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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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某城市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某城市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某城市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城市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是指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和地块特点确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旨在保障城市用地合理有序利用,实现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下面是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

一、土地用途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和地块特点,确定土地用途,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要合理控制各种用地比例,确保城市发展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

二、建筑密度根据地块规模和周边环境,确定建筑密度。

要充分考虑到土地利用效益和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合理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确保地块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建筑布局根据地块形状和周边环境,确定建筑布局,包括建筑之间的距离、道路布置、绿化规划等。

要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用地,形成紧凑、有序、美观的地块建设布局。

四、交通配套根据地块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状况,确定交通配套设施。

包括道路规划、停车场布置、公共交通设施等。

要确保地块内外交通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提高人员和货物的流动效率。

五、生态保护根据地块的自然环境和生态条件,确定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

包括保留绿地和植被、建设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采用可再生能源等。

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文化特色根据地块所在的文化背景和历史遗址,确定文化特色的保护和展示措施。

要充分利用地块的文化资源,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和鲜明个性的建筑和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吸引力。

七、安全防灾根据地块所在地的地质和地理环境,确定相应的安全防灾措施。

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以及建筑物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要确保地块的安全性和居住环境的稳定性。

八、社会配套根据地块居民的需求和城市的社会配套政策,确定相应的社会配套设施。

包括学校、医院、商店、体育馆、公园等。

要充分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总之,城市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涉及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建筑布局、交通配套、生态保护、文化特色、安全防灾和社会配套等方面。

工程用地建设方案设计要求

工程用地建设方案设计要求

工程用地建设方案设计要求一、总体要求工程用地建设方案设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全面考虑环保、资源利用、节能降耗等因素,致力于建设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工程用地。

二、规划设计要求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地表自然条件,结合地质、地貌、水文等条件,科学设计土地利用结构以及各类功能区域的布局。

2. 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与周边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保持地域环境的连续性和整体性。

3. 遵循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合理规划各类产业用地,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

4. 对于生态用地和农业用地,要充分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5. 在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中,要注意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确保方案设计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三、建筑设计要求1.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地质条件进行设计。

2.建筑要充分考虑节能降耗,采用环保材料,并设置合理的采光、通风、隔热等系统。

3.建筑设计要注重灾害防护,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和气候条件进行设计,确保建筑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4.对于建筑的外观设计,要符合当地的文化传统和城市风貌,保持建筑的整体风格和协调性。

5.建筑设计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生活和出行需求,设置合适的无障碍设施,提高建筑的通用性和便捷性。

四、环境保护要求1. 针对污水排放,要设置合理的收集、处理系统,确保排放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对于污染物的处理,要充分考虑环保措施,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设施的采暖、通风、空调等工程要求,追求节能减排,采用高效设备和系统,保证室内空气的质量。

4.对于垃圾处理和废弃物的处理要求,要有科学的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合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五、安全管理要求1.建设方案要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2.施工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设立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3.建设方案要考虑灾害风险,有合理的应对措施,确保建设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安全性。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同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同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与规划设计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人委托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事项。

一、合同的基本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人和规划设计单位的名称、地质、等。

2.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确定:约定规划设计单位执行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编制范围、要求、标准等。

3. 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约定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

4. 费用及支付方式:约定规划设计单位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包括工作量计算、费用结算方式等。

5.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和解除程序,以及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等。

二、合同的补充条款1.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作、协调、配合等事项。

2. 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保密责任,保护商业机密和涉密信息的安全。

3.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

4. 审查和验收:约定土地使用权人对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进行审查和验收程序。

5. 合同的变更和违约责任:约定合同的变更条件和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责任等。

三、合同生效和履行1. 合同的生效条件: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双方签字、盖章等。

2. 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书面文件的交付、管理和保存等。

3. 合同的期限和延期:约定合同的期限和延期条件,双方可以协商延长合同期限。

四、其他事项合同中可以加入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事项,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合规。

双方在签订合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并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地块规划条件(通用)

地块规划条件(通用)

编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一地块)蒲江县规划管理局2019年月日蒲江县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根据《蒲江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蒲江县寿安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蒲江县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研究,同意“一地块”按下列规划条件进行设计:一、用地规划要求1.用途:工业用地。

2.建设位置:地块位于3.规划净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配套建筑要求: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或总建筑面积的15%可按有关规定用于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应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二、建筑规划要求建筑间距:用地内部建筑间距应满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建筑退离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退离道路红线及绿线距离不小于5米(其中门卫室退离道路红线、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2米),建筑退离用地红线需满足消防规范的相关要求。

化粪池、垃圾房、污水处理池、生化处理池、锅炉房、配电房、自行车棚等不宜临道路设置。

入口大门处须做建筑景观处理。

地块内涉及到的水沟、电力线、通讯线等,须符合规划要求。

三、交通规划要求1.交通出入口:远离道路交叉口红线切角。

2.内部交通须满足消防规范的相关要求。

3.停车数量:厂房:机动车停车位不小于0.2车位/100㎡建筑面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置大型车辆停车位。

办公:机动车停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

四、绿化环境规划要求绿地率:不大于20%。

五、城市设计要求1.总平及建筑方案中应采用我局提供的工业区项目主要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建筑明细表模板。

2.企业须设计自身形象标志,并在沿道路的显著部分体现;要求厂房外墙材质有所变化,主立面上采用线条小构架相结合,丰富立面样式。

临道路厂房应结合企业自身特色作景观处理,严禁出现厂房立面不经处理直接临道路建设;厂房顶部颜色尽量使用银灰色调,严禁出现蓝屋顶。

3.科研楼、办公楼、倒班房等非厂房建筑应优先临道路建设,以现代简约为主,须采用玻璃幕墙,严禁出现火柴盒建筑,应有进退、错落,屋顶须有所变化;建筑外墙各类管道及搁板的位置应结合立面统一设计,不得临道路设置;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外墙宜采用石材、环保复合材料、玻璃、金属等高品质的装饰材料展现建筑的品质感;临街面必须设置封闭式阳台。

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制度

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制度

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制度**一、用地规划的基本概念**用地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通过专门研究和分析,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利用功能、结构和安排、土地利用界线等内容的工作。

用地规划是土地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进行的一项系统性的规划。

**二、用地规划条件的意义和重要性**1. 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用地规划条件能够确定土地使用的范围和限制,避免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保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 促进城市和乡村的有序发展。

用地规划条件能够确立城市和乡村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指导土地利用和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和发展,确保城市和乡村的有序发展;3. 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

用地规划条件能够对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进行保护,规范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4. 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用地规划条件能够指导城市和乡村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节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用地规划条件的内容和要素**用地规划条件是指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时对土地使用和开发所需满足的条件和限制。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和要素:1. 土地利用功能区域划分。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确定不同用地功能的区域划分,明确用地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2. 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

规定土地使用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土地用途、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要求;3. 土地用地条件。

规定土地使用的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4. 土地开发强度和标准。

规定土地的开发强度和标准,包括建设控制线、绿地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要求;5. 土地利用方式和方法。

规定土地利用的方式和方法,指导土地利用和开发活动的进行;6. 土地资源节约和保护。

规定土地资源的节约和保护要求,限制土地开发的盲目性和不可持续性;7. 土地利用效益评价。

土地用地规划条件

土地用地规划条件

----地用地规划条件一、用地情况(一)用地位置: ---------。

(二)总用地面积: M2其中:建设用地(净用地)面积: M2代征城市道路面积:―― M2代征绿地面积:―― M2(三)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用地性质(一)建设用地性质:用地代码:。

(二)可兼容使用性质:。

三、建设用地使用强度:(一)容积率:(二)建筑密度:(三)建筑高度:建筑层数―限高:。

四、绿地配置:绿地率:。

五、建筑规划设计要求(一)建筑退让距离:退让道路红线距离:退让建筑红线距离:退让用地边界距离退让河道距离:距离河道上口不小——米。

(二)建筑间距:(三)建筑空间布局(四)建筑色彩:(五)建筑亮化:六、道路交通规划要求(一)出入口:(二)停车泊位:设置要求:(三)交通组织方式:七、市政设施规划要求(一)公建配套设施:(二)竖向设计:(三)管线接入口:(四)其他要求:八、公共设施规划要求(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他设施:(二)配建要求九、其他要求(一)本规划条件是办理建设用地及审批规划建设方案的依据,用于土地出让时,有效期----年,逾期需重新核定。

(二)如设计方案在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强度等方面超出本规划条件要求时,应先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政府批准后再行申报。

(三)项目建设时,除满足本规划条件所列要求外,还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国家标准规范和法规、规定的要求,满足环保、消防、人防、园林、环卫、市政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因涉及建设,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前,应取得部门的意见。

(四)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划条件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方案不少于套。

-----------------年月日。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一、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M1),用于建设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工业厂房和附属设施,研发中心、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

禁止作为宿舍及休闲娱乐设施,行政办公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占总用地和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7%和10%;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要求:(一)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二)用地位置:(三)建筑密度:35%~55%;(四)容积率:1.5~2.5;(五)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4米;(六)绿地率:≤20%。

三、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及建筑间距:(一)建筑退让红线:东侧≥15米,南侧≥10米,其余各侧≥8米,并满足建筑规范及消防规范的要求,防火安全间距须在本用地红线内落实;(二)建筑物间距:建筑物南北主朝向控制不少于1 H,如东西向布置则各向间距控制不少于0.7 H,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和市政道路中线间距原则上按上述建筑退让间距减半计算(H为建筑物女儿墙顶至室外地坪的垂直距离)。

以上距离取高值。

四、靠近市政道路一侧,应尽量少布置一些零碎的建、构筑物。

同时应注意临路的建筑立面效果,应尽量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如需设置门卫室,应满足退缩用地红线5米以上,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五、汽车出入口:东侧临开创大道与KXC-I4-4地块共设一个,净宽控制在12米以内,具体位置要避开路灯等市政设施,同时与道路交叉口、港湾式停靠站的距离要满足有关规范。

六、室外地坪标高:参照四周道路标高,结合土地平整后标高定,应考虑地块内的土方平衡。

注意与周边地块的竖向衔接,满足该地块内雨水排放的同时,不得影响周边企业。

厂区与公共退缩绿化护坡坡顶的高差须在地块内绿化放坡处理。

七、建筑物造型及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力求美观,为保证景观效果,空调器、排水、通风管道不应裸露于建筑物外墙,应作遮饰处理。

户外广告位置须同时设计,1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八、汽车停车场:按需要设置,生产所用汽车位不低于一个泊位/1千平方米的标准,办公所用汽车位不低于二个泊位/1千平方米的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是指对土地进行规划与开发的一系列条件要求。

这些条件可以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并确保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以下是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主要内容:一、土地类型:建设用地规划应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区分,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农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不同类型的土地需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二、土地规划界线:建设用地规划需划定土地规划界线,确定土地的用途范围和界限,防止用地过度开发和滥用,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

三、土地供应状况:建设用地规划需考虑土地供应的现状和未来需求,确保有足够的土地供应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

四、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用地规划需要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包括保护生态系统、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等。

规划中应设立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公共空间,保持自然景观和生态平衡。

五、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用地规划需考虑基础设施的条件,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布局。

规划中需考虑交通便利性、生活配套设施等因素,以提高城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六、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划需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包括学校、医院、商店、体育场馆等社会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布局。

规划中需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七、经济条件:建设用地规划需考虑经济条件,包括就业机会、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方向等。

规划中需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鼓励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是指在规划土地使用时要考虑土地的性质、用途、供应状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和经济条件等一系列因素,以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条件的设定和落实可以保证城市土地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

用地分类指标

用地分类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2、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3、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4、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5、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6、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8;建筑密度:≤55%;7、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兼容行政办公)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8、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9、用地性质:住宅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6;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4;建筑密度:≤20%;绿化率:≥45%;建筑高度:≤35米集中绿地:≥3000平方米建筑间距系数:1.3。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2%;绿化率:≥40%;建筑高度:≤35米;建筑间距系数:1.3。

3、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0.7;建筑密度:≤20%;绿化率:≥45%;建筑高度:≤15米;集中绿地:≥5000平方米。

容积率:≤1.8(6层)建筑密度:30%1、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及与其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多层<16米小高层<35米高层<60米;绿地率:>40%。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 ≤20%;绿地率:≥40%;建筑高度(层数):≤35米。

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

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

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
一、总则
1.1 本规则是为规范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而制定。

1.2 土地利用计划应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合理搭配各类土地功能区,实现协调发展。

二、功能区划分
2.1 根据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将市区功能分为居住区、产业区、商务区、公共服务区等功能区。

2.2 功能区应保留一定的缓冲带,避免直接接壤不同功能带造成的冲突。

三、居住区配置
3.1 应根据人口规模和小区类型分配相应范围的居住用地。

3.2 新建和扩建小区应配套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

3.3 优先保护和修缮已建成居住区,促进就近供用。

四、产业区布局
4.1 根据不同产业特点,适度划分轻工业区、重工业区和科技产业区。

4.2 产业区应与交通一体规划,并配套完善的生产生活支持设施。

4.3 产业企业应按规定达标的标准配置污染防治设施。

五、公共服务区配置
5.1 合理规划公园、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5.2 公共服务设施应考虑公平性,使全部市民均能方便享受。

六、综合管理
6.1 市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统一协调。

6.2 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及时修正不足之处。

城市用地规划中的内容与要求

城市用地规划中的内容与要求

城市用地规划中的内容与要求城市用地规划是指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和利用,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它涉及城市的各个方面,包括住宅、商业、工业、交通、绿地等,并需要考虑人口、经济、环境等多个因素。

在城市用地规划中,内容与要求是至关重要的,它们决定了城市的发展方向和质量。

本文将从城市用地规划的内容和要求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城市用地规划的内容1. 住宅区规划住宅区规划是城市用地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住宅区规划中,需要考虑人口密度、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等因素。

合理的住宅区规划应该能够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2. 商业区规划商业区规划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商业区规划需要考虑商业设施的布局、商业用地的合理利用等因素。

一个繁荣的商业区应该能够吸引消费者,促进经济的发展。

3. 工业区规划工业区规划是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工业区规划需要考虑工业用地的合理布局、环境保护等因素。

一个合理规划的工业区应该能够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的发展。

4. 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城市用地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通规划需要考虑交通网络的布局、交通设施的建设等因素。

一个高效的交通系统可以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改善居民的出行条件。

5. 绿地规划绿地规划是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绿地规划需要考虑绿地的布局、植被的选择等因素。

合理规划的绿地可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城市用地规划的要求1. 可持续发展城市用地规划应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它应该能够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基础上,保障未来世代的需求。

城市用地规划应该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综合考虑城市用地规划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因素的影响。

它应该能够平衡人口、经济、环境等多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实现城市的协调发展。

3. 人性化设计城市用地规划应该注重人性化设计。

它应该能够满足居民的需求,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城市环境。

建设用地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地块规划设计控制范围如图所示,具体要求如下:一、用地位置及面积1、用地位置规划用地位于******内,黄太路以西、毛耳山以南。

2、用地面积该地块总面积58875.21㎡,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6722.21㎡,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420.60㎡,代征绿地面积8732.40㎡(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三、规划布局与建筑设计要求1、规划方案应根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应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及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2、规划方案设计应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配套设施完整,建筑空间协调有序,并充分考虑周边环境;3、建筑形式为现代建筑风格,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并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的关系,重点处理好沿黄太路的建筑景观。

四、交通组织和建筑退让要求1、交通组织结合城市道路统一进行交通组织,进行交通分析评价,避免人流、车流的互相干扰;组织好货物运输、储放及人流等各类交通。

2、建筑退让道路黄太路道路红线40m,建筑红线60m;为保证沿黄太路的企业围墙的统一性,围墙应距离黄太路中线30米规划。

3、建筑退让东、北侧用地界线均不小于5m,且满足消防通道、防火间距要求。

五、市政管线、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根据总平面规划图并结合城市道路、市政管网、周围建筑统一进行管线综合、竖向设计,管线均要求入地敷设。

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所需配套用房应在规划的建筑内或地下设置。

拟建项目管道井、空调机的设置应在建筑方案中统一考虑确定。

六、规划控制指标:1、容积率:≥1.0;2、建筑密度:≥40%;3、绿地率:≤10%;4、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根据有关规定配置;相关配套设施按马鞍山市城市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执行;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七、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方案报审要求:1、总平面规划图(1:500或1:1000);2、总平面规划说明书及技术经济指标;3、建筑单体方案平、立、剖面图(立面图应注明外墙色彩、材料);4、建筑透视效果图;5、竖向规划图;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

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条件一、用地概况:(一)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二)用地位置:位于榄核镇,榄张路以南、景观大道以东。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三)总用地面积:10796 平方米。

(四)地形图号:196-42-15。

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要求:规划控制要求的下列经济技术指标均为规定性(强制性)指标,必须遵守。

(一)容积率:不小于1.2且不大于4.0(按净用地面积10796平方米计算)。

(二)建筑密度:不小于35%且不大于45%(按净用地面积10796平方米计算)。

(三)绿地率:≤20%(按净用地面积10796平方米计算)。

(四)建筑高度:≤40米。

三、道路交通规划控制要求(一)规划控制道路:北侧为红线宽度40米的规划路,西侧为红线宽度60米的规划路及30米绿化带。

所有规划控制道路及其沿线公共汽车临时停靠站、展宽段均不得更改、调整或取消。

(二)主要机动车出入口控制要求:距主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70米,距次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50米。

(三)配建车位控制要求:按照广州市停车配建指标执行。

(四)应在主出入口附近预留适量的交通缓冲区域。

(五)其他:配建停车场(库)应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或首层;其他按《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配置相应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并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四、城市设计及景观控制要求(一)规划方案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二)规划方案应符合广州市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城市设计的要求及《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三)规划方案应因地制宜对地块进行整体设计,协调好与体育馆等周边建筑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建筑设计应体现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灯光夜景、中央空调压缩机、家用空调室外机和太阳能利用设施应统一设计;注意和周围环境和其他建筑(或规划控制)的有机协调,注意处理好空间布局与环境景观和人、车出入组织的关系。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1.住宅用地:主要用于居民住宅建设,包括高层住宅区、小区、低密度别墅区等,以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

住宅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居民的居住环境、交通便利性、配套设施等因素,以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2.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零售等商业活动的场所,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商业街等。

商业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商业活动的集聚效应、交通便利性、消防安全等因素,以支持城市经济的发展。

3.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场所,包括工业园区、工业区等。

工业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工业区的布局、交通便利性、环境保护等因素,以促进工业发展和提高生产效率。

4.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和设施建设,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园、文化设施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公共服务的均衡性、交通便利性、周边环境的适宜性等因素,以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

5.基础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管道、电力设施等。

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城市交通的畅通性、供水供电的可靠性等因素,以支撑城市的正常运行。

6.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田、农业生产活动的场所。

农业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农田的利用效率、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性等因素,以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的生产能力。

7.保护用地: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

保护用地的规划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等因素,以保护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8.其他用地:用于无法划分在以上分类中的用地,例如军事设施、科研机构等。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根据各个用地的特点和功能,结合城市的规划目标和要求而制定的,以合理分配城市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布局,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

同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交通运输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城市规划的长远发展思路和计划。

因此,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灵活的、动态的,需要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港口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指标

港口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指标

港口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指标1.位置条件:港口用地应选择在具备良好自然条件和环境条件的地点,如深水区域、岸线曲率适宜、地质条件稳定等。

2.泊位布局: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合理安排泊位的位置和数量,以满足船只靠泊、停泊和装卸需求。

泊位的布局应考虑到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要求。

3.码头设施: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码头设施的布局和功能划分,如货物装卸设施、仓储设施、船舶修理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布局应在保证高效运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与居民区的冲突。

4.后勤设施: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后勤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如岸上设备、堆场、配电设施、供水设施等。

这些设施应满足港口运营的需要,保证良好的生产和运营环境。

5.环境保护: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如噪音隔离、废水处理、废气排放控制等。

同时,还需要合理规划绿化带和景观设计,以提升港口的美观性和生态性。

6.交通条件: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交通条件的要求,如港口与道路、铁路、机场等交通网络的连接,以及港口内部交通流线的设计。

这些设计应优化港口的物流效率,并提供便利的交通接驳条件。

7.安全防护: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安全防护的要求,如防波堤、护岸、航道标志等设施的规划设计。

同时,还需要合理设置消防设备、安保设备,确保港口安全运营。

8.市政配套: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市政配套的要求,如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布局。

这些设施应满足港口运营和居民生活的需要。

9.可持续发展:港口用地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如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

同时,还应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促进港口与周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只是一部分常见的港口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指标,实际情况可能会因港口类型、港口规模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港口用地规划设计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分析,以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条件用地规划条件是指在进行城市用地规划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条件,以确保城市的合理发展、空间利用的高效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用地规划条件的相关要点:1. 国家政策:用地规划条件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法等。

2. 自然资源条件:用地规划应考虑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条件以及地质环境等自然要素的限制和影响,避免因自然条件不适宜而引发的问题。

3. 基础设施条件:用地规划需要考虑现有基础设施的配套情况,如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等,确保规划区域能够满足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需求。

4. 交通网络:用地规划要考虑交通网络的连通性和便捷性,合理布局道路和交通枢纽,便于人员流动和货物运输。

5. 生态保护:用地规划应尊重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6. 城市功能布局:用地规划考虑不同城市功能需求,合理划定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公共设施区等功能区域,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优化和城市空间的高效利用。

7. 建筑高度和密度:用地规划需要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确保城市建筑的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并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自然通风。

8.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应考虑公共设施的布局和覆盖范围,确保人民生活和社会服务设施的便利性和均等性。

9. 历史文化保护:用地规划应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建筑的保护,避免过度拆迁和破坏,使历史文化与现代城市融合。

10. 经济可行性:用地规划应考虑城市经济发展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促进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福利的提升。

总之,用地规划条件是在城市用地规划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的一系列要求和条件,以确保城市的合理发展、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规划条件一、用地概况(一)用地位置:宗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庆盛枢纽区块,南二环高速北侧。

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商务用地(B2)、商业用地(B1)。

(三)用地面积:用地面积8849平方米,均为净用地。

(四)地形图号:00-58-16。

二、经济技术指标(一)容积率≤6.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5%(以上指标均按可建设用地面积8849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3094平方米。

(三)建筑限高:≤100米。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本地块无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四、城市设计要求(一)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高端化的技术标准、国际化的设计理念、精细化的实施把控、品质化的空间特色”的要求,即:1、高端化的技术标准。

倡导绿色建筑理念,运用前沿的技术方法,采用清洁能源,体现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集成,最大限度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创造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尊重南沙当地气候环境,落实体现低碳节能环保。

2、国际化的设计理念。

在充分解读整体城市形象和空间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打造具有国际风范、功能与艺术相融合的城市风貌,充分体现建筑与人的关系。

3、精细化的实施把控。

从项目前期到投入使用,在材质、色彩、绿化、公共空间等元素的精细化设计与工程实施把控方面,应体现全周期、各个环节的紧密对接和精细控制,保证地块建设内容的高完成度,并实现绿色施工。

应保证地块内公共开放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和完成度。

4、品质化的空间特色。

创造多元、弹性、活力的公共空间,强化与周边地块功能与景观的匹配与融合,确保区域的有机协调,提升城市活力。

5、规划方案应与西侧中轴线公共空间绿道系统相呼应。

(二)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宜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应着重建筑临街界面设计,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致、具有人情味的街道;户外广告和招牌不得在建筑屋顶轮廓线以上(含裙楼轮廓线)设置;不得设置低层独立或联排商业或办公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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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划条件
一、用地概况
(一)用地位置:位于南沙区黄阁镇,京珠高速以东、黄阁北路以南、庐前山南路以北。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二)用地性质:
地块一: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二:二类居住用地(R2)。

(三)总用地面积:
地块一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

(四)地形图号:192-58-3、192-58-4。

二、经济技术指标
(一)容积率
地块一≤2.0(按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计算),地块二≤2.0(按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计算)。

(二)建筑密度
地块一≤30%(按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计算),地块二≤30%(按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计算)。

(三)绿地率
地块一≥35%(按用地面积30475平方米计算),地块二≥35%(按用地面积26446平方米计算)。

(四)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地块一≤60950平方米,地块二≤52892平方米。

(五)建筑限高
地块一、地块二原则上限高90米,以城市设计要求及南沙新区规委会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审定方案为准。

三、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配套要求
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其中,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站、派出所、燃气设施和燃气抢险点、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依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移交,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注:具体配建指标应当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附表二《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的规定。

其他商业服务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设置,可包括综合百货、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报、银行、储蓄所、小型影视厅、电信营业所、美容、综合修理、智慧家居、快递服务等,普通社区按不大于住宅建筑面积3.3%进行设置,可市场化经营,不作为公共配套移交管理。

四、城市设计要求
(一)建筑设计方案应有利于周边地区环境价值的提升,体现品质化、精细化设计;建筑单体风貌宜服从群体风貌要求,与建筑群体风貌协调;多栋建筑组成建筑群时应高低错落;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其中一线建筑高度原则上应少于建筑退让开敞空间和保护建筑的距离,并严格控制建筑物的面宽;应着重建筑临街界面设计,鼓励通过建筑拼接、建筑屋顶一体化设计等方式,形成界面连续、立面风貌、色彩、材质协调的街道界面,打造尺度适宜、富有活力、设计精致、具有人情味的街道。

不得设置低层独立或联排居住建筑。

(二)居住建筑首层(除配套设施及商业裙房外)应设为架空活动层,净高不小于3.6米,开敞面累计长度应不小于架空层周长的40%。

架空活动层与室外活动场地需统筹设计。

符合以上技
术要求的建筑公共开发空间不计容积率。

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得安排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其他计容配套设施。

(三)建筑工程方案审查时,应开展场地设计(含首层平面)、道路(渠化)设计、步行系统设计。

竖向设计应遵循自然地形,控制建筑室外地坪标高,原则上建筑室外地坪和周边道路人行道应持平或平缓对接。

(四)大型公共建筑的内部交通组织应在地块内部解决。

注意处理好人、车出入组织的关系。

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当设置缓冲区间,缓冲区间和起坡道不得占用规划道路,起坡道尽量在建筑内部设置,闸机不得占用规划道路和建筑退让范围,入口闸机宜设置在入口坡道底端。

(五)鼓励设置建筑公共活动空间;鼓励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之间增加连廊;鼓励建筑物人行入口增设雨蓬;鼓励在建筑场地内设置公共艺术环境小品;鼓励在地块内设置集中的低势绿地或雨水湿地作为透水区。

(六)建筑立面设计鼓励采用被动节能措施,不宜采用镜面反射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建筑屋顶应统筹考虑消防疏散、屋顶绿化、室外活动、太阳能利用等功能需求;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应控制外溢光和杂散光,避免对室内活动干扰,减少环境光污染。

(七)建筑退让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涌边线高压线的距离,建筑间距、退界应按照经批准的城市设计执行,在没有城市设计
的地区,则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

因涉及河涌水域、高压线网保护等,在办理下一步规划审批手续前需取得水务、供电等管理部门意见。

(八)建筑设计应体现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

五、规划专项要求
(一)规划控制道路及机动车出入口:
地块一东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30米的规划路,西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7米的规划路;地块二北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7米的规划路,南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50米的规划路,西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30米的规划路,东侧为规划控制红线宽度7米的规划路。

所有规划控制道路及其沿线公共汽车临时停靠站、展宽段均不得更改、调整或取消。

主要出入口距主干路交叉口不得小于70米,距次干路交叉口不得小于50米,距支路交叉口不得小于30米。

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城市道路需由建设单位统一实施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二)车位控制要求:
居住建筑应按照1.2泊/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要求配建机动车泊位。

应按照1.0泊/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要求配建非机动车泊位。

地面停车率不应超过10%。

其它车位控制要求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库)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可在建筑非首层架空层内安排停
车位,此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四)室外地坪标高: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要求,与周边道路协调。

(五)建筑与场地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

(六)建设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同时按照《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雨水径流控制措施,使建设后的雨水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雨水径流量。

(七)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功能、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的一体化设计和综合开发利用,整体建设实施,并与周边地下空间做好衔接。

(八)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至车位和电力容量按至少7KW/车位预留)。

(九)R类居住用地应按以下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新建建筑宜采用绿色屋顶,绿色屋顶率宜≥70%(鼓励性指标),并宜与绿地、水体的建设相结合建设雨水收集、蓄存和利用设施;建筑物的室外可渗透地面率不低于40%(约束性指标);新建项目人行道、室外停车场、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应当分别设置渗透性铺装设施,其渗透铺装率不低于70%(约束性指标);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除城镇公共道路外,每万平方米硬化面积应当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
的雨水调蓄设施;结合小区绿地因地制宜设置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等设施,下沉式绿地率≥50%(约束性指标);除上述指标外,具体设计方案还应满足《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试行)》等规定的要求。

六、注释
(一)本规划条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二)本规划条件应与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共同使用。

(三)地块规划(建筑)设计应符合本规划条件、国家现行规划、建筑设计规范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

(四)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取得此规划条件后,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两年内未出让土地的,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和《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BJ440100/T 153-2012)的要求,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及编制要求,及时汇总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

逾期未报送工程档案的,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罚。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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