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新修改的法律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
新大气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找准方向,在控车减煤,特别是提高油品和燃煤治理方面打出一记重拳。
在提高燃油质量标准方面,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同时,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为减少燃煤大气污染,法律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在百姓对蓝天白云的期待中,这部三易其稿的法律作出了哪些重要修改?能否解除人们的“心肺之患”?
总量控制强化责任
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和重要手段。但根据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实行总量控制的“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4%,不能适应全国总量减排的需要。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防治大气污染的基本法律规范
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防治大气污染的基本法律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人类在大气中生存和发展,必然地要关心大气状况,尤其是在认识到大气污染日益严重,损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并且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防治大气污染便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人们不仅采用经济手段、技术手段来防治大气污染,同时也重视采用法律手段来防治大气污染。
我国在1987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而在1995年对这部法律作了修改,时隔五年,又对这部法律作出了修订,修订的意思是有了更多的修改。
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到连续的修改,说明了在我国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作用,也说明在现实中人们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大气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当初制定这部法律是有明显的重要的意义的,后来通过两次修改,使它增添了新的内容,又确立了一些新的制度,原有的法律规范也得到了充实与完善,有的还作了相当大的改动。
1987年制定时法律条文为四十一条,经过两次修改,2000年时增至六十六条。
这些变化,正是以法律形式反映了国家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控制大气污染,谋求良好自然环境的恢复,为人民造福所作的决策和所采取的积极行动。
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重视了解它的立法指导原则,基本内容和重要规范,特别是与近一些年防治大气污染的新情况、新规则的有关内容。
一、立法指导原则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保护植被,植树造林,草地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严格治理措施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有的有显著的成绩。
但是由于在环境保护方面认识上和行动上的问题,既还缺乏治理的力度,又存在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致使生态环境的恶化在一些领域、一些地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大气污染依然严重。
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护大气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各国纷纷制定出了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本文将重点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概述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一项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大气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空气质量,维护人民的健康。
大气污染防治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环境目标设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章一般会规定国家对大气质量的要求和目标,如设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限制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并制定相应的监测和评估方法。
2. 污染物排放控制大气污染防治法一般会规定对于不同行业的排放源,制定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
例如,对于工业企业,法律法规会规定其排放源的种类和数量,并要求使用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以达到国家和地方的大气排放标准。
3. 燃烧排放控制大气污染防治法通常会对燃烧排放进行专门的规定。
例如,对于燃煤发电厂和工业锅炉等,法律法规会对其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限制,并要求采取减排措施,如使用洁净燃料或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
4. 交通运输控制由于交通运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源之一,大气污染防治法通常也会对交通运输进行限制和管理。
例如,对高污染车辆的使用进行限制,推广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建设公共交通系统等。
5.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还会规定一些具体的治理措施,以改善大气质量。
例如,制定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基金,推广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等,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改造。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中国的实施情况在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被称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于2015年颁布实施的。
该法律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大气质量改善目标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一系列大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明确了各地区的大气质量要求。
通过国家和地方共同努力,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改善空气质量。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亮点?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
据悉,该法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现在的八章129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文增加了近一倍,现行法律中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经过了修改。
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部修订后的法律主要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
其中亮点就是将近年来联防联控、源头治理、科技治霾、重典治霾等大气污染治理经验法制化。
联防联控将成新常态如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不再局限于单个城市内,城市之间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区域性污染特征十分显著。
例如,2014年2月19日至26日,我国发生大范围持续严重空气污染,持续时间长达7天,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缺乏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协作机制,只提到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治,未涉及如何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导致行政辖区“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治污合力。
同在一片天空下,面对严重的大气污染,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目标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等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这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控制目标。
“经过实践证明可行的经验,需要有法律保证,这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把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7.06.1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说明--1987年6月1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叶如棠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之一。
1979年以来,在加强大气环境管理,防治大气污染方面,国家制定了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各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取得了成效,某些城市在大气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大气污染仍然是严重的,甚至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据近几年部分城市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大气中总悬浮微粒为每立方米600微克左右,相当于发达国家五、六十年代大气污染最严重的程度。
除了粉尘和二氧化硫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质外,排放含有氟、氯、汞、砷、铅和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的废气,虽发生在局部地区,但这些物质毒性较大,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危害严重。
所以,大气污染是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加强大气环境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必要的。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起草经过早在1980年,由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委、部分地方环保局的同志和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参加,组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起草小组。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收集了国内外有关的法规资料,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
这个草案于今年2月10日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会议精神,会后又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形成现在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完整版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
历经三审,从以前的7章66条扩展为八章129条,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
作为新环保法通过以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此次立法过程中主要是根据目前大气环境污染严峻形势,根据中央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的修改。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监督强化政府责任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注重强化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法律还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对于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完善制度坚持源头治理一直以来,大气污染治理之所以难,重要原因就在于很多手段都是末端治理,不但成本高,效果也差强人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7.09.0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令•【施行日期】1988.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发布日期:1995年8月29日实施日期:1995年8月29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令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
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规说明:为了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旨在规范大气环境管理行为,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将详细阐述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第一章:总则《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总则部分包括法律的适用范围、主要原则以及法律监督等内容。
其中,法律适用范围界定了针对大气污染的控制和防治措施。
主要原则包括源头治理、综合防治、依法管理和公众参与,旨在确保大气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
第二章:大气污染源治理第二章详细介绍了大气污染源的分类和管理。
根据不同的大气污染源,设立了相应的管控标准和限值,并规定了监测、考核、奖惩等措施。
此外,大气污染源的减排还需要采取工艺改进、推广绿色低碳技术等措施,以降低排放浓度和总量。
第三章:区域协同防治第三章主要描述了大气污染跨界、区域防治的重要性和要求。
根据区域环境特点、大气污染传输规律等,制定了相关的区域协同防治措施,包括建立监测体系、信息共享平台、跨区域合作机制等,以推动区域间的大气污染协同防治。
第四章:大气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
第四章规定了大气环境监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的公开、监测机构等。
此外,还规定了大气环境监测数据的运用和发布,以提供科学依据,监测大气质量的变化和污染情况。
第五章:大气污染应急管理大气污染应急管理是应对突发大气污染事件的重要举措。
第五章规定了相关应急管理的制度和要求,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应急演练等。
此外,还强调了应急信息的发布和公众参与,以提高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章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予以了惩罚性措施和法律责任。
不同级别的违法行为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还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公益诉讼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公众权益的维护。
第七章:附则最后一章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附则部分,主要涉及法律施行的时间、法规的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空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详解
空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详解空气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防治空气污染,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中国的空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析,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空气污染问题。
一、法律依据中国的空气污染防治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相关的实施细则。
《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是中国第一部封闭性管理的环境保护法律。
二、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空气质量标准,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等。
这些标准旨在评估空气质量,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确保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它规定了排放许可制度,要求污染源必须获得排放许可证才能合法排放。
同时,法律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或限制了某些有害物质的排放。
四、空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为了防治空气污染,法律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装置、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它们的建设和运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空气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
它要求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同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六、公众参与为了增加公众对空气污染防治的参与度,《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它要求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大气污染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并鼓励公众参与空气污染治理工作。
总结:空气污染防治法律规定的实施是保护人类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标准、控制排放、建设设施、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空气污染,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健康。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大气污染是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在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大气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
该法于2015年颁布实施,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律框架,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系统规范。
本文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该法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法律背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对大气环境问题高度重视的体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法律内容大气污染防治法由总则、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监测与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五个章节组成。
该法对于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制定了严格的监测和管理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
1. 总则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总则部分明确规定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目标和原则。
其中,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的目标是实现大气环境的良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平衡。
同时,依法管理、强化监测、公开信息等原则也在总则中得到体现。
2. 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保护部分规定了大气环境质量的评价标准和监测要求。
通过严格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3. 大气污染防治控制大气污染防治控制部分设定了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
不同行业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减排措施,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
4. 监测与应急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大气环境监测的主体和内容,要求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监测体系,报告大气环境状况并进行应急处置。
同时强调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监测和管理责任,确保相关数据的可靠性和公开透明。
5. 法律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法律责任的界定。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内容解读(课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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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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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
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
状。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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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 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ຫໍສະໝຸດ 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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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 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内容解读
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 王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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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解读随着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给人们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加强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进行解读,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了解。
一、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法律。
该法对于保护大气环境、预防和控制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环境保护法,我国建立了一套大气污染防治的法规体系,并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
该法针对大气污染的来源、排放、控制和治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它包括了大气污染源的分类和管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等内容。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了分类,并对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具体规定。
企业必须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排放管理,定期监测和报告相关数据。
四、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为了了解和掌握大气环境的质量状况,我国建立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和发布。
重点监测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为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我国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这些工程包括烟气脱硫、烟气脱硝、烟气除尘、废弃气体处理等,旨在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六、法律责任和处罚对于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行为,我国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法,涉及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刑罚甚至赔偿责任。
这一系列的法律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总结: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大气污染防治法》课件
跨区域污染
大气污染可以跨越行政区域进行传播,导致不同地区之间相互影响, 难以单独治理。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高污染产业可能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是一大挑战。
法律法规不完善
《大气污染防治法》PPT课件
目录
• 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 •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 •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挑战和对策 • 案例分析
01 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定义和重要性
定义
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针对大气污染问题 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大气环 境,维护人类健康。
城市绿化与生态修复
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改 善城市生态环境。
某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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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施建设
企业投资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采用高效除尘、脱 硫、脱硝等技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生产工艺改进
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气产生量,同时加强 生产过程中的密闭和通风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 。
参与国际法规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的制定,推动全球环保事业
的发展。
05 案例分析
某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实践
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时监测PM2.5、PM10、二氧化硫等 主要污染物浓度,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污染源控制
严格控制工业、交通等污染源的排放,对重点企业实行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健康生活方式。
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
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2.环境预防和治理工程从其中一种程度上来说,人类的很多活动都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
虽然生态环境具备一定的自净功能,不过一旦污染物超过一定范围,环境就无法发挥自动恢复功能,无法保持其持续循环状态。
而以上所提到的污染后的范围就是所谓的环境容量。
在这个容量内,人类可以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工程使生态环境得到净化,而尽可能的限制释放污染物质是环境保护的最有效方法。
工业污染危害极大,其污染物大多为未被充分利用的物质。
不过人们对于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与预防的,所以限制环境污染物质的释放成为环境保护工程的重要目标。
对于环境的各个方面展开的环境保护工程如下:2.1水污染预防与治理我国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技术由来已久。
在公元前两千三百年,凿井技术的出现使得大量人口集中在一起,也就形成了原始的村落。
而后持刀守卫水井制度能够从武力、制度等方面给予当地的水资源必要的保护。
之后顺次出现了地下排水道、明矾净水等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与治理了水污染。
而国外也不乏水污染预防与治理技术,漂白粉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生活中水污染的危害,活性污泥法的发明有效的降低了水污染中的污染物质,有利于水资源的自动恢复。
这些技术的最终目的都是要尽可能的降低水污染中的污染物质,改善水质,从而实现治理效果。
当然,通过法律明确限制污染物排放也是预防与治理水污染的有效方法。
2.2大气污染预防与治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提高。
但是现代化生活所依赖的电器等不断排放出对大气不利的有害物质。
冰箱与空调是人们夏天离不开的制冷工具,不过二者在使用中所释放的氟氯昂能够对臭氧层造成巨大的危害;汽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但是它所制造的尾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污染生活空气,危害人身健康。
为了有效的预防与治理大气污染,诸如除尘、工业气体净化等技术逐渐出现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另外,各国更加重视无污染能源的开发与使用,力求通过大气自身的力量净化污染,恢复其正常循环状态。
《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精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经过了订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以下简称 ?《大气污染防治法》 )。
历经三审 , 从从前的 7 章 66 条扩展为八章129 条 ,8 月 29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经过的新订正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单在法条数目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全部现行法条作出改正。
作为新环保法经过此后改正的第一部单项法 ,此次立法过程中主假如依据当前大气环境污染严重局势,依据中央提出的加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的改正。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增强监察增强政府责任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良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着重增强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良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增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察。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归入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对本行政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拟订规划 ,采纳举措 ,控制或许逐渐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渐改良。
法律还明确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国务院的规定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良目标、大气污染防治要点任务达成状况进行查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订查核方法 ,对本行政地区内陆方大气环境质量改良目标、大气污染防治要点任务达成状况实行查核。
查核结果应该向社会公然。
关于地方政府的看管职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一致监察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余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监察管理。
完美制度坚持源泉治理向来以来 ,大气污染治理之因此难 ,重要原由就在于好多手段都是尾端治理 ,不只成本高 ,成效也差强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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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强化政府责任
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注重强化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此外,为了保障公民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多项规定。新修订的法律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新律同时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在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信息的权利方面,法律规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完善制度坚持源头治理
一直以来,大气污染治理之所以难,重要原因就在于很多手段都是末端治理,不但成本高,效果也差强人意。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改过程中,尤其注重加强源头治理,从制定产业政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燃煤质量、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几个方面着手,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历经三审,从以前的7章66条扩展为八章129条,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作为新环保法通过以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此次立法过程中主要是根据目前大气环境污染严峻形势,根据中央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的修改。?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法律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变为按倍数计罚,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新法还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重典震慑加大处罚力度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129条,其中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条款就有30条,这无疑表明,对于违法行为,新法将采取重典手段,加强震慑,加大处罚,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增加其违法成本,对污染企业产生巨大的震慑作用。不仅规定了大量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这部法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对于反映较多的机动车污染问题,新法也对提高燃油质量标准、对燃油机动车新车的排放要求和新车的环法的修订历经三审,对社会普遍反映的主要问题都作了有针对性的非常具体的规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设一章,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作出规定。明确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报国务院批准。此外,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的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由于目前我们国家主要能源仍是煤炭,而且短期内这个能源结构难以改变,所以此次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了对煤炭的洗选,优化煤炭的使用方式,提高燃煤的洗选比例,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为减少燃煤大气污染,法律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法律还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对于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