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规范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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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3篇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3篇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3篇>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单,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

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3篇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3篇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3篇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15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单,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

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您的要求,我向您汇报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自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党委、纪委对此工作高度关注,严格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最高检的部署要求,积极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标准、违反规定的司法行为和不正之风,整体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一、主要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检察院成立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并建立了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3.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检察院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建立了检查考核制度,对各级检察机关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不收敛不松劲。

二、工作成效1.查处和纠正了一批违规受案行为。

通过加强受案审核,规范案件立案程序,纠正了因个别干警违纪违规受案行为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2.严肃处理了一批不规范、不正当的庭审行为。

对庭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比如违规中断证人答辩、滥用权力干预辩护等行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深化了司法。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司法工作中的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加以解决,进一步推动了司法的深入发展。

4.增强了行政执法规范意识。

在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增强了行政执法规范意识。

综上所述,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大力度,严格按照党中央、最高检的要求,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再次向您汇报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24年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2篇)

2024年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2篇)

2024年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____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

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__、____、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

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____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想要谈一谈我们检察院的规范司法行为问题。

首先,对于检察院的重任我们都非常清楚:我们作为国家依法实行诉讼监督的机关,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司法程序当事人进行检察监督,为国家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制度和法制秩序,对所有的案件都要依法、公正地审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权益。

但是,这种重大的任务和职责也带来了我们的责任和挑战,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时刻谨记我们的岗位职责和秉持高度的专业素养。

一、注意职业道德在司法行为中,我们的职业道德表现将成为外界对我们工作的评判标准。

因此,我们必须要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我们的职权从事非法活动、或滥用职权,甚至接受贿赂等行为。

我们需要时刻保持中立、公正、廉洁的态度,协助司法机关依法办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有个人偏见或者推动特定的利益集团。

二、尊重程序和法律司法行为是一项细致入微的重要工作,任何缺陷或瑕疵都会对我们的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相关的司法程序和规范,确保每一个案件都间接公正、合法的办理。

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晰的思路,避免在工作中出现任何的主观性和盲目性,从根本上确保我们的工作质量。

同时,我们还需要尊重被依法监督的程序当事人、律师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法律保障。

三、加强专业学习和合作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要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保持学习的精神。

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案例,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从而在实践中能够更好地履行我们的监督职责。

我们还应该加强内部的沟通和协作,依托我们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在实践中落地。

总之,我们每一个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谨记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按照法律和规范履行我们的监督职责。

我们需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程序和法律,加强专业学习和合作,用我们的言行举止和工作实践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规规范司法行为心得:规范,从我做起2篇

规规范司法行为心得:规范,从我做起2篇

规规范司法行为心得:规范,从我做起 (2) 规规范司法行为心得:规范,从我做起 (2)精选2篇(一)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可能无法直接影响司法体系的运行,但是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通过规范自己的行为来间接地影响司法行为的规范化。

下面是我对规规范司法行为的一些心得。

首先,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基本形式,我们作为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我们要了解自己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这些规定。

无论是交通法规还是合同法规,我们都要严格遵守,不做违法的事情。

其次,我们要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

法律是由司法机关来执行和解释的,我们要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不对司法决定进行任意的抨击和质疑。

即使我们对某个司法决定不满意,也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私自采取暴力或非法手段。

再次,我们要倡导公正和公平。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倡导公正和公平。

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我们要坚持公正原则,不歧视任何人,不偏袒任何人。

在公共事务中,我们要秉持公平原则,不利用职权或权力谋取私利,而是坚持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最后,我们要积极参与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是每个国家都追求的目标,我们作为公民要积极参与其中。

我们可以关注一些涉及司法改革的议题,参与公共讨论和调研,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我们也可以关注一些非政府组织或专业机构的活动,支持他们在司法改革方面的行动。

总之,规范司法行为从我做起,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倡导公正和公平,积极参与司法改革。

通过这些方式,我们可以为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规规范司法行为心得:规范,从我做起 (2)精选2篇(二)在司法行为中,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公正、公平和法治的实现。

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规范的重要性,也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我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我们参与司法行为的每一步都应该谨慎和慎重。

基层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基层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确地 实施 法律 的过 程 ,也 是彰显 公平 、正 义等 法律 价值 的过程 。 因而 ,从法 的实施 角度看 ,检 察 机关 规范 地开展 执法 活动 具有维 护社 会公平 正义 的本 体价值 ,预 防和 纠正检 察机 关不 规范 的执法

察 队伍建 设 、提高 检察 工作 整体 水平 的重 要措 施 ,是检 察体 制 和 工作 机制 改革 的重 要 内容 。作 为 项 系统 工程 ,它 涉及 到检 察机 关 的各个 方面 、各 个环 节 ,工作 千头 万绪 ,任务 十 分繁重 。基 层 检察 院如何 规 范执法 行 为 ,取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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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论刊 ・ 06 20年第1期 1
民 主与 法制
基 层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应注意 解决的 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问 题
何 勇 ( 宜市人 民检察 院 广 东信 宜 5 5 0 信 2 0 0) 【 摘要 】 规 范执 法行 为是 整 个检 察 系统 ,尤其是 基层 检 察院 的 当务之 急 。要规 范 基 层检 察 院 的执 法 行 为 ,必须 从 正 确 行使 检 察权 、 维护 发展 稳 定 大局 、提 高 办案 质 量 、 自觉接 受监 督 、推 进 检 察体 制和 工作机 制 改革 等方 面 实现 深刻 转 变 ,使 各 项执 法
工作 步入 规 范 、有序 的轨 道 。 【 关键 词 】基 层检 察 院 ;规 范执 法行 为 ;解 决 问题
规 范执 法行 为 是全面加 强检 定 的每一 部法 律 当中 。所 以 ,正 基 础力 量 。可 以说 ,基层 院 的举
法行 为 中的守 法表 现 ,必然会 直 行 为则 分别 具有 维护社 会公 平正 接 、感性 地影 响案 件 当事人 的守 法意 识 。因此 ,基层 院 规范 的执 实实在 在 的效果 ,我 想重 点是 要 义 的源 头性 价值 和救 济性价 值 。 从正确 行使 检察 权 、维护 发展 稳 可见 ,不论 从哪 个环 节和层 面考 法 行 为 ,必定 会为 它 的裁量 对象 定大局 、提 高办 案质 量 、自觉 接 察 ,规 范执 法行 为都 是公平 正义 作出守法表率。 2基 层院 规范 执法 行为 的迫 . 受监督 、推 进检 察体 制 和工作 机 价值 的具体体现 。 制改革 等方 面实 现深 刻转 变 ,使 1 检察机关规 范执法行 为对 切性和必要性 - 3 各项执 法 工作步 人规 范 、有序 的 于推进 司法 机关 改进执 法具 有特 法 律是靠 人来 实施 的 ,而 人 轨道 。 别 深远 的意 义 。检察机 关 的法律 是 多 种多样 的 。法律 实施 的规 范 监 督地 位 ,决 定检 察机 关不仅 仅 性 要 求 就 显 得 更 为 必 要 。 多 年 1 对规范执法行为的认识 . 1 规范执 法是司法活动的应 是执法 机关 ,而且 还是 执法 的监 来 ,检 察机 关通 过不 断 的学 习整 . 1 有意蕴 和不 可逾 越 的底 线 。对 于 督 机关 。社会 上 出现 的不公正 现 顿 ,执 法作 风 有明显 改进 ,执法 与 人 民群 众 直 接 打 交 道 的 基 层 象 可以通 过 司法渠道 救 济 ,司法 行 为得 到 明显的 规范 。但 是 ,不 院 ,规 范执法 显得 更 为必要 ,这 中出现 的不公 正现 象可 以通过检 规 范现 象还 大量存 在 ,尤其 是在 不仅 是 因为法 律 的规定 在我们 的 察机 关 的法律 监督 渠道救 济 ,但 些基层 院 表现得 颇 为突 出。贾 规 具体 执法 中得 以 落实 ,更重 要 的 是倘 若检 察机 关执法 不公 ,社会 春 旺检察 长 在全 国检 察机关 “ 是 ,法律 所承 载 的理想 和价 值会 公正 就失 去 了最 后 的保 障手段 。 范 执法行 为 ,促进 执 法公 正 ”专 因为我们 的执 法能力 和水 平 而升 人 民检察 院所 担负 的法律 的监督 项 整改 电视 电话会议 上指 出 ,检 华或 折翅 。因此 ,基层 检察 院应 的使 命 ,决 定 了检察 机关保 障社 察 机关 有 四个 执法 不规 范 的重 点 当清 醒认 识到 自己的地 位 ,正确 会公 正 的底线地 位 ,也决定 了检 问题 需要 整 改 :一 是徇 私枉法 、 理解 法律要 求 ,端 正态度 ,规范 察机 关应 当更加 严谨精 细地 计算 权钱 交易 ;二 是执 法不 文 明 、违 执 法 ,保 障 法 律 得 到 统 一 、公 法律 规范 的射程 范 围 ,按 照法定 法违 规办 案 ;三是 执法 不作 为 ; 程 序 开展 办案行 为 ,依 照法 律规 四是 不能依 法 独立行 使检 察权 。 正 、有 效 实施 。 1 . 2规范执法行为是公 平和正 定 裁量 案件 ,为它 的监 督对 象作 贾检 察长 的讲 话一语 中的 ,符 合 义价值 的具体体 现 。法律 是统 治 出司法法治表率 。 客观 现状 。他所 提及 的问题在 不 1 . 4基层 院规范执法行 为对于 少基层 院不 同程度 地存在 , 的问 有 阶级 意志 的体现 ,但 是统 治 阶级 永远 不可 能臆 断生造 法律 ,需 要 推 动 公 民 诚 信 守 法 具 有 示 范 作 题 尤 为严重 。一 些基 层检 察人 员 0 充分考 虑并 顺应 社会 的普 遍价值 用 。检 察 系统 8 %的案 件 在基 层 将 检察 权异 化 为利 己工具 ,办 人 院 ,决 定 了基 层 院是检 察 系统 直 情 案 ,关 系案 ,金钱 案 ,以案谋 取 向。作 为社会 公 意的公 平 、正 义等价值 理念 无不 反映在 国家制 接 面 向群众 和最 广泛接 触群众 的 私 , 以权 谋 私 。 更 值 得 关 注 的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范文2篇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范文2篇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范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范文精选2篇(一)作为一个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我参与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下面我将简要总结一下:首先,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规范司法行为是一项专门的工作,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深入的了解,只有全面掌握了相关知识,才能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种司法行为违规问题。

因此,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之前,我首先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彻底的研读,充分了解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

其次,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确保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规范司法行为涉及到复杂的工作程序,如果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就很容易出现偏差和错误。

因此,在整治工作中,我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了整个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在收集证据、调查核实、处理违规行为等方面,我都坚持严谨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一丝不苟。

再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整治司法行为违规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协调配合。

在工作中,我积极与公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了合力,有效地推进了整治工作。

通过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我们能够更好地发现问题、收集证据,进而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整治效果。

最后,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每一次的整治都是一个宝贵的经验。

因此,我在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强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同时,我也积极与其他同行交流,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吸收新的知识和技巧,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综上所述,参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加强沟通协调和及时总结经验,我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未来,我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为规范司法行为做出更大的贡献。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篇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篇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3篇>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少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贯彻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朴,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也许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报告不请示报告,擅自决定解决案件。

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通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反复记录,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规定不能依法及时办理,导致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故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检察院规范执法

检察院规范执法

检察院规范执法近年来,我国的司法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者和执行者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执法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

针对这一问题,检察院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规范执法。

首先,加强执法机关内部监督。

作为政法机关的一部分,检察机关需要强化自身的内部管理,对检察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投诉和申诉机制,及时解决涉及检察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

通过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不仅可以减少执法不规范现象,还可以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在检察机关内部,应当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培训机制和课程,让检察人员在规范执法方面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伦理、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使得检察人员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先,严谨认真、合法执法。

再次,加强督导和考核机制。

检察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督导和考核机制,对各地检察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将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与检察人员的考核挂钩,将执法不规范问题作为考核差异化的主要指标之一,可以有效遏制执法不规范现象的产生。

此外,检察院还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和媒体的沟通。

公正透明是我们司法机关应当追求的目标,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也是如此。

当执法不规范问题出现时,应当及时对外公开说明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同时,与各类社会组织、律师协会等建立稳定渠道,接受不同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为公民服务。

总之,在加强规范执法方面,检察院需在内部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督导和考核、与社会沟通等方面加强工作,让检察机关成为一支遵纪守法、公正高效的执法力量。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3篇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3篇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3篇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店铺带来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篇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或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要抓好学习教育,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

要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重点解决共性问题,还要结合实际,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认真梳理自身司法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施行见效;要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效能;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强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紧扣江苏检察工作实际,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排查剖析、勇于正视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在侦查取证、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突出问题。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演讲,我将以“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与大家分享一些思考和观点。

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而规范司法行为则是检察院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确保司法公正与权威的关键所在。

只有依法规范司法行为,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首先,规范司法行为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灵魂和根本。

检察机关的工作是为了保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实现国家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公正。

只有通过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以法律为准绳,才能维护公正的司法环境。

其次,规范司法行为是权威的展示。

作为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检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严肃的工作作风,严谨的法律原则,才能树立权威的形象,使人民群众对法治有信心,对司法有信任。

理性、公正、透明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其辩护权和诉讼权。

审判活动要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裁判的公正公平。

同时,在审查起诉活动中,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案件,防止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另外,规范司法行为还需要加强自身的监督与约束。

检察机关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加强对检察人员的队伍建设,做好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确保检察人员既能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又能恪守法律职业道德,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该有特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

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在公正中得以实现,才能真正做到科学执法、公正司法。

最后,我想借用一句话来总结我的演讲:规范司法行为,重在落实。

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之中,落实到每一个司法人员的职责之中,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环境之中。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自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在市院的统一部署下,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整治专项工作部署,紧扣活动重点环节,结合工作实际,依据《xx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各个环节从严要求,确保整个整治工作重点突出、扎实有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一是结合xx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我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反贪、侦监、公诉等各主要职能部门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出台了科室内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突出问题,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及责任要求,为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

二是成立了以赵婷婷检察长为组长的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办公室成立以来保持有效运转。

1、研究制定了《xx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 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以及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七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2、及时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文件和制定下发本院文件;3、在活动容易出现错误或滞后的关键节点上,及时下发通知和温馨提示,确保活动的时效性;4、对于在活动中出现滞后的科室和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促。

三是落实责任。

1、要求各科室选派精干力量担任专项工作信息员员,负责活动信息、调研的撰写、收集和报送,确保各司其职。

2、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各科室的专项工作,责成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真正确保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有序开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及时做好动员部署。

2015年3月18日召开全院干警会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婷婷在会上要求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开展好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汇报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汇报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特此向领导做出汇报。

首先,我们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履职。

我们加强了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有效提升了司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度。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检察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他们依法公正办案。

其次,我们在司法行为规范方面加强了对外交流与合作。

我们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司法制度和经验,不断提升我国司法行为的国际化水平。

通过与国际组织和外国同行的交流合作,我们加强了对国际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学习,提高了对国际司法行为规范的认识和实践能力。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司法行为规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是一些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主观意识较强,执行司法行为不够客观公正的情况。

其次是一些地方基层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存在工作力度不够、监督不力的情况。

还有一些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程序不够严密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二是加强对地方基层检察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履职;三是加强对司法行为规范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全社会对司法行为规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总之,我司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为规范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领导和各界朋友们能够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司法行为规范的建设和发展。

谢谢!此致。

敬礼。

规范司法行为

规范司法行为

规范司法行为规范司法行为是指在司法活动中,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人员从事司法活动时的言行举止符合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具有公正、廉洁、规范的特点。

规范司法行为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对于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规范司法行为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规范司法行为要求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具备严守法律、自律、道德的品行。

法官、检察官是司法系统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公正、专业、廉洁、勤勉等职业操守对维护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他们应始终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坚守底线、守住纪律,不能以职务和权力为工具谋求个人利益,更不能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另外,司法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师德,努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

其次,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坚持公正审判、平等保护的原则。

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核心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坚守正义,不偏袒一方,不徇私情,不受贿赂。

他们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实事求是地审理每一个案件,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审判和保护权益。

平等保护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司法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要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不因其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影响对案件的判断,实现对所有当事人的平等保护。

再次,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律师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

律师是法律的解释者和实施者,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与司法公正密切相关。

律师应当恪守职业操守,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合法的法律建议和辩护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律师应确保诚实守信,不说谎、不串供,不利用非法手段干扰司法正常运行。

律师也要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不违反法律规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在维护自己当事人利益的过程中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规范司法行为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和职务违法行为,应该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近年来,司法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屡见不鲜,影响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为此,各级法院、检察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快速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司法制度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正、加强司法权力监督、严惩司法腐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力求努力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首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并重。

当前,司法机关在彻底肃清不正之风方面,除了通过制度建设重塑司法规范,也要从源头上扎紧队伍建设的纽带,力促司法人员自我约束。

如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问责机制等,打造司法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作风的良好氛围。

其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严惩和人性化服务并重。

司法机关必须深化司法公正监督,进一步加强释法宣传和引导,维护合法诉讼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公信力,彻底肃清任何形式的司法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

同时,为了防范司法机关对一些法盲群体的不依法擅权行为,对法盲群众提供适当的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和资格构建信任关系,是司法机关必须加强的重要任务之一。

第三,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整体推进和精准施策并重。

要深入研究和把握司法领域存在的“四风”问题,实事求是,精准施策,推进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严格执行司法行为评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法律面前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规范司法实践顺序和效果。

最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和持续进行。

事实上,司法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虽然事实隐蔽,但是需要进行持续的审查和整治工作。

所以,政府和司法机关需要准确识别问题所在,发扬勇于变革和创新的思想,通过多领域、多角度和多渠道来推进整治工作。

同时,加强司法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让公众攥住司法权力的把柄,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发展。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的路径思考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的路径思考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的路径思考司法理念引领司法行为,历史的经验表明,只有司法理念的创新才是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先导。

而司法理念的每一次创新都是紧跟时代变化,紧跟形势发展,紧跟法治环境的。

检察机关只有摒弃传统思维,转变司法理念,才能落实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一、基层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的更新检察机关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听取贯彻新刑诉法实施情况汇报时提出,要坚持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化规范执法并重,即坚持“六个并重”的司法理念,这些理念都是对当前执法环境深刻变化的准确把握和对新形势新挑战的积极回应,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

这些理念既有在制度设置上应当体现的主导价值观,又有在制度实行或具体执法过程中检察人员应当具有的执法理念。

两者相通相容,但在执法过程中应坚持的理念更加注重对执法效果的影响。

因此,本文探讨的司法理念是倾向和侧重于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能直接影响检察人员执法行为和执法效果的司法理念。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人权保障理念新刑诉法的实施中一大亮点就是将尊重与保障人权写进了总则。

这就要求检察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必须将尊重与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始终。

而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实质,就是保障整个刑事诉讼领域的和谐。

一是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包括被害人、被告人(嫌疑人)、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都是诉讼中的主体,保障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如被告人在未被法院确定有罪前,对其提出的无罪辩解意见要积极听取,对无罪、罪轻证据积极调查收集,对超期羁押的要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方便律师行使辩护权利,对当事人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出庭证人保障其必要的经费补助和人身安全等等。

规范司法行为剖析材料

规范司法行为剖析材料

规范司法行为剖析材料一、存在在主要问题一执法随意性比较大。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引用法律依据不准确,对一些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则采取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执法不公正,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因人而异,量罚差别大,有的处罚了,有的则放过了;有的处罚很严厉,有的处罚则不痛不痒,违犯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二执法行为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适用法律程序不准确,重实体轻程序,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告知,存有不细致、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

三执法程序不严谨。

对行政处罚案件,不认真履行告知程序,而是走马观花,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四执法文书不严格。

在法律文书中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用词不规范;有的不按照规定方式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处罚案件档案中笔录不规范,粗制滥造。

二、主要整改措施一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解决随意性的问题公安交管行政执法权力大部分属于自由裁量性权力。

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直接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和合理原则。

即做出的行政决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既要合乎一般情理,更要合乎法治理念。

二坚持平衡、并重、等同的原则,真正解决执法错位的问题公安交管行政执法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落实和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过程,它可以视为一个由权限、事实、法律、程序等多项构建执法行为的基本因素综合作用的过程。

只有使法律高于权力,权力与权利平衡,实体与程序并重,合法与合理等同,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逐步实现依法行政。

一是要正确处理法律与权力的关系。

权大于法的现象在我们的执法活动中大量存在,要从根本上解决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执法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法律规范意识,在行政执法中一切遵循法律,一切依据法律。

二是要正确处理公安行政管理与当事人权利的关系。

行政权不能过分限制、损害相对人的权利,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特别应当强调行政执法权力要以对等姿态善等行政管理相对人。

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措施

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措施

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措施司法行为是指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正、权威地进行审判、检察等活动的行为。

司法行为规范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实现。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以下提出了一些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此外,还应加强法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对法治的认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和运用。

只有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理论,才能以科学的方式进行司法工作。

其次,建立健全司法行为的考核规范和监督机制。

司法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应当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特别是应当建立起对院校培训和晋升的考核机制,在这些过程中对司法行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和不当行为,应当及时进行问责并给予适当的处罚,以形成警示。

再次,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法院和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审判活动的全流程都能够留下可查的电子记录。

同时,应当建立起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审判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提高司法行为的透明度,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应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

司法工作人员是坚守法律底线的守护者,他们必须具备正确的理念和价值观。

因此,在司法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强调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通过加强教育,可以增强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司法行为的规范程度。

最后,要加强司法行为的监督和改进工作。

监督部门应当加大对司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同时,司法行政机关也应当加强自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引导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

只有持续的监督和改进工作,才能保持司法行为的高度规范。

总之,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综合运用各种措施,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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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规范司法行为
2014年04月28日 19:59 来源:中国经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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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在2014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他又提出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三项新时期的政法工作任务,这对于对于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和使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既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关,又肩负着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还履行着依法对诉讼活动和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的重任,因此,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对于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必须规范司法行为,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更要围绕当地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日,全国各地基层检察院都仅仅围绕高检院今年10月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专题报告而就本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笔者结合黄龙县检察院2006年以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规范司法行为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
近年来,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围绕规范司法行为在不同的场合多次作了强调,他在2014年4月24日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作了《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实施》专题报告中指出检察干警要把握住公正和廉洁这两个最根本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从而体现了司法行为规范化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放落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水平往往反映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水平,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

实践中,很多大型的国内外企业在各地考察投资环境时,都将该地区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司法水平高低作为是否投资或合作的重要考量因素。

而检察干警司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反映出当地的司法的水平。

因此,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使广大检察干警自觉规范司法行为,既是彰显司法活动的公正廉洁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

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有效应对执法环境新变化,完成好检察机关担负的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职务犯罪愈来愈隐蔽化,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呼声愈来愈强烈,刑事犯罪手段也高科技化,人民群众对治安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使得检察机关处于新的挑战与机遇之中;另一方面,国际敌对势力不愿意、不甘心中国的发展强大,他们热衷炒作腐败问题、制造各种事端无限放大人民内部矛盾。

基层检察机关又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只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要求,审慎处理各类刑事案件,通过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行为的严格规范、理性文明程度,公正高效彻底地化解社会矛盾,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有效解决司法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需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司法工作有了更高的期待: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主动参与和监督;不仅要求提供实体上的司法保障,还要求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环境。

与人民群众的这些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极个别检察干警还存在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影响了司法的整体形象。

基层检察机关只有通过大力加强检察活动规范化建设,解决好现实中的检务公开问题,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在检察日常工作中树立正确理念、狠抓关键环节、规范检察干警行为、强化司法保障。

笔者结合对黄龙县检察院2006年以来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的梳理,来探讨司法行为规范化的主要内容。

(一)黄龙县检察院2006年以来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及成效
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察。

2005年,黄龙县检察院就荣获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6年以来,黄龙县检察院一直推行检务公开理念,实施阳光检察工作,一是将检察工作人员全部照片及职务职责公开、公开举报电话和纪律制度等;在控申接待方面,推行“检察长接待日”;推行“检察开放日”等。

通过检务公开,提高了检察工作公信力,连续多年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延安市名列第一。

规范执法程序,推动文明办案。

黄龙检察院始终重视文明规范执法,先后提出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细化执法流程、严格办案程序。

自侦部门在办案中坚持“四个同步”: 办案与宣传、预防、服务、参与诉讼同步;法警大队为了防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等事故,防止检察官在办案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提出并严格落实“三个预案”:警力分配预案、嫌疑人
疾病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预案,监所科连续30年无安全事故。

这些措施和方案不仅使得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还使得黄龙检察院荣获了“全省办案工作示范区”和“全省优秀司法警察大队”等荣誉称号。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业务工作。

黄龙检察院要从控申接待、案件管理、公诉等等关键业务部门入手,健全程序性规定,明确操作规范,固化操作流程。

从源头上解决随意司法、粗放司法等突出问题。

黄龙检察院在控申接待中实行“预约接访”、“点名接访”等制度,推动了控申接待业务工作规范化。

强化内部监督,推动自身作风。

黄龙检察院自2006年以来,坚持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差树优,部门相互评查,实行内部部门相互监督制约。

检察长担任党风廉政责任领导小组组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检察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规范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生活圈,要求检察干警规范言行。

多年来,黄龙县检察院无一例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汇报工作。

黄龙县检察院坚持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汇报工作,并且坚持检察长亲自上门汇报,党组成员带队主动到各乡镇向群众代表汇报工作。

每年度年末,坚持召开公检法司及律师座谈会,相互听取意见及建议。

(二)当前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存在问题
司法行为规范化这一问题,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黄龙县检察院虽然在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是依然在新形势下面临着挑战,存在着不足,比如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和新媒体日益受到追捧的条件下,黄龙检察院信息技术人才匮乏,这就影响了职务犯罪的侦查手段、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知晓率的进一步提升;由于资金有限,新进干警不能及时统一着装,着装不规范,影响了检察形象;人员短缺,导致一人多岗,既要当办案人员,又要做办公室或网管员的工作,这导致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这三个问题特别在偏远的西部基层检察院表现的尤为明显。

三、规范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建议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其行为规范性的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总体水平,还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公认度。

基层检察院如何规范司法行为,笔者认为要在制度管理、信息化建设、自身监督等方面实现深刻转变,才能使检察机关形象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司法公正。

人才强检,提高司法行为规范性的智力支持。

出台相关政策,吸引高学历高水平的法律人才和网络信息技术人才进入西部基层检察机关,为西部基层检察机关提供司法行为规范性的智力支持。

加大对在职人员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警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同时,针对不同层次干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及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提高学习效果。

积极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资金支持,规范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形象。

仪表是一个人、一个集体外在形象的最直接展示。

检察干警的着装,接待当事人或出庭时的言谈举止、目光表情都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传递着检察干警官的职业和职责,传递着对当事人诉求的重视与负责的职业态度。

因此,应当明确规范检察干警的穿着、语言、动作、态度等司法礼仪,树立法官司法形象。

但是由于西部基层检察机关资金短缺,无法及时的为检察干警配置服装,即使配置了服装也仅仅只有一套,不能满足日常工作更换需求,这些就需要加大对西部基层检察机关的资金支持。

科技兴检,加强职务犯罪查处力度。

检察机关的要提高司法行为的规范性,就要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查办职务犯罪,固定证据,提高侦查工作的力度,从而大力查处职务犯罪。

由于西部基层检察院的科技配备薄弱,以及人才匮乏,导致科技手段在职务犯罪预防中运用比较低,也不利于司法行为规范性的提高。

(黄龙县检察院赵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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