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建价[201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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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清单计价更新说明

未来清单计价更新说明

未来清单计价-更新说明V6.1.1.11489版(2018年07月03日)1、新增在打印报表界面中新增“表头设置”功能,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来选择报表的显示列。

2、新增未来云平台发布,用户可以登录未来云平台在网页上管理自己的云组价数据。

3、新增 2012年版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4、新增常州补充定额(第六章混凝土工程、第十七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优化清单单价对比预警、快速复制项目特征界面在低分辨率下的默认列宽。

6、优化综合系数、修改单价界面中材料名称过长时的界面显示。

7、优化导入Excel文件自动识别数据功能。

8、优化工程量计算式复制功能。

9、优化导入未来BIM量筋合一工程文件功能。

10、新增各地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文件:(1)南京2018年5、6月份材料指导价(2)苏州2018年5、6月份材料指导价(3)无锡2018年4、5月份材料指导价(4)徐州2018年5月份材料指导价(5)盐城2018年4、5月份材料指导价(6)南通2018年5、6月份材料指导价(7)泰州2018年5月份材料指导价(8)镇江2018年4、5月份材料指导价(9)常州2018年3、4、5月份材料指导价(10)扬州 2018年3、4月份材料指导价(11)张家港 2018年3、4、5月份材料指导价(12)淮安 2018年5月份材料指导价(13)连云港 2018年4、5月份材料指导价(14)东海 2018年4、5月份材料指导价(15)宿迁 2018年5月份材料指导价V6.1.0.11278版(2018年05月18日)1、根据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要求, 程序按照新税率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

2、新增在新建项目向导界面中增加“税率公文”字段,全面支持税率调整功能。

3、优化预拌砂浆换算功能。

4、优化定向选择功能。

5、新增各地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文件:(1)南京2018年4月份材料指导价(2)无锡2018年3月份材料指导价(3)徐州2018年4月份材料指导价(4)泰州2018年4月份材料指导价(5)宿迁2018年4月份材料指导价(6)镇江2018年3月份材料指导价(7)淮安2018年4月份材料指导价(8)常州2018年2月份材料指导价V6.0.13.11119版(2018年04月28日)1、根据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要求,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中的税金税率从11%调整为10%。

2007~2012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课件

2007~2012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课件

2007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1、问:目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如何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答: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规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如果招标用的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苏建价[2005]349号通文件计取,则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单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评费和奖励费,投标人部分单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如果没有单列,则视同招标文件中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部分已经包含考评费和奖励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足额计取以上费用。

2、问:使用2004年计价表计价的工程,如施工单位单包人工,同时又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性材料的工程是否可适用包工不包料工程的取费标准?答:2004年计价表规定,包工不包料工程的取费标准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对施工单位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性材料的工程的处理原则同2001年费用定额即:施工单位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性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取费标准执行。

3、问:掺入JM系列外加剂的砼,水泥用量如何处理?答:掺入JM系列外加剂的砼,在扣减水泥用量时,要根据设计要求考虑外加剂内掺代替的部分水泥,并考虑使用减水剂所能节省的水泥用量。

由于定额配合比相对于现场配合比有一定水泥富余量,所以扣减的基数仍为定额配合比。

4、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项目,如何列清单?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项目,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并应报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项目驭补充在相应各章节后。

编码形式可以为“补12位编码”。

5、问:以独立费报价的铝合金门窗,在工程结算时,其税金如何扣还?答:投标报价中以独立费报价的铝合金门窗,如果由甲方直接分包,税金应由分包单位缴纳,甲方应按独立费报价及其税金扣除;如果由乙方自行分包,税金仍由乙方缴纳,甲方不得扣除该费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正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市各有关部门: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建设工程造价极易受到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特别是当构成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将给发承包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严重影响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

因此,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价格风险分担条款。

二、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差价调整办法,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调整差价。

主要条款包括:1.可调价要素的类别名称,例如:人工、钢材、砼、水泥、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等等。

可调价要素的确定应以其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者为原则;2.承包人承担的可调价要素的风险幅度;3.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的调整方法。

三、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差价调整办法的,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矛盾的,发承包双方应协商解决。

可按下述指导意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计取了风险费用的,并且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不再调整差价。

2.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未计取风险费用的,或虽然计取了风险费用但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在扣除风险费用后,差价按如下办法调整:(1)可调价要素:人工、钢材、砼、水泥、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等等,以及其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5%以上的其它要素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
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11.05
•【字号】苏住建价[2012]15号
•【施行日期】2012.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
通知
(苏住建价〔2012〕15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市各有关设计、施工、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采价,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指导价格。

2.预拌砼公布价。

3.预拌砂浆公布价。

4.本次发布的价格从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附表一: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调整表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注:原普通钢筋综合=普钢高线Φ6.5Φ8Φ10综合*20%+普通钢筋≦Φ25综合*60%+普通钢筋﹥Φ25综合*20%
附表二:
预拌混凝土公布价
注:1.本公布价已包括泵送需要所添加的外加剂费用,实际采用的外加剂不同,不调整;但防水、抗渗、抗裂等功能性的外加剂费用应另行计算。

2.本公布价不含泵送费,
附表三:
预拌砂浆公布价
附注:本表价格为散装到工地价格。

具体计价办法参见苏建函价〔2009〕382号文。

通建价[2010]3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甲供材料”计价方法的通知

通建价[2010]3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甲供材料”计价方法的通知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甲供材料”计价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0]36号各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甲供材料的计价方法规定如下:一、本通知所指的“甲供材料”,是指建筑工程中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中的甲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动力等给工程承接方(合同中的乙方),而工程承接方不垫付采购资金、材料发票交由工程建设方(工程发包方)会计处理的材料,工程承接方依合同约定负责其工程施工作业,并向工程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收取工程款项。

二、采用甲供材料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甲供材料表,明确甲供材料名称、规格、价格等,其材料价格按《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取定(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甲供材料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及工程总造价中,并计取相应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关规费、税金等。

四、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甲供材料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名称、规格、价格计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并列入招标控制价中,同时甲供材料在招标控制价计算调整系数幅度时不参加调整。

五、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甲供材料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名称、规格、价格计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并列入投标报价中,不得更改或变动,同时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甲供材料的数量。

六、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应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确定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中的甲供材料消耗量确定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

七、招投标中标价已经下浮的工程,甲供材料费以及甲方认价材料不列入下浮的计算基础,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承包人在工程竣工时,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甲供材料应全额计入工程造价,一并计征营业税。

2012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2012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2012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001、问:当前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有何规定?答: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根据苏建价(2005)349号文、苏建价站(2006)8号、苏建招办(2006)5号文规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必须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中足额计取。

因此,对于招标工程,不论其招标文件明确的具体创建目标如何,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都应按文件09费用定额中的费率计取,奖励费根据招标文件的创建目标相应费率暂时计取。

建设工程在开工前施工企业需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办理安全生产报监手续及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工程建设进度70%时向市安监站申请现场联合考评。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到市造价处办理测定手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最终费率以市造价处核定为准,未经市造价管理处核定,一律不得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施工单位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一份(原件);(2)南通市施工企业承发包计价手册(需填写相关工程信息,甲乙双发加盖公章);(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至合同签订时间即可);(4)市级或省级文明工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程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其土建工程、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安装工程等相关费率应分别核定、计取。

002、问:国家工期定额中高级住宅如何确定?答:高级住宅的界定范围包括:1、内墙面贴墙纸、软包、高级涂料、木墙裙2、木地板、块料面层、铺地毯。

3、高级装修抹灰、吊顶。

4、硬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

5、厨房、卫生间墙面贴面砖、地面块料面层。

当住宅工程不能满足上述全部内容时,不能按高级住宅计算。

高级住宅、别墅、公寓工程的工期按相应住宅总工期乘以1.20系数。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WORD格式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150016.52100030.13300078.145000120.858000181.0610000218.6720000393.4840000708.2960000991.410800001255.8111000001507.0122000002712.5134000004882.6146000006835.6158000008658.416100000010390.1注:本表为施工监理收费基价,监理费按内插法计算,如工程造价为6000 万元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如下:120.8+(181.0-120.8)/(8000-5000)×(6000-5000)=140.87万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5月1日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安装标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安装标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安装
序号 一
名 称
依据
执行日期 2004年4月1日
标准
清单规范 苏建定(2004)29号 (GB50500-2003)

2004年费用定额
苏建价(2003)372号
2004年4月1日
发布的招标公告或直接 发包的时间。之前已签 订合同的,按原合同执 行 订立合同日,(32、30 、27),包清工39,点 工33,机械30(2001年定 额统一按30) 订立合同日,(40、37 、34),包清工48,点 工40,机械37(2001年定 额统一按37) 订立合同日,(47、44 、41),包清工58,点 工48,机械44
13
设备与税金
GB/T50531-2009
工艺设备和工艺性主要 2009年12月1日 材料、甲供建筑设备不 计税金 2009年12月1日 设备要计入设备购置费
14
设备购置费与建 安造价
GB/T50531-2009
程费用定额---2004安装标准
地方依据
执行日期
标准
通建价(2009) 17号, 通建工(2007)116号, 通建定(2007) 15号, 通建定(2007) 44号, 通建工(2008)258号,
11
税金
苏建价函(2011)9号
2011年2月1日
12
价款调整
苏建价(2009)40号
2009年4月1日
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10% 且分部分项费超过0.1% 时,按文件调整。措施 也按文件调整。材料价 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幅 度,按合同约定调整; 没有约定的或不明确 的,按苏建价(2008) 67号执行。人工单价按 合同或政府文件执行
通建工(2011)234号

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颁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发〔2012〕538号)的精神,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为配合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执行,现将《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2013年4月11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市文物局,市园林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印发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定额综合单价1.定额综合单价应由预算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

通建价[2011]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

通建价[2011]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

通建价[2011]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各县(市)造价处(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方法,并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业主或咨询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苏建价(2009)40号文规定规范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方法,明确其合同价款调整原则、风险分担机制等。

二、业主或咨询人在发布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所涉及的地质、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因素进行列项,全面、合理地编制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通用措施项目应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有关规定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然要发生的项目进行完整全面地列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

2、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应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

若出现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列入其工程量清单通用措施项目清单中,并应将该费用分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奖励费”单独列项,三、编制和发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合理计算措施项目费用。

1、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首先编制拟建工程简明、可行的施工方案,并根据该施工方案有关内容计算拟建工程的措施项目费用。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招标控制价中应足额计取,不得下浮。

其中基本费和考评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规定费率计算,奖励费用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该工程具体创建目标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规定确定费率。

3、招标控制价中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选用的垂直运输机械型号、数量,按照相应的国家定额工期计算其垂直运输费用,同时还应计取相应的塔吊、电梯基础及连接件费用。

关于发布2012年二季度昌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2年二季度昌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2年二季度昌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昌州建造[2012]5号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设计、施工单位、各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为做好昌吉州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昌吉地区人工、机械及建材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昌吉地区2012年二季度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现将2012年二季度昌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 的价格信息予以下发,做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招标投标报价及结算的参考依据,请参照执行:一、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1、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主材部分,各县市分别按“附件一至附件七”所列材差执行,未列入“附件一至附件七”的主材,其价格可根据现行市场价格找差。

2、各县市辖区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主材部分计算,在附件一所列材差调整的基础上(商砼、门窗及附件二至附件七所列地产材料除外),分别再计算运差计入。

3、鉴于目前建筑市场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若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认可,其价格可依据甲、乙双方认定的发票价格找差。

其价差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

二、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关于人工单价的计算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调整办法按昌州建造[2011]16号文的方法进行调整。

三、定额内机械费调整1、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机械费计算按附件一所列机械二类费用对应材料价格及人工调整中安装工程人工调整办法执行。

2、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在1997年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为计算基数上调17.97%,调整部分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

3、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计算基数上调5.86%,调整部分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

江苏省建设工程重要造价文件汇编

江苏省建设工程重要造价文件汇编

常建〔2014〕279号
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淮安市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12
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淮住建办(2014)165 (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 号
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13
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
5
镇江市使用预拌砂浆相关计价办法的通 知
镇政建[2010]153号
6 镇江大型土石方计价问题的补充说明 镇建价[2012]15号
7
南京规划局《南京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的通知
宁规字〔2014〕311号
8
《常州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 定》的通知
常规〔2011〕11号
9 调整建设工程使用普通预拌砂浆
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
扬州市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8
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
扬建工〔2014〕20号
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
9
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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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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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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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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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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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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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年版)
《通用合同条款》 解读
通用合同条款目录
• • • • • • • • • • • • 1.一般约定 13.工程质量 2.发包人义务 14.试验和检验 3. 监理人 15.变更. 4. 承包人 16.价格调整 5. 设计 17.合同价格与支付 6.材料和工程设备 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8.交通运输 20. 保险 9.测量放线. 21. 不可抗力 10.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22. 违约 11. 开始工作和竣 工 23. 索赔 12.暂停工作 24. 争议的解决.
• 注意:①对于项目经理,就设计和施工需要设立不同的资 格条件要求; • ② 对于监理需要设备监制和施工监理不同的资格要求。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1.1.3.11)其 中: • 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 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1.1.5.7)其中: • 1.1.5.1 签约合同价: 指中标通知书明确的并在签定合同 时于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 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合同总金额。 •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 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注意:①区别“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可能涉及费用承担问题。
• 1.1.4 日期、检验和竣工 (1.1.4.1-1.1.4.11)其中: • 1.1.4.2 开始工作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1 款发出的开始 工作通知中写明的开始工作日期。 •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之日前 28 天的日期。 • 注意:①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写明的“开始工作 日期”应该是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延误的责任。 • ②“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或业主不提出验收或不接收的两种情况处理?

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内发改费字〔2012〕65号

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内发改费字〔2012〕6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发改费字〔2012〕65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参考其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的、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方法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见附件)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为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10%,具体收费金额由咨询服务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的咨询项目,其服务价格可由双方以工日费为基础协商确定。

通建价[2013]12号 -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通建价[2013]12号 -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通建价[2013]12号 -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通建价[2013]12号关于发布南通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用工情况,现制定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如下:一、我市根据省有关规定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发布分为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与人工工资指导价两种形式。

现行预算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苏建价〔2011〕812号)执行。

预算人工工资单价作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测算的依据,根据建筑市场用工成本变化适时调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为政策性调整文件发布。

人工工资指导价由我处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测算,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发布并作为政策性调整文件。

一般每年发布两次,执行时间分别是3月1日、9月1日。

当建筑市场用工发生大幅波动时,应适时发布人工工资指导价。

二、本次发布的南通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详见附件)。

三、建设工程编制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时,人工工资单价均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南通市当期人工工资指导价标准执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参考此标准。

四、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考虑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因素,原则上不得限制人工费用的合理调整。

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费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均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当期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具体按如下办法执行: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期人工工资指导价发布之日之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部分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2013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2013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2013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一)001、问:某工程住宅楼基坑回填土方量100m3,套用子目1-104基坑夯填土方100m3。

再套用1-239自卸汽车运土1KM内的子目,其运土的工程量是100M3还是115M3?根据04计价表P4页的规定,基坑回填的方量是夯实后的土方,如为100m3,折算为天然密实方应为115m3?答:土方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都是按天然密实土方考虑的,包括挖土、运土、填土子目等。

002、问:大型机械经退场费中的人工及材料是否应该按照现在的标准调整,还是只能按照07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和材料价格?某软件中如果直接套用J开头的大型机械经退场费机械台班定额,该项费用软件中没有分析其人材机,只是取了07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费用,请问机械进退场费中的人工是否应该按照2012年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机械进退场费是否应该另计取管理费和利润,现有许多咨询单位把管理费和利润扣除,因为软件中将管理费和利润扣除了?答:机械进退场费中的人工和材料应按照现行的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并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后组成综合单价计价,软件问题直接与软件商联系。

003、问:多层厂房工期,按国家工期定额含基础和主体的施工时间,如果基础下有桩基,打桩的工期是否也含在总工期中?答: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004、问:幕墙上设计有窗时,工程量是否扣除?答:计算幕墙工程量时,窗面积不扣除。

005、问:设备安装工程量计算中的“净重”是什么含义?答: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

如为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不包括设备的内衬的重量及设备安装后安装的内件的重量。

006、问:安装工程中管道安装定额子目,每安装10m工程量而主材用量却低于10米?答:在计算每10米管道安装工程量时,是按管道中心线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道、阀门所占长度。

而计算主材消耗量时,是按各种规格扣除了管件、阀件所占长度后的净用量,再加上管道的损耗量总和取定主材用量,所以定额中主材用量低于10米。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苏交质[2012]40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苏交质[2012]40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苏交质〔2012〕40号)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程实际情况,经第五十八次厅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交通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83号公告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实际情况,现将我省的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如下:1、人工费单价调整至73.10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87.07元/工日。

2、执行时间2012年12月1日起,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二、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的调整1、水运工程(内河航道、船闸、港口码头)人工费单价调整至54.53元/工日;机械人工费单价调整至64.98元/工日;船员人工费单价调整至77.98元/工日。

待交通部修改完善后的《内河航运定额》发布施行后,水运工程人工费单价再做新的调整。

2、执行时间2012年12月1日起,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三、交通养护工程的人工费单价可参照执行。

四、人工费单价仅作为估算、概、预算编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0月26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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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型粘贴剂粘贴外墙釉面砖(砖墙面) 项 目 单价
一类工 工日 28.00 面砖(釉面砖) 204044 150×75mm 百块 28.00 013005 水泥砂浆1:3 013077 801胶素水泥浆 401029 普通成材 材 料 609042 干粉型粘结剂 613003 801胶 面砖勾缝剂 608110 棉纱头 613206 水 m m
干粉型粘贴剂粘贴外墙釉面砖
工作内容:1、清理修补基层、打底抹灰、砂浆找平。 2、选料、抹结合层、贴面砖、擦(勾)缝、清洁面层。
定 额 编 号 单 位 13-补9 13-补10 墙面、墙裙 面砖密缝 数量 综 合 单 价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人 工 费 其 中 材 料 费 机 械 费 管 理 费 利 润 合价 639.97 187.60 377.30 4.13 47.93 23.01 6.700 9.110 0.220 0.004 0.002 42.000 0.221 7.500 0.100 0.090 0.032 0.046 0.126 187.60 255.08 38.79 1.87 3.20 63.84 0.44 11.25 0.60 0.25 1.98 2.37 1.77 面砖勾缝 数量 合价 645.15 206.08 357.16 4.13 52.55 25.23 7.360 7.540 0.220 0.004 0.002 50.272 0.221 15.000 0.100 0.090 0.032 0.046 0.126 206.08 211.12 38.79 1.87 3.20 76.41 0.44 22.50 0.60 0.25 1.98 2.37 1.77 面砖密缝 数量 合价 734.37 233.24 409.16 4.13 59.34 28.48 8.330 10.240 0.220 0.004 0.002 42.000 0.248 7.500 0.110 0.130 0.032 0.046 0.126 233.24 286.72 38.79 1.87 3.20 63.84 0.50 11.25 0.66 0.36 1.98 2.37 1.77 13-补11 零星项目 面砖勾缝 数量 合价 751.82 257.60 393.24 4.13 65.43 31.41 9.200 8.480 0.220 0.004 0.002 56.545 0.248 15.000 0.110 0.130 0.032 0.046 0.126 257.60 237.44 38.79 1.87 3.20 85.95 0.50 22.50 0.66 0.36 1.98 2.37 1.77
3 3
176.30 468.22 1.52 2.00 1.50 6.00 2.80
m3 1599.00 kg kg kg kg m
3
510165 合金钢切割锯片 片 61.75 灰浆拌和机 06016 200L 台班 51.43 机 械 13090 石料切割机 台班 14.04
注:1、面砖规格与定额不同,面砖数量、单价换算。 2、设计无水泥砂浆找平层时,应扣除普通成材含量、801胶素水泥浆含量,水泥砂浆与灰浆拌和机含量 、同时砖墙面扣除人工1.75工日/10M2,混凝土墙面扣除人工1.87工日/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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