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冒出113万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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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分析:离婚债务纠纷案

民事案例分析:离婚债务纠纷案

[案情介绍]原告:徐某。

被告:沈某。

被告:付某。

沈某与付某原系夫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1989年12月,沈某为学开汽车,由付某出面,向徐某借款3500元。

1991年9月,沈某和付某由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判决,3500元债务由沈某负责偿还。

此后,徐某多次向沈、付二人催要欠款,该二人互相推诿。

付某称,我与沈某离婚时,债务3500元,法院已判决由沈某负责偿还,对此欠款,我无偿还义务。

沈某称,此钱是我学开车用了,但不是我直接借的,这笔钱只能由付某直接向我要。

1993年1月,原告徐某向审理沈、付离婚案的同一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沈某立即偿还欠款,并偿付利息。

该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追加付某为共同被告。

[案情分析]我们认为,原审法院在本案中追加付某为共同被告,并判令付某对3500元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不妥。

对本案被告主体的确认和判决,应以1991年9月法院对沈某和付某离婚判决为依据。

该判决结果,在准许沈某与付某离婚的同时,判决3500元债务由沈某负责偿还。

因此,应由沈某一人承担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共同债务的法定责任。

付某与沈某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对原共同债务已被依法免除还债义务,连带责任已不存在。

本案判决由付某负连带偿还责任,等于对前沈某与付某离婚案判决中关于债务偿还责任决定的变更,此种变更方法不妥,不符合法定程序。

如果审理该案的法院认为原离婚判决中关于债务负担的判决有误,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通过再审程序重新解决债务负担问题。

[判决结果]受诉法院认为,二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外债为共同债务,双方均有义务负责偿还。

虽在离婚时法院判决该项债务由沈某负责偿还,但付某仍负有连带责任。

故判决:被告沈某偿还原告徐某欠款3500元(本判决生效后30天内付清);被告付某负连带责任。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相关法规]对本案被告主体的确认和判决,应以1991年9月法院对沈某和付某离婚判决为依据。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处理

If you want to live an ordinary life, you will encounter ordinary setbacks.(页眉可删)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处理1、属于夫妻一方债务的,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处理,还是由欠债的一方实际承担清偿责任。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做出处理。

这个时候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约定的内容承担债务,否则可以由法官依法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判决。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处理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文化层次、经济条件、所处环境的不同,加之长期以来的家庭矛盾造成的复杂心理,以及种种各异的离婚原因,当事人在离婚时,对债务的主张常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

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债务的当事人有的是自身存在过错,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以金钱来赔偿感情上所欠的债务;但有的却是将债务转移到一方身上,假借离婚来逃避债务。

这种情况对于审判人员来说,看似是最容易处理的。

因为双方当事人对所负债务这一事实均无异议,对于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法官可以认定。

因此,实践中,多数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确定债务数额,且协议好谁来承担,法官就会按照双方的意愿来处理。

但是,如果当事人是怀有逃避债务的目的,一旦将债务判由一方承担,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双方均否认共同债务。

有的当事人为了少交诉讼费或合意借离婚逃避债务等,对债务隐瞒不报,使债务悬空。

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漏洞。

通常情况下,法院处理离婚案件,除了对双方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同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都要作出认定和处理。

法院一般会询问双方当事人的负债情况,只要双方都否认,那法院便会确认双方无共同债务。

而此时债权人通常不可能知晓双方离婚的情况,故也就不可能在双方离婚时主张债务。

一旦法院确认双方无共同债务,那债权人以后的主张便会遇到困难。

3、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夫妻双方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双方对是否存在债权,债权数额的多少,债权如何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

出现协商不成的时候,法院依据法律关于夫妻共同债权的规定及照顾子女及女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不管是夫妻协商债务还是法院进行判决,都是要对夫妻债务做一个处理的。

我国夫妻离婚债务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呢?夫妻个人债务又要怎样承担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的相关介绍。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该债权人(即他人)以借贷或欠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列谁为被告呢?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

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

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司法实践中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都是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即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在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上,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或全部由一方来承担。

关于离婚债务处理的问题,要是您还有疑惑请具体联系的专业律师。

▲: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解析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典型案例

解析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典型案例

解析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典型案例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是婚姻中常见且重要的一环。

当夫妻关系破裂或者面临经济困境时,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会成为一大痛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解析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典型案例,为读者提供有关这一问题的详尽解答和相关建议。

债务问题的典型案例往往涉及房屋贷款、信用卡债务、债券等各种形式,而我们所选择的典型案例是夫妻在婚姻结束后遗留下的房屋贷款问题。

假设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产,婚前即已存在的房屋贷款。

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偿还了这笔贷款,但是婚姻最终以离婚收场。

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取决于所在的管辖地和当地法律的规定。

在许多司法管辖地中,夫妻共同负担一项负债的责任是普遍的,即使是婚后负债。

这意味着离婚后,夫妻双方都需要继续承担房屋贷款的责任,无论是共同还清债务或通过分担来偿还。

然而,如果一方无法履行这项义务,另一方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追求分担责任或寻求补偿。

在某些司法管辖地,婚后负债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是由两人共同签署。

在这种情况下,负担该债务的责任将由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财产、债务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决定分配债务的比例。

然而,还有一些司法管辖地会根据婚前已存在的债务来决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

这意味着如果房屋贷款是在婚前就已存在的,那么该债务将被视为是行使婚姻义务的一部分,从而由双方共同承担。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可能会更加复杂。

例如,如果其中一方对债务不知情或者被迫签署贷款文件,可能会提出欺诈或非法行为的抗辩。

此外,如果债权人愿意同意只向一方追求债务偿还,那么另一方可能会因此而免除责任。

在解决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一方强制另一方独自承担所有债务的情况是不常见的。

通常,法院会倾向于在婚姻破裂时,尽量保持夫妻双方的公平和平等。

因此,在处理共同债务时,公正和合理的分配是最终目标。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以下几点建议可能对受到此问题困扰的人有所帮助:首先,建议双方在婚前婚后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最佳方式。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之处理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之处理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之处理现行《婚姻法》对离婚案件中涉及与第三方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即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官基于不同的认识水平,不同的切入视角,实体判决往往难以实现完全的客观公正。

有的案件即使法院作出了公正的裁判,但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仍难平息。

因此,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值得探究。

有一案例:赵某〔男〕与钱某〔女〕经人介绍于1995年初确定恋爱关系,次年年底登记结婚,并生一女孩。

婚后第四年,夫妻俩先后下岗,不久开店经营饮食娱乐城。

期间,钱某的表弟李军向赵某借款4000元,赵某的同学吴望向赵某夫妻借款50000元。

饮食娱乐城开业不到一年,因经营不善而转让给他人,夫妻感情也因开店锁事发生磨擦并产生较大矛盾,经亲朋好友调解无效,赵某遂于2002年初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遂判决不准离婚。

发生法律效力后,赵某于半年后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认为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小孩抚养亦一并下判。

在分割财产时,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即对李军的4000元债权,对吴望的50000元债权判归钱某所有,由钱某向李军、吴望主张债权,钱某以债权无法实现为由,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后钱某仍不服现已进入再审程序中。

本案中,法院首先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了量化,然后,按照“均等分割,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划分,且将债权判归女方,计入其所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从形式上看,这确实表达了照顾女方的原则,无可厚非。

然而这里出现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法院应如何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债权债务问题?女方是否能真正获得两项债权?是否真正的维护了女方的权益、第三人权利的如何保护?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假设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债务案例分析

夫妻债务案例分析

夫妻债务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常某与丈夫王某离婚后,一债主同时将两人告上法庭,称王某在婚内向其借款数万元,要求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裁判结果
法院查明,该笔借款被王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由王某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三、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四、案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合意举债或者其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生活中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以及正当的娱乐、文化消费等,其金额和目的应符合“日常性”和“合理性”。

本案中,王某未经常某同意,私自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明显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常某无须为其前夫承担还款义务。

牟广生等与吕明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2020鲁01民终13475号二审判决书

牟广生等与吕明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2020鲁01民终13475号二审判决书

牟广生等与吕明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2020鲁01民终13475号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6【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134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尹腾【审理法官】尹腾【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牟广生;吕润陶;吕明;牟瑜【当事人】牟广生吕润陶吕明牟瑜【当事人-个人】牟广生吕润陶吕明牟瑜【代理律师/律所】孟晓转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胡浩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刘昌华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甄继业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孟晓转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胡浩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刘昌华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甄继业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孟晓转胡浩刘昌华甄继业【代理律所】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牟广生;吕润陶【被告】吕明;牟瑜【本院观点】吕明提交的证据与本案不存在关联性,故本院不予采信。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牟广生与吕明、吕润陶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吕明、吕润陶是否应向牟广生承担还款责任。

牟瑜、吕润陶实际收取了牟广生支付的款项,但牟瑜与吕润陶在离婚期间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时,牟瑜仅要求吕润陶出具80万元的欠条一份,吕润陶在欠条中承诺偿还牟广生的80万元款项,应认定牟广生与吕润陶之间存在80万元款项的借贷合意,吕润陶应向牟广生承担80万元借款的还款责任。

【权责关键词】无效胁迫代理合同过错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牟广生与吕明、吕润陶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吕明、吕润陶是否应向牟广生承担还款责任。

牟广生应其女儿牟瑜要求向吕明账户转款113万元后,吕明转款支付给了牟瑜、吕润陶相应款项,关于牟广生与牟瑜、吕润陶之间是否成立借贷关系的问题,本院认为,牟瑜、吕润陶实际收取了牟广生支付的款项,但牟瑜与吕润陶在离婚期间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时,牟瑜仅要求吕润陶出具80万元的欠条一份,吕润陶在欠条中承诺偿还牟广生的80万元款项,应认定牟广生与吕润陶之间存在80万元款项的借贷合意,吕润陶应向牟广生承担80万元借款的还款责任。

钟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钟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钟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22【案件字号】(2021)京03民终205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放【审理法官】沈放【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钟某;王某【当事人】钟某王某【当事人-个人】钟某王某【代理律师/律所】吕勇天津星火律师事务所;杜旭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吕勇天津星火律师事务所杜旭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吕勇杜旭【代理律所】天津星火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钟某是否应就王某向吕某、江某支付的违约金承担一半责任;二、涉案房屋贷款是否应由钟某负担50%。

据已查明事实,38850号民事判决认定王某逾期未办理还款解押手续构成违约,同时该判决查明,在涉案房屋办理还款解押手续前,钟某对涉案房屋申请了异议登记,故王某的违约行为并非其恶意不配合所致。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法院调解维持原判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补充查明:38850号民事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载明:钟某称其对于卖房事宜一直知晓,为了购房款能分别打给他和王某,其于2018年6月13日办理了房屋异议登记,并于2018年6月19日就302号房屋权属问题提起诉讼。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钟某是否应就王某向吕某、江某支付的违约金承担一半责任;二、涉案房屋贷款是否应由钟某负担50%。

关于争议焦点一。

王某、钟某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财产分割协议》第4条约定:“双方自即日起真诚、善意地共同配合房产中介,尽快完成出卖上述房屋的全部手续,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及对买方产生的违约金(如有),各自承担一半……,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恶意不配合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由此对房屋买方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与守约方无关。

吴某1、杨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1、杨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1、杨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6【案件字号】(2020)赣10民终2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琳邹志伟彭珺【审理法官】王琳邹志伟彭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某1;杨某【当事人】吴某1杨某【当事人-个人】吴某1杨某【代理律师/律所】万克勤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万克勤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万克勤【代理律所】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本院观点】吴某1与杨某虽结婚多年,并生育了三个小孩,但双方未能正确处理好夫妻感情问题,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吴某1、杨某于2015年3月开始分居生活,本案是杨某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感情未得任何改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继续分居生活至今,现杨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可认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

吴某1主张其与杨某之间存在449874元的夫妻共同债务,但其。

【权责关键词】胁迫重大误解撤销民事权利过错诚实信用原则证据不足自认质证缺席判决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一、维持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准许杨某与吴某1离婚;二、维持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杨某、吴某1各自日常专用物品归各自所有;三、撤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杨某、吴某1共同生育的长女吴某5由杨某直接抚养,次女吴某4、长子吴某6由吴某1直接抚养。

有债务夫妻离婚怎么办 如何处理夫妻债务

有债务夫妻离婚怎么办 如何处理夫妻债务

The shortest way to do many things is to only one thing at a tim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有债务夫妻离婚怎么办如何处理夫妻债务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发现有债务,那也需要先对债务做出了处理之后,才有可能顺利离婚。

但是这个时候需要处理的只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做出处理。

而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夫妻可以协商约定债务的承担问题。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和债务破产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破产

离婚和债务破产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破产

离婚和债务破产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破产离婚和债务破产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在夫妻共同债务破产的情况下。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破产问题,并给出一些建议。

一、债务破产的概念债务破产是指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申请破产程序,以获得对债权人的债务免除或部分免除的法律程序。

债务破产通常被视为一种解决个人或企业债务问题的手段,但在夫妻共同债务破产的情况下,问题更加复杂。

二、离婚与债务破产的关系离婚和债务破产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尤其是在夫妻共同债务破产的情况下。

当夫妻共同拥有债务,并决定离婚时,他们需要面对如何处理这些债务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破产问题的建议。

1.分析债务责任首先,夫妻双方应该清楚地了解每个人所承担的债务责任。

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查看各种贷款合同、信用卡账单或其他债务文件,以确定每个人的债务责任范围。

2.进行财务协商夫妻双方应该在离婚前进行财务协商,讨论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他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1)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一方愿意承担所有的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另一方就可以免除对这些债务的责任。

(2)平均分担债务:夫妻双方平均分担夫妻共同债务,每个人都承担一部分责任。

(3)出售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决定出售共同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这样既能解决债务问题,又能平分剩余资产。

3.协商与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也是一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破产问题的方式。

夫妻双方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新的还款计划,以减轻压力并分散债务责任。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夫妻共同债务破产问题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专业律师可以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并帮助他们制定解决方案。

5.避免担保责任在离婚前或离婚后,夫妻双方应该注意避免为对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否则,如果对方无法偿还债务,就可能会导致自己承担对方的债务责任。

6.合法程序最后,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破产问题时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

上海,离婚,债务,54万案例

上海,离婚,债务,54万案例

上海,离婚,债务,54万案例
摘要:
一、上海离婚案例背景
二、案例中涉及的债务问题
三、债务分割的具体情况
四、案例对于离婚债务分割的启示
正文:
在上海,一对夫妇离婚时涉及到的债务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这对夫妇的债务总额达到了惊人的54万元。

那么,在这个案例中,他们是如何处理这些债务的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离婚时的债务分割并非只看债务总额,还需要考虑债务产生的原因以及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等因素。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审理认为,债务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主要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因此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明确了债务性质后,接下来就需要对债务进行具体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最终判决双方按照各自的收入比例承担债务,即根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来确定债务分割的具体数额。

这个案例对于离婚债务分割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方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债务产生的原因及用途,不能简单地以债务总额作为唯一标准。

另一方面,在确定债务分割比例时,应综合考虑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
贡献,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分割。

总之,对于离婚债务分割问题,不仅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充分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债务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上海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了法院在处理离婚债务分割问题时,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周盼盼、袁青会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周盼盼、袁青会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周盼盼、袁青会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7.01【案件字号】(2022)苏07民终17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怀友任慧马腾跃【审理法官】陈怀友任慧马腾跃【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周盼盼;袁青会;张光红【当事人】周盼盼袁青会张光红【当事人-个人】周盼盼袁青会张光红【代理律师/律所】梁刚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蒋永龙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马继克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梁刚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蒋永龙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马继克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梁刚蒋永龙马继克【代理律所】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江苏宪德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周盼盼【被告】袁青会;张光红【本院观点】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

周盼盼对于袁青会、张光红恶意串通的证明不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本院对于周盼盼提出的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上诉理由不予采信。

【权责关键词】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撤销合同直接证据证据不足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另查明,黄德龙曾与袁青会、周盼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黄德龙向袁青会、周盼盼出售世纪东山花园28幢203室房屋,袁青会、周盼盼应支付房屋价款85万元,及房屋装修费75万元,合计160万元。

2016年7月12日,黄德龙与袁青会、周盼盼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过户价85万元不作为实际成交价,双方实际成交价为160万元;该补充协议确认袁青会、周盼盼已付购房款47万元,还欠购房款113万元。

2016年6月7日至6月9日,张光红向刘丙凤账户转款两次,每次72000元;张光凤向刘丙凤账户转款两次,每次49000元。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如何处理在离婚这个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上,除了情感的纠葛,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处理也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债务的明确和处理,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权益,还可能对双方未来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那么,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究竟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比如说,为了购买家庭住房而向银行贷款,或者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产生的债务。

与之相对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前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等。

在处理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时,第一步是要全面清查夫妻双方的债务情况。

这包括各种类型的债务,如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民间借贷等等。

夫妻双方应当坦诚相待,共同梳理债务清单,明确每一笔债务的金额、债权人、借款用途、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

接下来,就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和双方的协商结果,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明确的约定。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分担。

常见的分担方式有平均分担、按照债务产生的原因或者双方的经济状况按比例分担等。

比如,一方收入较高,另一方收入较低,可能会协商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承担较大比例的债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原则上应当由该方自行承担。

但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在离婚协议书中也应当明确注明,以防止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牵扯进债务纠纷中。

在约定债务分担的同时,还应当考虑到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时间。

比如,对于一些分期还款的债务,应当明确每一期由谁来偿还;对于一次性偿还的债务,应当确定还款的时间节点。

同时,为了保证债务能够按照约定得到偿还,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未按时还款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等。

离婚中的债务追偿如何追回对方拖欠的款项

离婚中的债务追偿如何追回对方拖欠的款项

离婚中的债务追偿如何追回对方拖欠的款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债务存在,追回对方拖欠的款项可能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离婚中的债务追偿,并提供几种可行的方法。

一、分清债务责任在离婚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每个人的债务责任。

通过仔细审查双方的财产和债务情况,可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权债务。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划分:1. 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签署的债务,例如共同贷款、联名信用卡等,在离婚后,双方仍然共同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下,追回拖欠的款项可以采取一些合适的方法,如下所述。

2. 个人债务:若是个人债务,例如个人贷款、个人信用卡等,将由各自承担。

在此情况下,对方拖欠的款项应由对方自行承担,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追偿。

二、采取法律手段1. 起诉程序:如对方明确拒绝偿还欠款,你可以通过起诉程序来追回拖欠款项。

请记住,这是一种艰难的过程,需耐心和持久的努力。

你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拖欠行为。

2. 强制执行:在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你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追回对方的拖欠款项。

强制执行可以包括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申请强制支付等。

三、采取非法律手段1. 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你可以尝试寻求第三方的帮助,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债务纠纷。

例如,通过找到公证处、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进行非法律程序的调解。

2. 债务重组:如果对方确实无力支付欠款,你可以考虑与对方商讨债务重组的方式。

通过协商,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制定还款计划,以减轻对方的经济压力,同时保证你能够追回一部分欠款。

四、注意事项1. 保留相关证据:在债务追偿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

例如,借贷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这些都是证明追回债务的关键证据。

2. 寻求专业帮助:对于复杂的离婚债务追偿问题,寻求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的帮助是明智的选择。

他们能够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你制定合适的行动方案。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分担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分担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分担如何处理在婚姻走向终结时,离婚协议书成为了划分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其中,债务分担问题往往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环节。

处理得当,能够让双方在离婚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困扰;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麻烦和冲突。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债务分担的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可以随意约定,而不受法律的约束。

那么,在处理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分担问题时,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全面梳理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

比如说,夫妻共同购买房产所产生的房贷、为了共同经营生意而欠下的贷款等等。

对于这些共同债务,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收入能力以及债务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担。

在分担时,要充分考虑到债务的性质、金额、还款期限等因素。

例如,如果一方的收入相对较高,而另一方的经济负担较重,那么在分担债务时可以适当向收入高的一方倾斜。

但这也需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和约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债务可能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比如,一方在婚前欠下的债务,或者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对于这类个人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应在离婚协议书中要求另一方分担。

在明确了债务的性质和分担比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书中清晰、准确地表述债务分担的内容。

债务分担的条款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含混的语言。

比如,不能简单地写“债务双方共同承担”,而应当详细说明每一笔债务的具体分担方式和责任。

此外,还应当约定好债务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是一次性还清还是分期还款?如果是分期还款,每期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又如何确定?这些都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以防止日后出现争议。

同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还可以约定在一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债务分担义务时的违约责任。

上海,离婚,债务,54万案例

上海,离婚,债务,54万案例

上海,离婚,债务,54万案例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上海离婚债务案例概况
2.离婚债务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
3.案例引发的社会关注和启示
正文
【上海离婚债务案例概况】
近日,一则关于上海离婚债务的案例引发了公众的关注。

在该案例中,一对夫妇离婚后,女方因前夫欠下的巨额债务而被告上法庭。

据悉,该案例中涉及的债务高达 54 万元,这一数字令人震惊。

【离婚债务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
离婚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债务往往会引发诸多法律纠纷。

在此案例中,女方在离婚后突然面临前夫欠下的巨额债务,显然是受到了法律知识的缺乏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因此,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对于避免离婚债务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引发的社会关注和启示】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离婚债务问题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对离婚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表示关注。

专家表示,离婚时,双方应尽可能对共同债务进行明确,可以通过财产分割、协议等方式避免纠纷。

同时,对于债务的承担,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因债务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结语】
离婚债务问题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正确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

在此案例中,我们看到了离婚债务问题的严重性,也看到了社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离婚冒出债务 怎样处理最好等7则

离婚冒出债务 怎样处理最好等7则

48农家之友 2014. 12求助热线本栏责编 王林秀离婚冒出债务 怎样处理最好 问:离婚时,男方突然提出有很多债务,这些都是我原来不知情的,该怎样处理才最好? 答:男方提出很多债务,要有证据证明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没有证据,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对男方提出的证据,在开庭时,你可以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方面进行质证。

如果男方的证据不符合这三方面的要求,则没有证明力,不会被法院采信。

同时,对男方有很多债务的主张,女方也可以提起证据予以反驳。

(胡兆富)孩子由男方抚养 能否变更抚养权 问: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男方,男方再婚又有了孩子。

我一直未婚,年龄30了,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如果男方没有特别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男方又坚决不同意,可能很难变更过来。

如果孩子超过10岁,自己有意愿跟你一起生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陈宙龙)房屋已经抵押 能否进行转让 问:我朋友向某银行贷款,并以我的一栋房屋做抵押。

现我想将房屋出卖,银行以朋友的贷款未还清为由,拒绝同意该房屋转卖。

请问,我能否进行转让? 答: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也就是你经过了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转让房屋,则该转让行为有效,待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抵押权人对该房屋便不再享有抵押权。

如果银行不同意转让,就不能再进行转让,除非受让人同意代为清偿该抵押权债务,此时也可进行转让。

(温卫红)孩子伤人需赔偿 前夫会被连带吗 问:2010年,我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孩子由我抚养。

今年8月份,孩子在和同学玩耍时,不慎将对方的手臂打伤致残,被要求赔偿3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我是否可以要求前夫共同承担? 答:离婚后孩子由你抚养,孩子对他人造成损害,应由你来承担责任。

但如果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我国法律规定,你也可要求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夫妻离婚了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了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了债务怎么处理一、夫妻离婚了债务怎么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债务问题的处理:1、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一方愿意承担的,就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

2、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法院将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离婚个人债务的范围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分居协议离婚了债务怎么办

分居协议离婚了债务怎么办

分居协议离婚了债务怎么办离婚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无论是对夫妻双方,还是对家庭和孩子来说。

而离婚过程中处理债务问题,更是松散、模糊而复杂的任务。

分居协议离婚了债务如何解决?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债务问题是夫妻共同面对的,因此无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时,还是在分居协议签订后,夫妻双方都应共同承担责任。

在分居协议中,可以约定由哪一方偿还债务,但这并不代表对方就可以完全脱离责任。

经济资产的分割是离婚的重头戏之一。

在分居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财产状况以及现实情况来合理地划分夫妻共同负债。

各自的债务可能包括贷款、信用卡欠款、房屋贷款等。

夫妻双方可以商议并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和责任,以确保离婚后能够以一种公平和协商的方式处理债务问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夫妻无法达成共识。

这时可以选择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离婚律师能够帮助夫妻双方了解他们的法律权益和责任,并提出解决方案。

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律师也可能推荐夫妻双方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以避免法院费用和时间的浪费。

除了法律咨询外,夫妻双方也可以寻求财务顾问的帮助。

财务顾问可以评估夫妻的资产和债务,提供专业意见和规划,以达到财务规划的最佳结果。

通过财务顾问的辅助,夫妻双方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以及如何更好地处理债务。

需要提醒的是,分居协议并不意味着完全解除债务责任。

在很多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仍然追讨分居夫妻共同欠款的责任人。

因此,在制定分居协议时,应确保协议明确约定债权人向其中的一方寻求偿还时,对方继续承担分担责任。

此外,还需要留意的是,分居协议签订后,夫妻双方的债务责任将会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未来收入变化而发生变化。

因此,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夫妻双方需要及时修改协议以适应新的情况。

总之,分居协议离婚了债务的处理需要夫妻双方慎重对待。

通过合理地划分债务份额、寻求法律和财务专业人士的帮助,能够更好地处理和解决债务问题。

然而,夫妻双方也需要认识到,离婚后的债务责任仍然存在,应该以合理和负责的态度面对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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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冒出113万元债务
来源:大律师网
,《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时处理疑问的若干详细意见》规则,一同债款首要包含:因平时日子所负的债款;因出产运营活动,运营收入用于家庭日子或爱人共享所负的债款;夫妻一方或许两边看病所欠的债款;因后代或白叟所负的债款等
夫妻闹离婚冒出113万元债款老婆置疑老公伪造两边一同债款;律师:假如伪造证据要承当法律责任本报讯文昌一对夫妻,两人一同日子了近10年。

比及两人诉讼离婚的时分,男刚才提出,在夫妻两人一同运营生意,欠下了113万元的巨额债款。

男方在诉状中提出,这113万应为夫妻一同债款。

女方称,这笔债款是男方伪造的。

记者刘江浩离婚时男方称欠下巨额债款黎女士和现任老公,两人都归于再婚。

据了解,黎女士老家在澄迈,1999年,离婚的黎女士在海口打工时,认识了现任老公王亮堂(化名),王亮堂也离过婚。

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处,俩人很快走到了一同,开端过着同居日子。

2001年6月,黎女士和王亮堂在文昌办理了登记手续。

两人成婚之后,黎女士带着和前夫所生的两个女儿来到文昌,和王亮堂一同日子。

黎女士和王亮堂最初都没有想到,在他们婚后约10年,俩人的婚姻呈现了危机。

本年,俩人因为离婚一事而对簿公堂。

王亮堂表明,婚后他和黎女士性格不合,常常因为一些日子小事发作口角,铢积寸累,两边对立逐步加深。

王亮堂诉称,坐落文昌的一家五金店肆,是他向朋友后开办起来的。

在2009年6月今后,他发现老婆屡次隐瞒和搬运出售货款,还瞒着他拿钱回澄迈老家以其女儿的名义采购4万9千多元的稳妥。

王亮堂表明,老婆的这种做法伤透了他的心,使早已呈现隔膜的夫妻感情落井下石,致使夫妻感情终究彻底决裂。

王亮堂的有多项请求,其间一项指出,2003年至2008年时期,因为运营五金生意、养鱼、采购及加建高楼缺少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他独自向别人告贷113万元等。

王亮堂表明,他情愿独自偿还这些债款,但坐落文昌的五金店肆面高楼有必要归其一切,坐落澄迈的宅基地的归老婆一切。

女方称113万债款子虚乌有黎女士方则表明,她和王亮堂成婚前,将自个在海口的房产进行,然后和王亮堂一同开办这家五金店,五金店的大多数资金是由她出的。

对于澄迈老城的宅基地,黎女士称该宅基地是她的前夫采购给两个女儿的,并不是她和王亮堂的一同产业。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这113万元的一同债款变成两边最大的不合。

黎女士称自个一向不知道这个状况,她从未听老公说过向别人告贷的事宜。

黎女士称,王亮堂说曾向债权人甲告贷38万、向债权人乙告贷75万,她觉得这两笔告贷都非常可疑,都是王亮堂伪造的。

本年4月底,文昌市人民法院锦山法庭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就在该案判定成果尚未作出之前,该案再起风云。

5月24日,黎女士再次收到法院的传单,债权人甲和债权人乙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将黎女士和王亮堂作为一同被告,请求他们偿还113万元的。

律师点评若伪造证据,要承当法律责任王飞雄律师指出,《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产业切割疑问的若干详细意见》规则,夫妻一同债款首要包含:因平时日子所负的债款;因出产运营活动,运营收入用于家庭日子或爱人共享所负的债款;夫妻一方或许两边看病所欠的债款;因抚育后代或赡养白叟所负的债款等。

假如此案中王亮堂这113万告贷的确用于夫妻两边一同享有收益的运营活动,那么这些欠款将构成一同债款,夫妻两边均有偿还责任。

假如案中女方对此告贷真实性有所置疑,能够请求男方供给详细凭据,也能够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判定,比如判定运营活动中的资金流量往来以及告贷资金往来等。

假如呈现伪造证据的做法,要承当法律责任。

事例二开发商状告售楼司理请求返还422万佣钱龙华区法院判定应返还佣钱;不服,已向海口中院上诉本报讯谢芳(化名)曾是海南某公司的
营销司理,为公司出售坐落海秀中路某花园的一切房产。

在房子快要出售完时,公司向谢芳指定的账户上汇入了422万元佣钱。

后来谢芳和公司因这笔钱引起纠纷。

公司将谢芳告到法院,请求其返还这笔出售佣钱。

记者刘思惠售楼司理和开发商对簿公堂谢芳女士从事售房作业多年,经历非常丰厚。

2008年7月,谢芳与海南某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劳作协议》,约好谢芳担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营销部司理,全权担任出售公司一切的坐落海秀中路某花园的房产项目。

谢芳的按底薪+提成+奖金+别的奖励方式履行。

劳作酬劳以含税的出售总房款作为结算依据,一切税费均由公司承当。

可是谢芳须供给出售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等有关资料帮忙公司交纳税费。

所以,谢芳便借用自个所开公司的银行账户办理手续。

之后,两边还签了两份《补偿协议》,对出售提成的计算方法、出售期限起算日期、酬劳结算等做了进一步约好。

到2009年年末,海秀中路该花园40多万平方米的房产根本出售结束。

2009年8月10日至24日时期,开发商海南某公司分三次共向谢芳所开的公司账户上汇入了4224248.55元佣钱,约好开具发票。

谢芳收款后也向公司出具了收条。

可是公司后请求谢芳将该笔金钱偿还。

谢芳以该佣钱为自个的劳作酬劳为由,回绝返还。

所以,开发商便将谢芳告上法庭,请求其返还占有的这笔金钱。

售楼司理一审败诉,已上诉开发商称,公司与谢芳所签定的《劳作协议》实质上是房子出售协议,公司托付谢芳出售公司的房产。

依据有关法律规则,房地产经纪人不能以自己名义从事商品房的出售署理活动。

现公司和谢芳签定的《劳作协议》违背了上述规则,应属无效协议。

因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

所以谢芳应返还所占有的佣钱。

谢芳辩称,她和公司是而非托付署理联系。

在两边签定的《劳作协议》中,清晰约好公司录用她为公司房产项目营销部司理,证实她是公司聘任的作业人员。

签定协议后,她一向都以公司作业人员的名义从事房产出售作业,并不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进行出售。

她和公司不属托付署理联系。

最初公司把这笔款汇入她指定账户时,就约好为开具出售发票、付出劳作酬劳金钱。

法院审理以为,谢芳和公司的联系非联系,而是房子出售署理联系。

两边签的协议违背有关法律规则,均属无效合同。

鉴于谢芳已付出劳作,公司应按规则给予其劳作酬劳。

因为两边并未结算,这422万多元并非谢芳的劳作酬劳,是两边为避税而进行的做法。

终究,法院判定谢芳返还公司422万多元佣钱。

谢芳不服龙华区法院的一审判定,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现在,海口中院正对此案进行审理。

律师点评关键在于两边是不是存在身份从属联系夏忠律师以为,劳作联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为其成员,劳作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供给有酬劳的劳作而产生的权力责任联系。

托付署理联系是指两边当事人约好一方接受另一方托付,为托付方处理事务的合同联系。

劳作联系除了产业联系外还包含劳作者与用人单位间身份上的从属联系,而托付人与署理人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联系。

因而,区分是不是归于劳作联系应重在掌握是不是存在身份上的从属联系。

本案中,谢芳和公司到底是归于何种法律联系,就有必要看两边所持有的详细证据,契合哪种法律联系特征,是不是存在身份上的从属联系等,从而来断定两者的联系,进而判定这笔佣钱款该归谁一切。

答疑新车未上牌被盗能够拒赔吗?海口杨先生:不久前,我将新采购的还没来得及上牌照的车向稳妥公司投了保并交纳稳妥费,其间包含盗抢险保费。

前几天,我的车被盗后,公安机关侦办未果。

过后,稳妥公司回绝补偿,理由是现已规则,发作稳妥事端时被稳妥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不论任何原因形成被稳妥机动车丢失,稳妥公司均不担任补偿。

请问,新车未上牌被盗,稳妥公司能够拒赔吗?王飞雄律师:你为新采购的车辆交纳了稳妥费,并与稳妥公司签定稳妥合同,就应当享有相应的稳妥权力。

假如从投保后到上牌照的这段时间里,稳妥公司只享有收取稳妥费的权力而不承当理赔的责任有失公平。

另一方面,稳妥公司明知你的车无行驶证和车辆号牌而赞同承保,应当视为互相达成了特别约好。

所以,稳妥公司应承当理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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