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单位)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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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税务登记表(最新)

地税税务登记表(最新)
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编码(重新税务登记纳税人填写)
登记类别
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 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 □
临时税务登记 □ 扣缴税款登记 □重新税务登记□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业主)
财务负责人
办税员
国有控股情况
国有绝对控股 □ 国有相对控股 □ 其他 □
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纳税人填写)
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执业证件、批准设立文件等列明的经营范围不具体的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签章:
(纳税人公章)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经办人: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表 (2)

税务登记表 (2)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填表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它”、“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它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它企业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它 500外国企业 600 非企业单位7.“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10.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登记表(范本)

税务登记表(范本)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身份证号码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类型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开业(设立)日期工商执照标注的成立日期批准设立机关生产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标注的营业期限证照名称个体营业执照证照号码执照号码注册地址工商执照注册地址邮政编码111111联系电话11111111生产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邮政编码111111联系电话11111111合伙人数据实填写雇工人数据实填写其中固定工人数网站网址国标行业□□□□□□□□见填表说明业主姓名国籍或户籍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工商执照标注名称身份证地址1111111111111111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面)分店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有分店据实填分店情况写合伙人姓名国籍或地址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例分配比例据实填合伙人投资情况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附报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经办人签章:某某某业主签章:某某某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1月01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地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所(科)经办人(签章):国家税务登记机关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国税经办人:(税务登记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地税经办人:核准日期:核准日期:受理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企业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

企业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5.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6.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7.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8.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一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二份)。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税档案号码:填表日期: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分支机构名称注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总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附报资料: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纳税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地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所(科)国家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地方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受理日期:年月核准日期:_—_.年…―一月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018-2019】税务登记表-word范文 (1页)

【2018-2019】税务登记表-word范文 (1页)

【2018-2019】税务登记表-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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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市税务局制纳税人名称主管部门经营地址经济性质居住地址(个体户适用)预算级
次职工人数核算形式电话号码所属行业注
册资金固定资金元流动资金元批准开业部门开户银行营业执照执照名称帐号执照号码字第有关人员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有效限期(负责人)发证机关财务负责人发照日期年月日办税人员经营方式经营场所占地合计生产经营范
围生产加工占用营业占用仓库占用其他面积(m2)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联营机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码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申请登记单位(人)申请单
位:(公章)负责人:(签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基层税务机关审核意见税务登记集中由分(县)局办理的,此栏可空置不填基层税务机关(盖章)负责人:(签章)调查人:(审核日期:年月
日)发证税务机关意见发证机关(盖章)负责
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核发税务登记证(卡)情况税务登记证(卡)类别号码发证日
期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备注注:1.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和交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单位的登记也用此表。

2.此表要求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一式四份交税务机关。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纳税人声明我声明:此税务登记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保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授权人(签章):某某某2011年2月1日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填表日期:2011年2月1日经办人签章:某某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某某某纳税人公章:2009年2月1日税务机关填写事项纳税人所处街乡: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国税主管税务所(科):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地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纳税人状态:本次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税务登记经办人(初审录入岗):税务登记经办人(复审发证岗):受理日期:核准税务登记日期:发证日期:税务登记机关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纳税人设立登记落户通知书》领取人签字:某某某2011年 2月 1日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期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对于“异地非正常户”纳税人(即同一法人非正常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业主)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A010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A010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外资投资比例
国有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附报资料: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79 —水利管理业80—环境管理业81—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居民服务业83—其他服务业
P―教育84—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卫生86—社会保障业87—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新闻出版业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90—文化艺术业91—体育92—娱乐业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
单位性质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

税务登记表(范本)

税务登记表(范本)
身份证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
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正面)
分店情 况
分店巒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有分店据实填 写
纳税人名称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厂”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开业(设立)日期
工商执照标注的成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
生产经营期限

个体营业执照
证照号码
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工商执照注册地址
邮政编 码
111111I
[关系电话
1111111
生产经营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邮政编 码
111111 1
关系电话
1111111
合伙人数
据实填写
雇工人 数
据实填写其中固定工人数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III II II II II II II
见填表说明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工商执照标注名称
身份证地址
11111111
11111111
身份证件名称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税档案号码:填表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证的,国、地税机关各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填表日期”栏:为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申报办理换验证)填写《税务登记表》的当日;纳税人网上办理的,为网上填报《税务登记表》的当日。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送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留存):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外资企业除外)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贴在登记表上)、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个人股东)复印件;(外资除外)8.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0.有关机构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国有企业、集体经济、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及是否为独立核算的有关文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11、“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还应提供境外总机构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首席代表工作证、首席代表授权书、个人简历。

税务登记申请表格

税务登记申请表格

税务登记申请表格一、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性别:申请人出生日期:申请人国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人电子邮箱:申请人邮寄地址:申请人所在地区:二、申请单位信息(如适用)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箱:单位邮寄地址:单位所在地区:三、申请事项1. 税务登记类型(请在相应方框内打“√”)()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其他(请注明):2. 纳税人识别号(如已有,请填写;如无,请空白)3. 税务登记地点(请在相应方框内打“√”)()主管税务机关()分管税务机关()其他(请注明):四、申请材料清单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 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如适用)3.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适用)4.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适用)5. 申请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适用)6.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适用)五、申请人声明与承诺本人郑重声明并承诺,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请人签名申请人签名:日期:七、申请注意事项1. 请务必填写清楚、准确的申请信息,以免影响税务登记的办理。

2. 请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如有不实,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延迟处理。

3.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将可能影响税务登记的办理进度。

4.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税务部门相关人员。

以上是税务登记申请表格,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祝您办理顺利!。

税务登记表(范本)

税务登记表(范本)
2009年01月01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有分店据实填写
合伙人投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国籍或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比例
分配比例
据实填写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附报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经办人签章:某某某
2009年01月01日
业主签章:某某某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邮政编码
111111
联系电话
合伙人数
据实填写
雇工人数
据实填写
其中固定工人数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见填表说明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工商执照标注名称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
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正面)
分店情况
分店名称
纳税人名称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其他单位)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其他单位)
6.银行帐号证明;
7.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8.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仅适用于委托税务代理的单位附送);
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自存一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其他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其他单位)
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所在街道乡镇:_______________
结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原微机代码: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不需领取营业执照,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其他单位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相应附送如下资料:
1.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员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生产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所属主管单位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情况
机关部门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日期
年月日
开业日期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银行种类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币种
是否缴税帐号
生产经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从业人数
经营方式代码
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公司企业税务登记表

公司企业税务登记表

公司企业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填表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曰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税务登记表三篇

税务登记表三篇
.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
适用会计制度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经营范围: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内容
联系人
姓名
身份证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核准日期:
年月日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核准日期:
年月日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附报资料:
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批准设立机关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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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中国 香港
国籍或地址
自然人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外资投资比例 注册地址
国有投资比例 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负责人)姓名 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代收代缴 税款业务 情况 附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 5、财
120113481562802
海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天市征义路 8 号 海天市征义路 8 号
45 其中外籍人数 6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 独立核算 □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 √ 他 度 国标行业
□ □ □ □ □ □ □ □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经营范围 餐饮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 内容 联系人 姓 名 种类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件 号码 123000000000 456000000000 789000000000
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章程或协议 7、法人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名单 8、银行帐号证明 9、其他资料、证件如公司 设立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
经办人签章:张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王明星
纳税人公章:盛福临餐饮 公司
2008


7

25
2008

7

25

2008

年7

25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税人所处街乡 国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年 年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税务登记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填表日期:2008.7.25
纳税人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开业 (设立) 2008.8.1 日期 册地址 生产经营地 址 核算方式 单位性质 网站网址 适用会计 制 度 盛福临餐饮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港商) 1234569890 生产经 营期限 10 年 纳税人识别号 批准设立机关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 证照名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 030024 030024 证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02148 678900 678900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是否属于国税、 地税共管户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年 月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月 月 日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年 月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本 本 发证日期: 发证日期: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王明星
财务负责人 李琳 办税人 张峰 税务代理人名称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1000000 人民币
纳税人识别号
4730858 联系电话 币种 金额 币种
电子邮箱 金额
币种 投资 比例 55% 45%
金额
投资方名称 盛世公司
中国香港双福集团有 限公司
投资方经 济性质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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