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工业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工业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三节:定义•第二章:图书馆管理人员与职责–第一节:图书馆管理人员职责–第二节:图书馆管理人员权限–第三节:图书馆管理人员考核•第三章:图书馆资源管理–第一节:图书采购–第二节:图书编号和分类–第三节:图书馆资源借阅限制•第四章:图书馆借阅服务–第一节:借阅流程–第二节:借阅期限与续借–第三节:逾期费用与罚款•第五章:图书馆设备管理–第一节:设备登记与维护–第二节:设备借用与归还–第三节:设备损坏与赔偿•第六章:违规处理与申诉–第一节:违规处理–第二节:申诉程序•第七章:附则–第一节:规章制度更改–第二节:施行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工业学校图书馆的运作,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保障师生的信息资源需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业学校图书馆的管理、借阅服务和设备使用等方面,涉及全部使用图书馆资源的师生和工作人员。
第三节:定义1.工业学校图书馆:指工业学校内设立的供师生借阅和查阅书籍、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的场合。
2.图书馆管理人员:指负责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包含管理员、助理等。
3.图书馆资源:指图书馆所拥有的全部书籍、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
4.借阅者:指符合图书馆借阅资格的师生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图书馆管理人员与职责第一节:图书馆管理人员职责1.维护图书馆日常管理秩序,保障师生的正常借阅需求。
2.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编目、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图书馆资源的丰富性和及时性。
3.组织和开展图书馆培训活动,提高师生的图书馆使用本领和信息素养。
4.解答读者在图书馆使用方面的疑问,并供应相关咨询服务。
5.定期开展图书馆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师生对图书馆服务的看法和建议,做出相应改进和提升。
第二节:图书馆管理人员权限1.负责图书馆资源的采购、编目和分类工作。
2.依据规定管理图书借阅和归还流程,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工业学校的规章制度
工业学校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秩序,维护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进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业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不得违反。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服从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敬重学长学姐,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不得欺诈作弊。
第六条学生应当维护学校的财产,保护学校的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不得乱涂乱画。
第七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擅离学校。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服从教师管理和教育,不得对教师进行侮辱、攻击。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保护自身安全,不得擅自冲动行为,不得在校园内打架斗殴。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二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做到言传身教,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优先保障学生安全,不得放任学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研究,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保守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第四章考试管理第十七条考试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不得违规作弊。
第十八条考试期间学生应当保持安静,按时交卷,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行为。
第十九条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进行申诉,但须提供相关证据。
第二十条学校将严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轻者警告、记过,重者开除学籍。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从事危险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注意消防安全,不得在宿舍、教室等场所使用明火。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校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学生的自救互救意识。
大连工业大学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大连工业大学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随着我校内外交流的日趋频繁,各种会议和接待也日益增多,为合理使用学校会议室,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日常管理图书馆报告厅、综合楼C区报告厅、图书馆第二会议室、综合楼A918、综合楼A921、综合楼A923、综合楼A822、综合楼A824由校务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统一安排使用。
二、会议室使用范围1、图书馆报告厅、综合楼C区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校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或学术讲座。
2、综合楼A918、综合楼A923:主要用于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的小型会议或重要的外事接待活动。
3、综合楼A921:主要用于校领导会见上级领导或会晤客人和外宾。
4、图书馆第二会议室、综合楼A822、综合楼A824: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的会议。
三、会议室使用审批程序1、使用图书馆报告厅、图书馆第二会议室、综合楼C 区报告厅的单位和部门原则上应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申请表,经校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其他会议室的部门需提前一天到校办行政科登记并领取会议室钥匙。
会议场所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特殊情况下,临时要求使用或调整会议室,由校务办公室酌情安排。
2、各单位、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和部门必须派人负责管理。
3、会议室安排中若发生冲突,原则上按校办行政科接到申请时间或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若预定的会议室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会议或重要接待活动发生冲突,由校务办公室负责统筹调整。
4、会议室使用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责任由使用部门负责。
四、各单位、各部门以学校的名义承办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由承办单位负责,校务办公室协助。
以单位和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会议,会场布置由承办单位负责。
五、各单位、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拆卸室内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会议材料,损坏、丢失会议室设施的要负责赔偿。
除会议室现有设备或物品外,会议所需其他设备或物品由会议承办单位自行准备。
监考规则
大连工业大学考场规则第一条考生必须熟知本考试规则并严格按照考试规则的规定参加考试。
第二条实行考试证制度,考生凭考试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无考试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第三条考生必须按座位图就坐,并在考前清理座位,将携带的书籍等物品以及座位原有物品放到讲台前,将所坐座位桌面字迹擦拭干净。
第四条考生必须自备各种考试用具,考试时未经允许私自借用考试用具,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第五条考生答题前需用蓝、黑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的油笔)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写清姓名、班级学号等。
凡漏填或字迹模糊潦草不清、无法辨认的和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的,或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语句及做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并按违纪处理。
第六条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七条考生在答卷过程中遇到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需先举手请示,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提问。
但涉及对试题如何理解的有关内容时,监考不予解答。
第八条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蓝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不准在一份试卷上使用规定外颜色用笔或两种笔迹答题。
把答案书写在装订线内或非答题纸上的一律无效。
第九条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将试卷拆散和撕损。
第十条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以及其它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第十一条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将所有考生试卷等收完后方可起立,依次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纸带走。
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走廊逗留、谈论,以免影响其他考生答卷。
第十二条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按《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二○○七年九月起施行,原《大连轻工业学院考场规则》(2004年)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连工业大学章程
大连工业大学章程序言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学院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
建校之初的校名是沈阳轻工业学院,1970年迁往辽宁省宽甸县,同年迁入大连市,更名为大连轻工业学院。
2007年学校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艰苦创业、兴校图强,在中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孕育了丰富的学术思想,取得了众多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赢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工业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DPU),网址为。
学校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批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举办者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提供办学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支持学校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学校校训是“博学精思,笃行致新”。
第七条学校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强化内涵、彰显特色、开拓致新”。
第八条学校发展定位是特色学科国内领先,优势学科全国一流,国内知名并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多科性大学,成为我国消费产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研发及学术交流中心。
第九条学校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工业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工业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工业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升读者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业学校的图书馆,所有图书馆工作人员和读者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服务事项2.1 开放时间工业学校图书馆按照教学计划确定开放时间,在学期内每周六天开放,每天至少开放8个小时。
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2.2 服务事项图书馆应当为读者提供便捷的借阅、还书、咨询等服务,同时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读书俱乐部等,鼓励读者积极参与。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向读者提供资讯、读者咨询等服务,同时尽可能地为读者解答疑问,对于学术论文等需要帮助的读者应当提供相关指导。
第三章图书馆的图书收购、管理和使用3.1 图书收购图书馆应当根据教学和学术的需要,积极收购新书,进入各类学术论文数据库,以及采取其他途径的图书信息资源的获取。
对于图书的选购应当根据学科和专业的需要,采取适当分配,实行量质兼备的选择方针。
3.2 图书管理图书馆应当采用先进的图书管理系统,对其收购的书籍进行分级管理,实现书籍的分类目录、标注、现存、借阅、归还等管理。
3.3 图书使用读者前来借阅书籍时应当出示本人的读者证,对于管理规定不当,或者没有图书馆卡的读者应当严格限制。
借阅时应当根据规定借阅图书,不得出库的书籍不得拿出图书馆。
借出的图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周。
借阅过期未还,将影响借书权。
如因故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应当及时与图书馆管理员联系接受相关补救措施。
第四章图书馆的安全措施4.1 防火措施图书馆应当按照防火防盗要求进行布局、管理,推行“一书一码”管理制度;每个楼层配备烟感报警器,并采取适当的复杂措施对楼层进行监视,对于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报警。
4.2 监控措施图书馆应当在经过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设置监控设备,对每个楼层、图书馆交流区、借阅区等进行适当的监控,保护图书、读者财产安全,对于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4.3 消防演习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工作人员和读者的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为应急情况的处理做好准备。
大学生记者团管理制度
大学生记者团管理制度大学生记者团管理制度来源: 宣传统战部添加时间: 2008年7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性质: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记者团隶属宣传统战部,是一个有高度凝聚力又朝气蓬勃的学生团体,主要服务于《大连工业大学报》,参与新闻采写和校园学生作品的采集推荐工作,为校报提供新闻线索和高质量稿件。
第二条宗旨:追踪实事热点、传递校内新闻、访谈名师风采、抒发青春情怀。
大学生记者团以培养优秀新闻人才、提供新闻实践和社会实践为指导思想,是大学生实践新闻采编与文学创作的人文园地,是学生与学校相互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第三条职能:宣传报道学校的教育、学术、文化、体育、学院动态、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展示大学校园生活,采访老师和优秀学子,发展新闻及实践才能,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组织制度第四条大学生记者团组织机构下设八个部门:办公室、文字编辑部、美工编辑部、信息传媒部、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摄影部。
各部门大学生记者接受校报编辑部和记者团的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团长负责。
第五条大学生记者团设团长一名,团支书一名,负责指导记者团的全局工作,八个部门分别设部长或主任一名,并设副主任或副部长一名辅助完成部门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团长:主审记者团全部事物。
具体包括:(一)团队建设,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使记者团有凝聚力,与学校相关部门、其他社团、校外相关组织联系,扩大记者团影响;(二)组织、安排特色活动,增强记者团的向心力和影响力;(三)主持每周一次的例会,进行任务部署及会议总结;(四)做好内部资料、校园网页面、记者团博客的管理工作;(五)记者团内部财务管理。
第七条团支书:负责团内各成员的评定、考核和政治进步,发展团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协助团长完善团内各项事务,对已分配到个人的工作进行督促审查,保证工作的按时完成;安排对优秀成员的表扬和奖励,使记者团奖惩分明,团队工作更具效率。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例会点名及会议记录(会议期间进行书面文字记录,并于例会后上传至博客“记者团的事务及安排”栏目;统计、整理并且及时更新团内成员个人档案表和无课时间表,安排办公室和校报编辑室值班,整理值班日记;详细记录团内各项支出和收入明细,学期末进行统计张贴,实行经费公开化管理;安排、记录每一期校报的发放;定期安排清洁、美化办公室的工作。
大学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大学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师生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维护大学学术声誉和公共秩序,根据《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大学师生,凡在校内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要积极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学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对于学生有不良行为的要加以批评教育。
第四条教师要发扬师德,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做好示范。
坚决抵制和加强管理师生不当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第五条学校要依法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和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六条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围绕实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不断加强校风建设,树立正确的师生关系和学生互帮互助意识。
第二章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行为规范。
第八条学生要认真学习,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各项学习任务,不得有缺勤现象。
第九条学生要尊重老师,遵守教师的管理和教学要求,不得违纪抗拒。
第十条学生要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废弃物。
第十一条学生要遵守校园内的交通规则,不得骑车、摩托车或驾驶其他交通工具在学校内随意行驶。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和安静。
第十三条学生要尊重他人,遵守道德规范,不得参与欺凌或歧视他人行为。
第三章师资队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个性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到教学内容全面、有深度,符合学科发展和教育规律。
第十六条教师要关心学生成长,耐心对待学生的提问和疑惑,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第十七条教师要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抗拒行为,做到言传身教。
第十八条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关心学生发展。
第十九条教师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思维方法。
工业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工业学校管理制度范文工业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学校的日常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充分发挥学校的功能,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业学校是以培养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学校,设有以下机构和岗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教学科研部、实训基地、各教学班主任。
第三条工业学校实行总校和分校制度,总校管理分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校主要负责实施教育教学任务。
第四条全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学校担负着教育培训的重任,每位师生都要抱有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六条学校实行“教书育人,德育为先”的原则,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七条学校注重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和才能。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机制,增加家校联系。
第二章校长办公室第九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领导的行政办公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校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校规校纪、负责学校的内外联络、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等。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室定期召开校务会议,讨论学校的发展方向、重大决策和问题。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室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秩序,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教务处第十三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类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条教务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制定教学标准和评价体系等。
第十五条教务处要加强教学管理,在教师培养、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积极推进。
第十六条教务处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教务处要加强教师的考核和评价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教务处要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材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第四章学生处第十九条学生处是学校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协助解决学生的个人问题、管理学生宿舍等。
最新-大连工业大学成人学位授予细则 精品
大连工业大学成人学位授予细则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有关具体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1、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培养的函授、夜大学和脱产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工作细则各项条件者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完成成人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学习和各类实践环节考核成绩表明其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已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初步能力。
4、在学期间全部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
第二条学位授予必须坚持标准,严格审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校学习期间因政治上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行动,或因违法乱纪、违反校规、考试作弊等行为,受过两次警告含两次或一次记过含一次以上处分者;2、在学期间未全部通过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者;3、因学习成绩差而留、降级者;4、学生在校期间累计五门含五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经补考后及格者;5、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经补做,成绩合格获准毕业者;6、结业离校后回校补考补做,成绩合格获准毕业者;7、在校期间有过考核违纪行为者。
第三条学士学位审核和评定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本细则授予条件,严格审查本学院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资格,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向校学士学位委员会推荐并提供相关审查材料。
2、校学士学位委员会审查、复核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相关审查材料,确定并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3、校学士学位委员会向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有关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的验印材料,由省学位办对学士学位证书进行验印。
大连工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
学校学术评价的基本规则和办法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负责人产生机制、运行规则、议事程序与监督机制
教务处
研究生学院
王秀山
任文东
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咨询、审议、决策作用
其他学术组织的组成原则、负责人产生机制、运行规则、议事程序与监督机制
科技处(产业办)
人事处
财务处
教师、学生权益的救济机制
学工部
工 会
李长吾
邹积英
16.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物资设备处
安庆大
17.设备管理
实验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18.后勤管理
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
后勤集团
商建华
19.审计
学校审计监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制度
纪检监察审计处
邹积英
六、其他
20.附则
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章程的解释权的归属
校 办
葛继平
邹积岩
3.举办者与学校
举办者及其权利和义务,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校 办
葛继平
邹积岩
李长吾
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与任命机制
组织部
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举办者的投入与保障义务
4.历史沿革及
大学文化
历史沿革,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由
校 办
邹积岩
学校的使命、宗旨、精神、校训、学风、教风等
校徽、校歌、校庆日等学校标志物及纪念日
安庆大
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规则和办法
教务处
王山
学校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规则和办法
研究生学院
任文东
学校博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规则和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大连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大工大校发【2015】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纵向科研经费是指我校独立或联合承担的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经我校认定的按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的项目经费以及学校设立的校内科研项目经费。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校长责任制。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四条科学技术处(产业办)(以下简称“科技处”)负责项目管理,协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核定科研经费的类型、跟踪经费拨付情况,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会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配合科研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对科研经费的审计、检查工作,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第六条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和监督,按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定期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或专项审计,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任务约定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第七条学院(部)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证,承担本单位科研经费的监管责任.第八条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纵向科研经费预算和决算,严格按照国家、学校有关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以及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和任务约定,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纵向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经费主管部门和学校科研、财务、审计部门的财务监督检查。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第九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在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共同做好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大连工业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科研助理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校企联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辽宁省教育厅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助理,是指学校根据承担科研任务和学校科技长远发展需要聘用的从事项目研究、实验(工程)技术和科研辅助的人员,是学校专职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研助理主要以在校生为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第三条科研助理包括在研项目吸纳的在校生科研助理和助研岗位聘任的科研助理两类。
第二章在研项目吸纳的在校生科研助理第四条为充分发挥科技资源,提升学生的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学校鼓励教师吸纳应届毕业生参加纵向科研项目。
凡适宜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要吸纳不少于3名应届毕业生参加,参加时间不少于6个月。
第五条对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都要安排应届毕业生做科研助理,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第六条对于吸纳科研助理的在研项目,将给予课题组科研工作量奖励,凡符合条件吸纳学生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当年给予30分科研工作量。
第七条学生在提交《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应填写《科研助理参与项目情况登记表》(附件2)上报所在学院。
学院每年5月底汇总后,送报至科技处和招生就业备案。
第三章助研岗位聘任的科研助理第八条岗位设置和招聘按以下程序管理:(一)各课题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助研岗位。
需要聘任科研助理的课题组可自行与学生接洽,也可通过招生就业处将岗位信息面向全校发布,课题组和学生双向选择。
(二)学生科研助理的申请:自愿参加学生科研助理工作的毕业生填写《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附件1),向课题组提出申请。
本科生规章制度汇编
本科生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生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学校依法行使对本科生进行教育管理的权力。
本科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友爱,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第四条本规章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五条本科生成绩评定及学业成绩管理:1. 本科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批准;2. 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学校规定处理;3. 本科生应根据规定完成各类课程的学习任务,如有学习困难需及时向导员或学业辅导员求助。
第六条本科生考勤管理:1. 本科生须按时到校上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请假请务必提供相应的请假单;2. 本科生缺勤次数过多,导致无法完成学业任务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科生学籍管理:1. 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学籍管理制度,如有因私转学、退学等情况,需事先向学校学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2. 学生需保管好学籍档案,不得私自篡改、遗失。
第八条本科生奖励与惩罚:1. 学校将对表现优秀、品学兼优的本科生给予奖励;2.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本科生将给予相应的处分,严重者将被劝退学。
第三章行为管理第九条本科生宿舍管理:1. 本科生需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内卫生;2. 本科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本科生课余活动:1. 本科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课余活动,但需遵守相应的规定;2. 本科生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本科生社团组织管理:1. 本科生可自愿参加学校社团组织,但需经学校批准;2. 本科生社团组织活动需合理安排,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本科生网络管理:1. 本科生应使用网络进行学习和交流,不得传播违法信息;2. 本科生应当遵守学校网络管理规定。
大连工业大学二级财务管理条例
大连工业大学二级财务管理条例大工大财字【】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财务管理,全面规范校内财经工作秩序,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我校二级财务,系指我校校内后勤、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以及校办产业管理经营等部门(含单位,下同)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以及我校独资法人单位财务。
第三条校内部门因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机构,只能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其设置需经学校财务、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并报校领导审批。
第四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会计业务归校财务部门统一领导。
第五条校内部门经批准设置的二级财务机构,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
我校独资法人单位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并分别报财务处、科技产业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有条件的二级财务单位应逐步建立完善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
经批准设置二级财务的校内部门的年度财务预算应报分管校领导同意,独资企业的财务预算应报科技产业办公室批准。
第七条二级财务单位应每季度应向财务处报送财务报表,如实报告二级财务单位的财务状况。
我校独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应同时报科技产业办公室。
第八条审计处应定期对二级财务管理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第九条我校独资企业的二级财务可以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但应将银行帐号及时告知财务处。
经批准设置二级财务的校内部门,若确有需要开设银行账户,应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并授权使用。
第十条二级财务负责人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委派,薪酬由学校统一发放,行政管理由所在二级机构负责。
学校外聘的二级财务负责人,由财务处、人事处共同招聘,并由人事处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二级财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由二级财务所属部门聘请。
聘请时须报财务处批准。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条例的解释权在财务处。
年月日。
大连工业大学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连工业大学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动火作业程序,明确动火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大连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动用明火作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动火、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明确动火责任人和监管人安全职责,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本单位用火、动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火、动火监管工作。
、各单位(部门)因工程、施工、维修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提前3天申请并开具《动火审批证》,由保卫处负责消防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资质的证件持证上岗,开具《动火审批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及身份证原件,并留复印件交保卫处存档备案。
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原件以备检查。
、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监管人,并根据施工地点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可燃、易燃物品,如有,必须清理后方可作业。
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
禁止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动火作业结束后,监管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一、凡未按动火作业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单位(部门)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大连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大工大校发【2008】1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监督、分类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与归口第七条各类合同原则上由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长签署,或经校长授权同意并签发授权委托书的人员签署。
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合同论证,文本草拟、送审、报批、履行等工作。
第八条各类合同要统一使用“大连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专用章”)。
专用章由校务办公室集中管理使用。
各项合同加盖专用章时必须向校务办公室提供存档的原件及相关资料,否则不予盖章。
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校务办公室已盖章的合同后,方可发生合同效力。
第九条学校监察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监督学校合同事务。
第三章合同审查、签订程序第十条合同拟订前,职能部门应从维护学校权益出发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在对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必要论证后,开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
具体程序和要求:1、市场调查:对需拟定的合同,要根据其内容对供求现状、经济分析、技术分析和风险等进行综合性的分析或论证。
尤其对采购合同,要严格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好市场调查。
2、资信调查:对经市场调查后选定签约对象的民事资格、注册资本、银行存款、技术和生产能力、经营状况、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有拟签合同的履行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方签约代表人或代理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任何代理人无权与上述情况不明的当事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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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规章制度汇编学校根本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章程》学校规章制度建设规程学校基本制度——党委领导和行政管理基本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含: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调整校领导分工和联系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我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相关文件的通知》校党员代表大会例会制度校党委全体委员会例会制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例会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及风险评估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校理事会(董事会、校务委员会)章程校理事会(董事会、校务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例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学术管理基本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大连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职责及工作规则》《大连工业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大连工业大学2015-2017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关于调整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附件: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条例)学科委员会管理制度学术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基本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学校具体制度——党务管理类具体制度(一)党务管理相关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员考核、监督和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评估办法》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大连工业大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对接基层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大连工业大学校领导联系院士和高层次专家工作办法》、《关于加强教学科研一线高端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意见》组织生活会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意见大连工业大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细则(二)纪检监察和审计相关制度《纪检监察审计处岗位职责》、《大连工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大连工业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中共大连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施办法》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度(三)宣传统战相关制度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校外媒体宣传报道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室外宣传品管理的暂行规定》统战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制度的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党外人士培养选拔机制的实施办法》、《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调整校领导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联系点及与党外人士交友对象的通知》大连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制度——群团工作类具体制度(一)工会工作相关制度工会工作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三育人”标兵评选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教职工校内申诉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工会信访工作制度》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制度:《关于印发<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高额医疗)保障资金试行办法>的通知》、《大连工业大学爱心帮扶基金管理办法》(二)共青团工作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行政管理类具体制度(一)干部与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各级各类部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2014年干部届中考核实施方案》、《大连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和培养考察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教职工进修培训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实施办法(暂行)》、《大连工业大学2014-2020年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选派规划实施方案》离退休人员工作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延期退休的规定(试行)》各级各类部门人员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规定》(正在修订)、《<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暂时规定>补充规定》、《大连工业大学人事调配工作规定》、《关于印发<大连工业大学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岗位津贴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试行)》教职工工伤认定及处理办法(二)校务管理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的通知》、《大连工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信访工作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外事接待用车管理办法》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公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统计工作制度(三)外事管理相关制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涉密人员国际交流保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工出国保密协议》外国留学生培养与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外籍教师(专家)聘用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外籍专家管理办法》国际教育交流项目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联合培养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对外交流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外事工作管理规定》涉外会议及活动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外事接待管理办法》(四)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大连工业大学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大连工业大学财务处业务处理流程》、《大连工业大学财务会计交接工作规定》、《大连工业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财务系统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经费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大连工业大学移动POS机管理暂行规定》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及使用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收入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现金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银行支票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实行公务卡制度的通知》、《大连工业大学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银行资金管理规定(修订)》、《大连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维持费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匹配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大连工业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科研经费报销规定(暂行)》、《大连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大连工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财务借款、报销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财务报销规定》、《大连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加强会议管理通知》收费、退费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代办费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收费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招标工作程序相关规定》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银行贷款合同管理办法》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二级财务管理条例》(五)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大连工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六)后勤管理相关制度学生公寓标准化管理制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公寓寝室卫生管理规定》、《学生公寓家具设施管理规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公寓节水节电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学生公寓门卫管理和值班巡视制度》、《学生公寓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基建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校园物业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校园物业管理制度》教学、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管理制度》食堂标准化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餐饮服务中心工作流程》、《餐饮服务中心设备设施操作规程》、《餐饮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中心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校园内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商业设施合作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品采购保管出售管理规定》、《营业员服务规范》、《浴池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节能减排工作制度(七)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连工业大学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大连工业大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校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校园网络运行管理条例》、《大连工业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安全条例》大连工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学术管理类具体制度(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制度高端人才引进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改革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大连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暂行)》新教师招聘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办法》(正在修订)、《大连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岗位设置及编制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人员运行编制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实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暂行规定》、《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大连工业大学2015-2017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专业技术人人员考核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度考核及首聘期届末考核实施方案》博士后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博士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二)学位管理相关制度学位授予工作制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大连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论文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暂行)》、《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阶段研究报告)的规定》、《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办法(暂行)》、《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暂行)》、《大连工业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暂行)》(三)科研管理相关制度科研机构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校级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关于产学研基地建设的暂行规定》、《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与政府间联合基金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平台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理工类、人文社科类、艺术类)》、《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规定(暂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横向技术合同管理条例》、《大连工业大学专利资助和管理办法》学科平台管理制度(四)学术管理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大连工业大学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本科生学术道德规范》、《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规范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学术活动管理制度(五)学术奖惩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优评差工作条例》、《大连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暂行办法》(六)学科专业管理相关制度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暂行)》、《大连工业大学学科经费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建设管理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学位点、专业点动态调整管理制度——教学管理类具体制度(一)课程管理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优秀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大连工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教材建设与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条例》、《大连工业大学教材管理规定》、《大连工业大学教材编写、出版工作规定》、《大连工业大学教材征订、招标采购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材认证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教学文件管理制度(二)教学组织管理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生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考务管理工作规范》、《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的规定》、《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学分制管理制度(无,我校是学年学分制)(三)教学质量保障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工作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大连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补充规定(试行)》、《大连工业大学理论教学质量标准》、《考试、考核环节质量标准》、《大连工业大学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大连工业大学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大连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质量标准》、《大连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大连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大连工业大学院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实施方案》、《大连工业大学领导听(看)课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学督导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师评学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优秀奖评选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和教学通报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四)实践教学管理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范》、《大连工业大学实验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实验室开放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大连工业大学首次上岗实验指导教师具体规定》、《大连工业大学新开(更新)实验具体规定》、《大连工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大连工业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课程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大连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社会实践管理制度——学生事务类具体制度(一)招生就业管理相关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工作评估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跟踪调查工作制度》、《大连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及走访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大连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二)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相关制度班导师、辅导员职责与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大连工业大学推进学习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大连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评审教师职务试行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本科生档案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学生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请假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证及校徽管理规定》学生道德行为规范:《大连工业大学校园秩序管理办法(试行)》学生违纪违规处理及申诉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及处理办法》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大连工业大学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特困生资助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学生评优工作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大连工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大连工业大学大学生标兵评选办法》、《大连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三)学生体卫工作管理相关制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国防教育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军训教官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工业大学征兵入伍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学生体育运动管理制度学生医疗卫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