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王与崇霸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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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王与崇霸并行不悖
——《左传》的思想倾向
刘兴林
摘要:《左传》传《春秋》,思想倾向与《春秋》有一致之处,但也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左传》和《春秋》一样主张尊王重礼,但实质内容与《春秋》颇有不同。
《左传》的尊王与崇霸并行不悖,尊王只是表面文章,崇霸才是实质内容。
只有崇霸才能维护周王室的地位,霸主也只有尊王才符合正常的政治伦理。
重礼不是以为维护周礼为永恒的教条,而是讲究随时代变化而变化的行为规范。
《左传》的尊王与重礼适应社会的发展,肯定并赞赏春秋霸主的事业则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
《左传》保存了大量的神秘文化,明显存在天命观,但始终坚持敬天保民,将人和民置于主导地位,《左传》的民本思想与儒家体系保持高度的一致。
关键词:尊王;重礼;崇霸;敬天;保民
《左传》的内容丰富庞杂,以反映春秋时期的政治、军事和外交活动为主,全面反映了春秋时期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的历史进程,以及宗教祭祀、典章制度、礼仪风俗、鬼神妖梦、祸福预言等文化状况,同时还保存了西周以前的历史和远古的传说。
《左传》是一部儒家史传和经典,思想倾向与《春秋》有一致性,也不尽相同。
在尊奉王权、维护礼制和敬天保民等方面与《春秋》基本一致,而进步的历史观与《春秋》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与《公羊传》、《榖梁传》牵强附会地挖掘微言褒贬相比,《左传》更具有高屋建瓴地宏观历史的眼光。
《左传》虽然保存了一些神秘文化,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天命观,但从总体上根本上强调人事的作用,认为人类的活动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
一、《左传》的尊王与重礼
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周王朝及诸侯各国普遍经历着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
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宗主制趋于瓦解,政权下移到新兴的诸侯国,诸侯国内部政权又下移到大夫或陪臣手中。
宗法制度下的价值观念发生动摇,整个社会呈现出“礼崩乐坏”的特征。
为争夺周天子之位,周王室庶孽之祸连绵不断。
桓公十八年有王子克之乱,庄公十九年至二十一年有王子颓之乱,僖公十一年至二十五年有王子带之乱,昭公二十二年至定公五年有王子朝之乱。
《左传》记载四王子之乱,交待前因后果,明确揭示致乱的根源是违背礼制。
王室违礼致乱,导致诸侯强国对王室权威的轻视。
宣公三年,楚庄王率师伐戎之后陈兵于周郊,周定王派遣王孙满慰劳,楚成王问“周鼎之大小轻重”。
鼎是权力地位的象征,问周鼎意味着藐视和窥探周王室,不仅是“无礼”,而且是“大逆无道”,这也从侧面说明周王朝威信扫地。
诸侯各国内部的权位斗争发生在国君、公族、卿大夫之间,表现为弑君弑父层出不穷。
如桓公二年宋华父督弑宋殇公,庄公八年齐公孙无知弑齐襄公,庄公十二年宋万弑齐闵公,文公元年楚世子商臣弑父楚成王,文公十六年宋公子鲍弑宋昭公,宣公元年赵盾弑晋灵公,宣公十年夏征舒弑陈灵公,成公十八年晋栾书与中行偃弑晋厉公,襄公二十五年齐崔杼弑齐庄公,哀公十五年陈成子弑齐简公等。
正如《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所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
针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状况,《春秋》的宗旨是“大一统”,提倡“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室”,宣扬“尊王攘夷”。
安内攘外都以“尊王”为核心,尊奉王室权威,维护天下统一。
如何尊王?周初制定的礼制是封建宗主制的保障,礼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宗法社会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用以维护上下尊卑等级。
尊王必须重礼。
《左传》记载春秋时期周王朝及诸侯各国的政治演变、军事斗争和外交活动,从国君废立、公卿任免、宗庙祭祀、外交往来、军事行动等,到车骑舆服、婚丧嫁娶、饮食起居、言行举止等,总是要给予“礼”或“非礼”的评判,用具体史实诠释《春秋》“大一统”的宗旨。
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在《左传》中开宗明义,兆示了整个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特征。
郑庄公蓄意助养其弟共叔段的叛志,待其反叛,一举歼灭;与母交恶,发誓不及黄泉永不相见,调和之后“母子如初”,其实貌合神离。
作者的叙事态度、对《春秋》书法的解释和文末“君子曰”都表现出对当事人的批判。
表彰颍考叔的孝道,意在维护礼制。
郑国与周王室血缘亲近,武公、庄公相继为王朝卿士,在周王朝颇有特权。
因为权利之争,周、郑之间由交质发展到交恶。
郑庄公率领王师、虢师,以王命伐卫、伐宋,又割取周之获、麦,侵占周之农田。
桓公五年秋,周天子亲率诸侯之师伐郑,郑国大败王师,祝聃射王中肩。
当晚,郑庄公右派人慰劳天子及其左右,赔礼道歉。
“礼崩乐坏”由家到国,蔓延天下,《左传》作者时时处处维护着礼制。
《左传》揭露郑庄公的“无礼”,也揭露周天子的“无礼”,有时还肯定郑庄公的“有礼”。
隐公十年,鲁、齐、郑联合攻宋,郑师攻取郜、防二邑,随即交给鲁国。
《左传》引君子曰:“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
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隐公十一年,鲁、齐、郑联合伐许,得到许国,鲁让齐,齐让郑,郑庄公将许君安置到许国的东鄙,打算今后归还许国。
《左传》引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
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当时的天子、诸侯、大夫几乎都有破坏礼制的行为,《左传》的评价坚持“对事不对人”。
东周王朝虽然衰败,但诸侯必须尊重周天子的名义权威。
僖公二十八年城濮之战后,晋文公实际上成为霸主,仍献捷于周襄王,周襄王封晋文公为侯伯,赐以象征身份地位的器物,命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
《左传》充分肯定晋文公尊重天子权威的举动。
昭公九年,周大夫与晋大夫发生争田纠纷,晋率戎族伐颍,周王使詹桓伯辞于晋,阐述周有天下而建诸侯,目的在于维护王朝,周之于晋,如同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谋主。
晋国若裂冠毁冕,拔本塞原,专弃谋主,目无天子,戎狄就更为猖獗了。
晋大夫叔向也说,晋文公称霸,不敢更改礼制,而是辅佐天子,奉为共主,“自文以来,世有衰德而暴灭宗周,以宣示其侈,诸侯之贰,不亦宜乎?”晋从其言,礼而归之,与周修好。
《左传》认为这是明智明礼的做法。
大一统思想还体现在“尊王攘夷”,所有诸侯国都有权力讨伐东夷、西戎、南蛮、北狄。
僖公四年,齐桓公率诸侯之师侵蔡,这次不义战争显然会降低霸主的威信,蔡溃,遂伐楚。
楚国是南蛮,讨伐南蛮就能恢复和提高霸主的威信。
僖公十一年,周王朝附近各戎族联合攻打京师,秦、晋伐戎以救周,二国由此在诸侯中取得很高的政治地位。
这些表明“尊王攘夷”的行动在当时具有足够的正义性。
今天看来,“尊王攘夷”是一种恃强凌弱的“大汉族主义”或“大华夏主义”,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有利于维护周王朝的统治,维护比较先进的文化,维护天下的安定和谐,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二、《左传》进步的历史观
《左传》承认历史的发展变化,具有进步的历史观。
肯定和赞扬霸主的事业,倾力描述诸侯争霸的成败及其原因,是《左传》思想的又一个亮点。
《左传》热情赞扬有作为的霸主,书中描述最精彩的文字大多是霸主的事迹。
春秋时期周天子名存实亡,诸侯中霸主迭起。
齐桓公、晋文公以维护周王室为旗号,先后平定王室的祸乱,并在礼节上表现出对王室权威的尊重,实际取代了周天子的权威。
秦穆公曾先后以武力支持晋惠公、晋文公归国执政,僖公三十三年崤之战被晋国打败,终究只成为西戎霸主。
楚庄王公然藐视周王室,敢于问鼎于周郊。
宋襄公逆天害理而沽名钓誉,意欲图霸而不知其难。
春秋晚期,吴王阖闾入郢,越王夫差灭吴,先后成为南方的霸主。
此外,还出现过一些短暂或局部的小霸主,如郑庄公小霸、晋襄公继霸、晋悼公复霸等。
《左传》充分肯定春秋霸主的事业,认为周室衰微,诸侯称霸有利于维护大一统,表现出重礼与崇霸并立。
昭公十六年,齐景公伐徐,逞欲而还,叔孙昭子感叹:“诸侯之无伯,害哉!齐军无道也,兴师而伐远方,会之有成而还,莫之亢也。
无霸也夫!《诗》曰:‘宗周既灭,靡所止戾。
正大夫离居,莫知我肄’其是之谓乎!”中原小国遭受欺凌,由衷地期盼霸主,率领诸侯主持公道。
南方的楚、吴、越国僭号称“王”,周王室无可奈何,《春秋》笔法不能容忍,坚持称其为“子”。
《左传》或沿《春秋》称“子”,或承认事实称“王”。
齐国、晋国与楚国交战,始终不以去掉“王”号作为理由,说明对僭称“王”号已经默认。
僖公四年齐桓公伐楚,以“苞茅不入”和“昭王南征而不复”为借口,却不提让楚王去掉“王”号,似乎僭号称“王”已经不足以作为讨伐的理由。
春秋后期诸侯各国内部政权普遍下移。
昭公五年,鲁国三桓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分公室、四分公室;定公五年,季孙氏的家臣阳虎囚禁了季桓子,强与之盟;定公六年,阳虎又盟鲁定公及三桓于周社,形成“陪臣执国政”的局面。
齐国的田氏、晋国的六卿、郑国的七穆,实际上逐渐掌握了军政大权。
这种局面对于周代礼制来说是无可奈何的衰落,对于中国历史来说是不可阻挡的潮流。
在孔子看来这些都是天下无道。
《论语·八佾》说到季孙氏,谓:“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舞蹈八人一行为佾,八佾就是六十四人,是天子欣赏的舞蹈。
季孙氏也欣赏八佾,孔子认为最不可忍受。
礼制规定天子祭泰山,季孙氏也祭泰山,孔子便让冉求去阻止。
齐国的田成子弑杀了齐简公,孔子沐浴而朝,请求鲁哀公发兵讨伐田成子。
《春秋》笔伐乱臣贼子,《左传》则不以为然。
昭公三十二年,赵简子问于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何也?”史墨回答说:“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
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
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
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三后之姓,于今为庶。
”高山变为深谷,深谷变为山陵,社稷没有固定的祭奉,君臣没有固定的地位,一切都处于变化之中,人民服从谁,谁就可以为君;人民忘记谁,谁就被废除。
《左传》进步的历史观十分经典。
《左传》借卜、祝、师、史之口,讲述了周代以前的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全面反映了周代以前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得失,目的是为春秋时期提供借鉴。
宣公三年王孙满回应楚子的问鼎,历数夏、商、周三代的兴衰得失。
襄公四年魏绛谏晋悼公,详叙夏衰之后,后羿取代夏政及其失败的教训。
昭公元年,叔向与子产交谈,引出关于高辛氏、金天氏子孙的传说。
昭公二十九年,蔡墨给魏献子讲述豢龙氏、御龙氏的传说等。
这些记载都是相当珍贵的史料。
有关周代的历史,以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告于诸侯的一番言论最为详细,他历数周代的治乱兴衰,从武王、成王、康王、夷王、厉王、宣王、幽王,一直说到当朝的敬王。
昭公九年詹桓伯对晋国谈周代最初疆域的布局,定工四年卫祝佗对苌弘讲述周朝分封的史事,都反映了周初分封制的情况。
《左传》贯穿着强烈的历史借鉴意识,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表现出史家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
《左传》中有不少关于星象、卜筮、鬼神、妖梦、灾异和祸福预言的记载,保存了春秋以前的神秘文化。
作者强调人为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前进,但并不否认存在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呈现出迷信与反迷信的共存。
庄公二十三年“田氏代姜”的卜辞就表现出宿命论:“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
五世其昌,并于正卿。
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从整体上来看,历史人物行事并不依赖于天命鬼神,人与神的地位并不悬殊,近似孔子的“敬鬼神而远之”。
三、《左传》的敬天保民
春秋时期,随着王室权威的衰落和政治危机的加深,敬天尊神的传统观念也发生了动摇。
这种动摇并不是破除迷信,而是人与神的地位发生变化。
桓公十一年,楚国决定抗击几个小国的联合进攻,莫敖有所担忧,提出占卜问神以决吉凶,斗廉则认为“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分析敌情,成竹在胸,精心策划,战胜了敌军。
庄公十四年,避难在外的郑厉公攻入郑国,杀郑子。
“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
六年而厉公入。
”鲁庄公就此事询问申繻:“犹有妖乎?”申繻回答说:“妖由人兴也。
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人弃常,则妖兴。
”没有否定妖,但强调人为的作用。
《春秋·僖公十六年》经云:“陨石于宋五”、“六鹢退飞过宋都”,宋国的上空突然落下五个石头,六只鹢鸟倒退着飞过宋国的首都,看来很神秘。
《左传》的解释简明而准确:“陨石于宋五,陨星也。
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
”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就此事向叔兴询问吉凶。
叔兴根据时事作了预测,退而告人曰:“君失问。
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在也。
吉凶由人。
吾不敢逆君故也。
”意谓国君问得不恰当。
陨星和风向是自然现象,与吉凶无关,吉凶由人的行为来决定。
我的回答只是因为不敢违背国君。
襄公二十三年记载,鲁国季武子之子公鉏因不能做继承人而心怀怨恨,闵子马劝告他“祸福无门,惟人所召”,躬行孝道,命运可以改变。
公鉏听从劝告,经过人为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昭公十八年,宋、卫、陈、许、郑等国同时发生严重的火灾,郑国的裨灶两次提出要用玉器祭神,禳除火灾,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裨灶怎么会懂得天道?
因为话说得多,偶尔可能说中。
“遂不予,亦不复火”。
子产亲自指挥防火救灾,疏散人口,清理杂物,关闭市场,安置灾民,同时加强军事,以防敌国趁火打劫。
事后子产“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
”只是依礼行事。
昭公十九年,郑国发生水灾,国人请求祭祀龙以禳除水灾,子产断然拒绝说:“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
”子产的言行充分体现了重天道不如重人道的认识。
《左传》敬天礼神的目的是“保民”,具有民本思想。
桓公六年随国的季梁对民与神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
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
”又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祭神必须用肥硕的牲畜、洁净的粮食、清甜的美酒,这些都来源于百姓的勤劳致富。
百姓异心,鬼神便没有主人,何谈祭祀和福佑?显然这是将民置于神之上。
庄公十年曹刿论战,认为“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只有“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才是“忠之属也,可以一战”。
说明只有民心的向背才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
庄公三十二年神灵下降于莘地,虢公派人前去祭祀,祈求神灵赐予疆土,神灵应允。
史嚚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
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史嚚认为国家兴亡取决于百姓,而不取决于神灵,神灵只是依据人的善恶行事。
虢公无德于民,僖公七年为晋所灭。
僖公十九年宋襄公要杀人来祭祀次睢的土地神。
司马子鱼说:“祭祀以为人也。
民,神之主也。
用人,其谁飨之?”他珍视人的生命,重视民的地位,认为宋襄公行暴虐难成霸业,能够善终就算幸运了。
昭公二十年齐景公得了疥疮和疟疾,久治不愈,认为祭祀鬼神够丰厚,鬼神不佑,是祝、史之罪,于是要杀祝、史。
晏子谏齐景公,指出淫乐无度,横征暴敛,导致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祝、史虽然善于祝祷,又岂能胜过亿兆百姓的诅咒?晏子并不否定鬼神的存在,只是强调鬼神服从人民的意愿。
敬天礼神本是为了保民,既然昏君不能保民,反而害民,以致民苦神怒,敬天礼神也毫无益处。
“重民”是《左传》思想的突出亮点。
春秋时期“民”的价值普遍受到重视,“民”的力量在邦国盛衰、霸业兴替以及民众反抗中的表现出巨大的作用。
隐公四年,卫公子州吁弑桓公而立,鲁国大夫众仲认为“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众叛亲离,难以济矣”。
庄公十一年,宋国发生水灾,宋公“惧而明礼”,臧孙达评论说:“是宜为君,有恤民之心”,可见爱护百姓的心思是为君的主要标准。
文公十三年,邾文公在讨论迁都问题时说:“苟利于民,孤之利也。
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
民既利矣,孤必与焉。
”表现出为民众谋利的观念。
僖公二十七年,晋文公教民知义、知信、知礼,故能一战而霸。
晋楚城濮之战楚师大败,荣季说:“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
”楚令尹子玉自杀后,“蒍吕臣实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总结子玉失败的原因,预示新令尹施政的弊病,以“勤民”、“在民”作判断,体现了人民的重要性。
襄公二十五年,然明对子产说:“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
”襄公三十年子产说:“陈,亡国也,不可与也。
聚禾粟,缮城郭,而不抚其民。
”昭公二十五年乐祁评论鲁昭公说:“无民而能逞其志者,未之有也,国君是以镇抚其民。
”“鲁君失民矣,焉得逞其志?”哀公元年,陈国逢滑评论吴国和楚国的前景说:“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
”这些观点都表明,《左传》中的民本思想根深蒂固,将对待人民的态度与国家的兴衰存亡联系在一起,通过具体史实得到充分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