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合集下载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制订,主要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省级及以下行政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圭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 46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 42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 35号)

《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 92号)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O—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错误! 未指定书签。

1适用范围 ................................................................. 错误! 未指定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 未指定书签。3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错

误! 未指定书签。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错

误! 未指定书签。5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系统性原则.......................................................... 错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制订,主要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省级及以下行政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国家环保生态保护红线-环保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环保生态保护红线-环保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6)

1 适用范围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7)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8)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8)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8)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9)

5.1 系统性原则 (9)

5.2 协调性原则 (9)

5.3 等级性原则 (9)

5.4 强制性原则 (9)

5.5 动态性原则 (9)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0)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0)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0)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0)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0)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1)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3)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3)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3)

7.3 禁止开发区 (15)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5)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5)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1)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33)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33)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34)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34)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35)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36)

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37)

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41)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6)

1 适用围 (6)

2 规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7)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8)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8)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8)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9)

5.1 系统性原则 (9)

5.2 协调性原则 (9)

5.3 等级性原则 (9)

5.4 强制性原则 (9)

5.5 动态性原则 (9)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0)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围识别 (10)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0)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0)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0)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1)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围 (13)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3)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3)

7.3 禁止开发区 (15)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5)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5)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1)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33)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33)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34)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34)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35)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36)

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37)

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41)

附录C物种分布数据库与物种分布模型 (43)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

南试行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环发〔2014〕10号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制订,主要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省级及以下行政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而划定的

一条边界线。为了明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技术及操作办法,国家编

制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便

有针对性地进行生态保护工作。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两个层次。

生态保护红线是划定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范围,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示范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红线是划定生态系统具有

重要生态功能的关键区域,重点保护保持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完善性。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对划定

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提出了重要要求。首先,要坚持科学性原则,结合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需求等因素,科学划定生态保护

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其次,要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划定重点生态保护区

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同时,指南还提出了分级划定的要求,根据区域特征

和生态保护需求,划分为一级和二级红线。一级红线是重要生态保护地区,禁止开发,严格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级红线是相对

较低的保护级别,严格控制开发,加强保护。

划定技术方面,《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试行)》提出了多种技术方法和手段。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

可以进行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和生态功能评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

能红线。同时,还可以借助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和生态环境经济评估

等手段,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红线进行科学划定。此外,还可以利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设计(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设计(试行)

环发〔2014〕10号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6)

1 适用范围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7)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8)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8)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8)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9)

5.1 系统性原则 (9)

5.2 协调性原则 (9)

5.3 等级性原则 (9)

5.4 强制性原则 (9)

5.5 动态性原则 (9)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0)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0)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0)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0)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0)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1)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3)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3)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3)

7.3 禁止开发区 (15)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5)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5)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1)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33)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33)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34)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34)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35)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36)

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37)

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41)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技术指南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技术指南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与管理技术指南
contents
目录
• 生态保护红线概述 • 划定技术与方法 • 管理措施与政策建议 •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 • 未来展望与研究方向
01
生态保护红线概述
定义与意义
定义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 、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的底线和生命线。
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生态保护合作项目,引进国外先进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理念和技 术。
THANKS
感谢观看
划定原则与目标
1 2
协同性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协同 ,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动态性
根据生态环境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生态保护红线 布局。
3
目标
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以下目标
划定原则与目标
01
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 家生态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 根本利益。
国际趋势
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手段,为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 完善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发展趋势
未来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加强与其他生态保护制度的衔接,提高监管能力,加强科研 监测与评估,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保护工作格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告 2006 年第 2 号)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 号)
《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2011)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国函〔2012〕13 号)
《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 年)调查评估报告》
GB/T 1234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
生态安全:指在国家或区域尺度上,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功 能完善、格局稳定,并能够为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供 生态服务的状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4 生态保护红线概念、特征与管控要求
4.1 概念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 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 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 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 有重要作用。 4.2 基本特征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其属性特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生态保护的关键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维系国家和区 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生态区 域。 (2)空间不可替代性:生态保护红线具有显著的区域特定 性,其保护对象和空间边界相对固定。 (3)经济社会支撑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最终目标是在
6.2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估 依据生态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方法,对生态保护区域 进行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估和生态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估,明确 生态保护目标与重点,确定生态保护重要区域。 6.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确定 对不同类型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空间叠加,形成生态保护红线 建议方案。根据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政策,土地利用与 经济发展现状与规划,综合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合理性和可 行性,最终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6.4 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核定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开展地面调查,明确生态保护 红线地块分布范围,勘定生态红线边界走向和实地拐点坐标,核 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区各类基础信息,形成 生态保护红线勘测定界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勘界文本和登记表 等。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流程参见图 1。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发〔2014〕10号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6)

1 适用范围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7)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8)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8)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8)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9)

5.1 系统性原则 (9)

5.2 协调性原则 (9)

5.3 等级性原则 (9)

5.4 强制性原则 (9)

5.5 动态性原则 (10)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0)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0)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0)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0)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1)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1)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3)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3)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3)

7.3 禁止开发区 (15)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5)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5)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1)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34)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34)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35)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35)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37)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38)

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39)

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43)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制订,主要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省级及以下行政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35号)

《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发〔2014〕10号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6)

1 适用范围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7)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8)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8)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8)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9)

5.1 系统性原则 (9)

5.2 协调性原则 (9)

5.3 等级性原则 (9)

5.4 强制性原则 (9)

5.5 动态性原则 (10)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0)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0)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0)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0)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1)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1)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3)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3)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3)

7.3 禁止开发区 (15)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5)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5)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1)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34)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34)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35)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35)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37)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38)

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39)

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43)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试行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7)

1 适用范围 (7)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7)

3 术语和定义 (8)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9)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9)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9)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10

5.1 系统性原则 (10)

5.2 协调性原则 (10)

5.3 等级性原则 (10)

5.4 强制性原则 (10)

5.5 动态性原则 (11)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1)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1)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1)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1)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2)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2)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3)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3)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3)

7.3 禁止开发区 (15)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5)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5)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1)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36)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37)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38)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38)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40)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41)

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42)

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45)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开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防止生态系统功能丧失,维护基本生态安全而划定的区域。下面就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技术进行介绍。

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必须依据科学规划和指标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需要依据科学规划和指标。科学规划指的是根据目标要求和防护对象,确定划定的原则和范围。科学指标指的是量化的、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用于综合评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生态缺口。在划定过程中,应根据具体地理、生态、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指标和权重,以确保划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响应能力

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需要考虑生态系统的响应能力。生态系统的响应能力是指其自行修复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适应能力,避免划定过于保守,限制了地方经济发展的空间。同时,也要注意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的生态系统修复和管理,以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的响应能力。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充分民主参与和公众意见的征求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一个涉及公众权益的重大问题,需要进行充分的民主参与和公众意见的征求。各级政府应积极组织公众参与划定过程,充分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增强划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应加强对

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发〔2014〕10号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6)

1 适用范围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7)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8)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8)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8)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9)

5.1 系统性原则 (9)

5.2 协调性原则 (9)

5.3 等级性原则 (9)

5.4 强制性原则 (9)

5.5 动态性原则 (10)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0)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0)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0)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0)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1)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1)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3)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3)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3)

7.3 禁止开发区 (15)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5)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5)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1)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34)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34)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35)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35)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37)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38)

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39)

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4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

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

5.1 系统性原则………………………………………………………………………

5.2 协调性原则………………………………………………………………………

5.3 等级性原则………………………………………………………………………

5.4 强制性原则………………………………………………………………………

5.5 动态性原则………………………………………………………………………

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7.3 禁止开发区………………………………………………………………………

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附录C物种分布数据库与物种分布模型………………………………………………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制订,主要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省级及以下行政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35号)

《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环发〔2010〕106号)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3号)GB/T 1234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CH/T 9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SL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关键作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严格保护的最小空间范围与最高或最低数量限值。

生态功能红线:指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最小生态保护空间。

重要生态功能区: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关系到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的地域空间。

生态敏感区:指对外界干扰和环境变化反应敏感,易于发生生态退化的区域。

生态脆弱区:指生态系统组成结构稳定性较差,抵抗外在干扰和维持自身稳定的能力较弱,易于发生生态退化且自我修复能力较弱、恢复时间较长的区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