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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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
起草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
修订说明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安委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监管,分解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保证体系。经公司组织评审后,对《特殊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做到明确职责,规范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贯穿于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生产活动中,确保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本《特殊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自下发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目录
特殊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 (4)
吊装作业 (9)
动火作业 (18)
动土作业 (27)
断路作业 (27)
高处作业 (35)
盲板抽堵作业 (46)
受限空间作业 (49)
临时用电作业 (56)
设备检修作业 (59)
特殊作业及票证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特殊作业管理及相关票证的申请、审批、使用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2.1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特殊作业管理及相关票证的申请、审批、使用等管理工作,包括公司涉及的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的安全管理。
2.2编制依据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3、术语和定义
3.1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的外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的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的场所。
3.4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
应器、塔、槽、罐、管道以及地下室、井、坑等。
3.5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深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9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10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3.11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2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3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4断路作业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工厂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影
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基本要求
4.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2.1有关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4.2.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4.2.3作业过程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2.4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的知识。
4.3 作业前,生产单位进行如下工作:
4.3.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的安全要求;
4.3.2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3.3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的应急用冲洗水源;
4.3.4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5会同作业的单位组织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4.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4.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和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4.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4.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
施,并设警示标志;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安全警示牌;
4.4.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应完好;
4.4.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备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4.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和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关作业。
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4.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相应的特殊作业票,并按流程进行审批,相关审批责任人应现场确认并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巡查,发现实际与作业票中要求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符的要立即纠正。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特殊作业票。
特殊作业票审批中涉及车间主任助理级及以上人员审批的,原则上应由车间主任审批,车间主任公休或出差不在单位时由其委托的副主任或助理审批。电石车间各班组班组长为工段长级。
特殊作业票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