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e[建筑]调整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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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4]15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4]15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4]1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在总结近一年来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作如下补充修改规定:一、关于合格投标人的规定(一)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或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采用资格预审的工程,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采取资格后审的工程,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并告知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的投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可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

(三)除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规模比较大的招标项目以外的一般性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或后审只要符合本通知附件《资格预审或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即为合格投标人。

(四)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规模比较大的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或后审除了符合本通知附件《资格预审或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外,招标人可视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提出近三年(日历天)来企业和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经验收合格)等方面附加条件标准。

投标人只有同时通过资格预审或后审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才能确定为合格投标人,但当同时通过资格预审或后审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20家(交通专业工程或有其它特殊情形的工程可适当放宽此要求)时,则应放宽或取消附加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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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文件解读及软件新版本功能说明
1、相关文件解读 闽建筑[2012]9号文
建筑、园林绿化等其他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仍按 现行费率执行。
一、新文件解读及软件新版本功能说明
1、相关文件解读 • 厦建筑[2012]50号文
一、新文件解读及软件新版本功能说明
人工费价差对比表
闽建筑 [2007]15 号 厦建筑 [2010]58 号 闽建筑 [2010]43 号 厦建筑 [2011]10 号 闽建筑 [2011]37 号 厦建筑 [2011]1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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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
目录
一、新文件解读及软件新版本功能说明 二、软件高级应用技巧介绍 三、常见问题解答
一、新文件解读及软件新版本功能说明
1、相关文件解读 闽建筑[2010]27号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 2010年10月1日 1)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 程费乘以相应费率计算,费率调整为: 序号 项目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 1 文明施工 0.77% 1.13% 1.50% 2 安全施工 0.91% 1.17% 1.40% 3 临时设施 0.90% 1.26% 1.36% 2)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其他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 时设施费按现行费率执行。
二、软件高级应用技巧介绍
1.批量处理的技巧
1.1 批量修改计价条件、费用表
1.2 批量修改定额费率 1.3 批量设置肯定型换算
1.4 批量调整材料单价
1.5 批量调整费率 文明/安全/临时/优质费率的反算
1.6 批量调整消耗量
1.7 批量设置工程量

福建调整的人工费文件

福建调整的人工费文件

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发文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

通知全文如下:闽建筑[2010]4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经会省发改委、财政厅同意,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与闽建筑[2007]15号文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差额部分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2010年12月31日(含31日,下同)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时间:2011-1-7收藏此文 | 复制链接 | 打印 | 大中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文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

通知全文如下:琼建定[2010]289号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有关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劳务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使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符合市场实际,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49.52元/工日调至56.03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仍按琼建定[2009]23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限价60元/工日执行。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费,按价差处理,只计算税金。

现行定额中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实际进度分割。

2011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的工程量按本次调整标准执行。

2010年12月16号厦门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

2010年12月16号厦门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

厦门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文号:2010年02期发稿时间:2010-12-16阅读次数:162)总说明一、《厦门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5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我市市场实际情况编制,其项目设置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D相对应,包括D.1土石方工程、D.2道路工程、D.3桥涵护岸工程、D.5市政管网工程、D.7钢筋工程、D.8拆除工程这六个部分中的常用项目。

隧道工程(D.4)及地铁工程(D.6)暂未编制。

二、本《价目表》适用于我市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是作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工程控制价的参考。

三、本《价目表》是按照市区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方案及考虑质量合格的市政工程进行编制,其价格是通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大量的投标报价分析整理等方法确定,反映了我市市政工程的社会平均价格水平。

四、本《价目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

其中: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参照2005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消耗量标准,厦门市2010年11月份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信息综合价,厦建筑【2010】58号文《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作了适当的调整。

2、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标准按照2003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厦建建[2005]29号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调整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利润率等文件的通知》中规定的三类工程类别计算。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57元)的实施意见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57元)的实施意见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发稿时间:2011-11-08阅读次数:966)造计〔2011〕25号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

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85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

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5•【字号】厦府[2011]437号•【施行日期】201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1〕4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8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政法〔2011〕1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对现行有关征地拆迁的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含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下同)进行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一、对下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利用征地拆迁抢种、抢养、抢建、强行承包工程、强卖地材的通告》(厦府〔1994〕通003号);(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办〔2001〕250号);(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试行〈翔安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的批复》(厦府〔2004〕82号);(四)《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的意见》(厦府〔2004〕145号);(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执行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5〕316号);(六)《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拆迁农村住宅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府〔2006〕147号);(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0〕236号)。

2011年施工预算人工费调整

2011年施工预算人工费调整

关于发布二O一一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黑建造价[2011]12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1-11-17各市(行署)住建局(建委),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1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以下规定进行调整:(一)执行2010年计价依据的工程1、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小于或等于53元/工日的,哈尔滨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32元/工日(装饰工程:37元/工日)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27元/工日(装饰工程:37元/工日)进行调增;2、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3、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

闽建筑[2010]4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2010]43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经会省发改委、财政厅同意,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
名称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45元/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73元/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60元/工日
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与闽建筑[2007]15号文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差额部分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2010年12月31日(含31日,下同)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厦建工(2011)82号文

厦建工(2011)82号文

关于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厦建工〔2011〕82号)文件-《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和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和现浇混凝土质量控制,提高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保证结构安全,结合近期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和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专项整治。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和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1】47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控制混凝土掺合料用量。

预拌混凝土掺合料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预拌混凝土掺合料用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15%,粉煤灰等级应达Ⅱ级以上(含Ⅱ级)。

二、加强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混凝土质量控制。

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切实执行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砂、石、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严禁在建设工程混凝土中使用未经净化处理合格的海砂;严禁在建设工程混凝土中掺入矿渣粉;严禁在建设工程混凝土运输、泵送、浇筑过程中加水。

三、实行混凝土浇筑点取样制度。

混凝土交货检验:混凝土企业负责泵送的混凝土,其交货检验的取样点在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点;混凝土企业不负责泵送的混凝土,其交货检验的取样点在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输车卸料点。

在取样点由混凝土企业的试验员和施工单位的取样员共同进行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试验,并共同进行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样至签约的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养和检验,检验报告中应注明检验性质为交货检验,检验报告作为混凝土交货质量评定的依据;结构构件混凝土检验:由施工单位的取样员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员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共同进行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试验,并共同进行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样至的签约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养和检验,检验报告中应注明检验性质为见证送检,检验报告作为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依据。

人工-关于调整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6)276号

人工-关于调整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6)276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6)27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预算工资标准的动态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0.00元/工日,二类工37.00元/工日,三类工34.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45.00~58.00元/工日;修缮工程:37.00元/工日;古建园林工程:第一册与第四册37.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45.0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48.00元/工日。

其中:单独装饰工程57.00~72.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57.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40.00元/工日。

其中:单独装饰工程5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47.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8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4、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在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进行调整时,未完成部分工作量(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按照37.00元/工日进行调整。

5、2004年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37元/工日执行。

6、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8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抄报:省人民政府,建设部抄送: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说明

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说明

2010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发稿时间:2011-5-11 阅读次数:977)说明一、《2010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方法》(闽建法〔2004〕3号)3、《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2005)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及其补充调整。

4、《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其补充调整。

5、《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位的通知》(闽建筑〔2003〕54号)。

二、《2010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的组成本《2010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分为十四个类别,分别是:普通住宅楼、商住楼、公寓楼、宿舍楼、别墅、教学楼、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酒店、宾馆、商场、厂房、独立的地下建筑。

《2010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依据2009年-2010年度厦门市在建工程、已完工程的典型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分析而编制的,反映类似工程项目的造价水平,是一个粗放型的指标,该综合指标不能作为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工程造价费用组成及费率取定四、综合单价计算程序及费率取定五、人工及主要材料取定价格依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并调整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11】10号)计取。

六、不同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指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指标、主要材料用量指标存在差别,使用本《2010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特征和要素价格、费用组成等进行组合、调整与补充.建筑工程名称定义及工程特征一、普通住宅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居民居住使用,不得用作他用。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公布日期】2005.07.11•【字号】厦建建[2005]55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的通知(厦建建〔2005〕55号)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引导建筑企业理性报价,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制度更加完善,现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招标投标计价的规定(一)有关单位在编制和审核我市财政投融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造价时,应认真执行《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造价编制和审核的通知》(闽建筑[2005]9号)和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05]15-18号、闽建筑[2005]25-28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参考《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算造价即为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公布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前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资料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现违反规定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的,应当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并同时将监督意见书抄送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改正,未改正的不得开标。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结合拟建工程项目实际,以合理的施工方法、常规的施工条件编制工程预算造价,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应当在工程预算文件中予以明确。

人工单价的通知Microsoft Word 文档

人工单价的通知Microsoft Word 文档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07]23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一、调整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2.6%;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1.8%。

2.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25.73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28.48元/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调整后按规费的计价程序计列。

2.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最高限价时,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2.2规定计入风险。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参考自主确定。

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1、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2、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作为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

3、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和本《通知》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

2011年7月1日起执行人工费调差

2011年7月1日起执行人工费调差

附件: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1 成都市成都市区(青羊、锦江、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77.00 84.00 86.00 8.00 9.00 10.00 63 81 87 69 100 115 93近郊区(龙泉、新都、双流、郫县、温江)72.00 79.00 81.00 7.00 8.00 9.00 59 76 82 65 94 108 87成都市的其他区(市)、县69.00 76.00 77.00 7.00 8.00 9.00 57 73 78 62 90 104 84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2 德阳市德阳市54.40 47.47 44.00 16.37 17.10 8.00 56 80 88 56 92 96 80不含广汉市旌阳区52.86 46.00 42.56 14.83 15.63 6.56 55 79 87 55 91 95 79绵竹市50.54 43.79 40.40 12.51 13.42 4.40 55 78 86 55 90 94 78什邡市50.54 43.79 40.40 12.51 13.42 4.40 55 78 86 55 90 94 78中江县46.68 40.10 36.80 8.65 9.73 0.80 53 76 84 53 87 91 76罗江县45.91 39.36 36.08 7.88 8.99 0.08 53 76 83 53 87 91 763 广汉41.80 35.20 36.00 12.23 11.60 10.00 50 65 70 53 73 78 68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4 绵阳市市区42.00 30.47 36.00 5.47 5.27 4.00 45 64 75 45 73 77 68 绵阳市江油38.71 28.47 34.00 4.61 4.88 2.00 44 63 73 44 72 76 67三台35.41 24.74 34.00 3.63 3.42 6.00 43 62 71 43 70 72 64盐亭32.80 20.60 32.00 4.45 3.54 6.00 43 59 69 43 67 70 66安县34.86 24.70 30.00 2.76 5.64 2.00 43 63 70 43 70 72 65梓潼32.25 25.16 30.00 3.90 9.38 2.00 43 60.5 68.5 43 66.5 70.5 65平武33.69 20.69 29.00 3.47 1.34 1.00 43 61.5 69.5 43 67 70.5 64.55 资阳市33.00 32.00 34.00 10.00 15.00 15.00 55 65 75 55 80 100 80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6 遂宁市市城区25.25 19.49 22.12 2.63 2.62 1.42 40 57 65 43 65 78 61 船山区16.85 11.18 16.44 1.72 0.64 1.42 37 51 62 37 62 75 58 安居区21.35 15.11 19.28 4.27 3.26 2.84 39 54 64 39 64 75 60 射洪县17.79 12.09 17.15 3.34 2.85 3.55 37 53 62 37 62 75 59 蓬溪县19.11 14.30 17.86 4.59 4.47 4.26 38 53 63 38 64 75 59 大英县20.75 14.71 18.57 6.30 5.47 4.97 38 54 64 38 64 75 597 南充市顺庆区38.00 37.00 37.00 9.40 9.00 9.00 59 68 76 59 80 100 73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高坪、嘉陵区37.00 36.00 36.00 10.00 9.50 9.50 53 66 73 53 76 95 70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南充市阆中市36.00 35.00 35.00 9.50 9.50 9.00 53 66 73 53 76 90 70仅适用于保宁镇南部县36.00 35.00 35.00 9.50 9.50 9.00 53 66 73 53 76 90 70仅适用于南隆镇西充县36.00 35.00 35.00 9.50 9.50 9.00 53 66 73 53 76 90 70仅适用于晋城镇仪陇县36.00 35.00 35.00 9.50 9.50 9.00 53 66 73 53 76 90 70仅适用于新政镇蓬安县36.00 35.00 35.00 9.50 9.50 9.00 53 66 73 53 76 90 70仅适用于周口镇营山县36.00 35.00 35.00 9.00 9.50 9.00 53 66 73 53 76 90 70仅适用于朗池镇其余乡镇34.00 33.00 33.00 9.00 9.00 9.00 50 62 70 50 73 86 66除上述区域外所有乡镇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8 广安市广安31.87 32.40 34.20 9.97 12.00 12.20 47 59 65 47 73 85 67 武胜28.80 28.40 27.76 11.70 11.40 11.60 46 57 64 46 70 80 64 岳池28.80 28.40 27.76 11.70 11.40 11.60 46 57 64 46 70 80 64 华蓥36.40 33.40 32.00 12.40 12.06 12.00 50 61 67 50 73 83 66 邻水36.40 33.40 32.00 12.40 12.06 12.00 50 61 67 50 73 83 669 达州市通川区(达县)46.3245.6444.00 6.917.43 6.0053657253808872大竹县42.1641.6540.00 6.05 6.85 6.0051647051788670宣汉县42.1641.6540.00 6.05 6.85 6.0051647051788670开江县38.8638.3836.00 6.05 6.85 6.0050636850768568万源市38.8638.3836.00 6.05 6.85 6.0050636850768568渠县38.8638.3836.00 6.05 6.85 6.0050636850768568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10 巴中市巴州区20.70 20.00 18.50 4.00 4.70 5.50 47 55 57 48 65 76 59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平昌县17.75 16.70 17.00 5.00 4.20 4.50 46 54 56 46 64 71 59仅适用于江口镇通江县17.20 16.50 16.30 4.50 4.50 5.30 46 53 55 47 63 70 58仅适用于诺江镇南江县18.00 16.50 17.00 4.30 4.20 4.50 46 53 56 46 63 73 59仅适用于南江镇其余乡镇14.40 13.60 14.00 6.70 5.60 4.80 43 52 55 43 61 69 56除上述区域外的所有乡镇11 内江市39.10 41.50 42.30 9.80 9.50 9.60 50 57 71 53 77 86 72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12 自贡市47.74 52.30 51.00 10.01 8.40 9.16 52 60 76 55 83 99 75.513 宜宾市屏山县新发乡50.65 47.73 46.00 15.42 18.47 14.00 53 68 75 53 82 85 73 除屏山县新发乡以外地区45.90 44.61 42.00 10.67 15.35 10.00 52 66 72 52 80 85 7114 泸州市45.3532.3936.00 2.757.238.525267715271806815 雅安市37.10 34.61 30.00 6.80 6.87 6.00 48 63 68 52 73 78 65 含七县一区16 凉山州31.37 30.10 32.00 6.61 6.37 6.98 48 59 64 48 71 80 6617 攀枝花市34.62 31.99 36.00 7.16 7.73 8.00 47 57 69 48 72 84 68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18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57.00 55.00 54.00 13.00 12.00 12.00 56 70 78 56 85 96 77金川县马尔康县小金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66.00 63.00 62.00 13.00 12.00 12.00 60 75 82 60 89 100 81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83.00 79.00 78.00 13.00 12.00 12.00 67 82 89 67 97 108 89 注: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2011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

2011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

2011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摘自厦门建设工程造价网)2011年度厦门建设工程造价综合指标参考说明一、2011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的组成2011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分为十四个类别,分别是:普通住宅楼、商住楼、公寓楼、宿舍楼、别墅、教学楼、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酒店、宾馆、商场、厂房、独立的地下建筑。

2011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依据2010年-2011年度厦门市在建工程、已完工程的典型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分析而编制的,反映类似工程项目的造价水平,是一个粗放型的指标,该综合指标不能作为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拆迁补偿的依据。

五、人工及主要材料预算单价的计取依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并调整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11】10号)计取。

六、不同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指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指标、主要材料用量指标存在差别,使用本《2011年度厦门市区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综合指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特征和要素价格、费用组成等进行组合、调整与补充。

建筑工程名称定义及工程特征一、普通住宅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居民居住使用,不得用作他用。

工程特征:1、建筑工程包含土石方、基础、桩基础、砌筑工程、钢筋砼工程、门窗、楼地面、内外墙装饰、地下室、屋面工程;2、砌筑工程:多孔砖;3、钢筋砼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分泵送非泵送);4、门窗:入户门为防盗防火门,房间门为木门,铝合金窗;5、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面层,厨卫水泥砂浆面层并做防水处理;6、天棚装饰:水泥砂浆打底,乳胶漆;7、内外墙装饰:外墙涂料、外墙面砖,内墙为水泥砂浆打底,乳胶漆;8、屋面工程:做防水保温;9、安装工程:包含电力照明、弱电系统、给排水、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但不含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电梯、卫生洁具、空调系统等;10、弱电系统:主要指有线电视、电话、防盗对讲、闭路监控系统等的配管、配线;11、建筑层高:地下室层高4.5米以内,地上建筑层高3米以内,若超以上层高,每增高0.1米,造价增加1%。

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建价[2011]18号

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建价[2011]18号

关于贯彻执行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工程税率的通知建价[2011]18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为及时贯彻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的通知》(建质发[2011]412号),以及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造计[2011]26号)文件精神,我站根据清单与定额计价方式的不同特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以下具体调整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一。

二、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二。

三、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的约定办理。

凡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涉及本地区调整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1、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2、安庆市清单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3、《关于调整执行建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5号)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安徽省造价总站造计[2011]26号)安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附件一:安庆市定额计价方式下各类专业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㈠+㈡+㈢]×综合费率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㈠+㈡+㈢]×规定费率×(1+税率)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㈧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综合费率㈤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㈣] ×0‰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规定费率×(1+税率)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㈩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三、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㈠定额直接费㈡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综合费率=(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综合费率㈤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㈣] ×0‰㈥计取税金=[㈠+㈡+㈢+㈣+㈤] ×税率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流动施工津贴0元)×规定费率×(1+税率)㈧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㈨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㈩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㈨四、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㈠定额基价㈡计取综合费用=定额人工费×综合费率(包工不包料53%,包工包料140%)㈢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㈣计取税金=[㈠+㈡+㈢]×税率㈤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19.69-2)元×(1+税率)㈥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19.69-2)元×(1+税率)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五、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Ⅰ.城市道路、桥涵、防洪堤防、机械施工的独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的构筑物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A+B+C)×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A+B+C)×规定费率㈡间接费=㈠×间接费率㈢利润=[㈠+㈡] ×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A+B+C)×规定费率×(1+税率)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25.84)×(1+税率)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25.84)×(1+税率)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Ⅱ.给水、排水、集中供热、燃气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㈡间接费=定额人工费×间接费率㈢利润=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规定费率×(1+税率)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25.84)×(1+税率)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25.84)×(1+税率)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六、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Ⅰ.仿古建筑工程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A+B+C)×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A+B+C)×规定费率㈡间接费= ㈠×间接费率㈢利润=[㈠+㈡] ×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㈦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㈧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Ⅱ.园林绿化工程㈠直接工程费=A+B+C+D+EA定额直接费B流动施工津贴=定额工日×0元C材料价差=∑(信息价-定额价)×材料消耗量D其他直接费=(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E现场经费=(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㈡间接费=(定额人工费+B)×间接费率㈢利润=(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㈣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㈠+㈡+㈢] ×0‰㈤计取税金=[㈠+㈡+㈢+㈣]×税率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定额人工费+B)×规定费率×(1+税率)㈦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㈧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㈨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㈤+㈥+㈦+㈧七、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㈠定额基价㈡计取综合费用=定额人工费×综合费率(120%)㈢定额人工费调整=定额工日×(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㈣机械台班费中人工费调整=工日总量×(57-原定额人工费单价)×(1+税率)㈤工程总造价∑= ㈠+㈡+㈢+㈣备注:一、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57元/工日,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

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工程名称:鼎丰国际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人:鼎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 2013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工程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定标及合同签订九、其他第二章工程经济技术要求一、工程基本情况二、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二、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合同条款一、合同协议书二、合同通用条款三、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招标工程说明(1)工程概况:鼎丰国际广场施工总承包工程,由1幢34层超高层写字楼、1幢5层商业裙房及3层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17156.38m²,其中地下面积约33372。

01m²,地上面积约为83784.37m²。

(2)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两岸金融中心片区A5—2地块(2012P06)(3)设计单位:中元(厦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建设单位:鼎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0592-投标文件接收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1号楼23层地产事业部(5)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①现场的自然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②现场施工条件: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6)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2工程招标范围内容、承包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1。

2。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及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含高低压配电系统、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弱电系统(电视、电话、智能化)、消防工程、燃气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柴油发电机组、幕墙工程、二次装修、人防工程、栏杆扶手工程、防火门、防盗门、防火卷帘门、卷帘门工程,但上述工程的预埋管盒、预埋件(不包含幕墙工程的预埋件)、孔洞预留等及有关专业人员配合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有权对此次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根据招标人对本工程建设需求和市场的情况对开工建设的时间、楼栋次序调整,并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改善和加强建筑劳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厦建建[2005]34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改善和加强建筑劳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厦建建[2005]34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改善和加强建筑劳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改善和加强建筑劳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厦建建〔2005〕34号2005年5月23日)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施工企业用工和劳务分包活动的规范化,逐步建立健全人员流动有序、业务交易规范、劳动用工合法、全员持证上岗的建筑劳务市场,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建筑劳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如下:一、规范人员聘用、改善经营管理人员聘用和员工管理是建筑业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筑业质量、安全与文明生产的保障,更是保障员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1、加强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聘用人员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单位应对其聘用的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其聘用人员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失信行为,聘用该人员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实行建筑劳务分包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市[2003]168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责、权、利。

2、规范工资支付管理。

要按照《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及时足额地将工资支付给建筑民工本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奖励工资和班组承包人或带队人员的超额工资必须在全部参加施工的工人工资发放完结后支付。

工人考勤表和班组承包核算方案是工资支付的基础资料,必须齐全并妥善保存;工资表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保存;劳务工程的发包人要留存劳务工程承包人的工资发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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