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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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下面是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欢迎参阅!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主要涉及2个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___》(财税[xx]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本文也主要依据这两个文件,对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进行 ___。

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即以取得收款凭证或权利作为资产损失确认的依据;

2、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资产损失必须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3、真实性原则,即需要提供证据材料证明有关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或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

4、合法性原则,即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规定为准;

5、确定性原则,即损失的金额应当是确定的,或有损失不得税前扣除,法定资产损失有的金额即使需要估算,也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估算的依据及方法等;

6、合理性原则,即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符合一般经营常规。

二、资产的范围

根据“25号公告”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 ___、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谨慎,应围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六个原则详细说明,如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垫款发生的损失就不能税前扣除。税务机关也将对此类损失作为核查的重点。

三、资产损失的分类

1、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企业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在实际发生年度没有扣除的,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以后五年内通过专项申报追补到发生年度扣除。

2、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企业发生的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实务中判定是实际资产损失还是法定资产损失,主要就是看其报损的资产是否已转让或处置,或者是否已解除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拥有追偿的权利。

四、申报方式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1、清单申报

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下列5种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 ___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如果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2、专项申报

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一般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五、专项申报需准备的材料

1、现金损失专项申报需准备的材料: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5)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2、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需准备的材料:

(1)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

(2)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3)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

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 ___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

3、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需准备的材料: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提供人民 ___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 ___的 ___或裁决书或

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 ___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另外,根据25号公告的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实务中,并不是企业只要是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都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对方单位正常经营,债权方主动放弃债权的,仍然不能在税前扣除。另外,专项报告的出具,也应围绕税前扣除的六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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