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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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中医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中医医院设置基本标准引言中医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

为了保障中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中医医院的设置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标准。

本文将介绍中医医院设置的基本标准。

一、场地与设施1. 中医医院应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场地,包括建筑物、办公区、门诊区、住院区等。

2. 中医医院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如门诊诊室、住院病房、手术室、药房等,以满足医疗服务需求。

二、医疗团队1. 中医医院必须组建一支专业医疗团队,包括中医医师、西医医师、药剂师等。

2. 中医医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中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3. 西医医师应具备相应的西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综合诊疗提供支持。

4. 药剂师应具备药学知识和相关技能,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

三、医疗服务1. 中医医院应提供中医诊疗服务,包括针灸、推拿、中药等治疗方法。

2. 中医医院可以提供与西医结合的综合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医疗服务。

3. 中医医院应制定并执行科学、规范的中医诊疗方案,确保诊疗质量和安全。

四、药物管理1. 中医医院应建立科学的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药物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要求,包括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环节。

五、病案管理1. 中医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包括病历记录、信息管理、隐私保护等。

2. 病案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完整和保密。

六、质量控制1. 中医医院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管理、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等。

2. 质量控制应涵盖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包括诊疗流程、医疗纪律、医疗安全等。

3. 中医医院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结论中医医院的设置应符合一定的基本标准,包括场地与设施、医疗团队、医疗服务、药物管理、病案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只有通过遵循这些标准,中医医院才能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

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基本要求

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基本要求

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基本要求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是中医诊疗的核心区域,对于提供有效的中医治疗服务非常重要。

该区室的设置和管理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的质量和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体验。

以下是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的基本要求。

1.区室设置合理: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应当位于医院的核心位置,便于患者到达并方便其他科室的协作。

该区室应具备足够的面积,能够容纳传统中医治疗所需的各种设备和器械,并提供合理的隔离、通风和照明等条件。

2.治疗设备齐全: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应配备一系列传统中医治疗所需的设备,包括针灸针具、刮痧工具、拔罐器具、火罐等。

此外,还应根据具体需要配备电疗仪、推拿器、艾灸器等常用的治疗设备,以满足患者的各种治疗需求。

3.环境优雅舒适:中医综合治疗区室的环境要求高雅、整洁、舒适,营造出温馨、安静的氛围。

应提供舒适的床位、床垫和床上用品,患者可在治疗过程中得到舒适的体验。

4.保护隐私和安全: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应提供良好的隐私保护措施,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急救设备和应急出口,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做出应对,保障患者的安全。

5.医护人员合理配置:中医综合治疗区室需要配备合格的中医医生、针灸师和其他相关治疗师。

他们应熟悉传统中医治疗方法,并具备扎实的医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此外,还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护士和辅助人员,协助医生进行治疗和照顾患者。

6.定期维护和清洁:中医综合治疗区室的设备和器械需要定期维护和清洁,以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卫生。

同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患者在接受治疗时不受感染。

7.心理支持和关怀:中医综合治疗区室的医护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心理支持能力,能够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关怀。

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耐心倾听患者的意见和需求,注重患者的感受,帮助患者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关系。

中医医院医疗工艺规划设计要点

中医医院医疗工艺规划设计要点

中医医院医疗工艺规划设计要点2014 年“医疗工艺”被列入《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该规范的提出,旨在强化医院功能设计,力求实现医院建筑与医疗功能的有机融合,打造出高品质医院。

规范提出了医疗工艺内容需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等,同时需进行前期设计、条件设计等。

纯中医医院医疗工艺规划设计在工艺规划设计阶段需完成医院的医疗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建筑量化指标测算,明确各功能单元的具体内容等。

针对纯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需突出中医在全生命周期、全诊疗流程以及优势病种健康养生中的独特作用,坚持和弘扬中医特色,结合先进的诊断技术,对诊疗效果进行印证和评价,重点打造中医优势突出、技术成熟的特色科室。

2019 年3 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试行)》中强调,纯中医医院的整体定位及规划需凸显中医药专科专病特色和中医药文化特色,发挥中医优势病种和外科的长处。

因此,应着重发展以下几方面的特色学科建设:1.要发挥中医在大健康方面,特别是中医治未病及养生保健方面的突出优势与特色,用中医特色疗法、中药辩证内服疗法等中医经典疗法对部分疑难杂病进行治疗;2.设立如“国医大师工作室”“流派大师工作室”以及“民间传承医师工作室”等特色科室,大力发掘中医药临床经验方,对名老中医经方、验方、偏方等进行推广及制剂优化;3.建设中医药文化展示区域,并与门诊、住院等各环节相融合,通过道地药材、中医历史文化、中医经典器具等展示,并辅以简约空间、色彩设计、背景音乐等内容构建治愈空间,增强人体自愈能力,提升疾病诊疗效果;4.要设置先进的实验室,配备影像学诊断设备设施,以辅助中医诊断;5.可进行中医药制剂研究,为中医科研奠定基础。

上图为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传统中医文化展示区,在展示区分别设置了中草药标本展示、中药材展示、中医器具展示、中医字画展示以及中医药房展示等,通过中医药文化展示实现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文化传播以及提升人体自愈功能的作用。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附件八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目录第一部分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综合医院(一)一级综合医院(二)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一)一级中医医院(二)二级中医医院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一)口腔医院(二)康复医院(三)医疗美容医院(四)耳鼻咽喉科医院(五)骨科医院(六)心血管病医院(七)皮肤病医院(八)肿瘤医院(九)精神病医院(十)中医专科医院第二部分门诊部设置基本标准一、综合门诊部二、中医门诊部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四、专科门诊部(一)普通专科门诊部(二)口腔门诊部(三)医疗美容门诊部(四)耳鼻咽喉专科门诊部(五)中医专科门诊部第三部分诊所、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一、普通诊所二、口腔诊所三、中医诊所四、中西医结合诊所五、医务室第一部分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级综合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中医医馆诊所和坐堂的基本标准

中医医馆诊所和坐堂的基本标准

中医医馆诊所和坐堂的基本标准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了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设置工作的继续有效开展,近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现将《标准》整理如下:深圳市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一、中医馆的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设置不少于3个中医临床科室,应设置中药房、煎药室和中医“治未病”室。

(二)人员配备1、中医馆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具有主治中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2、配备4名以上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中医师,其中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和主治中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各一名。

每个科室至少有一名中医师。

3、配备2名以上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

4、配备1名以上具有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中药人员。

(三)建筑、设施与环境1、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中药房不少于30平方米,煎药室不少于10平方米。

3、建筑通风采光良好,布局合理,凸显中医中药文化特色。

地面装修应使用防滑、防噪音材料;墙面装修应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

4、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电梯等,有相关部门发放的合格证书。

(四)设备应配备诊台、诊床、脉枕、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污物桶、空气消毒设施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和器具。

(五)命名原则中医馆的命名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识别名称:地名和商号;通用名称:中医馆。

(六)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制度、转诊制度、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医疗保健常规及技术操作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50万元。

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一)前置条件药品零售药店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零售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二)科室设置设置的临床科室不得超过2个(含2个)。

(三)人员配备应配备一名以上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中医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医
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05.26
•【文号】建标[2008]97号
•【施行日期】2008.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医医院建
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8〕97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六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编制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在中医医院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规模和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

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

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指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2016年12月前言为适应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医管中心联合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指引》(2016年版)。

原《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指引》于2007年颁布。

颁布施行以来,对深圳市公立医院的规划建设和前期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对我市医院建设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医管中心,委托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和北京睿勤永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组成编制组,对原标准指引进行修订。

编制组对本市及其他城市各类样本医院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深圳市、区两级卫生系统及医院建设相关部门对医院建设需求的意见和建议,经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反复修订和完善,完成《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指引》(2016年版)。

本标准指引共分七章,包括总则、床位规模、建设内容与建筑面积、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建筑标准、信息化系统、医用设备。

标准后附条文说明。

本标准指引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医管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编制组2016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床位规模 (2)第三章建设内容与建筑面积 (2)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5)第五章建筑标准 (6)第六章信息化系统 (6)第七章医用设备 (7)附件条文说明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深圳市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公平、合理地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实现医院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本标准指引”)。

第二条本标准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市医院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床位规模、建设内容、建筑面积、建设用地、建筑标准以及医院信息化系统、医用设备配置要求的地方指导性标准。

深圳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深圳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附件八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目录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综合医院(一)一级综合医院(二)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一)一级中医医院(二)二级中医医院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一)口腔医院(二)康复医院(三)医疗美容医院(四)耳鼻咽喉科医院(五)骨科医院(六)心血管病医院(七)皮肤病医院(八)肿瘤医院(九)精神病医院(十)中医专科医院第二部分门诊部设置规范一、综合门诊部二、中医门诊部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四、专科门诊部(一)普通专科门诊部(二)口腔门诊部(三)医疗美容门诊部(四)耳鼻咽喉专科门诊部(五)中医专科门诊部第三部分诊所、医务室设置规范一、普通诊所二、口腔诊所三、中医诊所四、中西医结合诊所五、医务室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讲述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讲述

附件八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目录第一部分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综合医院(一)一级综合医院(二)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一)一级中医医院(二)二级中医医院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一)口腔医院(二)康复医院(三)医疗美容医院(四)耳鼻咽喉科医院(五)骨科医院(六)心血管病医院(七)皮肤病医院(八)肿瘤医院(九)精神病医院(十)中医专科医院第二部分门诊部设置基本标准一、综合门诊部二、中医门诊部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四、专科门诊部(一)普通专科门诊部(二)口腔门诊部(三)医疗美容门诊部(四)耳鼻咽喉专科门诊部(五)中医专科门诊部第三部分诊所、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一、普通诊所二、口腔诊所三、中医诊所四、中西医结合诊所五、医务室第一部分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级综合医院设置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中医(综合)诊所 设置标准

中医(综合)诊所 设置标准

中医(综合)诊所设置标准中医(综合)诊所的设置标准包括以下方面:一、人员1. 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注册执业,在一级医院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2. 设置中草药和药箱,应当配备1名具有中医本科以上职称的中医人员。

二、房屋1. 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 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

开展有创性治疗的,应当设置观察室和处置室。

各功能区域相对独立,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每室(含中药存放、调剂区)不少于10平方米。

三、设备1. 基本设备:诊察床、诊桌、诊椅、脉枕、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紫外线消毒设备。

2. 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要的急救设备。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本: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具有常住户口,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六、审批: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由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七、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应与其所从事的服务范围相适应,并按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必须按医疗废弃物处理规定处置。

八、中医(综合)诊所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九、中医(综合)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十、其他规定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中医(综合)诊所设置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参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纯中医”医院重现江湖,从“中医院”又退了几步?

“纯中医”医院重现江湖,从“中医院”又退了几步?

“纯中医”医院重现江湖,从“中医院”又退了几步?展开全文3月18日,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开业,是宝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性质为区属公立医院。

按它自己的宣传,这是中国首家“纯中医”医院。

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定义,“纯中医”指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中医辨证论治思想,运用传统中医诊疗手段,使用中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等手段开展诊疗的行为。

中医院在中国并不稀奇,几乎每个县市都有。

现在这个“纯中医”治疗医院是怎么来的?能纯到什么地步?1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从构思、论证,到立项再到开业,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只用了短短一年。

即便是在特区深圳,这也是一个惊人的效率,不得不让人好奇背后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中医药立法和各种相关规划频繁出台,最典型的中央级规划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的口号是“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

2016年底,国家中医药局批准深圳成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类似的试验区全国目前共有15个,分布在江西省、甘肃省、北京市东城区、上海浦东新区、山东青岛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地,深圳是广东唯一的名额。

既然是试验区,就要拿出点政绩给中央看。

各地都有各地的套路:江西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国最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现代制药基地和交易物流中心;全省以道地中药材为主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

甘肃提出:重点建设11个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中医药产业园区、7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药材大品种、大品牌、大企业,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

青岛提出:推进中药材(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开展了3000亩黄芩、29000亩崂山茶、18000亩海青茶的大规模规范化种植,着手制定海马行业标准;“中医药+畜牧”指导农牧科技企业利用中药替代抗生素饲养“生态猪”等等。

与大多数试验区不同,深圳是一个没有农村建制、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大都市。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服务范围:医疗机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包括疾病防治、医学科研、急救救治、康复护理等。

2. 医疗设施和设备:医疗机构应具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包括诊疗室、手术室、检验室、药房等,并具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

3. 医疗人员:医疗机构应聘用合格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机构的规模和服务范围确定人员数量。

4. 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规范的医疗流程、严格的医疗操作规范、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等。

5. 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包括病历管理、药品管理、感染控制等,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隐私。

6. 医疗机构分类: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设施、服务能力等因素,将医疗机构分为不同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

总体来说,深圳市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深圳市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

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

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深圳市诊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为了规范和提高深圳市诊所的设置标准,保障市民的健康权益,制定以下诊所设置标准:一、地理位置选择。

深圳市诊所应选择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理位置。

诊所周边应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方便市民就医。

二、建筑设施要求。

诊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建筑结构要符合国家建筑规范,保证医疗设备和服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诊所内部装修应简洁明亮,符合医疗卫生要求,保持整洁卫生。

三、医疗设备配置。

诊所应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包括血压计、心电图仪、血糖仪等常用医疗设备,保证基本的医疗诊断和治疗需求。

同时,诊所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

四、医疗服务人员。

诊所应配备合格的医疗服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护士等。

医疗服务人员应持有效的执业证书,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五、医疗服务项目。

诊所应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开展预防保健、慢性病管理等服务项目。

诊所还应建立健全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性。

六、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诊所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

对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要及时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七、安全防护措施。

诊所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等,保障医疗服务场所的安全和患者的安全。

总之,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市民的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诊所管理者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不断提高诊所的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中医诊所设置标准

中医诊所设置标准

中医诊所设置标准中医诊所是中医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其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中医诊所的设置,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以下是中医诊所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场所选择。

中医诊所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地方,避免选择在污染严重、环境恶劣的地区。

诊所周边应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如医院、药店等,方便患者就医和购药。

二、场所面积。

中医诊所的面积应符合卫生部门的规定标准,保证诊所内部空间宽敞、明亮、通风良好。

合理的面积布局有利于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交流和诊疗。

三、医疗设备。

中医诊所应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如针灸床、中药煎药设备、中医诊断仪器等。

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四、医疗人员。

中医诊所的医疗人员应具备中医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

医疗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医疗服务。

中医诊所应提供规范的中医诊疗服务,包括中医辨证施治、中药治疗、针灸理疗等。

医疗服务应以患者的健康为中心,做到因人而异,因病施治,确保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六、卫生环境。

中医诊所的卫生环境应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七、安全管理。

中医诊所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等。

医疗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总之,中医诊所的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置和管理,确保中医诊所能够提供规范、安全、高效的中医医疗服务,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中医(综合)诊所 设置标准

中医(综合)诊所 设置标准

中医诊所设置标准中医诊所是提供中医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保证中医诊所的正常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中医服务,设置标准十分关键。

以下是中医诊所设置标准的一些建议和要点。

1. 诊所环境中医诊所应当设置在相对安静、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噪音和污染源。

诊所的建筑物应满足安全、卫生、防火等相关要求,并具备必要的环境设施,如照明、空调、暖气等,以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舒适度。

2. 诊疗设备中医诊所应配置一定数量和种类的中医诊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中药煎煮设备、针灸设备、推拿设备、理疗设备、中药饮片等。

这些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保持设备的正常运作。

3. 诊所管理人员中医诊所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注册中医师、药师、护士等。

管理人员应熟悉中医理论和诊疗方法,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以确保诊所的正常运行和诊疗质量的提升。

4. 医疗团队中医诊所应组建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医疗团队。

医疗团队包括注册中医师、药师、护士、其他辅助人员等。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热爱中医事业,具备良好的医疗技术和患者服务能力。

医疗团队应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学术研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5. 中医服务范围中医诊所可以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

同时,也可以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预防等相关服务。

诊所应有明确的服务范围和专长,并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医疗资源和诊疗方案。

6. 诊所服务流程中医诊所应建立科学、规范的诊疗流程,包括患者接待、问诊、望闻问切、辨证施治、用药、随访等环节。

诊所应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并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7. 信息管理系统中医诊所应建立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包括患者信息管理、医疗记录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等。

系统应确保信息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8. 卫生与安全中医诊所应遵守卫生与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消毒,保证诊所的卫生状况良好。

中医诊所设置要求

中医诊所设置要求

中医诊所设置要求中医诊所设置要求中医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治疗方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我国政府对中医诊所的设置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中医诊所设置的相关要求。

一、诊所场地要求1.场地位置中医诊所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噪音较小、人流密集的地方。

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居民区、工业区、商业区等不同区域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位置。

2.建筑面积中医诊所建筑面积应当达到一定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规定,单独设立中医诊所应当具备15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面积。

3.装修环境为了让患者能够更好地接受治疗,在装修环境上也有一些要求。

首先是卫生条件: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其次是舒适度:要保证诊室空气流通,温度适宜,灯光柔和,声音低沉。

二、医疗设备要求1.基本医疗设备中医诊所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基本医疗设备,包括:中药房、诊室、等离子消毒器、手术灯、电动吸引器等。

2.特殊诊疗设备根据不同的治疗项目,中医诊所还需要相应的特殊诊疗设备。

例如针灸治疗需要的针灸床、针头等;推拿按摩治疗需要的推拿床等。

3.药品库房中医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存储方面也有一定要求。

中医诊所必须配备专门的药品库房,保证存放中药材和制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人员要求1.执业资格中医诊所必须聘请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中医师进行临床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执业中医师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专业能力中医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包括:熟悉中医理论,掌握中医诊断和治疗技术;了解西医基本知识,能够与西医进行合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意识。

3.工作经验中医师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临床实践方面。

对于初次就业的中医师,诊所应当提供一定的培训和指导。

四、管理要求1.健全管理制度中医诊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药品管理、人员管理等。

中医诊所及门诊部设置标准

中医诊所及门诊部设置标准

中医诊所及门诊部设置标准中医门诊部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

二、人员:(一)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二)至少有4名中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三)至少有2名护士、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医药治疗率是指针对主病、主证以中医进行治疗的病人数占全部收治病人数的百分比。

中医治疗率是衡量医院中医治疗疾病的主要指标。

中医诊所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b23657 5C69 屩&30439 76E7 盧24104 5E28 帨28484 6F44 潄30355 7693 皓i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

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二、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中西医结合诊所一、科室设置: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诊察床诊察凳药柜血压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方盘洗手盆诊察桌处置台听诊器诊槌注射器紫外线灯纱布罐往诊包(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基本要求

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基本要求

附件
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基本要求
一、中医综合治疗区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中医综合治疗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二、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应根据中医技术开展情况配备治疗床、普通针具、灸疗器具、罐疗器具、刮痧器具、中药外治器具和相关中医诊疗设备,中医综合治疗室还应符合本科室“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和《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相关要求,中医综合治疗区应根据本院中医医疗技术开展情况至少配备6类中医诊疗设备.
三、三级中医医院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负责人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级中医医院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负责人应为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病房中医综合治疗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中医综合治疗室和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应当根据临床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医护人员。

四、三级中医医院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应至少开展6类40项中医医疗技术,二级中医医院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应至少开展6类30项中医医疗技术。

三级中医医院病房中医综合治疗室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制定本科室5种以上常见病种
的中医综合治疗方案并落实。

二级中医医院病房中医综合治疗室应制定本科室2种以上常见病种的中医综合治疗方案并落实。

五、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区(室)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
六、通过内部装修、展板布置等形式,重点传播中医综合治疗的理念,介绍中医综合治疗技术方法,彰显本科室诊疗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中医院设置标准

中医院设置标准

中医院设置标准2010-07-30 08:10一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 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 B超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枕头 2个床头柜 1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省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4名副主任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中医师或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麻醉机电针仪手术器械手术床酸度计分析天平钾钠分析仪培养箱电冰箱干燥箱分光光度计 X光机纤维胃镜结肠镜妇科检验台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心脏除颤器离心机各类针具彩超无影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枕头 2个床头柜 1个床头信号灯 1个床垫 1.1条床单 2条枕套 4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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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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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网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杭州联科美讯生物 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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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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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机房 深圳市伟众信息技 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术有限公司
(10)招标代理(1)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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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5/17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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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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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招标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 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中标公告 公司
\
2023-02-06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 宗旨:坚持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探索纯中 医治疗医院的建设理念、设置标准、人才培养和服务模式,探索中医药继承创新的新路径。 业务范围:负责向辖区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流程诊疗的健康服务,运用中医经典疗 法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疑难病治疗。开展家庭中医药保健工作,开展社区中医药预防、保健 和康复服务。推进中医药宣传,推进区内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纯中医治疗 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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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深卫健规〔2019〕1号)各有关单位:为传承弘扬发展传统中医药诊疗方法,规范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3月7日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试行)纯中医治疗医院是指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传统中医药技术,结合现代科学检查检验技术开展诊疗活动,除院内紧急救治和麻醉外,纯中医治疗率达到95%以上的医疗机构。

纯中医治疗医院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纯中医治疗医院。

本设置标准适用于本市纯中医治疗医院的执业登记。

一、名称和地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纯中医治疗医院。

纯中医治疗医院的名称应当与主体资格登记的名称一致,主体资格登记的地址应当作为其执业登记的地址。

二、一级纯中医治疗医院(一)诊疗科目。

至少设置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针灸科、推拿按摩科、治未病科等5个中医类诊疗科目,以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

(二)床位。

床位总数20至79张。

(三)人员。

1.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不小于0.88,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6%。

2.床位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不小于0.3。

3.床位与注册护士比不小于0.3,其中具有中医背景的注册护士比例不低于50%。

4.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每科至少有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仅开设门诊的临床科室每科至少有1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每个中医特色工作室(除中医专长医师工作室外)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5.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医技科室至少分别有1名相应专业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6.药剂科室至少有2名中药调剂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四)场所。

1.面积。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门诊部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2%。

门诊每诊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

房屋设计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建筑学和国家卫生学标准,装饰装修体现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

2.临床科室。

(1)一级临床科室不少于5个,其中至少设有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针灸科,推拿按摩科、治未病科。

(2)设有不少于1个中医特色工作室,如名优中医工作室、中医流派工作室、中医专长医师工作室等。

(3)设有不少于1个中医传统疗法治疗区,每区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药剂科室。

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中药加工室等。

其中中药饮片调剂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医技及其他科室。

至少设有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换药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区)、候诊室(区)、预检分诊室(台)、挂号收费室、医疗废物暂存间、病案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

其中治疗室、处置室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2平方米;观察室(区)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每室、区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流程合理,洁污区域分开,标识清楚。

5.其他科室按需配置。

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清洗室、消毒打包室和无菌物品存放室。

(五)设施和设备。

1.临床设备。

(1)一般诊疗设备:诊桌、诊椅、诊断床、诊察凳、方盘、压舌板、处置台、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污物桶。

需保护个人隐私的科室,如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妇检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等科室内还应当设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2)中医设备:体质辨识仪、毫针、梅花针、三棱针、火罐、中药离子导入仪、电针仪、温灸器、多功能艾灸仪、中医经络治疗仪、中药超声雾化治疗仪、中药泡洗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3)急救设备:手推式抢救车、抢救床、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急救药品箱、全自动除颤仪、便携式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等。

(4)检验影像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血液分析仪、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冰箱、检验用恒温箱,以及心电图机、超声检查设备、X光机或者DR 等医学影像检查设备并符合放射诊疗许可要求。

(5)中药设备:药柜、发药台、煎药机、打包机、切药器、打粉机、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冰箱、空调,有条件的可配置智能化发药机。

(6)病床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病员服2套、床头信号灯1台。

2.其他设备。

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电视、显示屏等影像设备、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上网设备、医院信息系统等有关设备。

3.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1)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柜、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2)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三、二级纯中医治疗医院(一)诊疗科目。

至少设置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康复医学科、针灸科、推拿按摩科、治未病科等9个中医类诊疗科目,以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

(二)床位。

床位总数80至199张。

(三)人员。

1.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不小于1.0,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8%。

2.床位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不小于0.4。

3.床位与注册护士比不小于0.4,其中具有中医背景的注册护士比例不低于50%。

4.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每科至少有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仅开设门诊的临床科室每科至少有2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每个中医特色工作室(除中医专长医师工作室外)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5.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医技科室至少分别有2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药剂科室至少有3名中药调剂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四)场所。

1.面积。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门诊部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2%。

门诊每诊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

房屋设计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建筑学和国家卫生学标准,装饰装修体现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

2.临床科室。

(1)一级临床科室不少于9个,其中至少设有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康复医学科、针灸科、推拿按摩科、治未病科。

(2)每个一级临床科室至少开设2个门诊诊室。

(3)设有不少于2个中医特色工作室,如名优中医工作室、中医流派工作室、中医专长医师工作室等。

(4)设有不少于2个中医传统疗法治疗区,每区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药剂科室。

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中药加工室等。

其中中药饮片调剂室使用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4.医技及其他科室。

至少设有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功能检查室、CT室、换药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区)、候诊室(区)、预检分诊室(台)、挂号收费室、医疗废物暂存间、病案科、信息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

其中治疗室、处置室使用面积均不小于12平方米;观察室(区)的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区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每室、区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流程合理,洁污区域分开,标识清楚。

5.其他科室按需配置。

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清洗室、消毒打包室和无菌物品存放室。

(五)设施和设备。

1.临床设备。

(1)一般诊疗设备:诊桌、诊椅、诊断床、诊察凳、方盘、压舌板、处置台、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污物桶。

需保护个人隐私的科室,如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妇检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CT室等科室内还应当设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2)中医设备:体质辨识仪、毫针、梅花针、三棱针、火罐、中药离子导入仪、电针仪、温灸器、多功能艾灸仪、中医经络治疗仪、中药超声雾化治疗仪、中药泡洗设备、中药熏蒸设备、脊柱牵引床、推拿手法床、骨科康复设备(套)。

(3)急救设备:手推式抢救车、抢救床、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急救药品箱、全自动除颤仪、便携式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

(4)检验影像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血液分析仪、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冰箱、检验用恒温箱,以及心电图机、超声检查设备、X光机或者DR、CT等医学影像检查设备并符合放射诊疗许可要求。

(5)中药设备:药柜、发药台、煎药机、打包机、切药器、打粉机、中药饮片调剂设备、膏方调制器皿、外用药制备器皿、冰箱、空调,有条件的可配置智能化发药机。

(6)病床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病员服2套、床头信号灯1台。

2.其他设备。

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电视、显示屏等影像设备、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上网设备、医院信息系统等有关设备。

3.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1)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柜、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2)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三级纯中医治疗医院(一)诊疗科目。

至少设有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康复医学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针灸科、推拿按摩科、骨伤科、治未病科等14个中医类诊疗科目,以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

(二)床位。

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三)人员。

1.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不小于1.1,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小于10%。

2.床位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不小于0.45。

3.床位与注册护士比不小于0.5,其中具有中医背景的注册护士比例不低于50%。

4.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每科至少有4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仅开设门诊的临床科室每科至少有3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每个中医特色工作室(除中医专长医师工作室外)有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5.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医技科室至少分别有2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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