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患者先行抢救规定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制度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制度
根据《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的要求修订。
一、急诊患者由急诊医师开具住院证,急诊工作人员护送住院。危重患者由急诊医师和护士共同护送住院。凡是急诊患者入院,各有关科室均应提供方便优先收住。
二、急诊患者决定收住院后,急诊室医护人员应通知病区,简要告知病区护士患者的一般情况,病区医护人员应立即准备好床位和各种物品迎接急诊患者。
三、凡急诊收治住院的病员,病区医护人员要热情接待,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如存在客观上的具体困难,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医务科、院总值班有权决定患者的去向,各科不准拒绝。
四、急诊危重患者实行先住院后办住院手续。
五、急诊患者入院前必须重新测量(检测)生命体征,在确保生命体征平稳的前提下再转运患者,并将患者的主要病情和生命体征记录在急诊护送病人入院交接本上,进入病区后医护人员做好交接签字。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流程:急诊医师开住院证→电话通知病区→简要说明患者的一般情况→护送患者住院→危重患者先住院后办手续。
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目的是尽快救治危重病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病情恶化和死亡风险。这个制度确保医院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并确保医疗团队按照特定的优先级顺序对患者进行救治。
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度的实施涉及医疗团队的合作、协调和专业知识的应用。首先,医院需要给予医生和相关医护人员必要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危重患者的抢救指南和程序。其次,医院需要建立一个快速反应机制,以确保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医院还应该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以支持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
具体来说,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紧急呼叫系统:建立一个紧急呼叫系统,使患者的家属或医护人员能够快速报警,并尽快出动抢救团队。
2.优先诊断和治疗:一旦危重患者被送入急诊科,医生应该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尽快进行必要的诊断和治疗。
3.优先资助和转运:医院应该为危重患者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安排及时的转运,以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患者送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4.优先抢救设备和药物:医院需要确保危重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需的抢救设备和药物,包括心肺复苏设备、呼吸机、血液净化设备等。
5.优先人力资源:医院应该合理安排医生和护士的工作,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抢救危重患者。
6.协同工作:医院的不同科室应该紧密协作,共同参与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包括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外科、麻醉科等。
7.优先救治指南:医院应该制定具体的抢救指南,明确危重患者的抢救优先级,以便医生能够根据病情的严重性进行合理的救治决策。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对急危重病症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以挽救患者生命,并尽可能减轻和避免不良后果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下面是对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大致描述。
1. 抢救团队的组建:医院需要组建一个由专业医师和护士组成的抢救团队,以应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团队成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和专业考核,确保其具备执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通知和调度机制:一旦发现急危重患者,医护人员需要立即通知抢救团队,并迅速调度相关人员和设备到达现场。通常会设立绿色通道,以确保抢救过程的迅速进行。
3. 救治流程和标准:抢救团队按照预先确定的救治流程和标准进行抢救工作。这些流程和标准需要科学、规范,并经过不断的修订和改进。医院应设有急救培训中心,为医护人员提供及时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4. 技术设备和药物支持:抢救过程需要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药物支持。例如,心肺复苏设备、氧气呼吸机、除颤仪等,以及一系列抢救药物,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
5. 抢救记录和数据统计:在抢救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抢救措施、患者反应、药物使用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后续的分析和总结。医院需要建立抢救数据库,用于统计抢救成功率、抢救时间、抢救所需资源等指标,以便于进一步改善抢救制度。
6. 家属沟通和心理支持:急危重患者的家属也需要得到及时的沟通和心理支持。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家属接待区,并派遣专人负责与家属沟通,解答他们的疑惑和担忧,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7. 抢救后的跟踪和转归:抢救结束后,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踪观察,并落实后续治疗计划。医护人员需要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解释抢救结果和治疗方案,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康复和后续治疗指导。
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文件修订。
一、对需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二、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的患者范围:1级患者(濒危患者)、2级患者(危重患者)。
三、实行“三先一后”,即“先抢救,先检查,先住院,后缴费”。
四、急诊医师报请医务科或总值班后,收费室予以开通欠费,并及时做好“先抢救、后付费”登记工作,同时值班医师为患者检查及治疗。
五、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由急诊主管医师负责督促患者或家属补交费用和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进一步治疗。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及诊治流程
危重病人管理制度
1、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
责组织并主持。如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职称最高的医师应主持抢救工作,并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咨询班人员。对于特殊病人或需要跨XXX同抢救
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处、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全科医、护人员,尤其是值班人员必须加强病区巡视,及时发现病人的病情变化。对于病情危重的患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建立输液通道等,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到场协助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责。要无条件服从抢救工作主持者的指示,但对抢
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者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
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在执行医生口头医嘱时,必须重述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由专人记录。
心肺复苏基础生命支持流程
在进行心肺复苏之前,必须评估病人的心跳和呼吸情况。如果病人没有心跳或呼吸,应立即开始进行心肺复苏。
1、检查病人的意识和呼吸。如果病人没有意识和呼吸,
应立即叫来急救人员或医生。
2、在确保病人安全的情况下,将病人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如果病人在床上,应将床垫移开。
3、进行心肺复苏。在进行心肺复苏之前,必须确保病人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科室成立抢救小组。
二、根据病情及护理级别加强对危重患者巡视,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立即通知医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如给氧、吸痰、生命体征测量等,如患者发生心搏骤停或呼吸停止应立即行心肺复苏术,同时设法通知医生。
三、护士长要合理安排人员,组织、指挥、参与抢救,争分夺秒。
四、积极配合医生抢救,遵医嘱完成各项治疗,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须向医生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两名医护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抢救完后医生立即补开医嘱,执行护士确认后并签全名。
五、详细记录抢救过程(人员少时可先行抢救,6小时内完成补记)。
六、抢救药品、物品应定点放置,班班交接。抢救仪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药品用后给予补充基数。
七、护士长参与危重患者的会诊和疑难病例讨论等。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篇一」
1.为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病员,提高抢救成功率制定本制度。
2.抢救工作应由主治医师资格或以上人员主持。接诊住院医师发现病员病情危重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医师。各级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急救处置。
3.抢救过程中需请他科会诊或者协助抢救,应及时邀请相关科室参加,紧急情况可以口头或者电话通知。
4.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总住院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5.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6.因紧急抢救实施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
7.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8.对于不宜搬动的急危重病员应就地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相应病房进一步处理,对立即需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经治医师应向病房医师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需转院治疗的按转院制度执行。
9.遇重大抢救、突发公共事件应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及时报告,组织抢救。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10.各科室应做到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修保养,及时消毒灭菌,整理补充,班班清点交接,确保齐全完备,随时可用。
急诊制度
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2、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3、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4、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5、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8、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急诊分诊转诊制度
一、分诊应由由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二、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三、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
四、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急诊急救制度培训
三 身份不明病人的急诊处置 (一)身份确认前: 1、急诊科护士给身份不明者挂号、获取病历并注 明:姓名(无名+编码)、性别(男/女)、年龄(不详)、 病历号、过敏史(不详),同时报告保卫科联系相关 部门确定病人身份。 2、如需急诊检查、手术、住院,各类申请单均填 无名+编码、病历号、性别等,在必要时报告总值 班/医务科。
复合伤病例的诊治管理规定
四、属于工伤、交通肇事的复合伤病员,门、 急诊部值班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办理挂欠记 账手续;被亲属或肇事责任者丢弃在医院的 复合伤病员,应询问病情后,酌情处理,急 救必须的检查用药,可先记账取药,同时立 即报告保卫科及医务科等,并向有关部门反 应。
复合伤病例的诊治管理规定
急诊服务工作制度
一、急诊服务范围: 各种创伤和非创伤急诊;未满14周岁的儿 童、妇产科病人、烧伤病人。 急性传染病病人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应向专 科或专科医院转送。
急诊服务工作制度
二、急诊病人原则上来院后应在5分钟内得 到处置,危重患者应随到随看,严格落实首 诊负责制。
急诊服务工作制度
急诊手术管理制度
4、由手术科室及时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配血、 术前检查及准备。 5、决定急诊手术后,主刀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详 细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 险、替代治疗等情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 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应 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批。 6、由手术医师、科室护士共同护送病人进手术室。
抢救记录登记本
抢救记录登记本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抢救记录登记本
科
年月日至年月日
2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对急危重症患者应积极并先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医师及其上级医师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负责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各科应设置抢救室,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和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参加抢救的人员需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及时清点、补充抢救药品,保证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急危重患者先行抢救规定
急危重患者先行抢救规定
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脏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等各种急危重症患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先候诊、缴费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临床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提高抢救成功率,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各临床科室
三、定义急危重患者:指病情紧急、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患者,如呼吸困难、呛咳窒息、大出血、突发昏迷、心跳骤停、剧痛等患者。
四、组织:凡遇急危重患者,由现场最高职称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并及时报告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重大抢救事件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业务副院长,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参与抢救,必要时向区卫计委汇报,启动区级抢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
五、分工:参加急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合作,一切抢救工作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实施抢救。做到边抢救边记录,包括抢救过程出现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用药情况等;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医师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医师。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双人核对后执行,所用药品的空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指定专人做好护理相关记录,防止发生差错事故;所有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时间具体到分钟。
六、告知: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并填写病情危重通知单,对患者目前的病情、拟采取的措施及可能的预后向患者家属交待并签字,放
入病案。对患者意识障碍或昏迷而家属未及时赶到,应按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中关于免除和补充告知情况执行,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科,医务科报告院长,经院长或院长授权的负责人(分管院长或医务科负责人、夜间及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人员)批准,并记录在病程中,在病情好转后或其他情况变化后,应向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人补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急诊制度
目录
急诊危重/抢救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1)
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1)
“急救绿色通道”患者病情分级制度 (3)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与抢救流程 (5)
急诊危重/抢救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规范危重患者抢救流程,让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快捷有效的救治。
一、急诊医师对急危重症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救治方案。必要时请科主任及有关专业科室急会诊指导或协助抢救。
二、经抢救的病员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入观察室、病房或手术室;需要边抢救边手术的,需及时请有关专业科室会诊决定。
三、有入院指征的急、危、重、抢救患者,急诊科护士应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抢救准备,通知内容包括:(1)患者姓名、性别及年龄;(2)患者诊断及病情;(3)需要准备的物品及设备。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护送到相关病房或手术室,病情需要时,应由专科医生陪同。运送途中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抢救器材及物品。
四、家属到急诊收费处办理入院和交费手续,无家属时(汇报院总值班予费用担保)由急诊科护士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五、医护人员要及时向患方人员告知病情,并使患方人员知情及签字。
六、急诊科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并与病区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七、对于有入院指征的危重/抢救患者,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时,必须在病历记录上签字或由医生说明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原因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
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为了保证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急诊科开设绿色生命安全通道,即“急救绿色通道”。对适合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医疗相关的手续按情补办。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关于急救绿色通道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规范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规范(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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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规范
一、院内急救
医院内急救是指对外接诊来我院的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急诊医生的职责的抢救和维持患者的基础生命指佂。为后续治疗创造条件。待允许转送时,应将患者收入相应专科病房进一步治疗。(1)抢救室要求设备先进、齐全,功能格局合理,制度严格,要有各种常见急症的抢救程序。
(2)医、护人员要有过硬的抢救基本功,做到能随时熟练投入抢救工作。
(3)抢救过程中,需要各科支持或会诊时,有关科室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并积极给予支持。疑难、危重患者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诊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患者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判定其是否需要转入有关科室病区,如需转入,各病区应及时收治,严谨推诿。
(4)一切抢救药瓶实行六固定(定数量、定位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消毒、定期维修)。各类抢救设备要保持性能良好,防止抢救时出现故障。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做好物品交接班,并做好签名记录。
(5)参加啊抢救的医护人员在抢救时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的工作,对急诊病人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未参加抢救的人员,不经负责人允许不准进入抢救室。
(6)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各项抢救记录,要求准确、扼要、清晰,而且必须注明执行人及执行时间。在紧急情况下可执行口头遗嘱,但护士要复述一遍,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名、计量、给药途径、时间等,以免有误,并及时记录。
(8)各临床科室先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原则上应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提任急诊医疗工作,轮换时间不应短于半年,轮换急诊期间一律由急诊科统一管理(儿科、骨科独立急诊)。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度
1、为了保证危重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提高抢救的成功
率,制定本制度。
2、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急诊科、重症病
房及其他涉及危重病人处理的科室工作人员要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3、对急危重病人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开放急救绿色生命通道,
对病人的诊疗进入优先程序。危急生命情况时,不得因病人未交钱等各方面的原因拒绝或延缓对病人的紧急处置。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4、急诊、各病区的抢救室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各科室配置的急救、
抢救设备金额物品要每日检查,确保完好。抢救药品要每日清点,确保所有抢救药品在保质期内,数量不足时随时补充。
5、医务人员发现患者病情危重,第一发现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如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建立输液通道等,同时通知其他医务人员到现场协助抢救,医护人员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后或其他医务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迅速到达现场。
6、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夜
间值班医师向上级医师报告,由二线值班医师负责组织实施)。7、在抢救病人的同时,现场总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向家属告知患
者的危重情况,取得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并形成书面沟通记录。若家属不在现场,必须设法与家属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
家属。紧急情况时,患者病情加重,若无法与家属取得联系,为抢救患者生命,可在征得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同意后进行转院或有创诊疗措施。事后及时将诊疗情况向家属通报,并将通报的内容和家属的意见记录在病历上。
8、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重复一遍,
急诊病人服务优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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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病人服务优先制度
(一)目的:为了维护急诊科高效、有序运作,切实保证急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
(三)要求:
1.硬件设施:
(1)急诊科设置急诊清创室、抢救室,方便危重急症者优先抢救,普通急诊患者到相应临床诊室就诊。
(2)设急诊收费处:急诊科设置独立的急诊收费处,办理挂号、收费、出、入院等手续。
(3)设急诊药房:急诊科设置独立的急诊药房,配备各科常用急诊用药和其他必须用药,必要时可从药库或其他药房调配急诊用药。
(4)设急诊化验室:门诊二楼设立独立的急诊化验室,接受急诊血常规、生化、凝血功能、血气分析、体液常规等各种标本急诊检验。
(5)影像学检查:窗口设有急诊优标志,确保争论病人优先检查。
2.急诊各环节优措施
(1)上述急诊室或窗口原则上优先接待急诊患者,确保“急诊优先”顺利实施。
(2)争论各窗口应做到布局合理,标识醒目,夜间亮灯,方便服务患者。
(3)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对危重抢救病人实行先行诊疗、抢救后缴费,补办手续,避免延误抢救时间。
(4)所有常规辅助检查包括X线、B超以及CT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完成相应检查项目检查,30分钟内出具急诊检查报告。
(5)对检危重和不能搬动的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安排进行床旁B超等检查。
(6)对需要住院患者,各专科应保证急诊患者及时收住入院,确保急诊住院优先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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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患者先行抢救规定
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
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程序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
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挂号缴费
首诊医师对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危重症患者立即抢救、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进入重症病房
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导诊护士协助补挂号、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