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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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未来社区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于浙江未来社区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

城镇化、区域发展与城乡建设。

徐呈程(1989-),女,浙江省温州市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城乡建设处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规划。

靳丽芳(1980-),女,山西省运城市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城乡建设处高级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产业经济。

沈洁莹(1988-),女,浙江省绍兴市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城乡建设处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

洪祎丹(1987-),女,浙江省衢州市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城乡建设处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规划。

音关于浙江未来社区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摘要柴贤龙徐呈程靳丽芳沈洁莹洪祎丹未来社区建设事关浙江高质量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

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文本就未来社区人文价值塑造、TOD 土地集约开发模式实践、孪生数字社区构建、生态化建设营造系统创新等重点内容开展论证分析,从稳妥推进试点项目、加快构建绿色通道、培育一批关联产业综合服务运营商等方面提出推进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未来社区;人文价值;TOD 集约开发模式;系统创新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城市品质发展水平的标志,更是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载体。

伴随城市化发展,浙江省社区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效,但对照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社区建设TOD 理念实践不深、社区治理效能不足、空间集约利用不善、生活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突出。

紧扣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总要求,浙江省社区建设亟待开创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实施《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现就若干重大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打造“和合文化”指引的社区人文价值放在首位“以人为本”是社区建设的根本遵循。

长期以来浙江省社区建设主要以满足居住、商业等物理功能为主要指向,人文价值塑造薄弱。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浙教规〔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规〔2021〕2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现将《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1日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

对标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省委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建设数字社会的战略部署,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和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居民个性化学习需求,高质量营造富有浙江特色的未来教育场景,加快建设泛在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

以学习者为中心,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将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作为核心要义,设计、优化教育场景,推动居民个人提升与社区整体发展相适应,为不同学习层次的居民和不同形态的组织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

坚持资源整合、综合集成。

统筹利用社区内外各类场馆和场所资源,将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源转化为公共学习资源,建设全民学习共同体。

关于加快推进区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推进区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推进区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细则未来社区是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的人民社区,是围绕社区全生活链服务需求,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坐标,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特征,以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创新引领未来生活方式变革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对带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引领城市社会治理转型、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高质量、高标准、高速度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根据《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未来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未来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全生活链功能配置“模块集成”创新设计,构建以九大未来场景创新为重点的系统供给方案,加快形成“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未来社区试点创建格局,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释放改善大民生、带动大产业、驱动大投资、促进大转型四大红利,为人居高质量发展提供原创性、系统性和可操作的未来社区样板。

(二)基本原则1.需求为基,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集体意愿,围绕社区居民全人群、全龄段、全生活链服务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把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领高品质生活方式革新。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并重,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企业作为主体建设实施,探索形成可持续未来社区建设模式。

3.迭代创新,体系推进。

创新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机制,鼓励大胆探索、迭代优化,充分发挥政策创新牵引作用,体系化推进民生改善、产业培育、投资拉动和管理转型。

4.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推动未来社区模式多样化、差异化、特色化,形成百花齐放新格局。

未来社区——社区建设与治理模式的创新

未来社区——社区建设与治理模式的创新

1未来社区与社区治理的理论阐释1.1未来社区的理论概述“未来社区”的概念由浙江省政府于2019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是在吸纳加拿大QUAYSIDE 社区、新加坡COMPLEX 模式、英国BLOCK 街区等诸多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建设和治理的理念。

之后,浙江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该理念进行了系统的阐释。

“未来社区”是以打造具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为目标,实现一中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化(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九场景(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可持续、建筑、服务、治理)(以下简称“1+3+9”)的新型社区单元建设模式[1]。

在“未来社区”之前,“低碳社区”“智慧社区”等理念早已伴随信息技术、数字社会的发展和高科技的运用而得到广泛普及。

如果说上一阶段的“智慧社区”更关注社区硬件的“智慧化”,那么“未来社区”则是在涵盖“智慧化”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本化,更能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更能实现数字化建设及运维治理的全新模式。

1.2社区治理的理论界定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而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是一种多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处理机制,更是基于社会、社区原则进行协调合作,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2]。

2未来社区——社区建设的未来制式2.1近年来我国社区规划理念的迭代随着新型城镇化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社区”已成为我国社区建设的标准模式。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建办科〔2014〕22号),制定量化指标和具体建设标准,提出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基摘要 “未来社区”是浙江省政府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

这是继“智慧社区”之后,对城市规划、社区建设和治理模式的又一次创新。

本文对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的实践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践分析,总结了五种未来社区建设和治理模式的特点,并在未来社区建设过程中对社区治理模式进行了创新性探索。

211087053_宁波市北仑区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研究

211087053_宁波市北仑区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研究

标准实践 宁波市北仑区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研究■ 王洋定1 方妙国2 吴璐璐3〔1.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2.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摘 要:2022年11月,宁波市北仑区获批成为浙江省首批“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项目建设城市。

本文对北仑区城市标准化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了项目建设的五条主要路径和五个重点领域的实施方案,为北仑区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北仑区,城市标准化,建设路径,实施方案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08.015Research on the Urban Standardization Comprehensive Pilot Constructionof Beilun District in Ningbo CityWANG Yangding1 FANG Miaoguo2 WU Lulu3〔1.Ningbo Academy of Product & Food Quality Inspection (Ningbo Fiber Inspection Institute);2. Ningbo Beilun District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3. Zhejiang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Abstract: Beilun district in Ningbo city was approved as one of the fi rst cities for constructing the “comprehensive pilot project on urban standardization” in Zhejiang province. This paper introduces and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urban standardization in Beilun district, puts forward the five main path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plans in five key area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which can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omprehensive pilot construction of urban standardization in Beilun district.Keywords: Beilun district, urban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path, implementation plan0 引 言北仑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东部,三面环海,全区陆域面积61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05平方公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冠疫情暴发后首选考察之地。

宁波市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及投融资模式研究

宁波市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及投融资模式研究

2022年1月,宁波市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城市,探索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工业用地整治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镇海区蛟川示范片区作为宁波11个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区之一,其工作开展对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产业集约高效、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介绍当前镇海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及投融资工作的基础上,思考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策略建议,以期为下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启示。

一、概念及现状(一)概念内涵2019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格局。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作为解决国土空间利用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国土空间修复任务、实现国土空间格局的主要抓手。

宁波市的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是指在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下,通过潜力排摸、全域谋划、空间传导等,以农用地、工业用地、村庄、生态修复和低效用地为重点整治任务,划定以功能为主导的整治片区和项目集成式的实施单元,生成整治项目,并在实施过程中,在片区范围内统筹资金、指标、政策等要素,由国有企业为主导统一实施,在一定期限内达成既定整治目标的空间治理行动。

(二)体系构建全域国土空间规划综合整治体系包括四个层次,即市全域国土空间整治规划纲要、区县(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单元整治方案和区县(市)年度整治计划。

市级层面编制全市整治规划纲要,规划期十五年,统筹安排全市整治目标和策略,确定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任务。

各区县(市)编制各地的整治规划,规划期五年,明确整治方向、目标、策略和路径,划定整治片区和单元。

单元整治方案研究项目实施可行性,落实具体整治项目。

根据整治方案编制年度整治计划。

(三)现状基础镇海区位于宁波市东北部,南接北仑港,北临杭州湾,距离宁波市中心约18公里,全区面积246平方公里。

在生态空间上,山水交融、资源丰富,全区林地面积约4556公顷,河流水面约955公顷,水库水面约509公顷,海域面积15606公顷。

杭州亚运村未来社区实景展示分享

杭州亚运村未来社区实景展示分享
借力亚运助力亚运形成1.0标准模板
02
借助亚运村项目地处杭州核心位置,社会影响力大,目前进度最快的优势,快速形成华润未来社区1.0版标准。公司层面全力支持亚运村项目完善九大场景的建设,树立行业领先的标杆和典范。嘉兴东栅项目和义乌下车门项目快速推进,落地未来社区2.0版。
亚运未来社区模板可落地性实践
在未来社区项目进行实施方案的场景建设与指标构建时,不要求大而全,而是要做到成本可控,在满足强制性指标的前提下,突出华润特色与项目亮点,并提供产品迭代更新的可能性,构建一个可以进行产品迭代的系统。
5、电子安全提示:动线设置AI摄像机,具有异常行为的算法功能以及语音警示功能
1、电子屏
2、具备强电和网络条件
1、对接信息发布系统,查看屏幕状态
2、管理发布素材
1、作品收集:业主上传
2、管理端文化作品审核
电子屏供方(润腾可提供)
6
交通
汽车共享充电桩
一般
商业/公寓
物业、商业
住宅和公寓、写字楼增加充电桩,物业与设计明确点位及数量
01020304
亚运未来社区背景及概况
1.1 亚运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推进
2019 年,浙江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建设“未来社区”并发文《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 工作方案》, 提出以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的框架,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此后陆续公布《浙江省首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建议名单公示》、《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意见》等。
车来了
8
交通
东侧公交站对接
一般
地上、地下人行动线
概念
/
1、地下:商业-摆渡车-minimall-地上步行30m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日期:2021-05-12 09:48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有效调动和激发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4号)要求,结合省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以及省级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8个设区市、65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3个方面激励支持措施。

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兑现激励措施,充分体现督查激励杠杆效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进一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紧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确保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成效明显的设区市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1.14•【字号】浙政办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加快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落实完整社区建设要求,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党建统领、改革创新、系统集成、规划统筹、数字赋能、共建共享,将“一统三化九场景”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成为社区改造提升和建设发展的根本要求,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和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累计创建未来社区1500个左右、覆盖全省30%左右的城市社区,健全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使未来社区成为城市社区新建、旧改的普遍形态。

到2035年,基本实现未来社区全域覆盖,打造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浙江范例。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开展市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

结合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和社区公共服务半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边界。

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相衔接。

统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细化落实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上,建立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的传导实施机制,按未来社区建设要求推动增量居住用地建设开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浙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有关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未来乡村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建设方向,以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为建设主体,以造场景、造邻里、造产业为建设途径,以有人来、有活干、有钱赚为建设定位,以乡土味、乡亲味、乡愁味为建设特色,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的原则,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

(二)总体目标。

有农村区域的县(市、区)每年开展1—3个未来乡村建设。

自2022年开始,全省每年建设200个以上未来乡村。

到2025年,全省建设1000个以上未来乡村。

———主导产业兴旺发达。

现代农业、美丽经济、村庄经营成效显著。

数字化改革率先推进,“两进两回”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创业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项目村常住居民收入县域领先,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为县域村均1.5倍以上。

常住人口实现净增长,青壮年人口占比有所提高。

———主体风貌美丽宜居。

片区化、组团式整体谋划村庄规划,城乡风貌整体优化。

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长效管护机制健全。

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指导、规范和保障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吸纳群众诉求,确保群众搬得进、住得起、过得好。

试点的申报、评审、实施及评估考核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所在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为建设主体。

建设主体应当明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试点建设过程中申报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有关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

试点用地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运营,也可以另行选择运营单位。

政府投资建设的试点,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运营单位。

第四条试点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应及时制定未来社区试点建设配套政策,明确相关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按照试点建设要求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浙江银保监局等有关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支持政策并做好相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相关审批、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支持政策得到落实。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第三方专业智库为试点建设提供创新研究的智力技术支持和第三方服务。

试点建设过程中鼓励委托第三方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采用总承包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第七条试点以20世纪70—90年代老旧小区改造更新为主要类型,兼顾重大高能级平台、交通节点新城开发等规划新建类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9〕90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9〕90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9〕9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以下简称试点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出发点,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特征,系统营造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9大场景,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城市大脑、创新创业3大特色优势,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来社区建设,努力打造引领全省的未来社区杭州样本。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群众满意。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和美好向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融合前沿科技和历史文化,突出高品质生活主轴,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并重,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主体积极性,激发全社会活力,形成政、企、研、金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未来社区建设模式。

3.坚持统筹谋划,分类实施。

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5分钟、10分钟、30分钟出行圈”要求,科学配置城市核心要素资源,分类推进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项目建设,以改造更新为主,统筹推进未来社区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4.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6月4日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指导、规范和保障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吸纳群众诉求,确保群众搬得进、住得起、过得好。

试点的申报、评审、实施及评估考核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所在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派出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为建设主体。

建设主体应当明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试点建设过程中申报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有关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

试点用地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运营,也可以另行选择运营单位。

政府投资建设的试点,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运营单位。

第四条试点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应及时制定未来社区试点建设配套政策,明确相关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按照试点建设要求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浙江银保监局等有关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支持政策并做好相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浙文旅公共〔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0〕1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局):现将《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当地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3月25日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精神,现就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聚焦未来社区三维价值坐标和九大创新场景建设,充分挖掘梳理城市乡愁记忆和社区历史文化脉络,精心打造“记得住过去,看得见未来”的公共文化空间,使之成为弘扬主流价值、展示特色文化、凝聚社区居民、引领时代风尚的社区文化平台,助推未来社区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二)主要内涵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是社区一站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交流场所,是社区邻里中心的重要组成,也是10分钟未来社区生活圈的重要环节。

公共文化空间立足未来邻里、教育、健康等九大场景建设,落实未来社区约束性指标要求,整合社区礼堂、公园、共享书房、幸福学堂、运动中心及健身点、创客厅等社区生活圈模块功能,实现城市公共资源向基层社区下沉,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活动、邻里交往交流的精神家园。

浙江省高品质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

浙江省高品质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

浙江省高品质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以“未来城市”的理念和标准,推动城市功能品质现代化国际化,促进城市更加宜居智慧健康安全,提高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打造绿色和谐的宜居城市实施城市有机更新。

加快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落地见效,全面实行创建制,适当提高容积率,推动未来社区理念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社区中全面推广,加快打造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基本单元。

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改造3000个老旧小区,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

加快推进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

改造一批城中村,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和农民集体合作开发的共赢模式。

完善非机动车道和行人交互系统、过街设施,加快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建设。

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绿色建造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绿道网互联互通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公园和绿道体系。

持续提升车辆清洁能源化比例,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全省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深化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

统筹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

扎实开展“守青山、护绿水”专项行动,打造自然生态的“绿水青山”。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健全城市路网系统,形成疏密有度的城市道路布局和“窄马路、密路网”的街区布局,加快构建综合智能安全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000公里。

加快建设杭州、宁波、绍兴、嘉兴等地城市轨道交通,有序推进温州、嘉兴、台州、金义等地市域铁路建设。

优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推进专用道成网成片建设,深入推进杭州、宁波、湖州、金华等公交示范城市创建。

努力提升公交服务品质,继续推动公交与都市区短途班线的融合发展。

灵活制定公共交通线路及班次,优化提升运行效率。

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塑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新风貌

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塑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新风貌

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塑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新风貌作者:袁惠银来源:《宁波通讯·图话版》2022年第03期国以民为本,民以居为安。

2021年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提出全省域推进城市未来社区建设。

宁波全市上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以未来社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全力塑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新风貌,全面展现未来社区幸福生活新图景,打造更多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增光添彩的标志性成果。

未来社区建设,把准方向是根本。

第一,应做好需求排摸。

未来社区建设明确提出去房产化要求,强调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中心,意在表明未来社区要建什么、怎么建,居民群众说了算。

设计单位应深入一线群众,扎实做好居民需求排摸,调研分析居民年龄结构层次、职业类型、周边业态结构等因素,明确社区的创建亮点和突出打造场景。

第二,应强化规划引领。

未来社区建设不是小打小闹,应做好全域统筹规划,由试点走向扩面,局部面向全域。

以“一区一规划、一项目一方案”为要求,形成先后有序、层次分明的建设时序。

在全域规划时要合理灵活划分区位,使未来社区“5分钟生活圈”“15分钟生活圈”辐射范围更广,最大化惠及居民。

第三,应落实项目推进。

未来社区建设事关民生福祉,越早出成效就能越早让居民切实体验到可触可感的美好生活。

未来社区建设正不断提质扩面,创建范围不断拓宽,对每一批申报未来社区创建的项目,都必须遵循省级制定的建设时限要求,细化建设节点,倒排工作计划,确保项目逐步按时推进。

未来社区建设,模式创新是动力。

未来社区与传统社区较大的区别在于未来社区包括后期运营,若是把社区运营与项目建设割裂开来,则很难保证运营的可持续性。

首先,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应创新探索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

该模式由市场主体主导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通过项目公司自投自建自运营,将项目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为解決投资与运营难问题提供一种解法。

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社区居民和各方关注社区改革建设的人士: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城市发展,未来社区的建设成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我们特此征求意见,努力汇集智慧和力量,共同为创建一个美好未来社区贡献力量。

一、目标明确,理念先导1. 建设质量取决于开展工作的目标明确性。

在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中,要确立可持续发展、人民满意、社会和谐、生态友好为目标,通过创新模式、绿色生态、智慧生活等手段实现社区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2. 推动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时,要坚持以人为中心,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居民的身心健康、就业、教育、养老等需求,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满意和幸福。

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1. 在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中,必须制定全面详实的规划方案,明确未来社区的定位、功能、空间布局等。

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居民的生活需求,确保规划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2. 在社区的设计中,要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推动创建多功能、绿色、智能的社区。

结合先进科技手段,运用智慧系统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社区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三、强化组织、加强协同1. 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需要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

要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协同合力。

2. 同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要积极与相关企业、高校、专家以及社区居民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探索更好的社区发展模式。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1. 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需要进行全面的宣传工作,宣传未来社区的背景、意义、目标以及进展情况等,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增强共建共享的意识。

2. 同时,要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尊重他们的意愿,真正实现民主决策和参与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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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推进宁波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导向,建设集成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积极打造和谐人居、有机更新、产业集成三大样板,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建成一批具有归属感、舒适感、未来感、幸福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努力打造在全国、全省具有示范效应的未来社区建设宁波模式。

(二)主要原则坚持群众满意,稳步有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多层次居民需求解决体系。

引入融合重点课题研究、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吸纳群众诉求,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推进。

坚持精准施策,做好与征迁安置、人才、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平衡,做好与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协调,避免出现政策特区。

统筹推进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建设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以上世纪70~90年代、多孔预制楼板安全隐患高的老旧小区为主体,综合政策处理、安全隐患、居民需求、改造难度等因素确定试点,实行全拆重建或插花式改修建。

规划新建类依托省、市重大发展平台,重点选取人口集聚潜力大、轨道及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所在区域统筹谋划。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改革城市核心资源要素配置机制,探索建立控规调整、高效用地、土地出让等创新举措和政策体系,健全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落实“项目建设运营资金自平衡”目标,调动市场主体、投资主体积极性,发挥产业联盟支撑作用,坚持系统设计,探索多渠道融资建设和运营模式,确保周期可控制、经验可复制,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坚持改革引领,系统推进。

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以新技术手段、新工作机制等突破为重点,优化场景设置选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动态评估、滚动实施,系统构建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解决方案,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配置资源(一)创新规划设计管理。

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和未来社区价值坐标,以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为核心,探索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带动周边区域环境优化改善。

创新优化城市、区域规划设计,创新控规调整程序,探索将未来社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批视为控规调整论证、作为项目用地规划许可依据的新举措,加快控规调整,强化规划方案约束,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坚持系统设计理念,按照“5、10、30分钟出行圈”要求,以试点项目资金平衡为目标,坚持实施单元、规划单位有机衔接,科学设定开发强度和开发结构比例,优化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创新社区全生活链功能配置,高质量制定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

按照分层分类、先易后难、滚动实施原则,建立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储备库,制定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行动计划。

(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二)坚持集约高效用地。

鼓励试点项目按照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理念,以轨道交通站点等公共交通枢纽为节点,坚持节约优先、疏密有致、功能复合开发使用土地,推动地上地下空间高效利用。

根据城市设计指引和试点项目实际,坚持容积率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妥善协调国家规范与居民实际居住体验,建立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弹性指标体系,支持合理调整建筑限高,适度提升开发强度。

允许试点项目公共立体绿化计入绿地率,试点项目采用场地绿容率表征场地绿地空间生态水平,鼓励和扶持立体绿化综合利用机制。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向绿色社区、建筑节能向区域节能发展。

支持社区内配套公园绿地计入绿地面积。

支持试点项目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支持试点项目空中花园阳台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允许试点项目规划空间内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规范前提下采取叠建方式进行规划设计,提高空间资源集约利用效率。

(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三)探索征收安置方式。

鼓励在项目启动前实施模拟征收安置、模拟实施,提高征收安置效率。

以满足社区居民对宜居环境的美好期待为导向,积极落实未来社区试点创建综合指标,统筹平衡群众多元需求、政府承受能力、市场参与活力,针对性安排建设内容,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探索创新适合未来社区建设实际的征收安置方式。

(责任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项目所在区县〔市〕及开发园区)三、创新建设模式、护航项目落地(一)创新开发出让模式。

鼓励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用地实行“带方案”出让模式,在建筑设计、建设运营方案确定后,可以“带方案”进行土地公开出让。

允许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评定分离办法选择设计、咨询单位。

对符合条件的土地高效复合利用试点项目,纳入存量盘活挂钩机制管理,支持按规定配比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研究提高与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的奖励幅度。

(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精细测算开发成本,周密制订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补助资金,吸引省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参与和支持我市未来社区建设,鼓励市级相关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向试点项目倾斜。

经省级认定通过的试点项目,根据九大场景实现程度及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等科技成果应用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改造更新类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9〕59号)精神,扣除上级规定的政策性资金后的市级统筹部分,以专项资金形式支持未来社区项目建设,具体一事一议。

(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三)引导金融支持创新。

坚持市场化原则,围绕未来社区建设发展实际需求,创新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引导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未来社区建设信贷支持。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提供长期限、低利率资金保障。

以城市有机更新、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为理念,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有序引导基金、保险资金、上市公司资金等社会资金参与试点项目管理运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惠费率,为未来社区建设提供全过程的融资支持方案。

引导银行对试点地块社区住户原抵押、按揭贷款等给予支持。

(责任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四)大力促进数字转型。

将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作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创新落地单元,优先在试点项目中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

落实未来社区实体建设和数字建设孪生理念,研究明确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建筑安装装修标准。

推广应用社区信息管理平台(CIM),依托平台全周期管控规划设计、征迁、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

推进未来社区数字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基于城市大脑的九大场景应用数据数字化操作系统,建设应用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整合各模块线上线下功能,建立“平台+管家”物业服务模式。

(责任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住建局)四、创新运营管理、优化社区治理(一)强化人才安居支持。

遵循“创社区所需,创生活所望”的基本导向,打造高性价比的社区创业新业态,建立引才、用才、留才新链条。

支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人才公寓租购同权,鼓励以房引才,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紧缺人才为重点,按照分层分类原则,对试点项目新引进的人才给予生活安居补助、购房补助、安家补助等政策支持,吸引人才入住。

支持试点项目建设人才安居专用房。

入驻人才利用住所、共享办公空间等自主创业的,参照现行创业政策给予优惠。

(责任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二)优化集成服务供给。

围绕打造“优质生活零距离”未来服务场景,以社区居民24小时生活服务需求为内容,在试点及规划单元根据相关标准配备中小学、幼儿园,配置高质量文化服务、养老服务、交通出行、新型商业、健康医疗、体育休闲、能源供应、安全防护等服务场景。

鼓励试点项目适当提高社区配套用房面积比例至每百户不少于80平方米,鼓励配套建设一站式“邻里中心”。

研究提出物业运营管理新模式,按照“基本物业服务零收费+增值服务收费”原则,统筹收支平衡。

支持成立和引进机构进行社区相关服务标准化管理。

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社区综合能源供应、共享停车位使用等服务。

(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三)创新提升社区治理。

坚持党建统领、党员引领,深化网格化管理,推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推行“社区出场地、公益出服务”模式,鼓励专业化公益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推进“智安小区”建设,打造平安社区。

推行居民互助自治,深化社区协商,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渠道;鼓励通过社区基金会等公益性组织,对社区居民自治和公益性活动予以支持。

(责任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项目所在区县〔市〕及开发园区)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作用,加强对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适时调整工作专班组成。

加强试点动态监测,定期召集工作专班会议,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协调解决试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经信、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建、金融等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整合优化资源,强化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职责,发扬首创精神,积极先试先行,稳妥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创新支撑。

积极借力省未来社区产业联盟,探索成立市未来社区产业联盟,搭建完善平台支撑,提供全过程咨询和决策服务,整合完善未来社区产业链和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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