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10 2 个工作 日的检察联络工作。通过查询 、 了解司法
所平时上访、 控告情况 , 发现村官职务犯罪线索 2 、 件
基础上才能大胆创新和实践。据此 , 大通县检察院在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中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 ,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 与法院、 公安 、 司法及各职能
措施和侦查程序方面及时 向检察机关通报机制 ; 检察
机关 对公 安报捕 的案 件批 捕 、 不捕 及在 审查 中发 现 的
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等合作机制 , 提高公 、 检双
方在案件上的协作能力 , 及时发现和掌握办案过程中
的问题症结和纠正对策 , 对规范办案程序 、 提高办案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会签 《 关于进一步共同开展预防职 务犯罪工作的安排意见》对该部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 ,
聊网络平台 , 利用互联网进行业务联系和法律咨询服
务, 实现了和每个司法干部、 尤其是一线办案人员的
注重服务与监督并重延伸 ; 在受理范围上 , 从被动接 受控告 申诉 向主动听取群众诉求延伸 ;在维权对象 上, 从一般对象 向基层弱势群体延伸 ; 在工作重心上 ,
从事后监督 向事前 、 中预 防延伸 , 事 不断拓展检察工
弱环节。但随着经济社会 的迅速发展 , 民行检察越来 越凸现出其重要性 , 是亟待加强的工作 。为加强民事
人刑事责任 。
四、 极 开展社 区矫正 工 作 。 胆 探 索社 区矫 正 积 大
审判和行政诉讼及执行监督工作 中的协调配合 , 规范
工作程序 , 理顺工作关 系,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
工作联络机构 , 将检察职能的触角延伸到乡镇 , 弥补
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
各部分进行规范、 引导和管理 , 从而促进政 治、 经济、 社会 、
文 化 和 自然 协 调 发 展 的一 系 列 活 动 以及 这些 活动 的过 纷矛盾解决 ,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等一系列维护社会秩序、 实现社会正义的工作 。检察机关
既是 适 用 法 律规 范 公 众行 为 的司法 机 关 , 是 依法 治 国、 亦 实 现加 强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的 重 要 主 体 。 同 时 , 会 管 理创 新 是 与检 察 工 作科 学 化 , 新 化密 切 社 创 相 关 的 。社 会 管 理 活 动 与 检 察 机 关 的 工 作密 不 可 分 , 察 检
的制度等对传统 的管理模式和 方法加 以改造和发展, 并遵 循社会客观规律 , 从而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 实现社会管理
新 目标 的确 立 。
加 强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 为 了更 好 地 巩 固 党 的执 政 地 是
位、 维护 人 民利 益 、 证 国 家长 治久 安 , 应 经 济 社 会 发展 保 适 新 形 势 。 国 现 在 已经 建立 社 会 管 理 及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工作 我 的基 础 平 台 , 过 制 定 相关 的法 律 法 规 和 构 建 社 会 管 理组 通 织体系, 实现 党 和 政府 领 导 、 民参与 的社 会 管理 和 社 会 管 全 理 创 新 活动 。 实现 社 会 管 理 活 动 的 科 学创 新 , 全社 会 共 是 同 的责任 , 察 机 关 作 为 国家 法律 监 督 机 关 , 检 理应 发 挥 自身
首先 , 这是 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 目的和检 察
机 关 的 基 本 任 务 决 定 的 。 胡锦 涛 总 书 记 提 到 , 们 加 强和 我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 本 E的是 维 护 社 会 秩 序 、 进社 会 和 谐 、 根 t 促 保 障 人 民安 居 乐 业 , 党 和 国家 事业 发展 营 造 良好 社 会 环 为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浅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摘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因此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刑事司法和解依法办案作者简介:庄毅龙、许亚雯,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2-186-022009年底的全国政法工作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列为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之一。
以上都充分表明了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因此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理论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包括法律、政策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活动准则,对全社会的主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协调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各方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稳定;维持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各项社会活动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时期,也是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日渐凸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同时我国的社会管理体系也面临着无法回避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主体单一、管理观念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因此,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了目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所谓社会管理创新,是指根据社会现实条件,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手段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变革,健全现有社会管理机制或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的过程。
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定位及途径
切 , 必 须 动 员 社 会 各 种 资 源 进 行 管 理 . 府 要 引 导 就 政 各 种 社 会 组 织 加 强 自身 建 设 、增 强 其 服 务 社 会 的 能 力 . 探 索在 适 当 的领 域 把政 府 职 能 转移 为社 会 组 织 要 的服 务 职 能 政府 主 要 把 精力 集 中在 对 社会 组 织 的 管
同利 益 主 体 的利 益 ”
解 和公 正廉 洁 执 法 的理 解 和 贯 彻 比较 一 致 .但 对 检 察
机关 参 与社 会 管理 创 新 的 认 识上 存 在 一定 争 议 .有人
认 为 检察 机 关 属 于 司法 机 关 . 属 于 社会 管 理 的主 体 不 本 文 将从 厘 清 检察 机 关 与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的关 系 问 题 出 发 . 试探 讨 检察 机 关 参 与社 会 管 理 创新 的职 能定 位 . 尝 以及 参 与社 会管 理 创新 的途径 社 会 管理 创 新 是 去 年 中央 政 法委 提 出的 三项 重 点 工 作 之一 近期 中央将 “ 强 和 创新 社 会 管 理 ” 在 了 加 摆 与 “ 立 和落 实 科 学发 展 观 ” 加快 经 济 发展 方 式 转 变 ” 树 “
员腐 败 问 题 、拆 迁 纠 纷事 件 等 一些 列 弓l 上访 或 群 体 发 性 事件 . 响社 会 和谐 的 问题 . 根本 原 因可 归结 为 在 影 其
这些 领 域 的社 会 管理 上 . 治化 和 规 范化 水平 欠 缺 体 法
现 为漏 管 、 管理 交 叉 、 管 , 管 表 现 为 相关 领 域 法律 错 漏
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研究
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研究[摘要]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适应社会管理方式变化,检察工作机制需要改变,需要创新,需要突出法律监督的宪政角色,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关键词]检察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本源于政府职能,检察机关源于宪法的授权体现法律监督地位。
人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
一、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业务的关系“民之治乱在于上,国之安危在于政”,社会管理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助推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重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管理活动,是社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特殊作用、担负重要使命。
正因为检察权的这种社会管理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
检察机关应当在社会管理创新这项全局性工程中创新监督手段,拓展监督范围,更好地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而要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坚持依法参与的原则,恰当把握好角色定位,做到不失位、不缺位,不越位,才会真正收到各方认可的社会效果。
二、如何在检察业务中结合社会管理创新(一)适应社会管理方式变化,突出法律监督的宪政角色,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1.以强化法律监督为平台,以监督促规范,将社会管理创新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机结合。
实践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密切相关。
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创新
一
、
社 会管理创 新的时代 背景和检 察工作
2 世纪德 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以 “ O 风险社会” 称呼一个时代—— 后工业社会时代。贝克认为 后工业 时代 的特 点就是 “ 险” [贝克通过论 述家庭 、 技 、 风 。2 科 政治 的 “ ” 新 现象 试 图勾 勒 出一种社 会状况 ,
余作泽 : 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创新
中图分类号: 2 . D90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2 9 8 2 1 O 一 o 8 o 17- 25( 02) 3 0 4
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工作创新
余作泽n
【 摘 要 】 社会管理创新正深入社会各个层面, 成为当前工作的指导。文章 根据检察工作的实际, 从案件事实认定工作、 案件程序工作和检察机关 自身建设工 作三 个方面探讨 “ 风险社会”背景 下社会 管理创 新与检察 工作创新 。 【 关键词 】 社会管用非法经营罪还需考虑其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 2后工业社会 “ . 风险” 下的案件事实认定。后工业社会 “ 风险” 对传统刑法理论提出了巨大挑战:
危害结果无法认定 , 例如环境污染 , 总是持续渐进的积累, 没有短期暴发性 ; 责任无法追究 , 例如单个行 为人 的责 任过轻 ; 因果 关系 无法认定 ; 以上原 因导致法 律保护领 域不 断扩大 。我 国当前 碰到 的这 类 “ 风 险” 网络舆论。某人随意编辑一条信息发表在网络, 是 经很多人转发评论之后产生巨大的网络舆论 , 对 相关组织和个人产生恶劣影响。但是 , 条件说和相当条件说很难认定 “ 随意点击鼠标” “ 与 恶劣社会影 响” 之间的因果关系。刑法必须以案件事实认定来正面回应这类 “ 风险” 。这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下案 件事实认定的前沿问题和不久将来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带来刑法思维模式和刑法基础理论的变 化。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检察机关须时刻关注它们 。 3社 会 管理 创新 下 的事 实认 定要 依 据刑法 学 方法 。刑法 学方 法是刑 事 司法 的基 本手 段 ( 工具 ) . 或 ,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摘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和实现途径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责任和使命。
笔者拟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和手段等问题作粗浅探析。
[关键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社会管理创新200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及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
检察机关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重要使命,也是一个全新课题,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笔者拟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作粗浅探析。
一、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
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则是多元主体以多样化形式进行的上述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①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
②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基层检察院如何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高效 之风 。办 事要 雷厉 风行 , 做
到 “ 上 办 、 即 办 , 日事 、 日 马 立 今 今 毕” ,特别 是对 领导 交办 的重 要事 项 和 那些 时 间要 求 紧 急 的工 作 ,不 迟 延 , 拖沓 , 不 强调 事 事有 回音 , 件件 有 着落 , 速高效 地完成 任务 。 快
治 视 角
敢讲 真话 , 实在在 反 映代表 和群 众 实
的呼声 、 要求 。 新 ”就 是要 用新方 法 “ , 总结 典型经 验 ,用新 眼光 观察 问题 , 用 新思 维 寻求 解 决矛 盾 和 问 题 的 对
策。
社 会 管理 创 新 是 政 法 系 统 三
项重 点 工作 之一 , 是新 时 期检 察 也 机 关 服 务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的 有 效 途
社 会 治安 重点 地 区 的排查 整 治 , 密
切关 注社会 治 安 动态 , 针对 性地 有 提 出 消除 隐 患 、 化 管理 、 防犯 强 预
罪 的建 议 , 促进 社会 治 安 防控体 系 建设 ; 是 与贯 彻 宽严 相 济刑 事 司 二
誊 ”和“硬 指标 ”体现 出来 。 用“ 责任制
与人 以及 资金 保 障 、 料 准 备 、 材 工作
程序 、可能 出现 的情况 及对 策措 施 、 后 续事 项等 方面 , 都事先 进 行设计 和
止激化 矛 盾或 引发 新 的矛 盾 ; 三是
与服务 大局相 结合 。 极主 动为政 积
切 入 点 、 合点 和着 力 点 , 分 发 结 充
科学 的 岗位责任 机 制 、 作预 案机 制 工 和考核 激励机 制 。 岗位责任 机制 。 研究 办公 室工作 的量化 标准 , 力求 将办 公室 各项 工作
论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 ) 察权 对 社 会 管理 的辐 射性 二 检
从传 统 意义 上讲 ,检 察机 关 长期 行 使法 律 监督 权 .
不 具 备典 型 的社 会 管理 特征 . 以从 来 就不 是 典 型 的社 所 会 管 理 主体 检察 工 作本 身 又确 实体 现 了社 会管 理及 但 创 新 的 职能 , 察业 务 的 属性 、 象 、 域使 得 法律 监 督 检 对 领
而定 。…检察 机 关 法 律 监督 职 能 的 发挥 程 度 . 赖 于检 有
理 还是 对 其 创 新 都 又 依赖 于不 同思 想 、意见 和利 益 诉 求 的表 达 、 流 、 击 和 解 决 . 需要 实 现 由单 一 的行 交 撞 都
察机 关 的职权 配 置是 否 能够 满 足 完 成 法 律 监督 任务 的
挥 怎 样 的作 用积 极推 进社 会 管 理创 新 , 直 是讨 论 的热 一
决 传 统 意 义上 的社 会 管 理 无 法解 决 和触 及 的问题 。 由 此 . 会 管 理 的 主体 就 不可 能 仅 局 限 于政 府 。 个 社会 社 整 需 要 各 种 社会 组 织 、 体 等 各 方 面成 员 的参 与 , 社会 个 对 的经 济 、政治 和文 化 事 务 的 统 筹管 理发 挥 多 方 面 的合 力 政府 具 有 掌 管 全社 会 管 理 资 源 的优 势 , 对 一 个 主 要
体 多 元 理 与 间接
点 话题 本 文从 厘清 检 察机 关 与社会 管 理创 新 的关 系出
发 . 讨检 察 机 关 在 社 会 管理 中 的职 能 定 位 . 论 检 察 探 讨
管 理 相 结 合 .从 而 使 全 社会 共 同参 与 的社 会 管理 形 成
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社会管理创新
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其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
作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深化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并将如何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笔者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健全法制、完成法治,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
目的是通过制定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社会规则,并通过行政、司法等执行手段,来完成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
检察机关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等重要任务,对推进法制的健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
二、基层检察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的原则(一)执法为民原则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
基层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在距离上的便利性,更加应该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立足职能原则基层检察院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以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为立足点。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具有自身职权范围,超越职权不仅是对法制的破坏,更容易滋生腐败。
因此,基层检察院不能擅自突破法律界限,盲目扩大创新参与机制。
当然,在职权范围之内,必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去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有限参与原则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因此具有一定的谦抑性。
因此,基层检察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坚持谦抑性原则,在检察职能和法律监督触角延伸的范围、方式等方面应当持谨慎态度,不能片面强调广泛性和主动性。
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治理的视角
19 年 发 表 的 《 95 我们 的 全球 伙 伴 关 系 》 为 , 理是 使 认 治 相 互 冲突 的 或不 同 的利 益 得 以调 和并 且采 取 联 合 行 动 的持 续 的 过 程 .既包 括 有 权 迫 使人 们 服从 的正 式 制 度 和规 则 .也 包 括 各 种 人 们 同意 或 以 为符 合 其 利 益 的 非
致 市 场 丧 失 效 率 。2 0世 纪 3 0年 代爆 发 了全 球 经 济 大
18 9 9年 世 界 银 行 首 次 从 治 理 (o en n e 的角 度 gv ra c )
来 思 考 和描 述 非 洲 的情 形 联 合 国还 专 门成 立 了全 球
治 理 委 员会 , 出版 《 并 全球 治 理 》 志 。 球治 理 委 员 会 杂 全
的意 义 。
一
体之 一 。
整个 2 O世 纪 的历 史 表 明 . 在谋 求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从 统 治 到 治氆
全 面进 步 的 征 途上 .市 场 和 政 府都 有 其 优 势 和 失 灵 之 处 。 场 被古 典 经 济 学认 为 是 组 织经 济 的最有 效 方 式 . 市 政府只是作为 “ 夜人 ” 守 而存 在 . 主 要 职 能 是 确 立 产 其 权 和 契约 自由。但 市 场 在 遇 到 垄 断 、 部 性 、 息 不 对 外 信 称 和 提供 公 共 产 品 等情 况 时 .巨 大 的 交易 费 用 就 会 导
许 多 发 达 市 场 经 济 国家 的 政 府 长 期 执 行 赤 字 财 政 政 策 . 用通货膨 胀政策来筹措 财政预算 , 果造 成 7 并 结 0
年代至 8 年代的“ 0 滞胀” 主张政府在发展经济 中但任
试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职能对接
试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职能对接当前,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与冲突趋于激烈的时代背景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平衡社会关系,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具有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
检察机关作为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是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其位于社会管理的第一线,其工作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具有天然的不可分性。
一、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社会管理,是指通过制定系统的社会政策和法律法规,采取管理、规范、引导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等行为,对社会活动进行依法管理,以实现完善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之目的的一切行为活动以及这些行为活动过程的统称。
具体包括广义的社会管理和狭义的社会管理。
广义上的社会管理指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主体以及社会对自身的管理。
狭义上的社会管理单指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及行为。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
[2]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职能对接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职能具体包括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诉讼监督职能和执行监督职能。
[1],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检察机关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监督内容。
而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时行使的是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这与我们日常理解的社会管理职能相对较远,因此,从表象上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并不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二者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
实际上,这种理解是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曲解和误读。
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
理 和创 新 , 适应 经济 基础 变革 的必 是 然要求 ,也 是贯 彻执行 党 的政策 , 深
入实践 科学 发展 观 . 更好 地 服务 于经 济社会 科学发 展 的必 然要求 。 其 次 , 察机 关参 与社会 管理 和 检
提高执 法水 平 , 好地 履行 法律监 督 更
区综 合 治理 。 检察 机关 要认 真落 实检
性 。从 宪法 法 律 规定 的检 察 职能 来
看, 检察 机 关担 负 着 打击 犯 罪 、 护 维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 护 社 会 稳 定 的 法 定 维
义务 。 构建社会 主义 和谐社会 的要 从
求来 看 。 察机 关也必 须要 认真 履行 检 职 责 。 与社 会 管 理创 新 。 进 社 会
维护社 会稳 定 。
有利 于 防止混 淆职责 界 限 . 避免 造成 角色 错位 。 检察 机关参与 社会管 理和 创新 . 不是代 替 政府及 相关 部 门进 行
社会 管理 , 而是通 过执 法办 案等履 行
再次 . 检察 机关参 与社 会管理 创
新 也是 提 升 自身履 职 能 力 的 内在 要
职 责活 动 保 障 、促 进 社会 管 理 和 创
新 。 过依 法查处社 会管理 领域 以及 通
求。 检察机关 的职 能活动 与社会管 理 和创新 联 系紧密 。 会管 理和创新 不 社 仅要求 社会 管理 理念 的转变 . 往往 还
会导致 社会 管理 相关方 的权 利 、 务 义
求。 检察机关 作为 国家政权 机关 的组 成 部分 , 与立 法 机关 、 行政 机 关 等 其 它 国家机关 一样 ,属 于上层 建筑 , 必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因此,检察机关应正视自身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以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坚持执法为民和协调配合,改革现有的工作机制,自觉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保障公平和正义在全社会的实现。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整个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
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已然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现笔者拟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自觉性(一)正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定位少数检察机关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社会管理是行政机关的职责,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无需作为。
这种错误认识根源于他们没有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定位。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因此,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功能,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其法律监督职能本身也就包含社会管理的属性。
检察机关不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旁观者,而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个重要主体。
检察机关只有转变观念,摆正自身的定位,强化自身的主体意识,才能积极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凸现,社会管理任务比以前更加繁重。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成为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如何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已然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树立正确管理理念“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但社会事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特别是社会管理在整个社会事业建设中明显滞后。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
当前,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程中,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着一些错误性认识。
首先,有人认为社会管理主要应以政府职能为主导,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无所作为也无须作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被动应付;其次,有人认为检察机关在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便是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要正常履职即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所谓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过是个口号而已。
勿庸置疑,这些观点都过于狭隘片面,不能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
论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
境 污染 、 地震 、 核 电事 故 等 自然灾 害 、 工业 生 产事故 的全球
因素影 响 等 。比如据 资料 , 当前 影 响稳定 的全 国群 体 性事 件 剧增 , 从1 9 9 3 年的 1 万起 增至 2 0 0 9 年的9 万起 , 参 与人数
均, 教育 资源供需 矛盾 突出 ; 由于受 经济全 球化条件 下 的金 融危 机后时代 以及人 民币升 值 、 就业政 策等 因素 的影 响 , 失 业 问题突 出 ; 收入 分配 调节机制 、 社 会再分 配政策 不完善 或 者 缺失等 , 使统 筹协调 各方 面利 益关 系的难度 加大 , 目 前 我 国基尼 系数 已接近 0 . 5 , 远 远 超过 国 际警戒 线 , 成为增 加 社
分 重要而 紧迫的任务 。
风险逐 渐加 大 , 社 会治 安 和稳定 等受 到新 的严 重挑 战 。具
体地说 , 比如水资 源短缺 、 能源需 求不 断增长 、 土壤 侵蚀 、 空 气污染 等 问题 日益严 重 , 环 境压 力不 断增 大 ; 农 民失地 、 农村 保 障不 到位 、 农 业生 产发 展不 足 以及 农 民进 城政 策壁 垒 等 问题 日益 突 出 , 农 村 稳 定受 到严 重 影 响 ; 教育 机 会不
国既处于发 展 的重 要战 略机遇期 , 又 处于社会 矛盾 凸显期 , 社会 管理领 域存 在的 问题 还不少 。环境 问题 、 “ 三农 ” 问题 、 教育 问题 、 就 业 问题 、 收 入差 距 问题 等 日益 突 出起 来 , 社 会
的互 动作 用催 生 了大 量新 型矛 盾 , 对社 会 管理 提 出 了新 的
策和 战略任务 。本文将 重点 围绕检察 工作在 加强和 创新社 会管 理 中的定 位 、 正 确发 挥检 察职 能作 用 以及正 确处 理好
破题社会管理创新——以检察为视角
失 业 、 胀 属 于 问题 管 理 ; 我 们 的 信访 、 通 而 维稳 , 属 于 则
危 机 管理 。据 此 , 当解 决 两 个 层 面 的 问题 : 一 是 常 应 第 态 下 .在 问题 和 危机 发 生 前 用 法 律 法规 有 秩 序 地 进 行
管泽 明 李
日常 管 理 : 二 是 非 常 态 下 , 发 生 问 题 和 危 机 后 , 第 在 国
胡
锦涛 总 书 记 明 确指 出 :社 会 建 设 说 到 底 ,是 对 “
人 的管 理 和 服 务 ” 。也 许 是 由于 问题 过 于浅 显 ,
爱 因斯 坦 说 . 国家 是 为人 而 建 造 的 .而 人 不 是 为 “
国家 而 生存 的” 在 现 代 社会 . 不仅 仅 是 本 . 重 要 的 。 人 更 是 目的本 身— — 既 是 我们 的 出发 点 .又是 我 们 行 为 的
目的 。 这 个 意 义上 说 。 从 社会 管 理 就是 社 会 领域 的宏观 调 控 , 与公 共 服 务 密不 可分 . 极 目标 都 是 实 现人 类 它 终 社 会 的德 性 憧 憬 和幸 福 生 活 所 以 . 会 管 理与 公 共服 社
我们 原 来 没 有 社 会 的 系统 概 念 更毋 庸 谈 及 社 会理 念 。 此缺 乏 心 理 准 备 、 政 准 备 、 对 行 司法 准备 和 资 源储 备 。 现 在如 雨后 春 笋般 的 8 0万 社 会组 织 . 对 0 首先 是 大 吃一 惊 . 次是 马上 想 到 这些 组 织 必 须 管 理起 来 。 其 控制 起 来 , 则要 出 问题 。 其 实 . 会 管 理 的前 提 是 管 理社 否 社 会 . 意 味着 社 会 是 一 个 独立 对 象 , 它 的独 立 空 间 和 这 有 运 作 逻辑 。所 以 ,我 们不 能 把 社 会 管 理等 同于 政 治控 制 , 须 承 认 社 会 的独 立 性 . 还 权 力 以规 范 . 必 要 还社 会
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建 议 具 有 执 行 力 ,切 实 可 行 : 外 ,还 要 注 此
重检察建议的后续跟踪工作。 ( )检察 建 议要具 有规 范性 。依 法 一 明确、规范检察机关提 出检察 建议 的程序 ,
个 案往 往折 射 出带 有普遍 性、倾 向性 的法
律 问题 、 社 会 问题 ,通 过 个 案 办 理 对 单 位 或 行 业 的潜 规 则 、 管 理 漏 洞 进 行 深 层 次 了
关参 与社会 管理 的重 要渠 道。检察 机 关应 村 财 乡镇 管制 度后 ,个别 乡镇政 府 的农 经
克 服 就 案 办 案 的 思 想 , 耍 注 重 办 案 的 法 律
涵 ,自觉担 负起检 察工 作在 服务 社会 管理
中 的使命 与责任 ,高度 重视 检察 建议 的社 会作用 , 积极推进社会 管理创 新。实践表 明,
款 不 及 时 入 账 的 现 象 ,极 容 易 发 生 专 款 被 检 察建议的规范性 、说理 性 : 其次要使检察
“ 案一建议 ,一案 一
总 结 ” 制 度 ,采 用 发 送 检 察 建 议 的 方 式 向有 关单位 提 出存在 的 问题及 整改 意见。
贪污 或挪用等职 务犯罪和挥 霍公款 的现象。 为 此 ,必 须及 时建议 相关 单位 加强监 督 和 管理 ,大 力推 行政 务公开 ,减 少滋 生腐 败 犯罪 的机会和土壤 。 ( )围绕 强化法 制意识 提 出检 察 建 三 议 ,增 强公职 人员的责任 意识和 法制意识 , 从 源头 上有效 预 防职务 犯罪 ,促进 干部 队 伍廉政建设 职 务犯 罪行 为 的频繁 发生 ,其 根源 在 于 人 的思 想意识 ,一些 公职 人员 因缺 乏法 律 常识 ,法纪 观念 、廉洁 从政 意识 淡薄 才 触 犯 了法律。 要经 常性地 对 公职人 员进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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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执行作 为社 区矫正 检察 的重点 .坚持在为每一名矫正对象建立单独台
账 的 基础 上 . 过 每 周 与 县法 院刑 庭 联 系 、 月 通 每
针对性 地 帮教计划 和相关法 律文书 等档案 资 料; 三走访 . 就是经 常通过 随机抽查 的方式 。 对
了因为各执 法单位 因衔接 失误 造成 的脱 管 、漏 管现
象。
法局核查等措施 .对社 区矫正对象的动态表现基本做 到及时掌握 , 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及 时反应 : 对改造表现
21 0 0年第 7期( 司法实务)总第 1 3 , 0 期
好、 符合法定条件 的 , 建议 司法部 门予以表扬 、 奖或 嘉
定位系统功能 . 随时查 询和掌握他们 的活动范围 . 及时 与社 区矫正机构 以及矫 正对象进行联系和沟通 .大大 提高 了检察机关监督的效率 .实现了对矫 正对象的监 督与监管同步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越 城 区 人 民检 察 院 检 察 长钱 昌夫 : 察机 关 要 坚 持 立 检
告知 、 催办 、 督办等形式 , 督社 区矫正机构及时办理 监 解 除矫正手续 。 杜绝超期矫正现象 的发生。
江 苏 省 张 家 港 市 人 民检 察 院 检
督 。20 年初 , 08 我院会 同市公安局 、 市法 院 、 司法局 市
签订 了 《 于进 一 步 加 强社 区矫 正 工 作衔 接 的意 见 》 关 ,
一
二 是 “ 理 ” 督 —— 采 取 一 听 二 查 三 走 管 监 访 的方 式 . 实 加 强 社 区矫 正 管 理 监督 。一 听 , 切 就 是 通 过 召开 社 区矫 正 联 席 会 等 时机 . 泛 听 广
取关 于开展社 区矫正的动态情 况反映 :二查 。
就 是 每 半 年 到 社 区 矫 正 机 构 查 看 开 展 矫 正 工 作 的 台账 、 动 记 录及 每个 被 矫 正 人 员 是 否 有 活
四是 社 区矫 正 联 动 机 制 :实现 无 缝 对接 、 同步监
四是 “ 出口” 监督—— 为了防止 出现超期矫正 . 确 保社 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与步入社会的有效衔接 我 院 由专 人对每一 名矫正对 象 的矫 正期 限每天进行 检
查, 坚持在期满前一个月 、 个月和七天时 , 半 通过提前
实行 检司联手 、 审矫对接 . 防脱管 、 严 漏管 等现象 的发
察长钱 根源 : 近年来 . 张家港市 检察 院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 逐步形成
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 探索建立网上同步监督平台。 我院经授权通过张家港市政务 网.可以进入市司法局 社 区矫正管理平台 . 随时查阅全部矫正对象的资料 通 过 由司法行政部 门给矫正对象配发的小灵通 .利用其
建议执法部 门提请减刑 , 对改造表 现差 、 不服监管 、 违
反法律 法规 。 尚未构成 重新犯罪 的 . 议有关 部 门 但 建 给予治安处罚 、撤销缓刑 、撤销假 释或者 收监执 行 20 08年以来 。我院先后 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脱 1 2人 次, 督促公安机关对 4名有严重违 反监外执行规 定的 监外罪犯进行 了收监执行 . 起诉 监外罪犯再犯罪案件
1 9件 3 人 。 5
对象 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一次核查 。五是制作一份《 社 区矫正监督册》 。一人一册 , 认真记 录矫 正对象人矫 、
在矫 、 解矫 等阶段的情况 . 严防监管违法 、 执法不公等 问题 。六是 发放一 张《 维权监督服务卡》 尽力帮助协 , 调解决矫正对象在 工作 、 生活 中遇到的实际 困难和 问 题 。七是建 立一份《 社矫检察档案》 。一人一档 , 以备 存查 。
了“ 以分 类管理为基础 、 以监督 站为
矫正 对象进行 个别走 访或 约见社 区矫 正对象 谈话教育 。通过三种形式 。 及时掌握社区矫正
与县法院核对生效判决名单 .督促法院及时为 每一位社 区矫正对 象建立 《 监外执行 流程卡》 、
定期与社区矫正机构 “ 账” 对 等措施 . 切实 防止
法律文书不送达 、 达不及时等 “ 人不见档 、 送 见
院探 索创设 了社区矫正检察“ 七个一 ” 工作法 。即: 一 是与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谈话 , 及时发现社 区矫正 工作 中存 在 的漏洞和问题 。 二是对社 区矫 正工作进行 一次 回访 , 及时掌握矫正对象 的思想动态 。三是每 日对矫 正对 象请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是 每月对社 区矫正
对象第一手矫正信息和动态 . 提高监督 的主动
性 、 对 性 和 有 效性 。 针
见档不见人 ” 的脱节现象 . 使社 区矫正对象一走
出法 庭 、 守 所 , 由 社 区矫 正 机 构 接 收 , 免 看 便 避
三是 “ 查” 督——通过 到矫 正机关 了 核 监
解 、开 展 驻所 检 察 和 定 期 到 公 安 局 法 制 科 、 司
问题按 问题顺序发 言:1基层院如何做好社 区矫 正法律监督工作;2 基层院如何积极参与青少 () ()
年 群体 的教 育保 护 ;3基 层 院如何 更好 深 入 基层 、 近 群 众 、 务 社 会 。 () 贴 服
重 庆 市 璧 山县 人 民 检 察 院检 察 长 张 德 江 :我 院 在 开 展社 区矫正 监督 的过 程 中 . 主 要 把好 “ 四个 监督 ” 关
主持: 向阳 岳
策划 黄 学 昌
社会管理刨新与检察工作
岳 向阳 : 各位领导、 老师、 检察长, 非常感谢 大家在百忙之 中参加我社举 办的“ 三项重点工作’
系列研讨之二——“ 社会管理创新与检 察工作” 。今天的研讨 , 我们设 定 了三个题 目, 为了避免重
复 , 能 充 分展 现 各 位 的 真 知 灼 见 , 下 来 的研 讨 想请 大 家 围 绕 自 已院 的特 色 , 又 接 紧扣 其 中的 一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