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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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降水、土石方开挖及

支护工程施工

安全监理细则

第一章概述

一、编制说明:

1.为了更有效地做好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有关规范、技术标准之规定及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细则,作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的指导性文件。

2. 本细则的安全检查目标值及要点按国家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编写。

3.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安全是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的前提,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条件下,才会有真正的进度,也才能确保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4. 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及安全施工规范。以数据说话,以事实说话,以理服人。采用书面文件来往以及口头交流等方式,把协调工作贯穿于安全控制及施工的全过程之中。

5. 明确监理任务,落实《监理规划》中的各项安全目标,并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文字精练、图表详尽。安全监理工程师以此作为安全监理的工作手册。

二、工程概况:

1.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中心地带(原成都市文化宫用地),基坑开挖深度23.075m(局部为25.075m ),根据基坑周边情况,该基坑采用锚拉桩的支护方式,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支护面积约为18000m2。

2. 各段设计概况如下:

(1) C1-C1剖面开挖深度为25.075m:桩+锚索支护,桩长28.125m,其中嵌固段长度为5.0m ,桩直径为1.2m,间距3.0m,桩上共设置五排锚索,锚索长度为15.5m-20.0m,间距为3.0m,预应力施加值为110-330KN。

(2)其它剖面开挖深度均为23.075m:桩+锚索支护,桩长26.125m,其中嵌固段长度为5.0m ,桩直径为1.20m,间距3.0m,桩上共设置四至五排锚索,锚

索长度为13.5m-23.0m,间距为3.0m,基坑四周设排水沟。

第一章土方工程施工

一.土方工程的专业特点

1.本工程基坑深度为23.075m-25.075m,属于大型深基坑,基坑支护的难度较大。

2.场地四周均为城市道路,地下管网较为密集,保护好地下管网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3.土方开挖量较大,达到八十万立方,必须严格控制噪声和扬尘。

4.该工程位置处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商业中心,不允许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土方开挖的安全措施

1.土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内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及高压水管等的情况调查清楚。在特殊危险区域施工,必须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和管理。

2.基坑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

3.基坑四周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夜间必须悬挂警示灯。

4.开挖较深的基坑(槽)时,应有护坡。坑上面边一般不准放物料,如确有必要,则应严格控制物料重量及堆放高度,并确保与坑边的最小距离。

5.进行机械施工时,在工程机械的工作范围内,严禁同时进行人工作业。

6.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土方工程,应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该工地上还应悬挂醒目的标志(标语)牌,以免发生意外。

7.如发现土坡松动、渗水、地面开裂,工人应立即撒离现场,暂停施工,同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三、安全控制要点

1.严格注意地下管网位置,如系无法避让,则应要求施工方采取预防措施。2.注意分层开挖,深挖时必须放坡,坑边不准堆放物料等。

3.机械施工范围内,严禁同时进行人工作业。

4.严格审查危险工段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施工方认真执行。

5.随时观察作业面的形态变化,遇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参与研究处理办法,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一、护壁桩支护安全措施

1.工人下井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或专用空压机将井内空气彻底予以更换,防止操作人员下井后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危及人身安全。

2.井内送风输入量应大于25L/S,在风镐作业时还应加大供风量,以可靠而有效吹排凿岩产生的粉尘,孔底通风设置专用空压机或鼓风机。

3.井下作业人员挖掘过程中,须随时观察护壁有无裂缝或变形,发现问题应立即撒离并上报,为避免进一步发展为塌方事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后继续施工。4.井台面上作业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尤其在井内作业过程中绝不能擅自离开岗位,同时要认真观察井内动态,随时保持与井内人员的联系,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

5.护壁井口必须高于原地面15-20cm,每节护壁之间不能脱节;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6.井口四周5m范围内不准堆放土渣,砼护圈顶上不允许放置工具等物,严防坠物伤及井下人员。

7.取渣桶上下时,必须对准孔中心,挂钩牢固,连接可靠;桶与挂钩处要加铁丝绑扎牢固,以免碰撞时脱钩。

8.在任何情况下,提升设备尤其是供人员上下用的吊笼,要标明额定载重量并严格遵守,不得超载运行,应经常对提升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9.起吊取渣桶的卷扬滚筒上的吊绳不得有扭结或断丝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或更换;吊绳在滚筒上必须固定牢靠,吊绳放完后滚筒上剩余不得少于4圈。10.从井口到井底设置一条直径25mm的软棕绳,其长度随深度增加而放长或加长,棕绳在井口处应固定牢靠,供井内作业人员应急出孔使用。

11.井口设置半圆形钢板护盖,当取渣桶上下运行时,井内作业人员应在护盖下方作业。

12.供井内作业的风镐管、通风管、抽水管、电源线等必须固定,并沿井壁边敷设,防止脱落伤人。

13.下井施工人员从软梯上下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4.无人施工时井口必须盖好井盖,井盖用16mm的钢筋按@150×150焊接牢固,以防杂物或人员掉入井内,或者在井口周围设栏杆,栏杆高度比低于 1.5m,夜间施工点应悬挂照明或警示灯。

二、深基坑作业的安全措施

1.严格实行作业开工令制度

由于深基坑作业本身有危险性而且作业对周围环境亦有影响,所以每项作业的开工,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措施落实,应该由施工单位在准备工作完成后提出开工申请,再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能开工,以防止准备工作不充分或配合条件缺陷而造成事故。

2.基坑上口的安全注意事项:

(1)深基坑挖土之前在坑壁外周设置挡水栏或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2)挖土开始以后在深基坑四周设置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3)深基坑四周地面,在坑深一定范围内的地面荷载,应由施工组织设计作出专门的规定,并有专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放置机具和物料。

3.防止触电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设备的电源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带保护装置的开关箱)进行安装。

(2)施工场地的电缆要架空,离地面不小于2米,严禁拖地和碾压。

(3)井下电器照明必须采用12V-36V安全电压,一切电气设备必须作保护接零即接地,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4)潜水泵长期留在孔下使用,其绝缘性能要经常检查,应用500V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其值不小于0.5MΩ。否则应予拆除,进行烘干或报废。

(5)潜水泵向井底放置时,绝不能使用电缆作为吊绳而受拉力,应放在吊桶内送到孔底,然后,将电缆分段附在排水软管上,并将其吊放在孔口上固定,注意电缆线不得受磨受砸,防止因破损而漏电。

3.坑内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1)挖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每层挖土前认真检查坑壁支撑的可靠性,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定时进行测试和检查。

(2)严禁机具碰撞支护系统,定期检查支护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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