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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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备考中的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法考备考中的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法考备考中的知识点总结与归纳法考备考是每一个法学专业学生必经的关键阶段,对于顺利通过法考,了解并熟练掌握各个知识点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将对法考备考中

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与归纳,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法考。

第一章:民法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1.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权益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责任追求、法律制约等原则。

2. 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法中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愿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是重要的一环。

3. 合同法

合同法是民法中的重要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解除等内容。

4. 财产权

财产权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第二章:刑法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1.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中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罪刑法定、法无假处、罪刑相适应、犯罪过程的正义、法无罪不罚等原则。

2. 刑法的罪刑体系

刑法中的罪刑体系主要包括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以及具体罪名和相应的刑罚类型。

3. 刑法的共犯

刑法中共犯的问题是备考中常见的知识点之一,主要涉及共同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责任的认定。

4. 刑法中的特殊犯罪

刑法中的特殊犯罪包括贪污贿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走私、环境污染等,对于这些犯罪的具体规定需要备考者加以掌握。

第三章: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的合法性、公平正义、权责一致等。

2.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包括法定行政行为、选择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等,备考者需要对行政行为的要素和特征进行把握。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作为公

共法领域中的一门学科,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建设、行政行为的制定

和实施以及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等问题的学科。下面,将行政法的几个重

要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律

的权限,不得违背法律的约束。

2.公平公正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平、公正,不能随意歧

视或滥用职权。

3.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

4.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该具有一定的裁量权,但裁量权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且不得违法滥用。

5.确定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应当是明确、具体、明确执行。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

1.行政机关的组织: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包括中央行政

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员会等;地

方行政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等。

2.行政机关的职能:行政机关的职能主要包括立法执行、行政管理、

行政裁决等。

三、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具体实施行政权

力的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采取的明确、具体的行政行为;抽

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所有可能情况做出的一般性规定。

3.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行政法律关系的合法性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基础法律规范,是管理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学科。下面将对行政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关系和行政组织关系的一门法学学科。

2.行政法的特征:专门性、独立性、法定性、强制性、特殊性、协调性。

二、行政法的法源体系:

1.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宪法是国家政权组织的根本法,对行政法具有主导地位。

2.法律是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行政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范行政组织及行政行为的法律。

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务院规章、部门规章等。

4.行政法律制定的程序:包括立法、考核、发布等程序。

三、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

1.行政行为的定义和特征: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具体对象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具体性、具有行政手段特征。

2.行政组织的种类和功能:包括中央机关、地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政组织负责管理、执行和监督行政事务。

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力:

1.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行政行为正当性的法律标准,包

括法定性、命令性、公平性、程序性等。

2.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产生法律效力,对相关方

具有约束力。

五、行政救济: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

关依法复审的一种救济方式。

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通过法院对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的违法

行为提起诉讼的一种救济方式。

六、行政管理:

1.行政管理的目标:行政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行政效能,保护公民权益,实现社会公正。

法律名词知识点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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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

1.行政法是规定政府权力及其运行方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行政法律和行政法规。

2.行政法律主要指国家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行政法律

是国家行使行政权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3.行政法规是由政府机关根据依法授予的权力制定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具体规范,是行政

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4.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行为法、行政责任法等内容,规范了政

府机关的组织结构、运作程序、行政行为及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权力制衡原则等。

二、刑法

1.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等。

2.刑法典是国家制定的刑事法律的总称,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是国家制裁罪犯、保

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根据。

3.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证据的收

集和审查、权利的保护等内容。

4.刑法主要包括一般部分和特别部分两大部分,其中一般部分规范了犯罪的构成要件、犯

罪责任、刑罚等基本原则,特别部分则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

5.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的主观方面原则和客观方面

原则等。

三、民法

1.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的民法基本法,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基本内容。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政法知识点总结

⾏政法概念:⾏政法是(调整公共⾏政管理过程中)发⽣的(⾏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政法的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政规章。(⼀般渊源)

有权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特殊渊源)

3⾏政法律关系主体:⾏政主体、⾏政相对⼈、监督主体。

4.⾏政法律关系客体:物、精神财富、⾏为。

5.⾏政合法性原则(是指⾏政主体的⼀切管理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法律优位原则(⾏政活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法律保留原则(进⼀步要求⾏政活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据)

6.⽐例原则(⾏政⾏为:适当性、必要性、相当性)

是指⾏政机关在采取⾏政措施时,应当全⾯权衡有关的公共利益和个⼈利益,采取对公民权益造成的限制或者损害尽可能⼩的⾏政措施,并且使⾏政措施造成的损害与所追求的⾏政⽬的相适应,又称为禁⽌过度原则或者最⼩损害原则。

7.诚实信⽤原则(⾏为具有明确性和可预见性、不溯及既往、禁⽌反复⽆常、⾏政撤销权受到限制)

8.程序正当原则:公开(依据、过程、结论)、公平(遵守⾏政先例或惯例、平等对待)、公正(正当性、⽆偏私性、说理性)、参与(获得通知、陈述、抗辩、申请)

9.⾏政⾏为的概念:是指⾏政主体为了实现⾏政职能,⾏使⾏政权作出的,能够直接或间接产⽣法律效果的⾏为。

10.⾏政⾏为的形式:⼜头、书⾯、动作、默⽰。

11.⾏政⾏为的成⽴要件:法律主体要件(⾏政⾏为必须是⾏政主体⾃为的或者委托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为的)、主观⽅⾯要件(⾏政主体⾃为的或者委托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为的⾏政⾏为必须有产⽣、变更或消灭⾏政法律关系的意思表⽰)、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

公考常识法律知识点总结

一、宪法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地位。

2.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3.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和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二、民法

1. 民法是规定公民个人和财产关系以及非公司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

2. 民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格权、财产权、合同权等。

3. 民法规定了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

4. 民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规则。

5. 民法对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提供了法律保护。

三、行政法

1. 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其行为的法律体系。

2.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行政行为等基本规则。

3. 行政法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申诉、上诉等救济程序。

4.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则。

四、刑法

1. 刑法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的法律体系。

2. 刑法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处罚幅度和证明责任等法律规则。

3. 刑法规定了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和刑罚种类。

4. 刑法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分子和精神病犯罪分子的处理办法。

五、民事诉讼法

1.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原告、被告、证据、判决等官司程序的法律体系。

2.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基本程序要求和法律程序。

3.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4.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和执行程序。

六、行政诉讼法

1.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不服其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1. 合法行政原那么包括: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两个子原那么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行政机关的行为是不是有法律授权

2. 程序合法原那么包括:行政公布;公众参与;回避(口诀:我公布去参与回避)

3. 权责统一原那么包括:行政效能;行政责任

4. 合理行政原那么包括:公正平等对待当事人;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比例原那么(用副作用标准、最小侵害标准来判定,专门结合行政强制制度考查)

5. 高效便民原那么包括: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

6. 老实守信原那么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全面;信任利益爱惜原那么(专门结合行政许可的撤回与补偿制度考查)

7. 只有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补偿的补偿义务机关。考试中判定行政主体只要确信行政组织符合“权”与“名”两个要件即可

8. 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分派:办公厅协助领导处置日常事务;组成部门履行国务院大体行政治理职能;直属机构主管“专门业务”;办事机构办理“专门事项”;部管局主管“特定业务”;议事和谐机构承担组织和谐工作、无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特定情形下经国务院同意规定临时性治理方法

9. 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的设置程序:组成部门由中编委提出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决定;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管局\议事和谐机构或机关职能调整由中编委提出方案、国务院决定;司级内设机构由中编委审核方案、国务院批准(与国务院编制增减程序相同);处级内设机构由设立该机构的部门自己决定、报中编委备案

10. 公事员的范围条件,同时知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但因犯法受过刑事惩罚、被开除公职的不能成为公事员

公考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公考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公考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概述

公务员考试是国家选拔和录用公务员的重要途径,而行政法作为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行政法主要探究与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规范,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本文对公考行政法的重要知识点进行了总结归纳,以援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二、行政法的基本观点

行政法是探究行政活动的组织、权限、程序和责任等问题,以及行政行为与公民权益的干系的一门学科。行政法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强制性、专属性和特殊性。

三、行政法的原则

1. 法治原则: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任意扩大或滥用职权。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务必坚持公正原则,不偏不私,对待每个公民对等。

3. 公开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应当以公开方式进行,便于大众监督和参与。

4. 大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中应当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规定,通过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对象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详尽行政行

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详尽行政行为可以进一步分为命令行政行为、许可行政行为和嘉奖行政行为。

五、行政程序的基本因素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所务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程序。行政程序的基本因素包括行政决定的形成、公告、送达、撤销和复议。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要求行政机关复议或变更行政行为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告状讼,要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三一文库()/总结〔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

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

(一)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概述

(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

(2)行政主体的特征:

A.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D.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行政主体的分类:

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

性行政主体

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4)相关概念辨析

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

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2,税收一般都前置——除处罚/强制/反倾销
3,限制集中经营(收购等)
复议终局:
1,外国人+限制人身自由+依据《出入境管理法》
2,省部级决定—-两次复议(第一自己,第二国务院)复议终结
第二节行政复议程序wk.baidu.com
知道应当知道60日(可更长)——5天决定——5天补正——60天完成(可更短)可延长30
注意:2名以上复议人员;原则书面审理—重大复杂+申请/认为有必要—听证审理
3,人身自由:只有“被关了的人”对“关了的强制措施”,才被告地+原告地
做题步骤:先级别(先中级,后基层),后地域(1,不动产2,复议、自由3,被告所在地)
第二节行政复议管辖
1,政府工作部门,两个上级—同级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
2,省以下政府,一个上级—-上级政府
3,垂直单位(收钱的:税务,海关;花钱的:金融,外汇;国安:锦衣卫)一个上级—上级主管部门税务一般复议前置,三个例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反倾销
法律(全国人大)—-可以设定所有处罚
行政法规(国务院)——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可设定除限制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杀死法人);新花样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可设立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不得超过国务院和省人大的上限)
第三节行政处罚的实施
一般程序

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详细总结

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详细总结

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详细总结

法律作为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对于高三学生来说,理解和掌

握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对高三政治法律知识点的详细总结:

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

1.1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1.2 法律的基本特征

•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官方性和权威性。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包括国家机关的强制力和法律制裁。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分阶层、不分地域、不分身份。

二、法律的分类

2.1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

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2 法律

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

社会法等。

2.3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4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法律授权制

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3.1 法律关系的定义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2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机关。

•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3.3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及其行为的一门法律学科。它主要研究行政

机关的组织、职权、程序、裁量权以及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等问题。下面

将对行政法的主要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

一、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的定义和种类:行政机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

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有政府机关、军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等;地方行政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县级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以及乡、镇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行政机关包括政府部门、公

共机关、事业单位等。

2.行政机关的组织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原则包括分级原则、专司原则、法定原则、独立性原则和责任原则等。

3.行政机关的设立和撤销:行政机关的设立和撤销应当经过法定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职权

1.行政职权的定义和属性: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生活中

各种事务作出规则性的、强制性的具体决定、命令和行为的权力。

2.行政职权的种类:行政职权分为特殊行政职权和一般行政职权。特

殊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的法律规定下行使的特殊权力;一般行政

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特定对象依法作出决定、命令或处

罚等的权力。

3.行政职权的限制:行政职权受到法律、宪法和人权的限制,行政机

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的定义和特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以行使行政职权为

目的,对特定的对象采取的具体行为。

2.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可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单个行政行为和综合行政行为、个别行政行为和普遍行政行为等。

行政法知识点资料整理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资料整理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资料整理总结

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下述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正当程序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补偿权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在行政主体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只占较小的比重,国家基本的主要行政职权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被委托组织和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被授权组织;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一)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二)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三)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受委托组织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

法律地位

1、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它行使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组织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上,是作为与委托行政机关相对的独立一方当事人,即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和负有相应的法定义务。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分类体系

1、以是否具有法律效果为标准分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

2、以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行政法概述(五)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行政法概述(五)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行政法概述(五)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诚实守信原则

1.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 (2015/43/单选)

A.合理行政

B.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

D.程序正当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包括以下三项子原则:(一)公平公正对待;(二)考虑相关因素;(三)比例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是指:(一)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迟延;(二)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则:(一)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其包括以下内容: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2.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子原则:(一)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二)公众参与权: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决定时,应听取公民的意见。包括获得通知

2019法考主观题行政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2019法考主观题行政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2019法考主观题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必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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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

1.定义:依法拥有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相应行政人管理的行为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权名责)

2.权名分离: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

3.被告:委托机关。县级以上政府中院管。

幅度越权高机关,种类越权告机构。

4授权四个考点:

法律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一般性授权授权

行政处罚只能是法律法规排除了规章。

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法律法规授权排除了规章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是法律规定

5委托

授权和委托的区别

授权通过相应的立法文件授予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资格。

委托: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通过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来替他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并且由委托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

区别:权力来源不同授权来源立法文件长期稳定。委托是机关临时不稳定;是否有主体资格,授权具有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自己承担责任,受委托机关只是行为的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是责任的主体。

组建机关:假授权真委托,组建机关为被告。

三大类八小类

三大类:职权性、授权性、组建机关

八小类:职权性(政府、部门派出机关)授权性(被授权组织、内设机构派出所、非授权组织。)组建机关。

专题三具体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

定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就特定的事项,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建立变更消灭行政法意义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单方性一次性的行政管理行为。

事实行为包含:重复说明、行政指导行政指导程序行为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具体行政行为概述(一)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具体行政行为概述(一)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一)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017/46/单选)

A.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

B.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

C.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构成上述意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有以下各项:第一,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的目的是要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使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得以建立、变更或者消灭。B项中,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依据不是行政法,因此产生的不是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选。D项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属于对民事关系的处理,同样不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选。

第二,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

项的一次性处理,这表明处理的个别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特征。A项中,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横幅的行为不具备这种特征,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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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
B、类型: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3)被授权组织
A、特征:
a、授权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b、权力的来源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c、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己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
(2)行政相关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观上并没有指向他的目的,但是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该行为在客观结果上却影响了其利益。
2.行政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A.实体权利:
a.wk.baidu.com政收益权
b.行政保护权
c.行政自由权
B.程序权利。(如获得通知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陈述抗辩权等)
(2)义务:
(三)选任: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对象: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四)聘任: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实现协议工资制
2.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3.聘任合同期限1-5年,可以约定试用期(1—6个月)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广义上的行政组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机构、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机关、各级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团体。行政机关只是公共机构的一部分。
(一)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概述
(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
(2)行政主体的特征:
A.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D.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行政主体的分类:
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A.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义务
B.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C.协助执行公务的义务
第二部分 公务员法
一、公职的取得:
(一)录用——禁止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委任: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
二、回避:
(一)任职回避:
1.四种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2.三类职务:
(1)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3)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地域回避:公务员担任县、乡级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不得在原籍地任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详细版)
第一部分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三)公务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涉及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自行申请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机关根据申请决定或者自行决定
(四)离职回避: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否则,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予以清退,并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4)相关概念辨析
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的类别中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B、常见的被授权组织:企业组织、事业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提示:在某些情况下,被委托的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行使行政职能,但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原告)
1.行政利害关系人的类型
(1)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互有权利义务的相对一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行政主体的类型:
(1)中央行政机关
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
C、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
(2)地方行政机关
A、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省、市、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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