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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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适用)投保单(研发与试验发展企业适用)尊敬的投保人: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北京地区适用)》,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前述需特别注意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投保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投保人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被保险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被保险人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营业场所面积雇员人数投保方案:下述方案可任选一种方案累计及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雇员伤亡责任限额(万元)三者伤亡责任限额(万元)医疗费用每人限额(万元)救援费用责任限额(万元)年定额保险费(元)□方案一350 50 110 2 100 2000 □方案二350 60 120 2 100 3000 □方案三400 50 110 2 100 4000 □方案四500 60 120 2 100 5000 □方案五600 50 110 2 100 6000 □方案六800 60 120 2 100 8000 □方案七900 50 110 2 100 9000 □方案八1000 60 120 2 100 10000附加险项目责任限额保险费(元)□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条款累计责任限额:为主险累计责任限额的 30%;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主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 30%;主险保费的30%14位单证流水号(可选)□扩展恐怖活动条款与主险的责任限额相同,且此限额包含在保险单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主险保费的30%□犯罪行为扩展责任与主险的责任限额相同,且此限额包含在保险单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主险保费的30%免赔额(率)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

保险期间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到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总保险费(人民币元) (小写):¥(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保险费以最终签发保险单为准)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北京地区适用)付费日期年月日前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特别约定:授权委托书安润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是参保企业的保险经纪人,特告知如下: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大厦A座1010,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501-6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6.3费率
• 影响财产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有:
---投保险种 ---房屋的建筑结构 ---占用性质 ---地理位置 ---周围环境 ---投保人的安全管理水平 ---历史损失数据 ---市场竞争因素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6.4理赔处理
赔偿方式
• 支付赔偿款 • 恢复原状或重置受损保险财产
赔款分摊和不足额保险
• 赔款分摊
---不属于自己所有和使用的建筑物和固定物体倒塌、倒落、倾倒造成保 险标的的损失,也视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 必要的措施而对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 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中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 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财产的损坏或报废责任
列明的自然灾害
• 施救时损失和合理费用
---施救时损失: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条款将发生 保险责任事故时为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而不 可避免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列为保险人赔偿责任, 但对非保险标的的损失则不负责赔偿
---施救整理费用:保险人只对保险财产的施救费用负 责,且有保险财产与未保险财产施救费用无法分清 时,保险人应根据施救的保险财产占全部施救财产 的比例负担施救费用
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6.1承保
保险标的
• 凡是被保险人所有或与其他人共有而由被 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 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或其他法律上承认 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都可 作为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
• 可保财产,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条款的规 定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财产,即为保险人 所接受的财产。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10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10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10篇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1第一条保险财产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2.古玩、古币、古书、古画;3.艺术作品、邮票;4.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5.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2.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3.动物、植物、农作物;4.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5.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第二条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火灾;2.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提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6.冰雹;7.地崩、山崩、雪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乱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_、民众_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_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6.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8.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保险单样本六篇

保险单样本六篇

保险单样本六篇篇一:保险单样本一、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二、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保险单签单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二:人身保险个人投保单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关键词:范本 ; 人身兹拟向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内容如下:投保单编号:保险种类投保人情况 : 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地址邮编电话被保险人情况 : 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编电话保险年期保险份数受益人领取日期领取年龄领取方式领取金额保险期限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中午 12 时起至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中午 12 时止基本保险金额附加保险金额意外伤残保额意外身故保额疾病伤残保额疾病身故保额满期保险金额生存给付金费率附加险别保额费率附加险别保额费率保险费保险本金缴费形式一次性缴费□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其他:付款方式币种开户银行帐号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健康状况: 1. 目前尚在病假中 ? □有□无 2. 因病休或因病减轻劳动量 ? □有□无 3. 因患有其他慢性病而不能全勤工作或经常缺勤 ? □有□无 4. 有无严重病史 ? □有□无 5. 癌症、肝硬化、癫痫病、脑震荡、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硬化、性病等 ? □有□无投保人是否健康 ? □是□否投保声明: 1) 本投保单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均属真实,可作为你公司签发保单的根据,并成为双方合约的组成部分,如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单签发,你公司仍可不负任何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投保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投保单

编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
产险投保单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元
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
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单号码签发日期签章
投保单位签章:年月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第(一)与第(二)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保险人对上述第(三)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六)烟熏、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八)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二)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三)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我国境内知名财产保险企业简介

我国境内知名财产保险企业简介

我国境内财产保险企业简介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

其前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2年12月23日,公司股改上市方案得到国务院批准。

正式成为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

控股人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

迄今为止共开发产品848个,其中主险408个,附加险440个;全国性险种434个,区域性险种414个。

产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种类。

近期还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如公众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供电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计算机保险等。

经典承保项目包括:1.2001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公证员协会签署了全国公证员职业责任保险合同。

2.2001年2月,三峡左岸电站安装工程保险与GIS变压器运输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亿人民币。

3.2001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在##签订了2002年中国海运〔集团〕公司所属船舶保险协议。

企业精神:##诚信拼搏创新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总部设在##,其前身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公司原控股人为交通银行,1999年5月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脱钩,交通银行将股权转让##市人民政府政府。

目前在全国各中心城市和经济兴旺地区都设有分支机构,在纽约设有中国太平洋〔美国〕服务公司,在伦敦设有代表处,在##设有中国太平洋保险〔##〕##,在境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多个主要港口城市都聘请了检验、理赔、追偿代理人。

先后第三次被标准普尔公司评为世界保险公司200强,2000年9月,列第45位,比1999年的排名又上升了3位。

太保公司也是2000年中国大陆地区唯一一家跻身世界保险公司200强的公司。

经典承保项目包括:1.独家承保和参与承保了海内外22颗通信卫星的发射险、返回险、第三者责任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公司、李某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公司、李某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公司、李某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豫09民终9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利霞李瑞玲张志启【审理法官】王利霞李瑞玲张志启【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公司;李运强;李帅江;李帅攀【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公司李运强李帅江李帅攀【当事人-个人】李运强李帅江李帅攀【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名支公司【被告】李运强;李帅江;李帅攀【本院观点】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附条件附期限法定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法定代理人反证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本案商业三者险的生效时间如何认定,人民财险大名支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保监会《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规定,交强险实行即时生效,而对于商业三者险生效时间未作规定,系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自主约定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根据众一公司提供的交费时间和微信截图显示,众一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履行了交费义务,应当视为商业三者险合同已成立,虽然人民财险大名支公司诉称商业三者险生效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但并非投保人众一公司的真实意愿表达,排除了被保险人自交纳保费到保险生效的时间段内可能获得的期待利益的权利,众一公司作为投保人可以选择即时生效或者约定时间生效,因为使用的是人民财险大名支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人民财险大名支公司对此负有向投保人明确告知的义务,而其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该义务,故该条款不生效,应当认定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交纳保费时即生效,即发生事故时商业三者险合同已经生效,一审法院据此判令人民财险大名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费率查询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费率查询表

固定费率;保费 = 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 × 约定的最高日赔偿限额 ×费率。

(十)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固定保费,无需计算。

(十一)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保费 = 本附加险保险金额 × 车损险标准保费/车损险保险金额。

(十二)附加换件特约条款保费 = 车损险标准保费 × 10%。

(十三)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保费 = 车损险标准保费 × 5%。

(十四)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固定费率;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十五)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固定费率;保费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费率;注:每人每次事故的最高责任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十六)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固定费率;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十七)自燃损失险按照车辆使用年限查找费率;保费 = 保险金额 × 费率。

(十八)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按照扩展的区域半径查找费率;保费 =(车损险标准保费 + 三者险标准保费)× 费率;注:只有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十九)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按照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费;注:只有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二十)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特约条款选择该附加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下浮一定比例;选择本附加险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98%。

(二十一)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选择该特约条款,按照国产/进口车,对机动车车损险保险费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十二)法律费用特约条款按照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费。

二、使用费率调整系数表进行费率调整(一)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根据历史赔款记录,按照规定的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费率调整。

(二)指定驾驶人、性别、驾龄、年龄系数适用于指定驾驶人的情况,当指定多名驾驶人时,以乘积高者为准。

(三)使用规则1.费率调整系数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费率调整系数 = 系数1 × 系数2 × 系数3 × ……2.使用费率调整系数后,各险别的费率优惠幅度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执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编号:人保(备案)[2009]N317号)一、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学校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本保险单所称“所聘用员工”是指在一定或不定期限内,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而服劳务,年满十六岁的人员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特殊人员。

二、保险责任第四条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与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在约定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之和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责任免除第五条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伤残、死亡或疾病;(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此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三)由于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自加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四)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六)除有特别规定外,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聘用员工的责任;(七)除有特别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所发生的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的伤残或死亡;(八)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案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案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11.418亿元。

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公司简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22.5598亿元[1]。

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世界500强企业。

中国人保财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PICC)旗下标志性主业,在国内外同业市场享有卓著声誉。

2003年11月6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凭借综合实力,中国人保财险相继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保险合作伙伴,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世界500强2011年7月7日晚,美国《财富》杂志发布了2011年世界500强企业最新排名,中国内地保险企业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集团4家上榜。

其中,中国人保今年是连续第二年入榜,以年营业收入325.79亿美元排名第289位。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分别排名第113位、第328位和第467位。

《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行榜是衡量全球大型公司的最著名、最权威的榜单,由美国《财富》杂志每年发布一次。

2010年,中国人保以年营业收入231.16亿美元成功跨入世界500强企业行列,首次上榜就名列第371位。

保险考试题库(财产险)

保险考试题库(财产险)

单选题1、以下哪一个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的保险标的 C 。

A. 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汽车B. 企业的技术资料C. 企业的办公大楼D. 企业的一座危搂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利润损失保险属于下列 C 险种。

A. 家庭财产保险B. 工程保险C. 企业财产保险D. 货物运输保险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计算机保险属于下列 C 险种。

A. 家庭财产保险B. 工程保险C. 企业财产保险D. 货物运输保险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现金损失保险(主险)属于下列 B险种。

A. 家庭财产保险B. 企业财产保险C. 责任保险D. 信用保证保险5、下列财产不可以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的是 D 。

A. 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B. 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C.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D. 土地、矿藏、水资源、文件、账册6、下列 B 承保的是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企业停产或营业中断而带来的预期毛利润的损失和额外支出的必要费用。

A. 机器损坏保险B. 利润损失保险C. 财产保险综合险D. 财产一切险7、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是包含了财产损失保险与 A 保险的综合保险。

A. 还贷保证保险B. 房屋损失C. 贷款责任保险D. 还贷信用保险8、计算机保险主要承保两大类风险,一是 A ,二是数据复制费用。

A. 硬件损失风险B.软件损失风险B. 信息损失风险 D.硬件和软件损失风险9、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中,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 D 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A. 3B. 6C. 9D. 1210、财产保险基本险和综合险的赔偿方式均为 B 方式。

A.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B. 比例赔偿方式C. 部分赔偿方式D. 全部赔偿方式11、以下属于财产保险除外责任的有: C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协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协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2020年企业财产保险单(1)—精心整理

2020年企业财产保险单(1)—精心整理

企业财产保险单保险单号 ______________鉴于 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11险费I I 承保财产以何种价保险金额费率保1(元)I 项目值承保(元)I (%0)1I I I I I I II I I I I II-------- 1 ----- 1 ------ 1 ----- 1 ----- 1I I I I I I本-------- 1 ----- 1 ------ 1 ----- 1 ----- 1I I I I I II-------- 1 ----- 1 ------ 1 ----- 1 ----- 1I I I I I II-n ------ 1 ----- 1 ------ 1 ----- 1 ----- 1I险I特险I I I I II I----- 1 ---- 1 ------ 1 ----- 1 ------ 1I I约财I I I I II保产丨丨丨丨II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I I I I II--------- 1 ---- 1 ------ 1 ----- 1 ------ 1 附I I I I II--------- 1 ---- 1 ------ 1 ----- 1 ------ 1加I I I I II I I I I I III特别III III约定I1—丨被保险人地址:I 1I丨电话:II丨行业: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章丨丨所有制:II丨占用性质:II丨财产座落地址:I 年月日丨II 1共个地址1I 被保险人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范围
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 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 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 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1、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健全会计帐册,财务独 立,以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各类企 业。
(二) 综合险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 不负责赔偿:
(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 突、罢工、暴动;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 致;
(3)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4)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5)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 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 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费的高低取决于三个因素: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三、 影响企业财产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有: **
1. 投保险种:基本险、综合险(财产险或财 产一切险)、附加险及免赔额的高低;
2. 房屋的建筑结构:钢骨结构、砖石结构、 木结构等;
3. 占用性质; 4. 地理位置;
5. 周围环境; 6. 投保人的安全管理水平; 7. 历史损失记录; 8. 市场竞争因素。
a. 条款规定的特约财产与不保财产; b. 以经营方式或租赁方式租入的财产; c. 代保管的财产; d. 替外单位修理的机器设备; e. 报废的财产等
2. 流动资产、存货的赔偿计算 (1)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 ≥ 出险时帐面余额 赔偿金额 不超过 出险时帐面余额 保险金额 < 出险时帐面余额 赔偿金额 不超过 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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