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工作机构,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人进行查明,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工作,对事故的现场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九条调查小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解。
第十条调查小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及时编写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责任单位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对于责任单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十三条对于个人造成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受伤人员应当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后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隐瞒事故事实、假报事故、销毁事故现场等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报告和调查1、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长或当班驾驶员应及时用无线电话或其它联系方法向调度或分公司报告,必要时应向就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重就轻进行施救。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3、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4、事故单位(分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或协助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按规定认真载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交接班记录,____小时(根据船舶所在位置)由当事人向分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事故报告。
6、发生事故接到上报后,由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如实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充分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及以上在____日内向总公司安全保卫部提交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事故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包括事故现场检查纪律、旁证材料、影像资料、技术鉴定、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
9、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企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定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汇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3. 报告流程3.1 发现事故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立即通知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
3.2 上报部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将事故情况、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原因及事故后续处理措施等信息填写完整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3.3 安全管理部门处理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汇总相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4 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和整改措施。
4. 报告要求4.1 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报或歪曲事实。
4.2 报告要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后续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4.3 报告要包括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措施以及整改措施。
5. 报告结果及效果评估5.1 报告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通报。
5.2 对报告结果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落实,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5.3 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更新和完善制度。
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 定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是指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5篇)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等)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全信息值班室。
调度室值班电话:3。
2.不论矿井还是地面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上报矿调度室,并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涉险事故、伤亡等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
伤亡事故报告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汇报有关单位。
由安监处组织,分管领导参加,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事故单位必须设法保护好现场,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的准备工作,对故意破坏现场,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5.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由事故责任人汇报到本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到调度室,安监处组织分析处理。
6.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时间执行相关规定,超出时间固定的上、下班途中行径路线不符的,相关手续不全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工伤审批。
二、事故处置1.轻伤、重伤事故,由安监处组织,生产、调度、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发生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调度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处等部门参加进行事故调查。
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煤业公司安监部。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工作及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应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事故甄别、快速反应、及时报告、严肃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属地管理权限,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二章安全事故报告第六条所属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派专人前往现场处理。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简要事故经过等。
第八条对于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安全事故,所属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相关证据如人员证据、物证等应妥善保管,以确保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属单位应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并提供防范措施。
第三章安全事故调查第十一条安全事故调查应由专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以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公平、准确。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由资深的安全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报告中提供的信息,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采集现场证据,包括照片、录像、录音等,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和测量。
第十五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与当事人、目击证人进行讯问,并记录其陈述。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向相关部门索取相关证明和资料,并进行核实。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调查报告,并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八条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认定、整改措施等内容,并由组长签字确认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安全事故处理应根据调查报告结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责任人员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所属单位应及时向受害方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是指组织或单位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性的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安全事故报告要求:规定了安全事故的定义范围,以及应该在何种情况下、由何人负责、以何种方式进行报告。
2.安全事故调查原则:明确了安全事故调查的目的和原则,包括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及时,以及保护调查对象的权益。
3.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了安全事故调查的步骤和程序,包括事故调查组的组建、调查范围的确定、调查方法的选择等。
4.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明确了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改进措施等。
5.安全事故处理措施:规定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罚和追责、对事故影响的控制和规范、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等。
6.安全事故记录保存:明确了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记录的保存期限和方式,以确保事故信息的追溯和管理。
这些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报告、调查和处理,并通过分析事故的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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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最先发现人应当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方案及初步原因等,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调度和安全质量监察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物等。
3、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作业队应积极协助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供事故的有关证据、证词证言,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作业队应极时协助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
(3)、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可同时参照《铁路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规程》(TB/T2320-92)办理。
4、事故处理结案(1)、轻伤事故由作业队____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结案。
(2)、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2)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处理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并进行调查。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步骤:1. 事故报告:任何员工或目击事故的人都有责任及时向主管或安全负责人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受伤程度以及目击者的证词。
2. 紧急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疏散人员等。
3. 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工程师、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4. 调查目的: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直接原因可能是人为失误、设备故障等,而潜在原因可能是工作流程、安全培训不足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旨在介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的不良事件。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报相关人员,包括责任人、监管机构等,并迅速启动事故报告程序。
2.事故报告程序包括报告内容、报告对象、报告形式等要素的规定。
3.事故报告要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和设备、对环境的影响等详细信息。
4.报告对象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包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等。
5.报告形式可以是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子报告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应以发生的事故为基础,及时、准确地统计和记录。
2.统计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
3.统计机构和责任人应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统计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报告,为他们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5.统计数据应在企业内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2.调查工作应由专业的人员负责,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救援工作等。
3.调查结果应做出详细的报告,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果、责任认定等。
4.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追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调查结论应及时公布,并对事故的教训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于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结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保障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保证。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1. 安全事故报告的要求:
-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
- 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基本信息,如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性质等;
- 必要时可以附上现场照片、视频或其他证据。
2. 安全事故的调查:
- 安全管理部门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开展全面的调查;
- 调查人员应采集现场证据、询问相关人员,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 调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3. 安全事故的处理:
-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提供急救和医疗救助;
- 对于造成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恢复;
-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 对于人员责任问题,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追究责任、进行纪律处分等。
4. 相关注意事项:
- 报告和调查过程应客观、公正,并保证涉事人员的权益;
- 事故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事故原因;
-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由于事故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生产安全事故,无论其发生在公司内部还是外部。
二、报告程序和要求1.事故发生后,直接目击或了解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上级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并尽快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并保护现场留下的相关证据。
3.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始事故调查工作。
4.事故调查小组应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现场证据,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和严谨的态度,不畏艰难,不厌其烦地查找每一个细节。
5.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调查完成后的72小时内提交调查报告,报告包括事故的经过、事故原因、责任人员以及预防措施等内容。
三、调查和处理的原则1.事故调查应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2.对于事故责任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同时,对于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的事故,也应对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3.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应及时进行评估,以便向相关责任单位追究经济责任。
4.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以便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调查结果及报告的使用1.调查结果及报告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以便他们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过程,采取相应的措施。
2.调查结果及报告应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增加公司对外部的透明度,增加公众的信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及时、准确上报,快速、妥善处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2. 现场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现场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4. 公司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类别;(2)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3)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5)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二、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 事故调查组应全面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3.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提交调查报告。
4. 公司领导应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1. 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2. 公司应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
3. 公司应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事故统计与分析1. 公司应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2. 公司应将事故统计和分析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责任追究1. 对事故责任人,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进行处理。
2. 对事故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六、制度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事故及时、准确上报,快速、妥善处理。
3. 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事故报告和处理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意外情况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报告制度1.报告的范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无论其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报告的时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至相关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和损失情况等基本情况,以及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和处理措施。
4.报告的途径报告可以通过口头报告、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的方式进行,对于较大的事故,应采用书面报告的方式,并抄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5.报告的保密报告的内容应保密,对于相关人员不得泄露事故信息,以免引起不良影响。
三、调查处理制度1.调查组建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立即成立调查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领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组成,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
2.调查范围调查应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等方面,并在事故发生地点进行勘查与调查,以获得准确的事故数据。
3.调查方法调查应以事实为依据,采取询问、检查、勘查、证据保全等方式进行。
可以采取现场勘察、查看相关资料、听取当事人、见证人的陈述等方式获取必要证据。
4.调查报告调查组在调查结束后,应制定调查报告,报告包括诊断事故原因、列举责任方、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5.报告审批调查报告应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处理。
四、处理措施1.责任追究对于事故的责任方,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内部惩处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善后处理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的救治和赔偿,并做好事故的后续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防范措施根据调查报告,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1. 报告要求:任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等。
2. 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全面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调查组对事故处理的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责任人汇报。
3. 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刑事责任等。
同时,对于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也要追究相应责任。
4. 相关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应明确报告程序、调查组成员的组建和责任、责任追究程序等。
并通过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和维护生产安全。
此外,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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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XX有限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1.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导致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非计划停产停工,环境破坏或有害影响的意外情况。
2.责任事故:由于在生产经营活动的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而导致的事故,即人为原因发生的事故。
3.非责任事故:由于自然力引发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即人类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不可避免的事故。
4.关联事故:是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场所相关联的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非计划停产停供,环境破坏或有害影响的情况(含承包商事故)。
5.未遂事故:是指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三违”行为),但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非计划停产停工,环境破坏或有害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分级事故按后果严重程度分为5级,详见《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事故分级标准》(附件1)。
第四条原则1.分级管理原则: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施行分级管理。
2.从严处理原则:对于①敏感时期发生的;②重复发生的;③低级错误导致的;④应急不力的;⑤严重影响企业品牌形象的;⑥潜在后果严重的隐患事故,实施从严处理。
3.尽职减责、失职追责:①“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一一管市场、工程、技术、运营、泛能、客服、车辆等必须管安全,管人发、财运、行政、投资等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的必须履行监管职责;②“谁决策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③对尽职者予以减责,对失职者予以追责。
4.“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落实防范与改进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分则第六条事故应急与报告(一)事故应急1.各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责》等要求制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设在QHSE赋能群),组建应急队伍,配置应急装备和物资,做好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1目的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处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3职责3.1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管理工作,并汇总、上报事故统计报表。
3.2各部门、单位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规定要求,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4 管理规定4.1事故划分4.1.1轻微安全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____元以下。
4.1.2一般安全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或重伤____人的;经济损失____元以下。
4.1.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人员死亡;重伤____人以上;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
4.2事故的报告4.2.1发生轻微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应当在____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在当月安全月报中,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报单位安全办公室,不得隐瞒。
4.2.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电话报安全办公室,____小时内填报书面报告,报处长。
安全办公室将按上级有关事故上报的时限和要求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4.2.3已经报告的一般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要每____小时向处长续报一次。
4.2.4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2.5在事故报告的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3事故调查与处理4.3.1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2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由单位自行处理,但需将处理结果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3.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
单位成立专项事故调查小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全办、工会及有关部门人员为组员。
2023年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2023年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一、引言安全事故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威胁,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事故的定义安全事故指因意外或不当操作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环境造成损害的事件。
三、报告准则1.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都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尽快通知当地的相关部门。
2.在报告中应提供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的估计和可能的原因。
3.报告应尽可能详细,包括目击者证词、相片和其他相关证据。
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1.调查小组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包括安全专家、人力资源专家和相关业务人员。
2.调查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成立,并在7天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
3.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事故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并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
4.调查小组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调查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五、调查报告内容1.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不良行为或管理方面的问题,以及必要的改进措施建议。
2.调查报告应由调查小组成员签署,上报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六、安全事故处理1.针对调查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事故责任的追究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判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及时报告给相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和赔偿工作。
七、责任追究和处罚1.对于因人为疏忽或违反安全规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
2.对于管理层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责任人,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八、宣传和培训1.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大家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意识。
2.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九、总结和改进1.定期对安全事故进行总结和分析,寻找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对策。
2.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注重安全文化的建设,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提高事故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是指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该事故进行报告,展开调查并进行处理的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坚持“优先事故、评估风险、问责追责、加强预防”的原则。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优势互补、合力联动的效果。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六条生产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时限、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划定等级,并报告所属主管部门:(一)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的;(二)较大事故: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三)一般事故:造成轻伤3人以上的。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地点、时间、死伤人数等;(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三)事故处理措施;(四)责任人和部门。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按照紧急、重要、一般的原则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所属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由具有生产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负责填写和报送,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并向所属主管部门报送。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所属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坚持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的并重原则,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包括法律、技术、监管等方面的专家。
第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案:成立调查组,并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工作的计划;(二)勘查: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地点,采集相关证据;(三)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四)分析: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五)结案: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并报告所属主管部门。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全文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全文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一节事故报告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产事故发生,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呼叫急救和扑灭初期火情。
- 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建立生产事故报告的迅速通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
第二节事故报告的内容-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损失程度、伤亡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等核心内容。
- 报告内容应准确、清晰,不得编造或捏造信息。
第三节事故报告的形式- 事故报告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告。
- 事故报告应标明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三章调查处理程序第一节调查处理的组织和指导- 监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指导事故调查工作。
- 调查组成员应遵守调查程序,保证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二节调查处理的步骤和方法- 调查组应按照程序逐步开展调查工作,包括事故现场勘察、证据收集、听取当事人陈述等环节。
- 调查应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法,依法进行,不得实施非法或违规行为。
第三节调查处理的结果和报告-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形成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部门。
- 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原因、责任认定、防范措施建议等内容。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的适用- 对于发生严重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监管部门应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管,确保法律责任的落实和执行。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事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一节本规定的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对于规定中的问题,监管部门可以进行解释和调整。
- 监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辅助性的细则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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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编号:COSCO-SYGD-C(SS)-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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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2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发生未遂事故、轻伤、3人以下重伤事故及一般火灾事故。
3 定义
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 内容
4.1 发生事故后应首先积极救护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2 发生事故后要认真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状态等都不得破坏。
为抢救伤员或扑救初起火灾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需清理事故现场要征得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3 事故报告
4.3.1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肇事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队伍
负责人、车间、安全监督部、公司领导。
4.3.2 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3.3 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
扩大。
4.3.4 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情况按规定上报中远船务集团有限公司。
4.4 事故调查
4.4.1 公司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有关人
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
4.4.2 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
调查。
重大火灾事故按公安消防规定进行调查。
4.4.3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b)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4 事故调查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b) 确定事故责任者。
c)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d)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字。
4.4.5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车间)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4.4.6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
意见,公司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4.7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5 事故分析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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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由事故发生部门/车间牵头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发生事故的部门/车间相关人员、
其它有联系的部门/车间人员和安全监督部共同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提出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5.2 事故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环境)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直接原因)和管
理上(间接原因)分析事故原因。
4.5.3 通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情况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
任者。
4.5.4 安全监督部在调查分析以后,要写出《企业职工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和《火灾
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公司领导审核后由安全监督部存档,并发至各相关部门、车间向员工传达,做好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工作。
4.6 事故处理
4.6.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上级
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6.2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
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害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3 内部处理工作应在1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日,事故处理结案后,公
司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