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陈南山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Ⅰ概述一、工程建设合同文本体系-分为三个序列(一)标准文本体系-发改委牵头九部委发布的2007年发布:2个标准文本-资格预审+施工2012年发布:2个标准文本-设计施工+简明施工2014年拟发布:设计、勘察、货物、监理《招标法实施条例》15条3款:必须使用标准文本(二)行业版标准文本-给出专用合同条款参考2008~2012年:各行业部门颁布住建部、交通部、原铁道部、能源局等(三)示范文本体系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1年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中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中二、施工合同属性(一)合同法第十六章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原本性是承揽合同(二)合同法第十五章规定(承揽合同)(三)区别:无资质要求、任意解除权(四)共性:附加值低、产业相同、抗风险差(五)如钢筋加工和安装合同的性质三、施工合同主体(一)发包人:投资人-可以完全不懂专业、(二)承包人:专业机构-专业识别、专业预判、专业水平所以变更采用“先谈价后干活”(三)权利义务:换发包人或承包人四、施工合同风险边界-时空边界(一)无限风险?全风险?(二)固定总价的风险边界(三)固定单价的风险边界(四)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风险边界五、合理对价原则(一)相对性(二)权利与义务:核心是工作内容(三)市场价、信息价、成交价(四)合理利润如何获得?Ⅱ重点条文解读一、《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一)施工总承包-不是工程总承包(二)专业承包--但不适用专业分包(三)由业主提供设计的传统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主要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
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一)合同要素法(二)通用合同条款一般交易规则一般交易规则: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有定义(三)专用合同条款项目特点--自定(四)新定义--对应99版(五)新规定--对应99版(六)存在的缺陷:复杂性三、关于监理人1.1.2.4 监理人和应当注意到事项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2013版施工合同的解读十二 关于2013版施工合同“商定或确定”制度
客 观 的角 度给 予 合 同 当事 人 以专 业 的解 决 意 见 ,对 于达 成 一 致 意
施 工合 同 ” ) 。与 1 9 9 9版 施 工 合 同相 比,2 0 1 3版 施 工合 同在 结合 ( ( F I D I C合 同施工合 同条件 》( 1 9 9 9
和 故 意 回避 争 议 的存 在 ,最 终 导
成 一致,或者先 暂时达 成一致 。 考 虑 在 建设 工 程 施工 合 同履 行过 程 中产 生 争 议 的专 业 性 , 由总 监
理工 程 师 作 为牵 头 人 ,从 其 中立
1 9 9 9 — 0 2 0 1 )( 以下 简 称 “ 1 9 9 9版 施工 合 同” )进行 了整体 修订 ,并
害 甚 至 于 国 内外 重大 突 发 事件 的
原 则 , 由合 同 当事 人 按 照 第 4 . 4
2 0 1 3 版 施 工合 同确 定 的 “ 商
定或 确 定 ”制 度 赋予 总 监 理工 程 师对 于 合 同 当事 人 争议 居 中调 处 的权 力 ,对 于 总监 理 工 程 师及 合 同 当事 人 的合 同管 理提 出 了更高 的要求。为保证 “ 商定 或确定 ” 制度, 尤其 是 “ 确 定”制度 的落地 , 2 0 1 3版施 工合 同对 于 该 项制度 的 适用 情 形 进 行 了 明确 规 定 。根 据
致 分 歧 的扩 大 和 矛 盾 的积 累,进 而 相 互 扯 皮 和掣 肘 ,严 重 影 响 合
同 的正 常 履 行,损 害发 承 包双 方
见将起到积 极作用 。
2 . 确 定
版 红 皮 书 )第 3 . 5款 “ 确 定 ”条
款 的基础上 , 新设 了“ 商定 或确定 ”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由施工方和发包方签订的一个合同,旨在明确施工工作的内容、标准、时间、费用以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的事项。
为了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被引入并被广泛使用。
一、合同背景介绍进入主要议程前,合同的背景介绍部分需要对此次工程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参与方进行简要说明。
这部分主要包括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等基本信息,以及施工方和发包方的基本情况。
同时,还应该提及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和遵守。
二、合同条款解读2.1 施工内容和标准在合同条款解读部分的开始,需要对施工内容和标准进行详细解释。
这包括工程的具体范围、任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
2.2 工期和支付工期和支付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详细阐明。
施工方应明确工期的计算方法、工期延迟的原因和处理方式,以及工期延长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对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方式、计算公式和支付期限等也需要进行解释。
2.3 合同价款和费用合同价款和费用的解释应包括合同价款的构成、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此外,还需要说明索赔、变更和违约等情况下的费用计算规则和支付方式。
2.4 资料交付和验收资料交付和验收是施工完成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合同中应对其进行解释。
明确资料的种类和数量、交付的时间和方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等。
2.5 质量保证和维修责任质量保证和维修责任是施工方应承担的重要责任,合同解释部分需要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包括质量保证期的长短、质量保证的范围、维修责任的界定等内容。
2.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是合同中的关键内容,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解释。
包括违约的定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可能的仲裁、诉讼等途径。
三、合同签署及附件在合同解读的最后,应对合同签署和附件进行说明。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2013年4月3日,住房与城乡住建部(下称“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13版合同范本”),该范本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1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称“99版合同范本”)同时废止。
第一部分 13版合同范本的背景资料与框架一、99版合同范本的修改背景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99版合同范本亟需修改。
1、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模式出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粗放,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纠纷频出:黑白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以及质量安全事故频出,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双方签约履约,提高履约效率。
3、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99版合同范本应当吸纳最新立法成果。
4、新规范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陆续出台,并修订数版,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规范相协调。
二、投资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两套合同范本长期以来,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原住建部)制定,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为建设工程的各方提供了明确的约定和规定。
本文将从合同的要素、重要条款以及合同的执行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深入探讨该文本的实际应用和意义。
一、合同的要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由合同名称、甲方和乙方、工程概况、价格和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工期、工程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要素组成。
合同的名称反映了该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同时也是合同的第一要素。
甲方和乙方则是合同当事人,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概况则详细描述了建设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规模,涵盖了建筑物的结构、工程量和工程难度等方面。
价格和付款方式规定了乙方的报酬以及支付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质量要求描述了甲方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验收等方面。
工期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完成时间和工期延误的处理办法,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工程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对工程内容、范围进行调整和修改。
违约责任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
争议解决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和仲裁解决等。
二、重要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重要条款主要包括价格和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工期和工程变更。
价格和付款方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价格和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有效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质量要求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条款,它规定了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只有满足了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才能符合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工期是完成建设工程的时间限制,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展和效益。
在合同中明确工期,可以有效防止工程的拖延和延误,提高工程的竣工速度。
工程变更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之一,它反映了合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灵活性和合作意愿。
对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评析
对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评析对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评析编者按:近日,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与99版示范文本相比,新版示范文本从体例到具体条款都有了较大调整,为此事务所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成果集结成专著《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指南与风险提示》,将于近日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本文即选自该书,是对新版示范文本总括性的评述,因著作尚处审稿阶段,正式出版时的内容可能会与本文稍有差异。
一、关于合同体例——参照99版FIDIC红皮书2013版示范文本的体例既不同于99版示范文本体例,也不完全与99版FIDIC红皮书相同。
99版示范文本分为十一个部分,四十七条,99版FIDIC红皮书和2013版示范文本则为20条?虽然2013版示范文本条数与99版FIDIC红皮书相同,且看上去类似于99版FIDIC 红皮书,但是,很多条款没有一一对应性?比如,2013版示范文本第19条为索赔,第20条为争议解决,而99版FIDIC 红皮书第20条既包含索赔又包含争议解决?又比如,2013版示范文本第12条为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14条为竣工结算,而99版FIDIC红皮书与上述两条相对应的为第12条测量和估价和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此外,99版FIDIC红皮书约定的第5条指定分包商条款?第17条风险和责任条款,特别是雇主的风险条款,并未在2013版示范文本中出现? 该体例变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为,一方面,承发包双方在短时期内不容易熟悉该体例;另一方面,不如99版FIDIC 红皮书的成熟和严密?二、关于合同架构——以监理人为中心实施施工合同管理1.各版本中关于工程师?监理人的约定2013版示范文本第4条约定了监理人条款,包括监理人的一般规定?监理人员?监理人指示?商定或确定?99版FIDIC红皮书第3条约定了工程师条款,包括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的授权?工程师的指示?工程师的撤换?决定?99版示范文本第5条约定了工程师条款,第6条约定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条款?2.2013版示范文本以监理人为中心进行施工合同管理2013版示范文本对监理人的约定,类似于99版FIDIC红皮书关于工程师的约定?两者除了采用一个条款进行总体约定外,几乎在每个通用条款中均出现了关于监理人?工程师的职责或权力的约定,其中,2013版示范文本中监理人出现了291次,99版FIDIC红皮书中工程师出现了300次?除此之外,两者均约定了“商定或确定”条款,该条款赋予工程师暂时解决双方争议的权力?因此,2013版示范文本是以监理人为中心来实施工程合同管理?而99版示范文本虽然也约定了工程师,但是,该工程师的角色,既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也包括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而对某个施工合同而言,承发包双方往往约定两个工程师,且并未赋予工程师在发生争议时“商定或确定”的权力,因此,99版示范文本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以监理人为中心实施施工合同的管理?3.监理人尚不具备以其为中心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能力和环境首先,2013版示范文本中第12.3款约定了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审核,第12.4.4项约定了监理人对进度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查,第12.4.6项约定了监理人对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进行审核。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
新版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版区别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出台,它在GF一91一0201版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听取了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对部分内容和结构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更加突出了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等特点,更好地体现了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必将为在市场经济下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自己更大贡献。
本文就新版的特点,新版与老版的差异以及在使用新版过程中须注意之处加以讨论。
一、新版的特点:1.国际性(1)总体结构调整后,与FIDIC相一致。
新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一部分,47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新版分三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新版《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出自老版《协议条款》中的部分内容,成为一个独立的合同文件;新版的《通用条款》以老版的《合同条件》为基础,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调整;新版的《专用条款》为老版《协议条款》中除去《协议书》内容后剩下的部分;附件为新增部分。
(2)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的经验如延用了FIDIC中“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3)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合法性《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文本反映了最新的法律1991年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保险法》、《担保法》、《仲裁法》、《劳动法》、《专利法》、《文物保护法》等,新版中的相应条款反映了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2013版施工合同的解读五 2013版建设施工合同变更制度解读
对2 0 1 3 版施工合同的解读五
2 0 1 3 版建设施工合同 变更制度解读
文 /陈文斌 陈南山
变 更 是 施 工合 同履 行 中常 见 的且 非 常容 易引发 合 同履行 争 议 的事 项 ,变 更 不仅 涉 及 到工 程 承 包 范 围的增减 、质量标 准 的变 化 、
关于变更 的范 围 2 0 1 3 版 施 工合 同在 通用 合 同 条 款 中对 变 更 范 围作 出了一 般 性 规 定 ,但 明确 指 出可 以根 据 具体 项 目情 况 在 专用 合 同条款 中另 行
一
、
约 定 ,该 种 安排 主 要 考 虑施 工 合 倡 对 建 筑工 程 实 行 总承 包 ,禁 止 同履 行过 程 中 的特殊 情 形 ,给 合 将建 筑工程 肢解 发包 。……但 是 , 同当事 人预 留另行约定 的空 间。 不 得 将应 当 由一个 承 包 单位 完 成 2 0 1 3版 施 工合 同明确 列举 的 的建 筑 工程 肢解 成 若 干 部分 发 包 变更事项包括 “ ( 1 )增 加 或 减 少 给 几 个 承包 单 位 。 ”基 于 该 规 定 , 合 同 中任 何 工 作 ,或 追 加额 外 的 肢 解 发包 是 为 法律 所 明确 禁 止 的 工作 ; ( 2 )取消合 同中任何 工作 , 做法 。 但 转 由他 人实施 的工作 除外 ; ( 3 ) 二 、关于变更 的合法性 改 变合 同 中任 何工 作 的 质量 标 准 《 招 标 投 标 法 实施 条 例 》 第 或其他 特性 ; ( 4 ) 改变工程 的基线 、 五十 七条规 定: “ 招 标人 和 中标 人 标 高 、位 置 和 尺 寸 ; ( 5 )改 变 工 应 当 依 照招 标投 标 法 和本 条 例 的 程 的时 间安排或 实施 顺序 。 ”其 中 特 别需要注 意的是第 ( 2 ) 项 内容 , 规 定签订 书面合 同,合 同的标 的 、 价 款 、质 量 、履 行 期 限等 主 要 条 发 包 人 可 以增 减施 工 合 同 中约定 的 内容 ,甚 至 完全 取 消 合 同中约 款 应 当 与招 标 文件 和 中标 人 的投 定 的应 由承包人 完成 的某些 工作 , 标 文 件 的 内容 一 致 。招 标 人 和 中 但 是 发包 人 不 可 以将 本 应 由承 包 标 人 不得 再 行 订立 背 离合 同实 质 ”施 工合 同在 人 承 担 的工 作 交 由第 三 人 完成 或 性 内容 的其 他协 议 。 改 由 自 己完 成 。之 所 以作 出如 此 履 行 中 发生 变 更 的 ,会 导致 合 同 标 的范 围、质 量标 准 、履 行 期 限 限制 ,是 因 为变 更 不 等 于 赋 予发 包 人 任 意 更 改合 同 内容 的 权 利 , 等 的变 化 ,亦会 间接 导致 合 同价 发 包 人将 合 同 明确 约 定 的 应 由承 款 的变 化 ,那么 变 更 是 否违 反 上 招 标 人和 中标 人 不得 再 行 订 包 人 完成 的工 作 交 由第 三人 或 自 述 “ 己完 成 ,说 明发 包 人 取 消 该项 工 立 背 离合 同实质 性 内容 的其 他 协 作 并非基 于工程 实施 的客观 需要 , 议 ” 的 规 定 呢 ?答 案 是 否 定 的 , 而 是 基 于不 希 望 由承 包 人 完成 该 理 由如下 : 1 .变 更往 往是 基 于在 中标 后 项 工 作 而为 的,而 此 种 做 法 明显 与 变 更 制度 设 立 的初衷 违 背 ,与 客 观 情 况相 对 于招 标 时 发生 重 大 “ 契 约必须 信 守 ”的 《 合 同法 》基 变 化 或施 工 合 同 履行 的 实 际 需要 本 原 则 相 违 背, 属 于 违 约 行 为 。 而 发 生 的,变 更 的 内容 是 招 标 时 而 中标 合 同签 订后 另 外 ,发包 人 将 本 应 由承 包 人 承 无 法 预见 的 ; 担 的工 作 交 由第 三 人 完成 或 改 由 另行 订 立 背 离 中标 合 同实 质 性 内 自己完成 还会涉及 到 “ 肢 解发包 ” 。 容 的合 同的 ,并 非是 因客 观情 况 《 建 筑 法 》第 二 十 四条规 定 : “ 提 发 生 变 化 而 需要 做 的 ,而往 往 是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析
——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在1999版的基础上,经过4年多努力顺利通过住建部的最后审批。
新版示范文本《说明》中指出: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修订,制定了新的2013版示范文本。
《说明》第二部分“《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中明确,该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新版文本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作为判案的根据。
二、1999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的性质,已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有些规定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最高院确认1999版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属于行业交易习惯,因此,可以确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亦属于建筑行业新的交易习惯。
——确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一、通用条款第2.5和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7 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应用
张进①Z HAN G J i n ; 杨 建喜②Y AN G J i a n — x i
( ①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 沈阳 1 1 0 1 6 7; ②辽 宁省东水西调工程建设局 , 沈阳 1 1 0 1 6 7 ) ( (  ̄ ) S h e n y a n g U r b a n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U n i v e r s i t y , S h e n y a n g 1 1 0 1 6 7 , C h i n a ; (  ̄ ) L i a o n i n g P r o v i n c e E a s t - t o — We s t Wa t e r T r ns a f e r P r  ̄ e c t C o n s t uc r t i o n B u r e a u , S h e n y a n g 1 1 0 1 6 7 , C h i n a ) 摘要 : 笔者拟通 过寻 找新 旧版施工合 同的差异 , 以期给 予施 工企 业合 同管理相关操作指 引, 助 力企 业在 实践 中更好地 维护 自身
中图分类号 : D 9 2 3 。 6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1 0 0 6 — 4 3 1 1 ( 2 0 1 4 ) 1 9 — 0 0 6 7 — 0 2
0 引 言
自2 0 1 3年 7月 1日起 , 2 0 1 3版 《 建设工程 施工 合 同 ( 示范文本 ) ( G F 一 2 0 1 3 — 0 2 0 1 ) ( 下称 新版施 工合 同 ) 开 始正 式实施。《 示范文本》 虽属 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 但根 据最高 人 民法 院关于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合 同法 》 的司 法解 释 其法 律 地位应 属建筑 行业 的交易 习惯 , 在法律 、 法 规没有 规定 的时候可作 为判案 的根据 。因此 , 认真研读新 版施 工合 同 十分必要。 1 新 旧版施工合 同条款对 照比较 新 旧版施工合 同条款对 照 比较 如表 1 所示。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
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
2010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11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本文在介绍新版示范文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修订后施工合同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让项目参与各方能够深入理解新版合同的适用条件,全面掌握新版合同的应用技巧。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朱树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负责组建新版施工合同后续修改课题组一.双轨制及法律地位1. 双轨制----投资主体划分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口国家发改委牵头管理,非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归口住建部牵头管理,据此,国家已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和工程合同的双轨制管理。
2.接轨国际惯例,按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不同承包模式,主管部门已按“两两对应”方式颁发四个示范文本。
(1)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先后施行两个市场投资项目的示范合同文本。
1999年12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建设部施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已为2013版施工合同所取代,新版施工合同共20条116款。
2011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就主管的房建项目发布《工程总承包合同(2)发改委等九部委先后施行两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合同文本。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颁发用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通用合同条款》,共24条131款。
2012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通用合同条款》,共24条139款。
3、国家主管部门上述管理理念和指导思想,可以从颁布上述4个工程合同文本时不同表述和处理方式得到显明的反映。
发改委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拟定的《通用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必须执行的行政强制性的管理规范。
4. 新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其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以作为判案的根据。
交易习惯是确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以及当事人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的合同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依据。
总价→清单计价→一定时间后→总价X其二,1999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性质,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对影响工期的处理等疑难复杂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无相应的规定,司法解释分别采用1999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作为处理的依据。
2013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3 年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谭卿朝律师整理(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XX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XXXX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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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强调多重法律价值,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位 在先
建设工程合同受我国经济法部门法调整,有行政监管和市场竞争双重特性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的立法目的来看,强调施工活动在市场竞争的同时,还要接受工程建设监 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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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建集团)总承包的上海佘山 举例
欢乐谷项目施工现场人身伤害侵权赔偿案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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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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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兼顾合同管理的效率原则,强调建设活动的程序规范
从效率角度出发,商事合同的实质即为交易,对于交易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进行程序规范,减少双方当事人摩擦、避免粗放管理
第四、符合中国国情,促进良性交易习惯的形成,发展工程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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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及修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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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面临的四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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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现行法律的适应问题
招标发包的合同效力问题、转包挂靠问题、暂估价项目的管理问题、情势变更问 题、迟延结算和支付问题、暂停施工问题、竣工验收与移交问题、缺陷责任问题 、质量保证金返还问题、合同解除问题等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与招标主体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承包人(全称):与中标主体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与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名称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2.工程地点:省、市、街、门牌号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计划批文文号4。
资金来源:财拨、自筹、银行贷款等5.工程内容:反应工程概况的各项指标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与招标范围相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注意:填写应与第6条“工程承包范围"一致,不可冲突;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新增)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新增)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投标书的工期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新增)1。
签约合同价为:与投标报价、中标价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相一致(直接发包的除外)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新增)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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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 系,提高施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增加了程序性条款,细化了合同当事人及合同参与 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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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合同价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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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修改重点
完善合同要素结构与体系 强调合同履行程序 完善合同价格类型 创设八项合同管理制度 注重对发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 实现与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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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合同要素结构
文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 、《工程建设监理规 定》、《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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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解读-陈南山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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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及修改原则
二、2013版施工合同修改重点及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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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现行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如条例、司法解释等方面内容 充分借鉴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发布行业标准文件、
FIDIC合同文本
包括:法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 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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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素由原11个增加为20个,并力求系统化,且配置 合理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引导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 1999版合同要素:11个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 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 与结算、 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
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FIDIC)创设的八项合同管理新 制度
1、通用条款第2.5、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2、通用条款第11.1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合理调价制度; 3、通用条款第14.4确定逾期付款的双倍利息制度; 4、通用条款第13.2和15.2款规定两项工程移交证书制度; 5、通用条款第15.2款规定保修金返还的缺陷责任定期制度; 6、通用条款18条确定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7、通用条款第19.1和19.3款规定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 8、通用条款第20.3款规定前置程序的争议过程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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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2013版施工合同重点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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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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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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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兼顾合同管理的效率原则,强调建设活动的程序规范
从效率角度出发,商事合同的实质即为交易,对于交易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进行程序规范,减少双方当事人摩擦、避免粗放管理
第四、符合中国国情,促进良性交易习惯的形成,发展工程 建设
➢ 2013版合同要素: 20个
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 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 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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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调合同履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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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重对发承包人施工实践的引导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
体现指引和自由竞争双重目标,如在通用合同条款中配置专用合同条
款的指向,以充分尊重自由约定
体现对常见违法行为的约束,如增加承诺性条款和项目管理具体措施,
防范阴阳合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 康发展
完善合同价格类型,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 需要
➢ 1999版施工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及成本加 酬金合同
➢ 2013版施工合同按照价格形式将合同分为单价合同、总价
合同、及其它价格形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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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设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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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领域的现状,着眼未来发展,通过条文安排 ,解决以往工程合同中的顽症,并推动良性交易习惯的形成,引导施工合 同走向合法、公平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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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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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修改重点及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体现对停工、支付、移交、保修等重要合同行为的规范,包括其条件、 程序、责任等方面
体现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如双向担保、合理调价、 不利物质条件等
体现对争议解决的及时性,避免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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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上海市建纬律师Fra bibliotek务所6.实现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