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结婚人与本人 关 系 本次婚姻情况 丧 办酒地点 申报 事项 申报桌数 事 与亡故者关系 办酒方式 办酒时间 本 子 初 再 人 女 婚 婚 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
申报 工作单位 人基 本信 息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申报酒席 类 别
婚
嫁
请客范围
其他需 要说明 的情况
主管 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1.“办酒方式”填写单位办理或双方合办;2.此表一式三份,申报人、审批人所在单 位及审批机构各存一份。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婚丧喜庆管理办法及报告表
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规范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倡树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指领导干部操办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生育祝寿、乔迁新居、升迁升学等事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所属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自律,做到节俭、廉洁、文明办事。
不准使用公车、公物;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处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领导干部办理丧喜庆事宜,要严格控制规模,邀请对象一般限于亲属范围内,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不准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第五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集团纪委或本单位纪委报告。
其中,集团领导、总部各部室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集团纪委报告;直属各单位班子副职及其他中层以上干部向本单位纪委报告。
各单位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各自实际,适当扩大向本单位纪检部门报告的范围。
第六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事等喜庆事宜应提前15天向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报告《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见附件),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人数和标准等。
丧葬事宜应在办理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相应内容,口头报告的,需于事后5天内补报《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
第七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并视情节责令其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检查;对拒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八条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单位管理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台账。
对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同时要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责任以及相关人员责任。
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
报告事宜
家庭成员
及主要
社会关系
宴请时间
宴请地点
宴请桌数
申报人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人所在
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纪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若为婚丧嫁娶事宜,填写报告人配偶、报告人此次婚嫁子女及配偶姓名、单位职务;若为丧葬事宜,填写报告人配偶及子女、丧葬人子女姓名、单位及职务。
2.此表一式三份,县纪律、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申报人分别留存。
3.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申报规定的,由职务最高的进行申报。
婚丧嫁娶报备表
婚丧嫁娶报备表篇一:登封六中婚丧嫁娶备案表附件3:统计表单位:(加盖公章)登封六中填表人:屈江坤填表时间:20XX.12.23篇二: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学习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汇报材料
关于学习段王煤业集团公司党员干部操办婚丧等事宜的管理规定情况的汇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的思想作风建设,我公司按照集团文件精神迅速展开传达学习工作。
一、制定相关措施。
我公司于2014年X月X日下发了党字[XX]X号《关于严禁大操大办酒宴规定的通知》。
文件中要求:一、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坚持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新事新办的原则。
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严格控制规模,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除婚丧宴外,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举办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规模较大的满月宴、周岁宴、乔迁宴、开业宴、生日宴、祝寿宴等其他宴请活动,不得向朋友、同事、领导发放请柬(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途径的邀请)。
一经发现,严厉处罚:扣除当月奖金、免除全年评优及其它奖励、两年内工资不准提级、不得提拔重用;是入党积极分子的三年不予考虑;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年内不予升迁。
另外,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参加此类酒宴活动。
望大家互相监督,通过党政齐抓共管,坚决刹住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正之风。
二、实行请客办事申报审批制度。
办理婚嫁喜庆事宜七日前、办理丧事两日内,当事人要将事宜名称、时间、地点、范围、人数等情况填写申报表,报公司批准,事后填写报告单,宴请桌数控制在20桌以内。
严禁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搞分解战术,一个事务多次宴请的现象与事实不符者,同样按上述规定处分。
三、严禁公车私用,尤其是不准公车接送参加喜宴人员。
四、建立纪检监察档案,对违纪人员进行通报处分结果并存入档案。
文件下发后,党员干部积极支持,职工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有效制止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歪风,形成了“喜事新办、崇尚节俭”的良好风气。
二、学习开展情况(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情况按照文件要求,为使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反对“四风”、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我公司于3月初在党员活动室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将文件进行宣讲学习,在会上,各领导做了表态发言,并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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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
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
报告
XX纪委: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处认真传达学习,积极组织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处党工委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由处纪工委具体负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执行制度。
并明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全处党员干部要带头简办红白事,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丧习俗。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干部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群众,广泛宣传节俭操办婚丧嫁娶,大力倡导文明廉洁办事的新风尚。
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婚丧嫁娶,报告,范文
婚丧嫁娶,报告,范文篇一: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兵团一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
报告人签名:年月日
承诺书
本人将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操办仪式。
我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及兵团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相关规定,坚持从简、节约办理婚丧事宜,不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便利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宴请人数将不超过人,并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举报电话:0991-12388(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0991-12380(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
举报网站:
附件:3
兵团一建领导干部婚丧事宜办理情况报告表
报告人签名:年月日。
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包含婚嫁、丧葬两个表)
年月日
党员、干部办理婚嫁庆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
姓名
科室
职务
电话
当事人姓名
关系
报告事项
婚嫁□其他喜庆事宜
拟
办
理
情
况
时间
地点
形式
人数
承诺
事项
1.严格遵守枣庄市《关于全市党员干部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若干规定》。
2.不超登记宴请人数,不分批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
个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申报人签字:
党员、干部办理婚嫁喜庆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
姓名
科室
职务
电话
当事人姓名
关系
报告事项
婚嫁□其他喜庆事宜
拟
办
理
情
况
时间
地点
形式
人数
承诺
事项
1.严格遵守枣庄市《关于全市党员干部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若干规定》。
2.不超登记宴请人数,不分批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
个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党支部审批意见:
年月日
党支部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婚丧嫁娶报备表
婚丧嫁娶报备表篇一:登封六中婚丧嫁娶备案表附件3:统计表单位:(加盖公章)登封六中填表人:屈江坤填表时间:20XX.12.23篇二: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婚丧嫁娶报告范文制度
婚丧嫁娶报告范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妇幼保健院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
妇幼保健院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社会文明新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层正职和主管全面工作的中层副职、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
其他党员干部及全体公职人员,也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坚持节俭节约,弘扬文明新风。
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聚财敛财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名义,利用婚丧嫁娶、升学入伍、建房乔迁、生日寿诞、调动升职、小孩满月、生病住院(或病愈出院)等事由大操大办,借机收受亲属以外人员或单位的礼品、礼金、慰问金或者其他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三、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中层正职和主管全面工作的中层副职、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要向纪检办报告备案,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备案表》(见附件)。
喜庆事宜应提前5天报告备案,报告备案内容包括报告人姓名、事由、时间、地点和承诺内容等事项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丧葬事宜办理前,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相应内容,口头报告的,需在事后10天内补交书面报告手续。
四、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崇尚文明新风,提倡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庸俗低媚等不正之风,严禁借机敛财等行为。
在具体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
(一)严禁大操大办。
不准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顾规模、不顾范围、不顾社会影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凡举办筵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及宴请人数。
(二)严禁变相操办。
不准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三)严禁超范围邀请。
不准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打招呼、委托他人通知等各种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亲属除外)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禁借机敛财。
不准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前相关事宜登记表最新文档
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前相关事宜登记表最新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最新文档,欢迎下载)***学院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年月日**学院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后报告登记表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年月日附件1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附件2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附件3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备案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说明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2021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以后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除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截至上一年底的现状外,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4.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5.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6.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7.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8.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