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版]中国封建社会——瞿同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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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与天子的关系:贡赋赋役(诸侯虽有纳贡的义务,但依礼王室却不应开口向诸侯有所要求。)若遇王室有特别灾难,各诸侯除贡赋外仍当尽力接济;诸侯还要承担王室的工役、兵役,接待天子的巡狩,诸侯还要向天子朝聘。另外,诸侯的卿大夫中有由中央直接任命的,一方面是加强诸侯与天子的联系,也有监察诸侯动态的意图;诸侯会随王祭祀,通庆吊,天子颁赐诸侯服饰器用、田、命等;还有就是诸侯为王卿士,诸侯与天子通婚。
第四节 国土的大小
第五节 诸侯与天子的关系
第三章 封建社会土地制度 第一节 采邑主的绝对私有
第二节 授田及井田制度
第三节 土地之不可分及禁止买卖转移
第四章 封建社会宗法制度 第一节 宗法与土地封建的关系 第二节 嫡庶制度
第三节 承继法
第四节 祭祀
第五节 婚姻
第六节 丧葬
第五章 封建阶级
第一节 贵族与平民
诸侯的等级: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侯甸男是诸侯国土距离王畿远近的三种服【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不太明白的】。值得注意的是“公”的称谓:通常的称公与公爵的称谓是不同的。凡公侯伯子男不加以国号,都可以称公。
在史料中,涉及国土大小的时候,多有田邑的说法,有的甚至作为一种度量单位,而实际上田和邑是有分别的,田是邑中的一部分,无田也不成其为邑,田是郊野农夫所耕之田,而邑是田不甚多的土地,是贵族及官吏居住的地方。那么国土到底有多少呢,据孟子言:公侯有地百里,称大国;伯七十里,称次国;子男五十里,称小国,一共三等。与《尚书》、《左传》有异,但至少可以得一国土大小因爵位而不同的概念。
本书研究的材料周代以周金文、《易》、《尚书?周书》、《毛诗》、《诗经》为主,《周礼》、《礼记》只做与其他文献的相互参证,并不单独引用;春秋时期的史料主要来自《春秋》、《三传》、《国语》、《论语》、《管子》、《晏子春秋》(管晏的书真伪相杂);战国及秦的材料是《孟子》和《史记》。
三、主体内容
Fra Baidu bibliotek(一)封建社会的形成
去解释过去中国的社会、现在中国的社会。——杨开道
【私以为对于中国社会的独特性,欧美社会的背景未必完全适用。】
中国封建社会的时代问题始终是一个论战的中心——瞿同祖
二、研究方法及观点
本书是对中国封建封建社会史的研究,以全部社会现象为对象,逐一讨论。作者不把封
建社会看成一种静的制度,而是着重于分析其形成以至崩溃的过程,解剖他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功能及彼此间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功能会随着社会类型的转变而转变,新旧社会之间不是泾渭分明的断层,而是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要研究某一特定社会,最好能把握住前一期社会的结构及其转变蜕化的过程以至于另一种社会结构的形成。
在封建社会即周代以前的社会农业并不发达,殷商时代不过是牧畜时期到初期农业而已。在牧畜经济条件下,人们必然是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移徙生活,牧畜经济向农业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生活逐渐安定下来,人口开始繁殖,逐渐形成村落都邑。财产的所有权也有氏族公有向着贵族私有转变。在承继权上,夏商时期兄弟间有着同等的承继权,兄终弟及,而周代却有着明确的嫡庶之分。
一、 天子
二、 诸侯
三、 卿大夫
四、 士
五、 庶人
第二节 奴隶
第六章 封建阶级(续) 第三节 贵族阶级之优越 第四节 平民之义务权利 甲 义务
1 代耕
2 献纳
3 役
乙 权利
第五节 庶人职业及居处之固定
第六节 各阶级之固定及所用礼仪之不同
一、祭祀
二、婚姻
三、丧葬
四、服饰器用
第七章 封建政治
第一节 封建政治的特点
一、分化
二、阶级间之服从
第二节 封建官吏
第三节 庶人与政治
第四节 兵制
一、人口及土地调查
二、乡邑及军队组织
三、各国军数
四、操阅
第五节 财用
第八章 封建的崩溃
第一节 阶级的破坏
第二节 诸侯间的兼并
第三节 商业经济的兴起
第四节 土地制度的改革
结论
一、序言
中国的文人,最会自命正统,自立门户。——陶希圣
中国社会科学唯一的出路,是以欧洲上古社会、欧洲中古社会、欧美现代社会为背景,
在导论中,瞿先生列举了亨利?梅因、维纳格鲁道夫、《大英百科全书》上亚当斯、莱韦特、柯慈士克、布洛克等人的观点,并归纳之:(一)土地所有权的有无(二)主人与农民的相互关系,简而言之就是封建社会只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
封建的概念确定以后就是厘定中国封建社会的时期。他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是逐渐形成以至于完成的,是逐渐兴起逐渐崩溃的,应该以封建制度显著地成为政治社会组织中心的周代春秋战国时期为中国的封建社会。
(二)封建社会的完成
周灭殷,以政治的力量实行封建,封建成为社会组织的中心,封建社会入于完成时期。所有人民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周天子一人。为了方便治理,开始分封诸侯,使他们各自为政,各自治理他们的封地。分封的过程是划出一地作为封地,然后勘定田土,划定经界,指定诸侯的住处——邑的所在,兴造宫室和庙堂,勘定田地时是连人民计算在内的,土地的多少、土壤的高下、人民的多少是向诸侯征赋征兵的根据。
[整理版]中国封建社会——瞿同祖
《中国封建社会》
——瞿同祖
第一章 封建社会的形成
第一节 牧畜经济与农业经济
第二节 移徙的生活与安定的生活
第三节 公产制与私产制 第四节 同等承继权与独子承继权 第五节 平等自由的社会与阶级社会
第二章 封建社会的完成 第一节 分封的情况
第二节 同姓诸侯与异姓诸侯 第三节 诸侯的等级
分封的诸侯有同姓和异姓之分。同姓诸侯因着同族的情分和血缘,能够甘苦相共,不至
于有意外的激变,即使是异姓诸侯也多是同族亲戚。异族人为诸侯的主要有三类:1、前代帝王之后2、功臣3、本来存在的部落或非王室直接所封者(例子略)。在数目上,同姓诸侯与异姓诸侯的差异以不太可考,但以封地的重要性来说却大有歧异:同姓诸侯多在土地肥美、河流所经,便于灌溉,宜于耕种,靠近王室的地方,而异姓诸侯多在当时尚未开化的南方蛮夷之地或是靠近戎狄等蛮族的危险之地。
(三)封建社会土地制度
大的封邑主可以把他的田邑分赐给他的亲属和手下官吏,但接受的人绝不是成为新的小封邑主,只能是“立家非立国”,卿大夫等级既有差异,其受田亩数自有差异。官吏所受田邑是可以世袭的,但国君具有收回的权力。封邑主对于自己的封地可以自由支配,有绝对私有权【这个地方有一个疑问:绝对私有权是指封邑主的所有权吗,但是在后文中有提到为王讨伐诸侯而分其地,这个时候被讨伐诸侯的绝对权在哪里呢,绝对私有该如何理解】,把封土分成公田、私田和山林川泽及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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