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与国籍法
绿卡和国籍的区别
绿卡和国籍的区别
绿卡和国籍是两个在移民领域中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它们都与在一个国家居住和工作有关,但实际上它们有着很大的区别。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绿卡和国籍的区别。
一、定义。
绿卡,又称永久居民卡,是美国移民局颁发给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有绿卡的人可以在美国合法居住和工作,但并不具备美国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出生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属于某个国家的身份,持有该国国籍的人可以享受该国的权利和义务。
二、获得途径。
获得绿卡的途径通常有家庭团聚、职业移民、投资移民等多种方式,但不同途径的申请条件和流程都不尽相同。而获得国籍通常是通过出生、血统、归化等方式获得,一些国家也允许外国人在长期合法居住后申请入籍。
三、权利和义务。
持有绿卡的人可以在美国合法居住和工作,但并不具备美国国籍,因此在一些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参加美国政府的选举、不能担任公职等。而持有国籍的人则可以享受该国的各项权利,比如参加选举、担任公职、享受社会福利等,同时也需要承担该国的义务,比如服兵役、纳税等。
四、失去身份。
持有绿卡的人如果长期不在美国居住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取消绿卡身份,而持有国籍的人通常只有在自愿放弃或者被剥夺国籍的情况下才会失去国籍。
五、国际旅行。
持有绿卡的人在国际旅行时需要办理签证,而持有国籍的人则可以享受免签或者落地签政策,方便出国旅行。
六、税收义务。
持有绿卡的人即使在美国境外居住也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纳税,而持有国籍的人也需要向自己国家政府申报纳税,但在一些国家可以享受双重征税协定的优惠。
七、社会地位。
美国移民入籍的八大条件
【导语】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少3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半,才能向美国移民部门提出⼊籍的申请。以下是整理的美国移民⼊籍的⼋⼤条件,欢迎阅读!
【篇⼀】美国移民⼊籍的⼋⼤条件
1、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这是取得⼊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5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
2、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活之后,才能夫妻双⽅⼀同向移民部门提出⼊籍的申请。
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获得美国永久居民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籍,以便早⽇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3、在提出⼊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5年的最后半年⾥,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少居留了6个⽉的时间。
4、⼊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16岁以下的外籍⼈⼠,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这时,可随同⽗母⾃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18岁之间的⼦⼥,则必须独⽴申请⼊籍。
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母当中有⼀名是美国公民⽽⼀名是外国⼈时,有美国公民⾝份的⼀⽅可在其⼦⼥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籍。
5、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籍的申请⼈应对英语有⼀定程度的了解,具有⼀定的英语能⼒,审查⼊籍资格时移民部门⼯作⼈员以⼝试⽅式,⼊籍申请者要⽤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的知识。以此来考查⼊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
美国移民规定
美国移民规定
美国的移民规定是由联邦政府制定和执行的。根据美国的移民法,移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合法地进入美国并获得居留权或公民身份。以下是美国移民规定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家庭类移民。美国允许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将其家庭成员带入美国。这包括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父母和未
成年的兄弟姐妹。这些家庭成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主申请人必须能够提供足够的赡养能力。
其次是雇佣类移民。美国雇佣类移民分为五个等级,包括优秀人才、专业人士、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人员、宗教职业人士以及某些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人。雇主必须能够证明无法在美国招聘足够数量的美国工人,才能雇佣外籍员工。
然后是庇护和难民。美国承认政治避难申请人和难民,并提供其合法居留的途径。政治避难申请人必须证明在自己的国家面临迫害的风险,而难民则是因为宗教、种族、国籍、政治观点或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而逃离自己的国家。
其次是投资移民。根据EB-5投资移民计划,在美国进行重大
商业投资并创建至少10个工作岗位,外国投资者可以获得居
留权。投资金额和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因地区而异。
最后是出身美国公民的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孩子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他们的父母可以通过获得子女的公民身份而获得居留权。
此外,移民者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审查和背景调查。这包括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面试和体检。移民候选人还必须证明自己具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来维持自己和家人在美国的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对移民的数量和国家进行了配额限制。每年移民流量有限,不同国家的移民申请人需要排队等待,直到他们的排位到来才能获得批准。
美国国会通过移民与国籍法案月日历史事件的移民政策
美国国会通过移民与国籍法案月日历史事件
的移民政策
美国国会通过《移民与国籍法案》的历史事件在移民政策中的影响移民在美国历史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美国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美国国会通过《移民与国籍法案》是美国移
民政策中的一项重要事件,对于移民政策的制定和改革产生了深远的
影响。本文将探讨这一历史事件以及它对美国移民政策的影响。
一、《移民与国籍法案》通过的背景
195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移民与国籍法案》,作为对之前《国
籍法案》的修正和完善。这项法案的通过是基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
会需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蓬勃发展,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移民。然而,对于移民政策的控制和管理成为
当时的一个紧迫问题。
二、《移民与国籍法案》的主要内容
1. 移民配额制度的建立:《移民与国籍法案》确立了移民配额制度,并对移民的来源国进行了限制。该法案规定,不同国家的移民人
数应按照配额进行分配,以保持移民的多样性和平衡。
2. 移民身份的确认:该法案还规定了移民身份的确认和认证程序,确保只有合法的移民才能获得合法的移民身份。
3. 移民权益的保护:《移民与国籍法案》还规定了移民的权益保
护措施,包括对移民的福利、教育和就业机会的平等保障。
三、《移民与国籍法案》在移民政策中的影响
1. 移民来源国的多样性:《移民与国籍法案》通过移民配额制度,平衡了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数量。这一措施促进了移民来源国的多样化,使得美国的移民群体更加多元化。
2. 移民身份的合法性认证:《移民与国籍法案》要求移民必须通
美国绿卡和中国国籍冲突吗
美国绿卡和中国国籍冲突吗
美国绿卡和中国国籍是不冲突的,这两者可以同时拥有,我国法律规定,拥有他国绿卡是不影响本国国籍的。所以很多在美国生活工作的人,都会想要获得美国绿卡。
1、绿卡:绿卡就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证,相当于身份证,有了美国绿卡就可以在美国无限期地合法居住。
2、国籍:拥有一国的国籍是可以享受该国家所有的公民权利的,比如投票权、选举权、参军服兵役等。
3、双国籍:双国籍就是指同时合法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但是我国目前是不承认双国籍的,想拥有我国的国籍,只能是单国籍。
4、获得绿卡:各个国家都可以发绿卡,只是不同的国家获得绿卡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要满足国家设定的条件才能获得绿卡。
最新美国新移民法的四大内容(精选)
【篇一】美国新移民法的四大内容
1、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五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五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三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2、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3、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五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六个月的时间。
4、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十六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大部分来美的中国新移民都拥有很多个人资产,但很多人因为听信朋友的建议或者不了解美国的税法,在登陆美国的时候没有做好个人资产规划,结果遭到国税局查税,而要缴纳大量罚金。
【篇二】美国移民护照的注意事项
阴影与照明:可接受-照片清晰,色彩鲜明,可准确再现肤色,并且曝光良好,无阴影
美国有没有移民制度政策
美国有没有移民制度政策
移民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控制和管理外国人在国内居住和工作的规定和程序。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拥有着世界上最为著名的移民制度之一。
美国移民历史背景
美国是一个由移民构成的国家,早期的移民多来自欧洲各个国家,不少人为了追求宗教自由、政治迫害或经济机会而移民至美国。这些早期移民形成了美国的多样性和文化包容性。
然而,在美国的早期历史中,移民并不被看作是一个正式的体系。直到19世
纪后期,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大量的移民涌入美国,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担忧。这导致了美国针对移民实施了一系列的移民制度政策。
《移民法案》和《国籍法案》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首个全面移民立法,《移民法案》对移民进行了一
系列的限制和选拔。该法案规定了禁止妓女、有犯罪记录者、有传染病者等移民入境,并进一步规定了移民配额制度。这个配额制度设定了针对各国移民的配额限制,旨在控制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流动。
1924年,美国进一步修改了移民政策,通过了《国籍法案》,进一步加强了针对欧洲和亚洲移民的限制。该法案进一步限制亚洲移民的数量,并将大部分配额限制放到基于国家出生的地区。
1965年的《移民和国籍法案》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的移民制度逐渐演变,更加注重了平等和公正原则。1965年通过的《移民和国籍法案》是这一趋势的转折点。
该法案废除了以前的移民配额制度,实行了基于家庭团聚、职业技能和难民人道原因的移民政策。这一改革旨在消除以前为了维护民族平衡而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移民加以限制的做法,为所有国籍的移民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
美国移民入籍的要求都有哪些
美国移民⼊籍的要求都有哪些
美国移民⼊籍申请事前做好分析更有保障。不管是投资移民还是技术移民,在美国居住⼀段时间后,都会考虑到⾃⼰⼊籍的问题,这样不但⾃⼰以后的⽣活更有保障,⽽且还能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美国移民成为公民⼤致分为两⼤类。第⼀类指出⽣在美国⼟地上的⼈都⾃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美国移民⼊籍的要求都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美国移民成为公民⼤致分为两⼤类。
第⼀类指出⽣在美国⼟地上的⼈都⾃动取得美国国籍。
第⼆类指根据法律规定加⼊美国国籍的⼈。
美国移民法授予司法部长负责⼊籍的独占权⼒。司法部长属下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具体处理⼊籍的事宜。
现⼩编将就⼊籍的标准、要求及特殊规定做⼀简要分析:
1、合法取得永久居民⾝份。申请⼈必须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绿卡的。如果⾮公民取得绿卡的⽅式或⼿段⾮法的话,就不具备申请公民的资格。有的⼈取得公民⾝份后被移民局发现其绿卡⾝份有问题,不合法,结果导致公民⾝份丧失。
2、满⾜连续居住时间的要求。申请⼈必须在递交⼊籍申请前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五年。连续居住指的是居住的五年内没有重⼤的中断⾏为。居住意味着在美国⽣活、⼯作、拥有⼀定的个⼈财产,有登记在名下的汽车,缴纳个⼈所得税等等。不过,如果申请⼈的配偶是美国公民的话,申请⼈只需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三年即可。如果⾮公民配偶在三年满期前离婚,或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三年连续居住的特殊规定将不适⽤。
3、年龄限制。移民法规定,公民申请⼈必须年满⼗⼋周岁。不过,此项条款有两项例外。其⼀,⼊籍申请⼈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在美国和外国的战争中服役的军⼈,可以不受年龄的限制。其⼆,未成年⼦⼥的⽗母若⼀⽅或双⽅是美国公民,可以通过⽗母申请⼊籍。
美国移民的三大政策介绍
美国移民的三大政策介绍
美国是一个多元文化、移民国家,引领了现代国际移民的潮流。作
为世界上最具吸引力的移民目的地之一,美国一直在调整其移民政策
来适应变化的经济和社会需要。本文将介绍美国移民政策中的三个主
要方面。
一、绿卡政策
绿卡是指美国永久居民身份证明。在美国获得绿卡是非常有价值的,因为绿卡持有人可以在美国自由工作、学习和生活,也可以申请美国
国籍。但是,申请绿卡是一个相对困难的过程,需要符合各种条件。
以下是几种可以申请绿卡的方式:
1. 亲属关系: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可以为其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申请绿卡。
2. 就业:符合条件的雇主可以为员工申请绿卡,或者个人可以申请EB-5投资移民。
3. 避难:亡命之徒、难民、庇护申请者或在美国受迫害的外国人可
以通过避难申请获得绿卡。
二、非法移民政策
非法移民是指未获得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尽管美
国政府一直在试图打击非法移民现象,但是非法移民问题仍然非常普遍。以下是美国打击非法移民的主要方式:
1. 边境控制:美国政府通过加强边境管理来防止非法移民进入国境。
2. 工作授权:美国管理非法移民的重要方式是限制他们获取工作授权。
3. 移民执法:美国政府通过监视和拘留非法移民来限制其活动。
三、难民政策
难民是指因受到种族、宗教、政治或国家迫害而离开受迫害国的外
国人。美国一直是接收难民的主要国家之一。以下是美国的难民政策:
1. 非选择性安置:这种方式适用于遭受战争、内乱、自然灾害等非
人为因素影响的外国人。
2. 快速安置:此方式适用于面临流血冲突、追踪、政治迫害、宗教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INA:101 -释义
章节101. [ 8 U.S.C. 1101 ] (a)使用本法案时-
( 1 )术语“管理者”是指官方根据本法第104条( b )项指定的国务卿。
( 2 )术语“主张”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建议,进一步的公开行动,并承认信仰。
( 3 )“外国人”是指任何人,不是美国国家的公民或国民。
( 4 )“申请通行证”已经提到了申请进入美国,而不是申请签发非移民签证或移民签证。
( 5 )“检察总长”是指美国的总检察长。
( 6 )“一词过境身份证”是指文件的同时,在指定的外国人签发谁是合法承认的永久居留权,或向外国人谁是居住
在外国的领土,由领事官员或入境事务主任,目的是跨越国界的美国和外国的领土按照这些条件,它的发放和使用的
规例所订明。这种regulati项应规定,( a )每个该等文件包括生物标识符(如指纹或手印的外国人)的机器可读和( B )的外国人提出的过境点识别是不允许越过边界进入美国,除非生物标识卡上载有相匹配的合适的生物特性的外国人。 1 /
( 7 )术语“办事员的法院”系指书记入籍法庭。
( 8 )的条款“专员”和“副处长”是指专员移民和归化和副专员移民和归化分别。
( 9 )术语“领事官员”是指任何领事,外交或其他人员1A条/或雇员美国指定的规章规定的权力载于该法的目的,
签发非移民签证的移民或第1a /或,使用时,第三篇为裁定国籍。
( 10 )术语“船员”是指一个人在任何服务能力的船舶或飞机。
( 11 )术语“外交签证”是指非移民签证铭记这标题和发给非移民按照上述规定作为国务卿订明。
美国移民法对移民入籍的条件规定
美国移民法对移民入籍的条件规定
对于乐于入籍美国的移民来说,这个问题终将面对,其实美国移民入籍除了需要满足基本的居住时间条件外,还得满足各类的申请条件,下面汉德海外为您介绍下详细的美国移民法对于移民入籍条件吧!
美国移民入籍条件之一
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5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
美国移民入籍条件之二
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美国移民入籍条件之三
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5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6个月的时间。
美国移民入籍条件之四
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16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google:Aucanlink)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美国移民入籍条件之五
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
65法案标
65法案标
概述
65法案标是指美国《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该法案废除了基于国籍的移民配额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以家庭关系和劳动市场需求为基础的移民政策。本文将探讨65法案标的背景、内容、影响以及争议。
背景
在1960年代初期,美国的移民政策主要基于1924年通过的《约翰逊-里德移民配额法》(Johnson-Reed Act),该法案设定了以国籍为基础的移民配额,并且偏向于欧洲和北美地区。然而,此后几十年间,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美国面临着越来越多来自其他地区如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的移民申请。这导致了一些人认为现有的移民配额制度已经过时并且具有种族歧视倾向。
内容
1965年通过的《移民与国籍法案》废除了1924年《约翰逊-里德移民配额法》,并引入了以下重要内容:
移民配额制度改革
65法案标取消了以国籍为基础的移民配额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以家庭关系和劳动市场需求为基础的移民政策。这意味着,移民申请人将根据其与在美国已定居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关系来确定是否获得移民资格。
家庭关系优先
65法案标重视家庭团聚,并将家庭关系作为决定移民申请人资格的重要因素。例如,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都可以作为已定居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而获得优先考虑。
劳动市场需求
65法案标还将劳动市场需求作为决定移民申请人资格的因素之一。根据劳动市场需要,特定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和技术工人可以获得更容易获得移民资格。
取消国籍限制
65法案标取消了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移民数量的限制。这意味着不再有任何国家或地区享有特殊待遇或面临限制。
美国的国籍制度
美国的国籍制度
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大国,其国籍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备受瞩目。
美国国籍制度的特点是开放和包容,并允许个体在一定法定条件下
获得美国国籍。本文将介绍美国国籍制度的核心原则、获取途径以
及相关权益。
一、美国国籍制度的核心原则
1. 出生地原则(Jus soli):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任何在美国
境内出生的个体都自动获得美国国籍。这意味着无论父母的国籍是
什么,只要婴儿在美国合法出生,就可以成为美国公民。
2. 血统原则(Jus sanguinis):与出生地原则相对应,美国还承
认血统原则,即在一定条件下,父母是美国公民的儿女可以获得美
国国籍。这意味着即使孩子不在美国出生,只要父母都是美国公民,孩子也可以获得美国国籍。
3. 自然化原则:对于外国人来说,自然化是获得美国国籍的最
主要途径之一。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外国人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包括居住时间、语言能力、道德品质等,并通过申请、考试等程序,最终获得美国国籍。
二、获得美国国籍的途径
1. 出生在美国:任何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婴儿都自动获得美国国籍,不论其父母的国籍。
2. 父母是美国公民:父母是美国公民的儿女可以通过血统原则
获得美国国籍。在一定条件下,父母可以给予子女申请国籍的权利。
3. 自然化:外国人可以通过自然化程序来获得美国国籍。自然
化的条件包括年满18岁、居住时间要求、语言要求、道德品质要求等。申请人需要通过面试和考试等环节,最终获批并宣誓效忠美国
宪法。
4. 遗传:一些特殊情况下,外国人可以通过遗传途径获得美国
国籍,如在父母健在时父母一方或双方曾经是美国公民。此外,通
美国移民入籍有哪些条件
美国移民入籍有哪些条件
美国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自建国以来,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
移民。对于那些拥有持久居留权,并希望成为美国公民的移民来说,
他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入籍。本文将介绍美国移民入籍的
条件。
1. 合法永久居留身份:首先,移民必须拥有合法的永久居留权(Green Card)。这意味着移民已经通过法定途径获得了居留身份,并
且被授权在美国合法长期居住。持有有效的Green Card是成为美国公
民的第一步。
2. 年满18岁:移民必须年满18岁才能申请入籍。对于未成年人,
他们可以随父母一起申请入籍。不过,如果未成年子女满足一定条件,他们也可以单独申请入籍。
3. 永久居留身份满足条件时间:移民必须在获得永久居留身份之后,至少居住在美国连续五年。对于与美国公民结婚的移民,居住期要求
缩短至三年。在这段时期内,移民需要保持在美国的居住,并且至少
每年在美国居住半数以上的时间。
4. 物理连续居住:申请入籍的移民在过去五年(或三年)内,不能
有长时间离开美国的情况。如果在这段时期内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
但不超过一年,移民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离开的目的是暂时性的,并且
没有放弃美国居住意图。如果离开超过一年,必须重新计算居住期。
5. 能读写英语:移民需要具备基本的英语读写能力。入籍申请时需要进行英语听力和书写的测试,以证明移民能够理解基本的英语。
6. 熟悉美国政治和历史:移民需要参加并通过美国公民入籍考试。该考试内容涵盖美国的政治体系、历史和宪法等方面的知识。考试通常包括多项选择题和口语面试。
7. 忠诚美国:移民入籍申请人必须宣誓效忠美国,并放弃与其他国家的国籍或效忠关系。
美国移民后如何入籍呢(最新)
1.美国移民后如何入籍
如果是同美籍配偶结婚而拿到绿卡,三年后可以申请美国国籍。如果是以其他途径拿到绿卡,五年后可以申请美国国籍。但持有绿卡者参军的话,可以免除这三年或五年的等待,即刻可以申请公民。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归化入籍:
1、申请人必需年满18岁;
2、申请人必需是获准在美国永久居留者(即持有绿卡);
3、申请人已在美国连续居留五年(如为美国公民的配偶、则可以在与该公民结婚三年后,申请入籍)。在这段五年的期间内,申请人必需真正住在美国境内达三十个月以上。如果申请人离境超过一年以上者,这段期间应从回美国之日重新算起;
4、申请人在连续住满五年的最后三个月,是住在递交申请书的该州内;
5、申请人必需了解简单的英文字句,并能读写英文短句;
6、申请人必需了解美国历史与政治制度,并且坚信美国的宪法原则;
7、申请人必须有良好品格。意指必须没有重大犯罪纪录,许多有犯罪前科,如杀人、贩毒、赌博、逃税、漏税者均被拒于入籍门外,如果一旦入伍参军,不能中途逃避等等。
大约在一年半之后(等候期长短依各地移民局作业进度而有差异),移民局会通知本人面谈。面试时,本人须通过考试,证明能以英语读、讲和写简单的词句,并能用英文签写姓名。与此同时,还要了解美国宪法、历史及政府结构之一般性常识。这条法律亦有例外,凡年满50岁至55岁,在美国持有绿卡15年以上者,可使用本国语言参加考试。如果本人是伤残人士,有医生证明,也可获得较优惠的待遇(免去笔、口试)。
面试是入籍归化中相当重要的一关。面试所需的文件很简单,面试者只需携带绿卡、及一张附有照片的身分证明,如驾驶执照等即可。面试的问题以英语进行,题目简易,如你的姓名、住址、有无犯罪记录、在美国有无递解出境的纪录等等。必须注意的是,美国移民局新进颁布一项规定,按照美国联邦法第8章第335条第6项规定:
拿到美国绿卡还是中国人吗
拿到美国绿卡还是中国人吗
是的。拿到美国绿卡也还是中国公民,绿卡只是一个永居身份,并不是公民,所以国籍还是原国籍。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扩展资料:绿卡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住许可证。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美国永久居民卡亦称作绿卡,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种身份证。“获得绿卡”则用于指称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过程。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持有者必须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绿卡曾经由美国移民及归化局(I N S)负责发行。后来该局被合并进了美国国土安全部(D H S) 下属的公民与移民服务署(B CIS),其职能亦该局替代。绿卡起源: 绿卡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因为最早美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是一张绿色的卡片,随着设计的变化已经更新了2 0个版本,但是绿卡这个名称一直被保留了下来。2 0 10年5月绿卡又重新变成了绿色,一改之前的白底加黄绿色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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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结果 移民改变了美国的人口结构,为来自亚洲、非洲和中 东的移民打开了一扇门。1965年以来,来自拉丁美洲的人口也大幅 度增加,这是由于该法案所造成的各种意想不到的结果,而不是由 于该法案本身(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引入了拉丁美洲移民配额, 然而之前没有西半球的移民配额)。到了1990年代,美国人口增长 中有三分之一由合法移民和实际上的非法移民驱动,后者主要来自 拉丁美洲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在Hart-Celler法案之前,移民只占美 国人口普查局所定义的美国少数种族增长的10%,该数字从1990年的 25%增加到2000年的30%,以及2010年的36.6%。在同一时期,在美国 的非西班牙裔白人人口从1990年的占美国总人口75%下降到2000年的 70%,在2011年则达到63.4%。据估计,到2042年,非西班牙裔的白 人将不再是美国人口中的大多数,而只是一个简单多数。非白人群 体,以西班牙裔美国人(主要是墨西哥裔美国人)为首,美国黑人、 亚裔美国人、土著美国人和太平洋岛屿上的美国人的数量加在一起, 会超过非西班牙裔白人。
Effects of the Act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did change American demographics, leading to increases in immigration from Mediterranean Europe, Latin America, and Asia. By the 1990s, America's population growth was more than one-third driven by legal immigration, as opposed to one-tenth before the act. Ethnic and racial minorities, as defined by the census bureau, rose from 25% in 1990 to 30% in 2000. Per the 2000 census, roughly 11.1% of Americans were foreign-born, a major increase from the low of 4.7% in 1970. One-third of those that were foreign-born were from Latin America, while one-fourth came from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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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Hart-Celler法案,INS,1965年法案,公 法89 – 236) 废除了紧急配额法案以来一直使用的国民出生地公式。 它由纽约众议员伊曼纽尔Celler提出,密歇根州参议员 菲利普·哈特联席保荐,马萨诸塞州参议员泰德·肯尼迪推进。
背景
1965年法案标志着与过去移民政策——那些排除拉丁美洲人、 亚洲人、非洲人,偏好西北欧超过东南欧移民的法律——彻底决裂。 在1960年代民权运动的巅峰时期,该法律处于一个尴尬地位,约 翰·肯尼迪总统称配额系统“几乎令人无法忍受”。肯尼迪遇刺之 后,林登·约翰逊总统在自由女神的脚下签署该法案,作为一个象 征性的姿态。
与早期移民法案相同,该法案也禁止进入该国的“性变态者”, 包括同性恋者。
•几十年来,大多数历史学家在当时很少注意而且忽略,1965年法 案目前已被视为三项象征二十世纪美国自由主义高标准之 一。 (其他两项分别是投票权法案,其中赋予非洲裔美国人投票的法 定权利;医疗保健/医疗法案,资助老年人与贫穷人保健)。移民 法主要著眼於解决20世纪(后1/3期间)巨幅激增的移民入境,数十 年之后,大幅提升日益增加的拉丁美裔与亚裔移民至美国之地位。
The I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
Immigration Reforms in the 1960s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 (also known as the Hart-Celler Act) changed the nation's laws regulating immigration. The act had a profound and longterm affect on immigration in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us, on American demographics. The act was co-sponsered by Representative Emanuel Celler of New York and Senator Philip Hart of Michigan, and it was strongly supported by United States Senator Ted Kennedy of Massachusetts.
为了使美国人——其中大多数人反对该法案——确信该立法的 优点,它的支持者保证它不会显著影响美国的文化。约翰逊总统称 该法案“不是一个革命性的法案,它不影响数百万人的生命也不会 改变我们日常生活结构或实质大幅增加我们的财富或权力,但它仍 然是国会与政府一项最重要的法案,因为它改正美国一项残酷而持 续的错误。”而国务卿Dean Rusk估计在接下来的五年里只会有几千 名来自印度的移民,其他政治人物包括参议员泰德·肯尼迪急于安 抚民众称不会影响人口结构,这些断言都在后来被证明是极不准确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