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级及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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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青岛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

目录

第一部分:绩效评价结论表

第二部分:青岛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基本情况

2.设立用途

3.设立依据

4.绩效目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资金评价结论

(二)项目评价结论

(三)被评价部门和单位绩效报告与重点评价吻合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方面

(二)资金落实方面

(三)业务管理方面

(四)财务管理方面

(五)项目产出与效益方面

(六)其他方面

四、改进建议

(一)项目立项方面(二)资金落实方面(三)业务管理方面(四)财务管理方面(五)项目产出与效益方面(六)其他方面

五、绩效评价后续工作

绩效评价结论表

一、资金基本概况

资金名称青岛市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青岛市文物局

计划安排项目数量(个)7 实际完成项目数量(个) 5 计划安排财政资金180 计划自筹资金/ 实际到位财政资金(万元)180 实际到位自筹资金(万元)/ 财政资金实际支出(万元)135.76 自筹资金实际支出(万元)/

二、资金绩效情况

预期(7个子项目)实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

情况到2015年底完成五大类7个项目:

一、古建筑维修:其中1个项目

二、考古勘探:其中1个项目

三、竖立标识牌:其中1个项目

四、书籍出版:其中2个项目

五、其他:其中2个项目

7个子项目中,除青岛八大关近

代建筑标识工程、编制部分市级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外,其他

项目均已完成。

三、绩效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

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总体效果尚可,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起到一定作用。具体项目:古建筑维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文物安全隐患;考古勘探完善了基础资料和信息;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竖立标识牌项目2015年未完成;编制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即编制即墨《雄崖所古城保护修缮方案》未实施。

是否完成绩

效目标

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共7个项目有2个项目未达成绩效目标。评价得分依据制定的评价体系得分60.92,级别: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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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的意见》(青政发【2009】2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青政字【2010】30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6】10号),自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9月9日,青岛市财政局组织对青岛市文物局(以下简称“市文物局”)2015年度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

青岛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具体承担绩效评价实施工作,市文物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绩效评价小组在汇总、分析市文物局及有关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及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重要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延伸和追溯,对照评价指标进行评议与打分,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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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基本情况

1.设立时间

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设立于2009年,并于2015年9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文〔2015〕47号)。

2.设立用途

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保护和突发事件;

⑵市级及以上古建筑、近现代建筑维修;

⑶对工程建设、生产生活中发现的重要文化遗址或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保护;

⑷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重要文物考古调查、发掘项目及报告出版;

⑸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

⑹其他需要补助的项目。

3.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⑵《青岛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教〔201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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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财政局批复的2015年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名称绩效目标

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编制经费通过编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全面开展即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各项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科学化水平。

第十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公布资金通过实地核实、专家论证、资料整理,筛选出一批保存较完整,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遴选出20处左右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发布正式文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层级。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迹考古经费申遗的重要物证,以此为支撑加入九城市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联盟,与九城市共同开展申遗工作。尽快形成申遗文本,报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加入申遗序列。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胶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迹考古经费申遗“的重要物证,以此为支撑加入九城市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联盟,与九城市共同开展申遗工作。尽快形成申遗文本,报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加入申遗序列。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莱西市西沙埠遗址考古勘探经费西沙埠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已获国家文物局立项同意,2015年拟通过西沙埠遗址进行考古勘探,进一步确定遗址的范围,特别是确定城郭的具体范围、布局、结构及性质等,为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标识工程经费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通过的《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文物保护规划》确定的遗产构成,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对八大关文物保护建筑加挂标识,更好的完成八大关近代建筑“四有”工作,同时让市民游客更好的了解认识八大关近代建筑的历史沿革,增强八大关近代建筑历史文化内涵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王台当铺古建筑维修保护经费通过对王台当铺的维修加固,基本改善文物保护建筑房屋损毁严重,墙面严重风化脱落的现象,使文化遗产得以更好的保护。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预算批复180万元,实际到位180万元,市文物局自评报告列示的已使用资金134.1万元,评价后实际使用资金135.76万元。该项资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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