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讲法律逻辑第一讲 三段论逻辑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精选文档】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第一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概念的内涵:就是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2、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该概念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概念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概念的分类:1)根据概念外延反映的对象数量的不同,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单独概念: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
普通概念: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穷多个对象的概念2)根据概念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集合体,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是指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群体。
3)根据概念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简单概念与复合概念.简单概念:就是不能对之加以分解的概念。
复合概念: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结合而成的概念.4)概念的其他分类*根据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实体二显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根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具有某种性质为特征还是以缺乏某种性质为特征,分为正概念与负概念*空概念:是反映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概念(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所组成的类。
4、概念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同概念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完全相同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含于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含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外延大的概念-—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种概念4)交叉关系5)全异关系*矛盾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恰好等于其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
三段论逻辑
• 由于直言命题有四种形式,放在三段论的 推论中会出现43个,再放在这四个格中会 出现256种形式的三段论推论。而这么多种 形式并不是所有都是有效的。我们下面主 要就要讨论怎么检验一个三段论推论的有 效性,但是,之前要先知道一个规范三段 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利用上面 提及的三段论推论的置换规则。 • 关于天妒英才的推论: • 并非所有天才都是短命的 • 有些人是不短命的 • 所以,有些人是天才
直言命题之间的关系
• 4.1.3直言命题之间的关系
• 从文恩图 •
S P S P
X
A:所有S是P
O:有S不是P
• 我们发现,O命题肯定的存在被A命题否定 了,由此得出这两种命题的关系是矛盾关 系。因此,O命题等值于并非A命题;A命 题等值于并非O命题。 • 以笑话为例:6岁的小明跟爷爷上街玩,见 到糖厂的大烟囱,就问爷爷:那是什么东 西?爷爷告诉他,那是烟囱。并且怕小明 再问,加了一句“凡是冒烟的都是烟囱”。 然后爷爷随手拿出香烟点着了之后,吸了 一口并且从鼻孔把烟放了出来,小明见了, 高兴的喊起来:原来爷爷的鼻孔也是烟囱。
• 三段论
• • • • 所有老马是识途的 这匹马是老马 所以,这匹马是识途的。 以上推论在主项与谓项的位置包含了三个 不同的词项,在一个三段论推论中,它们 分别叫大项中项和小项:中项指在两个前 提都出现的词项(例子中的“老马”); 大项是结论作为谓项的词项(例子中的 “识途的”);小项是作为结论主项的词 项(例子中的这匹马)。我们用“P”、 “M”和“S”表示大、中和小项。
概括现代逻辑直言命题的关系 (直言命题置换规则)
• 矛盾关系:A O, O A; E I, I E (特点:等值命题的一边是否定式的复合命 题,并非标准的直言命题之间的置换) 换质关系:SAP SEP, SEP SAP; SIP SOP, SOP SIP 换位关系: SEP PES, SIP PIS
《法律逻辑》第四章(二) 三段论
• 8、人类自身增长的速度有高于其生存能力 增长速度的趋向,因此,随时会面临严峻 的生存考验。
• 9、没有道义观念的国家是没有灵魂的国家。 没有灵魂的国家是不能生存的国家。
• 10、自由意味着责任,这就是大多数人畏 惧自由的原因。 • 11、逻辑之所以对人类极端重要,正是因 为它在经验中建立,并在实践中应用。
• (三)三段论的省略式 • 1、三段论的省略式又叫简略三段论。就是没有明 白地表示出大前提、小前提或结论的三段论。 • 2、三段论省略式的形式。 • (1)省略大前提 • 革命总要胜利,原因就在于革命代表进步。 • (2)省略小前提 • 马列主义是一切革命者都应该学习的科学。文艺 工作者不能例外。 • (3) 省略结论 •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 人也攻不破的。
• 将下列三段论写成标准式 • 1、没有核潜艇是商船,所以,没有战船是 商船,因为所有核潜艇是战船。 • 2、有的常绿植物是图腾,因为所有的枞树 是长绿植物,有的图腾是枞树。 • 3、有的保守派不是提倡高税利的人,因为 所有倡导高税率的人是共和党人,而共和 党人不是保守派。
• 4、所有知识都来自于感觉印象,由于不存 在实体自身的感觉印象,于是可以逻辑的 推出:没有关于实体自身的知识。 • 5、无论在自由、美德或其他什么问题上持 极端主义总是一种恶行——因为极端主义 就是狂信的另一种说法,而狂信的应有之 意就是一种恶行。
• 3、有的蛇不是危险动物, • 所有的蛇都是爬行动物, • —————————————————— • 所以,有的危险动物不是爬行动物。
• 4、有的哈巴狗不是好猎犬, • 所有的哈巴狗都是脾气温和的动物, • ————————————————— • 所以,所有脾气温和的狗都不是好猎犬。
法律逻辑学课程三段论推理
AAI AEE AII EAO EE EIO IAI
P ——M M ——S S —— P
II IE II [AEO]
三段论的省略式
在语言表达上,三段论可以是两句话,即省略一句话。 为何能省去三分之一仍是三段论?省略的情况有三种可
能: 1) 省去大前提。2) 省去小前提。3) 省去结论。 判断一个省略三段论的有效性,只能先将其恢复为完整
想
学
P
逻辑家 M S
三段论的规则 (三段论有效性的充分且必要条件)
一般规则
1)中项至少周延一次 中项出现两次,至少有一次或是全称
命题的主项,或是否定命题的谓项。 错误:中项不周延
2)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项的周延性不能扩大
错误:小项扩大;大项扩大
3)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必然得出结论
至少有一肯定前提
3 ×3=9
M—— P S —— M S —— P
P—— M S—— M S —— P
M ——P M ——S S —— P
利用格的规则排除无效式,添上结论得出有效式
AAA EAE AII EIO [AAI] [EAO]
EAE AEE AOO EIO [EAO] [AEO]
AAI AI I EAO EIO IAI OAO OI
第二格: PM SM SP
例如:凡是合格的司机都不酒后驾车; 该司机酒后驾车; 所以,该司机不是合格的司机。
第三格: MP MS SP
例如:玻璃不是金属; 玻璃是有光泽的; 所以,有些有光泽的不是金属。
第四格: PM MS SP
例如:有些水生动物是海豚; 海豚是哺乳动物; 所以,有些哺乳动物是水生动物。
D.所有经济学家都是对企业经营很有研究的 人。
法律逻辑学第三章 简单命题及推理
一 ,定义 命题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 二,命题的逻辑特征 1,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 所谓断定,要么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要么对思维对象 有所否定,即肯定或否定思维对象具有什么性质. 2,有真假 学术界关于逻辑真与经验真问题.(形式真与事实真) 逻辑从命题形式上研究命题的逻章要点
命题-语句-直言命题-真假关系-对当关系-项 的周延性-推理-对当关系推理-命题变形规则推理换质推理-换位推理-换质位推理-换位质推理-戾换 推理-三段论-三段论组成,公理,规则,格与式, 省略形式-关系命题-关系的性质-关系推理
三,命题与语句
联系: 命题作为思维形式是离不开语句而赤裸裸的存在着;命题的形成,存在,巩固和 表达都离不开语句.语句离开命题则是毫无意义的音节或笔划的堆积.命题是语句的 思维内容和逻辑基础,语句则是命题的物质外壳和表达形式. 区别: ①命题属于思想范畴,是客体的反映,语句属于语言范畴,是用来表达思想的音 节或符号.二者属于不同对象领域. ②任何命题都要用语句表达,但并非所有语句表达命题,陈述句,反诘句,感叹 句,祈使句在一定语境中可以间接表达命题. 同一命题可以用不同语句表达. 例如:我是一名教师——I am a teacher. 2,在同一民族语言中同一命题因交际的目的,对象,语境不同,也可以表达不同 的语句. 如:a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 b事物总有矛盾. c难道有不包含矛盾的事物. 3,同一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例如:鸡不吃了 我看见白头翁 学生不能欺骗老师
同一素材下A 同一素材下A,E,I,O真假关系由下表来表示
推知 推知 已知真 A E I O T F 不定 F F T F 不定 T F T 不定 F T 不定 T O I E A A E I O 已知假
4-2三段论
P 周 E 周 M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O
特 S
不
P
不
不 O 周 M 不 I 不 特 S否 P 特 S 否P 周 周 不 不
例如: ① 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有些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所以,有些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②有些苹果不是红色的,
所有的苹果都是树上长的,
所以,有些树上长的不是红色的。
☆☆☆[思考与训练] 一、什么是三段论?三段论的结构是怎样的? 二、三段论的一般规则有哪些? 三、分析下列三段论的结构。 ⒈法律是有阶级性的,刑法是法律,所以,刑法是 有阶级性的。 ⒉毛泽东是思想家,毛泽东是军事家,所以,有些 军事家是思想家。 ⒊所有的共产党员都不是有神论者,刘某是共产党 员,所以,刘某不是有神论者。 ⒋科学是真理,真理是不怕批评的,所以,有些不 怕批评的是科学。 ⒌律师是精通法律的,张某不精通法律,所以,张 某不是律师。
例如: 任何事物都不是固定不变的, 经济体制是事物, 所以,经济体制不是固定不变的。 如果结论是否定判断,则表明大项与小项相排斥, 那么在前提中,联结大、小项的中项就必然与大、 小项中的一个项相联系,而与另一个项相排斥,表 示排斥关系的判断就是否定判断,因此说,如果结 论是否定的,则必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 如果两个前提都是肯定判断,则中项在大前提中与 大项或小项相联系,中项在小前提中也与小项或大项 相联系,那么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大项和小项一定 是相联系的,表达这种联系关系的结论只能是肯定的。
AAA、AAI、AEE、AEO、AOO、AII、EAE、 EAO、EIO、IAI、OAO。
再用各个格的特殊规则来检验,就可以得到 各个格的有效式:
第一格:AAA、AII、EAE、EIO、(AAI)、(EAO); 第二格:AEE、EAE、EIO、AOO、(AEO)、(EAO); 第三格:AAI、AII、EAO、EIO、IAI、OAO; 第四格:AAI、AEE、EAO、EIO、IAI(AEO)。
《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的含义 “逻辑”是英语logic的音译,英语logic一词源 于古希腊语“逻各斯”,在古希腊哲学文献中, 经常可以见到关于“逻各斯”的描述,如: “逻各斯永恒存在,万物根据逻各斯而生”; “逻各斯人人共有,应当遵循逻各斯”等等。 其原义指言辞、思想、理性、规律性、比例、 份额等。在汉语中,“逻辑”有如下含义: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它为包 括基础学科在内的一切科学理论提供逻辑 工具。列宁:“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逻辑学是人们有效推理和论证的工具,从 而也是人们正确思维、正确表述思想和建 立理论以及分析和批判错误思想的工具。
二、逻辑学的作用 1、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寻新 结果,获得新知识。 逻辑学为人们认识事物提供有效的推理工具,运 用有效的推理形式,遵循正确推理的规则,可以 从前提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从已知推出未知。 如,牛顿运用万有引力定律解释了物体坠地,说 明了行星的运行轨迹。我们还可以以观察、实验 的结果以及少数科学原理或假说为前提进行推理, 探寻新结果,获得新知识。如,居里夫妇发现钋 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 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 的。
如居里夫妇发现钋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不同的机构都有各自的特点把各种机构按结构加以分类其目的是按其分类建立运动分析和动力分析的一般方法
法律逻辑学
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龙小平
第一章 绪论 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逻辑的类型 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自然语言的不足与科学思维、逻辑思维的严 密性、准确性、细致性是不相容的。为了适 科技发展的需要,产生了人工语言。所谓人 工语言就是由人制造出来的用以表示某种意 义的符号。人工语言具有意义的专一性和高 度的抽象性,因此,使用人工语言来表达思 想,描述推理具有更大的优越性。由于符号 语言的高度抽象性,这使思维简化、形式化; 由于人工语言的专一性,使思维精确化,不 会出现含混不清的情形;由于符号语言摆脱 了来自具体内容方面的困惑,使思维更加敏 捷、方便。
法律逻辑基本知识
法律标准推理与个案适用推理
• 法律标准推理:又称为法律标准命题之间的推导, 是指由一个一般性〔普遍性或全称〕法律标准命 题〔即“制定法标准〞〕,推导出另一个一般性 〔普遍性〕法律标准命题〔即“裁判标准〞〕的 推理。“标准推导标准〞的推理。
• 主要表现为:根据某个一般性、普遍性、综合了 多种假定情况的法律标准命题〔立法者制定的法 律标准〕,推导出它所包含的、可适用于某个具 体案件的法律标准命题〔裁判标准——法官进行 裁判时所遵循的法律标准〕
经典逻辑为根底的法律标准推理。
第三种含义
• 这个意义上的“法律推理〞成为“法律逻 辑〞的同义语。按照西方法学家们的说法, 法律逻辑就是法律适用的逻辑,法律推理 就是法律适用的推理。
• 法律逻辑或法律推理就是法官、检察官或 律师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 中,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合理的一种技 术,因而是“供法学家、特别是法官完成 其任务之用的一些工具——方法论工具或 智力手段〞。
第二种含义
• 随着现代逻辑尤其是模态逻辑〔标准逻辑, 也称道义逻辑〕内容的日益丰富及其影响 的日益扩大,国内外不少逻辑学家和法学 家主张,应将现代逻辑的理论应用于法律 领域中去研究其他的逻辑问题,建立以法 律推理为核心的法律逻辑体系。
• Ziembinski:“标准推导标准〞的推理 • Knapp & Gerloch: 法律推理主要就是以非
实质推理〔辩证推理〕III
• 一般地说,在疑难案件的情况下需要进行 实质推理,这种推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但也为法官留下了滥用权利的空隙。
• 实质推理一般不以或不仅仅以确定的法律 条款作为推导依据,它必须以价值判断为 主要依据或作为隐含前提进行推导。
• 实质推理结论的合理与否一般不取决于推 理的形式结构,而依赖于分析法律规定或 案件事实所形成的价值判断。
法律逻辑(习题)
法律逻辑第一讲绪论练习一:请指出下列各段议论中“逻辑”一词的含义1、电影《菊豆》中的主人公的命运是符合生活的逻辑的。
2、说“知识越多越反动”,这真是奇怪的逻辑。
3、语法、修辞、逻辑都是工具性的课程。
4、写文章要讲逻辑,就是说,要注意整篇文章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不要互相冲突。
练习二:下类命题和推理中,哪些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1、所有鸟都是有羽毛的,鸵鸟是鸟;所以鸵鸟是有羽毛的。
2、只有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才能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
3、只有生产力迅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增强。
4、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有用的,逻辑学是科学理论;所以,逻辑学是有用的。
练习三:下列命题和推理中,哪些不同的逻辑形式表达了相同的思维内容?1、所有金子都是闪光的。
所有闪光的都是金子。
2、所有谎言都是不能长久骗人的。
所有谎言都不是能长久骗人的。
3、如果不是你说错了,就是我听错了。
或者你说错了,或者我听错了。
4、如果不降低成本,经济效益就不会提高。
只有降低成本,经济效益才会提高。
练习四:找出下列语句中的逻辑错误。
1、逸事:所谓逸事,是指散失没有流传的事迹。
2、这些横冲直撞的粗鲁青年,是80年代重新冒头的种族主义暴行的最新表现形式。
3、我查阅了这篇论文,虽然对它的科学内容不甚了解,然而论文层次清楚,语言简练,精辟地指出了某教授发表在《学艺》杂志上的《代数的五次方程之解法》的错误。
4、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医务人员,最近把一个15岁的男孩的心脏和肺,同时移植给一个女患者,两天以后,患者已经能吃固体食物。
第二讲概念练习一:指出下列各段话中哪些是从内涵方面或外延方面明确标横线的概念的?1、智力是指人类认识客观事物并作出适当反映的一种心理能力。
它由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和思维力等因素构成,以思维力为核心。
2、能力是在智力基础上掌握知识、应用知识的本领。
人应培养的能力主要有:自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
3、艺术是通过塑造形象,具体地反映生活,表现作者一定思想感情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法律逻辑的内容和逻辑的关系
法律逻辑的内容和逻辑的关系法律逻辑的内容和逻辑的关系《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在该书中,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德国分会主席乌尔弗里德·诺伊曼博士撰写了“法律逻辑学”一章,应当是对法律逻辑学的权威性介绍。
但是,我们看见的对法律逻辑学未能统一的问题介绍。
乌尔弗里德·诺伊曼对此介绍的是一种令人困惑的局面,他说:“法律逻辑学的概念有双重的含义,因为逻辑学这个概念被在广义和狭义上使用。
在广义上,…逻辑学‟更指…方法论‟(Methodologie),在这个含义中,被用于谈论…社会科学的逻辑学‟或…文化科学的逻辑学‟。
在狭义上,逻辑学的概念仅涉及形式规则,即关涉其有效性不依赖于特殊适用范围之规则。
如果人们以狭义的概念为基础,那么,就能以充分理由去怀疑一种特殊的…法律‟逻辑之存在。
谈论特殊的法律逻辑学,就象说医学和生物学逻辑一样,显得无甚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逻辑学‟的问题,可能只是把普通逻辑学运用到法律和法学中去的问题。
”他指出这种分歧的要害是:“法律逻辑学广狭义概念之区别,不仅涉及术语问题,对狭义概念的选择,倾向于将法律和法律论证的形式结构与内容要素分开来;它还可能导致,企图在实质上把法律的论证方式降低到形式结构上,例如,将反向论证作为一个逻辑上是有效的结论之特殊情况。
另一方面,…实质的‟的法律逻辑的设想,具有忽视把形式逻辑运用到法律和法学领域中的可能性这一危险。
”看来,中国的情形是同时的而且一样的。
我们回顾一下1994年第六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上海会议)的观点(引自“第六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简报”):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方向问题,发言者大致有如下三种主张:1、认为法律逻辑应与法理学的研究沟通,甚至认为它本身就应归属于法理学范畴的观点,十分突出。
有的学者根据国外(英、美、德、奥以及前苏联、东欧等国)关于法律逻辑的研究情况,指出法律逻辑的核心问题是法律推理问题,而法律推理又是法律适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使就形式法律逻辑而言,其主要问题也不在于它的形式结构而在于它前提的建立,这就涉及法律解释、证据认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有的学者还把法律逻辑的研究重点,归结为建立形式的法律解释学,认为法解释问题正是法理学和具体法律适用的纠结点,也是法律逻辑无可替代作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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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概念与法律概念
四、法律概念的分类 (一)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 (二)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 (三)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
第三章 概念与法律概念
第二节 法律概念的特征 一、法律概念的规范性 从发生学的角度,法律概念大体通过继承、移植、
革新和创造等四种方式而成形。一旦概念被立法 者所采用,对于法律适用者而言,他的最主要任 务就是确保立法者赋予概念的意义通过司法实践 得到实现。 二、法律概念的开放性 按照通常的理解,概念的意义是封闭的。这就意味 着,法律概念在被解释的过程中,不仅要向事实 和解释者开放,还要向解释的价值倾向开放。
法律逻辑学
目录
第一章 法治与法律逻辑 第二章 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第三章 概念与法律概念 第四章 判断与法律判断 第五章 推理与法律推理 第六章 论证与法律论证 第七章 大前提的建构(一):法律发现 第八章 大前提的建构(二):法律解释 第九章 小前提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 第十章 法律论证评价与谬误 第十一章 道义逻辑
和人工语言。 (2)根据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语言分为口头语言
和书面语言。 (3)根据解释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语言分为对象语言
和元语言。
第二章 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二、法律语言的性质和特点 (一)法律语言的性质 首先,法律语言是以一种以自然语言为基础的人工
语言。 其次,法律语言是一种以自然语言为元语言的对象
主要从事法院审判案件的推理方式的批判性研究。
第二章 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一、简答题 1.什么是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有哪些特征? 2.简述法律思维的类型。 3.法律思维与法律语言是什么关系? 4.法律思维与逻辑是什么关系? 二、案例说明与分析 法律思维中的逻辑规则运用。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第一章看法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看法的内涵:就是凝集于看法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余对象、因此能够同其余对象差别开来的根本特点。
2、看法的外延 : 就是拥有该看法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看法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看法的分类:1)依据看法外延反应的对象数目的不一样,看法分为独自看法和一般看法。
独自看法: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看法。
一般看法: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量多个对象的看法2)依据看法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会合体,分为会合看法与非会合看法。
会合体:是指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集体。
3)依据看法表现形式的不一样,分为简单看法与复合看法。
4)简单看法:就是不可以对之加以分解的看法。
复合看法: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看法联合而成的看法。
看法的其余分类*依据看法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仍是依靠于实体二展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看法与属性看法。
*依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拥有某种性质为特点还是以缺少某种性质为特点,分为正看法与负看法*空看法:是反应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看法(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看法所反应的所有事物所构成的类。
4、看法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一样看法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完好同样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括于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同样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括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 外延大的看法— - 属看法外延小的看法— - 种看法 4)交错关系 5)全异关系* 矛盾关系:假如两个拥有全异关系的看法A、B,都真包括于属看法 C,并且 A、 B 两个看法的外延之和,恰巧等于其属看法 C 的所有外延,则 A、 B 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司法三段论推理评价--以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为视角
司法三段论推理评价--以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为视角苏深芳【摘要】司法三段论的应用是法官推理过程的体现,但是单纯把司法三段论看作是形式逻辑学中三段论在法律适用中的直接适用是不准确的和没有根据的。
实务中的司法三段论是融入了法律实质内容,并且其推导出的结论是具有有效性、合法性及权威性的,虽然当今的法学家对此有争议。
本文以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关系为视角来探讨三段论推理及其评价。
通过相关研究我们知道,三段论推理作为演绎推理的一种,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它是能实现法律的确定性、统一性和客观性的,并且法律论证的逻辑有效性对于实际的论证活动依然是个比较重要的评价标准。
【期刊名称】《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3(000)005【总页数】2页(P75-76)【关键词】法律论证;司法三段论;逻辑【作者】苏深芳【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3方法是人类行为的某种行动以达到一定意图的说明和途径,它来自于人们自身的实践活动,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人们认识事物所必须遵循的内在规律逻辑。
三段论作为方法论之一,同样具有这样的普遍性特征。
三段论分为三个部分,即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
理论上,在运用司法三段论时,法律人曾一度将其作为法律运用中的最普遍最有效的法律方法,但又对它进行了各种批判。
但笔者认为对此我们应该以辩证的思维方式和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在现代的方法论观念下,作为传统的法学三段论,以另一种形式在当今法律论证理论中得到延续和运用,并使三段论推理在法律论证(主要是内部证成)中继续发挥作用。
①“三段论”(Syllogism)是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发现之一。
三段论,又叫直言间接推理或直言三段论,是由包含有共同的中项作为大小前提进行判断所得结论的演绎推理,它是由逻辑推理演化而形成的。
从相关定义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对三段论的定义是比较笼统的,也并非人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三段论。
司法三段论经典例子
司法三段论经典例子
摘要:
I.司法三段论简介
A.司法三段论的定义
B.司法三段论的作用
II.司法三段论的例子
A.第一个例子
1.大前提
2.小前提
3.结论
B.第二个例子
1.大前提
2.小前提
3.结论
III.司法三段论的应用
A.在法律中的应用
B.在司法判决中的应用
IV.司法三段论的局限性
A.无法解决事实与规范的对应问题
B.价值判断实际已经开始
正文:
I.司法三段论简介
A.司法三段论,是指法律逻辑中的一种推理方式,通过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来表达。
B.司法三段论的作用在于,能够使法律判决更加清晰、明确,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
II.司法三段论的例子
A.第一个例子:
1.大前提:所有盗窃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2.小前提:某人的行为是盗窃。
3.结论:某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B.第二个例子:
1.大前提:未满18 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小前提:某人未满18 周岁。
3.结论:某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III.司法三段论的应用
A.在法律中,司法三段论被广泛应用于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中,有助于明确法律的规定,保障法律的实施。
B.在司法判决中,司法三段论被用于明确判决的依据和理由,使判决更加公正、公平。
IV.司法三段论的局限性
A.司法三段论无法解决事实与规范的对应问题。
在实际应用中,事实与规范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司法三段论无法有效解决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
法律逻辑_三段论
• 3、直言三段论的省略形式
• • • • (1)省略大前提 如:“克林顿也是人,他也有七情六欲嘛。” (2)省略小前提 如:“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不是赚钱,所 以不要本末倒置了。” • (3)省略结论 • 如:毛泽东:“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而正义的 事业是不可战胜的”。
二、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由于第三格的结论是特称的,它常常用于陈述特殊的情 况,所以,我们用特殊情况来反驳全称命题时,通常使用 第三个。因此,在普通逻辑里,常称为“反驳格”或“例 证格” 特殊规则:①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②结论必须是特称的。
第四格:中项在大前提中是谓项,在小 前提中是主项。其结构是:
P M S M S P
特殊规则: ①如果大前提是肯定命题,那么小前提为全称命题。 ②如果小前提是肯定命题,那么结论是特称的。 ③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肯定的,那么大前提必然是全称 的。 第四格在人们认识事物和表达思想的活动中具有一定的作用, 但其实践意义不大,所以,不常用。
五、三段论的省略式
在陈述三段论推理时,并不是严格按照三段论的结 构形式来进行的,而多以省略形式出现。 6.1省略大前提:
例:我们不相信鬼神,因为我们是唯物主义者。
6.2省略小前提:
例:一切工作都要尊重客观规律的,所以,一切经济工作都 是要尊重客观规律的。
6.3省略结论:
例:张三违反考场纪律,而违反考场纪律是要受到处分的。
第一格 AAA (AAI)
EAE (EAO) AII
EIO
第二格 AEE (AEO) EAE (EAO) AOO EIO 第三格 AAI EAO 第四格 AAI AEE AII IAI EIO IAI OAO
(AEO) EAO EIO
练习5:在下列括号中填入适当的符号,构成 一个正确三段论,并说出分析过程。 ()()() ()()() ()()() M I S S A P S () P P () M () O () S () P () O () ()()() S () P
刑法三段论答题模板
刑法三段论答题模板
刑法三段论的答题模板如下:
1. 确定大前提,即法律规范。
需要解释法律规范,并确定其适用于具体案件。
2. 确定小前提,即案件事实。
需要收集证据来证实案件事实。
3. 根据三段论逻辑进行推理,判断小前提是否符合大前提。
这和犯罪成立要件的判断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即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构成要件。
此外,刑法解释也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对刑法条文所具有的含义进行的说明。
在进行刑法解释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原则,以确保解释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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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法律逻辑_三段论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逻辑学 第一讲 概念
如: 等边三角形也是等角三角形。
中国是亚洲最大的国家
S P
用欧拉图表示:
S=P
一则幽默: 小黄:“厂长,我丈母娘家死人了,我 想请5天假。” 厂长:“死了谁,要请5天假?” 小黄:“我的丈人,娃的外公,娃他妈 的爹。” 厂长:“哇,死了三个人!好,我同意 。”
直言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情况表: 主项S SAP SEP SIP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SOP
不周延
周延
总结直言命题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情 况:
就主项而言,全称命题是周延的, 特称命题是不周延的; 就谓项而言,否定命题是周延的, 肯定命题是不周延的。
六、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1英里=3.2187华里
2、混淆概念:由于“不知”导致的
对概念的错误理解和不恰当运用。 例: 有人把“批判性思维”中的“批判” 理解为“抨击”甚至“打倒”,歪曲了 “理性批判思维”的本意。
甲:北京的长城景点是一天游览不完的。 乙:八达岭是北京的长城景点,一天完 全可以游览完。
3、偷换概念:把本质不同的概念故
其他如:
P
律师和教同一关系
属种关系 都属于相容关系
交叉关系
(即两个概念的外延至少有部分重合)
此外,还有不相容关系 (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重合,而 是互相排斥)
(四)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
1、矛盾关系:
男人和女人
罪与非罪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
一般地,表达判断的全称概念是周延的。 如: 1、“所有公民”都享有人权。 2、张爱玲读完了莎士比亚的“全部著 作” 其中的“公民”和“著作”都是周延的。 此外,表达否定判断的谓项是周延的。 如: 1、女人不是老虎。 2、有的学生不是河北人。 这里的“老虎”和“河北人”都断定了 概念的全部外延,因而是周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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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现代逻辑直言命题的关系 (直言命题置换规则 直言命题置换规则) 直言命题置换规则 • 矛盾关系:A ↔ ¬O, O ↔ ¬ A; 矛盾关系: E ↔ ¬I, I ↔ ¬E 特点: (特点:等值命题的一边是否定式的复合命 并非标准的直言命题之间的置换) 题,并非标准的直言命题之间的置换) 换质关系: 换质关系:SAP ↔SEP, SEP ↔SAP; SIP ↔SOP, SOP ↔SIP 换位关系: 换位关系: SEP ↔PES, SIP ↔PIS
直言命题之间的关系
• 4.1.3直言命题之间的关系 直言命题之间的关系
• 从文恩图
S P S P
• X
A:所有S是P
O:有S不是P
• 我们发现,O命题肯定的存在被 命题否定 我们发现, 命题肯定的存在被 命题肯定的存在被A命题否定 了,由此得出这两种命题的关系是矛盾关 因此, 命题等值于并非 命题; 命 命题等值于并非A命题 系。因此,O命题等值于并非 命题;A命 题等值于并非O命题 命题。 题等值于并非 命题。 • 以笑话为例:6岁的小明跟爷爷上街玩,见 以笑话为例: 岁的小明跟爷爷上街玩 岁的小明跟爷爷上街玩, 到糖厂的大烟囱,就问爷爷: 到糖厂的大烟囱,就问爷爷:那是什么东 爷爷告诉他,那是烟囱。 西?爷爷告诉他,那是烟囱。并且怕小明 再问,加了一句“凡是冒烟的都是烟囱” 再问,加了一句“凡是冒烟的都是烟囱”。 然后爷爷随手拿出香烟点着了之后, 然后爷爷随手拿出香烟点着了之后,吸了 一口并且从鼻孔把烟放了出来,小明见了, 一口并且从鼻孔把烟放了出来,小明见了, 高兴的喊起来:原来爷爷的鼻孔也是烟囱。 高兴的喊起来:原来爷爷的鼻孔也是烟囱。
• 所有 是P 所有M是 • S是M 是 • 所以,S是P 所以, 是 • 直言命题 • 直言命题的形式 这里面出现了三个直言命题。 这里面出现了三个直言命题。直言命题有 四种形式: 四种形式: 1所有 是P 所有S是 所有 2所有 不是 所有S不是 所有 不是P 3有S是P 有 是 4有S不是 不是P 有 不是
S
P
A:所有S是P 图1
• •
S
P
x
I:有S是P 图2
图2
S
P
X
O:有S不是P 图3
• 在图 和图3中都有“X”,这表明 和O这两 在图2和图 中都有 和图 中都有“ ,这表明I和 这两 个特称命题有主项存在的含义。但在图4和 个特称命题有主项存在的含义。但在图 和 中却没有“ ,这表明A和 这两个全 图5中却没有“X”,这表明 和E这两个全 中却没有 称命题没有主项存在的含义。正因为这样, 称命题没有主项存在的含义。正因为这样, 当主项为一个空词项时,特称命题都是假 当主项为一个空词项时, 而全称命题都是真的,这一点可由图6 的,而全称命题都是真的,这一点可由图 说明。 说明。
• 这里出现的不真实的 直言命题:所有冒烟 这里出现的不真实的A直言命题: 直言命题 的都是烟囱。相当于: 的都是烟囱。相当于:并非有冒烟的不是 烟囱。 有冒烟的不是烟囱。相当于: 烟囱。而:有冒烟的不是烟囱。相当于: 并非所有冒烟的都是烟囱。 并非所有冒烟的都是烟囱。
• 我们再看看 和I的文恩图: 我们再看看E和 的文恩图 的文恩图:
• 对于特称直言命题,我们给予确定的 对于特称直言命题, “……是存在的”的含义;对于全称直言 是存在的”的含义; 是存在的 命题, 命题,我们给予的确定的含义则不要求像 特称直言命题那样的“存在含义” 特称直言命题那样的“存在含义”或者说 我们给出的是“否定存在的”含义: 我们给出的是“否定存在的”含义: 是没有的” 按照上述含义, “……是没有的”。按照上述含义,文恩 是没有的 给了我们一种图释直言命题的方法。 给了我们一种图释直言命题的方法。用两 个相交的圆圈代表S和 的外延 的外延。 个相交的圆圈代表 和P的外延。我们可以 分别用文恩土表达为: 将A、E、I、O分别用文恩土表达为: 、 、 、 分别用文恩土表达为
S
P
x
I:有S是P
图2
• 类似于上两种图:I命题的图表示存在的区 类似于上两种图: 命题的图表示存在的区 域刚好是E命题的图表示 否定存在” 命题的图表示“ 域刚好是 命题的图表示“否定存在”的区 所以它们也是存在矛盾关系的命题。 域,所以它们也是存在矛盾关系的命题。就 是:“所有S不是 等值于“并非有S是P”; 所有 不是P”等值于“并非有 是 ; 不是 等值于 等值于“ 不是P”。 “有S是P”等值于“并非所有 不是 。比 是 等值于 并非所有S不是 所有人不是龙卷风”等值于“ 如,“所有人不是龙卷风”等值于“并非有 人是龙卷风” 有人是龙卷风” 人是龙卷风”;“有人是龙卷风”等值于 并非所有人不是龙卷风” “并非所有人不是龙卷风”。 • 进一步的讨论需要一个新个词项的补指称所有不被该词项指 称的对象。 红的”的补是“非红的( 称的对象。“红的”的补是“非红的(不是 红的) 红的)”
• • • • •
• S和P是词项变项,表示任何一个词项。类 和 是词项变项 表示任何一个词项。 是词项变项, 似于语言学里面的主谓结构,我们把S 似于语言学里面的主谓结构,我们把 不是”前面的词项) (“是”和“不是”前面的词项)称为 主项” 不是” “主项”,P (“是”和“不是”后面的 词项)称为“谓项”。 “是”和“不是” 词项)称为“谓项” 不是” 统称为“联项”,分别是“肯定联项”和 统称为“联项” 分别是“肯定联项” 否定联项” 所有” “否定联项”。而“所有”和“有”则称 量项” 分别是“全称量项” 为“量项”,分别是“全称量项”(表示 主项的全部外延) 特称量项” 主项的全部外延)和“特称量项”(不表 示主项的全部外延)。 示主项的全部外延)。 • 上述四种直言命题我们分别缩写为 上述四种直言命题我们分别缩写为1:A称之 称之 全称肯定命题” 称之为“ 为“全称肯定命题”;2:E称之为“全称 : 称之为 否定命题”;3:I称之为“特称肯定命题”; 否定命题” : 称之为“特称肯定命题” 称之为 4:O称之为“特称否定命题”。 称之为“ : 称之为 特称否定命题”
• 换质规则: 换质规则: • 两个具有相同主项的直言命题可以互相置换:它 两个具有相同主项的直言命题可以互相置换:
们的联项相反,谓项互为补词项。 们的联项相反,谓项互为补词项。
• 而从 和I的文恩图,我们发现,两个图都是左右 而从E和 的文恩图 我们发现, 的文恩图, 对称的,就是这两种命题的S和 可以互换 可以互换, 对称的,就是这两种命题的 和P可以互换,于是 我们得到换位规则: 我们得到换位规则: • 主项和谓项交换位置的两个E命题可以互相置换; • 主项和谓项交换位置的两个I命题可以互相置换。 命题可以互相置换。
法律逻辑 刘钰森 15430432@
三段论逻辑
• 前言
• 作为一种古老的逻辑,三段论逻辑由亚里 作为一种古老的逻辑, 士多德建立, 士多德建立,我们还记得在整推规则里面 有一个规则叫假言三段论,包括了由三个 有一个规则叫假言三段论, 命题常项构成的三个假言命题( 命题常项构成的三个假言命题(蕴含命 题): • A→B • B→C • ∴ A→C • 我们要学习的三段论的形式跟这个规则的 形式相当接近, 形式相当接近,但是涉及的将不是作为命 之间的逻辑关系, 题A、B和C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简单命 、 和 之间的逻辑关系 题内部的词项之间的关系。 题内部的词项之间的关系。
• 这句话见报之后,更引起华盛顿议员们的 这句话见报之后, 愤怒, 马克·吐温道歉或者 愤怒,他们纷纷要求马克 吐温道歉或者
予以澄清,否则将诉诸法庭。 予以澄清,否则将诉诸法庭。 • 过了几天,马克 吐温在《纽约时代》 过了几天,马克·吐温在 纽约时代》 吐温在《 刊登之联邦议员们的“道歉启事” 刊登之联邦议员们的“道歉启事”, 全文如下: 全文如下: • 日前鄙人在酒席上发言, 日前鄙人在酒席上发言,说“美 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狗娘养的。 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狗娘养的。”事 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考虑再三, 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考虑再三, 觉得此话不恰当,而且不符合事实。 觉得此话不恰当,而且不符合事实。 故特此登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 故特此登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 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不是狗娘养的。 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不是狗娘养的。
• 上面的笑话里面出现了我们即将研究的三 段论的命题:所有光头的人都是和尚, 段论的命题:所有光头的人都是和尚,我 是光头的人,所以我是和尚。 是光头的人,所以我是和尚。但是他的这 个推论出了问题,至于什么问题,等我们 个推论出了问题,至于什么问题, 深入学习之后再来解决。 深入学习之后再来解决。 • 从上面的推论,我们看到,三段论跟假言 从上面的推论,我们看到, 三段论一样有两个前提,推出一个结论。 三段论一样有两个前提,推出一个结论。 • 而这里面出现重复的不是假言三段论的命 题常项,而是三个词项:光头的人,和尚, 题常项,而是三个词项:光头的人,和尚, 我。如果我们分别用M、P和S表示光头的 如果我们分别用 、 和 表示光头的 和尚和我,那么以上推论符号化为: 人,和尚和我,那么以上推论符号化为:
• 自然语言中有许多命题并不直接就是我们 上述的这四种直言命题的形式,但是, 上述的这四种直言命题的形式,但是,细 致分析之后有可能改写成直言命题。 致分析之后有可能改写成直言命题。
• 直言命题的图释 • 直言命题在日常语言中可能产生歧义, 直言命题在日常语言中可能产生歧义, 这主要是由其量项引起的: 这主要是由其量项引起的: • 故事:马克·吐温1870年在长篇小说 故事:马克·吐温 吐温1870年在长篇小说 镀金时代》 《镀金时代》里深刻揭露美国政府的 腐败,以及政客、资本家的卑鄙无耻。 腐败,以及政客、资本家的卑鄙无耻。 而且还在发表该小说之后的一次就会 上对记者说: 上对记者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 狗娘养的。 狗娘养的。
• 故事:从前有个衙役带着包裹、雨伞和文 故事:从前有个衙役带着包裹、 押解一个犯罪的和尚回府。 书,押解一个犯罪的和尚回府。这衙役有 点迟钝,怕自己忘了所带的东西, 点迟钝,怕自己忘了所带的东西,所以清 点所带的东西之后自己还编了一句话: 点所带的东西之后自己还编了一句话:包 裹雨伞枷,文书和尚我。 裹雨伞枷,文书和尚我。还边走边念着这 句话。和尚从言行发现这个衙役有点短路, 句话。和尚从言行发现这个衙役有点短路, 所以在半途的客栈用膳时逛醉了他, 所以在半途的客栈用膳时逛醉了他,拿了 钥匙,开了枷锁,并把枷给他戴上, 钥匙,开了枷锁,并把枷给他戴上,然后 溜之大吉。衙役醒来后开始清查物品: 溜之大吉。衙役醒来后开始清查物品:包 裹雨伞都在,文书也有,手一摸脖子, 裹雨伞都在,文书也有,手一摸脖子,枷 也在,再摸摸自己的头,说了声, 也在,再摸摸自己的头,说了声,和尚也 在呢,有沉吟了半晌,惊呼起来: 在呢,有沉吟了半晌,惊呼起来:我哪里 去了? 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