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论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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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责任理论;媒介自律;媒介专业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as the 20th century a new theory of Western journalism, media theory o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spread of the entire world is no longer new to the field and had a broad impact.This paper attempts to communication theory point of view, the definition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background, characteristics and their impact on Western countries hav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other aspects, combined with the media situation in China, focusing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of reference of the mediaand enlightenment, but also the impact of the theory, all-round discussion, to help people look forward to a more objective and rational understanding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theory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understand and master the social impact of their development status.
(二)媒介使用者的公众性
媒介的使用者应是任何想表达某种意见的人。这是社会责任理论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它认为媒介的使用者应是任何想表达某种意见的人。社会责任论提出,“新闻自由对于一个没有机会享用大众传媒的人来说是相当空洞的权利,他的自由必须有具有与他相似观点的报刊来履行,必须由政府或非营利机构所运营的媒介来履行,这些媒介向他提供他所需要的但商业性报刊所不提供的服务”。传统自由理论下,媒介的使用者是“任何有经济手段,可以使用媒介的人”,而社会责任论者则认为媒介的使用者应是“任何想表达某种意见的人”。[8]总的来说,在对待自由的问题上,传统的自由理论强调使传媒最大程度地不受限制,认为新闻传媒业只要不受束缚,就会将各种消息和思想提供给市场,而从各种消息和思想的交流中,真理必将胜利出现。而社会责任论则认为,这种自由只是一种消极的自由,新闻业应承担责任保持无机会运用大众传媒发表自己意见的人的自由权利。
(三)强调保持新闻渠道的通畅
在政府的主要责任方面,社会责任了理论的一大特点是,强调保持新闻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通畅。在新闻媒介与政府的关系上,社会责任理论主张政府为“剩余责任的承受者”,认为举凡节制与促进变革的责任,首先要由媒体自身来承受,其次由大众来承受,再次才轮到政府。政府应当尽可能不插手敢于新闻传播,除非是“一种明显而有即时的危险出现”;或者政府插手干预能够使新闻传播更加方便。也就是说,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保持新闻渠道的通畅。但是,如果媒体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修正,未能承担社会从公众通讯工具取得它所需要的好处的责任,而又没有其他力量迫使去正视自身的责任,政府应该迫使它们去承担。而传统新闻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政府需做的,就是允许新闻界自由从事传播,不横加干涉。
(二)社会责任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责任论的核心思想是由美国著名的哈钦斯领导的委员会在1974年提出。根据哈钦斯委员会的看法,媒介在社会中首先是一个交流意见和建议的论坛,一种供社会公众互相传递意见和态度的工具,主要功能是真实、全面的报道当天发生的新闻事件。其次是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思想以及感情传达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因为委员会希望实现一种有生命力的新闻自由一对公众负责的自由,通过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在行业内主动建立起自律意识。因此,也可以这样说,哈钦斯委员会认为社会责任论,实质上是一种来自于新闻自由和政府干预间的平衡点,由此来寻求媒介自我的一种约束。
(四)对“观点的自我修正”持怀疑态度
换句话说,是对观点的自我修正过程的功效,持怀疑态度。关于“观念的公开市场”与“自我修正过程”,传统的自由主义新闻观奉行这两个观点为条报刊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它认为,只要有言论的自由市场,由于人以其理性的力量能判明是非,真理一定会在思想的交锋中获胜。[9]而社会责任论对观点的自我修正过程的功效,持怀疑态度。社会责任论的创始人则认为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并不支持传统的观点。创始人之一霍金问道,“如果有人确立这样的原则,即把一切原则都放进辩论的熔炉里。那么,裁决辩论的原则又如何呢?此人又由什么方法从假设的无休止的反复冲突中摆脱出来,从中出头呢?”在霍金看来,在这样的原则前提下,辩论成为无结果的;没人能宣告胜利或失败。
新闻自由理论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人民基本权利之一,是发挥社会舆论的前提。[5]它的提出与确立,是伴随着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而逐步发展的,它对资产阶级反封建、最终取得革命成果,有着重要的功绩。但是,传统新闻自由理论只重视传播者的权利,却没有重视接受者的权利,没有考虑到企业盈利活动的信息传播的性质和影响问题,强调了新闻自由而没有考虑到自由滥用的问题。这些情况使得新闻与原先的自由主义理论所标榜的崇高理想背道而驰,报纸往往成为了混淆视听、模糊是非道德标准的罪魁祸首,带来了不少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对传统的自由理论的不满与反思。因此,作为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及时补救,社会责任理论就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这种背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也说明社会责任理论从一开始就主张媒介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做法,是有着很深厚的历史根源的。
(一)有生命力的新闻自由
社会责任理论认为,新闻自由是一种具有生命力的新闻自由。社会责任论把传统的新闻自由主义,推向了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因为它抓住了自由与义务的统一。新闻自由是附有义务的道德权利。言论自由是有条件的,它的性质是在言论自由权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言论自由以人对他的思想负有义务为基础。传统的新闻自由主义理论认为自由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是“天赋人权”。除此之外,关于新闻自由,社会责任论更强调的是公众的自由。社会责任论认为新闻自由涉及新闻媒介的自由和公众自由两个方面。而自由的实质更应该强调的是公众的自由在新闻报道上,新闻媒介要向公众提供获得日常消息的充分机会,在言论问题上,新闻媒介要成为公众“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7]
Keywords:Social Responsibility; media self-regulation; media professional
20世纪以来,由于自由主义报业的过度商业化,使自由主义理论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也正是因为这些缺点,社会责任理论作为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修正,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应运而生,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快速流行于西方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与认可,改善了当时的大众传播状况。所以这一理论,在传播学领域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不难看出,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对社会责任理论的观点,都是以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和大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基本灵魂的,因此,社会责任理论产生的现实背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普遍性。
(三)社会责任论的提出背景
正如自由主义理论的产生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背景一样,新出现的社会责任理论也是从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中生长出来的。它的产生虽然只是在传统理论上一个新思想的接枝,但是它所造成的影响是和它的提出背景分不开的。[4]
一、“社会责任理论”概述
可以说,真实、全面、理智地报道新闻,是西方对社会责任论的最早理解。随着时代的发展,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责任理论也注入了新的内容,但是其核心的思想及概念是相对固定的,这也是我们首先了解其第一的意义所在。
(一)社会责任论的定义
如上所述,报刊的社会责任论是继自由主义理论之后所出现的一种媒介规范理论,是对自由主义的一种修正。该理论的思想最初产生于19世纪的美国,主要表现为报人在办报方针上的自律意识。直到20世纪四五十年代,由哈钦斯领导的“新闻自由委员会”[1]首次明确提出了社会责任论这一概念,指出社会责任论是一种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和大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义务的理论。其完整的理论是在哈钦斯报告以及随后施拉姆、彼得森等人发表的《报刊的四种理论》中得以形成,主张媒介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2]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真实、正确、客观、受众也有权利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这些内容从根本上奠定了社会责任论的理论基础。此后社会责任论的发展迅速走向成熟,成为西方传媒的重要理论。
继哈钦斯之后提出的另一种观点是在1956年塞伯坦、施拉姆、皮德森三位教授发表的《报刊的四种理论》一书中出现的。这本书详细地阐述了社会责任论的基本观点。皮德森教授将传媒的社会责任论,定义为基于公众信息权的一种道德责任。这一种责任的特点在于,强调新闻工作者不仅要忠于事实,还要在报道中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具体实现方式是传媒自律。[3]
二、社会责任论理论的特点
社会责任理论在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之上产生,又超越自由主义理论的范围。它赞同自由主义理论的理想,即报业应享受新闻自由,却反对自由主义理论放任自由的做法。[6]实际上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扬弃。虽然社会责任理论根植于自由主义理论,但是与传统新闻自由理论相比,社会责任理论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1、社会背景
工业革命不仅改变了国家的面貌,改变了生活方式,它也改变了报刊的本身性质。同时,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大多数行业步入了垄断资本主义行列,报刊也一样。技术的进步增加了通讯工具的速度和效能,而且还产生了新的通讯工具——电影、广播、电视除此之外,工业革命带来了广告,使它成为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重要的经济支柱再加上教育的普及和人口的增长,大大扩展了报刊市场,这似乎使报刊变成一种到处都有的通讯工具。然而,实际上报刊是变成了一个只为少数者拥有的工具。通讯工具需要高昂的设备才能被人们使用。而有能力购买这些贵重设备的人群在当时社会里只占少数。通讯工具的所有权较多的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使得日报的数量减少,报业垄断加剧。此时的报业几乎成了“一城一报”的局面,自由主义理论所宣扬的“观点的公开市场”的状况不复存在。
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作为20世纪新的西方新闻理论,媒介的社会责任理论对于整个世界范围内的传播领域来说已经不在陌生,并且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本文试图从传播学理论的角度出发,从社会责任理论的定义、背景、特点以及其对西方国家产生的现实意义等方面入手,并结合对我国媒介现状,重点分析社会责任理论对我国媒介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同时也对该理论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全方位的探讨,以期待利于人们更客观、理性地认识社会责任理论,了解和掌握社会责任理论的社会影响及其发展现状。
上述这些观点,可以说是社会责任论提出的媒介工作的职业准绳。但要使媒介的工作符合职业准绳,就需改进媒介工作,使之符合自由而负责的新闻业应达到的职业标准,我国传播学者陈力丹认为,新闻界自身的努力当然重要,而公众和政府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新闻界而言,关键是要有职业精神,做到提供公众所需要的多样化的、大量的、高质量的消息。公众对于新闻业也负有一定的义务。应认识到媒介的强大的力量,认识到媒介在何种程度上未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至于政府在改进传媒工作中的责任,鼓励新闻业中有利于负责任的新闻自由的新尝试;通过新的法律手段,纠正对于新闻自由的长期的、明显的滥用以便帮助为公民提供他们所需要的那种传播体系。
由于垄断的加剧,这些媒体集团越来越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了,而是形成了一个具有特定利益诉求的商业群体,促使媒介集团间恶性竞争的出现,为了争夺 读者和市场,不惜大量刊登黄色新闻等低俗化的内容来刺激和吸引读者,从而极大的影响了社会道德规范,并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
2、理论背景
具体来说,上述不良社会问题的产生只是自由主义理论缺陷的一个表现方面。因为社会责任论的社会背景归根到底是在理论背景之上发展起来的,所以,新闻自由主义理论的缺陷是社会责任理论产生的最为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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