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管理制度【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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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销售部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部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销售部管理,提高煤炭销售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炭销售部是公司销售部门之一,负责公司煤炭产品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煤炭销售部的主要任务是制定销售计划,组织实施销售活动,完成销售指标,提高销售额和销售利润。

第四条煤炭销售部负责制定销售计划、拟订销售策略,组织实施销售工作,开展市场开发,完成销售任务。

第五条煤炭销售部负责制订销售政策、销售制度、销售流程,健全销售管理体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煤炭销售部位于公司总部,下设销售部门、市场开发部门、客户服务部门。

第七条销售部门负责制定销售计划、组织销售活动、完成销售指标。

第八条市场开发部门负责开拓新市场、做好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

第九条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处理客户投诉、做好售后服务。

第十条煤炭销售部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或代理商,加强对外销售网络建设。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煤炭销售部负责公司煤炭产品的销售任务,制定销售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销售活动。

第十二条销售部门负责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提高销售额和销售利润。

第十三条市场开发部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做好市场调研,开拓新客户、新市场。

第十四条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处理客户投诉,做好售后服务。

第十五条煤炭销售部负责审核和签订销售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章销售流程第十六条销售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制定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和任务。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组织销售人员开展市场调研、开发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十八条销售部门细化销售流程,做好销售准备、销售洽谈、销售签约、销售交接。

第十九条销售部门负责编制销售报表、销售分析,及时反馈销售情况和客户需求。

第二十条销售部门负责核销销售支出,减少销售成本,提高销售效益。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二十一条煤炭销售部实施年度销售绩效考核,对销售业绩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二条销售绩效主要考核销售额、销售利润、客户数量、市场开发等方面的成绩。

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公司销售管理,提高销售绩效,增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公司销售业务范围内的销售管理活动。

第三条销售管理应坚持市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建立良好的市场信誉,不断提高销售水平和经营绩效。

第四条销售管理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诚实守信,依法合规,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销售管理应注重团队协作,加强内部沟通,形成销售管理的整体合力。

第六条销售管理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制定销售计划,确保销售目标得以实现。

第七条销售管理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销售绩效。

第八条煤炭公司销售管理主要包括销售策划、销售组织、销售实施、销售跟踪和销售总结等环节。

第九条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由销售部门负责执行,其他部门应配合协助。

第十条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章销售策划第十一条销售策划是销售管理的基础,是指确定销售目标、销售政策和销售计划的过程。

第十二条销售策划应与公司整体战略相一致,明确销售目标和任务。

第十三条销售策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销售政策和措施。

第十四条销售策划应分析市场竞争环境,把握市场趋势,确定适当的销售方向。

第十五条销售策划应明确销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销售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销售策划应及时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情况对销售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七条销售策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销售绩效,找出问题并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销售策划的执行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和方案进行,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销售部门应负责具体销售策划的制定和执行,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应对销售策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销售目标得以实现。

第二十一条销售人员应按照销售策划的要求,认真执行销售任务,努力完成销售目标。

第三章销售组织第二十二条销售组织是指建立健全的销售团队,具备较强的销售能力和专业素质。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

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

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管理程序一、申报程序(一)各煤炭生产矿井按照隶属范围,依据本企业核定能力计算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二)各煤炭基建矿井按照隶属范围,持施工设计进度审查批准意见书,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三)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依据各煤炭生产(基建)矿井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审批。

煤炭销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煤炭销售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销售行为,提高销售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煤炭销售人员。

第三条煤炭销售人员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客户至上的原则,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煤炭销售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煤炭产品的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销售计划;2. 按照公司销售策略,开展煤炭产品的销售工作;3. 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优质服务;4. 负责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跟踪;5. 定期向上级汇报销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6.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五条销售计划管理1. 煤炭销售人员应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目标、销售策略、客户分配等;2. 销售计划需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执行;3. 销售计划每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合同管理1. 煤炭销售人员应使用公司统一格式的销售合同;2. 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了解,确保公司利益;3. 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第七条结算管理1. 煤炭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2. 结算过程中,应确保款项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漏;3. 对于逾期未结算的客户,销售人员应及时跟进,督促客户按时结算。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煤炭销售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销售人员业务水平;2. 煤炭销售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煤炭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合同执行情况等;2. 考核结果作为销售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煤炭生产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煤炭生产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生产销售行为,提高煤炭生产效率,确保煤炭产品质量,保障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煤炭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煤炭生产销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2. 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3. 质量第一,确保煤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 效益优先,实现煤炭生产销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煤炭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生产目标、生产计划、生产流程、生产控制等各个环节的责任。

第五条生产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确保煤炭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八条销售部门应制定煤炭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销售策略、销售渠道等。

第九条销售人员应遵循以下规定:1. 认真执行销售计划,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销售业绩;2. 诚信销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3. 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 严格遵守公司价格政策,确保销售价格合理。

第十条销售合同签订前,销售人员应充分了解客户情况,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销售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应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二条运输部门应制定煤炭运输计划,确保煤炭及时、安全、准确地送达客户。

第十三条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运输规定,确保煤炭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运输部门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可靠。

第五章仓储管理第十五条仓储部门应建立健全煤炭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煤炭储存安全、有序。

第十六条仓储部门应定期对煤炭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七条仓储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炭受潮、变质,确保煤炭质量。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煤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煤炭销售活动,保障公司煤炭销售利益,推动公司煤炭销售业务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煤炭销售活动,包括煤炭的市场开发、销售渠道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煤炭销售活动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维护公司形象和品牌。

第四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部门为本制度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公司煤炭销售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煤炭市场开发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竞争对手及政策环境等因素,制定并不断调整完善公司的煤炭销售策略。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市场信息收集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把握市场脉搏,制定相应的市场开发计划。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与沟通,确保煤炭的质量和供应稳定,保证销售渠道畅通。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方式,提高销售效率和市场占有率。

第三章销售渠道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体系,包括直销渠道、代理渠道、分销渠道等多种形式。

第十二条公司应认真评估各种销售渠道的优劣势,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销售结构,提高销售绩效。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与各销售渠道的合作与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管理制度,规范各销售渠道的经营行为,防范潜在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销售渠道绩效考核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销售渠道的绩效水平。

第四章客户关系维护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体系,包括客户分类、客户档案、客户跟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客户需求,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客户关系维护计划,保持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客户投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煤炭销售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煤炭销售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销售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销售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销售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煤炭销售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2. 诚信经营,公平竞争;3.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4. 严格管理,确保销售过程的合规性。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四条销售计划管理1. 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公司产能和库存情况,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2. 销售计划应明确销售目标、销售区域、产品种类、销售价格等;3. 销售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销售合同管理1. 销售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销售合同签订前,销售人员应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确保合同内容准确;3. 销售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内容报公司备案。

第六条价格管理1. 煤炭销售价格应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公司成本和竞争情况确定;2. 销售价格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3. 价格调整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客户关系管理1. 销售人员应积极拓展客户资源,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2. 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3. 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

第八条销售费用管理1. 销售费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使用,不得挪用;2. 销售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

第三章销售人员管理第九条销售人员招聘与培训1. 公司应制定销售人员的招聘标准,确保销售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销售能力;2. 对新入职的销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条销售人员考核与激励1. 公司应定期对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等;2. 对表现优秀的销售人员给予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规范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规范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规范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炭销售管理制度是制定煤炭销售管理规范的基本依据,为确保公司煤炭销售活动的规范与有序,保障公司煤炭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提高公司煤炭销售服务质量,规范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加大对煤炭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

第二条煤炭销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煤炭销售活动的组织、控制、协调、监督、评价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行业标准。

第四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灵活、定期进行修订。

第二章煤炭销售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煤炭销售管理组织,对煤炭销售活动进行全面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

第六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组织主要包括煤炭销售部门、销售人员、销售审核人员、销售评价人员等。

第七条煤炭销售部门应当具有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沟通等职能,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配合关系。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煤炭行业知识、熟练掌握销售技巧和沟通能力,并能准确理解客户需求。

第九条销售审核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严格审核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杜绝违法操作。

第十条销售规划人员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销售计划和目标,确保销售业绩的达成。

第三章煤炭销售管理流程第十一条煤炭销售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销售计划制定、销售目标确定、销售执行、销售审核、销售评价等环节。

第十二条销售计划制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销售计划和目标,明确销售方向和重点。

第十三条销售目标确定应当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销售计划,合理确定销售目标,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

第十四条销售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销售计划和目标进行执行,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依据地推动销售活动。

第十五条销售审核应当根据销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销售活动进行审核,杜绝违法操作。

第十六条销售评价应当根据销售活动的目标、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煤炭公司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销售行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高销售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煤炭销售活动,包括煤炭产品的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煤炭销售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销售原则第四条销售原则:1. 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销售策略;2. 诚信经营,保证煤炭产品质量,维护公司声誉;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销售效益;4. 加强内部管理,降低销售成本;5. 强化售后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销售管理职责第五条销售部门负责煤炭销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销售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销售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煤炭产品的推广、销售和售后服务;3. 建立客户档案,维护客户关系;4. 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5. 监督销售合同的执行,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销售流程第七条销售流程:1.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制定销售计划;2. 与客户进行洽谈,签订销售合同;3. 确定煤炭产品的运输方式、时间及费用;4. 发货前,对煤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5. 货物发出后,及时跟进物流信息,确保货物安全送达;6. 做好售后服务,解决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7. 对销售合同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第五章价格管理第八条煤炭销售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成本和公司政策制定,确保公司利益。

第九条价格管理:1. 销售部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分析价格走势;2. 制定煤炭销售价格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3. 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价格;4. 定期对价格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条对销售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奖励措施:1. 提高工资待遇;2. 提供晋升机会;3. 发放奖金。

第十二条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降职或辞退。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煤炭销售活动,提高销售效率,保障煤炭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煤炭销售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煤炭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开展绿色环保的煤炭销售。

第四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信息化管理原则,严格控制煤炭销售质量和风险,提高煤炭销售的效率和竞争力。

同时,应当关注员工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布煤炭销售信息,对煤炭销售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煤炭销售程序第六条公司煤炭销售应当按照“先签合同、后发货”的原则进行,确保煤炭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公司发货前,应当先与购货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煤炭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有关内容。

第八条发货前,公司应当对货物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才能发货。

第九条发货过程中,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发货,并及时向购货方提供发货凭证。

第十条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公司应当定期向购货方提供煤炭的质量检验报告,确保购货方对煤炭质量有清晰的了解。

第三章煤炭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和相关的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做好销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销售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销售技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销售市场的调研和信息收集,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保公司的销售市场具有竞争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确保客户的满意度。

第四章煤炭销售风险管控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市场风险的预警和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避免因客户信用问题导致的风险。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

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

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

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1.建立客户档案。

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机会分析,客户需求分析等。

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

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

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

煤炭销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炭销售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煤炭销售环节,包括煤炭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

第三条煤炭销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煤炭销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煤炭销售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煤炭销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煤炭销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岗位应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煤炭销售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一)公司领导责任:公司领导对煤炭销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人员培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煤炭销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岗位人员责任: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煤炭销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煤炭销售环节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九条煤炭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应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加强煤炭储存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车辆、驾驶员符合安全要求,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三条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管理,确保销售场所安全、有序,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煤炭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煤炭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煤炭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销售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炭销售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任何员工不得违反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领导层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处理,并保持本规章制度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销售部、市场部、仓储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每个部门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销售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包括市场拓展、客户维护、订单跟踪等工作。

第六条市场部主要负责市场调研、推广活动的策划和执行,保证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七条仓储部主要负责物品的入库、出库、储存等工作,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八条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等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对所负责的工作负总责,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实行主管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履行好岗位职责,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并做出激励或惩罚。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举报制度,对员工的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保密制度第十六条公司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交还公司的机密文件和资料,并在离职后继续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九条公司实行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要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有权做出开除、调离、降职等处理。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治理制度为进一步标准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操作,完成煤炭销售工作的标准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完成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方案治理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地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开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根底上,制定月销售方案,依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方案。

三、合约、〔订单〕、结算治理1.煤炭销售合约的签订要依据《X合约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约要使用统一的合约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约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约、〔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方案。

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治理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治理委员会。

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治理委员会依据公司经营本钱统一制定。

2.销售科依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治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治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

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治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纳“一户一议〞的方法。

五、信息治理1.建立客户档案。

包含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时机分析,客户需求分析等。

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

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纳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

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

煤炭销售管理规定

煤炭销售管理规定

煤炭销售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

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

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

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1.建立客户档案。

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机会分析,客户需求分析等。

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

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炭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煤炭销售活动的部门、岗位及员工。

第三条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煤炭销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煤炭销售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煤炭销售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煤炭销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 研究和解决煤炭销售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对违反煤炭销售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煤炭销售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煤炭销售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煤炭销售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2. 组织开展煤炭销售安全教育培训;3. 对煤炭销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负责煤炭销售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5. 配合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从事煤炭销售活动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制度;2. 煤炭销售安全操作规程;3. 煤炭销售事故案例分析;4. 应急救援知识;5.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煤炭销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1. 煤炭销售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2. 煤炭销售场所的安全环境;3. 煤炭销售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4. 煤炭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二条煤炭销售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2. 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3. 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 对事故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煤炭销售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推进阳光工程,强化煤质管理,规范销售秩序,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阳光销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小组职责:1、核定各单位上报的最低销售价格。

2、监督各单位销售价格执行情况。

3、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销售情况、煤质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与市国资局对煤质、价格等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和汇报。

三、价格管理1、定价:各单位价格委员会委员,根据本单位煤质情况,通过广泛市场调研,于每月22日前提出下月定价方案,报公司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汇总报阳光销售领导小组评定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报市价格管理委员会核定,由国资局下发文件批准,公司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公布执行。

2、调价:各单位价格管理委员会委员,根据市场变化或煤质变化等情况提出调价方案,报公司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审核,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公布的价格为现金价,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收取承兑,确因需要收取承兑的报集团公司财务副总批准,扣除贴息后批煤。

四、煤质管理1、各单位严格把握开采工艺,稳定煤质,避免煤质忽高忽低现象。

2、每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下月开采工艺、开采煤层、煤层煤质指标情况、地质条件影响、各煤层所占的比例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每次罚款200元。

3、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开采煤层发生变化影响煤质时,各公司、煤矿须提前将变化情况及价格调整意见报阳光销售领导小组,由生产技术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价格,否则,对销售工作造成影响,根据影响情况对矿长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煤炭销售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煤炭生产企业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

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管理程序一、申报程序(一)各煤炭生产矿井按照隶属范围,依据本企业核定能力计算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二)各煤炭基建矿井按照隶属范围,持施工设计进度审查批准意见书,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三)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依据各煤炭生产(基建)矿井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审批。

煤炭销售员工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销售员工的管理,提高煤炭销售业绩,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煤炭销售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煤炭销售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煤炭销售员工的职责:1. 负责煤炭产品的销售及市场开拓;2. 跟踪了解市场动态,及时向公司反馈市场信息;3. 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4. 按时完成销售任务,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5.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煤炭销售员工的权限:1. 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与客户进行洽谈、签订销售合同;2. 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合理的销售策略和价格调整建议;3. 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向上级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4. 参与公司组织的销售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

第三章销售目标与考核第六条煤炭销售员工应按照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个人销售目标。

第七条公司对煤炭销售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销售业绩:以销售额、销售量、回款额等指标进行考核;2. 客户满意度:以客户投诉率、客户流失率等指标进行考核;3. 工作态度:以出勤率、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指标进行考核;4. 综合素质:以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沟通能力等指标进行考核。

第八条公司对煤炭销售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为煤炭销售员工提供以下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包括公司制度、企业文化、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2. 业务技能培训: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关系管理、谈判技巧等;3. 专业知识培训:包括煤炭行业政策、市场动态、法律法规等。

第十条煤炭销售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煤炭销售员工给予以下奖励:1. 业绩奖励:根据销售业绩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2. 荣誉称号:授予“销售标兵”、“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3. 晋升机会:优先考虑晋升机会。

销售科煤场工作管理制度(4篇)

销售科煤场工作管理制度(4篇)

销售科煤场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销售科煤场的工作管理,提高销售效益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权限1. 销售科煤场负责销售煤炭和协调相关工作。

2. 销售科煤场经理负责销售科煤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3. 销售人员负责煤炭的销售和客户服务。

三、工作流程1. 接受订单:销售人员接受客户的订单,并详细记录订单信息,包括煤种、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等。

2. 确认库存:销售人员核对订单信息与库存情况,确保能够满足客户要求。

3. 签订合同: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 安排运输:销售人员负责安排煤炭的运输,确保按时交货。

5. 跟踪服务:销售人员在交货过程中跟踪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6. 结算收款: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结算款项,并及时入账。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煤种规格要求销售,不得擅自变更或替代。

2. 维护销售秩序,不得出现恶意竞争或虚假宣传。

3. 严格控制煤炭库存和销售计划,避免过多或过少的库存。

4. 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退货事宜。

5. 做好销售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销售情况。

五、奖惩措施1. 对于工作表现出色的销售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2. 对于工作不到位或失误的销售人员,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或降级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销售规定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将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审批授权对于一般销售事宜,销售科煤场经理具有审批权限。

对于重大销售决策,需要经过公司高层领导的批准。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销售科煤场经理所有。

如有需要,可以进行适当修改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销售科煤场工作管理制度(2)一、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7:00,中午休息1小时。

二、考勤管理1. 所有员工需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者将视情况进行扣款或面临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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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

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
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
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

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管理程序
一、申报程序
(一)各煤炭生产矿井按照隶属范围,依据本企业核定能力计算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二)各煤炭基建矿井按照隶属范围,持施工设计进度审查批准意见书,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三)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依据各煤炭生产(基建)矿井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审批。

(四)市煤炭纠察支队依据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省票证中心审批。

二、发放程序
(一)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根据核准的煤炭销售票用量(含生产、基建);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由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长审签后,报市局煤炭纠察支队,支队票证科长审核后报支队长审批,保管员严格按照审批数量发放,并开具《出库单》,填写台帐;
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持市支队开具的《出库单》由分队长签字后办理登记入库、填写台帐。

(二)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根据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申报核准的生产数量,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煤炭销售票,严禁超能力发放,并认真做好发放管理台帐。

三、回收程序
(一)各煤矿生产企业每月截止25日汇总当月本企业煤炭销量、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和煤炭销售票存根,做好回收台帐,及时上报(上缴)各级煤炭纠察队,上缴人、接收人要在上报报表上签字。

(二)各县煤炭纠察分队对辖区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煤炭销售票回收情况,于每月底前汇总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

(三)公路内销煤炭销售票由各级纠察分队按属地管辖关系直接向煤炭用户查收;非产煤县区公路内销票由市支队直接查验回收;公路出省煤炭销售票由市支队每月底直接向出省口管理站查验回收;回收煤炭销售票时要做好回收台帐,上缴人、接收人要在报表上签字,同时汇总上报上级煤炭纠察队。

四、换领程序
(一)煤炭铁路经营企业
1、有铁路专用线的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当月实际发运量,由本企业开具发运证明,填写《铁路换票卡》,市煤炭纠察支队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支队长审批后,开具铁路销售票。

2、煤炭铁路经营企业换票时,应将上月发运的上站煤回收的煤炭销售票(回收联)按煤源单位、票种类别分别进行整理,并按要求填写明细及汇总表后,一并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票证科;票管员对回收
上缴的销售票(回收联)、明细及汇总表进行核查,填写《铁路换票卡》,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支队长审批后,开具铁路销售票。

3、外地市煤炭在我市进行铁路发运的,由企业持外地市的煤炭销售票回收联填写明细及汇总表,由市煤炭纠察支队核查批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经营企业到煤源地的煤炭管理部门换开铁路煤炭销售票,同时市纠察支队留底备份;经营企业取得的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煤炭销售票回收联应到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换开铁路煤炭销售票。

4、
page对审核中发现的不按规范填写、填写字迹模糊不清及有套开现象的票据要剔除出来,一律不予换开,并进行核实;对确定为套开票据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原开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立案查处。

(二)洗(储)煤企业
1、全市储煤企业换票统一由市煤炭纠察支队换发,储煤企业回收的销售票(回收联)按煤源单位、票种类别分别进行整理,并按要求填写明细及汇总表后,一并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票证科;票管员对回收上缴的销售票(回收联)、明细及汇总表进行核查,根据回收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支队长审批后,保管员严格按照审批数量发放。

2、洗煤企业换领销售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换领,洗煤企业回收的销售票(回收联)按煤源单位、票种类别分别进行整理,并按要求填写明细及汇总表后,一并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票证科;票管员对回收上缴的销售票(回收联)、明细及汇总表进行核查,根据回收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票证科长审核签字,报队领导审批后,保管员严格按照审批数量发放。

3、对审核中发现的不按规范填写、填写字迹模糊不清的及有套开现象的票据要剔除出来,一律不予换开,并进行核实;对确定为套开票据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原开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立案查处。

煤炭销售票监督查验
一、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纠察机构每月必须对本区域内的煤炭生产、洗(储)煤、加工转化、中转及煤炭用户企业的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进行不少于三次监督检查。

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煤炭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煤炭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炭或者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的;
(二)煤炭经营企业、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用户购买、运输、销售、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的。

对非法印制、伪造、买卖、转让、涂改以及套开煤炭销售票的单位和个人及其使用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12号令没收其非法票据,并对个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二、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纠察机构每月必须对各煤焦营业站和出省口管理站的煤炭销售票的查验情况进行不少于五次随机监督检查。

各煤焦营业站点、出省口管理站及电煤管理站对无票运输煤炭车辆,按照省煤炭工业局规定进行处罚,对能说明所拉煤炭是合法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的,按20元吨的标准处罚;对不能说明是合法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的,按50元吨的标准处罚,对已进行处罚的车辆开具煤炭销售票(稽查专用票)后予以放行。

各煤焦营业站点、出省口管理站及
电煤管理站对处罚后的运输车辆、煤源单位进行登记,由各级煤炭纠察队对登记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源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三、市煤炭主管部门纠察机构负责对全市涉煤涉票单位的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负责对全市涉煤涉票单位违反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奖惩鼓励煤炭用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不使用煤炭销售票、伪造、买卖、转让煤炭销售票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各级负责管理、查验煤炭销售票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循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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