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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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壳运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在工作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第七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如下表所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病害防治工作,应当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责任分担。

第六条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自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第七条的民间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职责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其他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四至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鼓励第五条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防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指在地球表面发生的、由内部地球动力作用或人类活动引起的、对地球表层物质和人类生活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自然事件。

地质灾害种类繁多,涵盖了地震、火山喷发、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等多种类型。

由于其突发性和破坏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极为重要。

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指导和实施。

在中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监测预警体系等内容组成。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性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必须具备明确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法、自然灾害救助法、土地利用法等。

地质灾害防治法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责任主体、组织体系、防治措施等内容。

自然灾害救助法则明确了灾害发生后的救助和恢复工作,保障了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土地利用法则规定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地质灾害发生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操作依据。

其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还应涵盖科学的规划和政策文件。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根据国家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和地方实际情况编制的,它对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预警监测、防灾避灾、减灾救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和具体指导。

政策文件包括财税激励政策、土地使用政策、工程建设政策等,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

科学的规划和政策文件,能够提供全局性、系统性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此外,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还需有一套规范的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标准、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标准、抗灾工程设计规范等。

这些技术标准是在长期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们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2018)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2018)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XXXXXX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第一节矿长岗位责任制 (1)第二节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第三节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2)第四节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5)第五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岗位责任制 (6)第六节生产技术科主任科员岗位责任制 (7)第七节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7)第八节井下探放水人员岗位责任制 (8)第九节相关单位人员岗位责任制 (12)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18)第一节概述 (18)第二节具体生产技术制度 (19)第三节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21)第三章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30)第一节总则 (30)第二节职责划分 (30)第三节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31)第四章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4)第五章防治地质灾害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36)第一节规定 (36)第二节地表防治地质灾害 (37)第三节井下防治地质灾害 (38)第四节特殊情况下的防治地质灾害 (39)第五节地面塌陷坑管理 (39)第六章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41)第八章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2)第九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 (43)第一章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节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防治地质灾害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评估和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防治重点和优先级。

同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宏观和微观的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

2. 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包括实地观测、遥感监测、地震监测等手段。

制定监测预警标准和频率,及时获取灾害信息,进行预警和预测,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决策依据。

3. 工程措施和技术要求: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和技术要求,包括防治工程的设计、建设、验收和维护等方面。

确保防治工程的质量和效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 培训和教育: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培训和教育体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

同时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民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5. 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的组织协调机制,包括多部门、多层级的合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工作的效率和协同性。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通过规范管理和科学技术应用,能够有效地预防、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心,以便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监测设备与技术
监测设备
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水准仪、经纬仪、遥感设备等,用于测量地表的变形、位移 、裂缝等变化情况。
数据处理与分析
利用专业软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判断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 性。
预警与预报
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警和预报,为政府和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 信息。
2023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 制度》
目录
• 制度总则 • 预防与监测 • 应急处置与救援 • 防治技术规范与标准 • 监督与考核 • 其他事项
01
制度总则
目的与意义
目的
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生 命财产的危害,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意义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质量和 效果。
其他事项
宣传教育与培训
宣传教育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 知和防范意识。
培训
定期组织地质灾
资料收集
收集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测等资料。
资料整理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汇编,确保资料 完整有序。
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和 管理。
2
适用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
3
适用于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和防治 工作。
管理部门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的政策制定、指导和监督。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地灾防治工作制度

地灾防治工作制度

地灾防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涵盖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恢复和重建等全过程。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按照分区管理、分类指导、重点防治、整体推进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防治能力,增强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组织管理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当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

三、预防与监测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评估,明确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第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当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措施、防治责任人和防治资金等。

第十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监测。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监测精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预警与应急第十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标准,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

为了有效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一、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地方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

交通部门负责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强化企业和个人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工程建设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对其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负责,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建设。

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政府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定,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制度1、定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查明地质灾害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程度等情况,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

调查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调查成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1.1 背景和目的地质灾害是指由地壳运动、气候变化等因素引起的地质现象,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保护公众安全,制定本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机构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域从业者。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1 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制定,遵循科学规划、综合施策的原则,并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2.2 规划内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1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受灾区域;2.2.2 预防措施,包括加强监测预警、巩固地质体、建设防灾工程等;2.2.3 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组织人员、物资调度和救援指挥体系等;2.2.4 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2.3 规划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单位,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投入,保障规划的资金和人力资源。

第三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3.1 监测网络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应组织建立全面、连续、细致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包括现场监测设备和远程监测系统。

3.2 预警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准确发布给有关部门和受灾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渠道可以通过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传播。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4.1 工程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根据地质灾害特点和规模,采用科学、可行的工程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2 施工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第五章地质灾害应急救援5.1 组织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指挥系统。

5.2 人员培训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地质作用导致土地、地下资源、地下工程、生态环境等遭受破坏,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自然现象。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二、地质灾害预防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根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分布特点和危害程度,确定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和危险性评估等级,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地质灾害现状及危害程度;(二)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和危险性评估等级;(三)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和人力资源配置;(五)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分工;(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八条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明确防治项目、资金、技术和政策措施等。

第九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当依法进行,评估结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依据。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实行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应当对其产生的地质灾害承担防治责任。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和人力资源配置;(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四)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措施;(五)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三、地质灾害治理第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采取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和综合治理等措施。

2018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2018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2018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松河西井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编制人:编制时间:2018年3月16日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方案(措施)审批表地质灾害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财产的威胁,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小组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调度室、安监科、技术科、工农办、办公室、后勤等全体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办公室主任由技术副总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工作负责;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处理因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三)各部门职责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2、矿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室:负责接收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工作面对应地表区域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域的地貌、建筑物、公路等重点设施拍照留存,以便对比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时,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

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威胁区域,由矿长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威胁区内。

2018年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方案与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方案汇编

2018年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方案与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方案汇编

2018年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方案与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方案汇编2018年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一)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以人为本,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能够通过工程治理消除隐患且投入不大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威胁人数多、治理投入巨大的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彻底摆脱隐患威胁;对目前危害不大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以监测为主,远期考虑采取简易工程、搬迁避让等措施。

对治理、搬迁难度都较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重点地灾点,采取通过专家调查论证,实施工程消除主要隐患。

(二)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

把地质灾害的避让搬迁与山区扶贫异地安置、乡村规划调整、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等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受威胁户进行搬迁安置。

鼓励搬迁户进城入镇进行购房安置。

(三)补助为主,实物和资金相结合原则。

搬迁安置补助分实物补助和资金补助两部分。

实物补助包括过渡房的修整、提供安置用地、集中安置点的“三通一平”等,资金补助包括拆迁、过渡安置及搬迁补助等。

(四)建一拆一补一原则。

搬迁户搬迁后,以户为计算单位,建一拆一补一。

一户一宅,原来居住房及生产用房必须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补助。

二、我市目前地质灾害现状通过1:5万地质灾害详查和XX年汛后核查,确定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共153处,其中崩塌72处,滑坡65处,不稳定斜坡11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处3处,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

除天湖街道外全市的各乡镇、街道均有分布,成因除地质环境条件、气象水文外,还与频繁实施的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密切相关。

三、治理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经征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意见,结合调查、核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期治理原则,XX年计划实施危险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20处,涉及37户123人。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指地壳活动引发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崩塌等。

由于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国都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以规范预防、预警、应对和恢复工作。

本文将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进行汇编,提供一个综合的参考。

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共安全优先原则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核心是保障公众安全。

所有防治工作都应以公共安全为首要目标,不断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2. 综合防灾原则综合防灾是指采取综合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风险管理原则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通过科学评估、风险防控和灾后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提高救援效率。

4. 法制化管理原则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依法进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加强监管和执法,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5. 公众参与原则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公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实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协同防灾。

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主要内容与措施1. 地质灾害预防和监测体系建设(1)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实现实时监测与预警功能。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评估,及时消除和治理隐患。

2.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流程。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

(3)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与水平。

3.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1)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定,制定相应的管控政策和措施。

(2)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提出防治措施。

4. 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1)建设地质灾害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流。

(2)开展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工作。

5. 地质灾害监管与执法(1)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与评估,确保各项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由于地质因素引起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

这些灾害常常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地质灾害预防和监测体系地质灾害预防和监测体系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

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灾害预警机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目标。

同时,要加强对潜在灾害的监测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便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管理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措施。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的特点,对潜在风险区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风险区域内,要限制土地利用,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控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性文件,包括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方案、措施等进行详细规划。

规划要基于科学的研究和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

在规划的基础上,要进行工程建设,包括防灾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四、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环节。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

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要及时组织救援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督和评估地质灾害监督和评估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质量保证。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同时,要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六、地质灾害教育和宣传地质灾害教育和宣传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技能。

同时,要加强对学校、社区等重点场所的教育工作,培养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人才。

七、地质灾害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地质灾害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是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各类灾害。

对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和地质灾害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进行汇编和介绍,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参考。

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着重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则和目标。

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分类管理,因地制宜。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4)科学依据,技术支撑。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目标:(1)减轻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可持续发展。

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了保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需要进行组织机构和职责的明确划分。

1. 地方政府:(1)区域划定和分级管理。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协调各有关部门合作,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和监测预警工作。

(2)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

3. 相关部门:(1)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在规划、建设和环境评估过程中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防治要求。

(2)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合理规划和建设,减少地质灾害风险。

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技术与标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赖于科学技术的支持和标准的制定。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技术与标准。

1. 地质勘察技术:(1)工程地质勘察。

(2)灾害地质调查。

2. 监测与预警技术:(1)地震监测技术。

(2)滑坡监测与预警技术。

3. 防治工程技术:(1)地质环境整治工程。

(2)抗震与防滑工程。

4. 地质灾害防治标准:(1)地尔斯(DELS)标准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的自然灾害。

为了有效防治和管理地质灾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进行汇编,以便于大家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内容。

1. 地质灾害防治总则地质灾害防治总则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其核心是防治优先、综合治理、科学预测和防灾减灾。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规划,并注重加强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2. 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是对地质灾害进行科学系统的调查和评估的规范化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调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要求采取综合手段,包括现场勘查、航空摄影、遥感监测等,全面了解地质灾害的分布、类型和规模,为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3.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制度是对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和预警的规范化制度。

该制度要求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的趋势和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4.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度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系统规划和整体布局的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确定防治重点区域和措施,加强协调和合作,确保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5.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是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规范化制度。

该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应急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灾害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6.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制度是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标准化要求和技术指导的制度。

该制度要求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明确各项技术指标和方法,规范工程建设和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防治效果。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地质灾害是指地球内部和外部因为各种原因而引发的灾害性事件,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给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进行汇编,以期加强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地质灾害挑战。

二、国际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涉及众多国家,各国间需要进行合作与共享经验。

以下为若干国际组织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约定:1.《联合国减灾框架》(UNDRR):该框架提供了灾害风险管理的指导原则和有效工具,强调各国应制定国家减灾战略和政策,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减灾工作。

2.《联合国灾害风险降低中期规划》(Sendai Framework for Disaster Risk Reduction):该规划提出了减灾目标和行动,要求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加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高社会抗灾能力。

3.《非洲地质和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运营指南》(African Geological and Mineral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Guidelines):该指南旨在通过强化非洲国家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4.《亚太区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战略规划》(GeoDRM Strategy for Asia-Pacific Region):该战略规划旨在推动亚太区各国建立有效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三、国家制度各国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也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以下为部分国家的相关实践经验:1.中国:中国建立了一系列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法》、《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责任和措施,并强调了社会参与的重要性。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由地质力学因素引起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为了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进行汇编,旨在提供全面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参考,以便更好地应对地质灾害的挑战。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1.《地质灾害防治法》地质灾害防治法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地质灾害预防、监测、评估、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的工作原则和责任,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职责,旨在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2.《地质环境保护法》地质环境保护法强调了地质环境的重要性,并规定了对地质环境进行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该法要求加强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估,推动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水平。

3.《自然灾害防治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以自然灾害为对象的综合性法律。

其中包括了地质灾害在内的多种自然灾害的防治内容和措施。

该法明确了防灾减灾的原则和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责任,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文件1.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我国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文件。

该规划明确了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基础性工程、应急救援、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整体性的指导。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管理措施。

该办法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管理、预防与应对措施、监测和评估要求等内容。

通过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标准1.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是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技术要求和方法进行规范的文件。

该规范主要包括了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方法、参数选择、风险等级划分和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要求,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提供了科学依据。

2.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是对地质灾害监测的技术要求和方法进行规范的文件。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1500字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1500字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地质灾害是指由地球自然和人为因素引起的在地球表面或地下空间发生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等产生严重威胁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自然灾害。

如何预防和管理地质灾害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接下来将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进行汇编。

一、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国家应对自然灾害的原则、体制、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并要求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实行预测预报、防御减灾、救灾组织和恢复重建等措施。

其中重要的是规定了国家安排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工作的计划和资金支持,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和设施的研发和应用。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地质灾害的范围,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和基本措施,实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防范减灾、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四个方面的工作。

要求设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预防和监测机构,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监测报告体系,并明确了责任和法律责任。

3、《国土资源法》该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矿产、水、自然保护区等国土资源的管理、开发、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也包括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内容。

要求建立国土资源规划、监管、综合管理等制度,完善地质环境监测和防治技术体系,强化对地质灾害发生场地的管控,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赔偿等责任。

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制1、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省级政府建立,实行“一把手”的管理和领导,统筹规划、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和支持地方,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相关部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技术支持、信息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是专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减灾、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该机制以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中心为核心,配备了监测仪器和人员,及时获取地质灾害信息,开展预测预报和及时告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相关行政部门统一领导,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2.预防为主:注重预防,通过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等手段,提前采取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扩大。

3.综合治理:采用综合的手段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包括工程措施、生态修复、气象灾害监测等,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形成整体治理效果。

4.分级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级负责,中央、省、市、县相互配合,形成多层次的机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1.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

2.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在地质灾害发生时,由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3.监测预警中心: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4.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地质灾害的调查研究、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管,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地质灾害防治法: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和责任分工,规定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明确了各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和优先方向。

3.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规范: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管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分工和监管机制,确保责任的落实和工作的有效推进。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1.强化堤防和护岸的建设:对于河流沿岸和山坡陡峭地区,要加强堤防和护岸的建设,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扩大。

2.加强山体治理:对于易发生滑坡、崩塌和塌陷的山体,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3.加强山洪灾害的防治:对于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河流和山区,要加强治理,增加抗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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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XXXXXX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节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监督和落实每年的防治地质灾害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7、负责装备物探仪器、地质钻机及其它防治地质灾害设备。

8、负责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建立。

第二节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是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技术责任人,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确保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地质灾害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

4、负责组织会审矿井探放水、断层水、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及时审批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计划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推广应用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组织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攻关。

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地质灾害科技评比活动。

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9、负责落实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的培训工作。

第三节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2、学习防治地质灾害有关规定及上级部门下发的防治地质灾害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

3、生产副矿长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实施并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质量。

4、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地质灾害制度的落实。

5、通风助理主要负责监督通风工区对防水密闭的设计、审核、施工及管理工作。

6、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机电科对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

生产矿长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矿长贯彻上级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对分管单位防治地质灾害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防治地质灾害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管理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

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地质灾害业务保安工作。

8、按照地质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10、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地质灾害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机电矿长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机电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落实。

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抓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地质灾害方面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7、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定期组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

8、负责防治地质灾害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

9、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0、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矿长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

2、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地质灾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加煤矿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地质灾害专题会。

5、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防治地质灾害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安全奖惩制度。

6、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7、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8、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9、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10、对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

11、负责煤矿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第四节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地质灾害中长期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地质灾害的安全工作,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全矿防治地质灾害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地质灾害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地质灾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9、负责组织每季一次的周边煤矿调查。

第五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科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地质灾害日常任务。

2、组织编制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5、督促防治地质灾害技术人员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月度水情地质灾害预报(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6、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

7、负责探放水设计和措施的编制。

8、完成科长及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第六节生产技术科主任科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协助科长完成防治地质灾害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加分析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负责对采煤引发的塌陷裂缝进行跟踪调查及处理工作。

严防地表水溃入井下。

5、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第七节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地质灾害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工作面进行地质灾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地质灾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6、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更新填汇工作,及时了解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防治地质灾害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地质灾害资料。

10、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八节井下探放水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水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钻探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熟悉探放水操作规程和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持证上岗,认真完成探放水任务。

3、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4、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5、组织探放水队人员进行定期学习,积极开展各种业务技能考试,提高探放水队员工素质。

6、认真组织探放水队人员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作业,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

7、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8、根据排水能力,采取有计划的放水,并做好清理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9、放水时,必须通知下山或受水威胁的区域内的人员全员撤离。

10、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11、保证探水方位和探眼深度符合规程规定。

二、探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水队的技术工作,是探放水队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检查施工钻孔参数是否符合设计,保证钻孔施工质量。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5、负责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中的技术规定。

6、负责组织领导本队的技术革新,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改善设备工具,收集整理有关技术方面的资料,总结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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