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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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流程和结果确认

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流程和结果确认

产业科技创新 Industrial Technology Innovation42Vol.2 No.33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流程和结果确认孙国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 银川 750000)摘要:文章主要针对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流程和结果确认的工作要点进行说明,首先了解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流程,然后对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结果确认的内容进行介绍,为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提供保证。

关键词:检验检测机构;量值溯源流程;溯源结果确认中图分类号:X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164(2020)33-0042-03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判断试验结果合格与否至关重要,不仅影响委托方的利益,同时也影响检验检测机构自身的荣誉和形象。

检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流程进行控制,并准确地完成量值溯源结果的确认,才能及时发现溯源机构出具的证书内容是否具备检验检测参数的技术要求,从而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科学、公正、准确。

1 量值溯源流程1.1 量值溯源计划的编制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特点,编写检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周期溯源计划表》,对检验检测机构需要进行量值溯源的设备列出来,对仪器设备进行溯源的机构应选择检验检测机构合格名录中的溯源机构。

1.2 量值溯源计划的实施①对需要进行溯源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和有关的溯源单位提前沟通确定仪器设备送检时间,并和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部门及时沟通仪器设备溯源的时间安排。

②仪器设备溯源单位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仪器设备溯源活动的控制流程:对仪器设备进行仪器设备溯源活动应提前1 d通知检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以做好准备迎接仪器设备的溯源工作,综合办公室应做好接待仪器设备溯源机构的人员。

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对仪器设备溯源机构的人员沟通和协调好进入检验检测区域,在仪器设备溯源期间,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告知注意要点和安全方面的事宜。

检测机构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程序

检测机构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程序

检测机构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程序1.目的为确保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比性,必须确保检验检测机构测量活动所涉及的全部量值能够溯源到国家计量基(标)准,它们是国际单位制(SI单位)的原级实现或是以基本物理常量为根据的SI单位约定的表达式;或者溯源到其他国家计量院所校准的次级标准。

2.范围适用于本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设备、标准物质、包括测量和辅助设备(如环境条件测量设备)的校准/检定。

所有在用测量仪器设备,都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包括:1) 新购置的测量检测仪器;2) 正常使用的在用测量仪器设备已到检定周期;3) 在用测量仪器设备经维修后;4) 对在用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度有怀疑时。

3.职责3.1各检测室负责人协同质量管理部组织编制仪器设备的周期校准计划,并对测量设备溯源和期间核查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3.2设备管理员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送检/校和在有效期内使用,负责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复印件的归档保存。

3.3检测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执行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以及验收和确认。

4. 工作程序4.1量值溯源要求4.1.1用于检测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检测设备和辅助测量设备(如环境条件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校准。

4.1.2本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服务的各种测量设备,依据《仪器设备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并通过使用CNAS认可的校准检验检测机构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建立的适当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定期检定或校准,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

1) 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内容包括:2) 计量器具名称、型号、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使用地点;3) 原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4) 定点检定机构名称;5) 计划检定日期。

4.1.3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或国际计量基(标)准不可能或不适用时,应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则应溯源至公认实物标准,或通过比对试验、参加能力验证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检验检测机构的一致性。

计量溯源性程序

计量溯源性程序

1 目的对测量设备、参考物质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试结果与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建立并保持测量结果的满足量值溯源性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测量不确定度有影响的测量设备、参考物质。

3 定义3.1 校准: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其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的关系的一组操作。

3.2 检定:查明和确定测量仪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4 职责4.1 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表》的编制、组织实施并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

4.2 检测人员配合检定校准工作。

4.3 技术负责人组织对相关测试设备校准/检定报告的适用性确认。

4.4 主任负责测量设备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表》的审批。

5 程序5.1计量溯源要求5.1.1 用于测试的设备,其量值溯源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的要求。

5.1.2 综合组按《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的要求, 选择有资质的校准实验室,并应按照年度检定校准计划及时安排检定或校准,保证量值的溯源性。

5.1.3 用于测量的标准物质应是国家有证标准物质,选择具备能力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并声明计量溯源至SI单位的有证标准物质的标准值。

5.1.4 对于技术上不可能计量溯源到SI单位的测量设备,检测中心可以通过使用有证的标准物质的标准值、参考测试程序、规定的测试方法或描述清晰地的协议标准,证实其测量结果满足预期用途,也可通过实验室之间适当的对比予以保证。

5.2测量设备计量方案的拟定5.2.1 设备使用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方法、仪器设备自身特点及使用状况,制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同时确定需要校准的参数、测量范围、准确度或不确定度要求等信息提供给设备管理员。

5.2.2 设备管理员按计划对需要校准的测量设备,以及需要满足的技术参数信息,列入到校准方案计划,以便送检时提出明确的、针对性的需求。

量值溯源程序

量值溯源程序

量值溯源程序1 目的必须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进行有效控制,保证量值的可溯源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

3 职责3.1 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检定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3.2 各监测业务科室协助仪器设备检定计划的具体实施;3.3 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检定计划的批准。

4 程序4.1 每年初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编制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检定计划应进行动态管理,如仪器设备状态发生变化(新购置、停用、重新启用、报废等),检定计划应进行相应更改,检定计划的更改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2 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检定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联系,送检或现场检定的日期提前 5 天通知有关监测业务科室。

监测业务科室做好准备工作,并协助送检或现场检定。

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仪器设备检定后及时在《检定计划及实施记录表》中记录,并将检定结果和证书交办公室归档。

4.3 外部计量检定服务机构必须是能出具相应的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计量机构或授权机构。

办公室应保存其相应的资质证明。

4.4 对于无检定规程、标准、相关技术资料,或无法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无法检定的仪器设备,可通过自校或实验室间验证比对试验,证明其符合要求。

自校仪器设备应由监测业务科室技术人员编写自校规范,室主任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4.5 仪器设备自校及监测过程中,应首先使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布的具有有效证书的标准物质,保证能溯源到国家基准;当无此类标准物质时,应采用能保证质量、行业认同的标准物质,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4.6 仪器设备使用时,必须具有有效的检定(校准、比对)证书(报告)。

如发。

量值溯源程序文件

量值溯源程序文件

量值溯源程序文件一、目的为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实现测量结果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量值溯源程序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于测量、检验、试验和监控的设备、仪器、量具等的量值溯源管理。

三、职责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量值溯源计划,组织实施量值溯源工作,监督量值溯源的有效性。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测量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修理和报废等管理工作,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3、使用部门负责正确使用测量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测量设备的异常情况。

四、量值溯源的途径1、检定对于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测量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2、校准对于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测量设备,可根据实际需要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

3、自校对于某些精度要求不高、使用频繁且易于自行校准的测量设备,可由公司内部按照自校规程进行自校。

五、量值溯源计划的制定1、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种类、数量、使用频率、精度要求等因素,制定年度量值溯源计划。

2、量值溯源计划应包括测量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校准周期、溯源方式、实施时间等内容。

六、量值溯源的实施1、按照量值溯源计划的安排,及时将测量设备送相应的机构进行检定、校准或自校。

2、在送外检定、校准前,应对测量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洁、包装和运输防护,确保测量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对于检定、校准后的测量设备,应及时取回,并对其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4、确认合格的测量设备,应贴上相应的标识,注明校准日期、有效期、校准机构等信息。

5、确认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防止不合格测量设备继续使用。

七、测量设备的标识管理1、对经过检定、校准合格的测量设备,应贴上绿色的“合格”标识。

2、对部分功能或量程合格的测量设备,应贴上黄色的“准用”标识,并注明限制使用的范围。

3、对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贴上红色的“停用”标识。

程序文件-量值溯源程序

程序文件-量值溯源程序

1 目的
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仪器和标准物质等进行检定/校准工作,确保量值传递/溯源可追溯到国家计量基准,满足检验的要求并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用标准物质、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的控制。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批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2 质控室负责组织实施检定/校准和期间核查工作。

3.3 各科室应按规定周期制定本室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以及期间核查计划,报质保室审核。

3.4 各科室负责分管检验设备、标准物质的核查工作。

3.5 质控室负责仪器检定/校准和期间核查工作的实施。

4 程序
4.1 溯源要求
4.1.1 量值溯源按国家计量法规要求执行。

4.1.2 计量检定单位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

能出具资质、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材料。

4.1.3 购买国家有证标准物质,在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使用。

标准物质统一在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处购买并能溯源至国家基准。

凡不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计量单位制(SI)规定的、非法定性部门或不正规渠道来源的、没有计量标志或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含标准物质),采购人员不得购买,验收人员不予验收。

4.2 检定/核查计划
4.2.1 检定/核查计划由科室提出,交由质控室汇总审核,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实施。

4.2.2 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质控室负责联系法定检定部门检定。

4.2.3 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由责任科室制定核查规程并按规程组织核查。

实验室量值溯源程序(含表格)

实验室量值溯源程序(含表格)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目的规范质量检验部测量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标准菌种的量值溯源工作,确保检验结果/量值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2. 范围适用于测量仪器设备、量具、标准物质、标准菌种的量值溯源管理工作。

3. 定义无4. 责任4.1部长: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及《标准菌种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

4.2技术负责人:审核《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及《标准菌种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批准《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3综合管理室负责人:审核《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设备员:编制《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编制主要仪器的量值溯源图。

4.5标准物质(溶液)管理员:编制《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编制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图。

4.6生物安全责任人:编制《标准菌种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编制标准菌种的量值溯源图。

5. 内容5.1量值溯源要求5.1.1 溯源机构的选择在选择外部校准服务时,设备员需要按照《实验室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的要求对校准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评价,确保能够证明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

一般选择国家法定计量校准单位或通过国家认可的校准分析检验室。

5.1.2 溯源对象的选择5.1.2.1 测量设备溯源:对检验结果能产生直接的和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和量具,进行严格校准。

当测量设备校准所带来的贡献对扩展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时,可以不校准。

5.1.2.2 标准物质、标准菌种溯源:要求向有资质的机构选购有证标准物质和标准菌种以确保溯源性。

5.2量值溯源工作的实施5.2.1 仪器设备、器具的量值溯源设备员于每年初制定《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包括量具),明确本年度各类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计划时间,该计划综合管理室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根据《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设备员与校准单位保存长期稳定联系,确保仪器设备能够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前实施检定或校准。

量值溯源程序

量值溯源程序

量值溯源程序1. 目的确保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值,都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国际标准或自然常数,从而确保量值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对检验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

3. 职责3.1 计量设备员负责制定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计划并监督实施。

3.3 质量控制室负责检查计划的实施,负责制定和修订《计量仪器设备溯源关系图》和《标准物质传递图》。

4. 工作程序4.1 计量员在年初制定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4.2 经审核后的计量仪器周期检定计划一份交质量控制室,一份由文件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4.3 计量员将周期检定快到期的送检仪器设备做好《计量器具送检表》,并与计量部门联系,送到有检定资格能确保量值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单位或部门检定,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检定部门提供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能证明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并应提供测量结果和有关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经批准的计量规范的说明。

4.4 检定合格证书由计量员从计量检定部门取回后交文件档案管理员,由文件档案管理员进行登记,归入仪器设备档案统一保管。

4.5 计量设备员应及时更新“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中相关信息。

4.6 计划内的周期检定仪器设备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周期检定,不得超期使用。

4.7 对无法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仪器设备,应通过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来提供测量结果满意的证据。

具体按《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程序》执行。

4.8 质量控制室负责绘制和修订《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图》,以便实现其向国家基准的溯源。

4.9 质量控制室负责绘制和修订《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图》,以保证标准物质在传递过程中可溯源到国家基准。

5. 相关支持文件5.1 《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程序》5.2 《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程序》5.3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管理程序》5.4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6. 相关记录6.1 计量仪器设备检定证书(见仪器设备档案)6.2 计量器具检定台帐附录8.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3。

工程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程序

工程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程序

工程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程序1、目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通过检定、比对或校验,使其测量值能够溯源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量值,从而使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技术保证。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开展检测工作的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检定、校验和比对。

3、职责综合部负责制定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周期检定、内部校验、功能性检查、比对计划并组织实施。

检测部部长对仪器校准证书进行分析确认,技术负责人对确认的结果进行审核。

4、程序4、 1 量值溯源的方式4.1.1 每次仪器检定/校准后,编制下一年度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周期检定计划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综合部具体组织实施。

4.1.2 计量器具送当地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检定。

4.1.3 送检一般采用集中送、取形式,送检之前应加强与检定单位的联系,力争一次性完成送、取任务。

检定单位的校定证书应能证明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并应提供测量结果和有关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经批准的计量规范的说明。

4.1.4 无法检定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通过比对确定其技术性能,比对应予以书面记录,并出具比对检测结果报告。

4.1.5对于各种试模、筛子、量筒等编制了作业指导书的仪器,检测部指定人员按照批准的校验方法,用参考标准对设备进行自校验。

4.1.6仪器设备的比对由综合部负责安排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之间进行。

4.1.7不须溯源的辅助设备按作业指导书上制定的方案做功能性检查。

4.2 仪器设备的校验方法,其内容包括:a)用途;b)技术要求;c)校验项目;d)具体的校验方法;e)校验结果的处理。

4.3 内部效验的仪器设备根据以下内容确定校验周期:a)制造厂的建议;b)使用频次;c)环境状况。

4.4 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放入设备档案中保存,校准证书上的数据必须进行确认。

确认的依据为仪器的说明书、仪器的不确定度、检测方法标准中对仪器设备的要求、仪器设备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

ISO17025:2017 计量溯源性程序

ISO17025:2017  计量溯源性程序

程序文件计量溯源性程序文件编号:XXX-XX-XX版本/修订:A/0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计量溯源性程序1 目的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对测量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的检定、校准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其量值的可溯源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所用于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所有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

3 职责3.1专业室负责人负责拟定各部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计划表》。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各专业室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计划表》。

3.3 客户服务部负责溯源仪器设备的送检。

3.4 设备管理员负责监督计量溯源计划的实施,并对溯源后的仪器设备做计量确认。

3.5 业务室负责相关资料的归档。

4 工作程序4.1 计量溯源性要求:4.1.1应根据检验方法确定需要校准的设备或测量系统,保证所有对检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的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得到校准,以保证其测量结果的量值溯源性。

对不需要校准的检验设备,应有定量的分析证明其不确定度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没有显著影响。

4.1.2 为保证设备的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应选择有能够证明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的法定计量机构或授权机构,确保其检定/校准项目及范围覆盖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溯源要求。

检测中心应采用以下实验室提供的校准/检定服务:a)签署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国家计量基(标)准和NMI 签发的校准与测量证书互认协议》(CIPM-MRA)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或其他NMI 在互认范围内提供的校准服务;b)CNAS 认可的或签署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 MRA)的认可机构或者ILAC承认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所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其认可范围内提供的校准服务;c) 我国的法定计量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实施的检定。

合格评定机构应索取并保存该法定计量机构的资质证明与授权范围。

“检定证书”通常包含溯源性信息,如果未包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信息,合格评定机构应索取或评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ISO17025-2017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ISO17025-2017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确保本公司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测量标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

3.0职责3.1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公司所有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溯源周期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3.2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溯源周期计划;3.3检测部负责配合综合部实施量值溯源计划;3.4质量负责人负责本公司检测设备的量值溯源的监督。

4.0管理程序4.1溯源计划的编制和审批4.1.1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本公司使用设备和标准物质特点,编写设备及标准物质的《周期溯源计划及实施记录表》,明确本公司哪些设备应检定、校准(关键量和值是哪些),哪些设备和标准物质需要通过比对(可能时),哪些设备和标准物质需要溯源到有证标准物质,哪些设备需要进行功能性检查。

以保证相关检测结果能够溯源;4.1.2设备管理员应根据《周期溯源计划及实施记录表》和质量手册第 4.5.7章中要求,选择合格的支持服务方;4.1.3技术负责人对设备溯源(检定/校准/验证/比对)计划进行审批。

4.2溯源计划的调整和公告4.2.1不论何种原因若需对计划中的周期和溯源单位进行变更,应由变更提出的部门做出书面申请,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同时执行《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程序》对新选择的溯源单位进行评价。

4.2.2当上述调整影响到设备和标准物质溯源时间的衔接时,造成设备和标准物质溯源脱节,必要时可先进行例外允许偏离活动,当完成后再执行《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4.3溯源计划的实施4.3.1设备管理员至少提前1个月与有关溯源机构联系,确定设备送检时间。

并将时间安排通过内部沟通渠道传达到送检设备所在的部门。

对于比对或功能检查的检测设备,也应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以做好准备。

4.3.2由外部机构到本公司现场进行溯源的活动的控制流程:(1)设备管理员应提前1天告知设备所在的检测部溯源工作安排,综合部应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2)综合部应根据《保密措施》做好外来溯源机构人员的引导和协调工作,在进入本公司检测区域时做好必要的安全事项和注意事项的告知,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测量设备溯源程序(含表格)

测量设备溯源程序(含表格)

测量设备溯源程序(ISO9001:2015)l 目的为了使本公司检测仪器设备的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且具有可比性,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新购置的、在用的、改装或修理后的、自制的、停用时间超过校准周期的、安全与环境监控所用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

3 职责3.1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审核检定/校准溯源计划和验证年度计划,批准仪器设备的溯源、验证结果,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2 质检部(化验室)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年度计划,协助完成送检/校准工作,组织实施仪器设备的验证。

3.3 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3.3.1负责确定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方式,组织编制仪器设备《监视与测量装置台账》,制定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升组织、监督执行。

3.3.2 负责每月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验证计划,实施检定/校准工作和仪器设备的验证,张贴检定/校准的标识,保存仪器设备溯源、验证结果。

4 工作程序4.1 测量值溯源要求4.1.1 用于检测的所有设备其量值溯源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的要求。

4.1.2 检定/校准服务机构应是能出具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对检定/校准服务机构的能力与要求参见《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

4.1.3 所有量值应通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并以此确定量值溯源关系。

4.2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4.2.l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类别4.2.1.1 购置检定/校准:新购仪器设备到货,经开箱验收和调试后,设备管理员负责其送检/校准,检定、校准合格后,纳入《监视与测量装置台帐》。

4.2.1.2 周期检定/校准:按《监视与测量装置台帐》到期送检或校准。

4.2.1.3 临时检定/校准:仪器设备出现了影响量值不确定度的故障,经调试修理后,必须检定/校准。

4.2.2 检定/校准计划4.2.2.1 仪器设备管理员按照量值溯源关系,依据《监视与测量装置台账》或各检测室提出的校准申请,汇总制定本中心年度检定/校准计划。

量值溯源程序RB T214-2017版

量值溯源程序RB T214-2017版

1 目的为使试验中心的测量仪器和设备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具有可比性,特编制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试验中心所有校准/检验使用的(包括外借的)测量仪器和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的管理。

3 职责3.1计量员3.1.1负责制定年度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的计划和比对试验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3.1.2负责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仪器设备标识管理。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批准量值溯源计划和检定/校准结果确认。

3.3质量负责人审批自校方案。

4 工作程序4.1检定/校准的管理4.1.1 所需检定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检定周期。

4.1.2应寻求满足要求的,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的外部校准机构提供校准服务,或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校准机构。

4.1.3计量室根据每台仪器设备使用的关键量值和量程,编制《检定/校准项目及参数范围统计表》;4.1.4很少使用的仪器设备可在每次使用前送检,对超过检定有效期限且平时不用的仪器设备贴上封存标志。

仪器管理员和监督员应确保上述规定的执行。

4.1.5拆迁、搬运后的仪器设备,重新安装后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校准,确认功能指标满足要求后才能使用。

4.1.6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家基标准时,可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核查、比对或测试来证明溯源性;①有证标准物质核查: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家基标准时采用;②比对:可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指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测量设备复现量值之间比较的技术活动。

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家基标准、又无标准物质时采用。

③测试:无检定/校准规程时可以采用,并证明溯源性。

4.1.7没有国家、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按《工程试验仪器校验方法》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指南》实施内部校准。

实施内部校准的仪器设备,设备管理员应按照相关行业内部校准规程进行校准。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1 目的通过规定和实施对检测结果有关的所有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控制要求,以确保检测量值的准确可靠,提供相关满意的证据,并保证所有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使用,量值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2 范围适用于使用标准物质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比对等环节管理。

3 职责3.1 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完整性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3.2 检测部负责组织实施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并监督执行。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量值溯源工作的监督,防止检定/校准不合格或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算器具投入使用。

4 程序4.1 量值溯源的要求4.1.1 用于检测工作的所有检测设备,其量值溯源应符合国家量值传递鉴定系统表的要求。

4.1.2 所有与检测结果有关的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都应经过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3 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测试机构不能检定的仪器设备,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自校规程或对比计划,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设备管理员和完整性所实施。

4.1.4 外部检定服务的机构应是能出具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

4.1.5 所有量值应通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并以此确定量值溯源关系。

4.1.6 两次检定/校准之间,尚不能对检测仪器设备的量值准确性保持信心的仪器设备,应按《期间核查程序》要求进行期间核查。

4.1.7 应使用有关部门批准的,给出了约定真值及不确定度的有证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合理地贮存保管。

4.2 检定4.2.1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员按照量值溯源关系(见图1),每年初应定期编制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完整性所按计划组织送检。

图1 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图4.2.2 周期检定计划内容包括:a.计量器具名称、型号、器号、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b. 原检定证书编号、有效期;c. 使用部门;d. 定点检定机构名称;e. 检定时间。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1 目的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对校准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准确度和量值可溯源性。

2 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依法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和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同时适用于无法进行校准/检定的仪器设备开展的自校验工作。

3 职责3.1实验室运营支撑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自校周期,并组织实施。

3.2实验室运营支撑组测量设备管理员监督实施周期检定、自查计划,并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

3.3 各责成单元协助做好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仪器设备责任人协助仪器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自校验证及期间核查工作。

4 工作程序4.1 量值溯源要求4.1.1 用于检测的所有设备,其量值溯源应符合校准检定系统的要求。

4.1.2 外部检定/校准服务机构应是能出具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校准检定机构。

4.2 量值溯源计划编制与实施4.2.1实验室运营支撑组负责人按照量值溯源关系,编制年度检定计划,并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 周期检定计划内容包括:4.2.2.1 校准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和仪器编号;4.2.2.2 原检定证书编号;4.2.2.3 使用组(或仪器设备指定管理者);4.2.2.4 定点检定机构名称;4.2.2.5 最近检定时间计划及检定时间。

4.2.3实验室运营支撑组在检定时间前15天,将仪器设备的检定计划通知相关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做好检定计划实施的准备工作。

4.2.4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负责实施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和督促使用组责任人开展自校工作。

4.2.5 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使用状态的标识对仪器设备进行标志管理,用不同颜色的标志贴于设备的明显位置。

4.3.1 绿色合格证:外部和内部检定/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

4.3.2 红色停用证:(需注明停用日期)4.3.2.1 检定或自校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4.3.2.2 损坏待修或报废的仪器设备;4.3.2.3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4.5 参考标准的管理4.5.1 参考标准只能用于校准或核查其它仪器设备,不能作为工作器具使用。

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13 量值溯源控制程序1.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量值溯源,保证检测仪器的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范围适用于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所有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验证和期间核查。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批准。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及检定/校准结果的确认,批准修正因子的应用。

3.3质控专员负责本公司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编制。

3.4质控专员和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检定/校准工作,并安排使用人员对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进行验证;3.5档案管理员负责检定/校准证书及结果确认的存档管理。

4.程序4.1检定/校准计划4.1.1量值溯源的原则(1)所有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校准。

(2)为保证仪器设备的量值能够溯源到国家计量标准,应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检定/校准机构,以保证仪器设备量值的溯源性。

4.1.2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质控专员根据《仪器设备一览表》中上次检定/校准时间和检定/校准周期等信息编制年度检定/校准计划,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检定校准计划的内容包括:需检定的仪器设备、上次检定/校准时间、检定/校准周期、计划检定/校准时间等。

4.1.3对于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维修后的仪器设备、脱离了公司控制的仪器设备等临时需要检定/校准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检定/校准计划的实施4.2.1质控专员按照检定/校准计划,至少提前1个月与有关检定/校准单位联系,确定设备送检/来检时间。

并协调内部人员做好准备。

4.2.2由检定单位到本公司现场进行溯源活动的,质控专员应提前告知设备管理员安排好工作,行政人事部应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组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使用人员协助做好检定/校准工作。

量值溯源程序

量值溯源程序

量值溯源程序机构概况1总则1.1溯源性总体要求实验室应分析测量设备的技术指标,明确设备的量值溯源需求,制定量值溯源总体要求,以便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进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能够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3.中心对那些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检测仪器,在使用之前都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进行检定或校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4.参考标准的校准, 必须按预先制订好的计划和程序进行,必须在由经过国家授权的、能提供对国家测量基准溯源的机构完成。

实验室建立的所有参考标准, 只能用作校验之用, 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对于能够证明用于其他用途而不会对作为参考标准带来不利影响者除外。

参考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或之后都必须进行校验。

5.中心要求各有关仪器尽可能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其他标准物质时,要求能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

中心将对内部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6.中心制订了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期间核查的程序,核查由各室主任及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保管人组织实施,以确保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详见DURCAM-200-23《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管理程序》)。

7.中心制定明确的管理程序,以保证安全处置、存储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标准),防止其在此过程中受到污染或损坏,并确保其完整性(详见DURCAM-200-23《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管理程序》)1.2量值溯源程序检测中心编制了《量值溯源程序》,对各类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进行规范性管理和控制。

1.3校准计划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设备和量具的周期校准计划,定期对检测中心的测量仪器设备和量具进行送检。

1.4 校准结果的计量确认设备管理员应会同技术主管共同确定检测中心检测工作对各类测量设备的技术要求,在设备校准结束后,设备管理员应对照该要求对设备校准证书和校准结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确认,填写在《设备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

环境监测中心量值溯源程序

环境监测中心量值溯源程序

环境监测中心量值溯源程序环境监测中心量值溯源程序1目的必须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进行有效控制,保证量值的可溯源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

3职责3.1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检定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3.2各监测业务科室协助仪器设备检定计划的具体实施;3.3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检定计划的批准。

4程序4.1每年初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编制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检定计划应进行动态管理,如仪器设备状态发生变化(新购置、停用、重新启用、报废等),检定计划应进行相应更改,检定计划的更改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2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检定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联系,送检或现场检定的日期提前5天通知有关监测业务科室。

监测业务科室做好准备工作,并协助送检或现场检定。

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仪器设备检定后及时在《检定计划及实施记录表》中记录,并将检定结果和证书归档。

4.3外部计量检定服务机构必须是能出具相应的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计量机构或授权机构。

综合档案应保存其相应的资质证明。

4.4对于无检定规程、标准、相关技术资料,或无法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无法检定的仪器设备,可通过自校或实验室间验证比对试验,证明其符合要求。

自校仪器设备应由监测业务科室技术人员编写自校规程,室主任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4.5仪器设备自校及监测过程中,应首先使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布的具有有效证书的标准物质,保证能溯源到国家基准;当无此类标准物质时,应采用能保证质量、行业认同的标准物质,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4.6仪器设备使用时,必须具有有效的检定(校准、比对)证书(报告)。

如发现使用未经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立即停止监测,并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有效性作出相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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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通过检定、比对或校验,使其测量值能够溯源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量值,从而使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技术保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开展检测工作的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检定、校验和比对。

3、职责
综合部负责制定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周期检定、内部校验、功能性检查、比对计划并组织实施。

检测部部长对仪器校准证书进行分析确认,技术负责人对确认的结果进行审核。

4、程序
4、1 量值溯源的方式
4.1.1 每次仪器检定/校准后,编制下一年度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周期检定计划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综合部具体组织实施。

4.1.2 计量器具送当地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检定。

4.1.3 送检一般采用集中送、取形式,送检之前应加强与检定单位的联系,力争一次性完成送、取任务。

检定单位的校定证书应能证明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并应提供测量结果和有关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经批准的计量规范的说明。

4.1.4 无法检定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通过比对确定其技术性能,比对应予以书面记录,并出具比对检测结果报告。

4.1.5对于各种试模、筛子、量筒等编制了作业指导书的仪器,检测部指定人员按照批准的校验方法,用参考标准对设备进行自校验。

4.1.6仪器设备的比对由综合部负责安排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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