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社保(公积金)电子期刊(2012年第3期)
揭秘苏州工业园“社保特区” - 暨南大学门户网站.
揭秘苏州工业园“社保特区”12年前,当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签署合作建设苏州工业园(下称“园区”)的协议时,他们恐怕很难预料到,若干年以后,两个年轻人的婚姻因此而提前。
2006年5月,小江(化名)与女友登记结婚,当时他们两人都只有26岁。
这本不是他们的既定计划,提前结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买房子,花掉他们的“公积金”。
而这一切,仅是因为小江的女友要离开园区。
在外人看来,跳槽与结婚两者间似乎并无必然的联系,但小江夫妻二人却有着切身的体会。
因为,园区实行的是新加坡模式的公积金制度,是一个独特的“社保特区”。
1被提前的婚姻苏州市以东环路为界,一边是苏州枕河而居的古城,另一边则是带着新加坡气息的园区。
穿行于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的障碍,但是,对于那些准备从一边“跳槽”到另一边的人们来说,却有着一道看不见的藩篱隔在他们面前——那就是园区内实行与区外迥然不同的公积金制度。
2006年初,小江的女友在苏州市区找到了一个更理想的工作机会。
这个时候,她面临一个选择:如何处理近4万元的“公积金”。
在园区工作不到两年,她每个月的薪水都会被扣除22%,她的公司也拿出同样数额的钱,两部分相加并扣除5%的“社会统筹”后,存入她的公积金账户。
两年间,小江女友的公积金账户就有了近4万元的公积金,这对于像她这样一个工作年限不长的打工族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按照园区的规定,员工离开园区时,这笔公积金不能取出来带走,只能办理转移手续。
这一规定的精神与园区外员工异地调动时的规定并无不同,但是因为园区内外公积金制度差异较大,园区内的公积金在转移到园区外的时候,需要按照园区外的标准进行重新分配。
比如园区外的养老保险缴交比例较园区高,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则较园区低,办理转移之后,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一部分要补充到新的养老保险账户和医疗保险账户中去,而园区外比例远高于园区内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需要从园区公积金中扣除(参见表1)。
在园区中流传着一种说法:转移到园区外后,公积金总额要“损失”过半。
CSSCI
H
J
35
二、CSSCI来源期刊
编号 J 期刊名称 江汉论坛 江淮论坛 江苏高教 江苏社会科学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江西社会科学 交响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教师教育研究 教学与研究 教育发展研究 教育科学 教育科学研究 教育理论与实践 教育评论 教育信息化 教育学报 教育研究 教育研究与实验 教育与经济 教育与现代化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金融论坛 金融研究 近代史研究 晋阳学刊 经济导刊 经济地理 经济管理 经济经纬 经济科学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经济评论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问题 经济问题探索 经济学(季刊) 经济学动态 经济学家 经济研究 经济与管理研究 经济纵横 开发研究 开放教育研究 开放时代 抗日战争研究 考古 考古学报 考古与文物 科技管理研究 20042005年 Y Y Y Y — — — — — Y Y Y Y — Y Y Y — Y Y Y — — Y Y Y — Y Y Y — Y Y Y Y Y Y — —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20062007年 Y Y Y Y — — Y — — Y Y Y Y — Y Y Y — Y Y Y — — Y Y Y — Y Y Y Y Y Y Y Y Y Y — —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20082009年 Y — Y Y Y — Y Y — Y Y Y Y Y Y — — Y Y Y Y Y Y Y Y Y — — Y Y Y Y Y Y Y Y Y Y — Y Y Y Y Y — Y Y Y Y Y Y Y 20102011年 Y — Y Y Y Y Y Y — Y Y Y Y — — — — Y Y Y Y Y Y Y Y Y Y — Y Y Y Y Y Y Y Y Y Y — Y Y Y Y Y — Y Y Y Y Y Y — 20122013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 — — — Y Y Y Y — — Y Y Y — — Y Y Y Y Y Y Y Y — Y Y Y Y Y Y Y — Y Y Y Y Y Y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新调整
苏州⼯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制度新调整苏州⼯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制度新调整2011年5⽉18⽇,苏州市⼈民政府颁布《关于调整苏州⼯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制度的决定》(苏州市⼈民政府令第119号),苏州⼯业园区从2011年7⽉1⽇起将施⾏社会保险(公积⾦)制度。
为了使园区⼴⼤的参保⼈员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内涵,我们将围绕园区社会保险(公积⾦)制度的调整背景、调整原则、主要调整内容以及保障待遇等⽅⾯进⾏相关政策解读。
新政策要点介绍●《社会保险法》将⾃2011年7⽉1⽇起实施,园区公积⾦制度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要求进⾏调整●员⼯在2011年6⽉30⽇之前缴纳的公积⾦按原办法处理,其中⾮苏州市户籍回乡务农⼈员的个⼈账户仍允许“可提可转”,在2011年7⽉1⽇之后仍可办理●正在摊还购房贷款的员⼯,可借⽤养⽼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继续摊还贷款,员⼯摊还贷款的资⾦不受影响●2011年7⽉1⽇后的可购房源将扩⼤⾄苏州⼤市范围,符合条件的员⼯,可申请住房公积⾦贷款,未购房的员⼯,可使⽤住房公积⾦账户的资⾦租房解读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制度的调整背景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零碎状态,1994年苏州⼯业园区成⽴之初,国家正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期。
为了给开发建设保驾护航,园区亟需建⽴⼀套适合⾃⾝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
新加坡中央公积⾦制度的成功为园区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这样的背景下,园区从1997年开始,借鉴新加坡经验实⾏了公积⾦制度,从最初的17家参保单位发展⾄今已达12000多家参保单位。
园区公积⾦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园区经济建设和维护员⼯权益等⽅⾯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公布实施,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建⽴社会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全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将趋于统⼀。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全国各地的社保制度都将在法律的框架下实施和运作,苏州⼯业园区也不能例外。
025-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决定》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是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按照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缴存的公积金基金。
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基金管理第三条公积金存量基金包括公积金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和公共统筹基金。
(一)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分别为:1.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A类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包括养老专户存量基金、医疗专户存量基金以及普通专户存量基金;2.公积金B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B类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包括养老专户存量基金、医疗专户存量基金以及特别专户存量基金;3.公积金C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C类计划)个人专户存量基金包括养老专户存量基金和特别专户存量基金。
(二)公积金公共统筹基金包括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的社会统筹基金、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以及工伤统筹基金。
第四条《暂行办法》实施后,参保员工的公积金个人专户存量基金管理方式保持不变,与本人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
第五条参保员工的公积金个人专户存储余额每年结息一次,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结息期。
参保员工的公积金个人专户存储余额(含《暂行办法》实施前已转入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基金)按照居民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六条公积金存量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管理。
公积金存量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
第七条园区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公积金存量基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苏州园区公积金2011年7月1日调整
园区公积金7月1日调整据相关消息,苏州工业园区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参保类型:取消了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
保障待遇甲类综合保障计划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7.2% 增至16%;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乙类综合保障计划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C类会员增加医疗个人账户)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购房范围:园区内放宽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比例:约7.2%提高到16%类型一: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甲类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存储额(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2)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
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2)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01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
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 关于发布 2011 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作者:
访问次数:1265
发布时间:2011-06-28
关于发布 2011 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苏州工业园区 (以下简称园区) 社会保险 (公 积金)征缴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 2011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97 号)以及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园 区管委会同意,现就发布 2011 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 费基数通知如下: 一、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 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如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 12900 元、1800 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 11392 元、1800 元。
二、以上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从 2011 年 7 月 1 日 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农业部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示公告
20121502
能源生态建设处资源环境与能源工程 管理职员
孙卓婧 硕研 魏鹏娟 硕研 李文龙 硕研 焦悦 刘芳 刘杰 周阳 杨静 刘辉 博研 硕研 硕研 硕研 硕研 硕研
20121503 质量标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员 20121504 质量标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员 20121505 基因安全管理处实验员 B 20121601 油料作物技术处油料作物技术推广 20121602 病虫害测报处经济作物病虫测报 20121603 病虫害防治处粮食作物病虫防治职位 20121701 办公室档案管理 20121703 检验室农机产品质量监督 20121703 检验室农机产品质量监督 20121802 兽医诊断室等研发岗位 20121802 兽医诊断室等研发岗位 20121802 兽医诊断室等研发岗位 20121801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等研发岗位 B 20121901 财务基建处会计 20121902 信息处系统管理员 20121903 基础保障处实验动物管理员 20121903 基础保障处实验动物管理员 20121903 基础保障处实验动物管理员 20121904 生物制品检测室检验员 B 20121904 生物制品检测室检验员 B 20121905 生物制品检测室、安全评价室检验员 20121905 生物制品检测室、安全评价室检验员
张骁
大学李建梅 硕研 刘晴来自王嘉 王澎 岳阳 任璐 大学 硕研 大学 硕研 硕研
吴文博 硕研 骆玉兰 硕研 胡然然 硕研 芦晓春 硕研 张艳玲 硕研 乐明凯 硕研 马玉 硕研
胡明宝 硕研 李文博 硕研 许雪亚 硕研 谢鹏雁 大学 白云鹤 大学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 中心、中国农学会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 中心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 中心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 中心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 中心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 中心 农业部信息中心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 院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 院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 院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 院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 院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 院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 院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详解
甲类计划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见下表:
缴费比例(%) 个人账户 缴费总额 单位 个人 养老 个人 47 (31+16) 28 (20+8) 19 (11+8) 2 补充 6 3 医疗 住 房 16 特殊 补充 14 养 老 1 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统筹账户 失 业 1 大 病 2 生 育 1 工 伤 1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 个人权益记录单解读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相关说明
1、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权益记录单反映了参 保员工个人账户的收支情况。 2、甲类参保员工符合购房摊还借用规定的,记录 单还反映了统筹账户中的特殊补充账户借用情况。
甲类员工个人账户记账金额解释
备注:①甲类参保员工符合借用规定的,可借用偿还购房贷款计划生效后的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入账基金。 ②员工购房动用社保(公积金)各账户的先后顺序为: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户。 ③购房摊还实际金额=住房账户支出+(公积金账户)普通专户支出+养老补充账户借用+特殊补充账户借用。
个人权益记录单主要内容
养老个人账户区外转入信息
区外养老保险个 人账户转入金额
个人权益记录单生成条件 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员工 为正常缴费状态 对帐期内有缴费 档案记录单位与最近缴费单位一致
个人权益记录单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个人权益记录(反映2011年7月1日后社
保(公积金)新制度的个人账户收支情况)
甲类参保员工
医疗账户每月支出2.5元设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基金,用于支付在每一结算年度内大病费用累计 超过10万元以上的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解析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解析社会保险制度概况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绝大多数国家采取此模式◎有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不利于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预筹积累制:新加坡、智利等少数国家采取此模式◎有利于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不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新积累的基金存在贬值风险园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1994-1997年,与苏州市相同的社保制度1997年4月-2003年,园区公积金制度(区内)和社会保险制度(区外)双轨制2004年1月至今,单一的公积金制度,分设A,B,C三类※园区公积金制度:A类综合保障计划: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保障B类综合保障计划:不含住房保障C类综合保障计划:不含住房保障和门诊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险种※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1、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沿革97年4月-98年12月单位25% 个人25%99年1月-01年6月单位20% 个人20% (亚洲金融危机)01年7月-03年12月单位22% 个人22% (金融风波后)04年1月至今分三类:A计划单位22.2% 个人22%(相当于原来公积金制度)B计划单位18.2% 个人18%(相当于区外社保制度)C计划单位14.2% 个人14%(临时性保障计划)2、园区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个人账户入账比例约90%,余下为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以个人账户为主。
预筹积累,纵向平衡:年轻时购房为主,年老时养老为主;自己负担自己,适合在园区长期工作的人员主要内容:前言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第三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调整概述第四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新政解读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辞会议审议通过,并有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园区政策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政策简介.pptx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政策简介
2020-5-28
谢谢阅读
1
主要内容
01 简介 02 个人保障待遇分账户情况介绍 03 转移
2020-5-28
谢谢阅读
2
一、园区公积金
•园区公积金是一个很大的范畴,除了住房公积金以外,还包含社会保 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园区公积金分为甲类计划和乙类计划。 在2011年7月之前参加园区公积金并且属于但是A类综合保障计划且社 保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才能参加甲类计划
➢公积金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0-5-28
谢谢阅读
23
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30日内,向中心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
➢如遇重大事故的,需在发生事故当日24小时内至中心登记。
始
缴费比例
个人账户
总比 例
单位 个人 养老 个人 补充
医疗
47 28 19 2 6 3
46.5 28 18.5 2 6 3
46.5 28 18.5 2 6 3
46.5 28 18.5 2 6 3
住房 16 16 16 16
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统筹账户
特殊补充 养老 医疗 工伤
12.5 2.5
2
1
11
谢谢阅读
12
医疗保险
苏州市民卡(医保卡): ➢首次在苏州参保的员工,在员工按照要求提交照片后,自网站公布制 卡日期起30天公司统一领卡。
2020-5-28
谢谢阅读
13
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
调整前
保障计划类型
调整后
参保对象 保障计划类型
甲类综合 保障计划 过渡办法) (过渡办法)
参加
原公积金 A类会员
公积金A 公积 保障计划 新办法) (新办法) 住房公积金 制度
参加
原公积金 B、C类会员 新参保人员
公积金C 公积金C类计划
苏州艾恩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过渡 最 国家社会保险制度 终 并 轨 住房公积金制度
增设
住房公积 金制度
苏州艾恩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uzhou Ing Technology Co., Ltd.
2、调整原则
老人老账
老人新账
新人新账
苏州艾恩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uzhou Ing Technology Co., Ltd.
3、调整内容
苏州艾恩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LOGO Suzhou Ing Technology Co., Ltd.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 新政策解读
——Amy
苏州艾恩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uzhou Ing Technology Co., Ltd.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
苏州艾恩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uzhou Ing Technology Co., Ltd.
(5)转移和提取
社保关系 老 转移
仍按新政实施前的社保转移计算办法 办理
账 户
个人账户 存量提取
回乡务农人员仍按原规定可转可提 回乡务农人员仍按原规定可转可提
社保关系 新 转移
按国家和省、 按国家和省、市政策执行
苏州艾恩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uzhou Ing Technology Co., Ltd. 配套细则一 配套细则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规定》 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 管理规定
养老应计存款额情况说明 -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案例
案例二:动用普通专户存储额,且借用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 户基金
张某于2003年8月进园区单位工作至今,2008年7月动用普通专户存储 额进行购房一次性提取和每月摊还,新政后继续动用本人住房账户、普通 专户存储额以及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偿还购房贷款。 截至2014年6月30日,张某的个人账户结存情况如下:
备注:“新政前公积金社会统筹余额”可在“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 在线业务受理—养老应计存款额计算”界面中查看。
三、案例
案例二:动用普通专户存储额,且借用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 户基金
综上,截至2014年6月30日,张某的养老应计存款额情况为:
备注:以上相关数据均采用截至2014年6月30日24时点的数据,若要查看 最新养老应计存款额情况,请登录“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 受理—养老应计存款额计算”界面查询。
三、案例
案例二:动用普通专户存储额,且借用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 户基金
截至2014年6月30日,张某的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户借用情况如下:
三、案例
案例二:动用普通专户存储额,且借用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 户基金
张某2011年7月1日前公积金养老应计存款额计算如下:
应缴金额加总后即为张某2011年7月1日前公积金养老应计存款额,金额为72314.60元
养老时可提
参保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一次性提取普通 (特别)专户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额在留足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之后的 余额。
三、案例
案例一:动用普通专户存储额,未借用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 户基金
王某于2000年4月进园区单位,缴纳A类公积金。2001年3月动用普通 专户存储额用于购房,2001年6月离职,当时未办理区外转出手续,社保关 系仍保留在园区。2014年5月再进园区工作,参保计划为甲类。 截至2014年6月30日,王某的个人账户结存情况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包括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住房基金,下同)的征收、缴纳以及基金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园区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为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员工):(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园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税前列支,参保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园区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分别纳入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六条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第二章征缴管理第七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简要介绍
- 普通专户 • 原公积金中的专有名词,占缴费基数36%
- 住房专户 • 新政后,住房公积金帐户名称
影响影响-住房
- 养老应计存款额 • 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养老金的主要来源 - 养老最低存款额 • 原园区公积金在动用普通帐户摊还前需要确定是否有足够余额 - 购房一次性提取条件 • 购房发票一年有效期内
员工 19% 11+8%
28% 20+8%
乙
(2011年7月1日后帐户)
住房
影响影响-住房
7月1日后购 房,可以申 请购房优惠 利率 原摊还不受 影响 7月1日后购 房,普通专 户的使用扩 展至苏州大 市 苏州大市以 外房源可以 一年两次提 取
影响影响-住房
- 苏州大市范围外 • 苏州市区(园区、新区、吴中、相城)、昆山、常熟、张家港、吴 江、太仓以外的全国各地
主要变化-类型、 主要变化-类型、比例
2011年7月1日后 在园区新开户者;
雇主 20%
乙(社会保险) 员工 11%
总计 31%
雇主
8%
住房公积金 员工
8%
总计
16%
浮动住房公积金 雇主
0-4%
员工
0-4%
总计
0-8%
* 虚线部分以园区大多数企业选择为参考。
甲、乙帐户福利不同点
甲 个人承担比例 住房公积金 -住房它帐户借用 -住房使用最高比例 -可否使用购房优惠利率 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失业) 19% √ √ 36% √ √
影响影响-住房举例
问6:甲类帐户,7月1日后,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房 答:选择1 选择1 1)可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与住房专户的余额(前 可一次性提取普通专户与住房专户的余额( 提:在☺存到规定数额后); 存到规定数额后); 存到规定数额后 2)可选择动用养老补充帐户和特殊补充帐户按月 偿还购房贷款(缴费基数的36%),但不可以使用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缴费基数的36%),但不可以使用住房 36%), 贷款优惠利率购房。 贷款优惠利率购房。
园区公积金的苏州实践
园区公积金的苏州实践作者:暂无来源:《观察与思考》 2009年第20期2009年正值苏州工业园区成立15周年。
从1994年发展至今,工业园区从古城郊区一片洼地农田,发展成一座现代化的花园新城。
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最闪亮的光辉点之一。
早在2004年,园区就以一天创造一个亿的GDP,一天上缴1260万元的财政收入,一天引进4000万美元的实力,获得了“国内开发速度最快、竞争力最强的开发区之一”称号。
截至2008年,园区实现GDPIOOO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5亿元,分别比开发之初增长了近100倍和300倍。
15年来,园区累计引进合同外资34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2亿元,注册内资1345亿元。
15年来,国家的政策支持,领导的高瞻远瞩,园区人的辛勤努力,造就了苏州工业园区辉煌的成就。
而在这点点滴滴的积累中,园区的公积金制度,也默默的做着巨大的贡献,为园区经济的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由来不同于苏州市区、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苏州工业园区对社保、医保等有着自己独特的体系,这套体系是从新加坡引进的,被称为园区公积金。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在1 955年开始实施,并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不断补充完善。
苏州工业园区,学习和借鉴新加坡的发展经验,1997年在园区70平方公里规划区域内开始实施了公积金制度。
2004年推出分类综合交费方法,共分三类。
A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B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C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大病住院医疗。
并在园区全面推进公积金制度。
在2008年,三类的缴费比例、月缴纳最高和最低数额分别为:44%、36%、28% 3818元、1360元、780元;504元、408元、312元。
员工的公积金帐户分设普通、医疗、养老三个个人专户,单位和员工按照缴费基数分别按比例,每月缴纳公积金,纳入三个个人专户和社会统筹、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两个公共基金专户。
2015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最受百姓欢迎的十件实事评选
附件:2015年园区社保(公积金)十大暖心事候选项目1、退休人员可就近领取养老金2015年3月起,园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可通过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者指定承办银行绑定的银行卡直接进行发放。
目前可以办理园区退休人员养老金绑定银行卡发放的银行有以下六家: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浦发银行。
此举进一步拓宽了园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途径,解决了原先退休人员在单一银行网点领取养老金排队等候时间长、出行不便等问题,将为退休人员提供更灵活、便捷的服务。
2、情系民生、握手法治,打造“2015法治社保年”2015年,园区社保(公积金)中心开展“法治社保”主题年活动。
一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规范社保基金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事项的权力运行。
另一方面,增强普法教育,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举办法律,进一步增强中心员工法治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向参保单位与参保员工普及社保法知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3、完成企业职工养老金第11次调整2015年4月,园区社保(公积金)中心完成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园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涉及企业退休4853人,人均增加额239.96元,平均养老金达2505.10元/月;另外享受企业退休养老待遇原被征地农民16653人,人均增加148.94元,平均养老金达1264.00元/月。
2015年7月,园区社保(公积金)中心完成2015年上半年退休的1683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其中,上半年退休人员中企业退休人员286名,月标准由2054.94元增加至2277.38元,人均增加222.44元;享受园区企业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及历史遗留问题人员1301名,月标准由960.02元增加至1109.05元,人均增加149.03元。
上半年达到70、75、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96名,月标准由2748.83元增加至2779.45,人均增加30.62元。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简介
特殊补充账户六个社会统筹账户;乙类计划分设为养老、医疗两 个个人账户,以及养老统筹、医疗大病统筹、工伤统筹、失业统 筹、生育统筹五个社会统筹账户。 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 制度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 合的原则设立基金账户,适当提高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员工个人 缴费比例,员工缴费比例与苏州市区保持一致。其中员工个人缴 费部分全额记入其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住房除外)均 按比例分别记入各社会统筹账户。 2011 年 7 月至今分计划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保障计划 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个人账户 养老 甲类计划 个 人 补 充 6 6 医 疗 3 3 住 房 16 16 特殊 补充 14 12.5 养 老 1 2.5 统筹账户 失 业 1 1 大 病 2 2 生 育 1 1 工 伤 1 1
养老、医疗、工伤、 28-32% 生育、失业、住房 养老、医疗、工伤、 乙类计划 20% 生育、失业
原公积金 A 类计划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原则 参加甲类计划,经申请也可参加乙类计划。但是参加乙类计划后 不可再转回甲类计划。 原公积金 B 类或 C 类计划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 参加乙类计划。 新参保员工,包括新政策实施后在园区内用人单位首次就 业、重新流入园区参保等情形的员工一律参加乙类计划。 乙类计划员工应当另行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规定,甲 类计划分设为养老(含养老补充) 、医疗、住房三个个人账户, 养老统筹、医疗大病统筹、工伤统筹、失业统筹、生育统筹以及
1
缴费率(2004 年后以 A 类为例) 单位 25% 20% 个人 25% 20% 合计 50% 40%
2001 年 7 月-2003 年 12 月 2004 年 1 月-2011 年 6 月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推广电子认证服务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推广电子认证服务严霄凤【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推广电子认证服的重要意义,接着介绍了实施电子认证服务的相关政策依据和技术标准,最后提出了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推广电子认证服务的实施策略.【期刊名称】《软件》【年(卷),期】2012(033)003【总页数】4页(P109-112)【关键词】智慧城市;电子认证;网络信任体系;物联网;云计算【作者】严霄凤【作者单位】中国赛迪实验室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北京 10004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P3110 引言电子认证服务:是为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证明的活动,包括签名人身份的真实性认证,电子签名过程的可靠性认证和数据电文的完整性认证三个部分,涉及数据电文的生成、传递、接收、保存、提取、鉴定等各个环节,涵盖了电子认证专有设备提供、基础设施运营、技术产品研发、系统检测评估以及专业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是综合性的高技术服务。
智慧城市中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涌现,对电子认证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个性化。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需要以用户为中心,围绕用户需求,加强技术研发,研究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用户体验,提升服务便捷性和产品易用性,保护用户隐私和传输信息的安全性。
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在满足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开展电子认证服务,保证服务功能的安全。
1 重要意义1.1 电子认证服务是构建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智慧城市:是指以物联网、云计算为核心技术,以政府管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等为重要内容,以城市资源全面物联、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应用资源持续创新、系统资源渐进建设为主要特征的,涉及数字城管、数字执法、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医疗、智慧农业等诸多领域,由多个独立存在的电子信息子系统组成,形成基于海量信息和智能分析、可感知、可控制、可组装、可拆卸的大规模综合应用与信息服务系统。
网络的广泛应用对网络信任体系和由此衍生的社会稳定带来了重大挑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园区社保(公积金)电子期刊(2012年第3期,总第58期)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3月9日目录1、政策文件 (2)1.1、关于调整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2)1.2、关于做好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费用定额结付工作的通知 (3)2、业务指南 (5)2.1、园区参保人员可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医院等两家医院持卡就医 (5)2.2、关于年度申报的业务提示 (5)2.3、园区参保人员可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浪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持卡就医 (6)2.4、关于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用人单位补贴账户管理的业务提示 (6)3、公积金服务 (8)3.1、“创新创优提升”社保(公积金)业务管理服务新启程 (8)3.2、学雷锋,树品牌,园区公积金在前行 (9)3.3、59.76万份园区社保新政个人“账单”首发 (10)3.4、园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解读 (11)4、热点问题 (12)4.1、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会产生什么问题? (12)4.2、用人单位办理公积金补缴,需要带哪些材料? (12)4.3、我现在在苏州工业园区缴纳乙类计划,马上转到南京上班,我要把社保转到南京,应该如何办理转移手续?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2)1、政策文件1.1、关于调整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水平,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医疗救助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增加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金额2012年度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记入标准为:70周岁以下者由950元提高到1000元,70周岁及以上者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
其中,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400元提高到1450元。
2、提高门诊补助支付限额医保结算年度内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补助支付限额分别由2500元、3000元提高到2800元、3300元。
3、提高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结付限额血友病使用专科药物门诊特定项目结付限额由58000元提高至60000元,结付比例不变。
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照此规定执行。
4、拓展医疗个人账户使用功能(1)参保职工医疗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自动直接结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自费的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费用。
(2)参保职工医疗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可一次性转入健身卡或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具体标准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可使用限额为1000元;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可使用限额为2000元。
二、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保健补贴标准由700元提高到900元。
三、医疗救助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特困人员在园区救助医疗机构就医时,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后,门诊自负医疗费用在2000元范围内的救助标准由80%提高到85%,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由80%提高到85%。
四、提高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筹资标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0元。
五、此通知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1.2、关于做好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费用定额结付工作的通知苏园劳保〔2012〕6号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院:为保障园区参保女员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合理控制生育医疗费用,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园区生育保险费用从2012年4月1日起实行定额结付(定额标准见附表),具体结付办法参照苏州市生育保险单病种结付办法执行。
请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并做好生育保险软件安装和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单病种结付定额标准》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附件: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单病种结付定额标准2、业务指南2.1、园区参保人员可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医院等两家医院持卡就医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医院等两家医院列入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中心已完成联网工作。
从2012年2月27日起,园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持公积金会员卡、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在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医院等两家医院就医、购药;园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在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医院等两家医院就医,实现医疗费用的刷卡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2.2、关于年度申报的业务提示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申报的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至次年6月,故年申报单位年度结算申报的时间为6月底到7月初(原3月进行的年度结算申报相应取消)。
2012年度的年度结算申报的具体申报时间中心将会在2012年6月公布,请年申报单位届时关注中心网站的相关业务提示。
特此提示!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一二年三月一日2.3、园区参保人员可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浪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持卡就医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浪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列入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中心已完成联网工作。
从2012年3月2日起,园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持公积金会员卡、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浪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购药;园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浪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实现医疗费用的刷卡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一二年三月二日2.4、关于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用人单位补贴账户管理的业务提示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意见》相关文件规定,参保女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除外)生育,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用人单位录用园区征地待安置人员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用人单位享受征地参保补贴。
园区用人单位享受的“生育津贴”与“征地补贴”共用同一个社会化发放账户,由公积金中心按期统一社会化发放至用人单位缴交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委托扣款账户、或者用人单位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银行进账单分别备注为“生育津贴”、“征地补贴”。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统一发放到劳务公司账户,由劳务公司与实际用人单位结算。
如用人单位需另外指定或变更社会化发放账户的,可携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单位账户资料,至中心3楼会员服务一科或11楼社会化服务科申请更新。
特此提示!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一二年三月五日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用人单位补贴发放账户登记表经办人:经办时间:说明:“中心”通过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托收银行账户发放生育津贴及征地参保补贴。
如单位需另外指定发放账户的,则填写上表,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交“中心”维护。
3、公积金服务3.1、“创新 创优 提升”社保(公积金)业务管理服务新启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委管委会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求,2012年1月18日下午,中心全体员工齐聚一堂,召开2011创优服务年总结表彰暨2012服务提升年启动会议。
会议总结了中心2011年在创优服务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过去一年中在新政策实施、社保业务经办、住房保障工作以及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表现突出的10个先进集体和2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同时,对2012服务提升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步骤进行部署安排。
服务提升年是中心继创新创优后的第三个主题年,旨在创新创优的基础上,打造服务亮点工程,持续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服务形象。
中心刘澄伟主任就服务提升主题活动的开展做了动员讲话。
他在讲话中反复强调,服务提升对中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心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要求全体员工立足岗位,做好经办工作的同时,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争取在内部管理、经办效能、自助服务以及宣传品牌等方面强力突破,全面持续提升中心服务品质。
会上,各科室负责人还在会上递交了《中心行政作风效能建设责任书》,他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带领科室成员,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12服务提升年”主题活动的正式启动,中心全体员工将以此为契机,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奋力开创中心优质服务新局面。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2月2日3.2、学雷锋,树品牌,园区公积金在前行在半个世纪的岁月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以其巨大的道德感召力,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
学雷锋,在行动,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实际行动诠释当代雷锋精神。
政策送基层方便老百姓“公积金在您身边”是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力推的宣传品牌,自2009年以来,坚持“送政策、送服务”,只要百姓有需求,无论是在企业、社区还是学校,都有这支年轻队伍的身影。
3月是学雷锋活动月,由公积金中心业务骨干组成的宣传服务队再度出发,他们牺牲休息时间,分别于2月25日和3月3日两次深入社区,开展居民养老、社保(公积金)政策巡回宣讲。
年近6旬的杨大爷关心的是“我是土生土长的园区人,从来没有参加过社保,听说园区现在出了个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是什么?”,工作人员从缴费方式、待遇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在了解到“就算不再缴费,等达到退休年龄也可每月领取260元的养老金”后,杨大爷乐得合不拢嘴,一直念叨现在政策就是好。
王女士关心的是“我女儿因为合同期满没有续签,现在又快要生小孩了,那生育费用能不能报销啊?”,工作人员告诉她“根据规定,她可以申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王女士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还有“我现在园区工作,以前在北京的社保关系能不能转过来?”,“我在上海买的房,能不能用园区公积金还房贷?”,“我现在没有工作,能不能自己交社保”,面对百姓的各种疑问,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的一一解答,直到他们露出满意的笑容。
急人所急电话寻失主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每天前来办业务的人非常多,将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落在柜台上的事情时有发生,为此公积金中心专门成立“寻找失主志愿服务队”,在业务大厅设置“失物招领箱”,建立了“寻找失主”的长效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