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武汉市政府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文件武政规〔2017〕8号

武汉市政府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文件武政规〔2017〕8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日期:2017年03月27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窗口〗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目标(一)房屋建筑。

到2017年底,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2018年—2020年,上述比例力争逐年递增10%,到2020年底,力争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

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建设项目的附属设施除外)在土地供应时应当明确按照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1.自2017年4月1日起,二环线以内的民用建筑,二环线以外的重点功能区(含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生态新城、汉阳区四新会展商务区、青山区滨江商务区、洪山区杨春湖商务区)的民用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2.自2018年1月1日起,各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范围内的民用建筑;3.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城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都市发展区、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民用建筑。

(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

自2017年4月1日起,开展装配式建设试点,并逐步完善相关建设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凡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装配式建造标准进行建设。

全国各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补贴标准

全国各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补贴标准

全国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和补贴标准汇总1、北京市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三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一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

二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三是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2、上海市目标: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即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保障: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 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3、天津市目标:2017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2018至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2021至2025 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保障: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建筑项目奖金激励方案

建筑项目奖金激励方案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通过奖金激励,激发项目成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项目执行
效率和质量。
设立奖金惩罚机制,对项目执行 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延误等问题 进行惩罚,约束项目成员的行为

将奖金激励与项目目标、里程碑 等关键要素相结合,确保项目成 员的个人目标与项目整体目标保
持一致。
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原则
发放时机
特别贡献奖励应及时发放,以表彰员 工的突出贡献和激励其他员工。
宣传推广
对获得特别贡献奖励的员工进行宣传 推广,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的工 作氛围。
PART 04
奖金激励方案实施流程
REPORTING
XX DESIGN
考核周期与考核指标设定
考核周期
以季度为周期进行考核,确保及 时反馈和调整。
团队组成及职责划分
设计师
负责项目的建筑设计,提供符 合功能需求和审美要求的设计 方案。
施工人员
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工作,按 照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操 作。
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实施,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按计 划推进。
工程师
负责项目的结构设计和施工技 术支持,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 稳定性。
质检员
持续改进和优化方向
个性化激励
根据不同员工的需求和偏好,设 计更加个性化的奖金激励方案, 如提供多元化的奖金形式、赋予
员工更多自主选择权等。
长期激励机制
为鼓励员工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 ,可以考虑引入股权激励、利润 分享等长期激励机制,将员工的 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密
结合。
跨部门协作与沟通
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确保奖金激励方案能够全面反 映各部门的贡献和业绩,促进公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深圳)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深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 见》(中央发[2016]6号文)
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通过一个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和 “时间表”,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具体“路线图”。
(十一)发展新型建造方式。(8句话) 【指导思想】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 【重点工作】 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 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 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工作目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其他工作】 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2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 深圳政策介绍
【绿建融合】
• 经认定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可不进行绿色建筑 专项审查,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后可认定为深圳市铜级绿色建筑,不 再进行专门评价。 • 对按照高标准建造,预制率达到40%、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参评市绿色建筑评价时,可在现行标准评价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 奖励的建筑面积为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的 3%,功能仍为住宅。
• 奖励建筑面积无需修改已有法定规划,计收50%的评估市场地价, 不纳入预售范围。
2 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 深圳政策介绍
《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十九条)
【定义和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其它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

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

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

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越多越多的市场主体开始加入到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大军中。

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15年全国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4500万平方米,近3年新建预制构件厂数量达到100个左右。

接下来店铺带大家了解下全国部分省市地区装配式建筑政策。

上海市装配式保障房推行总承包招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和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上海市装配式保障房项目宜采用设计(勘察)、施工、构件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2015年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2016年起不低于40%。

浙江省目前,浙江全省已有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制定出台了相应政策文件。

“1010工程”示范基地:绍兴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

大力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创建,目前已有7个基地获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住宅全装修:2016年5月1日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将正式施行。

到2020年底,浙江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也就是说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宁波装配式建筑占比将达30%:从2015年开始,宁波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计划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3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字号】鄂政办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

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合理确定实施范围。

各地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和标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应在2017年6月底前明确重点实施范围和标准,孝感市、黄冈市和仙桃市应在2018年6月底前确定重点实施范围和标准,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应在2019年6月底前确定重点实施范围和标准。

各地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可适时对实施区域、范围和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省住建厅要加快编制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和标准图集,支持企业编制标准、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

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

制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

完善装配式建筑结构性能检测标准和方法。

制定全省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装配率计算规则。

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能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三)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

装配式奖励政策

装配式奖励政策

装配式奖励政策
装配式奖励政策是为了鼓励建筑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
术而制定的。

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会予以财政奖励。

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

此外,有些地区还会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政策支持。

对于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相关业绩,并对总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给予补贴。

此外,一些地区还对当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

总的来说,装配式奖励政策旨在促进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

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

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一、介绍装配式建筑是指通过工厂化生产、模块化设计、现场组装的建筑方式。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境友好、高效节能建筑的需求不断增加,装配式建筑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作为我国重要的建筑市场,海南省也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的普及和应用,海南省制定了一系列装配式奖励政策。

二、政策概述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是指海南省政府为鼓励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奖励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提供财政和政策支持,促进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推动海南省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三、具体政策1. 奖励资金海南省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等环节。

具体资金数额和申请条件将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水平和环境效益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2. 减免税费对于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企业,海南省将给予一定的减免税费政策。

具体减免的税费种类和比例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3. 优先用地海南省将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提供优先用地政策。

优先用地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启动项目,减少用地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4. 专业人才培养海南省将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通过设立奖学金、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5. 建筑标准制定海南省将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我国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制定统一的建筑标准可以提高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四、政策效果与展望海南装配式奖励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推动装配式建筑在海南省的发展。

首先,奖励资金的设立将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促进技术创新和项目的推进。

其次,减免税费政策将降低企业的负担,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竞争力。

再次,优先用地政策将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启动速度,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此外,专业人才培养和建筑标准制定将为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全国各省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补贴标准 (2)

全国各省市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补贴标准 (2)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全国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和补贴标准汇总1、北京市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

三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一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

二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三是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2、上海市目标: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即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保障: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3、天津市目标:2017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2018至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2021至2025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保障: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

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

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随着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者工地预先制造好各种预制构件,再将其运输至现场,并通过高效快速的组装方法制造出完整的建筑体系。

这种技术相较于传统建筑方法具备优越的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质量、施工速度等优点,也被认为是建筑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而为了鼓励和推广这种技术,各国政府都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

一、装配式建筑优势1、生产工艺过程的优胜装配式建筑可以将建筑预制件的生产工序集中在一个封闭的室内,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劳动力成本。

同时,工厂设备支持的技术使得整个工序的精度更高,模具的生产也更加灵活。

2、建筑质量的高度把控传统的建筑技术,有些细节、工艺等都需要由施工人员临时摸索和处理。

而装配式建筑工厂化生产的构件一般都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和设备,能够实现完美制作,避免因人员技术和现场环境等因素造成质量问题。

同时也可以减少了施工中的浪费,提高了环保程度。

3、施工周期的大幅缩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可以减少依赖现场施工的时间期限,因为在工厂生产都已经预先完成了,现场仅仅是将各个部分进行组装即可。

这种技术大大缩短了建筑的时间,减少了劳动力成本,同时还能尽早投入市场租赁收益。

二、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形成背景正因为装配式建筑的优点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认识,以及国内的建筑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各个地方政府量身定制了一系列的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强化了市场的政策支撑性。

三、装配式建筑奖励政策1、专业培训项目成立专业培训项目,将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借助工会、政府等专业部门向市场进行推广和培训,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2、设定奖励机制在协议书签订及验收的阶段,可以对符合装配式建筑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服从工作流程等条件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进行奖励。

奖励方式可以采用注入资金、给予物质或资格证的方式,推动行业向着更高的水准迈进。

3、专项资金支持为了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各地可以出资或联合出资,设立专项资金用来进行费用补贴,保护各方面的权益,也希望能够减少国家财政方面的负担,更好地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德办发〔2017〕93号•【施行日期】201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17〕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八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结合德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强化政府统筹规划,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产业配套,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以人为本,产业升级。

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出发点,突出时代特征和城市特色,依靠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建筑的品质和性能。

(三)系统构建,整体推进。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落实、执行装配式建筑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评价认定体系。

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奖励措施的通知(2020)

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奖励措施的通知(2020)

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奖励措施的通知(2020)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号),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鼓励计划外的更多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在建的建设项目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可以申请建筑面积奖励,具体通知:一、奖励原则(一)奖励建筑面积的实施对象是建设单位在自有土地上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且通过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划拨、招拍挂出让文件和相应合同中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以及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和纳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

(二)对符合条件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达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评价等级为基本级、A级、AA级、AAA级的,分别奖励项目总建筑面积2.7%、2.8%、2.9%、3.0%的不计容建筑面积。

在同一宗土地内,奖励不计容建筑面积累计不得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面积的3%,同时累计不超过5000平方米。

(三)奖励建筑面积不纳入预售范围,且对应部位须为功能完整的商住单元。

不纳入预售范围的面积不得少于奖励建筑面积。

(四)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无需修改已有法定规划,相关奖励面积审查意见备注在规划、预售、竣工验收备案等各许可证书中。

相关证书的变更应在规划条件核实前完成,在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成果中须注明奖励建筑面积的相关事宜。

二、申请程序(一)提出申请并承诺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申请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函中明确自愿申请实施装配式建筑且获得奖励建筑面积的项目,若未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则项目建设单位须将未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所对应的奖励面积无偿移交给政府(产权归属政府所有),项目同时含住宅、商业建筑的,优先移交住宅建筑。

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

装配式建筑就像是建筑界的“乐高积木”,把建筑构件在工厂里做好,然后像搭积木一样在工地上组装起来。

这可是建筑行业的一场大变革,既环保又高效。

为了让咱们这儿也跟上这股潮流,让城市里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更多这样的“积木房子”,我们制定了这个推广实施方案。

二、目标设定。

1. 短期目标(1 2年)在咱们城市里先搞几个装配式建筑的试点项目。

就像在花园里先种几株新花试试,看看在咱这儿的水土合不合适。

比如说,先建个小型的装配式住宅社区,或者一个装配式的公共服务建筑,像社区活动中心之类的。

争取让这个试点项目在建筑速度上比传统建筑快个[X]%,而且质量还得杠杠的,让大家看到装配式建筑的厉害之处。

2. 中期目标(3 5年)等试点项目成功了,就可以扩大范围啦。

让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里占比达到[X]%。

这时候就不是几株新花了,而是一小片花海了。

我们要在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的建筑中都推广装配式建筑,让大家看到这种建筑方式可不是只能盖一种房子,而是“全能选手”。

3. 长期目标(5 10年)最终的梦想是让装配式建筑成为咱们这儿建筑的主流。

就像现在大家都习惯用智能手机一样,以后盖房子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装配式建筑。

让咱们城市的建筑风格焕然一新,而且在环保、节能方面成为其他城市学习的榜样。

三、推广策略。

# (一)政策支持。

1. 资金补贴。

政府就像个慷慨的大老板,要给那些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开发商和建筑企业发红包。

比如说,按照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X]元。

这样一来,企业就更有动力去尝试这种新的建筑方式了,就像给运动员发奖金,让他们更有劲儿跑一样。

2. 容积率奖励。

如果开发商愿意建装配式建筑,我们就给他们一点小特权。

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容积率。

这就好比是给好学生多发几颗小红星,让他们更积极向上。

这样开发商可以在同样的土地上建更多的房子,赚更多的钱,同时也推广了装配式建筑,简直是一举两得。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渝建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件精神,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现予以发布。

本细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渝建〔2017〕743号)同时废止,鼓励各有关单位提前执行本细则。

附件:1.《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2.《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修订说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月18日附件1: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一、基本规定(一)适用范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计算细则”)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装配式木结构等民用建筑装配率计算(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

(二)一般规定1.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是我市评价装配式建筑的唯一定量指标。

2.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4)单体建筑各结构单元存在不同结构体系(类型)时,可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施工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施工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施工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施工质量是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性至关重要。

为了切实提高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建立一个完善的施工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施工质量考核制度1. 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在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建立起全过程监督机制,对每个节点、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和考核。

通过定期巡查、检查和抽样检测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制定详细考核指标针对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需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构件安装精度、防水隔热性能、气密性能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具备可衡量性,并且能够有效地反映出施工质量的好坏。

3. 设置合理权重分配在考核指标上设置合理的权重分配,根据不同的指标对施工质量的影响程度来确定。

例如,构件安装精度是装配式建筑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可以将其权重分配相对较高,以此保证安装质量的合格性。

4. 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结果以图表等形式进行直观展示。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及时了解到施工质量的整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二、奖惩制度实施1. 建立激励机制为了提高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可以设立奖励机制来激励优秀业绩和高质量完成任务的企业和个人。

例如,在年度考核中表现出色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项目补贴或者许可资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 严格处罚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被评为不合格的企业,应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取消相关资质等。

“一票否决制”的原则应该贯彻到底,确保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3. 公布黑名单对于违规行为比较严重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及时公布在黑名单上,并通报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这样做不仅能够曝光问题企业和个人,也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他们改正错误、提升施工质量水平。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施工安全奖惩制度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施工安全奖惩制度

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施工安全奖惩制度随着装配式建筑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施工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建立有效的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奖励措施、惩罚措施以及监督机制三个方面论述装配式建筑施工中的施工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励措施1. 安全技能培训与评估对参与装配式建筑施工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包括现场操作、高空作业、电气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定期组织评估,鼓励优秀者给予资格证书、职务晋升或奖金等奖励。

2. 安全设备使用推广鼓励企业购买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器材,如防坠落设备、防护服装等。

对使用合格设备并能正确操作的个人或班组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管理创新倡导企业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创新性的安全措施。

对能够有效避免事故、提升施工效率的安全管理方案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安全生产违规处罚严肃查处参与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包括擅自修改设计、不穿防护装备和操作设备等。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或暂停相关资格证书。

2. 事故责任追究对因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后果等情况严重的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甚至涉嫌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监督机制1.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协作总承包商需与各分包商共同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并要求分包商执行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分包商进行警告、罚款或解除合同等处理。

2.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 安全风险评估与预防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避免。

装配式建筑施工施工现场考核与奖惩措施

装配式建筑施工施工现场考核与奖惩措施

装配式建筑施工施工现场考核与奖惩措施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人们对环保、节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装配式建筑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是,由于装配式建筑施工方式的独特性和专业性,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与奖惩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围绕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的考核及奖惩措施展开论述。

一、考核标准1. 安全生产安全是装配式建筑施工中最重要的一环,在考核中也应当占据重要地位。

各参与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运行有效。

检查组可通过检查项目日志、巡视计划及现场巡视等方式进行评估。

2. 施工进度装配式建筑注重时间效率,因此施工进度也是一项重要指标。

可以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并通过项目管理软件进行跟踪与监控。

同时,对于进度延误者可给予相应惩罚,而对于提前完成任务者应给予奖励。

3. 施工质量装配式建筑的整体质量与材料选择、工艺技术等因素密切相关。

考核中需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样检查,在合格的基础上加大随机性检查,以确保整个施工过程符合相应标准,并要求各参与方经常召开技术交流会议,共同解决问题提高施工质量。

4.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绿色建筑方式,需要在施工现场做好环保措施。

考核中可以评估各方是否合理使用资源、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措施,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二、奖惩措施1. 奖励机制针对表现突出者,可以鼓励其继续发扬光大。

具体奖励形式可以包括:表彰优秀个人或团队、给予荣誉称号、提供培训机会或晋升机会等。

通过正向激励,可以进一步调动参与方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2. 惩罚机制对于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参与方,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可以包括: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罚款等,并将其列入施工黑名单。

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保证惩罚决策执行到位,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3. 考核公示建立考核成绩公示制度,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各参与方公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77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文件要求,为鼓励社会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项目,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报建方案设计审查前,应先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审查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等材料。

第五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施工等方面的专家(5或7名)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审查要点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专
- 1 -
项审查意见书。

专项审查意见书作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容积率奖励依据。

第六条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报建方案设计审查时,须提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专项审查意见书材料。

报建方案设计内容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主要包括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实施楼栋、装配率、申请奖励的建筑面积和比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在报建方案设计审查时确定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实施楼栋、奖励的建筑面积和比例,按程序进行公示。

第七条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奖励的建筑面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以及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审查意见书等材料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装配部位、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装配式建筑修改后实施方案重新审查,审查结论作为图审依据。

第九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监督记录。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应有装配式建筑专篇,- 2 -
注明装配式建筑的位置和面积、结构类型、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施工技术、装配率以及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等内容。

竣工验收报告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未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后将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消其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的资格,原奖励的建筑面积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偿收回,交由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作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使用,并由县综合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自2017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印发之日起,对符合容积率奖励政策的在建或已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可在该建设单位的其他商品房项目中兑现容积率奖励指标。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本细则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 3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