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调京子女

合集下载

北京军转干接收安置政策:随迁家属子女政策

北京军转干接收安置政策:随迁家属子女政策

军转干考试北京军转干接收安置政策:随迁家属子女政策
军转干考试网为军队转业干部们整理发布军转干考试政策、程序、招考等信息。

本文为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政策。

1、凡上年度安排行政公务员岗位未离队的,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安排行政岗,到区县安排者,考试成绩减分。

连续两年不走的,不再具备考试资格,不安排行政岗位,直接指令性安排进事业单位。

结婚、离婚、双军人(在京一方调京工作时间)、落户、购房时间均需满一年的档案不予接收。

2、功绩制加分及优惠政策大致为:
一等功免试,直接安排进党政机关和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等功5分/次,三等功1分/次,边远艰苦地区1分/5年,军龄1分/5年。

3、随调(迁)家属、子女户口,不再随转业干部一起办理,转业干部须先行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再到市局人口处开具随调(迁)家属、子女户口准迁证,再回原户籍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部队给予报销两次差旅费)。

4、生活基础在郊区县的,原则上在郊区县安置(郊区县有中央、市属垂直管理单位接收的,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及二等功以上奖励者除外)。

其判定依据:要综合考虑家属工作单位,配偶户口、子女户口、住房等因素。

军产房要提供家委会证明、自购房要提供产权证、物业证,购房时间要满一年以上。

5、各单位转业干部落户信息应与档案一起交北京移交组。

更多军转资讯请关注:军转论坛。

国务院在京各部门因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审批工作

国务院在京各部门因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审批工作

一、政策适用范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在京中管企业(国家国资委直属)存在夫妻两地分居情况的在职人员(为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二、政策条件:1、[1991]12号)、[2003]55号)处2满352006中国国家人事部、公安部??调令号报文部委拟调人性别占用指标情况京内一方年龄学历职务随迁数(2006)0693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段艳丽女获硕士后工作三年郑圣聚36岁硕士工程师1 (2006)0694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欧阳丹女聘中级职称满三年马文军31岁大学本科工程师??(2006)054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波男获硕士后工作三年齐易31岁硕士经济师??(2006)0544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宋琳琴女获硕士后工作三年张义42岁硕士高级工程师1(2006)0692 国家测绘局张腊梅女聘中级职称满三年杨敏40岁中专及以下工程师??1、劳动合同、23、结婚证;4、有随迁子女的,应审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子女随迁政策,如系再婚,应审查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5、京外方干部、工人、无业人员或农民的身份证明,按干部、工人调动的,应审查其京外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调入函。

6、《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拟调人员登记表》(进京一方为干部)7、《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办文备案表》(进京一方为工人)8、9、(1、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解决分居的申请。

2、所在单位同意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时,人事部门经报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研究所正式发文号向北京分院组织人事处行文,申报进京人员材料(须从院ARP人力资源系统上传)纸至材料交换即可。

3、各单位具体负责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审核工作,按照“承办人审查—处室复核—领导签批”的步骤进行。

4、各单位在审核完成后,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经与档案及原件对照审核无误”字样,承??5需知)1、京外方为干部:行文式样和所需材料:??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调××到京工作的函××××工”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篇一:年北京户口接收函户口接收函〖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年月日篇二:户口接收函接收函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身份证号: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号,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经手人:年月日篇三:办理北京户口的有关政策北京市户口的有关政策此罗列出几乎所有的进京审批的政策依据,每个人都可以对号入座,找到符合自己条件的审批通道。

申请人办理本人进京:1、北京市单位接收毕业生进京2、北京市科技类产业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北京市引进留学人才和港澳台高级人才4、北京市引进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进京5、首都金融企业引进人才进京6、办理小城镇户口进京7、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进京8、中央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进京9、中央单位京外机构干部回京安置10、军队置业干部接收安置进京11、中央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干部进京在京申请人办理外地亲属进京:1、北京市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2、北京市单位人员办理工人配偶、子女进京3、工人单调进京,工人对调进京,招收家居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4、中央在京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5、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进京6、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人才引进办理流程一、办理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为进一步做好工人单调进京工作,解决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现将办理工人单调进京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配偶来京工作(一)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5、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申请(无单位的申请人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街道受理申请后初审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市属局、总公司劳资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主管部门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签批意见后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通知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基本材料:《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书面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调京人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京人档案;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2、有关调京理由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与调京人的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双方婚史状况证明(证书);在京父母或在京子女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合同医院)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明;父母及子女均不在北京的,需提供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为进一步做好工人单调进京工作,解决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现将办理工人单调进京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子女来京工作(一)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其子女为外地在职工人,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一子女调京工作:1、申请人在京无子女;2、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3、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申请人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街道受理申请后初审材料,经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单位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相应证明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中央部、委、办人劳司,市属局、总公司劳资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主管部门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签批意见后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通知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基本材料:《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书面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调京人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京人婚姻状况证明(证书);调京人档案;调京人的配偶及子女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2号

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2号

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2号)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从京外调入干部的指标精神,一九八三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的审批意见》(劳人干〔1983〕38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文件对搞好国务院各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控制北京市人口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变化,从京外调入干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总结经验,对有关规定加以完善。

现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条件(一)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审批条件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缺席,应首先在京内调剂解决。

确属工作需要,在京内无法调剂,必须从京外调入干部时,需制定调入调出干部计划,做到有出有进,利于干部交流。

1.使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司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要严格控制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数额和规定的专业内,拟调干部应是经过三年以上基层工作锻炼,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骨干。

拟调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

2.国务院或我部所批专项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有特殊原因(如新建、扩建单位或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所需干部,京内地区难以解决,确需从京外调入的,由部委报文申请专项指标。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发[1991]12号、人发[1999]80号、人办发[2003]55号)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发[1991]12号、人发[1999]80号、人办发[2003]55号)

文件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 [1991 ] 1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从京外调入干部的指标精神,一九八三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的审批意见》(劳人干[1983]38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文件对搞好国务院各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控制北京市人口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变化,从京外调入干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总结经验,对有关规定加以完善。

现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条件(一)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审批条件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缺编,应首先在京内调剂解决。

确属工作需要,在京内无法调剂,必须从京外调入干部时,需制定调入调出干部计划,做到有出有进,利于干部交流。

1.使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司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要严格控制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数额和规定的专业内,拟调干部应是经过三年以上基层工作锻炼,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骨干。

拟调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

2.按国务院或我部所批专项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有特殊原因(如新建、扩建单位或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所需干部,京内地区难以解决,确需从京外调入的,由部委报文申请专项指标。

十人以上者(含十人),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批准后,由人事部具体办理调入干部审批手续。

十人以下者,报人事部审批。

用人单位应按下达的专项指标数额及规定的专业调入干部。

调入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应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

北京户口新政策细则要求

北京户口新政策细则要求

北京户口新政策细则要求20XX年北京户口新政策北京上海为何“一户难求”?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和上海均已跻身“世界十大人口最多城市”,两个城市的人口数量都已突破2000万。

特大城市往往会滋生很多“城市病”,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等都困扰着大城市的居民。

去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按照中央要求,各城市应逐步推行“积分落户政策”。

据了解,上海市的积分落户制度已经运行多年,对高校落户的条件有着十分细致的要求,如在学历、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工作单位等方面都有分级打分,近两年的标准分已经达到72分。

如果大家对这个分数没有概念,那这样告诉大家吧:复旦、上海交大两校的绝大部分本科毕业生如在上海就业,离72分仍有较大差距,落“沪”基本无望。

北京虽尚未全面推行积分落户制度,但北京市人事局的相关规定已经对毕业生落户设置了一些门槛,如年龄限制为本科生24岁、硕士生27岁,还有“所学专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严控双外人员(外地生源、外地高校)”等。

应届生怎样拿到京沪户口?上海的情况较为明朗,对于来说,积分达标即是落户上海的“充分必要条件”,换句话说:只要积分达标,就可落户上海。

而北京的情况则复杂很多,据了解,一般可通过以下三条路径解决北京户口,分别是北京市人社局、国家人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三种渠道对应的单位性质也不相同,请看三种渠道的落户方式、办理流程、规则和时间均不同,一般来说,北京市人社局条线办理户口的手续较为繁琐,所要求的条件也最多,如年龄限制为本科生24 岁、硕士生27岁,还有“所学专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严控双外人员(外地生源、外地高校)”等。

但是,与上海不同的是,不是说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拿到户口,具体还要看进京指标是否给你。

有报道称,北京市人社局的户口指标今年将会控制在9000人以内,当然,这只是北京市条线的,国家人社部、中组部的指标是不受限制的。

【2018-2019】京人发〔1997〕106号-推荐word版 (9页)

【2018-2019】京人发〔1997〕106号-推荐word版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京人发〔1997〕106号篇一:人员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201X人员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来源: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1X.11.141.事项名称人员调京2.子项人员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3.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4.设定依据1.《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0〕4号、公3〔1980〕019号、民发〔1980〕4号、〔80〕劳总计字25号);2.《工人跨省对调工作的几项规定》(〔83〕市劳配字第124号);3.《关于解决京津沪三市工人夫妻分居的通知》(〔86〕市劳配字第357号);4.《关于解决我市少数工人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请示》(〔87〕市劳配字第63号);5. 《关于解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93〕京人干字第4号);6.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

7.《关于工人单调进京问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1X〕48号);8.《关于对<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京劳社信发〔201X〕67号);9.《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条件的补充通知》(京劳社信发〔201X〕162号);5.审批对象自然人6.实施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办理处室流动调配处8.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9.是否为初审否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11.受理方式纸质材料与网上受理同步12.办公地点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永定门西街5号)13.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14.办理条件(一)在京一方为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京一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2、夫妻双方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系本市急需人才。

北京户口政策

北京户口政策

不要采纳wangkaoyan ,wangkaoyan就是我,账号因作弊刷分已被封这个号是新申请的1,北京市不久前制定了一项规定:凡纳税额超过300 万元的工商业主,可将自己和家人的户口由外地迁至北京;而对普通的北京市民则严加限制,其外地配偶只有年满45岁、婚龄10年以上方可迁户口入京。

工人单调进京政策放宽九类子女或配偶可办北京户口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可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其在外地的在职工人的子女或配偶可调京工作。

通知明确,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子女为外地在职工人需要办理进京手续,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一子女调京工作:申请人在京无子女;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岁以下。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按照要求,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申请人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审批机关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或提请有关部门依纪律、法律追究责任。

2,办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

其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4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74号)。

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从京外调入干部的指标精神,一九八三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的审批意见》(劳人干[1983]38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文件对搞好国务院各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控制北京市人口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变化,从京外调入干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总结经验,对有关规定加以完善。

现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条件(一)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审批条件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缺编,应首先在京内调剂解决。

确属工作需要,在京内无法调剂,必须从京外调入干部时,需制定调入调出干部计划,做到有出有进,利于干部交流。

1.使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司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要严格控制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数额和规定的专业内,拟调干部应是经过三年以上基层工作锻炼,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骨干。

拟调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

2.按国务院或我部所批专项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有特殊原因(如新建、扩建单位或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所需干部,京内地区难以解决,确需从京外调入的,由部委报文申请专项指标。

十人以上者(含十人),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批准后,由人事部具体办理调入干部审批手续。

十人以下者,报人事部审批。

用人单位应按下达的专项指标数额及规定的专业调入干部。

调入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应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

北京市招收退休工人子女暂行办法-京政发[1984]41号

北京市招收退休工人子女暂行办法-京政发[1984]41号

北京市招收退休工人子女暂行办法正文:---------------------------------------------------------------------------------------------------------------------------------------------------- 北京市招收退休工人子女暂行办法(京政发(1984)41号1984年3月12日)为了提高工人队伍素质,确保生产、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一九七八年《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国务院一九八三年《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原则招收退休工人子女要经过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市属单位由各区、县、局(总公司),中央在京单位由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并实行先退休后招收的原则。

二、招收范围凡是符合《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正常退休的工人,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请招收一名当年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

退休工人独身在京,子女户口在农村的,退休工人必须把本人户口迁回农村后,才可以招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

对非因工作需要而延期退休的,不得招收其子女。

对退休工人及其配偶都是城镇户口的,不得招收其在农村的子女。

三、招收条件招收退休工人子女的条件为: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本人政治思想表现较好,年龄为十七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未婚青年。

特殊行业如矿山井下、野外地质勘探、架线、筑路、清除粪便、排污、送煤等工种,招收退休工人子女的年龄可放宽到三十周岁,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小毕业。

四、招收计划主管部门应本着统筹安排、合理使用的原则,于每年年初提出本部门招收退休工人子女的计划,报市劳动局审查批准后执行。

原则上应该是当年退休,当年招收。

当年已经搞完招收工作以后退休的工人,其符合招收条件的子女可以保留报名和考试权利到第二年。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

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外地户口调入北京比较可行的解决途径有三种:一是申请户口进京;二是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三是工人单调。

其他还有引进人才、随军家属调京和知情回京,均不可行。

相关网址有详见“流动人口之家-百姓办事”栏目(,以东城区为准)。

一、申请户口进京夫妻投靠条件: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2、结婚需满10年;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1、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北京市人事局,1997年8月18日)各区、县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推动北京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更好地发挥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同意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的范围和条件(一)办理的范围:指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的条件: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

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间)可以累积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安置国营农场职工子女的通知-[78]市劳革配字第69号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安置国营农场职工子女的通知-[78]市劳革配字第69号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安置国营农场职工子女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安置国营农场职工子女的通知
([78]市劳革配字第69号1978年5月29日)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营农、林、牧、渔场户口在场的职工子女,到达劳动年龄,可以安排在本场工作"的规定,市农林局要求将中学毕业的国营农场职工子女,吸收为农场职工。

经请示市计委同意,今后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可由市农林局每年汇总造册,报市劳动局批准,招收为国营农场职工,统一办理录用手续,以后不再参加招工。

对于户口在农村的职工子女和由农村流入的人员,一律不得招收。

各郊区、县所属的国营农场,可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结束——。

外地户口进京政策(4)

外地户口进京政策(4)

外地户口进京政策(4)二、工人单调进京(调动子女进京){依据《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第一条}1、申请人、调京人符合条件,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其子女为外地在职工人,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一子女调京工作:(1)申请人在京无子女;(2)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3)申请人50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岁以下;希望申请单调进京的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例:有关调京工作条件1、关于在”调子女来京工作”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都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共同作为申请人;2、关于”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是指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3、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

4、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含成人教育)后,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5、关于在”调配偶来京工作”中,”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北京市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在工作单位任职手续,这两种申请人限于在本通知本条第4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工人对调进京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法发[2002]123号)]:1、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及子女或配偶及父母在京;2、夫妻两地分居,在京一方是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干部或副处级以上的行政干部;3、父母户口在京,本人未婚;4、支援三线建设的职工及子女。

调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和程序

调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和程序

调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和程序很多外地户口朋友认为成为首都市民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最近人民网又爆出了黑市通过灰色途径办理北京户口收费30万元,而且还门庭若市的消息。

其实,也许你符合户口进京条件,但由于对政策不了解错过了机会。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户口进京的相关政策,国光对户口进京政策按受理审批部门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希望能对大家一所帮助。

有权审批户口进京的行政部门有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各区县人事局,只要上述行政机关一经审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都会配合办理。

具体内容如下:A:经公安机关审批一、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一)受理条件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1.18•【字号】京政发[2000]35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0]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

各区、县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武装部及双拥办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军,把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工作。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下达接收安置计划,按计划调配随军家属;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通过现场办公或组织招聘洽谈会等,促进随军家属就业。

要教育和引导随军家属转变择业观念,鼓励其进入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或自找接收单位。

三、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应当落实接收安置计划,优先安置随军家属就业。

随军家属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或不参加招聘洽谈的,视为放弃安置就业,不再列入接收安置计划。

四、用人单位每接收安置一名随军家属并与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落实安置后给予一定的补助经费。

安置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每年的接收安置计划酌情安排。

随军家属进京后不要求接收安置,自己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的,在办理就业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按同等标准予以补助。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九月三日国务院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九七八年原则批准、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

这项规定对于照顾职工生活困难,缓和当时严重的劳动就业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管理不严,风气不正,在执行中产生了很多弊病。

主要是:许多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包括相当一部分工作和生产上的骨干,为了子女就业,取得假病证明,提前退休、退职;不少地区自行规定干部退休、退职时,也招收其一名子女参加工作,扩大了招收的范围;许多单位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不进行考核,将一些不符合招工条件的人招收进来,降低了招工质量,影响工人阶级队伍的素质;许多地方不顾生产、工作是否需要,将招收的退休、退职职工子女都安排在父母原在单位,造成人力上的浪费,生产效率降低等等。

这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产生了很不利的影响,必须认真进行整顿。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发展经济,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安宜城镇待业人员。

当前,要把大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适当发展个体经济,作为打开城镇劳动就业新局面的主要方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调动工作登记表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人调京报到须知
号您的调京申请已获批准,请您详细阅读本《报到须知》并按以下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一、持《商调函》和相关材料到在京入户的区县公安分局领取《户口准迁证》。

二、持《商调函》和《户口准迁证》去外地办理调京手续。

三、持以下材料到我局办理调京报到:
1、调动工作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
2、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养老保险手册及台帐;
3、当地银行汇出养老保险基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材料须注明调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须注明企业和个人历年缴费基数和调动当年每月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基金须汇入在京接收单位所在区县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其具体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请向接收单位或单位所在区县社保中心询问。

四、办理报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 4:30
五、报到地点: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东楼一层114房间。

六、来京报到时务必带本《报到须知》。

七、您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10)-88011138咨询。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人调京审批单
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参加工作时间
在京申报单位:
现在工作单位:
事由:
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商调工人函
编号:
调京号:字号

经研究,拟将您工作的
同志,调入我市安排工作。

如您处同意调出,请给予办理调动手续,于年月日前由本人持相关手续来我局报到;若不同意调出,请函告。

附注:
年月日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010)-8801113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