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记者深度报道安徽芜湖拆迁内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凤凰记者深度报道安徽芜湖拆迁内幕
摘自(凤凰博报《野火春风斗古城》记者:邓飞)
第一篇 芜湖拆迁中的巧取豪夺
3915元——5134元——7292元——13500元。
芜湖市镜湖区赭山东路神山口粮站宿舍二幢一层的两套房屋评4次估价,4次调整,在数月里完成了如此奇妙的增长变化。
2008年,陶某和许某在粮站宿舍楼的店铺遭遇拆迁,被评估为3915元。而该地段的门面房市场价一般为18000——20000元∕㎡,陶不服,向该市房管局仲裁并要求专家鉴定。专家鉴定后认为补偿计算方式错误,提出应予重新评估。
第二次评估时,陶提出“更换评估公司”,但拆迁办拒绝该请求,继续指定原评估公司评估。
该评估公司又以内街门面为由,将补偿标准调整为5134元∕㎡。陶的家人浇上汽油,抗争强拆,拆迁办只得再次作出评估,调整补偿标准为7292元∕㎡。陶家最后不堪盯梢、威胁和公然拦截殴打,最后签字。
相形之下,陶还是幸运者。8 月 16 日,近 200 男子堵住一费姓拆迁户附近数个路口,禁止通行,调来两台挖掘机径直铲平该拆迁户的房子。
另一许姓邻居继续不服,还是不愿拆迁,并把相关信息贴上了新华网,令该市主要领导不安。他指示镜湖区妥善处理,尽快平息争端。拆迁办伪造了一份许和陶的房产为“仓储”用房的土地证,试图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不幸被市民掌握,再贴上新华网抨击。
镜湖区最后决定:执行国务院305号令,按同地段市场价13500元∕㎡标准落实许的拆迁补偿款,并安排评估公司按此标准重新做出第四次评估报告。
有评论称,该个案生动展现芜湖拆迁是如何实现对公民财产的巧取豪夺——利用评估公司提供虚假交易实例,压低价格,威胁公民迫使让步,伪造文件降低房屋赔偿等级。
“只有政府才能轻易实现对拆迁户的巧取豪夺”内部人士称,拆迁冲突的根源是政府变成拆迁公司,与民争利——支付拆迁户的费用越低,政府得到的资金越多,地方政府自然设法压缩拆迁成本。
拆迁资金历经盘剥和流失,无法满足拆迁户的正当要求,冲突由此开始。而政府各部门都被组织动员起来,各司其职对拆迁户“抢逼围”。
“法院一直是政府拆迁最重要的帮手,它可以堵塞法律渠道,断绝法律救济的路径。”镜湖区法官透漏说,拆迁公司如果无法通过威胁、暴力手段实现拆迁,真正的拆迁人——政府就可依仗《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切换另一模式的逼迫——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拆迁的行政裁决,如果再不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即使被拆迁人不服拆迁的行政裁决,向法院起诉,拆迁人也可以先予执行,“拆了再说”,而法院受制地方政府,需要帮助政府避免国家赔偿,一般会判政府胜诉。
一名法官承认,2007年,镜湖区法院帮助镜湖区建委强拆了39户,2008年则强拆了68户,效率极高——其中一次,镜湖去政府拆迁16户人家房屋,区建委要求先予执行,镜湖区法院直接裁定拆迁户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二日内腾出房屋,并且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拆迁户成说,他们最后除了上访,别无他途。
第二篇 倪家四口的阻击战
以前,我们和洪水作战,保卫我们的家园;现在我们要和拆迁作战,保卫我们的房 。
尽管法官们一致以为,区建委显然无权颁发拆迁许可证,但他们无法以法官的身份来对此做出裁决。
2009年12月23日晨,一名老汉出现在一张户外广告牌上。他右手握话筒,左手拿一长木棍,胸前挂一个装满汽油的铁壶,昂首挺胸,迎着晨光开始喊话,吸引数百人围观。
很快来了城管。
小伙子们取出一捆钢管,熟练拼接,很快变成数米长的钩镰枪,可以钩取悬挂的标语横幅。
老汉喊,你们不要动,一动,我就跳下去,死给你们看。
另外一个屋顶,一名老太拍打铁屋顶,啪啪作响,并不时发出尖叫。温家宝总理的标准照被放大成巨幅照片,12张,边上是温总理的一段著名讲话:对于一个社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有城管拍摄,老太开始拍打手掌,大喊“共产党万岁”。
这一对老人抗议的是政府没有推进公平正义。
2000年,倪良胜、倪良宏兄弟贷款200万元在中江商场的一栋裙楼买下三层、871平方米,装修后出租,后收回做宾馆。
中江商场位于镜湖区九华中路,距市、区两个政府大楼不出千米,是繁华地带。2009年6月16日,倪家也收到“给拆迁户的一封信”。原来该商场所处地块11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芜湖汇锦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招商资料显示:他们将建造一个“汇景国际商城”,有商场、国际酒店、办公楼、品牌店,建筑面积合计9万平方米。
倪家要求原地回迁,拆一还一,被拒绝,提出在同区域等面积安置,又被拒绝。拆迁人员说,“商业房回迁,在芜湖历史都没有,你们想都不要想”。
拆迁公司开出的条件是每一平方米补偿8000元,而马路对面的商用房的售价在2007年达到了38000元,倪家不同意。
拆迁大队使用了很多方法试图驱赶这座裙楼里的拆迁户——断气、破坏室外的热水器、电话、有线电视信号等,倪家多次向警方报案,但无人理睬。
8月,拆迁公司开始向镜湖区建委报材料,申请行政裁决。
公开信里,一句“目前我们已在完善各项拆迁工作法律程序”令倪家兄弟心生警觉,他们要求出示相关拆迁手续。但一直被镜湖区建委拒绝。
倪家兄弟以无法看到拆迁手续为由,申请镜湖区建委中止裁决。
2009年10月,镜湖区区建委再次启动裁决程序,倪氏兄弟才看到拆迁安置方案。倪家也被列出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现金补偿,两三楼640平方米的旅社经营被改性为“办公”,估价仅为3008元∕㎡。而评估报告里作为参照的三个交易案例竟然有一个不存在,该评估公司之前曾虚构交易实例,帮助政府压低房屋赔偿款而被投诉。
第二种方案是产权掉换——红光小区一套82平方米房子+169万元或者某水泥厂一套475平方米厂房+21万。
但产权掉换被证明只是虚晃一枪。红光小区是住宅小区,不得从事旅社经营。而水泥厂厂房办公室一直未有提供资料,一直是个传说——事实上,拆迁公司也声称只有货币补偿,绝对不可能产权置换。
更大的问题是在于拆迁手续。
另外一个拆迁户聘请北京律师坚持要求信息公开,终于获得了该地块的拆迁手续信息,发现领取规划许可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批复等五要件的单位是芜湖国土收购储备中心。
而最后真正得到拆许字2009第0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却是镜湖区建投。镜湖区建投凭借储备中心的文件和手续向镜湖区建委领取拆迁许可证。
没有缺乏拆迁计划,没有资金存款证明,镜湖区建投只提供了一份资金监管协议就领取了拆迁许可证。之前资金预算为1100万元,相关法规规定拆迁资金要一次性到位,专款专用。但该份资金监管协议里显示到位资金是600万元,这笔钱要拆迁23000平方,所以每一平方米的拆迁补偿约300元。
资金不到位,拆迁却紧锣密鼓开工。
如同镜湖区法院那些法官,倪家兄弟也开始质疑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10月15日,倪家兄弟向芜湖市建委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镜湖区建投的拆迁许可证,被驳回,理由是“超过了申请期限”。
“他们一直拒不出示,现在就说我们超过了申请期限”倪家兄弟说。随后,他们向镜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镜湖区建委颁发的拆迁许可证。
同时,倪家兄弟要求镜湖区建委中止对他们的行政裁决——在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未被确定之前,区建委不宜做出强制裁决,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行政纠纷和可能承担的国家赔偿与相应行政责任的追究。
但10月23日,镜湖区建委做出行政裁决,要求倪家兄弟搬迁腾地。倪家兄弟认为,拆迁没有提供安置房,遗漏了装修
补偿,更无法达成现金赔偿协议,也就拒绝搬迁。
12月4日,倪家兄弟和镜湖区建委就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对簿公堂,但至今没有判决。
镜湖区建委显然不愿和倪家纠缠诉讼,12月11日,镜湖区建委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奇异的是,镜湖区法院称法院组成合议庭,当天裁定“镜湖建委作出的裁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对倪家兄弟的强制执行”。
随后,镜湖区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令倪家搬出,否则将强制执行。
倪家贴满总理画像,果然避免了强拆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指责法院明显偏袒镜湖区建委——相关法律规定,镜湖区建委申请执行应当在法定期限提出,即在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而镜湖区建委对倪家作出拆迁行政裁决至今尚未满三个月,法定起诉期限未到,故不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基本条件。
而且,拆迁强制执行的首要条件是已经提供周转安置房,而对倪家兄弟的拆迁既没有确定周转房,对房屋内的装修也没有依法评估。
王写了一封意见书给镜湖区法院院长李强国,要求“全国模范法院”模范守法,依法办案
一个地方政府和房产业产生一段生死畸恋,血肉交融。
第三篇 荣光和耻辱
28年前,一个叫王天保的副团职军人转业回到芜湖,被安排在芜湖市建委安装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
1997年,安装公司和其他大批国有企业改制,工人们生活贫困。1999年,王遭遇了第一次拆迁,“当时拆迁很文明、很人性化、可以就近安置”。王找了樊塘村15号的一套房子,由政府买单。
2008年12月,王遭遇第二次拆迁,为安徽最优秀企业之一的海螺集团中高层干部住房腾出土地,拆迁价是3500元∕㎡。
王认为自己财产受损巨大,不肯拆迁,被强拆。他的女儿王瑞因为和倪家兄弟奋力抗争,而被认定是“重点钉子户”,和拆迁公司因为面积、补偿价格等无法达成协议,未获分文补偿。
海螺集团高管楼最后也推出商品楼,最高售价6700∕㎡。下岗工人们买不起同区域的房子,不得不去偏远的郊区,住进安置房或者便宜的商品房。 王的一家人拿出了所有积蓄,以6028元∕㎡的房价在自己的地基上定下一套房子,避免被驱出城区。
“到底发生了什么”王瑞说,他们一家人不能理解这些年的悲欢起伏。
显而易见的是,这个城市在进步。2008年度统计数据表明:芜湖GDP增长15.8%,经济总量首次超越安庆,跃居安徽第二。在一些外宣材料里,芜湖称自己无能源、矿产的资源优势,无经济特区等的政策优势,在几乎没有任何特殊优势的情况下,却能
后发崛起。芜湖市政府一官员称,令芜湖巨变的主要推力就是巨额的土地出让金。
芜湖曾声称将政府南迁十公里,并完成南部的基础建设,吸引了众多企业哄抢南边土地。如今,芜湖却将市政府掉头东迁7公里,将马路扩宽为12车道,当地的稻田变成可以拍卖的经营性用地,“催熟土地,滚动发展”。
2009年7月, 市委书记陈树隆强调说,芜湖将着力打造最佳宜居宜业之城。
第四篇
法官在求救
法官们两栋宿舍楼面临拆迁,却发现自己无法立案,丧失诉讼权。
2009年6月9日,芜湖市文化路46号镜泉公寓60名住户收到一封来自拆迁公司的信。他们是镜湖区法院的法官和法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们也变成拆迁户了”法院内部人士说,法官们开始潜心研究拆迁,发现诸多法律问题。
向镜湖建投发出了拆迁许可证的是镜湖区建委,而《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主体、责任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事实上,2004年9月,建设部发出《关于清理城市房屋拆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一些地方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证权力授予了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查清理并上报。对于问题较多而又自查不力的,建设部将进行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2009年7月,在一份写给镜湖区建委、镜湖建投的公开信里,法官们称镜湖区建委不具有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无权作出拆迁许可决定,应予纠正。
法官们还称,《物权法》规定,征收的程序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再涉及拆迁补偿的问题。在人民政府没有作出征收决定的情况下,拆迁房屋当属非法。
拆迁通知再一次送到小区。法官们称“如果你们强行决定拆除我们的房屋,就属于明目张胆地违法,我们必然会拿起法律的武器”。
9月3日,镜湖区法院16名在职法官和法警、7名退休法官和法警、1名退休的镜湖区政法委副书记向镜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撤销镜湖建委做出的拆许字2009年第0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镜湖区建委称原告是镜湖区法院法官,区法院应该回避。9月22日,镜湖区法院提请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法院管辖,芜湖中院应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但至今没有结果。
据称,芜湖中院分管行政庭的副院长正是60户拆迁者之一,他回到小区叹气,称中院还要研究,“现在是不立案、不指定、不回复”。
法官们不得不转而求助。
第五篇 但上访会遭遇盯梢、监控和截访
拆迁户成钢峰一家人被安排在一个紧靠铁路线的安
置小区,列车轰鸣,一刻都不得安宁,2009年12月25日,成母向《凤凰周刊》哭诉她被打遭遇,儿媳突然推门进来,神色紧张,说,不好了,盯我们的人正在打电话叫人,你快点走吧。
这个城市最大的危险在于,创造了庞大城市,却牺牲了民众的福祉和尊敬,矛盾一天天堆积。
第六篇 芜湖的土地饥渴
拆迁冲突的根源在于政府动用行政资源来争夺民众利益。
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长江下游南岸,南倚皖南山系,北望江淮平原,是一个具有2000多年的古老城市。长江自城西南向东北缓缓流过,青弋江自东南向西北穿城而过,汇入长江。
奇瑞汽车一度是这个城市的支柱产业。
中国城市的土地出让一度是划拨、协议出让或者招标出让,直到2000年,芜湖市和中国城市一起开始“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截止2006年底,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土地共计86宗,面积1037.67公顷。¬
此外,芜湖半城山半城水,拥有国家级外贸码头和4条在建的高速铁路,一直努力成为滨江山水园林特色的文化旅游名城,是一个公认的宜居城市,吸引大量地产资金进入。
2007年11月,宁波一房产企业以3、73亿元拍得50776平方米的地块,创下芜湖土地天价。有资料表明:芜湖当年一共出让土地5963亩,是2006年的6倍,取得土地出让金78亿元,该年房地产投资约占全市GDP的8%左右,房地产一举成为芜湖市的支柱产业。¬ ¬有资料显示,中国地方政府在2007年获得土地出让金超过1万亿元,而当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不过2.3万亿。再加上房企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已变成“土地财政”。
但和高地价如影随形的是高房价。
芜湖市一名郑姓房产商介绍:2000年以来,芜湖房价渐涨,但一直较为平稳,2006年芜湖市区住宅商品房平均售价为3295元∕㎡,2007年1月起开始飙升,截至12月19日,市区住宅商品房均价已达到4575元∕㎡。
对市民来说,他们不能自建、不能合建,只能在房产商手里购买商品房——芜湖市所有单位被禁止集资建房。而“安置房”和“廉租房”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羊毛还是要出在羊身上的”该房产商称,高昂的土地出让金正是高房价的根源,地价、建筑成本和其他费用等累积最后形成房价。
很多房产商被发现实力不济,无法建造房子供应市场。他们甚至不能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历经多次催缴,但直到2009年11月,还有14宗地块欠缴。
但芜湖市土地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认为,房价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供应量不足,而只有提高土地供给,加大土地交易量,才能够解决高房价问题。此外,政府宣称拆迁难度大、
土地交付日渐困难,直接导致开发商不得不将原定工期一拖再拖,造成房价不断上涨。
最后,芜湖决定加大对拆迁地块的拆迁力度与督查,由政府出手帮助开发商来完成拆迁,高效快速交付净地。
2007年4月,芜湖政府开始和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政府签订限期拆迁交地的协议——逾期不能完成拆迁交地工作,将予以罚款。
拆迁交地工作开始被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芜湖政府内部人士透露说,2008年上半年,芜湖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26.95%,住宅商品房竣工面积同比380.90%的增长,但遭遇金融危机,引发震荡,土地出让量从2007年近5900多亩骤减至不足200亩。
房产市场萎缩令芜湖不安,一损俱损,芜湖挺身而出,在安徽最早,全国较早地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刺激房产交易。2009年3月,芜湖再次出台补充意见,再推房产业一把。
2009年,芜湖市建委先后组织两次品牌楼盘巡展,吸引周边地区民众前来购房。上半年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86.12亿元,同比增长14.1%。
庞大的用地需求,自然需要更多土地。而政府需要从市民手里获取土地,也就利用行政资源强力推动拆迁。
2008年9月,芜湖启动古城改造,计划拆迁面积为27.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为3916余户,而镜湖区正是古城区。
2008年5月30日,一次拆迁专题调研时,该区区委书记韩卫民就如何解决一些疑难问题对拆迁工作人员面授机宜——如一些单位职工不配合拆迁,可以以镜湖区政府的名义给单位相关负责人发协助函;对于一个矛盾尖锐的地块,区政府可以和区法院、房管局签协议,明确由区政府来承担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责任,放心去拆迁。
第七篇 芜湖似乎不是贫困家庭的宜居之城。
6月11日下午,一个名叫雷海清的五十多岁男子上吊自杀。雷生前以修鞋为生,住房35平方米。有说法称,雷遭遇拆迁公司逼迫,威胁不搬家就要取消他的低保,令雷寻死。
更多的人在芜湖的网站上抱怨高房价带来的种种痛苦。
“买不起,但如果不买,怕房价还会涨,明天更加买不起”一名网友称,他和女友不得不找双方父母借钱缴纳首付,他们来负责按揭,“现在都不敢生孩子”。
一名网友评论说,高房价消耗了父母的积蓄,也透支了自己的未来。
上述官员透露说,房产业的官商勾结是显而易见的。近月,安徽省纪委带走了芜湖市原建委主任和芜湖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前者在接受纪委调查询问期间非正常死亡,后者在副市长任上抓过规划。至今还有很多房产商在境外避风头,不敢回来,官场人心
惶惶。
但对于芜湖来说,拆迁的战车不能停下。11月11日,芜湖市纪委书记张海林在国土局鼓励官员,称芜湖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通力协作,相互配合。
而围绕拆迁的抗争事件在这个城市里此起彼伏。有市民甚至在互联网上传递如何利用汽油瓶、煤气罐等来对抗强拆。
11月,一个叫唐福珍的成都妇女烧死自己,抗拒拆迁,令国家震撼,舆论再度炮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支持政府权力侵害公民权利,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恶法。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宣布将修改现行《拆迁条例》。
芜湖政府人士称,芜湖担心拆迁政策生变,也就要求各区加紧拆迁。镜湖区至少有40个地块需要同时拆迁,官员们多次开会探讨如何快速完成拆迁又不闹出人命,确保社会稳定,一致认为“无法完成的任务”,但又必须去做,令官员们压力巨大,寝食难安。
残破的三楼楼道里,倪的父亲手握着电喇叭,坐在窗户边不时张望,也是寝食难安。他和老伴锁好铁门,在楼上设立了东、南两个瞭望哨。一旦发现城管或者警察集结,他们就爬上广告牌或者屋顶。
倪家的瞭望哨
法官宿舍现在是一块最难啃的骨头,被放在最后,法官们还在和芜湖中院博弈,希望能够立案——他们称,新出台的《最高法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意见》规定:对于情况紧急且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公共利益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立案,尽快审理,“要是还不立案,我们就告到最高法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