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辽宁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汇总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628-47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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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用户安全稳定生产的主要措施之一,为加强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1.3 定期组织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情况分析研究会,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落实执行。
2 各级专责人职责:2.1 监督组组长职责2.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能质量监督指标和规定,审批电能质量监督制度,掌握电能质量工作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分析研究会,布置、检查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
2.1.2 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各岗位职责,督促各级监督人员搞好监督工作。
2.1.3 对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影响电能质量的因素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上报公司领导。
2.1.4组织开展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7〕70号)附件4
附件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压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第四条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压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第五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六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七条电压质量分为电压幅值质量和电压波形质量,电压幅值质量指标包括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波形质量指标为电压谐波。
第八条电压偏差控制凡由各级调度下达电压曲线的发电厂母线电压,均应按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对于未给出曲线的各级母线电压,应按照国家标准及电力企业达标标准控制,即按下列指标进行控制:(一)110kV及以上母线电压允许电压偏差为额定电压的-3~+7%,但偏差幅度每24小时内不应大于5%;(二)35kV及以上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三)10kV及以下公用母线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kV及以下厂用母线三相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5%;(四)380V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7%;(五)特殊用户的电压允许偏差,按供电合同商定的数值确定。
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电网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监督工作,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超前防范的方针,以专业技术监督为基础,以开展设备技术监督为手段,在电网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开展。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在公司系统内部实施归口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设计及施工企业。
并网发电厂及重要用户应接受电网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并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方式、主要内容第五条技术监督的范围电力系统技术监督工作是指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的电网建设全过程中以及在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电网生产全过程中,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及反措等文件要求,通过对电网及所含设备在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化学、电测、金属、热工、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指导、监督或组织相关专业活动的开展,确保电网和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六条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为基础,以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为主要工作手段。
通过加强技术监督专业建设,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完善测试技术、方法、手段,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方法应用到具体设备监督工作上,对具体设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覆盖各环节的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内容(一)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内容单一设备技术监督是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其内容应包含电网输变电主要一、二次设备、发电设备、自动化、信息、电力通信系统和设备等各方面。
2023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23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电能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公众和经济运行的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内各类电力企业、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电能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定义电能质量:指电力系统供电的稳定性、可靠性、纹波和谐度等指标。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对电能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监督责任相关政府机构、电力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电能质量监测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电能质量监督的责任,确保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能质量监测第五条监测范围国内各类电力企业、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电能质量监测系统,在范围内对电能质量进行监测。
第六条监测指标电能质量监测应当包括以下指标:供电质量持续时间、频率稳定性、电压波动、电压骤降、电压暂降、电压谐波畸变、电流谐波畸变等。
第七条监测设备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确保准确可靠。
第八条监测报告电能质量监测机构应当根据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
第三章:电能质量评估第九条评估指标电能质量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供电质量持续时间、频率稳定性、电压波动、电压骤降、电压暂降、电压谐波畸变、电流谐波畸变等指标。
第十条评估准则电能质量评估准则应当由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电能质量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公布,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电能质量。
第四章:电能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管理要求电能质量管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建立健全电能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电能质量的监控和控制;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高电能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执法监督相关政府机构应当加强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执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能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供电系统运行稳定、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供电企业的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与供电企业的发展方向相适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
第五条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第六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害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进行。
第八条电能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由供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电能质量监督机构第九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是电能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执行单位,其职责如下:(一)制定电能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电能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三)对电能质量不达标的供电设施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四)组织电能质量监督评估工作,为供电企业改进电能质量提供技术支持;(五)协调处理电能质量监督管理中的纠纷和问题;(六)开展电能质量监督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七)指导和检查供电企业的电能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行业的技术人员;(二)拥有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三)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态度;(四)有权进行电能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供电企业实施不正当的限制和打压。
第三章电能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第十二条电能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应当针对电能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电压波动和闪变;(二)电压、电流谐波;(三)电能表准确度;(四)电能质量不达标的供电设施。
第十三条电能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二)科学有效,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三)公开透明,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四)全面细致,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节性。
风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风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公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3.1 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三级技术监督网由班组、部门、公司专业组等三级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7 环保监督: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场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8 金属监督:旋转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9 化学监督:电力设备用油,电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等。
3.10 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
频率和电压质量。
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风电机务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机务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风力发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风机基础沉降、设备振动状况和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以及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保证人身安全,提高风机可利用率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务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的任务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第八条根据旋转设备的振动国家标准及各项反事故措施的相关规定;掌握受监范围内设备的振动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分析振动事故;参与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旋转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九条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防腐措施。
第十条掌握受监范围内风机塔筒长期运行后的应力状态,对基础环或地脚螺栓全面检查。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压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压质量,确保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1.3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2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2.1 电压质量监督目标值2.1.1 热110kV南、北母电压按省调下达的母线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2.1.2 6kV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为系统标称电压的±7%,即5.58kV至6.42kV。
2.1.3 380V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为系统标称电压的±7%,即353.4V至406.6V。
2.1.4 220kV母线电压按省调下达的母线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最低运行电压不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2 频率质量监督目标值机组正常频率偏差允许值为±0.2HZ。
所监督的设备为发电机组、频率表计和变送器。
为防止频率异常时电网发生崩溃,发电机组应具有一定的频率异常运行能力。
2.3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范围的划分:原则上与电力设备的管辖范围的划分相一致。
监督的设备一般为:发电机、变压器分接头、电压测量记录仪表、电压自动调整装置、励磁自动调节装置等。
2.4 发电机组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应保证可靠投入运行,其强励限制和低励限制环节必须正常投入,并按照调度给出的定值进行整定。
2.5 运行机组应进行进相运行能力核定试验,根据试验结果确定进相深度。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能质量是指电力系统供电过程中电压、电流、频率等电能参数是否稳定,并且能够满足用户需求的能力。
为保障电能质量,维护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监管规定。
本文将从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实施细则入手,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一、监督机构的职责1.1 监督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全面了解电能质量的相关要求和问题。
1.2 监督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并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1.3 监督机构应组织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4 监督机构应与电力企业和用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电能质量的问题和需求。
二、监督内容和要求2.1 监督应针对电力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包括电源、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网络等。
2.2 监督应包括对电压、电流、频率等电能参数的监测和分析。
2.3 监督应包括对电力系统故障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2.4 监督应对电力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三、监督方法和手段3.1 监督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
3.2 监督可以借助现代化的电力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进行。
3.3 监督可以建立专门的监测点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
3.4 监督可以通过对电力企业和用户的投诉和举报来开展。
四、监督结果和处置措施4.1 监督机构应将监督结果及时通知电力企业和用户,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
4.2 对于严重违反电能质量要求的电力企业,监督机构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4.3 对于存在电能质量问题的用户,监督机构可以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建议。
4.4 对于通过监督发现的电能质量问题,监督机构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五、监督结果的公示和信息公开5.1 监督机构应将监督结果公示,让公众了解电能质量监督的情况。
5.2 监督机构应建立电能质量监督报告制度,定期发布电能质量监督报告。
5.3 监督机构应借助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提供电能质量监督的相关信息。
风力电厂电能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监督实施细则1、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9862-2005《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 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20320-2013《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GB/T 19963-2011《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DL/T 1028-2006《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DL/T 1053-2007《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NB/T 31005-2011《风电场电能质量测试方法》Q/CSG 110008-2011 《南方电网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范》2、监督范围2.1风力发电场电压控制与无功配置。
2.2有功功率控制与运行频率。
2.3电压偏差和闪变、谐波。
2.4风电机组接入电网友好性能力验证,包括低电压穿越能力及对电网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
3、监督内容3.1风力发电场应加强对风电机组无功调整能力、站内无功补偿装置以及有功率控制系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的运行维护。
3.2做好风电场电能质量日常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对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应加强维护管理并定期进行现场检验。
3.3对不满足风电场并网技术要求的电能质量相关问题应积极解决,对本企业因电能质量相关问题引起的重大设备及系统事故应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3.4 技术资料管理3.4.1风力发电场应根据电网部门要求进行接入电网后的电网适应性测试,风电场接入电网测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具有技术报告。
3.4.2建立建全电能质量监测点,谐波源用户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容量、型式、参数、主接线及有关供电系统的参数。
有关电容器或滤波器的参数,谐波设计计算值和实测值,负荷类型等。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____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能质量的管理,提高电能供应的可靠性和质量,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所有电力系统中涉及电能质量的设备和技术。
第三条电能质量监督的主要目标是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电能质量的标准化和一体化水平,提升电力网络的整体运行效率。
第二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基本原则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坚持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托技术标准和监测手段进行监督。
第六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注重预防为主,以预测、诊断、预报和纠正电能质量问题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应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的主体作用,建立多方参与、共同监管的机制。
第三章电能质量监督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包括对电压、频率、谐波、间断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和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电能质量监督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电能质量的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加强对电力系统设备和技术的定期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电能质量监督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电能质量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四章电能质量监督的机构和职责第十三条国家电能质量监督中心是全国电能质量监督的核心机构,负责电能质量监测、评估和管理。
第十四条地方电能质量监督中心是地方电能质量监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电能质量监测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负责建立和维护电能质量监测网络和监测设备,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
第十六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制定电能质量监督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电能质量监督机构应负责对电力系统设备和技术进行抽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发、变电设备可靠性,根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针对发电设备、电气设备性能、电能质量、继电保护、金属、电气测量、润滑剂和油液监测、风电振动监测、环保等方面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为依据、计量为手段,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有效的设备诊断新技术,实行技术监督责任制,对生产全过程、全方位实施技术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技术部及各基层场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网络管理,第一级为××投资公司生产技术部,第二级为××投资甘肃分公司,第三级为各基层场站。
第六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决定技术监督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是公司技术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建立技术监督网络,并对场站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二)负责审核场站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报表等,并上报上级公司。
(三)对重大事故中暴露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疑难技术问题。
(四)组织技术监督工作的培训和先进技术交流。
(五)负责监督本办法的现场执行,对违反的场站有权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基层场站主要职责包括:(一)组建各专业技术监督网,建立技术监督责任制,明确各专业技术监督专(兼)职人员。
(二)制订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并编制各专业工作总结,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的相关资料。
(三)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监督档案,按时将技术资料进行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连续性、有效性、准确性。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用户安全稳定生产的主要措施之一,为加强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1.3定期组织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情况分析研究会,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落实执行。
2各级专责人职责:2.1监督组组长职责2.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能质量监督指标和规定,审批电能质量监督制度,掌握电能质量工作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分析研究会,布置、检查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
2.1.2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各岗位职责,督促各级监督人员搞好监督工作。
2.1.3对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影响电能质量的因素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上报公司领导。
____组织开展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____公司监督专责人职责:2.2.1接受监督组组长领导,协助组长搞好监督工作;2.2.2掌握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基本情况,经常对下一级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具体情况及时汇报监督组组长。
2.2.3制定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负责年底汇总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2.2.4负责制定电能监督工作技术管理内容。
2.3风场负责人的职责:2.3.1贯彻执行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2.3.2根据风场电能质量情况,组织实施技术监督工作计划;2.3.3对本风场设备缺陷故障及时处理,并分析制定有效的反事故措施落实执行;2.3.4对风场技术监督进行日常管理,组织进行技术培训,2.3.5参加主要设备的选型、监造和交接验收。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3篇)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模版1 总则1.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用户安全稳定生产的主要措施之一,为加强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1.3 定期组织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情况分析研究会,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落实执行。
2 各级专责人职责:2.1 监督组组长职责2.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能质量监督指标和规定,审批电能质量监督制度,掌握电能质量工作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分析研究会,布置、检查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
2.1.2 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各岗位职责,督促各级监督人员搞好监督工作。
2.1.3 对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影响电能质量的因素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上报公司领导。
____组织开展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2.2 公司监督专责人职责:2.2.1 接受监督组组长领导,协助组长搞好监督工作;2.2.2 掌握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基本情况,经常对下一级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具体情况及时汇报监督组组长。
2.2.3 制定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负责年底汇总本公司电能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2.2.4 负责制定电能监督工作技术管理内容。
2.3风场负责人的职责:2.3.1贯彻执行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2.3.2根据风场电能质量情况,组织实施技术监督工作计划;2.3.3对本风场设备缺陷故障及时处理,并分析制定有效的反事故措施落实执行;2.3.4对风场技术监督进行日常管理,组织进行技术培训,2.3.5参加主要设备的选型、监造和交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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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唐辽宁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唐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三条所有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并网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地方电网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并要在机组并网协议里进行明确。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为依据、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风电场和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分公司为第一级,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为第二级,辽宁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风电公司)为第三级。
第八条分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电能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督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技术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大唐国际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贯彻执行分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要求,参与制定、修订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三)监督、指导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四)组织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五)组织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交流;(六)参与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参与相关设备选型。
第九条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分公司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投产风电场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定期通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机构汇报监督工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三)负责对发电设备、无功补偿设备、调压设备及装置、电压测量记录仪、电能质量分析仪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风电场有提出否决的权利;(四)参加接入系统设计、初步设计、改扩建工程审查,对相关环节进行监督;(五)定期组织对辽宁风电公司电能质量专业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掌握整改情况;(六)参加各风电场电能质量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七)定期组织召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第十条辽宁风电公司要建立健全以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网,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同时要设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程师,明确所属风电场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
(一)辽宁风电公司电能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电网电能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按照分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 .建立定期召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总结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计划,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水平;3.建立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统筹管理技术监督工作,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各方关系,组织落实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相关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4.了解各风电场电能质量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遇重大问题如实上报;5.组织对新安装设备、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二)技术监督工程师的职责1.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与组织协调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各风电场电能质量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与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联系专业工作;2.参加制定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编写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3.监督各风电场严格执行调度管辖范围内电压曲线,监督各种无功设备运行方式确定和运行规程的编制、修改;4.参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按时上报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及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和报表;5.督促对涉及电能质量的设备及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6.参加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非线性用户接入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7.督促合理设置各风电场电能质量检测点,不定期对检测点进行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闪变的测量,发现超标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三)各风电场电能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1.负责风电场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具体工作,实施风电公司技术监督计划;2.负责风电场调度管辖范围内电压曲线及主变分头运行位置的制定,负责确定各种无功设备运行方式和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修改;3.负责按规定对涉及电能质量的设备及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测。
4.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5.参加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非线性用户接入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6.不定期对检测点进行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闪变的测量,发现超标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十一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范围的划分:原则上与电力设备的管辖范围的划分相一致。
监督的对象一般为:发电机、变压器分接头、电能测量记录仪器仪表、谐波源(整流、变频)用户出线等。
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和谐波源用户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第十二条电压质量分为电压幅值质量和电压波形质量,电压幅值质量指标包括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波形质量指标为电压谐波。
第十三条电压偏差控制凡由各级调度下达电压曲线的风力发电厂母线电压,均应按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对于未给出曲线的各级母线电压,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达标标准控制:(一)220kV及以上母线电压允许电压偏差为额定电压的-3~+7%;(二)10kV及以上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三)风力发电机组并网点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四)380V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7%;(五)特殊用户的电压允许偏差,按供电合同商定的数值确定。
第十四条母线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应符合《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543-95)、《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的要求。
第十五条基于下列指标来评价风电场对电能质量的影响:电压偏差、电压变动、闪变和谐波。
(一)电压偏差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后,应使公共连接点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一般应控制在额定电压的-3%~+7%。
限值也可由地方电网和风电场根据电网特点、风电场位置及规模等共同确定。
(二)电压变动风电场在公共连接点引起的电压变动应满足《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的要求。
(三)闪变风电场所接入的公共连接点的闪变干扰允许值应满足《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引起的长时间闪变值P1t和短时间闪变值Pst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的干扰源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或者按照与电网企业协商的方法进行分配。
(四)谐波当风电场采用带电力电子变换器的风力发电机组时,需要对风电场注入系统的谐波电流作出限制。
风电场所在的公共连接点的谐波注入电流应满足《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的要求,其中风电场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按照风电场装机容量与公共连接点上具有谐波源的发/供电设备总容量之比进行分配,或者按照与电网企业协商的方法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电压质量检测点的设置原则(一)各电压等级母线(不含380V);(二)发电机定子电流回路。
第四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将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
第十八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监督报告、鉴定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
(一)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年报告制度,发现重大问题,按《大唐辽宁分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及时上报;(二)建立健全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和验收签字制度。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三)凡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责任单位一般预警或严重预警。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全过程电压技术档案(一)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实际相符;(二)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全部原始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收集并建立电能质量技术资料,主要为常用国家标准、规程、制度、电气运行规程、电网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反措要点、事故预案及实施细则(见附录1)。
第五章规划、设计、基建与运行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和调压手段是保证电能质量的基本条件,必须加强无功补偿和调压手段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规划、设计和基建的监督管理(一)在规划设计中,对于发电机、母线、变压器各侧均应配备齐全准确的无功、电压表计,以便对无功、电压进行监测和管理。
(二)各级变压器的额定变压比、调压方式、调压范围及每档调压值,要满足风电场的电能质量要求。
(三)施工单位要严格遵照原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并将设计单位、制造厂家和供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纪录等有关资料列出清册,全部移交生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