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师职称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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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南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河南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总则与等级划分1.1 总则教师职称评定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和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评定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和教育改革。

1.2 等级划分河南教师职称等级划分为:初级教师、中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四个等级。

二、分类评价标准2.1 学科专业评价主要评价教师的学科知识、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2.2 教育教学评价主要评价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2.3 科研与社会服务评价主要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参与社会服务的情况以及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三、学历与资历要求3.1 学历要求各级职称评定均设有相应的学历要求,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规定。

3.2 资历要求教师在申请职称评定前,需满足一定的教学年限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四、教育教学能力4.1 教学设计教师应能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4.2 教学方法教师应能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3 教学效果教师应能通过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五、科研成果与奖励5.1 科研成果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

5.2 奖励荣誉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的奖励和荣誉,将作为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六、班主任与管理工作6.1 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应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和管理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

6.2 管理工作教师应能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七、校长治校能力7.1 领导能力校长应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全校师生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7.2 战略规划校长应能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创新。

八、评审程序与监督8.1 评审程序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

现在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2023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相应要求:(一)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5.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但所学专业与申报的外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以下简称特殊专业)不符;或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城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或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农村学校任教,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县以上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的特殊专业不符;或聘任一级教师岗位工作7年以上,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可破格申报。

(三)申报正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8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23年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教师职称评审分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和二级教师三个等级。

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高等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取得教学质量奖励或教学成果奖励;
4.具备带领本学科教研团队或独立承担重大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项目经验。

二、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高等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
3.教学业绩优异,在教育教学中展现出较高的水平和特色;
4.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实践经验。

三、二级教师评审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高等教育工作2年及以上;
3.具备基本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成果;
4.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的经历。

以上就是2023年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具体评审细则可根据相关文件和规定确定。

郑州市教师职称评定要求

郑州市教师职称评定要求

第四章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九条一级教师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中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少于40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课时。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

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不少于40次,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三)教学经历。

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四)教育教学效果。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的学生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评估至少2年为优秀。

(五)学生管理。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1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六)教科研工作。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推进课程改革。

能够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自2013年起,每年撰写1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或教科研论文,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过1项校本科研,研究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工作业绩须符合下列学历、聘任年限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6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

截至申报当年聘任高级教师满6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指特殊专业)不符合要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聘任高级教师满6年,可破格申报。

第二条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素养。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的职业信念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学科思想和方法,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服务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二)教育教学理论素养。

教育教学工作中面向未来,在坚守教育信念、总结教育经验、创新教育理念、实践教育理想等方面形成成熟的教育思想,具有自己的研究成果或教育教学理论,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收到良好效果。

(三)教育教学经历。

能够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

教师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且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满5年,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校长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满10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校长满5年。

(四)教学工作量。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豫人社办〔2018〕95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章倾斜政策第四章绿色通道第五章推荐与申报第六章评审监督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拟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2023河南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职称评审条件(实用版)目录1.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条件概述2.学历要求3.教师职称评审条件4.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5.申报时间和地点6.申报专业类别正文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条件在 2023 年,河南省将对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调整。

这些调整涉及到学历要求、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等方面。

具体的评审条件如下:1.学历要求学历方面要求包括:- 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取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 研究生毕业,获取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 本科毕业,获取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根据 2023 年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的评审条件如下:- 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3 年以上,或者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4 年以上。

-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4 年以上。

3.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2023 年河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第一条:艺术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 第二条: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立不同的职称评审条件。

4.申报时间和地点2022 年河南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

各领域的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个人申报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21 日-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28 日- 评委会审核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11 月 4 日- 《评审表》集中报送时间:2022 年 11 月 7 日 -11 月 11 日申报地点为河南建设大厦东塔 8 楼 815 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75 号)。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一、综述。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指导性文件,其制定旨在规范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本标准旨在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二、评价标准。

1. 专业知识与能力。

(1)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学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教学理论和方法,设计并组织高质量的教学活动。

(2)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 教育教学成果。

(1)教师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如学生成绩、教学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

(2)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优秀的教学案例。

3. 师德师风。

(1)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忠诚。

(2)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 学术研究与教育管理。

(1)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参与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三、评定程序。

1. 申报材料。

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备好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案例、师德师风材料等。

2. 学校评审。

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学术研究与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定。

3. 上报审核。

学校将评审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4. 职称评定。

经过审核合格的教师,将被授予相应的职称,并颁发职称证书。

四、总结。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河南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职称评审条件河南职称评审条件1. 报考资格:①具有河南省省级以上职称的申报者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本人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③在职满3年及以上在同一单位;④工作表现优秀,有充分发展潜力。

②从事教学、科研、助学辅导、学术服务等类型工作的申报者,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②工作年限8年以上;③在职满3年及以上在同一单位;④工作表现优秀,有充分发展潜力。

2. 专业范围:报考范围是涵盖新旧经济模式转换的一切产业经济发展领域,由省政府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现行地方试点经济政策提出具体报考技术领域。

3. 任职资格:申请者应具有以下条件:①上一任最高学历不低于报考级别的学历要求;②在本批次拟任职称申报前担任上一任职务不少于报考级别的任职年限;③在申报前的连续3年工作成绩优异,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④有足够的精力和经验来担当任职职务。

4. 评审标准:①申领岗位的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②作出贡献的程度;③工作态度和服务思想;④对社会经济发展及行业技术进步和完善的作用;⑤服务资质资格;⑥学历、工作经历、岗位职称情况;⑦申请文书质量、工作思想和精神风貌;⑧业务本领,特别在业务水平、卓越的工作思想特质及服务思想等方面。

5. 其他条件:①个人品德优良,具有正当职业道德;②具有创新思维和高度敬业精神;③反对非法组织或活动;④具有可靠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 评审程序:①申请者提交评审材料:包括本人技术和管理水平综合能力及工作经验的文书材料;②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评审组成员了解申请者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了解申请者的工作经历,评价其对本职工作的贡献,同时考察申请者具备的管理理念、创新思维、服务意识、工作成果及发展潜力等。

③专家就评审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判评审结果。

最终把评审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

7. 评审成绩: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办法》规定,申请者应经评审组通过考察和评审,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由省政府职务评审委员会终审,申请者经有关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可获得由省政府颁发的职称证书。

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学历、聘任年限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6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

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其特殊专业不符合要求,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五)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下职务,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其他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第二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教学专业素养;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9.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郑州市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郑州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市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审核流程2024年我市中级职称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1.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

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

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和郑州市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单位,向各区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6)申请创建单位账号;在郑州域内注册的中央驻郑单位以及省外分支机构向市人社职改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录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

2023河南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的角色日益受到重视,高级职称评审也成为教师职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在河南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设定对于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术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针对这一重要话题,我们将从多个方面对河南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详细解读。

一、基本条件1.1 学位等级要求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最低学位等级要求为本科以上学位等级,且应具有相应的教育专业学位。

1.2 教龄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教龄,通常要求在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高职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求在岗满10年以上。

1.3 素质要求教师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应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并且在教育教学以及科研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二、专业条件2.1 教学能力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确保教学质量。

2.2 学科研究教师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应当在教育教学和学科研究方面有一定的建树,能够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并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2.3 教学案例在申报高级职称时,教师需要提交相关教学案例,以证明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成果和创新。

这些教学案例需要真实、可靠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成果条件3.1 教学成果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当在教学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和荣誉,例如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的教学奖项,或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方面有过显著的成果。

3.2 科研成果除了教学方面的成果外,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还需要在学科研究方面有过出色的成绩和成果,例如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参与过重要的科研项目等。

3.3 社会服务教师在申报高级职称时,还需要在教育教学服务和社会服务方面有过突出表现,例如参与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担任过学科带头人等。

四、综合条件4.1 综合评价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将进行综合评价,以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服务和个人现状等为主要评判指标。

河南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中职学校的专业课程,并具备一定的教研能力。

2. 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和授课方案,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3. 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职业教育规律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并能够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教学中。

4. 职业素养和师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注重自身职业素养的提升,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榜样。

5. 学术成果和荣誉:在学术领域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如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等。

同时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公益活动,获得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具体来说,河南省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具体要求略有不同。

此外,河南省还制定了针对不同专业的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如机械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等,具体评价标准也有所差异。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一、综述。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依据,是对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业绩的客观评价。

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评价标准。

1. 专业知识与能力。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能够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能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究。

教师应具备教学设计和教学评价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 教育教学业绩。

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业绩突出。

通过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能够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

教师应具备创新教学的能力,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设计出符合教学目标的教学方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 师德师风。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要求教师言行举止得体,为人师表,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能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 教育科研能力。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进行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如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研究等,能够体现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5. 其他。

此外,教师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还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管理班级和课堂,保障教学秩序。

三、总结。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应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不断完善自己,达到评价标准的要求,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为教师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支持。

只有如此,才能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

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2023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背景介绍•2023年,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将有新的调整和改变。

•这些变动对于教师的职称评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新的评审条件下,教师们需要了解相关政策以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

新的评审条件1.学术背景要求:–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发表过3篇以上与教学教研相关的学术论文。

2.教学能力要求:–至少担任过一门本科课程教学,并获得良好的评价。

–参与过1个教学项目或教育实践。

3.教学研究要求:–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等领域进行过教学研究。

–参与过教材编写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4.教师素质要求:–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

5.业绩考核要求:–近5年教学业绩连续优秀。

–教研成果得到学生和同行的认可。

如何适应新的评审条件•提升学术背景:–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会议和研讨会,发表更多的学术论文。

–考虑报考硕士研究生或攻读博士学位。

•提高教学能力:–努力提升教学技能和教育理论知识。

–参与教育培训和教学项目,增加实践经验。

•加强教学研究:–关注教育教学领域的新动态和热点问题。

–积极申请参与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提升教师素质:–培养良好的教育教学态度和职业道德。

–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负责任地指导他们。

•提高教学业绩:–设计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教材,提高学生成绩。

–积极参与教学评估和教研活动,获取认可。

结语•2023年的河南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变动为教师们提供了更具挑战性的发展机遇。

•教师们需要主动适应新的评审标准,提升自身能力,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随着评审条件的调整,教师们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提升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但同时,这也为教师们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潜力。

努力的方向和建议1.继续学习和进修:–寻找学术导师,跟随其深造和研究。

–参加学术讲座和研讨会,扩展学术视野。

河南教师职称政策2023年

河南教师职称政策2023年

河南教师职称政策2023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3年起,河南省内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将进行
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教育背景要求
1. 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
2. 高中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3. 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位;
二、评审条件要求
1. 初中、高中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达到一定的教学成果;
2. 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达
到一定的教学成果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评审程序
1. 个人提交职称评审材料;
2. 学校开展材料审核和综合评价;
3. 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4. 教育厅召开评审委员会审定职称评审结果;
以上是河南省内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的职称评审调整内容。

相信新政策的出台将会激励广大教师更加努力
地工作,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为河南教育事业的发展
贡献力量。

郑州市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郑州市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郑州市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职称评定是指在职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一定资历、水平和业绩的人员,经过考核和评审后获得相应职称的过程。

以下是郑州市职称评定的条件及流程:
一、职称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称评审规定;
3.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和工作年限;
4.具有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
5.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表过一定数量、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在实践中取得一定的业绩;
6.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内的核心知识、技能和方法。

二、职称评定流程
1.申报: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职称评审申报表、工作简历和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
2.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3.正式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业绩和论文等方面的评估;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间允许申报人提出异议;
5.审定:对申报人的异议进行审定,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6.授予:经过评审委员会的授权,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授予合格申报人相应职称。

以上是郑州市职称评定的条件及流程,希望能够对求职者有所帮助。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一、资格条件1.申报职称的教师需具备正式教师资格,同时需在河南省中小学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2.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学历背景,包括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满足不同岗位职责的经验要求。

4.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包括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教学成果、核心课程教学经验等。

5.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继续教育、培训经历。

二、评定程序1.教师提交评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行面试和教学展示等操作,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

4.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打分、排名并提交审核结果给教育主管部门。

5.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三、评定标准1.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育研究成果等。

2.教师在学科专业方面的表现:包括培养学生的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3.教师的师德表现:包括敬业精神、诚信、责任心等。

4.教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等。

四、权益保障1.评定职称的教师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

2.评定职称的教师在升职、晋级方面享有优先权。

3.评定职称的教师在参与项目申报、荣誉评定等方面享有优势。

4.评定职称的教师在个人成长、职业发展等方面得到认可和支持。

五、监督责任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定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评审委员会成员需遵守评审规则,公正评定申请者的职称。

3.申请者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同时,这也有助于搭建一种教师职业发展的机制,为教师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提供保障。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文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文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级、高级教师精华部分)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级、高级教师精华部分)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级、高级教师精华部分)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基本条件(二)坚持以德为先。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六)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十二条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第四章绿色通道第十四条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一)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二)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限前6名);(三)中原名师;(四)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不再执行。

河南省中小学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第三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2年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以下简称“特殊专业”),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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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九条一级教师能力和经历要求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中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少于40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课时。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

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不少于40次,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三)教学经历。

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四)教育教学效果。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的学生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评估至少2年为优秀。

(五)学生管理。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1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六)教科研工作。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推进课程改革。

能够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自2013年起,每年撰写1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或教科研论文,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过1项校本科研,研究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七)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

第十条一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一)学校教师
1.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二等奖或市三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

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乡镇组织的优质课(获一等奖)、示范课、观摩课2次。

2.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
或者担任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或
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农村学校教师获奖降低一个级别。

3.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或者能够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进行针对性研究,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2013年,作为过渡,在教育教学类CN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可视为符合教科研课题要求)。

(二)教研人员
1.省教研员讲授过省级及以上有关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其他教研员讲授过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2.每学年在本级或上级区域开设示范课、教学专题讲座等活动2次,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3.省教研员参与并完成省级本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并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市、县教研员参与并完成市级本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并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乡镇中心学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参与并完成县级本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4.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

第十一条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且截至当年年底年满35周岁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教师。

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教师人员,除具备一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二)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1次。

(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其中第1条为学校教师必备条件,第2条为教研人员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

2.主持并完成相应级别本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

3.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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