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意见
教师给校长的意见和建议
教师给校长的意见和建议1、全体老师期盼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应把此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2、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方面,校长应更尽心尽力;3、教育局检查完工作,提出的问题,应群策群力,集中力量及时全部解决;4、借正风肃纪之机,进一步抓好学校的校风、教风和学风;5、学校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要与时俱进;6、要更多地树名师、扬名生;7、校长要全面负责,把学科教研组的校本教研工作切实做到位;8、教师队伍管理要着眼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9、更要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的作用,让全体老师参政议政;10、校长要更好地为老师服好务,急教师所急,想教师所需;11、校长应更多地听取老师的意见,让老师满意;12、要给老师提供更好的办公条件;13、要给老师们提供锻炼的机会,以保证身体健康地工作;14、校长要多向上级跑政策,增加学校投入;15、校长设了校长信箱,没有收到给校长的一封信;16、学校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17、校长跟老师们的建议太多;18、校长太宽容,对错误的事情不追究;19、校长有时布置了任务,检查评价跟不上20、学校工作中存在管理不严的现象,要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21、学校会议多是校长主任讲话,应给老师提供发言的机会;22、校长缺乏雷厉风行的作风,引起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23、校长要对家长的人情宴请坚决拒绝;24、校长爱学习,可是让不爱学习的老师爱上学习具体办法;25、校长交给中层领导工作太放心,不参与管理;26、校长很多时候让中层领导太累;27、校长办事不着急,给老师时间观念不强的感觉;28、校长不跟老师发火、闹脾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从严治理;29、校长不批评学生,对有问题的学生必须严格要求;30、校长有时说话幽默,逗老师笑。
31、校长工资高在消费上显得大方些;32、校长不能保证全勤;33、校长有时比部分老师到校晚34、校长有时比其他教师早离校;35、校长有时因私事耽误工作;36、校长有时病了还坚持上班;37、校长开会的讲话有时不切实际;38、校长上课有时与学校管理工作发生冲突;39、校长喜欢听课,可是没听过我(非中考学科)的课;40、校长没有参与过我们(非中考学科)的校本教研;41、校长没有给我们++学科做过专业引领;42、校长的评课有时要求过高;43、校长有时专业引领不切实际;44、校长提倡学模式对我来说根本不行;45、校长主张的课堂教学模式在某些学科某些课型上操作不大适合;46、校长的课有时离开了新课改的要求;47、校长上课有时教学目标不够具体;48、校长上课也有讲的过多的时候;49、校长的课有时学生展示的面不够宽;50、校长上课有时让学生展示,可学生展示不到位;51、校长上课有的讨论环节应该效率更高;52、校长的课有时小组活动评价不到位;53、校长的课也有时达不到教学目标;54、校长应更多地给老师们提供示范课和公开课;。
落实《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工作方案
落实《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制度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效达成《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特制订《曹杨二中附属学校落实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的绿色指标体系,旨在引导全社会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引导教育部门科学地管理教学,引导学校和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环境。
我校作为一所公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将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中遵循上海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在教育质量评价上,要从过渡注重学科知识成绩转向全面发展的评价。
必须重新审视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有所取舍,有所更新,更加科学地理解和追求教育质量。
”关注绿色指标的十方面内容,建设以校为本的、科学、规范的、着眼于学生持续发展的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生活品质”。
二、具体措施(一)提升以校长为核心的教师团队的课程领导力。
1、完善课程体系,以优质课程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需要。
有效落实基础型课程,逐步开发拓展型课程,特色建成探究型课程。
在课程建设方面实现“五合”目标: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相结合、课程实施与学生生活经历相结合、校本课程与社区资源相结合、课程的多样性与学生的全面发展相结合、课程评价与学生个性发展相结合。
2、建设门类齐全的课程体系,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充分利用校内及社会资源,开发校本课程,满足学生的多元发展的需求;重点建设JA、机器人、体艺等特色课程,带动其他课程发展。
3、举措:(1)有效落实基础型课程,细化课程标准。
加强课程标准落实,保证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
把课程标准细化为课时目标、单元目标、学期目标,实现“点点实、段段清”,最终形成各学科的“学科内容和教学要求”。
(2)逐步开发拓展型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4.07•【字号】沪教委基〔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30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本市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38号),现就本市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基本目标(一)端正教育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的责任意识,增强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规范教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健全规范课程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提升本市基础教育办学质量。
(三)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内涵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学校课程教学工作中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深化二期课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举措(一)合理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市教委规定的中小学作息制度,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根据区域特点、学生学习、生活规律等,合理安排学校作息制度。
认真学习体会1+3文件精神
认真学习体会1+3文件精神李伏霞2010年10月由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新修订和共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及其三个配套文件,在6月22日举行的上海市中职和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上已正式下发。
根据我区教育局的具体要求,我校党支部也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我对1+3文件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一、充分认识了学习贯彻四个文件的重要意义新修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以下简称“1+3”文件)不仅对校长负责制的内容、校长的职责、党组织的职责、教代会的职责的界定更加清晰、细化,还规范了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四个主要程序。
这些规定都从制度上保证学校管理和党建工作、教代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同时,这次新修订的四个文件全部由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共同颁布,体现了文件的权威性,也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对创新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在推进科学发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扩大党内民主、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等方面作了新的阐述;并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将党建督导等工作载体作为制度确定下来。
新修订、颁布的“1+3”文件,对学校工作更好适应时代的改变,规范中小学校的管理,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中小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文件精神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务求了解、熟悉、掌握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让每一个教职工积极地参与到文件学习中来。
1、对《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的认识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是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
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责任,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
校长应认真履行《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若干(试行)意见》规定的主要职责,积极主动地办好学校, 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第二条校长要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条校长要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切实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团结、领导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四条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报复。
校长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第五条校长必须认真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完成国家下达的教育计划和各项任务。
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德育为主,重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
采取切实措施。
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教学科研。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深入教学条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和教学科研,努力提高教学效益。
3、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方向。
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
4、认真办好校办企业。
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努力扩大创收,不断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5、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社区教育、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6、校长应关心、支持和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沪教委基〔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28号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科(经)委、财政局、建设管理委、规划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市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教育装备配置、信息化环境建设、教师队伍配置、生均经费标准,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围绕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全面实现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配套措施,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高。
二、基本原则(一)服务内涵全面对接国家新课程新教材要求,以培养学生素养为导向,优化学生学习空间和资源环境配置。
适应“五育”融合新要求,注重软环境建设与优质师资均衡配置,保障教育教学以及学生各类活动有效开展。
(二)补齐短板适应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参照上海市民家庭生活条件的平均水平,改善学生在校生活所必需的环境,注重人文关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打造温馨校园。
(三)注重效益坚持使用和配置并重,发挥设施设备的育人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增强学生、教师的感受度。
促进学校数字化转型,实现学校管理效能提升。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面加强中小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面加强中小《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如何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小学校党的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学校的核心力量,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的要求,2014年7月1日,全国实施了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即“中校校长负责制”。
针对这一新体制,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已成为当前重要课题,也是向社会创造优质教育服务的有效路径。
一、建立“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一种全新的领导体制,“中校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要建立“双重领导”。
一是党组领导,党组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指导校园建设;另一方面,校长作为学校的第一领导,应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既要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保证校园秩序的维护。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过几年的努力,中校校长负责制已推进到实践阶段,但要想把它变成真正有力的核心力量,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作用。
这就要求当地教育部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摆在重要位置,同时还应该充分激发党组织的活力和主动性,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深入贯彻执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让党组织成为学校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如果要把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做好,就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要开展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学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党性观念,形成良好的党性情调,并以“打造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精神家园”为宗旨,提升内涵和价值。
当然,推荐的教育内容也要与学生的生活、学习以及成长实际对应,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正接受理解和体会到政治教育的思想。
四、有效利用媒体创新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利用媒体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发挥互联网及社交网络典型特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学校党建活动,把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广泛传播开来,正确引导对学校党建工作的舆论。
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心得体会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心得体会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责任制(试行)的意见》。
我在学习中感受到了很多。
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
党和国家的希望是在教育和教育的基础上。
长期以来,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责任制,是中小学贯彻党的教育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统一思想,确保党组织履行我的方向,管理大局,做决策,抓团队,带领团队,确保领导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党员的旗帜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
教育领导干部不仅要埋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避免方向性和原则性错误。
第二,党建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不断发挥党组织的辐射功能,发现和培养党的新力量,加强党员建设,通过发展新党员,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推动更多的人提高政治意识,建设优秀的政治、优秀的作风、严格的纪律胜利的教育团队,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学教育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紧紧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建党融入德育、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团队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师生始终致力于党,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弘扬主题。
弘扬革命传统,继承红色基因,深入融入学校教育,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道德、智力、身体、美、劳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最后,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实施,从儿童的角度,开展更多的主题经验交流会议、大事件的集体决策、小事件的交流。
继续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成熟调整,促进改革的实施。
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心得体会 3 2 1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积极推进中小学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实施意见.doc
上海市积极推进中小学“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稿)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现就本市积极推进中小学“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目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是以现代教育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以学校发展过程为对象的评价。
它关注学校的发展目标推进过程和潜力,注重总结办学经验,诊断发展中的问题,寻求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对策,从而获得发展增量。
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管理学校职能,确立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从而建立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
要求学校不断改善教育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原则1、发展性原则。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是以促进学校不断发展为目的的过程性评价,注重将学校发展需求和社会、学生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积极引导不同层次的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轨道上发展。
2、主体性原则。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创设学校自主发展的空间,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支持学校依据内涵发展的需求制定发展规划.3、合作性原则。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强调建立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督导评价的工作基础,将形成的平等合作、和谐协调、共同研究的氛围贯穿于督导评价的全过程。
4、阶段性原则。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注重学校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评价重点、标准、方法因校而异,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分阶段确定发展目标。
一个阶段的目标实现后再向更高阶段发展目标努力,从而促进学校形成不断发展的持续内在动力。
5、激励性原则。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注重对学校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让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把督导评价作为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动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25•【字号】沪教委法[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沪教委法〔2013〕30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实现“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要求,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市教委在总结以往章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你们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参考。
本市尚未制定章程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尽快启动章程制定工作,章程内容可借鉴参考文本的内容和学校办学实际确定;已经制定章程的,视需要可借鉴参考文本的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
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2015年之前全面完成一校一章程工作,市教委将适时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检查。
在章程制定或修订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市教委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沈洋,联系电话:23116782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2.上海市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9月25日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使用说明一、为贯彻实施国家和上海市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吸收其他省市学校章程文本的基础上,制定本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供各校在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时参考。
二、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旨在为本市中小学校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时提供指导,为学校管理现代化提供思路与参照。
各校在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时,可以借鉴参考文本中的内容和形式,努力形成有时代特点,有本校特色的章程。
三、为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各学校在制定或修订章程时,可根据实际,结合学校发展,适当增减章、节、条、款、项的内容,适当调整章、节、条、款、项的顺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17•【字号】沪教委基[2013]81号•【施行日期】2013.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81号)各区县教育局:随着上海市中小学第二期课程改革的推进,中小学实验教学有了较大改善,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与本市课程改革要求和教育现代化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课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认识,确立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和价值中小学实验教学是学科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入实施课程标准、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途径。
实验教学的过程是学生探索求知、体验创新的过程,是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科学探究能力和科学精神的过程,对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开发学生的创新潜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教学模式的根本改变,实现基础教育转型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二)协同合作,发挥专业部门的引领作用实验教学工作不仅涉及实验室场地、设施、仪器设备配备等硬件建设,也包括实验教学的研究与管理、队伍建设以及评价与考核等制度建设。
市和区县教研、装备、师训、考试等机构(部门)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加强实验室建设,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制定实验教学评价体系,落实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做好学科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协同合作,切实保障本市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验教学工作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创设必要的教学条件,制定具体的实验教学计划,建立严明的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开足、开好实验课,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暑假上海市中小学校长“提升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暑假上海市中小学校长“提升师德、推进课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专题培训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人[2005]4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5.06.27【实施日期】2005.06.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暑假上海市中小学校长“提升师德、推进课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专题培训计划》的通知(沪教委人[2005]41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加速推进上海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于今年暑假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长进行“提升师德、推进课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专题培训,现将《2005年暑假上海市中小学校长“提升师德、推进课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专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根据计划认真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各项学习、研讨等活动,安排好时间,以保证培训如期、有效地进行。
在专题培训中有何新的经验和情况,请及时向市教委人事处反馈。
附件:2005年暑假上海市中小学校长“提升师德、推进课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专题培训计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加速推进上海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上海市教委将于今年暑假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长进行“提升师德、推进课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专题培训。
一、培训目标1、统一思想、加强建设,努力提高校长的职业道德、职业理想,以及育德的意识和能力。
2、拓展思路、聚焦课改,学习和探索学校主动实施二期课改的策略与措施。
3、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促进校长专业发展。
二、培训主题提升师德、推进课改、促进校长专业发展。
围绕培训主题组织三个专题进行培训:1、新时期校长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理想。
2、学校推进二期课改的策略与措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沪教委基[2014]54号•【施行日期】201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54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对中小学开展各类专题教育的要求,提高本市中小学校课程领导力,探索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的有效经验,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专题教育的内容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并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自2014学年度起试行,请认真落实。
各区县和中小学整合实施专题教育的有效经验,请及时报我委基础教育处,以便推广辐射。
联系人:金莉莉;联系电话:23116707附件: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5月27日附件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整合中小学专题教育课程资源,加强对专题教育教学和评价的专业指导和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丰富学生学习经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快乐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挖掘中小学专题教育的丰富内涵,努力将专题教育纳入课程改革全过程,使专题教育成为学校坚持全面质量观,创新课程教学活动,提高办学水平的载体;使专题教育实施过程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引领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课程设置(一)课时安排中小学专题教育一般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平均每周1课时。
各学段专题教育可根据课程计划要求自行安排,课时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和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和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5•【字号】沪教委基[2009]56号•【施行日期】2009.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习和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56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今年四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学习和贯彻实施《指导意见》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办学自觉性。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2009学年开学之前要组织本区县教育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学习《指导意见》,结合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严格执行《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各区县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依法办学自觉性,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
二、抓住重点,认真解决好当前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辖区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制订与落实相关措施,做到即知即改。
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检查,查找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学的瓶颈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抓住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修订区县与学校规范办学的管理措施,构建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长效机制,力争在新学年取得较为明显成效。
【最新2018】学习心得,认真学习相关文件-word范文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学习心得,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篇一:认真学习体会1+3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体会1+3文件精神李伏霞201X年10月由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新修订和共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及其三个配套文件,在6月22日举行的上海市中职和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上已正式下发。
根据我区教育局的具体要求,我校党支部也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我对1+3文件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一、充分认识了学习贯彻四个文件的重要意义新修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以下简称“1+3”文件)不仅对校长负责制的内容、校长的职责、党组织的职责、教代会的职责的界定更加清晰、细化,还规范了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四个主要程序。
这些规定都从制度上保证学校管理和党建工作、教代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同时,这次新修订的四个文件全部由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共同颁布,体现了文件的权威性,也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对创新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在推进科学发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扩大党内民主、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等方面作了新的阐述;并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将党建督导等工作载体作为制度确定下来。
新修订、颁布的“1+3”文件,对学校工作更好适应时代的改变,规范中小学校的管理,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中小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文件精神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务求了解、熟悉、掌握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让每一个教职工积极地参与到文件学习中来。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 心得体会
近日,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同时明确了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建设的基石,对于中小学生的教育一直以来都是重点工作。
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是确保教育方向、教育大局观的坚实基础。
党组织作用践行到学校管理中去。
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把政治标准融会贯通与教书育人中去,是把政治要求放到学校的日常教学和学校管理中去。
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养是我们应该着力去做的事情,正所谓,好的老师成就学生的一生。
教育工作者良好的政治素养必将为祖国培养强国之才。
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所赋予的新使命。
现阶段全民提倡重视教育,教育对于个人、对于家庭、对于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教育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自己,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教育可以让一个家庭改变家风,成为更加幸福美满的家庭,教育更可以复兴民族大业、振兴国家之希望。
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
而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被赋予了新的使命,那就是把实施到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贯穿其中,立德树人是最根本的任务,尊重教育的规律是基础,并用科学的、差异化的教育方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教育的魅力。
加强党组织在教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学生们的爱国情怀。
我们的教育是为了更好的培养人才,而培养怎样的人才,是教育工作者们深深思考的问题。
为党育人、为国国育人,才能把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融入到基础教学中去,让学生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让学生们更多的了解党成立及发展的故事,追寻前辈们的足迹,做更好的自己。
让学生们在党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下,形成良好的爱国情怀和爱国之心,把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奉献自己的思想基石深深印在心里。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仅仅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的校园中去,才会更有意义。
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流程与思考
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流程与思考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了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应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若干(试行)意见》中,具体规定了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阐述了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其中指出,“校长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
这些都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不可推御的责任,是保证校长负责制得以实施的具体体现。
这也是设计工作流程构思的重要政策依据。
一、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流程(一)决策前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在和学校党支部负责人的商议过程中,支部应积极参与,为行政领导提供思路和方法。
2.根据总体的思想和设计的初步方案,进行必要的政策性咨询和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对其可行性进行必要的论证。
3.听取支委会意见,在支委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必要的意见,使校长的决策得到更坚强的支持。
上述工作的目的是为使校长提出的设想更符合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育相关法规,促使构思更为完善,更具有群众基础。
(二)决策中1.根据校长提出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广泛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意见。
支部负责人务必做有心人,对群众意见进行分类归纳,去伪存真,为校长的决策提供依据。
2.由校长提出整体构思,形成具体方案及工作的基本思路。
3.对决策的方案努力做好各方面思想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求同存异,促使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正式出台。
上述工作过程中,党组织负责人应尊重支持行政领导归纳性的意见和决策,努力使方案的出台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切实可行的把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
长开展工作。
第三条校长必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第四条校长要依靠学校党组织,学校重大问题的决
策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支持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
第五条校长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尊重教职工主
人翁地位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实行校务公开,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保障教职
工的合法权益。
校长要听取学生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
意见与要求,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第六条校长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对学校国有资产负有法律责任。
上级领导部门要支持、保障和
指导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校长行使职权要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学校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校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管理者、领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
律、法规,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具有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具备较强的教
育教学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
水平。
(四)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
评和监督,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五)中学校长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
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校长一般应分别具有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二年以上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的经历。
第八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校长任职条件和干部选任的规定程序,切实把业绩突出和群众公
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
第九条校长应按规定参加上岗培训和每五年一轮的
业务培训,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校长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三至五年,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聘任。
校长任期届满,由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
经考
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连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调整到其他学校任职。
要有计划地加强校长、副校长的校际
交流。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长实行校长职级制度。
第十二条校长可以提出辞职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后方可辞职。
校长在任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校长应按规定接受经济责任
审计。
第三章校长的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
校长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
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任期责任目标,经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负责教师队伍建设。
组织制定教师队伍建
设规划和培训计划,推进学习型团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创新素质和科研能力;加强对班主任、中青年和骨干教师等的培养,严
格教师队伍管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
第十六条,全亘壅重堂垄塾宣堂i科研工括。
树立
为了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思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狸里堡宣三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
按照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生命教育,加强行为规范养成等教育,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
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
要创新德育途径和方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各年级纵向衔接,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二)负责教学工作。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课程改
革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遵循教学规
律,深化教学改革,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与评价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
原则,创新教学模式,把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创造思维和自
主学习、独立思考、合作沟通能力贯穿课程教学的全过程,
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积极开展体育、卫生、美育、科技、劳动、国防、安全等教育,重视学生文艺社团、体育运动队、科技兴趣组和其
他社团’建设,有序组织各类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要配好教师,开足课时,提供必要的专用教室、场地、器材、设备等,充分发挥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
(四)重视教研组建设,发挥年级组的佳用,传承和建设
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切实抓好平
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八条支持兰茎堂望塑歪星三堡:安分依靠和发
挥学校党组织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章程进行活动。
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十九条.垄塑堂垦竺塾金盟叠邋三积极支持社区
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
区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四章校长的主要职权
第二十条按照校长负责制有关规定,行使对学校教
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
第二十一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按
照精简效蚴.则,决定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聘任中
墨王塑!』层干部的聘任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
见后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
长任命(聘任)。
第二十二条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
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
度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
与教师订立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
定,制订学校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设置开发校本课程,确定教学进度,选用教材,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四条按财务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上级的拨款、学费返还留成和社会赞助等各种收入以及校舍设施、仪器设备等,合理安排使用。
肘蟊
第二十五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或
辞退。
第二十六条按规定履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