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

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

量标准》解释汇编的通知

湘建价建〔2015〕48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我站调查收集了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研究讨论,编写了相关解释,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查,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解释条文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汇集成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解释汇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解释汇编与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汇编为准。

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予以调整;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与绿化》最新解释汇编

目录

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第一章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

第二章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

第一节关于总说明建筑面积的解释

第二节岩土工程部分解释

第三节结构工程部分解释

第四节措施项目解释

第五节防水、保温、室外等其他解释

第二章附表建筑工程勘误表

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解释汇编

第三章附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勘误表

第四章市政工程解释汇编

第四章附表市政工程勘误表

第五章安装工程解释汇编

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解释

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解释

第三节关于“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解释

第四节关于“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解释

第五节关于“第九册空调部分”解释

第六节关于“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解释

第七节关于“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解释

第六章建筑园林与绿化工程解释汇编

附录A 相关文件摘录

A-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

A-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5]6号

A-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计取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费的通知湘建价[2015]63号

A-4 湖南省建设工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计价问题的函湘建价建函[2015]14号

A-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通知湘建价[2014]201号

A-6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新型智能环保渣土专用运输车土石方挖运计价标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1号

A-7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施工围挡计价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0号

附录B 定额技术知识摘录

B-1 规范摘录

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节选)

二、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节选)

三、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节选)

四、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节选)

B-2 新材料介绍

一、高强混凝土

二、高性能混凝土

三、泵送混凝土

B-3 一般计价协调会议纪要实例

参考文献

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调整为%;

“省计价办法”“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五项费用;劳保基金按费率标准%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安全文明费率按什么标准执行?

对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粗装修与二次装修)及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为装饰装修工程%(原标准%的75%)、安装工程%(原标准%的75%)。

6、“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

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8、结合实际法律规章修改,如何修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的条文(条文内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且施工合同估算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依据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合同估算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现该办法经修订,其中第十一条修改为:“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招标范围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取消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省计价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与说明条修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