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保行业政策及变化趋势调研咨询投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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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保行业政策及变化
趋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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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正文目录
一、整体上,政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可操作性持续提升 (3)
二、治理方向上,强化重点区域和面源治理 (6)
三、执行力度上,建立环保责任体系,严监管将“常态化” .. 9
四、东风至,环保起,资本参与正当时 (13)
图表目录
图表1:环保2.0时代下的政策监管体系 (4)
图表2:政策措施由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延伸 (5)
图表3:跨部门环保政策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6)
图表4:京津冀地区已初步建立区域性环境治理体系 (7)
图表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程存在显著差异 (8)
图表6:我国生态环保治理规划指标增加,要求提升 (8)
图表7: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稳步推进 (9)
图表8:“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环保责任. 10 图表9:环境监测垂直改革持续推进 (11)
图表10:环保专项督察相继启动,执行力度加大 (12)
图表11:环保与司法衔接工作持续加强,提高惩罚力度 (13)
由于环保行业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和公益性特征,决定了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调控和干预,环境治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政策是环保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由于政策在环保行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较高,我们将通过系列专题讨论我国环保行业政策体系和重要领域政策的发展和变化情况,本篇主要论述我国环保行业整体政策架构和变化趋势。
一、整体上,政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可操作性持续提升
顶层政策+配套政策+执行措施,三位一体重构环保政策监管体系。从我国环保行业整体政策架构来看,主要分为“顶层政策、配套政策、执行措施”三个层次。其中顶层政策是整个环保行业阶段性发展方向和目标的总纲,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环保标准“十三五”规划》等;配套政策将顶层政策分解到各领域,更加具体地提出环保各子行业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具体包括各细分行业规划、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法律法规、环保标准及财税政策等;执行措施是完成顶层政策和配套政策目标的具体行动措施,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环境监测垂直改革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等。
图表1:环保2.0时代下的政策监管体系
配套政策和执行措施越来越具体,政策可操作性持续提升。从我国环保治理效果和政策出台情况来看,在“十二五”之前,环保政策也在不断出台,但环境问题却日益严重,我们认为导致这一矛盾出现的重要原因在于政策手段过于宏观和原则化,目标虽明确但配套措施不足,使得具体执行者无从下手。但进入“十二五”后期,尤其是进入“十三五”阶段后,随着环保治理目标由“总量控制”转向“质量改善”,不仅环保政策出台频率不断提高,而且环保治理微观手段也越来越丰富和具体,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治措施密集出台,政策的可操作性越来越强,大幅提升了政策对环境治理效果的直接影响力。
政策措施由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延伸。从改革开放后我国30多年的环保行业发展经验来看,仅靠行政手段无法满足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环保行业发展要求,因此,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逐步得到重视和完善。从法律手段上看,政府通过建立环保法律体系,可以有效约束企业排污行为,目前我国已出台和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等多部环保法规;从经济手段上看,经济上的奖惩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的主动性,建立环保治理市场调节机制,我国已推行的环保经济手段包括“排污权收费”、“碳排放权交易”和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
图表2:政策措施由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延伸
环保政策向跨部门联合制定方向转变,强调部门间协同作用。由于污染通常伴随着各种生产和生活活动而产生,因此环保治理是一项涉及多产业、多监管部门的复杂工程,仅靠环保部单一力量的监管和惩处是远远不够的。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跨部门联合办案制度愈加盛行,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更加完善,新出台的环保政策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情况越来越多,并在具体分工时
指定牵头方和配合方,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各部门分工。
图表3:跨部门环保政策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二、治理方向上,强化重点区域和面源治理
有的放矢,突出主要矛盾,重点区域优先治理。由于部分地区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环境形势比较严峻,仅仅依靠全国范围的广调控已难以满足其迫切的环境治理需求,因此需要突出解决主要矛盾,加大重点区域的调控力度。同时,通过构建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可以打破单一地区在污染治理时“各自为战”的困局,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目前我国已在京津冀等排污量大、生态脆弱的重点区域建立了区域性环境治理体系,特别是针对京津冀突出的大气问题出台了专门的区域性防治方案。
图表4:京津冀地区已初步建立区域性环境治理体系
治理范围从点源拓宽至面源,治理思路由末端治理延伸至全过程控制。一方面,污水治理逐渐从污水治理厂内治理向流域治理和水源地保护方向转变;另一方面,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重视度不断提升。产生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程存在明显差异,截至2015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已经分别达到94.1%和92%,但农村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制村分别只有60%和22%。同时,由于面源污染没有明确的排放点和排放时间,末端治理难度较大,因此需要将治理思路向全过程控制延伸,加大预防力度。
图表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程存在显著差异
治理指标日益丰富,指标改善要求趋严。环境治理是一个漫长的工程,随着我国环境治理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技术的持续升级,政府对污染治理措施的理解更加深刻,一些区域性指标(如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新生污染物类型(如挥发性有机物总量VOCs)逐步纳入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中,并且不断加大治理指标的改善要求,奠定了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重要基础。
图表6:我国生态环保治理规划指标增加,要求提升
树立边界思维,生态保护红线为环境治理提供重要抓手。在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