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之处理
离婚时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之处理摘要:在房价飞涨的今日,按揭买房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家庭不得以而为之的选择。
尤其是无房不嫁的的观念甚嚣尘上,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按揭买房,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成为了许多家庭的普遍选择,然而在离婚时对该类房屋的处理极易产生争议,其中争议最大为离婚时房屋属一方所有或双方所有,以及对于增值部分该如何分割?本文结合《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对这种情形如何处理做了系统的研究,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按揭买房;增值;离婚财产分割一、《婚姻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在《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前,关于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在离婚中的处理缺乏统一的规定,各地法院的处理不一而足,造成了相同情形在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判决的情况,在实务中引起了较大的争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条规定起了定纷止争的重大意义,也较好地处理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关系。
在离婚时,先由双发协议解决,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只有在达不成协议时才判定归房产登记一方所有,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
然而针对这条规定本身是否合理又产生了很大的争议,下面就该条规定是否合理作一分析。
二、法理性质分析1、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与财产性质的关系判断《婚姻法解释(三)》该条规定的合理性,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房屋产证取得时间与财产性质的关系,主要争议点在于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究竟该认为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抑或是登记人一方的财产?许多学者认为既然按揭房屋的产权证书是在婚后取得,那么该房屋所有权就是在婚后取得,虽然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按照我国《婚姻法》婚后所得共有的原则下,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浅谈离婚时一方婚前按揭房的归属问题
浅谈离婚时一方婚前按揭房的归属问题摘要:夫妻房产权属问题历来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本文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入手,介绍了离婚时一方婚前按揭房归属的规定,分析了其合理性及不足,最后提出了完善该规定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首付款;不动产;增值部分2011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立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解释(三)适时反应了近年来婚姻家庭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中有关离婚时一方婚前按揭房的归属及其增值部分处理的规定引发的社会反响尤为激烈,本文就以涉及该问题的第十条为视角展开评述。
一、解释(三)第十条对离婚时一方婚前按揭房归属的认定及其合理性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三)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离婚时按揭房产权的归属为法律适用提供了统一的依据,对指导司法实践以及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解释(三)规定离婚时按揭房的归属首先由当事人约定的规定,符合意思自治的私法原则,也具有合理性。
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由法院予以判决,即,遵循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
这一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
我们知道“意思自治”是私法的灵魂,也是私法的最高理念,其核心就在于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如果离婚的双方对按揭房的归属已经达成协议则不宜再用法律去打破这种约定。
因此,按照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来处理离婚时按揭房的归属有利于化解矛盾,推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婚前一方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处理
浅析婚前一方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的处理摘要: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按揭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时如何处理按揭房屋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本文从价值形态的角度考虑,认为该类按揭房屋实际上属于按揭者婚前个人财产;而从公平的角度出发,按揭房屋婚后的增值部分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字:离婚按揭房屋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一、按揭制度的含义与性质“按揭”一词作为舶来品,来源于我国的香港地区。
尽管时下按揭买房较为流行,但按揭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内并没有明确的定位。
实践中,按揭购房一般指购房人将其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权益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支付房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按揭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或由房产商将该房屋回购以偿付贷款本息。
按揭制度是在贷款银行、购房人和房产商三方之间建立起来的包括买卖、贷款和担保等多重相互制约的法律关系,具有保证和抵押相结合的性质。
贷款人在取得房产商保证的前提下向购房人提供贷款,对价是以所购房屋作为向贷款人还款的抵押。
这一系列法律关系中,至少包括了购房人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关系、购房人与银行的借款关系以及购房人与银行的按揭关系。
二、夫妻离婚时按揭房屋分割的争议及规定(一)按揭房屋在夫妻离婚时分割的相关争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按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是必须明确的前提性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按揭贷款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房屋产权存在较大时间差,一旦结婚、离婚的事实发生在这个时间差当中时,按揭贷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又较长,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就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二)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性指导意见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
同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结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按揭买婚房在当今社会似乎成了⼀种潮流,这虽然会减轻负担,但是在双⽅离婚时却会带来很多的问题。
根据情况的不同,这种问题的解决⽅式也就不同。
那么按揭的房⼦离婚后怎么进⾏分配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结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1、夫妻⼀⽅婚前以个⼈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个⼈为所有权⼈的房产证,婚后双⽅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个⼈财产,在离婚时另⼀⽅⽆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的个⼈⼯资还是双⽅的⼯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可以请求对⽅返还还贷的房款。
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婚前以个⼈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的婚前个⼈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因为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成为房屋共有⼈的现象。
这⼀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名下的由于⼀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要证明⾃⼰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了出资义务;⼆要证明⾃⼰婚前是基于双⽅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母为双⽅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的个⼈赠与,但⽗母明确表⽰赠与双⽅的除外。
中国婚姻法离婚时房屋增值与按揭购房分割问题的处理
另外,针对结婚时女方陪送大量嫁妆而在若干年后陪送的家具家电已消费掉或贬值,也应考虑将增值部分适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宜。故上述案例中房产A的增值部分13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关于离婚时按揭购房分割问题处理
1.按揭房系一方婚前所购,首付款是该方所出,而婚后双方共同进行了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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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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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增值与按揭购房分割问题的处理
2000年11月10日,李男与刘女登记结婚。李男婚前购置房产A供婚后双方居住,刘女结婚时陪送财产有:彩电、冰箱、空调、摩托车各一及家具若干。2004年2月,刘女生一男孩李果。2005年5月,李男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某花园小区的三居室住房B,房屋总价款为14.5万元;李男交纳了首付款4.5万元,又向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李男于2008年10月,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对离婚和小孩抚养问题意见一致,但就财产分割,李男认为,房产A系婚前财产,房产B是用自己的积蓄购买,应归自己所有。刘女则认为,房产A虽为李男婚前所有,但婚后经过扩建、装修已由购买时的4万余元增值到17万元,而自己陪嫁物品或贬值或消费掉,故应分割房产增值部分13万元;房产B是婚后购买的,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2.按揭房屋系夫妻婚后购买
如果按揭房是夫妻婚后共同协商一致而购买的,则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对其离婚时的市值平均分割;双方都主张产权的,可由双方进行竞价,竞得产权的一方以现金补偿对方应得的部分。
如果按揭房是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如上述案例的情形,住房是否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如果名义房产权人不能证明是以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则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将来可能取得的利益即取得所有权后的利益是否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务操作中,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另一方还贷,房子归谁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另一方还贷,房子归谁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常常会出现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另一方还款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处理呢?那么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另一方还贷,房子归谁?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
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
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023年有房贷的离婚协议书例文(四篇)
有房贷的离婚协议书例文对于按揭房产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应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方面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就实践中存在的几种不同情形作如下分析: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购买,离婚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归属这需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虽然配偶一方婚后参与了还贷,但这并不能改变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所以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货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这主要源于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之钱款为婚前个人财产。
另外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问题。
这种情形下的房屋归属,有观点认为婚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则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对此,笔者认为不能以房产证的取得时间作为房屋归属的判断标准,而是要看谁到底为购买此房屋支付了更多的款项。
在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按揭房屋仍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婚后取得的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
且即便是婚后共同还贷,但婚前一方支付的款项往往要高于其配偶一方,所以不能因为配偶一方参与还贷而改变房屋归个人所有的属性。
此时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简单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2023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1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
如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贷款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共同还贷部分,不论由一方还是双方工资还贷,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
如购房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确为个人婚前财产,则房屋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且能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并予以出资,则该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在分割房产时,如双方出资数额悬殊,且婚后未共同生活或时间较短,这些因素均应考虑,应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非平分。
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只是无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房屋为共同所有,则离婚时该房屋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未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买合同上的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子女离婚后应该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离婚案中一方婚前购买按揭房屋的处置
定。2 1 年 1 月 1 00 1 7日最高人 民法 院公布 的婚姻法司法 解释( ) 三 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 以下简称十一条 ) 规定 :
夫 妻~ 方 婚前 签 订 不动 产 买卖 合 同 ,以个 人 财产 支 付 首
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
下 的 ,离 婚 时 可将该 不 动 产认 定 为不 动 产权 利人 的个人 财产 , 尚未 归还 的部 分贷 款 为不 动 产权 利人 的个人 债 务 。
款本金和 5 万元利息。00年王某准备离婚 , 21 离婚时该房 屋的市场价为 10万。王某对李某如何进行补偿?首先 , 1
厘清 该 房屋 婚 后增 值部 分 的利 益 , 10 一 O =0万 即 万 8万 3 1 元 。 二 , 算共 同还 贷部 分对 应 的增值 部分 的利 益 。这 第 计
屋 增值 部 分 的定 性 ,可 以从 民法 的基本 理 论 以及 物权 法
上 进行 剖 析 。 照 民法孳 息 随原物 的理 论 , 按 由原物 产 生 的
收 益 ( 息 ) 归属于原 物 。 房屋和其 增值 部分 价值 的关 孳 应 系 即是 原 物 和孳 息 的关 系 ,增值 部 分 的 收益 是房 屋产 生 的, 因而 , 房屋 归谁 所有 , 屋的 孳息—— 这 里指 增值部 分 房 的利 益 即归谁所有 。 鉴于笔 者认 为一方婚 前购买 的按 揭房
上述 规定 解 决 了长 期 以来 法 律界 对 一方 婚前 购 买按 揭 房 的 困惑 , 一 了法律 适用 。 统
一
笔者认为 ,仅以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作为判断房屋为
个 人 财产 还是 夫 妻共 同财 产有 失偏 颇 。 先 ,物权 法 》 首 《 十 四条 规 定 , 动 产 的设立 、 更 、 让 和消 灭 , 照 法 律规 不 变 转 依 定 应 当登 记 的 , 自记 载 于不 动产 登 记簿 时发 生法 律 效力 。 从 物权 的公 示 效力 来 看 , 然 房屋 登记 在 一 方名 下 , 既 而房 屋 的购 买 行 为又 是 以一 方 的名 义完 成 的 ,理 应属 于 一方 所 有 。其 次 , 足现 实 情况 , 签订 房屋 买 卖 合 同到 房屋 立 从 权 属登 记 存在 较 长 的 时间 差 ,而不 同的商 品房登 记 时 间 又各不 相 同 。 房人 申请 房 屋权 属登 记 时 , 购 登记 的时 间取 决 于登 记 机关 的工作 效 率 以及 房 地产 开发 商 相关 手 续 是 否 齐 全 。如果 机 械地 以房 产证 的 取得 时 间作 为 划分 个 人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办理夫妻之间,婚前再深厚的感情可能也会经不住时间的消磨,从⽽⾛到离婚的地步,可是夫妻离婚了,房产该如何分割?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该如何办理?今天⼩编就来为⼤家解答⼀下。
⼀、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1、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了所有房款,则属⼀⽅的婚前财产。
2、夫妻双⽅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均等分割。
3、⼀⽅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全部是由购房⼀⽅的婚前个⼈财产⽀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的个⼈财产,除⾮是双⽅书⾯约定该房产作为双⽅的共同财产。
4、夫妻双⽅结婚前⽗母出资购买房产,⼀般视为赠与,不得索回。
如果是⽗母对⼦⼥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的个⼈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本⼈⾝份证原件、离婚证3、离婚协议或⽣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图两份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有时可能还会需要法院开具⼀个执⾏函,这个要视具体情况⽽定。
三、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办理?1、房屋贷款已结清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种就是房屋贷款已经结清。
这时,夫妻双⽅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协商清楚之后,持⽣效后的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离婚证、⾝份证、以及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续。
2、房屋贷款未结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的第⼆种情况,那就是房屋贷款未结清。
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提前还清贷款,取得银⾏的《结清贷款证明》,但是可能很多⼈都没有能⼒⼀下⼦就结清剩余贷款,那就可以考虑通过⼀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然后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续和更名⼿续,最后再按剩余贷款⾦额与银⾏重新办理按揭⼿续及产权抵押登记⼿续。
购房合同备案后现在离婚
一、购房合同备案后的离婚处理
1.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购房合同备案后的房产,无论合同上写的是夫妻任何一方的名字,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对房产进行分割。
以下几种情况可供参考:
(1)双方都愿意退房:退回的首付款由双方平均分配。
(2)一方愿意继续申请:首付款的权益应由夫妻平分,并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3)双方都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解除购房合同,退回首付款,并扣除相关费用。
二、购房合同备案后的离婚手续
1. 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应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等内容。
2. 法律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办理银行贷款还款手续(如有贷款)。
三、购房合同备案后的离婚注意事项
1. 协商解决: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尽量协商一致,避免诉讼,降低诉讼成本。
2. 保留证据:离婚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银行流水、房产评估报告等,以便证明财产状况。
3. 法律援助:如遇特殊情况,可寻求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4. 债务承担:离婚后,夫妻双方应明确债务承担,避免因债务问题引发纠纷。
总之,购房合同备案后的离婚,夫妻双方应依法处理,合理分割财产,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注重沟通、协商,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助于减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
按揭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按揭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按揭房子离婚时的处理是如果因为离婚另一方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另一方只能得到一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对银行所偿还的贷款数额的一半,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并取得房产证,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在房产证上也注明房产所有人为双方。
▲一、按揭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对于一方以婚前以个人财产购置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实际上一方已经取得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一方所有,因按揭行为而与银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所有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必然的关系,从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无疑的,同理,对银行所欠的债务,则可以视为是一种个人债务。
对于在婚后还贷的情况,不论是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实际上可以视为是对一方的个人债务进行返还。
因此,如果因为离婚另一方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另一方只能得到一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对银行所偿还的贷款数额的一半。
由于房屋的特殊性,可以经过一个时间后升值,对升值部分的分割,由于房屋的取得是在结婚之前,其升值虽然是发生在婚后,但是不属于一种投资或收益性行为,升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从升值部分是否为收益来考虑的,因此,对于升值的部分,另一方是无权取得的。
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房屋进行了装修等,则是在夫妻存续期间内的一种投入,应当由房屋取得人对另一方支付装修款的另一半。
▲二、婚前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婚后支付按揭款的房屋如何处理?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并取得房产证,双方共同出资,并且在房产证上也注明房产所有人为双方,婚后,不论是以一方还是双方的财产返还按揭款,这套房屋应当为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财产又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对共有财产分割时,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其为共同共有。
能够证明按份共有关系的,视为按份共有,共有人各方则对该共有财产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情侣在婚前购买房屋时,是不会对购置房屋的份额进行约定的,那么在进行分割时,如果不能举出证据,也就只能视为共同共有。
离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
离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在现实⽣活中⼤部分购房者是通过按揭的⽅式购买房屋的,按揭购买房屋的,购房者暂时是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的,还完贷款后才拥有产权,那么离婚后按揭房除名有什么流程?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离婚后按揭房除名流程(⼀)、协议离婚⽅式下的房产证更名⼿续协议离婚(离婚双⽅协商⼀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办理:1、⾝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诉讼离婚⽅式下的房产证更名⼿续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申请房产证更名⼿续:1、⾝份证(及复印件);2、⽣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夫妻⼀⽅婚前以个⼈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名下,婚后双⽅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财产,按揭贷款为个⼈债务。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夫妻⼀⽅婚前以个⼈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但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第⼆⼗⼀条的规定,当事⼈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使⽤。
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当事⼈如果有争议,可以另⾏起诉。
夫妻⼀⽅婚前订⽴房屋买卖合同,⽀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该房产应属于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婚前财产,但另⼀⽅有权就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新婚姻法 婚后男方首付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Any friend is temporary, only interests are eternal.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现在我国各地房价普遍比较高,所以在结婚时买的房,大都只能支付首付,剩余部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对于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根据我国婚姻发的规定,离婚能分配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首付是什么意思?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
从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
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年3月25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婚前老公付的首付,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怎么分配?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
房贷未还清离婚财产分割合同范本(2024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房贷未还清离婚财产分割合同范本(2024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术语定义1.1 房贷: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
1.2 离婚财产分割:指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过程。
第二条:离婚财产分割原则2.1 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2 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应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和经济状况,合理确定各自承担的还款责任。
第三条:财产分割方案3.1 房产归属:双方同意将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归甲方(或乙方)所有。
3.2 还款责任:甲方(或乙方)承担房贷的还款责任,乙方(或甲方)不再承担。
3.3 财产分配:双方按照实际贡献和经济状况,对房产以外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第四条:还款责任及方式4.1 甲方(或乙方)应在离婚后继续按照原贷款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房贷。
4.2 甲方(或乙方)如遇还款困难,应及时与乙方(或甲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第五条:房产过户手续5.1 甲方(或乙方)应在离婚后三个月内,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5.2 过户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产处置6.1 甲方(或乙方)在还清房贷后,有权处置房产。
6.2 处置所得收益,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7.2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双方同意,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揭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及增值部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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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房 屋是人 们 生活所 必须 , 因其 用途 大 、价格 高、增 值快 等特 点 ,一 直是 离婚 时 夫妻财 产 g 之 重 点。 本 文将从 按 揭房屋 产 权取 得 的时 间入 ' l
现 代社 会, 子的功 能不再仅 仅局 限于居 住, 房 随着房 地产 业 的迅猛发 展, 房子 已经超越 其实体 本身 的使 用价值 , 为一 作 种 不 动产 具 有 了保 值 和增 值 的功 能 ;同时 , “ 揭 房 贷 ” 按 作 为一种 新 型产 权 关 系也 越 来越 多 的 出现 在 人们 的视 野 。 在 这样 的背 景下 ,当代 离婚诉 讼 中最为 复杂 的财 产 分 割 出 现 了新 的难 点 ,按揭 房产 如何 分割 、如 何 确定 房产 增 值部
购房 人 与房 产 商的 房屋 买卖 关系 、购 房人 与银 行 的借 款关 系 以及 购房 人与 银行 的按揭 关系 。①而 在房 屋按 揭期 间, 一 旦 出现结婚 登 记时 问和 房屋 交付 时 间 、取 得房 产证 时间相
笔 者认 为, 根椐 皤姻 法》 第 l 第一项 规定 , 8条 夫妻 双 方 没 有 约 定的 情 况下 , 一方 的 婚 前财 产 为 夫 妻 一方 个 人 财 产 , 前一 方个 人 的财 产 , 因婚姻 关 系存续 而转 化 为夫 妻 婚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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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揭房屋在 离婚时 的 分割及 增值部 分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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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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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
乙方(女方):[姓名]
鉴于甲乙双方于[日期]登记结婚,现因[原因]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婚姻关系。
为明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及其他相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房屋处理
1. 甲乙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购买的房产,位于[地址],房屋产权证号为[证号],以下简称“涉案房产”。
2. 涉案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3. 乙方同意将名下在涉案房产中的按揭贷款全部清偿,甲方负责承担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的税费。
4. 乙方应在离婚后[日期]内,将涉案房产过户至甲方名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财产分割
1. 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除涉案房产外,归甲乙双方平均分割。
2.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承担
1. 甲乙双方婚后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借款、按揭贷款等,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
2. 甲方应承担涉案房产的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的税费。
四、子女抚养
1. 甲乙双方婚生子/女[姓名],现年[年龄]岁,由甲方抚养,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金额],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2. 乙方享有子女的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其他
1.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离婚事宜,不得恶意拖延或损害对方利益。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男方):[签名]
乙方(女方):[签名]
签订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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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案而言,房屋所有权已经取得,假设双方当事人对房屋产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只要求分割已支付的房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归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该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款。此时只是价款多与少的问题,尽管房产已经抵押给贷款银行,但房屋所有权并未因此转移给贷款银行,因此,按揭房产是可以分割。
至于按揭房屋该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公平原则,平均分割。就本案而言,房产首付款及已还银行贷款本金和离婚时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有利妇女、耒成人子女抚养一方及无过错一方分配。
法理简析: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所有权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5月,林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另悉,截止2007年4月,双方已房贷款25万元(含所息8万元),还有约23万元房屋本息贷款未予偿还。由于本案原告林某主张房屋的所有权,经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双方争议的房产的价值值100万元。请问:本案林某与陈某离婚时按揭贷款取得的房产是否可以分割,怎样分割?
婚生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分割?案情简述:
林某与陈某于2002年1月经朋友介绍登记结婚,2003年4月夫妻双方向工商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了房屋总价款(80)万元的40%,其余48万元贷款分十五年向银行支付完毕。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男方林某一个人的名字。购房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的按月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