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材料
个人公积金提取材料
个人公积金提取材料
个人公积金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的一部分工资,存入社会保障基金中用于个人退休、失业、住房贷款等方面的补充资金。
当个人需要提取个人公积金时,需要准备一些相关材料。
以下是个人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的详细介绍。
申请提取的原因证明材料是用来证明个人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原因的。
常见的原因包括购买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等。
具体的申请提取原因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例如,购买自住房的原因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针对一些特定情况而准备的。
例如,个人需要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子女教育或医疗时,需要提供儿童的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等。
家庭自有住房权属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个人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房的情况。
这些证明材料通常包括购房合同、房产证、住房按揭贷款合同等。
此外,个人提取公积金还需要准备一些其他材料,例如个人银行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
这些材料通常用于证明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户籍情况以及在职状态等。
个人提取公积金时,应该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所属城市或地区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
提取材料齐全、准确无误,将有助于加快个人公积金提取的进程,顺利获得所需的资金。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1.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本条规定的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提取额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E、其他住房消费: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带什么材料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三)、职工购置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或工资卡
公积金提取的局部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局部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guo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5、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2024年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三篇)
2024年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职工的____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盖章的提取清册(提取本人签字,提取所用的卡或存折必须是支取人的)3、盖有预留印鉴的提取申请书或约定提取申请书4、购房提取时,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或产权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或产权人的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单位加盖公章的提取申请(内容自制)。
二、除提供以上资料外按照提取原因需再分别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封皮页、买卖双方名称、房屋坐落地址、住房面积、购房金额、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2)购房____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回迁房。
(1)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二手房:(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贷款的:(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无房产证原件的:①产权证收押在银行,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及长条章的产权证复印件;银行未盖章的需提供产权证收押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②产权证收押在担保机构(不包括____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的商业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担保机构公章及长条章。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
(1)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
(1)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分摊到个人的费用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
6、翻建自住房屋。
(1)____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3)乡镇以上的规划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翻建证明。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交相关资料明细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交相关资料明细住房公积金提取所提交的资料可理解为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是身份和关系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关系证明);二是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退休证、离职证明、贷款合同、还贷存折等);三是银行账户材料(如:公积金存折或龙卡、转入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四是申请表格(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申请书》《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等)。
职工应根据不同提取类型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提交相关资料,各类型提取资料目录及明细如下:目录: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指本市户口职工失业的)十、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注意事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交相关资料明细职工符合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应根据不同提取类型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示: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四种情形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之日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一年内办理提取。
2、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其他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也以此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双方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公安局出示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下称还贷委托提取)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授权乙方查询本人征信报告信息、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履行情况。
甲方以配偶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甲方需提供配偶同意乙方查询其征信报告信息、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履行情况的书面授权。
甲方已征得个人住房贷款共同借款人的同意,在甲方还贷委托提取期间,除配偶、未成年子女外的共同借款人不再申请还贷提取。
乙方承诺对甲方或其配偶授权查询的信息、数据保密,并保证仅用于与本协议有关的用途。
二、甲方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乙方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审核确定。
本协议中所述等额本息法,每月应还款额依据下述公式得出:X-每月应还款额;A-(贷款金额或剩余贷款金额):甲方申请时乙方通过贷款合同获得的贷款金额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等途径获得的剩余贷款金额;N-(贷款期数或剩余贷款期数):甲方申请时乙方通过贷款合同获得的贷款期数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等途径获得的剩余贷款期数;L-(贷款月利率):每年1月1日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月基准利率,乙方可根据贷款合同中利率浮动的约定进行确定。
且每年1月1日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月基准利率重新计算当年每月应还款额。
1)1()1(-++⨯=N N L L L A X三、纯公积金贷款采用上月实际还贷额。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采用上月实际还贷额,商业贷款部分采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等额本息法计算每月应还款额或采用上月实际还贷额。
四、甲方委托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指南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在深圳的会不会有所不同?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指南是由yjbys我为你整理,希望对你有关怀,欢迎阅读参考。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和要求(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依据是什么?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方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
(二)提取规定发布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答:提取业务自9月1日起分步实施。
(三)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的信息虚假,如何处理?答:未照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誉征信系统。
(四)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答:既可以依据《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依据《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行提取。
购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包括哪些?答: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房,租房,还房贷,建筑、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
(六)除了住房消费情形,还有没有其他提取情形?答:其他提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七)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答: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状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例如:同时发生租房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仅能选择其中一项;若同时租了两套房,只能选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省直公积金是指由省级政府设立并管理的公积金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想要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结婚证(如有)、离婚证(如有)、子女出生证明(如有)、购房发票或者租房发票等。
个人身份证是用来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供。
户口簿是用来证明个人户口信息的证件,也是提取公积金的必备材料之一。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是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需要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是用来证明购房或者租房情况的重要文件,提取公积金时必须提供。
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是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的材料,如果符合条件,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购房发票或者租房发票是用来证明购房或者租房款项的有效凭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
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个人银行卡、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个人银行卡是用来接收提取公积金款项的重要工具,提取时需要提供个人真实有效的银行卡信息。
公积金账户信息是用来核对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的重要证明,提取时需要提供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
在准备提取省直公积金的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提取公积金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其次,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供,不得有遗漏或者错误;最后,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耽误办理业务的时间。
总的来说,提取省直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购房发票或者租房发票、个人银行卡、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准备这些材料时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办理提取公积金的业务。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下称还贷委托提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查询本人房产信息、征信报告信息、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的履行情况。
甲方以配偶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甲方征得配偶同意授权乙方查询其房产信息、征信报告信息、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履行情况。
甲方向乙方提出此项申请,即视为甲方已经获得配偶的同意,有权对乙方作出上述授权。
乙方承诺对甲方或其配偶授权查询的信息、数据保密,并保证仅用于与本协议有关的用途。
二、甲方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乙方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审核确定。
本协议采用等额本息法,每月应还款额依据下述公式得出:
(1l)n
xal(1l)n1
x-每月应还款额;
a-(贷款金额或剩余贷款金额):职工申请时乙方通过贷款合同获得的贷款金额或通过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获得的`剩余贷款金额; n-(贷款期数或剩余贷款期数):职工申请时乙方通过贷款合同获得的贷款期数或通过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获得的剩余贷款期数;
l-(贷款月利率):每年1月1日执行的民银行公布的贷款月基准利率,乙方可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浮动进行确定。
三、每年1月1日根据现行的贷款月基准利率重新计算每月应还款额。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06•【字号】深公积金规〔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并且两年内未发生过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也未有单位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可以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进行管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满两年,近两年内未发生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且账户余额持续为零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对该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销户,销户前,公积金中心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
职工对公积金中心的销户处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公告期满后,职工未提出异议申请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维持本条第二款状态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对该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职工不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取要求,申请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有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信息共享联网核查等方式对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本市房产信息进行核查。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提取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省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政策,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提取基本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三)拆迁安置住房;(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五)离休、退休;(六)出境定居或调离六安辖区;(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且未再就业;(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十)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九种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提取时必备的材料和提取额度提取必备材料:1、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持临时身份证需本人持户口簿原件来办理;2、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被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本人或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办理,若特殊情况,可委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除提供被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被提取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需有被提取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以上提取基本条件确定的范围,现将各类提取所需资料及提取额度明确如下:(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购房发票(购房收据需另附POS单或现金进账单)原件及客户购房合同的备案号;或自住住房《房地产权证》办理后提取,需提供: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购房合同原件。
深圳职工及家庭成员 提取公积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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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深圳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一)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受理:申请人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申请人未临柜创建档案,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二)线下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1、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2、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3、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之所以部分地区做此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互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高,资金运用率处在高位,盘子贷款负荷较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这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时间。
4、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
手续也是很简单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4、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5、公积金联名卡卡号;6、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还需单位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7、填写《住房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
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如下:
1. 申请条件:持有深圳市户籍或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 提取比例:每月最高限额为所在单位缴存额的20%,该比例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自行调整,但不得超过可提取额度。
3. 提取流程:租房提取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租金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提取。
4. 提取方式:租房提取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次性提取需要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金发票,按月提取则需要提供每月房租发票。
5. 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后,提取时间为3个工作日。
深圳:如何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深圳:如何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那么,如何提取公积金还房贷?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2.职工身份证原件;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适用于商转公抵押贷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 深圳地区
申请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
深圳
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公积金卡,住房按揭合同、抵押合同,盖银行公章后去中行写申请就可以了。
第一种:
假设夫每月公积金300元,妻每月公积金300元,夫妻共有600元。
申请后,公积金中心每月月底分别发放300元到两人中行账户,最后就是自己去转账到贷款按揭的银行卡。
第二种:
假设每月需还房贷3000元,现有公积金的账户中有余额5000元。
1、先去还贷的银行按揭部打印每月还贷明细。
2、申请后,公积金中心将每月发放3000元到中行卡上,直到5000元全部发完。
3、发完之后,每月将发放缴纳的公积金款(如每月缴纳的300元)到中行账户。
4、最后就是自己去转账到贷款按揭的银行卡。
如果因辞职等各种原因没有缴纳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会自行停止发放款项。
与贷款类型、年限不产生任何影响。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业务规则一、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称还贷转账),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以下称申请人),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二、除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办理前申请人需确认借款人是否办妥银行授权登记。
授权登记由借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办妥后银行将按月向中心提供还款明细。
注:授权登记业务只需由借款人本人办理一次即可。
三、申请人本人办理的,应填报《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并附送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购房人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原件,按借款类型分别如下:(1)中心纯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借款合同原件;(2)中心组合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借款合同原件;(3)商业贷款: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4)直中心贷款: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填报《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并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其他人代办,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
五、转账规则1、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
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2、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规则核定:(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3)申请人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还贷转账的,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顺序核定转账金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4)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同时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5)属贴息贷款的,上述转账金额需扣减中心贴息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