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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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环境下应急预案

重污染环境下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4.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因大气污染导致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响应体系1. 应急组织体系(1)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五、应急响应措施1. 预警发布(1)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2)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 限产限排(1)对污染源实施限产限排,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2)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

3. 交通管制(1)实施机动车限行、限号等措施,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2)加强公共交通运营,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4. 健康防护(1)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空气质量监测。

(2)发布健康防护指南,引导市民做好个人防护。

5. 信息公开(1)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进展情况。

(2)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应急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1)组织应急队伍,包括环境监测、医疗救护、交通管理等专业人员。

(2)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2. 物资保障(1)储备应急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

(2)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调配。

3. 资金保障(1)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用于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

(2)加大财政投入,支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七、总结评估1. 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开展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一、背景介绍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标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天气现象。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

二、演练目的本次演练旨在检验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三、演练内容1. 演练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演练时间,一般选择在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季节进行。

2. 演练地点:选择一个具备应急演练条件的地点进行演练,如应急指挥中心、政府办公楼等。

3. 演练对象: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应急响应人员和装备。

4. 演练步骤:(1) 演练准备:确定演练目标、制定演练计划、组织演练人员和装备、制定演练方案等。

(2) 演练通知:通知参与演练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演练时间、地点和要求。

(3) 演练启动:按照预案要求,启动演练,组织应急响应人员到达演练地点,进行应急准备工作。

(4) 演练展开:根据演练方案,模拟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情景,组织应急响应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5) 演练评估:根据演练结果,评估演练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四、演练要求1. 演练目标明确:根据重污染天气的特点和应急需求,明确演练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演练方案。

2. 演练组织严密:建立完善的演练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3. 演练内容真实:根据实际情况,模拟真实的重污染天气发生情景,使演练更加贴近实际应急情况。

4. 演练评估及时: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5. 演练宣传到位:在演练前进行充分宣传,提高参与人员的应急意识和技能,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五、演练效果评估1. 演练过程评估:对演练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挥、通讯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一、背景介绍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水平,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天气现象。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突发情况,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二、演练目的本次演练旨在测试和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措施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的危害。

三、演练内容1. 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地点:XX市XX区XX街道2. 演练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准备- 演练开始前,由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调配和部署。

- 第二阶段:应急响应措施实施-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住手或者限制高污染物排放的生产活动;- 加强大气污染物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污染情况;- 启动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救援和医疗服务;- 发布重污染天气警示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 第三阶段:演练总结与评估- 演练结束后,由指挥部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总结和评估,包括演练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四、演练参预方1. 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演练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

2. 相关部门和单位:-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测重污染天气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

-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交通资源,保障应急救援的畅通。

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一、前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重污染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社会经济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重污染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1.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2. 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

3.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4. 减轻重污染天气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 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因大气污染引发的重污染天气事件。

五、组织体系1.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

3. 专家组:负责重污染天气监测、评估、应急措施建议等工作。

4.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具体工作。

六、预警与响应1. 预警分级: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和预测情况,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2. 预警发布: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七、应急处置措施1. 应急减排措施:- 严格控制工业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减少施工扬尘。

- 限制机动车行驶,减少交通排放。

- 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

- 停止露天焚烧活动。

2. 环境监测与评估:-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情况。

- 对重污染天气进行评估,分析污染原因。

3. 信息发布与宣传:- 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

- 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背景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持续高于国家标准限值的天气状况。

由于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应急预案1. 预警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以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2. 控制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立即启动相应的控制措施。

如限制工地施工,减少机动车辆行驶,停止高排放工业企业的生产等。

3. 健康防护:提醒居民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减少户外活动等。

特别关注老年人、儿童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群,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

4. 紧急救助:设立相应的紧急救助热线和救助中心,为受到污染天气影响的人员提供医疗救助,同时安排紧急的人员疏散。

5. 交通管制:根据重污染程度,对重要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减少机动车辆行驶量,避免尾气排放污染加剧。

6. 外来污染源控制:与周边地区加强合作,共同控制污染源。

限制进入本地区的污染物排放,以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7. 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预防谣言和恐慌,引导公众正确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 紧急疏散:在污染严重的情况下,根据状况,有序地疏散人员,确保他们的安全。

9. 教育宣传:加强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人们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

三、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1. 环保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监测排放情况并对污染源进行控制。

2. 卫生部门:提供医疗救助、设立救助中心和热线。

3. 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并维护秩序。

4. 媒体: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并引导公众舆情。

5. 政府部门: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预案评估和改进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五、结论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对于保护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一)组织机构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副组长:质监站站长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二)主要职责1.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预案1. 引言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恶化,污染物浓度升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天气现象。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挑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提前制定应急预警预案,以便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减少对公众的危害。

2. 预警等级划分根据国家气象局的相关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主要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具体划分如下:•蓝色预警:表示预计有轻度空气污染,对老年人、儿童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有一定影响,一般不会引起明显不适;•黄色预警:表示预计有中度空气污染,对一般人群有一定影响,敏感人群可能出现不适症状;•橙色预警:表示预计有重度空气污染,对一般人群和敏感人群都有较明显影响,可能引起一些健康问题;•红色预警:表示预计有严重空气污染,对所有人群都有严重影响,可能引起重大健康问题。

3. 预警发布程序当空气污染程度达到或预计将达到预警等级时,根据相关的预警发布程序进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程序如下:1.监测:相关部门通过气象监测站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等手段,对空气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2.评估:根据监测数据,相关部门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空气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3.预警等级判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4.预警发布:相关部门根据预警等级,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等级、预警区域、预警时间等内容。

5.预警响应:公众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减少户外活动、佩戴口罩等。

4. 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预警等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蓝色、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等级。

•预警区域:指明受到预警的地区范围。

•预警时间:指明预警发出的时间和预计持续的时间。

•空气质量情况:对当前的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描述,如污染物浓度、主要污染物类型等。

•应对措施:向公众传达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措施,如减少室外活动、佩戴口罩、加强通风等。

5. 应急预案执行当预警发布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在如今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重污染天气频繁出现。

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不可忽视,因此制定一套完备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刻不容缓。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减少污染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2.原则:科学、高效、精细、有序。

三、重污染预警和预测体系建立健全预警和预测体系,包括长期、中期和短期预测,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提高预警的准确度和时效性。

四、应急措施等级划分依据空气质量指数(AQI)等级,将应急措施划分为四个等级: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五、应急响应措施1.轻度污染: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提醒居民做好防护工作,减少户外活动。

宣传气象部门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天气预报信息,以帮助居民做出合理的安排。

2.中度污染:除了轻度污染的措施外,进一步限制工地施工,停止燃放烟花爆竹,采取水喷洒、路面湿扫等措施减少扬尘。

社会各主体应减少或停止高污染排放工艺和设备的使用。

公众在户外活动时应佩戴口罩,注意防护。

3.重度污染:除了中度污染的措施外,进一步限制道路交通,限行车辆,减少排放。

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工作强度,尽量降低尘埃污染。

一些高度敏感人群和老年人应避免户外活动。

4.严重污染:除了重度污染的措施外,停止工地施工,封闭露天工地。

对于高污染排放工艺和设备,采取停产或减产措施。

居民应尽量在家中停留,不进行户外活动。

六、实施细则1.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跨部门合作,及时协调应对措施。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工作。

3.加强动员和组织能力,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实施。

政府应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如口罩、空气净化器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4.加强应急监测和评估,对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及时调整和优化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一、引言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中污染物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天气现象。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突发情况,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帮助相关部门和个人在重污染天气下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二、应急预案概述1. 预案目标:通过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轻重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 预案内容: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方面。

3. 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

三、应急准备措施1.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及时获取重污染天气变化情况。

2. 建立预警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和预警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3. 提前制定应急方案:提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对措施。

4.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防范的认识。

四、应急响应措施1. 预警发布:一旦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 限制和调整交通:通过限制和调整交通,减少机动车辆的使用,降低排放量。

3. 停工停产:对于有重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其停工停产或减少生产,并进行排污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4. 健康保护措施:提醒公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提供防护用品(如口罩)并加强室内通风。

5. 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有效执行。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紧急应对污染源:对于污染源,采取紧急排污处理措施,防止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

2. 治理措施调整:根据重污染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治理措施,确保治理效果。

3. 健康状况监测:加强对公众健康状况的监测,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

4. 信息报告与公开:及时向公众通报重污染天气的最新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六、评估与总结1. 应急响应评估:对应急响应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以便在下次应对重污染天气时更加科学有效地进行预案实施。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滨政办字〔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18〕140号)同时停止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9日滨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2县级组织指挥机构?2.3现场指挥机构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1预防?3.2预警?3.3信息报告与通报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措施?4.3响应终止5后期处置5.1损害评估?5.2调查处理?5.3善后处置?5.4保险6应急保障6.1队伍保障?6.2资金保障?6.3防护装备、物资保障?6.4医疗卫生保障?6.5交通运输及应急车辆保障?6.6通讯保障?6.7技术保障?6.8应急资源的管理7宣传、培训与演练7.1宣传教育?7.2培训?7.3演练8附则8.1预案管理与修订?8.2预案解释?8.3本预案用语的含义?8.4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8.5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推进建设“富强滨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4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4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做好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

二、省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任务分工,立即编制相应的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要结合各自职责,针对工业废气排放、城市建筑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动车限行、车用燃油品质保障等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于冬季采暖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每年冬季采暖期间,自11月15日起,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周工作简要情况,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并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各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统一管理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编制发布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好本辖区应急预防、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各项工作。

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预案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重污染天气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协同应对的原则,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体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3.1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组成。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2 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地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3.3 地方人民政府应设立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预警分级和应对措施4.1 预警分级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和持续时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个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和紫色预警。

4.2 应对措施4.2.1 黄色预警(Ⅲ级/较重):启动Ⅲ级响应,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染源排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提高道路洒水频次;(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火力发电;(4)倡导公众减少户外活动,采取绿色出行方式。

4.2.2 橙色预警(Ⅱ级/重度):启动Ⅱ级响应,在黄色预警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1)对重点污染源实行限产、停产措施;(2)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点的监控,及时发布监测数据;(3)禁止机动车上路行驶(除应急、公交、特种车辆外);(4)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降低空气污染程度。

4.2.3 红色预警(Ⅰ级/严重):启动Ⅰ级响应,在橙色预警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1)对重点污染源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2)实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如强制性限产、停产、限行等;(3)组织医疗资源,做好疫情防控准备;(4)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指导公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减少环境污染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2 职责2.2.1 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2.2.2 环保部门负责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2.2.3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做好群众健康防护,提供应急健康指导。

2.2.4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提供支持。

2.2.5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2.2.6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限制高排放车辆行驶,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2.2.7 企业负责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预警与响应3.1 预警3.1.1 预警等级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划分预警等级,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3.1.2 预警发布预警信息由环保部门发布,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3.2 响应3.2.1 响应等级根据预警等级,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

3.2.2 响应措施I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全面应急响应措施,包括:(1)限制企业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减少扬尘污染;(3)限制高排放车辆行驶,确保公共交通优先;(4)加强医疗救治,做好群众健康防护;(5)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应急响应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重污染天气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与发布1. 预警分级:根据污染物的浓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2. 预警发布: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将发生或持续时,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联合气象、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

3. 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应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应对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1. 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 应急响应措施:- 停产限产:对污染源实施停产、限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 加强监测:加密监测频次,实时掌握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防护。

- 健康防护:加强医疗资源调配,保障市民健康。

- 交通管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放。

- 工地停工:暂停建筑工地施工,减少扬尘污染。

3. 应急响应终止:当污染物浓度达到预警解除标准,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1. 原因调查:对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污染源和责任单位。

2. 整改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3. 总结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技术保障: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宣传培训: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重大变化,将及时修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3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3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3篇)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目的:为了加强我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保护公众健康,减少重污染天气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2.预警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包括监测、预报、发布预警等环节,确保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3.应急响应级别:根据污染程度和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划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为一级至四级。

4.应急措施:(1)一级应急响应:关闭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暂停露天作业和工地施工等。

(2)二级应急响应:限制交通流量,提高公共交通运力,限制工业企业排放和建筑施工扬尘等。

(3)三级应急响应:停工限产,停驶重污染车辆,关闭市区主要道路,实施尾号限行等。

(4)四级应急响应:停工停产,全面禁止重污染车辆上路,关闭城区所有道路,限制人员外出等。

5.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制定、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6.责任分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7.社会参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应急预警机制:建立监测体系,通过监测空气质量指标、天气条件等,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加强预警信息的传播和公众接受能力。

2.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划定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至四级,决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

3.应急措施:(1)一级应急响应:停工、停产污染源,限制交通流量,提高公共交通运力,推动居民采取防护措施等。

(2)二级应急响应:减少工地扬尘污染,停驶尾号限行车辆,停工限产高污染企业,加强气象监测预报等。

(3)三级应急响应:全面停工停产,全面限行停驶车辆,关闭污染物排放严重的企业等。

(4)四级应急响应:全面停工停产,全面禁止机动车上路,关闭所有污染源等。

4.应急指挥体系:明确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

重污染天气灾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中污染物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种极端天气现象。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2. 保障城市交通、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3. 提高城市应急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预警响应1. 预警等级: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和预测情况,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2. 预警发布: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3. 预警响应: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五、应急响应措施1. 红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启动一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幼儿园停课;(2)限制机动车行驶,实行单双号限行;(3)停止所有建筑工地施工;(4)暂停户外活动;(5)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信息。

2. 橙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启动二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措施;(2)限制机动车行驶,实行单双号限行;(3)暂停户外活动;(4)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信息。

3. 黄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启动三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措施;(2)限制机动车行驶,实行单双号限行;(3)减少户外活动;(4)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信息。

4. 蓝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启动四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幼儿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信息;(2)减少户外活动;(3)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信息。

六、后期处置1. 重污染天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2. 对因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赔偿。

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事件。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办公室(1)组成:由环保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

(2)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组(1)组成:由气象、环保等部门人员组成。

(2)职责:负责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4. 应急响应组(1)组成:由环保、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

(2)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包括污染源控制、交通管制、医疗救治等。

5. 宣传报道组(1)组成:由宣传、新闻等部门人员组成。

(2)职责: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预警分级及响应措施1. 预警分级根据污染程度,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2. 响应措施(1)蓝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宣传引导。

(2)黄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减排措施,加强交通管制,做好医疗救治准备。

(3)橙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实施区域交通管制,加强医疗救治。

(4)红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最严格的减排措施,实施全面交通管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处置措施1. 污染源控制(1)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查,确保达标排放。

(2)对未达标排放的污染源,责令停产整治。

(3)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排放源,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2. 交通管制(1)实施区域交通管制,限制重型货车、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上路。

(2)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减少私家车出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一、背景介绍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标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天气现象。

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演练预案旨在通过摹拟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演练目的1. 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2. 评估应急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4.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应急响应的整体效率。

三、演练内容1. 演练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演练时间,确保各部门和人员的参预度。

2. 演练地点:选择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演练场所,确保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演练流程:(1) 演练前准备:a. 组织演练的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b. 准备演练所需的设备、器材和材料。

c. 制定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的目标和流程。

(2) 演练过程:a. 摹拟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发布预警信息。

b. 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展开相应的行动。

c. 摹拟应急指挥中心的运行,进行指挥和协调。

d. 检验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使用情况。

e. 进行演练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3) 演练后处理:a. 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记录演练中的问题和不足。

b. 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c.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经验交流和分享。

四、演练要求1. 演练参预人员:各相关部门的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公共关系人员等。

2. 演练设备和器材: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演练设备和器材,确保演练的真实性。

3. 演练评估标准: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演练评估标准,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

4. 演练安全措施:确保演练过程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 演练效果评估: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应急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演练目标的达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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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滨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目录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适用范围 (5)1.4 预案体系 (5)1.5 工作原则 (6)2 组织机构和职责 (7)2.1应急组织机构 (7)2.1.1指挥部 (8)2.1.2指挥部办公室 (9)2.1.3专家技术组 (9)2.1.4应急监测组 (9)2.1.5应急处置组 (9)2.1.6后勤保障组 (9)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0)2.2.1指挥部 (10)2.2.2指挥部办公室 (10)2.2.3专家技术组 (11)2.2.4应急监测组 (11)2.2.5应急处置组 (11)2.2.6后勤保障组 (11)2.2.7督导检查组 (12)2.3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2)3 预防与预警 (16)3.1 信息监测和报告 (16)3.1.1信息监测 (16)3.1.2信息报告 (16)3.1.3应急监测 (17)3.2 预警 (17)3.2.1 大气污染分级 (17)3.2.2 预警分级 (18)3.2.3 预警发布与解除 (18)3.2.4 预警会商与发布 (20)3.2.5 预警措施 (20)4 应急响应 (21)4.1 响应启动条件 (21)4.2 响应流程 (21)4.3 响应分级 (23)4.4响应措施 (23)4.4.1 Ⅲ级响应措施 (23)4.4.2 Ⅱ级响应措施 (26)4.4.3 Ⅰ级响应措施 (28)4.4.4信息公开 (31)4.4.5应急响应措施专家论证意见 (31)4.5应急终止 (31)4.5.1应急终止的条件 (31)4.5.2应急终止的程序 (32)4.5.3应急终止后工作 (32)4.5.4总结评估 (32)4.6信息报告与发布 (33)4.6.1信息上报 (33)4.6.2信息通报 (34)4.7指挥与协调 (34)4.7.1指挥协调机制 (34)4.7.2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34)4.8应急监测 (35)4.8.1监测机构 (35)4.8.2工作程序 (35)5 后期处理 (36)6 应急保障 (36)6.1 人力资源保障 (36)6.2 财力保障 (36)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37)6.4 制度保障 (37)6.5 医疗卫生保障 (37)6.6 物资保障 (38)6.7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38)6.8 其他保障 (38)7 监督检查 (38)7.1日常监督检查 (39)7.2应急监督检查 (39)7.3公众监督检查 (39)8 预案管理 (39)8.1预案宣传 (39)8.2预案培训 (40)8.3预案演练 (40)8.4预案修订 (41)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环境空气重度污染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5)《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6)《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7)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9)《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鲁政发〔2013〕12号);(10)《滨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政发〔2005〕96号);(11)《滨州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滨州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滨州市辖区重污染天气事件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市的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

各县(区)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 预案体系《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滨政办发〔2013〕20号)的修订案。

预案涉及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应急预案的要求,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涉及区域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应编制与本预案相衔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要相互衔接,形成应急预案体系。

与《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的应急预案体系见图1.1。

图1.1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1.5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涉空气污染企业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以“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单位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为原则,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组织机构和职责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滨州市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决策机构。

2.1应急组织机构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机构包括: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督导协调组。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见图2.1。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图2.12.1.1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1.2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

2.1.3专家技术组市环保局负责,聘请国家、省和市有关空气污染控制、监测、气象预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等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根据应急需要随时组成专家技术组。

2.1.4应急监测组市环保局负责,由市和各县(区)环境监测站、气象监测部门负责人组成。

2.1.5应急处置组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管执法局、滨州电视台、滨州广播电台、滨州日报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有关领导组成。

2.1.6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政府应急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有关领导组成。

2.1.7督导检查组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有关领导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2.2.1指挥部(1)统一组织指挥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工作;(2)发布和解除预警,决定应急的启动和终止;(3)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情况;(4)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指挥下设机构实施应急处置;(5)开展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6)组织编制(修订)《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备案等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1) 组建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督导协调组;组建市应急信息发布中心;(2) 根据指挥部指令,行使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研制、会商和协调处置职责;(3)组建、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平台,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常规和应急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向媒体和指挥部提供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和潜势预报;(4)组建重污染天气防治专家库和应急专家技术组;(5)建立并完善大气污染源数据库,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6)传达指挥部命令,跟踪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并向指挥部上报;(7)负责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分析、总结工作;(8)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专家技术组(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预测结果和天气趋势做出科学预测和判断,向指挥部提出可能或已经发生的重污染天气事件的严重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以及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2)参与制定并提出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3)指导相关部门编写重污染天气事件分析总结报告;(4)为指挥部门做出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2.4应急监测组(1)负责应急监测队伍和能力的建设;(2)负责向指挥部提供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预测数据和天气趋势预报;(3)根据应急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4)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5应急处置组(1)根据指挥部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以减缓或消除污染;(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6后勤保障组(1)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2)应急人力资源的通信与信息保障;(3)应急监测、应急处置队伍所需装备的采购和调配;(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7督导检查组(1)负责组织检查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应急工作;(2)根据指挥部指令,监督检查各应急机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3)提出对指挥部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4)完成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组织所属各部门按应急响应要求实施应急措施;督促辖区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限产、减产、限排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检查和禁止乡、镇、村秸秆燃烧;禁止辖区内任何机关、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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