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灵活性。
控制权的大小不仅仅取决于股权的多少,还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首先,决策的结构和机制是影响控制权的重要因素。
公司的治理结构决定了是否存在控制权的集中和分散。
例如,控股公司和家族企业通常通过家族协议、人事安排等方式来集中控制权。
其次,公司的组织文化和价值观也会对控制权产生影响。
包括创始人的精神和价值观、公司内部文化的传承等方面。
此外,政府政策、法律和法规对控制权的制约和保护也是影响因素之一、政策和法律的干预可以减少控制权的滥用,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的管理中,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不仅仅是理论层面的探讨,更是影响公司治理和发展的实际问题。
控制权的合理配置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绩效,而控制权的过度集中或泛化则容易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和公司治理的混乱。
因此,相关各方应当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监管和管理,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综上所述,公司控制权理论围绕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问题展开讨论。
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控制权不仅仅取决于股权的多少,还受到公司决策结构和机制、组织文化和价值观、政府政策和法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公司金融基本理论2之资本结构理论
第四节 资本结构理论一、资本结构的定义合理的资本结构对于任何一个企业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由负债和权益两部分构成。
广义的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全部资金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不仅包括权益资本、长期债务资金,还包括短期债务资金。
狭义的资本结构仅指长期债务资金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不包括短期债务资金。
最佳的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使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时的资本结构。
二、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历程早期关于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仅是对事实的简单陈述和一些零散观点,没有用典型的经济学方法和技术进行分析,更谈不上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1958年,美国学者莫迪利亚尼(Modigliani )与米勒(Miller )首次将市场均衡理论用于研究企业资本结构问题,提出了著名的MM 理论,为资本结构的研究开辟了先河,标志着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建立。
此后经过了近五十年的研究历程,人们对于资本结构的认识已经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
纵观西方资本结构理论的演进历程,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早期资本结构理论阶段(1958年以前)、现代资本结构理论阶段(1958年至20世纪70年代后期)、新资本结构理论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目前)和后资本结构理论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目前)。
(一)早期的资本结构理论早期资本结构理论主要是指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资本结构理论。
早期的资本结构理论可以追溯到1946年希克斯在著名的《价值与资本》专著中找到资本结构踪迹。
美国经济学家大卫·杜兰特(David Durand)是这一时期的集大成者。
他把当时对资本结构的见解划分为三种:净收益理论(Net Income Theory)、净营业收益理论(Net Operating Income Theory )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传统折中理论(The traditional theory)。
1、净收益理论该理论是建立在如下假设基础之上的:(1)投资者对企业的期望报酬率K s (即股东资本成本)是固定不变的。
公司控制权的来源
公司控制权的来源作者:郝泳翔来源:《财讯》2019年第07期摘要:近年来,学者对于控制权的研究已经很普遍。
本文对今年学者关于公司控制权定义、配置等方面的研究做了综述。
学者认为公司控制权是决策控制权的集合。
其他学者对控制权做了分类,分为名义控制权和实际控制权。
对于控制权的来源却充满争议,而其对控制权配置的影响也就难以获得统一认知。
关键词:控制权;不完全契约一、文献综述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海外直接投资于中国逾8000亿美元,有近12万家合资企业成立。
合资公司多为现代股份公司,呈现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特征。
随着经济和企业的发展,中外合资的企业类型也变得多元,对于合资公司的控制权中外两方的竞争已经不局限于股权结构了。
对于控制权,Simon(1951)认为决策控制权或说内权威指的是一方拥有在一系列决定中选取的权力,而基于物质资产的产权,也就是所有权,是决策控制权的集合。
以Grossman、Hart和Moore等为代表的GHM理论认为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企业发生契约规定以外的事件时,做出关键性决策的一方掌握剩余控制权即我们所说的控制权。
Grossman和Hart(1986)将企业控制权分为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
特定控制权指事先能在契约中加以明确规定的控制权。
剩余控制权指事先没在契约中明确规定的权力,实际上,他们所说企业控制权的概念等同于剩余控制权。
然而剩余控制权过于抽象,Aghion和Tirole(l997)将企业控制权分为了名义控制权(Formal Authority)和实际控制权(Real Authority),认为实际控制权是对物质资产、人等关键资源接近与使用,其应该与信息和知识的分布相对称,也就是控制权应该配置给掌握信息和知识的人。
中国学者对于企业控制权的研究着眼于决策和经营,如张维迎(1995)认为,控制权是当一个信号被显示时决定选择什么行动的权威。
周其仁(1997)指出,企业控制权具有排他性,从而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进行投资和市场运营的决策。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部分一、公司控制权词源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控制,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用法得组合词,就是控与制两者所组成得关联。
控‘“掌握;操纵。
”制,“管束;约束。
”从现代汉语得用法来瞧“控”与“制”具有不可分离性。
其表达了一个主体对她得相对对象进行某种支配得观念。
控制,“掌握、支配,使不越出一定范围。
”“从控制得内容上瞧,公司控制就是指所行使得控制力作用于什么事情或什么事务”就是指对一个公司得经营者或方针政策具有决定性得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决定一个董事会得选任,决定公司得财务与经营者管理活动,甚至使该公司成为某种特定目得得工具。
二、公司控制权概念解析如果将公司控制理解为一种与公司有关得相关“控制”,即一种更宽泛得“控制”理解,那么上述得“公司控制”定义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公司内部控制得定义。
相对于这种内部控制而言就会产生外部控制得理解,即公司作为一个即存物与外部发生联系时产生之控制内容,“控制还可以从公司之间得关系来考察。
”换言之,公司控制还应包括,公司之间得控股关系产生得控制,以及“除了控股一种因素或方式之外,并不排除其她因素与方式也可以形成”之控制——公司之间得控制所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或控制从属公司形成企业集团或关系企业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讲,控制权并不就是像“所有权”或“股东权”一样有着明确权利内涵得概念,控制权更多得就是一种事实状态,一种对公司资源得实际控制,其实质得股东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互博弈得一个过程。
本文认为。
公司控制权,就是指股东、管理层或其她利益相关者在事实状态下,拥有对公司经营决策、日常管理以及财务政策制定等得可能性与现实性结合,就是一种权力与权利观念得结合,即制度化了得影响公司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得能力与暗含于私权观念下得“意思自治”得“权利”观念得结合。
三、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三者之间得概念辨析本文中将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三者得关系界定为:公司控制权就是指对公司得所有可供支配与利用资源得控制与管理得权利,它与剩余索取权一起构成所有权,公司控制权源于公司所有权,公司所有权就是公司控制权得基础。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部分一、公司控制权词源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控制,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用法得组合词,就是控与制两者所组成得关联。
控‘“掌握;操纵。
”制,“管束;约束。
”从现代汉语得用法来瞧“控”与“制”具有不可分离性。
其表达了一个主体对她得相对对象进行某种支配得观念。
控制,“掌握、支配,使不越出一定范围。
”“从控制得内容上瞧,公司控制就是指所行使得控制力作用于什么事情或什么事务”就是指对一个公司得经营者或方针政策具有决定性得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决定一个董事会得选任,决定公司得财务与经营者管理活动,甚至使该公司成为某种特定目得得工具。
二、公司控制权概念解析如果将公司控制理解为一种与公司有关得相关“控制”,即一种更宽泛得“控制”理解,那么上述得“公司控制”定义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公司内部控制得定义。
相对于这种内部控制而言就会产生外部控制得理解,即公司作为一个即存物与外部发生联系时产生之控制内容,“控制还可以从公司之间得关系来考察。
”换言之,公司控制还应包括,公司之间得控股关系产生得控制,以及“除了控股一种因素或方式之外,并不排除其她因素与方式也可以形成”之控制——公司之间得控制所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或控制从属公司形成企业集团或关系企业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讲,控制权并不就是像“所有权”或“股东权”一样有着明确权利内涵得概念,控制权更多得就是一种事实状态,一种对公司资源得实际控制,其实质得股东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互博弈得一个过程。
本文认为。
公司控制权,就是指股东、管理层或其她利益相关者在事实状态下,拥有对公司经营决策、日常管理以及财务政策制定等得可能性与现实性结合,就是一种权力与权利观念得结合,即制度化了得影响公司财务决策与经营决策得能力与暗含于私权观念下得“意思自治”得“权利”观念得结合。
三、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三者之间得概念辨析本文中将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三者得关系界定为:公司控制权就是指对公司得所有可供支配与利用资源得控制与管理得权利,它与剩余索取权一起构成所有权,公司控制权源于公司所有权,公司所有权就是公司控制权得基础。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4700字》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目录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1)(一)国内文献综述 (1)(二)国外文献综述 (2)一、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3)(一)公司治理的概念 (3)(二)公司治理理论的分类 (3)(三)基于新古典资源配置观的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4)(四)20世纪末新兴的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5)参考文献: (6)(一)国内文献综述1、公司治理的内涵。
李粮(2020)认为首先应当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这两个概念明确区分开来。
对于公司治理而言,他认为公司治理关注的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策略该如何制定,且如何确保该经营策略的合理性。
内部控制则关注的是企业如何在经营活动中贯彻该策略[1]。
任丽英(2019)对各个学者对公司治理所作的定义进行研究,她认为公司治理就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为解决其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而从各个方面对公司全局的运作与经营所做的一种体系化、常态化的安排。
它既包括企业组织结构的框架设计,也包括外部治理的安排[2]。
赵烜一(2017)将公司治理简要概括为一种为公司进行的各项活动提供运行方案并对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的管理系统。
它的重要内容包括:所有者的权利、管理者的职责以及公司各项活动的公开性[3]。
安彬彬(2010)认为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一种多个要素的分配方法,而公司治理的存在意义便是依托于这种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配置权、责、利[4]。
2、古典管家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
周金泉和何文晋(2014)指出在古典管家理论的框架下面,毫无疑问,企业是不存在代理问题的,因为公司本身已经处在一个完全信息的市场中,自然,这种假设里公司治理也没有任何意义,不再成为公司所需要的控制经营的工具[5]。
张雅(2021)认为委托代理理论的意图在于降低代理人与企业所有者因双方可能的利益不一致以及彼此间信息的不同步而带来的“代理成本”。
基于此,他认为应当从改善内部监督机制以及建立“心灵契约”等方法解决这个问题[6]。
公司控制权理论..
的数目 Si,j 表示第i层次公司的非
控制股东(i =1,2,…m , j =1,2,…n) A 表示实际控制人
2、控制权的计量
郎咸平(2002) ,控制权比例等于所有控 制链上最弱的投票权相加之和。 计算公式为 :
VR 表示最终控制权 αi1 αi2 ……αit为第i条控制链的所有链间控股比例
2010年11月2日
一、控制权及相关理论概述
Berle and Means(1932),无论是通过行使 法定权利,还是施加压力,选择董事会成员或 其多数成员的实际权力。 Demsetz和Alchian(1972),现代企业的控制 权是股东和经营者相互分享所有权和利益相互 协调的制度。 Grossman和Hart(1988),企业的控制权是企 业产权契约规定的特定控制权之外的剩余控制 权,它的实质是对企业物资资产的控制权。 Michael Jensen(1992),对高层经理人员 的聘用、开除和确定高层经理工资的权力。
中小股东所遭受的损失。
2010年11月2日
2、交叉持股结构
交叉持股是指企业集团内部横向和垂 直的所有权连接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加 强和提高了核心控制者的控制能力。交 叉持股结构的终极控制股东往往通过多 条控制链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
2010年11月2日
2、交叉持股结构
交叉持股结构图
2010年11月2日
2010年11月2日
3、双重股权
双重股权就是通过公司章程等手段实 现差别投票权,进而实现现金流权与控 制权的分离。
2010年11月2日
四、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现状
(1)家族上市公司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的国际比较
真功夫案例分析分解【优质PPT】
2021/10/10
6
2021/10/10
7
内乱始末
导火索:2006年9月,蔡达标夫妇感情破裂,双方协 议离婚。潘敏峰将自己在真功夫25%的股权让渡给了 蔡达标,以换取子女的抚养权。自此,蔡达标获得与 潘宇海对等的股权比例。此后蔡达标宣称上市计划
2021/10/10
8
2007年开始,蔡达标在企业 内部开始实施“去家族化”改 革,推行标准化管理,并从肯德 基、麦当劳等引进一批空降高 管,比如CFO洪人刚、CMO张帆等。 此举使得周明、易伟正等真 功夫早期的创业元老先后离去, 这又进一步削弱了潘宇海 在公司内部的势力。
2021/10/10
20
3.公司章程不合法
《中外合资真功夫餐饮管理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一“除非 各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董事长应由甲方(蔡达标)任命”; 其二“当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长应授权副董事长 或者另一位董事代表合营公司”。
这两项规定违反了《中外合资企业法》关于“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规定,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应经董事会决议半数通过, 合营各方同样不可单方直接任命”。因此真功夫章程中关于 董事长任命和变更是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应当由各股东 协商重新制定。
据相关网络投票调查显示,截至3月24日,有35.3%的网民 表示自己将不会再购买真功夫的食品。66.4%的网民认为, 两大股东内讧将使得真功夫“迅速走向下坡路”和“可能 倒闭”,只有20.8%的网民认为“对公司影响不大”。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一位人士认为,本土连锁不断在 供应和管理上暴露问题,难免会打击消费者对这些品牌的 信心。
企业控制权理论综述
企业控制权理论综述一、控制权的产生及内涵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指出,随着现代股份公司股权分散、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现状的出现,使公司的控制权事实上落到公司经营者手中,出现了所谓的“经理革命”。
由此公司控制权问题开始引起理论界的重视。
伯利和米恩斯认为,控制权是通过行使法定权力或施加影响,对大部分董事有实际的选择权;德姆塞茨认为,企业控制权“是一组排他性使用和处置企业稀缺资源(包括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利来”。
我国学者周其仁认为,企业控制权就是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营运的决策权。
而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则罗列了监控者(即剩余索取者或所有者)的剩余权力:他可以独立于其他所有者的合同,而与他们进行合同再谈判。
自从格罗斯曼、哈特和莫尔等人提出不完全合同理论后(以下简称为GHM理论),对企业控制权研究的重心开始转向剩余控制权。
格罗斯曼和哈特最早明确提出剩余控制权的概念,并用剩余控制权来定义企业所有权即产权。
哈特认为“剩余控制权是资产所有者可以按任何不与先前合同、习惯或法律相违背的方式决定资产所有者的权利”。
我国学者杨瑞龙、周业安等将剩余控制权理解为企业的重要决策权。
二、控制权的来源1.物质资本。
完全合同理论框架下的标准委托代理理论先假设控制权来源于所有权:委托人提出一个合同安排,由代理人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即便代理人有信息优势和机会主义倾向,委托人总可以通过对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相容,促使代理入朝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目标而付诸行动。
委托人对合同(交易)的控制权自然源于其对物质资本的所有权。
哈特和莫尔的不完全合同理论也认为,“由于合同不完全,所有权是权力的来源”,而且“对物质资产的控制权能导致对人力资产的控制权”。
我国学者张维迎从风险、监督的难易程度论证了“资本雇用劳动”的逻辑,证实了企业的控制权来自物质资本。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在企业的团队生产中,为减少成员偷懒而实施有效监督的监督者特权,源于他是剩余索取者,是物质资本的所有者。
公司治理理论
公司治理理论(corporate governance theory)公司治理理论概述公司治理理论是企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公司治理以现代公司为主要对象,以监督与激励为核心内容”:“公司治理不仅仅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中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作用,也强调如何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来保证公司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从而维护公司多方面利害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译为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
狭义上,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上,公司治理还包括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法律、法规等。
公司治理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是一个很新的概念。
9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在发达国家成为一个引起人们持续关注的政策问题。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公司治理改革成为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热门话题和首要任务。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投资者要求各国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一个公司治理运动的浪潮。
公司治理理论发展的背景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是随着西方国家企业的发展而发展的。
19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合一的,几乎不存在治理问题;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张,企业所有者逐渐将经营权移交给公司的职业经理人。
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科技革命推动现代公司发展的同时促进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发展并达到了高潮,资本的价值形态同实物形态相分离,企业经营者的控制权不断扩大,公司治理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至今,经理人员权力过度扩张、膨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开始加剧,特别是以安然事件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财务报告丑闻频频暴露,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即便是在美国这样一个法律制度十分完善的国家公司治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1]自1932年美国学者贝利和米恩斯提出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以来,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公司治理理论进行了研究,其中具代表性的是超产权理论、两权分离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它们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理论基础。
公司治理理论
公司治理理论1932年,伯勒和明斯合作出版了《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正式拉开了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序幕。
经历了80多年的理论发展,时至今日,公司治理理论已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
这里主要介绍三种公司治理理论,即委托代理理论、资源依赖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
1. 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股东等)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用另一些行为主体(经理等)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
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
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是专业化的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
20世纪初,伴随着规模巨大的开放型股份制企业的大量出现,企业的股权也日益分散化。
股份制企业中作为企业所有者的股东所拥有的企业控制权越来越少,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几乎完全拥有了企业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
这就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怎样才能以最小的代价,使得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愿意为委托人的目标和利益而努力工作。
从委托人方面来看:•①股东或者因为缺乏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以至于没有能力来监控经营者;或者因为其主要从事的工作太繁忙,以至于没有时间、精力来监控经营者。
•②对于众多中小股东来说,由股东监控带来的经营业绩改善是一种公共物品;对致力于公司监控的任何一个股东来说,他要独自承担监控经营者所带来的成本,如搜集信息、说服其他股东、重组企业所花费的成本,而监控公司所带来的收益却由全部股东享受,监控者只按他所持有的股票份额来享受收益。
这对于他本人来说得不偿失,因此股东们都想坐享其成,免费“搭便车”。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公司控制权理论是研究公司权力结构和控制机制的学科。
它关注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关系以及管理者行为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公司控制权理论的发展源于20世纪初期,随着公司治理理论的兴起而逐渐发展完善。
以下是对公司控制权理论的概述。
1.公司控制权的定义:公司控制权是指企业内部关键经营决策的管理权力。
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战略方向、资源配置、决策过程以及董事会的组成等方面。
控制权的分配决定了公司内部各方之间的权力关系,包括股东、管理层、董事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2.控制权的重要性:控制权影响公司内部权力结构和治理机制的有效性。
控制权的分配不平等可能导致资源的侵占、代理问题以及决策过程的不公平。
同时,控制权的集中还可能导致公司决策的僵化、创新能力的衰退以及公司绩效的下降。
因此,充分理解和优化控制权的分配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课题。
3.公司控制权的理论模型:(1)股东控制理论:股东控制理论认为公司控制权应该由股东集中持有,以保护股东权益,确保公司管理层的行为符合股东利益。
这种模型下,股东拥有多数股权,具有对公司重大决策的控制权。
(2)管理层控制理论:管理层控制理论认为公司控制权应由管理层掌握,因为他们拥有更充分的信息和专业知识,能够更好地管理公司。
这种模型下,管理层相对股东具有更多的决策权和资源配置权。
(3)利益相关者控制理论:利益相关者控制理论认为公司的控制权应当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它将公司视为一个社会系统,不仅考虑股东和管理层的权益,还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方如员工、供应商、客户等的利益。
4.控制权转移和交易成本:控制权的转移涉及到交易成本的问题,包括相关的监管法规、信息不对称、交易媒介的选择等。
在公司的控制权转移过程中,股权交易、合并收购、管理层变动等都会产生一定的交易成本。
有效地管理和降低交易成本对于控制权的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5.控制权和公司绩效的关系:控制权的分配和公司绩效之间存在密切关系。
公司控制权研究
公司控制权研究——兼论小股东利益一、引言公司产权性质为法人所有权,公司享有法人所有权,股东享有股权,公司产权就是公司财产所有权和股权的有机结合。
公司作为法人有三独,财产独,人格独,责任独。
理论上,公司法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虽然这些权利由公司内部机关——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视会等享有,但这些机关都是公司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整体上看这些权利依然属于公司法人。
其次,公司已经成立,公司的财产就同股东的财产区分开来,这是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股东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但股东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决定性影响,只有通过股东内部机关——股东大会,才可以参与公司经营。
从法律意义上讲,公司形成一个独任的人。
所以公司产权是独立的、排它的。
可见公司产权从法律意义上讲符合所有权定义,应成为公司法人所有权。
公司法人所有权是指公司法人对其财产,包括由股东出资形成的财产记在其基础上增值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即对公司全部法人财产有着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现代公司根据其内部组织形式,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可具体分为重大决策权、经济决策权、具体经营权、监督权。
就我国现行的《公司法》来看,其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其法律的应然状态为: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分红的权利和对公司的最高决策权;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除股东大会决议以外的事项有决策的权利;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执行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
从上述制度设计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我国《公司法》将公司的主要控制权赋予了股东大会,法人本身对公司财产的直接所有仅是法律形式上的,抽象意义上的所有而已,股东才是企业及其资产的实质所有者。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集中全体股东的意志选举董事会,原则上有权决定公司资产运营的一切方面,特别是有关公司的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
社会现实往往与立法者设计的美好愿望难以一致,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控制权的配置发生了严重的异化。
谈谈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
谈谈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作者:王棣华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35期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是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一部分。
企业资本结构表现为股权与债权的比例,也决定了股利和债务利息分配,还决定着企业剩余控制权的分配。
企业不同的资本结构会形成不同的控制权安排,股权赋予投资者重大决策的投票权和剩余索取权,债权赋予债权人若企业违约可采取对其强制破产权或有效控制权。
早期的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主要是针对当时的并购浪潮进行的资本结构研究。
他们认为,企业为了应对外部接管威胁,管理者和投资者利益应该一致。
管理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控制权,可以增加负债,并通过回购企业股票来实现。
新的接管者如果想控制企业,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必须收购企业更多的股票才能成功,这样会导致企业股票价格上升,新的接管者收购成本上升,接管成功概率下降,原管理者和投资者利益的控制权得以维护,企业价值得以最大化。
资本结构控制权的影响因素不仅仅是负债,管理者能力是影响控制权安排的另一因素,它们均与企业股票价格正相关,与企业被接管概率负相关。
企业管理层不但要重视大股东利益,平时也要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样企业股价就不会被低估,收购者就不能低点布局,收购者要想收购企业就必须付出更高成本。
企业管理层作为职业经理人,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减少企业内部人为控制弊端,减少高管在职消费,这样才能减少被外部经理人接管企业的概率。
企业兼并重组会对管理层带来压力,能够提升他们的能力,也能提升企业股票价格。
可见研究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起源于美国,已经有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也是基于美国的法制环境、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环境,与我国目前的法制环境、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环境还有很大区别。
我国资本市场股权高度集中,相关法制不完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还很不健全。
如何应用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市场,保护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發挥债务对企业的治理作用,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论公司控制权概念的法理基础-最新年精选文档
论公司控制权概念的法理基础导论相对于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概念而言,公司控制权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并且是一个比较难以理解的概念。
虽然这个概念已经被公司法学界广泛使用,但其具体含义却似乎并不十分清楚。
我们比较熟悉的与“控制权”这个概念有关的命题,是由美国学者伯利(Adolf A. Berle, JR.)和米恩斯(Gardiner C. Means)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通过“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这一命题被正式提出。
在我国,与这个命题有所不同的命题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简称为“两权分离”。
在中国的背景下,“两权分离”命题中的所有权,应当界定为“股权”,相应地,两权分离乃是指股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在内容上,从股权中分离出来的公司控制权是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在行使主体上,其行使主体――即控制人――可能是股东,也可能不是股东。
据此,可以认为,公司控制权是指控制人通过拥有或者控制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其他方式(例如契约)①而获得的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然而,一个重要的概念,并不因得到界定,即得到其正当性的证明。
相反,一个新的概念,必须在既有的理论体系下检视其意义。
本文侧重从公司法的现有理论体系下,探讨公司控制权的法理基础。
首先,公司控制本身是一种事实,那么,公司控制作为一种事实因而必须上升而成为“公司控制权”?其次,如果公司控制权这个概念成立,公司控制权作为从英美法引入的新概念,在我国法律体系深受大陆法系影响的现状下,这一概念又能否与既有公司法的理念及其概念体系相兼容?这又进一步可分为两个方面,即公司属性(法人性、社团性和营利性)以及公司本质(拟制说和有机体说)两个方面来加以阐述。
一、“控制”何以成为“权利”由股份的流通性特点所决定,任何公司都可能存在一个或数个多数股份的持有者,因此,任何公司都可能存在被某一个人或某些人控制的事实。
控制权理论简介及评价
控制权理论简介及评价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Theory of Control Right of Capital Structure)1 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简介2 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的主要模型3 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的评析4 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的缺点[1]5 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的借鉴意义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简介195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迪格莱尼和米勒共同发表的著名论文《资本成本、公司融资和投资理论》认为,在“完善资本市场”这一假设条件下,如果不考虑公司所得税,则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无关[1]。
这就是著名的“无关性定理”,简称MM理论。
在现实中,MM理论的假设条件是不存在的,因此资本结构不可能是无关紧要的,肯定会影响公司价值。
MM理论揭示了公司融资决策中最本质的关系——经营者的目标及行为与投资者的目标及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为人们继续深入地研究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的关系提供了一般性指南或参照系,从而成为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奠基石。
许多经济学家沿着MM理论开辟的道路,探讨资本结构的决定因素,取得了许多创造性的理论成果。
其中,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是詹森和麦克林率先提出的资本结构契约理论[2]。
经过近3O年的发展,该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资本结构激励理论、信息传递理论和控制权理论。
这三种理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将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联系,分析资本结构如何通过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来影响公司价值。
MM理论把公司收入流外在于资本结构,认为不同融资方式的区别仅在于它们对公司收入流的索取权不同(如债权人获得固定利息,股东获得剩余收入)。
而资本结构契约理论则认为,资本结构不仅规定着公司剩余索取权的分配,而且规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配。
资本结构的激励理论和信息传递理论仅考虑了前一个方面,而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则着重考虑了后一个方面。
资本结构控制权理论是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们在财务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研究企业资本结构选择与控制权安排提供了一种新的且最有力的分析工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公司控制权理论概述部分
一、公司控制权词源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控制,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用法的组合词,是控与制两者所组成的关联。
控‘“掌握;操纵。
”制,“管束;约束。
”从现代汉语的用法来看“控”与“制”具有不可分离性。
其表达了一个主体对他的相对对象进行某种支配的观念。
控制,“掌握、支配,使不越出一定范围。
”
“从控制的内容上看,公司控制是指所行使的控制力作用于什么事情或什么事务”是指对一个公司的经营者或方针政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决定一个董事会的选任,决定公司的财务和经营者管理活动,甚至使该公司成为某种特定目的的工具。
二、公司控制权概念解析
如果将公司控制理解为一种与公司有关的相关“控制”,即一种更宽泛的“控制”理解,那么上述的“公司控制”定义也可以说是一种公司内部控制的定义。
相对于这种内部控制而言就会产生外部控制的理解,即公司作为一个即存物与外部发生联系时产生之控制内容,“控制还可以从公司之间的关系来考察。
”换言之,公司控制还应包括,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产生的控制,以及“除了控股一种因素或方式之外,并不排除其他因素和方式也可以形成”之控制——公司之间的控制所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或控制从属公司形成企业集团或关系企业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讲,控制权并不是像“所有权”或“股东权”一样有着明确权利内涵的概念,控制权更多的是一种事实状态,一种对公司资源的实际控制,其实质的股东权与法人财产权相互博弈的一个过程。
本文认为。
公司控制权,是指股东、管理层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在事实状态下,拥有对公司经营决策、日常管理以及财务政策制定等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结合,是一种权力与权利观念的结合,即制度化了的影响公司财务决策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与暗含于私权观念下的“意思自治”的“权利”观念的结合。
三、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三者之间的概念辨析
本文中将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三者的关系界定为:公司控制权是指对公司的所有可供支配和利用资源的控制和管理的权利,它与剩余索取权一起构成所有权,公司控制权源于公司所有权,公司所有权是公司控制权的基础。
公司控制权派生出投票权、决策权等经营管理权,但以上派生权利并非控制权的全部。
下面就以上观点进行如下论述:首先企业所有权的核心是剩余索取权,全部的所有权拥有合同权利之外的剩余控制权,而控制权从属于所有权,控制权由所有权派生。
即是说,经营管理权出自于控制权且受制于控制权,但同时经营管理权又是控制权赖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因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存在分离的倾向,控股股东只有通过股东会选举出代表自己的董事会,才能真正实施对公司的控制。
因此,公司控制权虽然与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在内容上存在交叉,但是控制权已经超越了所有权的边界,经营管理权也只是公司控制权派生出来的一种实现公司控制权的权利。
法学中的权利不仅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法律制度,还包括实体法未明确规定的权利。
在此我们可以论证控制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公司控制权是公司实践中实际存在的一种为实现公
司制度的正常运行发挥基础功能的权利状态。
公司权利体系形成、发展和完善内在逻辑,并为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的确立奠定制度基础;其次,公司控制权是指控制者支配公司全部资源的权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的总和。
即控制者依据自己的意志实现对公司全部财产的利用和处置,且通过权利的工具性运用获得排他性的控制权利益;可见,公司控制权是一组权利并非单一的权利。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控制权没有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一样明确的内涵,但却无法否认控制权的法律属性。
四、公司控制权的背景介绍
公司控制或者控制权问题涵盖了非常丰富的制度内容,代表着公司决策的形成过程和外化效力,是近100年来研究公司行为或者公司组织领域的核心问题。
在实践领域,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组织体力量的逐渐成长公司对世界的影响不亚于一个强大的国家和政权。
在公司领域,法学和经济学共同关注的就是公司治理问题,因为公司如何治理决定着一个公司的成长方式及最终形态。
随着公司的力量不断延伸世界各个领域基本达成一个共识:公司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
而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公司控制权的安排和设计。
立足中国本身,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控制股东的恣意妄为、肆无忌惮地侵害少数股东利益的现象频繁发生,使得围绕公司控制权设计的讨论具有迫切性及重要意义。
虽然公司控制权这个概念已被公司法学界广泛使用,但其内涵却仍处于变动不定中,其具体含义也似乎并不十分清楚,并且不符合法律上权利的要
件规定,如权利有明确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并产生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合法的契约约定。
它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并且是一个比较难理解的概念。
其行使主体,即控制人可能是股东,也可能不是股东,通常包括股东控制、经理人控制和生产者控制三种。
控制股东转让其股权一方面是因为控制权本身的权利属性、财产属性和可交易性,另一方面则在控制权转让中往往能获得高额的控制权溢价。
因此研究控制权的真实原因在于控制概念的公司法化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控制人责任追究的公司法空白。
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明确过控制权的定义。
我们比较熟悉的国外与”控制权“这个概念有关的命题,最初是由美国学者伯利(Adolf A.Berle,JR.)和米恩斯(Gardiner C.Means)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提出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命题。
同样,目前我国《公司法》也没有关于公司控制权的概念阐述,但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百一十七条等已经揭示了公司控制权的内容和规则。
同时,很多关于公司法的规范性文件已经多次使用公司控制权这一概念:2001年3月28日施行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使用了公司控制权的概念;中国证监会2004年1月7日专门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5月17日发布实施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规定了善意使用控制权的法定义务。
中国证监会2006年《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4条明确指出了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五种情形。
五、公司控制权的存在形态及概念分类
关于公司控制权的分类,本文比较赞同的是詹森Jensen(1993)的公司控制权系统划分思想,即可以把公司控制系统划分为两个大的方面: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公司外部控制系统。
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公司内部管理者之间的竞争,董事会的控制功能,大股东的监督以及激励的契约设计在这当中董事会的构成了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
公司外部控制系统则包含了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以资本市场为特征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以及政府和法律管制体系。
与此相似,本文对公司控制权的分类情况亦建立在詹森Jensen的思想上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控制权作如下分类:
公司对内控制权包含:人事管理(普通员工及董监高)、股权设计、日常经营管理、财务制度完善管理与风险控制以及公司资产(含动产、不动产及对外债权债务)制度完善;公司对外的合同风险控制及投资、融资方案设计和公司结构变更设计。
成过程和外化效力,是近100年来研究公司行为或者公司组织领域的核心问题。
在探讨该问题之前弄清公司控制权的研究意义是十分必要的,概括来说表现为以下;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对公司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发挥了关键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建立股东之间的信任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的效率。
它是一种表征公司运行状态的评价体系,其真正价值就是平衡地维护各方相关主体的现实利益和合理的期望利益。
那么落脚中国,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滥用权利侵害少数股东利益成为了公司控制权治理的重中之重。
也正是基于此,对公司控制权滥用所展开的讨论,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