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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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 术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4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

2014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

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一般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公用设施面积及用于公用交通活动场所的部分建筑面积.(如地下停车场;配电房;水泵房;骑楼下的架空层等)。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容建筑面积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的计算方式执行,出现下列情况的,执行本规则。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等于8米(即5.8+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8米的,以此类推。

跃层式居住建筑,其门厅、起居室、餐厅的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且小于或者等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或者大于7.2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除门厅、起居室、餐厅、与起居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现通高情况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7.3米(即5.1+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小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大于或者等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6米、小于或者等于8.2米(即6+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8.2米、小于或者等于10.4米(即8.2+2.2)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10.4米的,以此类推。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14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基本概念(一)新增术语1.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

建筑空间: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4.结构净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5.围护设施: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6.结构层: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7.门廊: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8.楼梯:由连续行走的楼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9.主体结构:承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构造.10。

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11。

台阶: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型踏步。

(二)调整变化术语1.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凸窗(飘窗):突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3.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4.门斗: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5.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6。

骑楼: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7.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8.勒脚: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三)无变化术语1.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3.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4.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5。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架空走廊:专门设置在建筑物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用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7。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8.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详细版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详细版

2.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 系的构造; 解读:其定义影响阳台面积计算。
2014 THE NEW CONSTRUCTION AREA OF CALCULATION RYLES OF INTERPRETATION
2014 THE NEW CONSTRUCTION AREA OF CALCULATION RYLES OF INTERPRETATION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术语篇——新增术语
10.露台 terrace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条文说明: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 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 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术语篇——无变化术语
1.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3.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4.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1——过街楼;2——建筑物通道
2014 THE NEW CONSTRUCTION AREA OF CALCULATION RYLES OF INTERPRETATION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术语篇——无变化术语
10.雨篷 canopy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 术语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析

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析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
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l/2面积。
注:计算建筑面积时,不应包括由于构造需要所增加的面积,
如无顶盖采光井、立面防潮层、保护墙等厚度所增加的面积。
采光井
地上部分
防潮层 保护砌体
【例题】 已知某房屋平面和剖面 图,如图所示,请计算该房 屋阁楼的建筑面积。

分析:该建筑物阁楼(坡屋顶)净高超过2.10m的部
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
计算时关键是找出室内净高1.20m与2.10m的分界线。 解: 净高2.10m以下部分建筑面积:S1=[(2.1-1.6) ×2+0.24]×[(2.7×4+4.2×4)+0.24]×1/2=17.26㎡ 净高2.10m以上部分建筑面积:S2=(3.6+2.4+6.6-1) ×[(2.7×4+4.2×4)+0.24]=322.95㎡ S建=S1+S2=17.26+322.95=340.21㎡ 答:该建筑的建筑面积为340.21㎡。
3.0.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 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 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如图2.4所示为某建筑物坡屋顶平面和剖面示意图,
计算该建筑物坡屋顶的建筑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解:由图2.4可知,有部分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m 以上,则其建筑面积为: S=5.4×(6.9+0.24)+ (2.7+0.3)×(6.9+0.24)×0.5×2 =59.98m2

最新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旧比较(附图)

最新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旧比较(附图)

3.0.27 不计算建筑面积项目: 2 骑楼见图11,过街楼见图12;
利用室外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得重复计算建筑面积;利用地势砌筑的 为室外踏步,不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钢楼梯需要区分具体用途,如专用于消防楼梯,则不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兼用于消防,则需要按本规范的第3.0.20条计算 建筑面积。
飘窗
Hale Waihona Puke 3.0.19 建筑物的楼梯间层数按建筑物的层数计算。有顶盖的采光井包 括建筑物中的采光井和地下室采光井。地下室采光井见图9。
3.0.24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 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扣除 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 件)所占长度。当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 落地橱窗等部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
面积的1/2计算。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
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1/2面积。
(将房间改为假阳台“偷面积”的办法行
不通了。)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 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外墙是斜面者按楼面楼板处的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计算。外墙 外保温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 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防潮 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带附图)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带附图)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本规范用词说明 (8)附:条文说明 (9)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 (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9)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方案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方案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方案《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2 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室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年7月1日执行

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年7月1日执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新版规范变化较大,对当前很多所谓“偷面积”的绝招有杀伤力,尤其在规划方案阶段应特别注意,现将主要条文介绍如下: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解读:坡道包括自行车坡道、车库坡道等,顶盖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板、玻璃顶等。

3.0.7 建筑物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规划设计时应注意。

以往均按架空景观层概念,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可避免沧州锦绣天地门楼因超一层而多计面积的尴尬。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解读: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统一,利用假凸窗赠送面积被进一步限制。

目前,邯郸、蚌埠已经全部采用真飘窗,其它地区执行不一致。

3.0.19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

解读:地下室采光井、通风井,以往均不计建筑面积。

规划阶段地下室面积应适当考虑此部分面积的比例。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解读:将房间改为假阳台“偷面积”的办法行不通了。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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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术语篇术语篇——新增术语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条文说明: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条文说明: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比如:架空层,气候分界,片墙围合等空间4.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结构净高结构净高5.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术语篇——新增术语7.门廊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条文说明: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

6.结构层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条文说明: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

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比如:避难层,设备转换层等。

门廊8.楼梯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术语篇——新增术语9.主体结构major 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10.露台terrace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条文说明: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11.台阶step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条文说明:台阶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不同标高地面或同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

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

术语篇——调整变化术语1.架空层stilt floor新: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旧: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区别:明确有结构支撑无维护结构2.凸窗(飘窗)bay window新: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条文说明: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

凸窗(飘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

旧:(飘窗bay window)为房问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假飘窗,用于偷面积,按新规的条文说明,将不能再定义为飘窗真飘窗,按新规的条文说明,只有此窗户才能定义为飘窗。

术语篇——调整变化术语3.檐廊eaves gallery新: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条文说明: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旧: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4.门斗air lock新: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旧: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区别:明确空间范围5.阳台balcony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旧: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6.骑楼overhang新: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条文说明:骑楼是指沿街二层以上用承重柱支撑骑跨在公共人行空间之上,其底层沿街面后退的建筑物。

旧: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7.过街楼overhead building新: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条文说明:过街楼是指当有道路在建筑群穿过时为保证建筑物之间的功能联系,设置跨越道路上空使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旧: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8.勒脚plinth新: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旧: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术语篇——无变化术语1.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2.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3.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4.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5.走廊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6.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7.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条文说明:落地橱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地、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

8.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术语篇——无变化术语9.雨篷canopy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条文说明: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

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

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10.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条文说明:变形缝是指在建筑物因温差、不均匀沉降以及地震而可能引起结构破坏变形的敏感部位或其它必要的部位,预先设缝将建筑物断开,令断开后建筑物的各部分成为独立的单元,或者是划分为简单、规则的段,并令各段之间的缝达到一定的宽度,以能够适应变形的需要。

根据外界破坏因素的不同,变形缝一般分为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三种。

11.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计算规则篇计算规则篇3.0.1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新条文说明: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

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解读:用结构层高代替老版本的层高3.0.2新: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新条文说明: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1解读:用结构层高代替老版本的层高图1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1——围护设施;2——围护结构;3——局部楼层计算规则篇3.0.3新: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用结构净高代替老版本的净高1.20m0.00m2.10m计算全面积计算半面积不计算面积计算规则篇3.0.4新: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新条文说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旧: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6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旧条文说明: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2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

“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解读:新版本取消“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取消“设计不利用”取消“永久性顶盖“计算规则篇3.0.5新: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新条文说明: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3.0.26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3.0.18条规定执行。

旧: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旧条文说明: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

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解读:新版取消了对“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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