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实务教学课件4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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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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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无权代理的概念
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向第三人 为表意行为的代理。其特征表现为:1 有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2欠缺代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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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无权代理的发生原因
自始不存在代理权 代理权已经消灭 超越代理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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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表见代理的概念
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存在足以使第 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使 之产生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负授权责任的 无权代理。
权力说 该说为英美法学者所倡,认为代理是一种权力 (the power of agency)
权利说 该说认为代理是一种权利,但到底属于哪一种 权利,不统一
能力说 该说认为代理权在性质上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力相同,是一种法律上的能力。在日本是通说
地位说 该说认为代理权是一种法律上的地位 我国的梁彗星先生肯认权力说,并认为该说符合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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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表见代理的要件
代理人无代理权 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观 该外观足以使相对人产生信赖 相对人基于此信赖与无权代理人为法律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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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表见代理的效力
对于相对人而言,发生代理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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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代理权的消灭(民通70条和69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 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 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其他 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 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意定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 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 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民事代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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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第三人
如果第三人在与民事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时,明知或应当 知道该民事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该第三人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对人恶意
如果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民事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或 无权代理,仍然与其进行民事活动,被代理人有权拒绝承 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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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理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法定代理的适用
在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通常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由法律规 定,通常包括被代理人的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通常是被代理人的父母、 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他们依 法承担监护职责。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指被代理人通过授 权委托的方式,将特定的民事 法律行为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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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期限届满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代理权终止。
代理事务完成
代理事务已完成或被撤销,代理权终止。
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权终止。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权终止。
民事代理权的行使与限制
总结词
法定代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主要适用于被代理人无行为 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形。
详细描述
在案例一中,甲因未成年而无法进行民事行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甲的权利。甲因侵权行为受伤,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 偿损失。法院认定甲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适格,并支持其诉讼请求。
行使。
委托代理的适用范围广泛,被 代理人可以通过授权委托的方 式将代理权限授予任何人,包 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教学课件 民事诉讼法(第五版)江伟

教学课件 民事诉讼法(第五版)江伟
(三)我国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 1、多元说或多层次说 2、纠纷解决说 3、程序保障说 4、利益保障说
2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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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模式
(一)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
指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 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
(1)民事诉讼模式是对民事诉讼程序及制度结构的抽 象概括。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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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诉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是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两方面的内容构成的。 诉讼活动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诉讼关系,而诉讼 关系又通过诉讼活动表现出来。
程序法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 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2、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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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事的效力
2、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对 诉讼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具有决定性意义。
3、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民事诉讼由 若干诉讼程序与诉讼阶段相互衔接、相互联系,构 成了一个统一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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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诉诉讼的目的
(一)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和意义 1、民事诉讼目的
是指民事诉讼制度是为什么而设立的。更为准确的表述应当 是,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 目标或结果。

律师制度-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律师制度-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3.律师能否代理执行案件?我国法律对律师能否代理 执行案件虽未明确规定,但基于对律师代理诉讼应 当包括审判和执行两个完整阶段的理解,一般认 为,只要当事人提出委托,律师可以代理执行案 件。特别是当前执行案件的难度一般都较大,涉及 的情况也较复杂,如果有律师代理,可以协助法院 更好地完成执行任务。但律师代理执行案件,应由 当事人另行委托,而不属于当事人在审判阶段一般 授权和特别授权的代理范围。
2.对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显然无理的,律师应否接 受代理诉讼的委托?对此存在三种不同主张:①主 张不管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理无理,只要当事人 提出委托,律师就应接受。②主张对没有理由的 原告可以不接受委托,而对被告的委托即使没有 理由也应接受。③主张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只有 诉讼请求有理的才能接受委托。
3.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变更、解除和消灭。
(1)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委托诉讼代理权是基于 委托人的授权而发生的。
(2)变更和解除委托诉讼代理权的要求。委托诉讼代 理关系成立后,诉讼代理人取得的诉讼代理权在 诉讼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变更或者解除。所谓委托 诉讼代理权的变更,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取得诉 讼代理权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人基于一定原 因,扩大原来的诉讼代理权或者缩小原来的诉讼 代理权。所谓委托诉讼代理权的解除,是指在委 托诉讼代理关系成立后,因委托人收回诉讼代理 权或者代理人放弃诉讼代理权而终止双方的诉讼 代理关系。
诉讼代理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较长的 发展和完善过程。随着我们国家法制的健全,诉讼 代理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三)诉讼代理制度的立法概况 关于诉讼代理人应当包括哪些种类,各国的
立法不尽相同,主要的做法有三种:①将诉讼代 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委 托诉讼代理人三种,并将其作为一种完整的诉讼 代理制度,独立地规定为一章。匈牙利就采取这 种立法体例。②将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 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种,并将其作为诉讼参加 人中与当事人并列的一节加以规定。我国现行民 事诉讼法即采取此种立法体例。③认为诉讼代理 人仅指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专章将其列于当事人 一章之后。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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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易程序的适用 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下列5类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 •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 ·发回重审的案件; • ·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 ·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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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 知识的掌握
• 1.民事诉讼与诉讼法的概念。 • 2.民事诉讼中的管辖、证据、诉讼保障等基本制
度。
• 3.普通、简易、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主要规 则。
• 技能的提高
• 1.熟练掌握各诉讼程序的主要规定,能够草拟经 济案件起诉状、答辩状,提高民事诉讼法的实际 运用能力。
• 2.能够灵活运用诉讼法规则,分析和处理经济纠 纷实务,有效地解决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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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P293-295
民事审判程序的运作,一般表现为当事人的起
诉和应诉、举证、辩论,法院的受理、审理、职权 调查核实证据和裁判等环节,一审、二审和再审程 序都是如此。但程序进行过程中,常常还需要其他 一些制度作为保障,使程序顺利启动和顺利进行, 这就是民事诉讼保障制度。主要包括
在审级制度之外又设立了特殊的救济程序,即再审 程序。民事非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根据我国民事 诉讼法规定,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 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 执行程序是保障当事人之间被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
得到实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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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争议案件时通常 适用的审判程序,也即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一般民事争议 案件的正规审判程序。在第一审民事争议案件中,除了简 单的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都要依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案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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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
总结词
详细描述
WATCHING
第二审程序
上诉提起

上诉受理与审查
二审审理 二审判决与裁定
再审程序
再审申请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 调解书,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 申请再审。
再审审查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 裁定再审。
再审审理
裁定再审后,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 行审理。
再审判决与裁定
再审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或裁 定。
民事诉讼案件课件
• 民事诉讼概述 • 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与管辖 • 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 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据与证明 • 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 • 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律师代理与诉讼费用 • 典型案例分析
CHAPTER
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定义 01 02
民事诉讼的特点
民事诉讼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平等性和终局性等特点。
总结词
详细描述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案
总结词
该案件为一起典型的劳动合同纠纷案, 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解除等方 面的法律问题。
VS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中,原被告双方为雇佣关系,但因 被告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原告造成损 失,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 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庭上,双方就劳 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解除等方面的法律 问题进行了辩论。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和事实认定,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中,原被告双方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 合同,但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约支付房款, 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 告承担违约责任。在法庭上,双方就合同签订、履行 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根据相 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五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第五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PPT课件
7、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 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 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8、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对 方当事人为被告。
9、企业法人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 的法人为当事人。
10、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 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
(二)正当当事人理论 当事人适格(正当当事人)——诉讼实施权(是正当当事人理
论的基础) ——诉的利益(具有“诉的利益”,当事人在本 案中即为正当当事人)
原告所主张的诉讼标的在他所起诉的当事人之间予以解决是 否适当而且有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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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担当 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以当事人的资格,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 事法律关系主体 法定诉讼担当: 1、基于身份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 (eg:继承、著作权) 2、基于财产管理权而进行诉讼担当(eg:清算组、财产代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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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 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生产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 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集体企业为共同 诉讼人。
4、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 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 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 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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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理论: 1、意思说:以原告的起诉意图为标准。 2、表示说:以原告诉状写明的被告为准。 3、举动说:以原告的实际举动作为认定当事人的标
准。 4、合格说:认定解决实体法纠纷最恰当的主体为民

律师实务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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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3)对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的 a.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
的权益。 b.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作虚假承诺。 c.律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
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 d.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e.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f. 律师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 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 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4)、律师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保守国家秘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1)、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隐瞒 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不得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律师制度
五、律师的主要业务 1、法律顾问 2、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3、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活动 4、申诉 5、参加调解和仲裁 6、进行非诉讼业务
律师资格和执业
一、律师资格 1、“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2、取得条件 (1)国籍条件 (2)政治条件 (3)业务条件(考试和考核) (4)道德条件
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7.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8.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
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 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 9.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 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 10.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律师的法律责任
五、刑事责任 (一)泄露国家秘密的; 泄漏国家秘密罪(过失 或者故意)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 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行贿 罪或者介绍贿赂罪 (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 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妨害 作证罪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民事诉讼代理和法庭辩论技巧》培训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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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操作指导
收取代理费用,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进行庭前准备
仔细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
实践操作指导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整理成证据清单。 起草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提交法院。 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实践操作指导
听取对方陈述,记录要点,找出漏洞 。
运用法律知识和语言技巧,增强辩论 的说服力。
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发言 和辩论。
语言运用技巧
运用恰当的语言表达方式和修辞手法 ,提高辩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培养
应对突发情况
处理对方攻击
在法庭辩论中遇到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 ,灵活应对,及时调整辩论策略。
当对方进行攻击时,保持镇定,有理有据 地进行反驳,维护己方立场。
转换话题能力
倾听与观察能力
在需要时能够巧妙地转换话题,引导辩论 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视听资料
收集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作 为证据。
证据的整理与筛选
01
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 类整理,按照证据种类 和证明力大小进行排序 。
02
筛选与案件事实关联紧 密、证明力强的证据, 剔除无关或证明力弱的 证据。
03
对证据进行编号和标注 ,便于在法庭上快速找 到和展示。
04
制作证据清单,列明证 据名称、来源、证明对 象等信息。
保持冷静和耐心
在询问过程中保持冷静,耐心倾听被 询问人的回答。
善于引导
通过开放式问题引导被询问人提供更 多信息。
庭审询问的技巧与方法
• 注意观察:观察被询问人的表情、肢体语言等,判断其回 答的真实性。
庭审询问的技巧与方法
直接询问法
直接提出问题,要求被询问人回 答。

《民事诉讼实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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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证明责任倒置
▪ 3、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 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证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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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
案件类型 (1)专利
侵权方
《证据规定》第4条
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 方法(倒置)
侵权责任构成 要件:① 侵权行为 ②损害结 果③因果 关系④侵 权方的过 错
(2)高度危 受害人故意 险作业
▪ 但证据规则作了修正“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 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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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庭审理
▪ 法庭调查 ▪ (一)陈述 ▪ 念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部分即可 ▪ (二)出示证据 ▪ 1、一份一份出示; ▪ 2、一组一组出示。 ▪ (三)质证 ▪ 之目的 ▪ 之准备 ▪ 1、有证据交换的准备 ▪ 2、无证据交换的处理 ▪ 之对象 ▪ 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有无以及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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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 司”),与山东J县的乙化脂厂(以下简称“乙厂”)签 订化工产品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厂销售一批化工产品,
价值70万元,双方约定的交货方式为送货(即J县交货), 货到后30天付款。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及时将货物送至乙 厂所在地,乙厂验收后,对质量、数量均无异议。但付款 日到期后,乙厂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为此,甲方不 得已向法院起诉。因为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及合同履行地
▪ 必要时可以补充单位证据。
▪ 4、申请延期举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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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录音证据的特殊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曾有过反复,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 2号《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 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 取得的资料不能成为证据使用的批复》指出“证 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 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 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 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律师实务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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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1)可以。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的委托。(2)合法。律师会见犯罪嫌疑 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并允许其作无罪辩 解,同时可了解其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犯。(3)有权;合法。律师可向犯罪嫌 疑人提供有关侦查人员的回避;对侦查人员提出的无关问题拒绝回答的法律 咨询。(4)赵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而非当事人的陈述,来维护其合法权 益。(5)其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范,律师不应向当事人宣 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有关执法人员有亲朋关系,也不能利用这种 关系。
辩护人?应怎样办手续?
2011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一借款意向,乙公司对甲 公司称:有一大项目急需50万元人民币,请甲公司借给其50万元,使 用3个月,以解燃眉之急,并提出利率从优。甲公司既想赚取高额利 息,又怕将钱借出去遭到损失。为此,2011年10月8日,甲公司找到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某,要求杨某帮助调查乙公司的注册及资信情况。 杨某当即便称其有一朋友在某工商局,可以去查询,声称:甲公司除 了如数向杨某交纳委托费用外,还要向杨某的朋友支付好处费,并且 保证其朋友提供的信息是确实可靠的。
• 问:(1)钱律师是否可以接受委托?(2)钱律师如接受委托,应审查哪些 内容?(3)钱律师在仲裁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分析
• (1)可以。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属于律师业务范围。应由律师事务所与 烟台某干鲜果品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但应当尽量满足当事人对律 师的指明要求。(2)应审查委托人的资格、有无仲裁协议、仲裁请求事 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仲裁时效等。(3)①调查取证,制作证据清 单;②起草仲裁申请书;③考虑是否需要申请财产、证据保全;④帮 助委托人确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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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作用
(一)有利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更好地维护他们 的合法权益 (二)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民事案件,提高 审判质量 (三)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诉讼 效率 (四)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对外开放
第二节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一)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案件 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案件 3.民法调整的知识产权案件 4.继承法调整的继承关系案件 5.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案件 6.合同法调整的合同纠纷案件 7.房地产法调整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8.劳动法调整的劳动争议案件 9.其他案件
证据材料; 3. 委托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超过诉讼
时效; 4. 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
辖;
5. 是否属于重复诉讼及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 案件;
6. 委托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及诉讼行为能力; 7. 争议应由人民法院以外的部门处理,不属于司法程
序解决的。 8. 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必须是先经过其他机构处理,
(二)审查管辖及诉讼时效
(1)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2)有无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有无协议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第一、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第二、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事由。
参考案例5-5
甲厂于2019年12月26日向乙信用社借款29万元,约定借 款期限2年。截止2019年5月,甲厂已归还13万元,尚 欠16万元本金和7600元利息。甲厂于2019年关门停业 。根据农机局的指示,该厂的法定代表人王青于2019 年6月13日将该厂所有财产移交给侯胜。2019年1月15 日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同年3 月28日,信用社向甲厂送达贷款催收通知单,该厂原 法定代表人王青予以签收认可。2019年11月29日,当 信用社得知甲厂已被农机局收回并将财产移交他人后 ,便通过公证处给农机局送达了贷款催收通知单。 2009年5月,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农机局偿还原风华厂 的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106272元。
问题: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三)准备诉讼资料
1、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
起诉状: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 答辩状:针对起诉状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乏法 律依据的内容逐一进行辩驳
2、撰写代理词
事实清楚,证据要确实充分;引用的法律法规要准确, 论点要简明,论据要充分;文字要清晰;语言要简练; 层次要分明。
第一节 民事诉讼代理概述
一、民事诉讼代理的概念和种类 (一)民事诉讼代理的概念
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人接受人民法 院的指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并以被 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
(二)民事诉讼代理的种类
1、法定代理 2、指定代理 3、委托代理
二、民事诉讼代理的特征
(一)代理人代理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 (二)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三)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 为 (四)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 担
问题: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
二、律师接受委托后的工作
(一)熟悉案情收集证据
1.律师调查取证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调取证据的时间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进行 3.律师调查收集证据的途径及方法
向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 向证人调查和收集证据 查阅案件卷宗材料,是律师取得证据的重要途径。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二)不属于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
➢ 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必须先经过其 他机构处理,也就是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的。
➢ 依法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诉请法院解决 的。
参考案例5—1
甲搭乘乙驾驶的“摩的”经过某路口时,发生事故, 甲、乙均受重伤。在当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理该 事故中,甲与乙达成调解协议,由乙在3个月内赔偿甲 3000元。3个月后,乙以不同意该协议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才能受理。
(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出具和提交授权委托书
参考案例5-2
甲、乙是朋友关系。2019年7月31日,两人签订书面协 议,协议约定:甲出资20余万元,以乙的名义购买“铜 江”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乙只协助甲办理年检、纳税 等义务,获取几百元劳务费。购车后,甲以该车从事货 物运输,夜晚常寄放于丙停车场。2019年1月13日中午 ,甲又将车寄存于丙,当晚汽车被盗。次日,丙停车场 和甲一起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案侦查未果。甲多次 要求丙停车场赔偿,因丙拒绝,甲遂聘请律师,由登记 车主乙做原告向广汉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丙停车 场承担因保管不善的违约责任。
审判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 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执行程序
第三节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步骤和方法
一、审查收案
(一)对案件材料的审查 1. 委托人是否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或集团诉讼人; 2. 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
问题: (1)甲是否可以凭《调解协议》向公安机关所在地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甲可否以《调解协议》向乙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
请支付令? (3)甲是否应以乙为被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二、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对象范围
(一)原告 (二)被告 (三)共同诉讼人 (四)诉讼代表人 (五)第三人
(三)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程序范围
(四)代理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
1.财产保全的申请
引入案例
2019年4月,某市公交公司(单位在D区)司 机张某在营运途中不慎将路边一电线杆撞倒形 成短路。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打电话告知市 供电局(单位在C区),要求组织抢修,但供电局 没有及时出车排障,致使事故状态持续3小时, 损坏了A区与B区45户居民的电视机45台。45户 居民推举王某为代表,与公交公司和供电局交 涉,但没有结果,5月4日,王某等45户居民一 起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总计1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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