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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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成绩考核、综合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目的在于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为加强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浙大本发〔2018〕3 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本科的副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决策与考核部门;学院下属各系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执行部门;本科生教育科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部门。
1.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的职能
(1)负责检查免试研究生的论文,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免试研究生资格。
(2)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考核和总结工作;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3)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审核,统一意见后签署评审意见与处理方案,一经通过不得再做更改。
(4)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不断提高组织和管理水平。
2.各教学系的职能
(1)各系分管教学系副主任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学生申报题目环节中,负责在教务系统中对本系教师、学生申报的题目进行审核;在学生选题环节中负责对教师接收学生和填写任务书等进行确认;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中负责签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各系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负责安排答辩分组。答辩组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答辩及打分工作。
(3)各系负责审核学生上交的存档论文的规范性。
3.本科生教育科的职能
(1)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执行过程进行指导,对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文件或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与完善相应的规范标准与管理制度,明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建设的整体目标。
(2)协助各系对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进行审查。学生必须达到学院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参见附件1: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规定)。
(3)负责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程,发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通知。
(4)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负责检查督促计划实施情况,组织教学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对论文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6)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匿名送审和查重检测,保证匿名送审和查重检测过程的规范性。
(7)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开题答辩和结题答辩,其他部门不得任意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和答辩。
(8)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信息的收集、存档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职责
1.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担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要具有相当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要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助教和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只能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经济学系不超过4名,财政学系、金融学系和国际经济学系不超过6名。每位指导教师接受双向选择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最高人数的一半(含竺院学生。按竺院导师制的现行规定,每位导师接受竺院双向选择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人)。
(3)提倡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结合的、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可根据需要聘请理论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热心教育事业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科研人员作为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和答辩给予全过程的指导: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下达任务书,指定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材料;规划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进行文献翻译和文献综述的创作,并给予审定或评阅;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直到定稿;指导学生认真准备答辩。
(2)指导教师需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阶段,在学校教务系统上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并填写《指导教师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两张表。
(3)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期间,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认真考察学生的工作态度、出勤和纪律,如有情况及时汇报,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结束时填写评语的参考依据。
(4)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准确、及时、客观地拟定评语,签署送审意见表,在教务系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表》导师评语部分。导师评语应反映出学生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范式和研究内容的新颖性和创新性等,并同时也对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作出评价。
(5)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或干涉本人指导学生论文的匿名审阅,不能担任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的成员,也不能参与评分表决。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的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一般要经过布置选题、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初稿、修改定稿和毕业答辩等几个环节。
(一)选题
1.选题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的选择,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应用所学知识;应尽量覆盖专业主干课程,有利于学生获得综合性的训练并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2)选题应联系实际。可以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也可结合生产或社会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或结合实验教学,进行实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