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_欧盟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_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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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规范及其借鉴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规范及其借鉴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规范及其借鉴宋锡祥[1]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转基因生物技术在争论中不断发展。

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增加到2001年的5260万公顷。

至2000年,已有将近50个国家相继培育成200多种转基因作物,其中各国已获上市的转基因作物产品种类已达149个,仅美国就有42个,由转基因作物生产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成份已达4000余种。

转基因农作物及其产品市场销售额由1995年的7500万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30亿美元。

为了有效规范转基因食品投放市场,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经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欧盟有关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框架已初具规模,逐步趋于健全和完善。

一、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立法现状(一)1990年4月23日欧盟理事会发布的《指令》第90/220/EEC号有关转基因生物故意释放环境的内容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制定了统一的法令,1990年第220号《指令》的出台既是针对研究和发展的目的,也是为了对包含或者由转基因生物组成的产品投放到市场,而实施转基因食品故意释放环境时,确保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欧盟理事会1990年的《指令》被认为是“横向立法”,欧盟也已采纳该产品——特别立法与1990年《指令》的风险评估原则相结合。

指令对转基因生物的构成作出界定,即“在某生物中,由于其基因材料用某种方法已经被改变,它通过和或与自然的配对结合不会自然产生”。

而生物鉴别技术导致转基因食品的出现。

1、(Deliberate release for R&D)对于研究和发展的故意释放出于研究和发展的需要,在故意释放到大田的试验实例中(由指令B部分规范),成员国的主管部门要进行评估并就是否同意将试验案卷材料的提交作出决定。

欧盟委员会已经建立了案卷信息交换程序,并把此任务委托给联合研究中心。

迄今为止,已接受和分发了1500多个案卷,其中不涉及保密的案卷摘要可以在相关的网站查阅。

美日欧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对我国的借鉴

美日欧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对我国的借鉴

E U a n d J a p a n, i t wa s a n a l y z e d t h a t C h i n e s e l e g a l p o l i c i e s a n d r e g u l a t i o n s a r e n o t s t r o n g a n d h a v e a p o o r ma n e u v e r a b i l i t y . B a s e d o n t h e e x p e r i e n c e o f Ame r i c a , EU a n d J a p a n a r e p r e s e n t e d s e v e r a l s u g g e s t i o n s .
建议 : 首先 , 建立健全 法律 法规体 系, 促成《 转基 因食 品安全法》出台; 其次 , 完善管理 制度 , 对转基 因食 品进行 全面 细致地规 范 ; 再次 , 优 化管理机 构设置 , 建 立行之有 效的 管理 体制 ; 最后 , 积极 参与 国际合作 , 逐 步与 国际上通 行的
转 基 因食 品在解 决粮食 短 缺 、 促 进农 业发 展 、 减 少 环境 污染 等方 面 起 到 了一 定 作 用 , 但 是 在 食 品 安
1 美欧 日转基 因食 品安全管理的 比较研究
Fi r s t l y, e s t a bl i s hi n g a n d p e r f e c t i n g l e g i s l a t i o n a n d r e g u l a t i o n s s y s t e m, i s s u i n g t h e Ge n e t i c a l l y Mo d i ie f d F o o d S a f e t y La w. S e c o n d l y, s t r e n g t h e n i n g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ma na g e me n t s y s t e m t o s u p e r v i s e c o mpr e h e n — s i v e l y GMF. Th i r d, o p t i mi z i n g t h e ma n a g e me nt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s t r u c t ur e, s e t t i n g u p e f f e c t i v e ma n a g e me n t s y s - t e m a n d me c h a n i s m. Fi n a l l y, p a r t i c i p a t i n g a c t i v e l y i n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c o o pe r a t i o n a n d g r a d u a l l y i n t e g r a t i ng i n t o t h e i n t e na r t i o n a l s t a n d a r d s a n d p r a c t i c e . Ke y wo r d s: g e n e t i c a l l y mo d i f i e d f o o d; s fe a t y; ma n a g e me n t

美国_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析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_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析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_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析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2008年秋,中国民众的目光再次聚焦于食品安全问题。

“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空前关注,同时也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推到聚光灯前。

目前我国把“食品安全”列为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重要问题之一来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对该领域的认识和研究普遍早于发展中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对美国、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述评,以期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分析(一)美国食品安全立法美国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非常多,既有《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FDCA)、《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健康服务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蛋制品检验法》等非常具体的法律。

由美国众议院制定并公布的《美国法典》以及美国联邦法典对食品安全有非常严格和完善的法律规定。

在此基础上,美国FDA与USDA(美国农业部)负责制定了《食品法典》,以指导食品管理机构监控食品服务机构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零售业和疗养院等机构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开展情况。

这些法律法规基本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美国正是通过对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促进本国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有4个:卫生和人类服务部(DHHS)下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除肉类和家禽产品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以及制订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法规和标准;美国农业部(USDA)下的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负责肉类和家禽食品安全,并被授权监督执行联邦食用动物产品安全法规;美国国家环保署(EPA),负责饮用水、新的杀虫剂及毒物、垃圾等方面的安全,制订农药、环境化学物的残留限量和有关法规;商业部(USDC)下的国家海洋渔业署(NMFS),负责通过非官方的水产品检查和等级制度来保证水产品的质量。

国际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政策及启示

国际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政策及启示

我国应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 明确各方责任和操作流程。同时,还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律的 威慑力。
2、建立独立且权威的监管机构
我国应建立独立且权威的食品监管机构,确保其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中的 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还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1、建立完善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在制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 各种转基因作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同时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2、强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应建立专业的评估机构和团队,负责转基因 食品的安全性评估和风险管理。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 推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技术的发展。
2、监管机构独立且权威
欧美国家的食品监管机构通常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 立性。这些机构通过对转基因食品的全面评估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 质量。同时,这些机构还定期向公众发布评估报告和监管信息,加强公众对转基 因食品的认知和理解。
3、技术研发力度大
欧美国家在转基因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不断推动技术创新 和进步。这些国家通常拥有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能够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全面、 准确的检测和分析,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3、加强公众参与和风险沟通。应通过科普宣传、专家解读等方式,提高公 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建立健全的风险沟通机制,确保各 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利益平衡。
4、推进多方参与和国际合作。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共同推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同时,鼓励学术界、企业界和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合作和共赢。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修订及对我国启示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修订及对我国启示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修订及对我国启示0 引言转基因生物技术产业是21世纪增长最快的经济领域,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安全管理始终伴随着转基因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

我国已计划投入300亿人民币实施转基因等专项,通过巨额的政府资金进行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发及推广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农产品产业链,进而对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然而,现行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于2 000年制定,在当时的背景下我国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加之近年审批操作不够规范,管理成本较高,不利于与发达国家缩小差距。

美国是全球转基因作物商业化推广面积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是最大的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国。

近几年来,转基因生物技术产业得到发展,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随之提高,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安全管理受到美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方面,美国农业部0SDA)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根据联邦法规第7篇第340章寸C FR Part 340)的法规,对特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引入环境释放、州际转移和进口)进行管理。

然而,自1987年以来,对“已知植物病虫害”的生物分类名单从未变更过,这意味着在商业化推广过程中会释放出可能产生风险的转基因生物。

不仅如此,在现行法规下批准转基因生物的引入主要是通过审批制以及审批程序相对简化和审批时间相对缩短的报告制,而目前只有10%左右的授权是通过审批制完成,大部分转基因生物则是通过报告制释放到环境中。

另一方面,欧盟出于公众知情权及贸易利益等方面的考虑,于2005年出台严格的转基因产品全程追踪与标识政策,这与美国实行在最短时间内将转基因作物新品种进行商业化推广,最终为占领技术制高点的现实利益相抵触。

美国为保证转基因作物商业化推广有序进行,以实现其全球战略的目的,美国政府决定对现行的“特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引入”法规进行修订,力求将未知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本文从美国修订“特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引入”法规着手,系统阐述法规修订的内容,同时结合目前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现状对我国的影响进行分析,最终为完善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世界各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一览

世界各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一览

转基因食品面面观之四:世界各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一览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大体可分为美国和欧盟两种模式:美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相对宽松;欧盟则要严格、复杂得多。

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欧洲国家认为,只要不能否定转基因食品的危险性,就应该加以限制。

而美国则主张,只要在科学上无法证明它有危险性,就不应该限制。

下面是一些国家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法规。

美国美国政府参与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已有12年的历史。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USDA-APHIS)负责管理转基因植物的开发和田间试验;美国环保局负责对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则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

例如,2001年之前,FDA虽然要求开发商提供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详细资料,但不是强制性的。

2001年1月17日之后,FDA对上述转基因食品管理过程转为强制性,要求开发商在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之前至少120天,向FDA提出申请并提供此类食品的相关研究资料,以确认此类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为加强对转基因作物的管理,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最近又提出了一项新建议,根据该建议,即使是在风险还不明显的小规模种植阶段,投入田间试验的转基因作物也需接受FDA、EPA等部门的安全性评估。

与美国现有的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管理措施相比,新建议在尺度上更为严格,主要体现在对田间试验进行安全性检测的时间有所提前。

总的来说,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是较为宽松的。

在美国,一种转基因食品从申报到批准一般只需要5个月的时间,而在欧盟则通常至少需要17个月。

加拿大可能与美国紧邻的缘故,加公众舆论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较高,政府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也与美国类似。

在销售新型食品(包括转基因食品)之前,生产商必须告知加卫生部产品安全局,并提交有关该食品的资料。

加卫生部审查批准后,产品才可进入市场销售。

对与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加政府目前的政策是:由于市场销售的所有转基因产品均被认定为“实质上等同于”传统产品,在产品标识上两者应享相同待遇。

美国、欧盟、日本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欧盟、日本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法 律 法 规 ,这 些 法 律 法 规 提 供 了 法依 据 。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的指 导 原 则 和 具 体
有 严 格 监 管 ,下 有 激 烈 竞
20 0 4年 食 品 和药 物 管 理 局 公 争 ,若 被 查 出食 品r gcIr 震 od ruu iA i te
品 质 量 安 全 提 供 法 律 依 据
定》 和 《 管理性扣 留 的规定》 等
( )严 厉 的处 罚 和有 效 的食 三
美 国有 多部规范企业 、团体 法 规 ,为 企 业 和执 法 者 提 供 l 『实 品 来 源 追 溯体 系对 食 品 企 业 形 成 和个 人行为 的食 品质量卫 生联邦 施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追 溯 的技 术 和 执 有 力 的 威 慑
2 0 () 6 1 . 0 1 4 :1 — 7
队伍
1 我 南 非 等 国 的 柑 橘 业 合 作 经 []文晓鹏 ,邓秀新. 国柑 橘牛产现状
济组织很注重对社员的培训工作 ,
定 期 开展 技术 培训 和 经验 交 流 ,
[]托 马斯 ・ 普林 ,封 岩. 1 7 斯 2 0年世 界 0 柑橘产 量和 消费预 测 lj. 界农 _ 世 J
防 止 管 理 缺 位 导 致 一 个 环 节 出 现 全 的各 环 节 监 管 、疾 病 预 防 和 事 所 有 涉 及 食 品加 工 、运 输 、配 送
问题 就影 响到 整个 食 品行业 。 美 国政 府 还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优
故 应急 反应 都有 法可 依 。
和 进 口 的企 业 建立 并 保 全 相 关 食
世寥 囊业 W。dA rtu r geI“ t il t
安全追溯监管体系 及对中 启示 国的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为视角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为视角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为视角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食品贸易的日益频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美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治理方面的发展对全球食品安全治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特别是近年来,美国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简称FSMA),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本文旨在探讨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特别是FSMA的实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际食品安全治理的趋势和方向,从而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本文首先对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概述,分析FSMA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接着,详细解读FSMA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风险预防、科学决策、全程控制、国际合作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探讨FSMA实施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影响和成效,以及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结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实际情况,分析FSMA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通过对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的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国际食品安全治理的最新趋势和动向,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改进和创新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也可以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治理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演变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演变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伴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公众对食品安全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完善。

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标志性的法律法规出台,为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早期的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主要以零散的单行法规为主,这些法规主要针对特定的食品或食品问题,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和食品贸易的日益全球化,这种零散的法规体系已经无法满足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挑战。

欧盟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

欧盟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

理。 这其 中 , 欧盟非 常重视转基 因生 和动物健康福 利 的监 控措施 。
物 的 生态 环境 安 全 和食 品安 全 , 建
2 专 门性 法规 .
受理 通 知 书并 抄送 E S E S F A,F A可
欧洲 议会 和欧 以获得该 申请 书全部资料 。 F A通 ES
立 了一套操 作性强 、管理严 格 的安 盟理 事会 2 0 /8E 《 0 11/ C 转基 因生 物 常在 6个 月对 申请作 出风 险 评估 。
现 代 生 物技 术 的兴 起 和发 展 . 全评 价制度和产 品监管制 度 。
是2 0世 纪人 类 最杰 出的科 技 进步 之一 , 为解决 人类 面I 临的健康 、 品 食 和 环 境 等 重 大 问题 开辟 了 新 的 途 径 。 医药技 术以后 . 继 农业 生物技术 的迅猛发 展掀起 了生物 技术应用 的
世《 业 W r g ci r odA nu u l te
欧盟转 基 因生物 安 全
热 点 聚 焦
摘 要 :欧盟非 常 重视 转基 因生物 的 生 态环 境 安全 和食 品安 全 , 建立 转基 因生物 的法律 、 规 、 法 管理 制度 、 实施 情 况等 内容 , 此基 础上 , 在
件 、0 1年 墨 西 哥 玉 米 和 加 拿 大 洲 食 品 安 全 局 及 有 关 食 品安 全 程 程序 20
研 发公 司拟在 某成员 国市场
“ 超级 杂 草 ” 事件 等 , 管有 些 报 道 序 》 是欧盟 制定食 品和饲 料安全 的 投放 转基 因产品 ,应 向该 国主管部 尽 , 经 证实 还 缺乏 一 定 的事 实依 据 , 但 基本指 导原则 :另一个 是 8 22 0 门递交 申请 书 。申请 书 中应 明确 申 8 /0 4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食品安全关系到居民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是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已成为影响人们健康安全和我国农业及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问题。

美国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相对成熟,学习和借鉴其成功经验,对加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一)突出细节监管和单行法令。

美国是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最严厉的国家之一,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有强大而完备的法律体系。

其法律法规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及其配套法规,包含了对掺假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补充剂、食品标识等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有关内容的监管,分类相当细致,规定很严格;另一类是《肉类检验法》、《禽类检验法》和《蛋产品检验法》等规范不同种类食品的单行法令,对饲料添加剂的分类、用量及标准同样做了明确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二)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模式。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主要由多个政府部门和其他民间机构组成,相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并形成联邦、州、地方三级监管网络,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特别是近年来,美国对食品中化学危害的管理非常重视,制定了许多关于添加剂、药品、杀虫剂适用标准的法规,通过关注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的安全性,降低微生物致病原的危险性。

(三)实行严格有效的召回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食品召回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

规定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时必须主动召回,或者在监管者发现问题时“接受教诲”而立刻召回。

否则将面临罚款、查封产品等处罚。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与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每周公布食品召回执法报告,内容包括被召回食品的品名、代码、配料、生产商、召回原因及销售量、所在市场等。

企业从开始召回、召回进程、一直到召回完成均会向监管者递交阶段报告。

召回结束后,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会对被召回食品是否已被销毁或恰当存储等予以确认。

欧盟_日本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和法律规范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_日本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和法律规范对我国的启示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9(6):858-860JournalofShenyangAgricultur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2007-12,9(6):858-860欧盟、日本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和法律规范对我国的启示葛立群1,2,吕杰1(1.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沈阳110161;2.辽宁省农村经济研究所,沈阳110161)摘要:转基因生物技术近年来发展迅猛,从转基因食品问世至今已经有15个年头,随着转基因食品商业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转基因食品进入了人类的食物链,由此引起了人们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越来越多的关注,根据转基因生物体和转基因食品的一些国际惯例,各国针对本国国情制定出相关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以确保对转基因食品管理的安全有效。

对欧盟、日本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和法律规范进行了介绍,并对中国目前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法律规范的建议:首先要健全转基因食品检测和评估体系,其次要加快中国的《生物安全法》以及相应的转基因标识管理法规的制定,第三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转基因食品管理法规的效率。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管理规范;法律规范;食物链;生物技术中图分类号:F768.2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8-9713(2007)06-0858-03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s,简称GMF)就是利用分子生物学手段,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生物物种中去,使其出现原物种不具有的性状或产物,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生产和加工的食品称为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食品又称基因工程食品或基因修饰食品。

在欧盟新型食品条例中将转基因食品定义为:一种由转基因修饰的生物体生产的或该物质本身的食品。

我国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系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包括:①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②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直接加工品;③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是一个以食品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国家,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先进务实,引领了全球食品安全标准。

美国的经验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该体系包括FDA、USDA等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的食品安全领域。

FDA主要负责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而USDA则主要负责畜禽养殖以及农产品种植的安全管理。

这两个机构都有着自己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督措施。

此外,美国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方面也比其他国家强,例如,美国的“五大原则”:风险分析、危害鉴定、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风险沟通。

这些原则构成了其现代化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了品质和安全性的控制。

二、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政策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政策主要体现在食品安全法律、标准制定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

美国一直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例如采取了强制标签、抽检以及责任追溯等措施。

同时,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策略也包括建立紧密的关系网络,以及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

这些措施使美国的食品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同时也积极推进全球食品安全标准。

三、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优点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1. 风险导向: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以风险为导向的,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食品安全的控制策略,并通过风险管理的方法控制食品的安全性。

2. 责任落实:美国通过政府的法规制定以及市场化的自我监管机制,实现了对于生产环节质量与安全的实时监控、连续追溯,并对负责任的生产商进行相应处罚或奖惩。

3. 沟通与合作:美国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及监管方面,注重与国际组织、各国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化水平。

四、对我国的启示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存在,特别是近年来的“毒豆芽”、“毒大米”等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美欧日转基因食品监管法律制度分析及启示

美欧日转基因食品监管法律制度分析及启示

美 欧 日转 基 因食 品 监 管 法律 制 度分 析及 启 示
刘 旭 霞 , 洁瑜 , 李 朱 鹏
( 中农 业 大 学 文 法 学 院 , 北 武 汉 4 0 7 ) 华 湖 30 0 摘 要 转 基 因食 品监 管 既关 系 到 转 基 因 食 品 产 业 的发 展 , 与 消 费 者 的权 益 保 护 息 息 相 关 。 目前 世 界 范 也

美 国转 基 因食 品监 管 法 律 制度
19 9 3年 , 鲜 延 熟 型西 红 柿 在 美 国成 功 上 市 , 保
标 志着转 基 因食 品开 始走人 人 们 的 日常 生活 。作 为 理 局 世 界上 最大 的转基 因食 品生 产 出 口 国 , 国的食 品 美 监 管法 律体 系也 是 最 完 善 的 。从 伊 利 诺 伊 州 1 7 业部 、 84 环境 保 护 局 、 品 药 品 管理 局 。在 1 8 食 9 6年 的 以美 国食 品药 品管 理 局 年 开始 制订 第一部 州食 品法 , 过上 百年 的发 展 , 经 美 协调 性框 架文 件 的基 础 上 , 国迄今 已建 立 了一个 较为 完善 的食 品监 管体 系 。 由 确定 的安 全性 评估 原则 为依 据 , 国农 业部 、 美 环境保
华 中农业 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 8 期 )0 0 2 ,总 6 2 1 ()
J u a fHu z o g Ag iut rlUnv r i ( o il ce csEdt n o r l ah n rc l a ie st S ca in e ii ) n o u y S o

某 种 具有 限制 性 的监 管 措 施 , 有 可靠 的科 学 证 据 只 证 明风 险确实存 在 并 可 能 导 致损 害 时 , 府 才 能采 政 取必 要 的管制 措施 。 2 监 管 主体 : 业部 、 境 保 护局 、 品药 品 管 . 农 环 食 美 国转 基 因食 品监 管 的 主体 主要 涉 及 三个 : 农

欧盟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监管及对中国的启示

欧盟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监管及对中国的启示

方面具有共同的权限。 通常情况下, 欧盟委员会代
势》 显示, 2018 年仅有两个欧盟国家 (西班牙和葡萄
在执行和履行 WTO 协定和 《 议定书》 的所有义务
表欧盟及其成员国在 WTO 和 《 议定书》 之下进行
谈判并采取履约行动。
本文拟在介绍欧盟转基因产品立法框架的基础
上, 分析和研判欧盟转基因监管制度有可能引起的
[ 作者信息] 赵晶晶,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 法学博士, 电子邮箱: jingjingzhao2017@ 126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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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flora 马铃薯于 2010 年 3 月 2 日在欧盟获得了种植许可, 但是后来欧洲法院认为该许可程序不合法, 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消了该许可。
Decade of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U-Funded GMO Research 2001-2010) 显示,
希腊相当一部分农民 (66%) 不反对转基因技术的使
用; 这种态度主要是受转基因作物种植的潜在经济
利益驱动, 而非认为转基因作物种植不会对人类健
康和环境构成任何风险。 另外, 关于转基因生物的
公众接受度, 与法国、 奥地利、 德国、 希腊、 卢森
面与欧盟有较多相似之处, 我国应当借鉴欧盟问题的启示, 在发展和完善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监管制度的过
程中, 努力避免潜在的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争端。
关 键 词: 转基因产品 国际贸易争端 立法框架
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主要由世界贸易组织 (WTO)
法律体系和 《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 以下简
年底, 又有 2 种新玉米和 3 种现有的玉米及甜菜获
基因产品的进口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同时, 欧盟农

欧盟转基因食品审慎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转基因食品审慎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转基因食品审慎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刘婷(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上海 201701)摘 要:为避免转基因作物“偶然混杂”带来的经济损失,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知情选择,欧盟委员会实施了“共存准则”。

基于“共存准则”,欧盟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从“食品”这一最终产品到供应链的顶端——转基因作物也被纳入监管范围内。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实施审慎监管,从法律原则到监管模式,从立法架构到执法主体,欧盟的审慎监管为控制转基因食品的风险提供了新的路径。

欧盟对于转基因食品风险的严格管控为我国转基因食品监管与创新提供良好借鉴。

目前,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尚在摸索中,处于“法制化监管”向“法治化监管”转型的阶段。

“法治化监管”的法律基础更加完善,监管方式更具有灵活性,监管行为能够充分发挥能动性。

因此,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监管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原则,完善监管架构与监管模式。

转基因食品监管必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达到监管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审慎监管;共存准则;信息范式;比例原则The European Union’s Experience in Prudential Supervision over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andIts Enlightenment for ChinaLIU Ting(School of Transnational Law,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Shanghai 201701,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avoid economic losses caused by the accidental admixture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GM) crops and to empower consumers to make fully informed choices,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has implemented the coexistence guidelines, under which, GM crops, at the top of the food supply chain, will also be regulated. The EU has implemented prudential supervision over GM foods from legal principles to regulatory models and from legislative frameworks to law enforcement entities, which provides a new path for risk management of GM foods. The regulation of GM foods in China and innovations in this field can draw on the EU experience in imposing strict control on the risks of GM foods. At present, GM food regulation in China is still at an exploratory stage, which is in transition from rule by law to rule of law. GM food regulation under the rule of law is in a more flexible manner, and the legal basis for it is more perfect. The regulatory authority’s initiative can be brought into full play under the rule of law. Hence, the principles of GM food regulation in the country should be further specified, and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and model should be improved. Ensuring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strict law enforcement and strict punishment on violations are essential to achieve the goal of GM food regulation.Keywords: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prudential supervision; co-existence guidelines; information paradigm;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DOI:10.7506/spkx1002-6630-20190409-113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6630(2020)05-0282-08引文格式:刘婷. 欧盟转基因食品审慎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 食品科学, 2020, 41(5): 282-289. DOI:10.7506/spkx1002-6630-20190409-113. LIU Ting. The European Union’s experience in prudential supervision over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and its enlightenment for China[J]. Food Science, 2020, 41(5): 282-289. (in Chinese with English abstract) DOI:10.7506/spkx1002-6630-20190409-113. 收稿日期:2019-04-09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8ZDA147);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研究基金项目(18SHJD037);上海政法学院高原学科资助项目(A-06-18-005-00)作者简介:刘婷(1983—)(ORCID: 0000-0002-9753-4759),女,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农业贸易法。

欧盟转基因生物管理法规体系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转基因生物管理法规体系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转基因生物管理法规体系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韩永明1,翟广谦1,徐俊锋2【摘要】摘要:欧盟是世界上转基因产品管理最为严格的国家(组织),文章系统研究了欧盟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管理法规制定的背景、法规主要内容及其演变更替、欧盟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程序及内容、欧盟市场转基因产品监控及突发事件应急系统等,对完善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体系,提高风险监测监控能力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期刊名称】浙江农业科学【年(卷),期】2013(000)011【总页数】5【关键词】关键词:转基因生物;法规演变;风险评估1 欧盟转基因生物管理法规制定的背景1990年欧盟开始建立转基因食品管制制度,与转基因食品有关的欧盟法规主要有两大类:第1类针对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转基因生物”,第2类专门针对转基因食品。

“新食品”为包含转基因生物的食品和食品成份以及其他分子结构经过修改的食品和食品成分等。

“新食品”不应给消费者带来危险,不能误导消费者,不能明显不同于现有的食物,以至于其营养价值大为降低。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颁布的评估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指南,转基因食品和与其相对应的传统食品是否实质性相似是评估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关键。

1997年后,美国、加拿大等国用转基因大豆和玉米生成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开始在欧盟上市,其中许多与传统食品和食品原料具有“实质等同性”,因而未加标识,此举引起了许多欧洲消费者的反对。

因此,1998年始,欧盟许多成员国内部开始对转基因产品实施禁令。

2000年后,欧盟转基因食品的立法又有了新进展。

2003年9月22日,欧盟在反复修改和讨论后,通过了两部新条例,1829/2003号“转基因食品及饲料管理条例”和1830/2003号“有关转基因生物追溯性及标识办法以及含转基因生物物质的食品和饲料的追溯性条例”,前者主要规定转基因食品管制的审批和执行制度,后者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追溯性制度和标识制度。

这两部条例的实施,替代258/97号条例中有关转基因食品的规定,部分解除了持续5年的转基因食品禁令,有条件地允许转基因食品在市场上销售。

简析发达国家转基因产品安全法规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简析发达国家转基因产品安全法规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简析发达国家转基因产品安全法规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1关于转基因产品的定义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伯格教授首次重组DNA获得成功,转基因技术及产品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并扮演者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由于转基因产品对人类、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在安全上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世界各国政府纷纷立法,加强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

而研究转基因产品法律规定的前提就是廓清转基因产品的定义。

对于转基因产品,各个国家称谓不一,而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在相关案件的报告中也并未对转基因产品统一进行称谓,而是交替使用了生物技术产品、GM (Genetically Modified)作物或GM产品等概念来表达各成员国国内称谓的差异性。

但是WTO认为,不管称谓为何,转基因产品与利用传统的、自然的育种方式生产出的同类产品不同,是利用DNA重组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

这是世界重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做出的较为完整的定义。

2我国对转基因产品管理制度的现状我国关于转基因产品的立法始于20世纪末,包括19%年7月实施的《生物基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XX年5月实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XX 年3月实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XX 年4月实施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XX年4月实施的《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上述管理办法分别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评价制度以及标识制度进行了规定。

但就法律等级和效力而言,这些条例、办法层次和效力较低,且存在着交叉。

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也有对转基因生物进出口的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与《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一定的重复。

转基因产品在国际社会日益重要的位置和我国低层次、重复混乱的管理规定之间的矛盾呼唤,立法层次更高的法律法规对此问题进行规范管理。

20XX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起草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第12条规定: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

欧美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对我国的启示

欧美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转基因产品作为一种高科技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一直备受争议:有人将其喻为天使,有人将其贬为恶魔。

而事实上,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确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转基因技术可以提高世界农作物产量、提高质量、减少化学肥料和杀虫剂的使用、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粮食缺乏、饥饿和营养不良的问题,另外,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医药、化工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它也为整个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人们无法得知基因序列的改变会在体内引起何种潜在的变化,无法确定转基因产品是否会对下一代产生任何未知的伤害,无法预测转基因产品对现存基因会产生何种影响。

目前,由于转基因作物对环境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尚无定论,因此,对于大多数国家的消费者和决策者来说,必须慎重考虑,有时甚至出现严重抵制的情况,正如欧盟与美国的转基因产品的贸易争端。

本文通过分析其争端以及各自的贸易政策来为中国这样一个存在着粮食短缺潜在威胁的发展中国家,在寻找适合国情的转基因产品的政策上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贸易政策AbstractAs an output of latest agricultural bio-technologies, genetically-modified products have been controversial. Some people compare them to the angel, some people reduce them to the devil. Actually, the development of genetically-modified products is a double-edged sword: On the one hand, it contributes to the enhancement of the world crop yield, as well as the quality, and reduction of chemical fertilizer and the pesticide use, helps solution of the famine and undernourish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Besides, it also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certain related industries like pharmaceutical and chemical industries; On the other hand, it also brings the unprecedented threat for human beings. We are unaware of the potential effects in human bodies, or any unknown injury to the next generation, caused by genetic modification. Nor can we forecast what kind of influence to the extant gene will emerge. At present, effects caused by genetically-modified products on environment as well as food safety are not concluded yet, so consumers and policy-makers in many countries have to put careful consideration. Trade dispute on genetically-modified products arised between European Union and US is a typical discrepancy in attitude. This article tries to give some suggestions on enaction of policies of genetically-modified product for China, a developing country short of food potentially base on analysis of the dispute and trade policies of the both parties.【Key Words】Genetically-modified Products International Trade Trade Policy目录1 转基因产品的现状及相关协定 (4)1.1转基因产品的种植现状 (4)1.2 转基因产品的贸易现状 (5)1.3有关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的协定 (6)2 转基因产品的贸易争端及其原因 (8)2.1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现状 (8)2.2 引起转基因贸易争端的原因 (9)3 美国、欧盟转基因政策之比较 (10)3.1原则性政策上的差异 (10)3.2 审批许可制度上的差异 (11)3.3 管理法规上的差异 (12)3.4 标识制度上的差异 (13)4 对我国转基因产业的几点启示 (13)4.1我国现阶段转基因产业的政策和发展状况 (13)4.2 对我国转基因产品政策的几点启示 (15)参考文献 (19)致谢 (20)欧美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人类社会告别了20世纪的计算机科技时代,挺进了21世纪生机勃勃的生物技术时代。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

欧美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对中国的借鉴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食品对于人类来说,是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

可是在今天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向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利用香精色素生产假葡萄酒、毒大米、染色馒头、注水猪肉、瘦肉精、毒酸奶……很多人讽刺说我们身边已经没有安全的食品。

相比之下,国外的食品安全标准、完善的法规、合理的监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

以美国和欧盟为例: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最早,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最成功最完善的国家,美国民众对本国的食品安全非常放心。

然而,100多年前,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非常严重。

美国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在他的小说《屠场》中如此描绘芝加哥某个肉类食品加工厂:“工厂把发霉的火腿切碎填入香肠;工人们在肉腚上走来走去并随地吐痰;毒死的老鼠被掺进绞肉机;洗过手的水被配制成调料……”《屠场》让全体美国人震惊而不知所措,当年的罗斯福总统坐在白宫的早餐桌前读到这本书时甚至立刻大叫着把盘子里的香肠扔出窗外。

有效地监管1906年,美国的食品安全主要由美国农业部统一管理,农业部的权责范围实在太大,这样一个统管美国农业的机构确实不太可能倾全力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于是,同年6月,在美国民众一片质疑声中,美国国会通过食品和药品法案以及肉类检查法案,并同意建立1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班底,至此,大名鼎鼎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雏形出现了。

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从USDA(美国农业部)中分离出来后,肉类、家畜和蛋类产品的法规也从其它食品产品的法规中独立了出来。

除肉类、家禽、蛋类、酒精饮料和大众性饮用水外,其它所有食品要受FDA的监督管理。

美国农业部(USDA)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负责确保肉、禽和蛋制品安全、卫生和正确标识;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负责防止植物和动物的有害生物和疾病;卫生部(DHHS)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掺杂、不安全和虚假标贴的食品危害,管辖食品范围是除FSIS管辖范围之外的所有食品;EPA负责包括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带来的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的安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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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我国的 转基 因食 品管理 存在 多头 管理, 各 个部 门的协调 性不 高, 部 门 之间 的 法 律法 规 存在 冲 突 的现 象。 虽然目前转 基因食品 的管 理主要 由农 业部负 责, 但 是卫生 部、科技部以及国家 环保 局都 介入了 转基 因食品 管理, 各 个部门之间对转基因食 品管理 并没 有形成 统一 有效 的管理 机制。
第一, 我国还 缺乏 一部 全面、完 整的生 物安 全方 面的 法律。目前, 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管 理的法律、法规 众多, 但有一部分 没有发挥 应有 的作用, 各个法 规之 间的 协调性 还有待于提高。! 农业生物基因工程 安全管理实 施办法∀ 主 要从保护我 国的农业 遗传 资源、农 业生物 工程 产业 和农业
欧盟国家对 转基 因食品 的管 理比较 严格, 对 安全 问题 非常重视。但欧盟 过于严 格的 管理 会影响 转基 因食品 的发 展, 而且, 欧盟 各个国 家在 管理、法 律方 面存 在分 歧, 许 多国家没有按欧 盟有 关转基 因食 品管 理体系 来运 行, 影响 了运 作效率。
收稿日期: 2004- 03- 26
第二, 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存在 执法不严的 问题。 例如, 2002 年 3 月 20 日, 中国农 业部出台 了 ! 农业 转基因 生物标识管 理办法∀ 并正 式实 施, 要求 对转 基因 食品 进行 标识。但是 , 直到 2003 年 7 月, 我国的 部分转 基因 食品才 开始出现标 识。而且, 我国对 美国 的转基 因食 品标 识连续 三次放宽期限: 第一 次是 中国给 美国 9 个月 的宽 限期, 即 由原定的 2002 年 3 月 20 日到 2002 年 12 月 20 日; 第二次又 由 2002 年 12 月 20 日延迟到 2003 年 9 月 20 日; 第三次则由 2003 年 9 月 20 日 延迟到 2004 年 4 月 20 日。这反映 了我国 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
基因食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转基因食品; 管理; 法律法规; 对 策

中图分类号: D922 4
文献标识码: A
转基因生物体 ( GMO-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转 基因食 品 ( GMF -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存在 各 种风 险, 这就要求国际组织和各 国政府 采取 有效措 施对 它们 进行安 全评价和严 格管 理, 确保 人类 健康和 生态 安全, 使 转基因 食品为人类造福。
途, 新微生物
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 联邦 杀虫 剂、杀 真菌 剂、杀 啮 齿 动物药物法 毒物控制法 微生物杀虫剂: 试验许可与报告 生物技 术微 生 物产 品: 毒 品控 制 法下的最后法规
食品与 食品、饲 料、食 品 药品管 添加 剂、兽 药、医 理局 药及医疗设备
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 政策声 明: 从 新植 物品 种 而来 的 食品
2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欧盟国家对生物技术食品评估做出了严 格的法律 规定。 欧盟管理体系基 于两 个方面 考虑: 第一是 生物 技术的 应用 可能引起的 风险, 二 是最 终产物 及其 安全 性。1997 年 5 月 14 日, 欧盟通过 欧盟议 会委员 会新食品 和食 品成分 管理 条例 第 258/ 97 号令 , 并于当日生效。该管理法规主要 规定 了新食品的定义, 新食品 和食 品成 分上市 前安 全性评 估机 制和对 GMO 产 生的 食品 和 食品 成 分 的标 签 要求。 欧 盟认 为, 新食品包 括含 有 GMO 的 食品 和食 品成 分, 对 GMO 来 源的 食品和食品成分以及 其他 分子 结构经 过修 饰的食 品和 食品成分 等。新 食品 和 食品 成 分不 应给 消 费者 带来 危 险, 不能误导消费者, 不能明 显不 同于 现有的 食物 以至于 营养 上不 利于消费者。凡食品中含有 GMO 成 分, 必须通 过由欧 盟委员会食品常 务委 员会等 组成 的审 议程序。 为了保 证消 费者了解必 要的 信息, 欧 盟要求 新食 品必须 贴上 标签, 对 于转基因食品或 食品 成分则 实行 强制 性标签。 标签上 必须 标明 该食物的组成, 营养价值和食用方法。
4 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转基因食品可能 给人 民生 活带来 巨大 的经济 效益
和社会效 益, 而同 时又存 在着 潜在 的风险, 因 此, 建 议对 转基因 食品 采取 加 强研 究、谨慎 发展、严格 管理 的政 策。并采取以 下措施:
第一, 重视风 险评 估与安 全检 测, 加快 风险 分析 技术 与检测技术的发 展, 加强 有关 转基 因食品 安全 性的基 础性 研究工作。由于我 国缺乏 一整 套转 基因食 品风 险评估 与安 全的程序与 方法, 因 此, 必须 加快 研究开 发转 基因食 品的 风险评估与安全 检测 技术, 建 立相 关的转 基因 食品风 险评 估与安全检测中 心和 相关技 术体 系, 为转 基因 食品的 风险 评估与安全检测 提供 科学依 据。转 基因食 品在 投放市 场前
生产安全的角度, 对 GMC 的 实验研 究, 中间实 验、环境释 放或商品化生产 进行 管理; ! 农业 转基 因生 物安 全管 理条 例∀ 旨在加强农业转 基因 生物 安全 管理, 保 障人 体健 康和 动植物、微 生物安 全、保障 人体 健康和 动植 物、微生 物安 全, 保护生 态环境, 促 进农 业转 基因生 物技 术的 研究; 农 业部颁布的 !农业转 基因生物安 全评 价管理 办法∀ 、 ! 农业 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 管理办法∀ 、 ! 农业转 基因 生物 标识管 理办法∀ 、! 农业转基因 生物安 全评价 管理程 序∀、 ! 农业转 基因生物进 口安全管 理程 序∀ 和 ! 农业转 基因 生物 标识审 查认可程序∀ 是对 !农 业转 基因 生物 安全 管理 条例∀ 的细 化和具体实施; 卫生部颁布的 ! 转基因食品 卫生管理 条例∀ 是针对转基 因食 品 安全 和卫 生 管理 而制 定 的法 规, 但 是, 目前转基因食品的管 理 主要 由农 业部 负责, 卫 生部 的 ! 转 基因食 品卫 生 管理 条例∀ 没 有发 挥 其应 有的 作 用。因 此, 我国亟需制 定统一的 生物 安全法, 统一转 基因 生物 体的审 批、实验、生产和安全检测程序, 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
2005 年第 2 期
科技管理研究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Research
2005 No 2
文章编号: 1000- 7695 ( 2005) 02- 0038- 03
美国、欧盟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毛新志1, 周 锋2
( 1. 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2.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湖北武汉, 430081)
要进行深入 的 实验 研 究, 包括 毒 性、过 敏 性、抗 性 分 析, 动物实验和 人体 实验, 评 估转基 因食 品对人 体健 康、农业 生产和生态环境 的潜 在危害, 以推 动我国 转基 因食品 的实 验研究和 产业化 发展。同 时, 在商 业化 生产中 , 要注 重各 项指标的安全检 测与 追踪监 控, 加 快转基 因生 物及其 产品 的风险分析 与安 全检测 技术, 做 好技 术上的 准备, 以 应对 国内 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
表 1 部门的管辖范围及相应的法规
部门
管理范围
法规、指南
植物 有害生 物、植 农业部
物、牲畜
联邦植物有害生物法 7 CFR 340 GMO 及其产品 的申请 内容 与过 程 的简化 GMO 及其产 品: 受控 生物 体的 报 告程序及解除控制的申请
微 生 物、 植 物 农 环保局 药, 农 药 的 新 用
毛新志等: 美国、欧盟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39
3 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对 转基 因食 品安全 管理 非常重 视, 国家 有关 部门先后出台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办法。2001 年, 国务院颁布了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条例∀ , 旨在加强 生物技术与 GMO 的安全管理。2002 年 3 月, 农业部 颁布了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农业转 基因生物进 口安全 管理办法∀ 、 !农 业转基 因生物 标识管 理办法∀ 、! 农 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 价管理程序∀ 、 ! 农业 转基 因生 物进口 安全管理程序∀ 和 ! 农业转 基因 生物 标识 审查 认可 程序∀ ; 2002 年 7 月, 卫生部 颁布 了 ! 转基 因食 品卫 生管理 条例∀ , 并且均已正 式实 施, 但是, 我 国在 转基因 食品 管理 上仍存 在许多问题。
通过 表 1 可以 看出, 美国 对生物 安全和 转基因 食品管 理方面的 法律、法 规很健 全, 而且 各部 门相对 独立 , 分工 明确, 权责明 晰, 相互 协调 统一, 且 运作 效率 高。由 于美 国对转基因食品 的管 理采取 相对 宽松 的政策, 美国的 转基 因作物和转基 因食品发展非常快, 在世界上 处于垄断 地位。 但在转基因 食品 管理、法 律方面 仍存 在严重 的不 足, 即对 转基因食品不进 行标 识。这不 仅违 背了美 国广 大人民 的意 愿, 是不 尊 重 消 费 者 知 情 选 择 权 的 一 种 表 现, 而 且 同 WHO/ FAO 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识制度的规定相背离。
1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与相应的法律、法规
美国 的 转 基 因 食 品 主 要 由 美 国 食 品 与 药 物 管 理 局 ( FDA) , 美国农业部 ( USDA) 和美国环 保局 ( EPA) 负责检 测、评价和监 督。其中, FDA 的食 物安 全与 应用 营养 中心 是管理绝大 多数食物 的法 定权力 机构, 美 国农 业部 的食品 安全和检测 部门则负 责肉、禽 和蛋 类产品 对消 费者 的安全 与健康影响的管理, EPA 则 负责 管理 食品作 物杀 虫剂 的使 用和安全。 各部 门 的管 理 范围 由 GMO 产 品 的 最终 用 途而 定。一个产品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 ( 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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