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某某县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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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8•【字号】皖政办〔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整合县域医疗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构建合理有序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路径。

为总结我省天长等地医共体建设经验,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为群众提供从预防到治疗、康复,连续、协同、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医共体建设实现全省覆盖,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医共体运行和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初步形成,做到未病早预防、小病就近看、大病专家治、慢病有管理、转诊帮对接、费用能降低,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较2016年底上升3—5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

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20XX〕25号)、《关于印发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卫基层规发〔20XX〕32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20XX〕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组建县域医共体,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共体政策体系。

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患者有序分流,县域内就诊量不断增加,县域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县乡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分级诊疗模式的有效运转。

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县域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做到农村卫生“县强、乡活、村稳”,形成群众得实惠、医疗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资源共享。

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县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

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结合农村医联体建设既往经验,进一步整合县域内医疗资源,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实现医共体内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二)坚持公益,权责清晰。

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切实维护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明确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责权利关系,逐步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医院共同体章程

医院共同体章程

医院共同体章程某某某某某某中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目标。

根据某某某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办〔2022〕16号)和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等部门共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医改办〔2022〕6号)及《某某某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41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我市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共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加快实现“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第二条医共体的宗旨。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让优质专家资源下沉到基层,实现明光市中医院医共体内部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条医共体的性质。

在某某某市医共体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某某某某市中医院牵头,某某某镇中心卫生院、某某镇中心卫生院、某某某镇中心卫生院、某某镇卫生院、某某镇卫生院、某某某镇卫生院、某某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某某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组建“某某某市中医院医共体”。

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形成人才、技术、设备、科研教学等医疗资源互补与共享。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某某某市中医院某某某分院”牌子。

其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村卫生室管理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县级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版)

县级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版)

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化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开化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倾力打造“大花园”、齐心共建“好地方”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开化建设基层基础。

——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

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高绩高效。

——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

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行使好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管理自主权。

——坚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

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三)工作目标2019年,全面启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完成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整合,集团化运作模式基本成形。

到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人民医院达到县级强院建设标准,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分别达到三乙、二甲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县二院建成投入使用并实现转型发展,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就医格局,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打造全省山区“医共体”新样本。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方案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方案

目录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1)时间:2019-05-28 08:27:26 (1)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 (1)一、工作目标 (2)二、遴选确定试点县 (2)附件: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 (4)一、基本原则 (4)二、工作目标 (4)三、工作内容 (5)(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6)(三)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6)(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7)四、工作要求 (8)《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解读 (10)一、文件制定背景 (10)二、《通知》主要内容 (10)三、《指导方案》的应用 (11)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时间:2019-05-28 08:27:26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二、遴选确定试点县在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试点县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同意。

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2017版)

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2017版)

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2017版)为全面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和《县域医共体试点运行绩效考核指导方案(2017版)》文件精神,以全面提升帮扶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实现医共体内三级联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减少住院病人外流。

我院作为怀远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一员,现制定《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2017版)》如下:一、指导思想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功能,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就医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共享合理利用,建立健全县、乡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明确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工作任务(一)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

(1)进一步落实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制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接诊患者后,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确需转诊的,我院作为第一上转医院。

另一方面,我院在病人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根据需要可转向乡镇卫生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

同时推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到乡镇卫生院首诊,康复回基层,并指导患者合理、及时有效转诊,切实降低本院收治病种与当地乡镇卫生院收治病种的重叠度。

(2)对乡镇卫生院能够诊治的疾病,坚决杜绝本院收治,对符合要求在乡镇卫生院继续治疗或住院的我院门急诊及现住院患者,凭转诊单一律安排车辆免费转诊至乡镇卫生院治疗。

各科室严格把握收治指征,可收可不收的一律不得收住院治疗,切实降低参合患者总住院率。

(3)对本院能够诊治的疾病,一律不得转诊县外治疗,本院100+N(附件6)病种需转县外治疗的,转诊申请除附疾病病历复印件外,需附科室对疾病分析讨论记录(急诊转诊除外)。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二、遴选确定试点县在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试点县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同意。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试点县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试点县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县级党委、政府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共体建设,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二是相关部门协调有力,能够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试点县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可作为医共体牵头机构。

三、工作要求(一)省、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协调,制订工作计划。

要认真做好试点县遴选工作,原则上每个地市要遴选一个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鼓励以地市为单位全面推进。

第一批已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第二批纳入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的县级医院所在的县要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应当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多种类型和模式的医共体。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乐政发〔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发〔2018〕6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乐清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乐清”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促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乐清”建设基础。

——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

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1•【字号】灵政办发〔2017〕112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1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灵武市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1日灵武市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科学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乡村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原则,以医疗业务统筹管理为切入点,探索组建政府主导、卫计部门协调、公立医院牵头,覆盖全市9个乡镇卫生院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县域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一)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运作效率。

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市级医院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

(二)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加强市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使其在医院管理、科室设置、设施配备、人员培养、技术提升和文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整体提高县域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三)促进分级诊疗模式的建立。

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连贯性、整体性以及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首诊比例。

三、实施内容按照“医联体”成员单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法人不变、产权归属不变、法律责任不变、基本职能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监管机制不变原则,通过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口帮扶、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考核,切实提高市域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6•【字号】灵政办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医疗管理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灵政办发〔2021〕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履行对医疗健康总院的领导、管理、保障、监督职责,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坚持医疗健康总院公益性办医方向,经市委、政府研究同意,特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简称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主任:马自忠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副主任:魏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晓敏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庄昊市委办公室主任杨玉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石赞太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何韬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晓梅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淑华市委编办主任年晓华市卫健局局长马学龙市发改局局长刘希刚市财政局局长杨洁市人社局局长田光军市委网信办主任马万云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二、职能职责(一)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负责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审定医疗联合体规划建设、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投入保障、绩效监管等重大事项;创新体制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听取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疗健康总院运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报告,研究解决医疗健康总院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

负责与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横向联系;负责医疗健康总院建设;指导医疗健康总院建立和完善运行方案,督促医疗健康总院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协调解决医疗健康总院运行中的具体事项和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医疗健康总院绩效评价,并及时向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疗健康总院绩效考核情况以及重要工作动态等;对医疗健康总院运营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提出改进措施;完成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共体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领导小组通知

医共体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领导小组通知

关于成立XX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XX县中医院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XX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帮扶力度,着力解决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匀、结构不合理、人才资源缺乏、服务能力不高、体制机制不活以及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实现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内联动互助、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更好地为全县人民群众服务。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郸发〔2018〕10号)、XX县全面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医疗健康集团的通知》(郸医健体组〔2018〕1号)、XX县全面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 县医疗健康集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郸医健体组〔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第二医疗健康集团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日常具体工作。

附件:XX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XX县中医院实施方案2019年1月1日XX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XX县中医院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有力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

按照XX县卫计委和XX县全面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响应,紧密布置,成立由XX县中医院牵头的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在县卫计委和XX县全面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XX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XX县中医院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自愿、互惠、共赢的基本原则构建XX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以县中医院为牵头,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辖区内民营医院为基础,互联互通,运转高效的医疗服务网络,以辖区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全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总则县域医共体是指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由多个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协作联盟,旨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全面、连续、协调、可及的医疗服务,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本章程旨在规范县域医共体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服务内容,确保医共体的顺利运行。

二、组织结构1. 医共体理事会医共体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并决定医共体的发展方向、工作计划、预算等重要事项。

2.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由医共体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医共体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任期为两年。

3. 专业委员会为了提高医共体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临床医学委员会、药学委员会、护理委员会等。

专业委员会由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推广临床指南、研究课题等。

三、运行机制1. 区域划分根据县域的实际情况,将县域划分为若干个医共体服务区,每一个服务区设立一个医共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和管理该区域内的医共体工作。

2. 信息共享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互联。

包括病历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医嘱等,以便于医共体成员之间共享患者的健康信息,提供更加精准的医疗服务。

3. 门诊互认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实现门诊互认,即患者在医共体内的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就诊,都能享受相同的医疗待遇和报销政策。

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就近就诊的医共体成员单位。

4. 专科会诊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建立专科会诊制度,通过远程会诊、会诊专家轮转等方式,为患者提供专科医疗服务。

通过专科会诊,可以减少患者的转诊次数,提高就医效率。

5.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应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综合能力。

通过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升基层医生的专业素质。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医务工作【发文字号】铜府办发[2018]4号【发布部门】82277【发布日期】2018.01.09【实施日期】2018.0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8〕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铜仁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9日铜仁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铜党发〔2017〕6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和深入落实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挤”的突出矛盾,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公平可及,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切实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1.优化服务体系。

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组建以县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医院的医疗服务共同体,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服务一体化、责任一体化、利益一体化”。

2.推进协同服务。

将医共体建设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有机融合,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包括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后康复在内的全程医疗健康服务。

关于成立某某县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的通知

关于成立某某县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暨设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的通知╳╳╳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为加强医共体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皖政办〔2017〕57号)《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卫药秘〔2017〕360号)《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医共体理事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简称医共体药委会),并设立医共体中心药房。

医共体药委会的组成人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担任下设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共体药委会日常管理工作。

医共体药委会下设药事管理小组、药物治疗安全管理小组药事管理小组组长:成员:***、***、***、***、***药物治疗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成员:***、***、***、***、***为规范医共体的用药管理,统一用药目录和规范网上公开采购,设立医共体中心药房。

医共体中心药房负责人:***╳╳╳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为加强╳╳╳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卫药秘〔2017〕360号)《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的通知》、╳╳╳医院(旌医〔2017〕81号)《关于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共体药委会),为规范医共体药委会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2.医共体药事管理,是指医共体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医共体所有成员单位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统一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xx医院医共体章程

xx医院医共体章程

xx县xx医院关于印发《xxxxxx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的通知各分院、部门、科室:现将《xxxxxx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印发,请各分院、部门、科室严格按照《章程》执行。

附: xxxxxx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xxxxxx2017年12月20日附件xxxxxx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在县医改委领导下和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由xxxxxx牵头与aaa乡卫生院等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室)自愿组建“xxxxxx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疗服务共同体)”,为规范医疗服务共同体的运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运行原则: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目标: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宗旨: 以县中医院的资源、技术为支撑,带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快速提升; 以合作医疗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为切入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纽带,推进分级诊疗。

第二章医疗服务共同体组织机构第五条机构组成组建理事会: 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成员单位均为理事,理事长1名(由xxxxxx院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全体理事会议推选产生。

设立医疗服务共同体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xx,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日常事务管理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协调及资全结算工作。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医疗服务共同体本院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医疗服务共同体及成员单位职责第六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医疗服务共同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在医疗服务共同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三)科学合理地确定医疗服务共同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功能。

关于制定《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的说明

关于制定《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的说明

关于制定《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的说明一、制定背景为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全县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6号)、《市医改办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荆医改办发〔2019〕1号)。

三、制定过程按照县政府要求,由县卫健局牵头草拟《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完成了《江陵县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任务(一)落实办医主体责任。

成立江陵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县域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二)科学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成立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域医共体,并制定内部管理机制。

(三)加强人力资源规范管理。

县域医共体建立“县管乡用”人才统筹使用机制,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四)严格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加强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医共体内部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

(五)优化绩效考核分配机制。

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完善与县域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出台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改革方案。

(七)完善医疗领域定价机制。

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药品“零加成”政策。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医疗服务共同体_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共同体_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共同体_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制度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是指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由多个医疗机构和各类卫生资源共同组成,合作开展医疗服务的一种管理模式。

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制度是指对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规定,以确保其协同发展、高效运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制度。

一、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组织架构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包括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共同体办公室等。

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由各相关医疗机构的代表组成,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召开、协调各成员单位关系等事务。

共同体办公室则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调医疗资源、合理分工、协调矛盾等。

二、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运行机制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应遵循“一体化、专科化、分级诊疗”的原则,将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并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

具体的制度包括:1.义务接受:各成员单位应签署《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协议》,明确义务接受医疗服务共同提升质量、减轻患者负担的责任。

2.医学工作联席会议: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应定期召开医学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共同体发展规划、协调资源配置、疾病防控等问题。

3.分级诊疗制度:共同体应推行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前端基层医疗机构、中心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的合作,实现合理分诊、合理就医。

4.医疗质量管理:共同体应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医疗风险管理、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等。

三、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评估与监督为了确保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的有效运行,应建立相应的评估与监督机制。

具体内容包括:1.绩效考核:对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进行绩效考核,以评估其协同发展、医疗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共同体成员单位的医疗行为、药品采购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获取患者对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的评价,以指导改进工作。

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发展基金管理为了保证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可设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共同体的组织建设、技术培训、医疗设备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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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暨设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的通知╳╳╳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为加强医共体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皖政办〔2017〕57号)《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卫药秘〔2017〕360号)《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医共体理事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简称医共体药委会),并设立医共体中心药房。

医共体药委会的组成人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担任下设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共体药委会日常管理工作。

医共体药委会下设药事管理小组、药物治疗安全管理小组药事管理小组组长:成员:***、***、***、***、***药物治疗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成员:***、***、***、***、***为规范医共体的用药管理,统一用药目录和规范网上公开采购,设立医共体中心药房。

医共体中心药房负责人:***╳╳╳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为加强╳╳╳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卫药秘〔2017〕360号)《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的通知》、╳╳╳医院(旌医〔2017〕81号)《关于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理事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共体药委会),为规范医共体药委会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2.医共体药事管理,是指医共体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医共体所有成员单位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统一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3.医共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二、组织机构1.医共体药委会是医共体药事管理的监督管理机构,也是对医共体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2.医共体药委会在医共体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3. 医共体药委会副主任委员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副院长担任。

4.医共体药委会委员的组成:①.由各成员医院推荐;②.医共体办公室主任;③.医共体牵头医院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以及信息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中级以上药师、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5. 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设在牵头医院药械科,由药械科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6.医共体中心药房负责人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药品采购员担任。

三、功能与任务医共体药委会在理事长领导下,在上级药政机关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共体的药事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律法规,制定医共体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审批医共体用药计划,使医共体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1.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药政机关监督检查医共体药政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制订医共体《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3.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指导、检查医共体合理用药。

4.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5.审定医共体用药计划,审核审批医共体各成员医院新药申购计划。

6.组织分析医共体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医共体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7.医共体牵头医院药械科具体负责医共体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和检查医共体各成员医院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8.组织开展医共体药学学术活动。

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政管理等讲座。

四、工作制度1. 医共体药委会主任委员负责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医共体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 医共体药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四个月一次,总结并安排下阶段工作。

遇特殊情况可由副主任委员提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 医共体药委会会议应在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 医共体药委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实行。

5. 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是药委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委会的决议。

6. 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是药委会的常设机构。

在药委会闭会期间,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

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根据相关药事管理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主任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

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医共体药委会会议各种资料,整理药委会的文件和档案。

8. 医共体药委会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9. 医共体药委会向理事长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理事会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10.每年组织一次以上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研讨会,总结交流经验,学习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知识及技能。

11. 医共体药委会委员的产生:药委会的委员实行兼职聘任制。

应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办公会通过批准。

特殊情况可由药委会的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五、医共体药委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1、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委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对理事会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理事会各成员单位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4、提出药委会会议讨论议题。

5、参加药委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6.在药委会闭会期间,监督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医共体中心药房的药事管理工作。

7.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医共体药委会的各项决议。

六、医共体药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医共体理事长、药委会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药政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共体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负责医共体药事业务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1.负责处理医共体药委会的日常事务。

落实国家医改所涉及的药学方面相关的药政法规。

2.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3.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安全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开展处方、病历点评管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4.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执行国家阳光挂网采购政策,无法挂网采购的药品组织议标采购。

5.审核药品采购计划,保证药品、耗材供应。

及时了解临床需求,掌握并向临床提供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

6.制定药品的贮藏保管与养护以及医共体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贮存的药品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急救、备用药品的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

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合格、过期失效药品。

7.督促和检查毒、麻、精神药品、抗菌等药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8.负责制定和落实药学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和进修计划;不断提高医共体所有药学人员的业务素质。

七、药事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对医共体药品采购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药品采购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2.执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定期对医共体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检查,严格按政策要求的比例采购。

3. 审核、制订医共体《基本用药供应目录》4.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监督执行,对医共体药品购进、贮存、调剂以及临床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督查和管理。

八、药物治疗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根据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的处方点评管理制度、静脉输液指征标准,评估各成员医院处方评价和处罚标准,并完善医共体合理用药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对处方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共体药委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3.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成员医院落实改进,将临床药学纳入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4.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切实加强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培训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并彻实保障临床药师工作的逐步开展与落实。

九、附则1.本章程由医共体药委会负责解释。

2.国家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药委会办公室作出相应修改,报请医共体药委会审核批准。

3.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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