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者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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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参考)一、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2.市场开办者要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监督员。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查验,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要按批次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仓库管理人员或者验收人员要对照“食品进货单”或者“食品进货合同”,要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值期是否真实;要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防止过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贴新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

5.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二、食品经营者购销台帐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帐。

2.食品经营者必须按年度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帐,由专人管理,所记载的内容真实。

3.购进和仓储台帐应当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时间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等质量认证标志和商标注册证等;4.销售台帐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数量、流向、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内容。

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十项制度

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十项制度

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十项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食用的食用油,干果,坚果,肉类熟食制品,蛋及蛋类制品,粮食,米面制品,乳制品,烘焙食品,豆制品,糖果蜜饯,冷冻饮品,方便食品,罐头,烹调佐料,腌制品,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茶,咖啡、可可,婴幼儿食品,其他食品,保健食品(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食品。

第二条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食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如存在相关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经营者不准进货。

要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进购进口食品的,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格证明以及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者严禁进购。

对供货商提供的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应当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并由供货商签字盖章。

同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生产者、经营者、监管者和社会各界共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第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挥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二、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把关原料质量,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召回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标注食品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三、监管者的食品安全责任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经营七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七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七项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七项自律制度是指在食品行业中,企业应自觉遵守的七个自律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七项自律制度的概述:
1.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食品生产、加工、采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 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应将食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经营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严格管理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3. 提高企业自律管理水平: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产品追溯和质量跟踪体系,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溯源能力。

4. 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企业应诚实守信,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安全权。

5.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意识,加强技能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推动行业自律监管:企业应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组织的自律管理活动,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内部的自律监管,共
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7. 加强行业沟通与合作:企业应积极与相关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自律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些七项自律制度的落实可以提升企业的自律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食品安全七项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七项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七项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单位(以下简称食品单位)和食品从业人员。

第三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食品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第五条食品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六)组织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七)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制度第七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采购流程和要求,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单位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等资料,并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制度第九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流程和要求,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条食品单位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保证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发现变质、过期或者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清理、销毁,并记录处理情况。

第五章食品安全加工制度第十二条食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流程和要求,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做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十项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十项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十项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安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保质期、储存条件等进行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售后服务管理,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与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的社会沟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自律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食品行业自律制度

食品行业自律制度

食品行业自律制度食品行业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与健康问题牵动着广大消费者的心。

为了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食品行业自律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探讨食品行业自律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实施的有效性。

1. 自律制度的背景自律制度是食品行业自发组织起来,通过一系列规范和准则来管理和监管自身行为的一种制度。

事实上,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和困扰。

政府和监管机构无法囊括所有饮食场所和食品生产企业,而自律制度的提出为行业的规范化和自我约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途径。

2. 自律制度的意义2.1 保障消费者权益食品行业自律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这个制度下,企业必须按照相关准则进行生产,保证食品的原材料来源可追溯,生产环境卫生,加工工艺符合规定。

这不仅能够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还能够提供消费者对食品来源和加工过程的了解,增加其对产品的信任。

2.2 促进行业协同发展自律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整个食品行业的协同发展。

通过制定共同的规范,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更加公平和有序,企业之间的信任度和合作意愿也将提高。

同时,自律制度还可以促进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和经验分享,推动行业的不断进步。

2.3 增强行业形象和信誉自律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在制度的约束下,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如有违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舆论谴责。

这种行为约束机制可以迫使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升其信誉度和品牌价值。

3. 自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管为有效实施自律制度,食品行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合作机制。

首先,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应制定行业准则,确保其科学性和公正性。

其次,监管机构应对行业自律制度进行监督,严格审核企业的自律管理体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最后,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自律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

4. 自律制度的挑战与展望尽管食品行业自律制度在维护食品安全和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挑战。

食品安全十项自律制度流程

食品安全十项自律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2018版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十项自律制度一、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并通过记录、存档、复印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纪录食品的名称、规格、两年。

时间顺序登记,由专人负责。

五、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食品质量专职检测员,对食品进行自检或送检,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退市。

六、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定标准和要求,明码标价,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的食品,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应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精心整理七、协议准入制度鼓励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资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基、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各种食品,原则都与供货人签订“购销协定”签订协议的供货人(供货商)、生产商或产地有食品销售信誉卡或食品质量承诺卡以及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水果蔬菜类食品以无公害水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采购定点单位,签订“场地挂钩协议”;肉类经营必须到定点屠宰场采购,签订“场地挂钩协议”。

对供货厂(供货商)、生产商或产地杨绝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的,拒绝从其处进货。

食品安全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协会行业自律管理,是指食品安全协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

第三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二章行业自律第五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制定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引导会员单位依法生产经营,诚信服务。

第六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不得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定期对会员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三章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第九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第十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其依法生产经营。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章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推动会员单位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记录会员单位的诚信行为。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社会信任。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协会应当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宣传和推广,鼓励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提升行业形象。

企业食品安全自律制度

企业食品安全自律制度

企业食品平安自律制度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平安主体责任,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的食品平安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建立食品平安企业自律机制。

一、严格履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制意识、质量意识,确保食品平安。

(二)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奶畜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奶畜养殖场应建立养殖档案。

(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方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生鲜乳收购站应取得所在地县级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方能进行经营活动。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食品平安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平安监管部门报告。

(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平安的原料处理、产品加工、包装、贮存、检验、运输等场所和设施设备,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符合国家和省食品平安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标识有关规定,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对职工食品平安知识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平安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康检查,取得安康证明前方可参加工作。

(七)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要审查入场食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平安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企业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的,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平安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企业食品安全自律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本企业成立食品安全自律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制度,监督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律措施第八条本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本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十条本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十一条本企业加强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本企业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三条本企业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食品运输过程安全,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四条本企业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严格执行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本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律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本企业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本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八条本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食品安全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行业自律,提升食品行业整体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

2. 适用于所有加入本协会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企业。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自律管理委员会由行业专家、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组成。

三、自律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 实施食品原料、生产过程、成品的全程监控和记录。

四、质量控制1. 定期对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安全。

2. 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3. 成品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

五、信息公开1. 企业应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六、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 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七、监督检查1. 自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 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八、纠纷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纠纷处理机制,公正、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2. 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九、持续改进1. 鼓励企业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 自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和更新自律管理制度。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自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自律公约

食品安全自律公约
4
原料采购与验证
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证制度,确保采购渠道合法,质量可靠。
5
从业人员健康与管理
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
生产过程控制
食品生产要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进行监控并记录,确保产品质量。
7
产品检验与记录
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并记录,确保产品合格。
8
产品存储与运输
产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产品新鲜。运输过程中要确保产品安全、不受污染。
9
不合格品管理
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10
食品安全培训
食品安全自律公约
条款序号
公约内容
详细说明
1
食品安全责任
企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合法经营
企业应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相关证件,食品生产范围与环境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设施设备与条件
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11
配合监管与自查
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自查并报告。
12
消费者投诉处理
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自我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自我管理制度内容

食品安全自我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1.3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

1.4 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2.2 采购人员应当具备识别合格食品原料的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2.3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建立进货台账,记录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批次、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等信息。

2.4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进行抽样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不得入库和使用。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2 食品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离地隔墙,分类分架。

3.3 食品储存应当建立出库台账,记录食品名称、数量、批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3.4 食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继续销售。

四、食品加工管理制度4.1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4.2 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质量。

4.4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食品销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5.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质量。

5.3 食品销售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食品安全经营十项自律制度

食品安全经营十项自律制度

食品安全经营十项自律制度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大关注焦点,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范。

因此,食品行业应建立一套自律制度,以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以下是食品安全经营十项自律制度: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度:企业需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并对所有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供应商管理制度:企业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共同防范风险。

三、生产加工环境卫生制度:企业应建立清洁、无菌、无害的生产加工环境,实行定期清洁消毒,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四、原料采购与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选择可靠的原料供应商,对采购原料进行严格把控,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产品追溯制度: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能够准确追溯产品的原料来源及生产加工流程,以便及时应对问题和风险。

六、员工培训和考核制度:企业应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并定期进行考核。

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八、外包单位管理制度:企业应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外包单位的经营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建立合作双方的责任追究机制。

九、市场监测和反馈制度:企业应建立市场监测和反馈制度,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监测,及时了解产品质量问题和消费者的反馈。

十、法律法规遵从制度: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严格遵守上述食品安全经营十项自律制度,企业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同时也为食品行业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食品安全是行业的生命线,每一个从业者都有责任遵守相关制度,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

只有做好自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让人们吃得放心、安心。

食品安全七项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七项自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七项自律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1.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1. 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

2.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记录和保存食品原料、添加剂、产品流向等信息。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1.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检自查。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 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包括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2. 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七、食品安全持续改进制度
1. 建立食品安全持续改进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2. 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管理效果,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以上七项制度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食品经营主体七项自律制度规范

食品经营主体七项自律制度规范

食品经营主体七项自律制度规范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食品经营主体应该遵守一系列的自律制度。

本文将介绍食品经营主体应遵守的七项自律制度规范。

1. 诚信经营食品经营主体应该诚实守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同时,应该切实履行与消费者的合同协议,不得恶意拖延、变相欺诈或以次充好等行为。

2. 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食品经营主体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同时,应该建立安全追溯制度,实现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全程可溯。

3. 统一规范的生产流程食品经营主体应该建立统一规范的生产流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范,从而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监控食品经营主体应该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应该对食品采购、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进行控制,防止污染和感染。

5. 加强对员工素质的培训和管理食品经营主体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规范,不会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造成影响。

6. 建立及时有效的投诉反馈机制食品经营主体应该建立及时有效的投诉反馈机制,配备相应的人员,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问题,避免引起不良影响。

7. 主动公示经营信息食品经营主体应该主动公示经营信息,包括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疫情防控措施、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公示信息应真实准确,提高消费者信任度。

结束语作为食品经营主体,遵守自律制度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基本要求。

建立完善的自律制度,不仅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也是食品经营主体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

希望食品经营主体能够认真履行各项自律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形象,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项食品自律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项食品自律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项食品自律制度自律制度是指在不依靠法律强制的前提下,企业自行制定和遵守的一系列规则。

在食品行业中,自律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此,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七项食品自律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一项:明示商品标签食品生产企业应在产品包装、说明书等中明示商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名称及使用标准等信息,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标注营养成分表。

此项制度的目的是让消费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所购买的食品的基本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食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二项:实施质量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和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此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品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适用性,从而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项:完善生产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

此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条件、设备、人员等都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过程可以安全、有序地进行,从而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项:加强管理与监督食品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管理和内部监督。

同时,应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执法机关加强各项监督和管理工作。

此项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的自我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能够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第五项: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食品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流程和标准,并为消费者提供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同时,企业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跟踪和反馈。

此项制度的目的是让消费者有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受,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消费者需求,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六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食品企业应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和特点,建立风险评估和防控体系,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学校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架构(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对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和监督。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一)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经营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食品加工工具应分类标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采购食材,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质量。

(六)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并督促整改。

(三)学校应鼓励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经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患者,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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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者自律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1、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2、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4、资料管理。

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5、统一配送经营证明文件的查验。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1、记录方式。

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记录方式。

1>.电子记录。

食品经营企业要使用陕西省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网络电脑平台系统,利用电脑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

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食品批发企业还应设置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3>.票据记录。

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2、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查阅进货记录。

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销毁,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4、记录保存期限。

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1、出具凭证。

应当主动为消费者开具信誉卡,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票据等购物凭证。

2、承担责任。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

下列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换或赔偿:1>.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3>.经有关部门检验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确认的假冒伪劣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诚信经营。

应当做到经营食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协议准入制度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

对供货商、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购销协议的,应当不予进货。

1、签订购销协议。

凡经销肉类、蔬菜类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的,均应签订购销协议:1>.经营肉类、畜产品、豆制品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加工)企业签订“场厂挂钩协议”;2>.经营蔬菜、水产品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养殖基地签订“场地挂钩协议”。

2、签订协议原则和必备条件。

应当体现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购进食品的特点,制定质量保证条款,明确购销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协议,必须索取供货方食品销售信誉卡或食品质量承诺卡、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

3、定点采购。

经营水果、蔬菜类食品,应以无公害水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采购定点单位。

经营肉类食品,必须到定点屠宰场采购,实行日零库存制。

四、定期考察。

应当定期对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主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1、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经营资格。

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2、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应当建档记载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

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3、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1>.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2>.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3>.监督经营者不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贴牌”食品;4>.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设施和经营环境;5>.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六、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强食品质量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1、完善检测条件。

较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应当建立食品自检机构,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台),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适应质量检测需要。

2、配备食品质量监督员。

较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

3、重点食品入市自检。

对肉类、蔬菜等重点食品加强入市自检,随时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查。

对不能从感官上直接鉴别但怀疑其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暂停销售,经监管部门认定质量后,再行处理。

对涉嫌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有权责令经营者撤下货架停止销售,并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1>.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经检测发现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3>.自检结果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4>.自检结果显示食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5>.自检结果显示食品中含有的添加剂超过相关标准的;6>.自检结果显示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应当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1、食品召回。

对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及时公示、公告,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2、下架退市。

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食品的,应及时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

3、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

食品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清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登记造册并就地销毁。

食品经营者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当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并应当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4、明示补救措施。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八、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1、食品运输。

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食品贮存。

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食品销售。

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问题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生鲜、熟食制品等食品,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九、食品经营者报告备案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一)停止销售。

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二)食品报验。

采购食品,应当向商场(市场)食品质量查验办公室报验。

报验内容包括:1.食品实物样品;2.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3.质量认证文件复印件;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5.商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6.专营专卖食品委托书。

(三)登记备案。

经营特殊食品,应当向商场(市场)食品质量查验办公室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包括:1.食品名称;2.商标;3.厂名、厂址;4.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5.供货单位、时间、数量。

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一)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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