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议价管理和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买方(医疗机构)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企业操作手册目录目录 (1)1.1约定 (2)1.2遇到更多问题 (2)二、系统基本操作 (2)2.1登陆 (2)2.2退出 (4)三、公告 (4)3.1公告通知 (4)四、基本信息 (5)4.1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5)4.2用户基本信息 (5)4.3密码修改 (6)五、器械管理 (7)5.1维护生产企业 (7)5.2管理企业资质 (12)5.3注册证管理 (14)5.4产品管理 (19)5.5产品资质管理 (23)1一、如何使用手册1.1约定本系统所有列表信息均可进行条件查询、翻页、设置每页显示数量等操作。
点击本系统所有列表的可链接表头,均可按其相应信息重新排列顺序。
本系统主窗口状态栏,列出当前项目信息。
1.2遇到更多问题在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查阅本手册,本手册可以帮助您解决遇到的大部分问题。
如果通过查询本手册,您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者电话联系我们的专业技术支持人员。
二、系统基本操作图2.1.1企业端登陆页2.1登陆路径:V1.0或者网络地址。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功能说明:登录到V1.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操作步骤:1.打开浏览器(建议搜狗、ie9以上、谷歌浏览器),输入系统网络地址。
在(图2.1.1)所示的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如果用户名、密码通过验证,则进入系统。
如果用户名、密码错误,则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2.1.2)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可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2图2.1.2 登录错误提示信息如果用户账号被禁用了,则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2.1.3)提示信息,请联系客服人员。
图2.1.3 登录账号被禁用提示信息登录成功,进入系统操作界面,登陆网站可看到基本信息、器械管理菜单(图2.1.4)。
企业用户可选择相应菜单点击按钮,进入具体工作页面。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配送方2篇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配送方2篇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配送方第一篇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是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为了规范药品交易中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操作指南。
本指引主要针对配送方的操作流程进行介绍和说明,以便配送方能够依据规范的流程进行药品合同管理工作。
一、合同签署与备案1. 合同签署配送方在与药品供应商、医院或药店进行药品合同签署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在签署合同前,配送方需认真核实对方的合法资质和信用状况,并与对方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价格、数量、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2. 合同备案配送方在签署合同后,应及时将合同备案,确保合同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备案时,配送方应向药品交易中心提交合同相关资料,包括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等。
同时,配送方还需将合同副本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核对。
二、合同执行与交付1. 合同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配送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
若发现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差异,配送方应立即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及时调整合同内容以保证合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同时,配送方还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数量和交付时间进行药品的采购、配送和销售等工作。
2. 合同交付合同交付是指配送方将合同约定的药品按时送达给购药方。
配送方在进行药品交付时,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将药品交付清单详细记录在交付单上。
交付时,配送方应与购药方进行双方核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配送方还需保留好交付单和相关资料,以备日后核对和备案之用。
三、合同变更与终止1. 合同变更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配送方应与对方进行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以及变更后的合同执行方式。
变更协议的签署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配送方应妥善保管变更协议文件,并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进行操作和执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篇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篇第一篇: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的发展历程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是广东省政府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促进药品流通体系建设而建立的机构。
成立至今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历程。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的发展历程。
2004年,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在广州正式挂牌成立。
它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合作,以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促进药品流通为使命,为广大药品生产、经营、流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初期,中心主要依靠传统的人工方式进行信息登记、审查和交易,虽然效率有限,但勾勒出了一个初步的交易平台。
2008年,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中心引入了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加快了药品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在这一年,中心成功推出了网上药品交易平台,实现了药品交易的全电子化,并开始试行定点配送业务,为广大药品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交易方式。
2012年,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了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
通过与各级药监部门的合作,中心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药品追溯信息系统,加强了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同年,中心还开办了药品交易培训班,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了药品交易的专业程度。
2016年,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迁址至广州番禺,占地面积扩大到4000多平方米,交易规模也不断扩大。
中心通过引入先进的交易软件和设备,实现了自动化、智能化的交易流程,使交易更加便捷高效。
同年,中心还开设了药品拍卖交易,为药品流通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交易方式。
这一年,中心开始探索国际合作,与海外药品交易中心建立了联系,加强了国际间的业务联系。
时至今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已经成为广东省药品市场的核心机构。
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中心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为广大药品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交易环境和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未来,中心将在信息技术、药品监管、国际合作等方面继续努力,为广东省的药品流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和服务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是负责广东省范围内药品交易和药品流通监管的机构。
【医疗药品管理】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用户手册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网上竞价议价系统生产商用户手册V2009-1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2009年6月11日目录目录 (i)版本历史 (ii)第1章说明 (3)1.1范围 (3)1.2域名 (3)1.3导航条 (3)第2章系统需求 (4)第3章数字证书与登录 (7)3.1安装驱动程序 (7)3.2数字证书查验 (8)3.3修改数字证书的密码 (10)3.4备用数字与正式证书等同时用 (12)3.5登录 (12)3.6相关特殊问题 (13)第4章安全表单控件的安装和检查 (15)第5章用户管理 (16)5.1服务中心管理被授权人 (16)5.2被授权人管理普通代办人 (16)5.2.1检查被授权人自身的权限 (16)5.2.2添加普通代办人 (17)5.2.3给普通代办人授权 (18)第6章国产与进口产品在报名期间的操作差异 (20)第7章查看产品资料审核反馈情况 (21)7.1国内生产企业查看产品资料审核反馈情况 (21)7.2进口药品总代查看产品资料审核反馈情况 (23)第8章进口产品进行网上报名 (25)8.1维护代理产品库 (25)8.1.1添加代理的进口产品 (25)8.1.2移除代理的进口产品 (26)8.2进口产品报名操作 (27)8.3查看已报名的进口产品 (28)8.4取消已报名的进口产品 (29)附录A 报价期间计算机相关疑难问题解答 (31)版本历史版本V2009-1 最后更新:2009年6月11日是针对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项目的竞价议价系统操作说明。
增加了一些新功能:1.被授权人自己管理普通代办人。
2.查看产品资料审核反馈情况。
版本V2008 最后更新:2008年7月9日是针对2008年药品阳光采购项目的竞价议价系统操作说明。
第1章说明1.1范围本手册仅对生产商用户在药品网上竞价议价系统进行操作的流程进行说明,并不是整个竞价议价活动的流程说明。
1.2域名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域名:原有的另外一个旧域名1已经停用。
广东药品交易工作机构交易结算细则-广东药品交易中心
广东省药品交易机构交易结算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药品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会员交易结算行为,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机构对交易各方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订立的药品电子交易合同实行统一结算。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有关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机构、会员、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第四条交易机构的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 )作为具体的资金结算承办部门,其主要职责:(一)为会员设立交易资金账户;(二)办理交易价款往来汇划业务;(三)办理日常结算业务和核对往来账户;(四)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编制结算账表;(五)按国家规定保管结算资料、结算报表和相关凭证、账册;(六)处理与结算有关的其它业务。
第五条会员通过交易平台订立的药品电子交易合同所涉及的交易价款必须通过结算中心的电子结算系统进行统一结算。
第三章结算银行及交易账户第六条结算银行是指由交易机构选定,协助交易机构办理药品交易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七条交易机构在结算银行开立交易机构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会员的交易价款等款项。
第八条会员须在交易机构选定的结算银行开立会员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
第九条会员变更、注销会员专用资金账户,须向交易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交易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到结算银行办理。
第十条会员之间的交易价款结算应通过交易机构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十一条交易机构在电子交易平台为会员单独设立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记录会员的交易资金往来第十二条会员与交易机构、结算银行签订《结算服务协议书》,约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日常结算第十三条交易价款是指买方会员收到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零售药品交易实施办法.doc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零售药品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零售药店等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药交中心)零售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零售平台)进行药品交易活动的交易各方。
第三条交易各方在零售平台进行药品议价、采购、配送和结算等活动时,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履行契约精神。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第四条零售平台药品交易实行生产企业自愿报名。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本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营企业(受委托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上市许可人及受委托药品经营企业之间没有发生购销行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第五条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本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营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第六条取得国家注册批件的药品可随时报名。
进口药品由国(境)外生产企业授权的国内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
第七条生产企业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一)企业资料:1.属于国产药品的,须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承诺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属于进口药品的,须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境)外生产企业出具的总代理证明、《承诺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产品资料:1.须提交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含再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药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等批准证明性文件,以及检验报告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销售的品种还需提供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2.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须提供相应中文翻译文本)。
(管理制度)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落实《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工作机制,加强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活动(以下简称“药品阳光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和药品阳光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运营企业和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阳光采购活动实行省、市、县(县级市、区)分级监督管理。
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省药品阳光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机构第四条监督机构由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各市、县(县级市、区)监督机构由相应的纠风、卫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经贸、工商、劳动保障、中医药、财政、国税、地税、审计、检察院、信息产业、人民银行等部门组成。
各级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药品阳光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监督机构根据职能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药品阳光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各方当事人对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纠正和查处药品阳光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壹)纠风(监察)部门依照《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药品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协调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有关检举和控告;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于药品阳光采购活动中履行职责、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督促各医疗机构定期公布医生处方结构情况,推行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和评价制度。
(三)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药品阳光采购行进行监督,纠正和查处中医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督促各中医医疗机构定期公布医生处方结构情况,推行中医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和评价制度。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配送方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配送方一、前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系统是为实现药品交易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和全面控制,推动药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创立的。
为了保证药品交易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合理化保障,联合各配送企业制定了《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配送合同范本》,明确配送企业应履行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以此规范药品配送的相关行为。
本文档旨在为配送方提供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指导,助力配送方落实相关责任,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合同执行顺畅。
二、合同管理操作指引1. 合同查阅与下载合同签署完成后,配送方可以登录药品合同管理系统,查看当前签署的合同。
进入合同管理页面后,通过选择“已签署”选项,筛选出已经与配送方签订的合同列表。
针对合同的具体要求,可以点击查看对应的合同文本,并进行下载、打印等操作。
2. 合同文件处理配送方必须保证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文件损坏或遗失的情况需要及时联系药品交易中心客服部门处理。
对于合同涉及的相关文件,配送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处理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保证合同执行的有效性。
3. 合同配送针对已签署的合同,配送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按照规定送达到合同约定的收货地址,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必要的验收签收工作。
4. 合同履约信息提交配送方在完成合同配送后,应及时登录药品合同管理系统,进入“已配送”选项,选中当前已经完成配送的合同,填写相关的履约信息,包括配送时间、收货单位的签收人员、联系电话等具体内容。
同时,配送方应及时上交合同文本、运单等相关文件,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 异议处理流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异议或疑问,配送方应及时联系药品交易中心客服部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药品交易中心将在接收相关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对问题进行核实,并给予相应的处理结果。
三、结语药品交易合同的管理对于保障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广东药交中心常见问题解答【系统业务】
广东药交中心常见问题解答【系统业务】系统问题:01.已发货的产品为何在药品发票管理-创建发票中没有?创建发票中出现的产品是需要医疗机构确认收货后才会显示,待显示后即可勾选创建发票。
02.药品批次号、产品有效期填错,并且订单已出库。
请问如何修改?请买方拒收,具体操作是买方在收货数量那里填0后,订单就会重新打回到配送的账号中。
此时,再重新修改该批号即可。
03.如果已响应订单,但医院不需要了,配送商是否可以不创建出库单?为避免配送商确认了医院又不要的问题出现,能否删除已响应订单?需要与医院协商。
在系统中出库后,联系医院在收货数量中填0,订单就会重新打回到配送的账号中。
此时,再重新拒绝响应即可。
04.买方下错订单,若配送方未响应,买方可以重新发起订单吗?若配送方未响应订单,买方都可以自行在“药品订单管理—修改订单”中取消。
05.如果厂家反映无货供应,请问买方可以撤销或修改订单吗?买方会员新建并发送药品订单给配送会员后,在配送会员没有对药品订单做出响应之前,买方会员都可以修改或撤销药品订单。
06.如果在药品合同明细中,显示药品合同的订单数量(包装)等于合同的采购数量(包装),那么该药品能不能添加到购物车里?因为订单的最大可下单数量 = 采购数量(包装) - 下单数量(包装),所以该药品是不能添加到购物车里。
只有当该合同的订单被配送会员全部拒绝或部分拒绝回来,该药品才可以重新选择。
07.为什么在药品订单管理-创建药品订单-从合同创建中,能看见合同,但是勾选不了添加进购物车?因为您已经下满了此合同的采购量。
08.已经生效的合同,在购物车中输入合同编号也无法找到数据,无法创建订单,请问是什么原因?已生效合同,当任意一方点击“申请解除”后,则该合同无法创建订单,需要另外两方的任意一方进入合同界面,进行拒绝响应解除操作方可再次创建订单。
09.在系统中如何进行下订单、发货、开发票等操作?详情请见/CMS/Notice/2014113/n295012038. aspx的附件。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配送方
药品合同管理——配送会员操作指引一、合同列表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卖配三方对药品合同的管理和响应。
配送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进入药品合同列表界面,即可对该功能模块进行操作。
1。
1 查询药品合同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进入药品合同列表界面,输入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状态、买方会员、卖方会员,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点击“查询”对药品合同进行组合查询.2.2 药品合同的状态合同列表里的合同一共有6种状态:新建,待确认,待配送方确认、待卖方确认,有效,无效。
1、“新建”状态:买方新建未发出的合同状态就为新建.在该界面配送方不会查询到新建状态的合同;2、“待确认”状态:买方发送出去的合同状态就为待确认,对于待确认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签名同意或是签名拒绝;3、“待配送方确认”状态:卖方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待配送方确认,对于待配送方确认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签名同意或是签名拒绝;4、“待卖方确认”状态:配送方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待卖方确认,对于待卖方确认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解除合同;5、“有效”状态:配送方和卖方都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有效,对于有效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解除合同;6、“无效”状态:配送方和卖方只要有一方拒绝了合同,合同状态就变为无效了。
注:配送方还可以点击合同编码进入合同明细详情页面,对合同进行“签名同意"、“拒绝”、“作废”的操作。
2。
3 合同签章配送方已经签名同意的合同,点击合同编码进入合同明细详情页面,在合同卖方操作栏会有一个签章按钮,这个签章按钮的作用是防止合同数据被更改.点击使用后,在按钮位置会出现一个公司的印章,如果合同数据被更改了,印章就会出现错误提示。
错误的印章:2.4 查看合同产品明细在合同列表也可以查看每个合同的产品明细,点击“产品明细"按钮进入药品合同的产品明细界面.2.5 查看合同联系人在合同列表也可以查看所有合同的联系人信息,点击“查看联系人”按钮进入联系人基本信息栏查看合同买卖配三方的信息.三、药品合同明细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卖配三方查看药品合同的产品明细.配送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明细】进入药品合同明细列表界面,即可对该功能模块进行操作.3.1 查询药品合同产品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明细】进入药品合同产品明细列表界面,输入合同编号、产品编码、药品名,点击“查询”对药品合同产品明细进行组合查询。
新《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新《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交易行为,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9月2日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交易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惩防结合、依法监管、部门协作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四条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查药品交易政策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第五条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对省交易平台药品交易进行以下监督管理:(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二)省药品交易机构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药品交易工作、数据库维护及管理;(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参与交易和履行合同的情况;(四)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五)入市价计算及竞价分组制定程序、方法和结果等政策执行情况;(六)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交易价格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药品交易监督管理采取以下方式:(一)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五)对异常交易行为,通过省交易平台自动提示,并向各级监管责任人发送信息,督促整改。
第八条将网上竞价或医疗机构自行议价确认的交易结果,包括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剂型品规、交易价格、采购数量等信息在省交易平台上实时公布,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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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合同管理
——买方会员操作指引
一、药品议价管理
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方会员与卖方会员之间相互商议药品价格。
药品议价由买方新建并且发送给卖方,卖方收到议价后可以同意议价,议价“生效”。
或是拒绝议价,议价“失效”。
也可以对药品再次出价回复给买方。
对于卖方出价的议价,买方也可以进行同意、拒绝或是出价的操作。
买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议价管理】进入议价列表界面,买方可以对所有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里挂牌的药品发起议价。
1.1 查询药品议价
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议价管理】进入议价列表界面,输入卖方会员、药品编码、药品名、药品类别、生产企业、议价状态、创建时间,点击“查询”对议价进行组合查询。
1.2 新建药品议价
1、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议价管理】进入议价列表界面,点击“新建议价”按钮新建议价。
2、在新建议价界面,点“添加药品”添加议价药品,输入药品的议价价格和卖方回复期限,然后点击“保存草稿”按钮,新建议价成功,议价状态为“新建”。
1.3 发送药品议价
1、新建议价后可以点击议价列表操作列里的“修改”按钮,对议价进行修改,或是点击“发送”按钮发送议价,议价状态变为“买方发出”。
2、新建议价时也可以直接点击“发送”按钮发送议价,议价状态也是“买方发出”。
1.4 买方响应药品议价
议价发送给卖方后,如果卖方对药品价格不满意,可以重新出价回复给买方,议价状态变为“卖方回复”。
同样的,买方收到回复后也可以对议价做出“同意”、“拒绝”、“出价”的响应。
1、买方“同意”议价后,议价状态会变为“生效”;
2、买方“拒绝”议价后,议价状态会变为“失效”;
3、买方“出价”议价,需要重新填写议价价格,点击“确定”回复给卖方,议价状态会变为“买
方回复”。
1.5查看议价日志
买方点击议价列表操作列里的“日志”按钮,可以查看这条议价的所有议价日志。
二、创建合同
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方创建药品合同。
创建合同分为两个子模块:从议价创建、从药品创建。
也就是说买方创建合同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从议价药品创建,另一个是从挂牌药品直接创建。
2.1从议价创建合同
买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创建合同】->【从议价创建】进入由议价创建合同界面,该界面显示了所有和登录的买方签订了生效议价的药品,买方可以对这些药品新建议价合同。
2.1.1 查询议价药品
打开【药品合同管理】->【创建合同】->【从议价创建】进入由议价创建合同界面,输入卖方会员、药品编码、药品名、药品类型、生产企业,点击“查询”对议价药品进行组合查询。
2.1.2 创建议价合同
1、打开【药品合同管理】->【创建合同】->【从议价创建】进入由议价创建合同界面,查询到需要的药品,点击“创建合同”,创建议价合同。
2、进入新增药品合同界面后,需要选择药品的收货地址和配送会员,填写药品的采购数量和采购期限,然后发送合同或是保存合同草稿。
点击“发送合同”或是“保存草稿”后,系统界面都会进入到合同列表界面。
在合同列表界面可以对合同进行其他操作。
3、创建合同时可以同时创建多个药品的合同,点击“继续添加产品”按钮添加产品,填写完药品的采购数量和采购期限即可。
注:1、创建议价合同时,选择的配送会员必须与该药品签订有有效的覆盖到收获地址的配送协议。
否则无法查询到该配送会员,需要买方电话通知卖方与配送方就该药品建立配送协议。
2、添加产品时,与选择的配送会员签订有有效的覆盖到收获地址的配送协议,并且与同一个卖方签订有有效议价的产品才能查询到。
2.2从药品创建合同
买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创建合同】->【从药品创建】进入由药品创建合同界面,买方可以对所有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里挂牌的药品创建药品合同。
2.2.1 查询合同药品
打开【药品合同管理】->【创建合同】->【从药品创建】进入药品列表界面,该界面显示了所有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里挂牌的药品。
输入产品编码、药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点击“查询”对药品进行组合查询。
2.2.2 创建药品合同
1、打开【药品合同管理】->【创建合同】->【从药品创建】进入由议价创建合同界面,查询到需要的药品,点击“创建合同”,创建药品合同。
2、进入新增药品合同界面后,需要选择药品的收货地址和配送会员,填写药品的采购数量和采购期限,然后发送合同或是保存合同草稿。
点击“发送合同”或是“保存草稿”后,系统界面都会进入到合同列表界面。
在合同列表界面可以对合同进行其他操作。
创建合同时可以同时创建多个药品的合同,点击“继续添加产品”按钮添加产品,填写完药品的采购数量和采购期限即可。
注:1、创建药品合同时,选择的配送会员必须与该药品签订有有效的覆盖到收获地址的配送协议。
否则无法查询到该配送会员,需要买方电话通知卖方与配送方就该药品建立配送协议。
2、添加产品时,与选择的配送会员签订有有效的覆盖到收获地址的配送协议,并且是同一个卖方的产品才能查询到。
三、合同列表
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卖配三方对药品合同的管理和响应。
买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进入药品合同列表界面,即可对该功能模块进行操作。
3.1 查询药品合同
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进入药品合同列表界面,输入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状态、卖方会员、配送会员,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点击“查询”对药品合同进行组合查询。
3.2 药品合同的状态
合同列表里的合同一共有6种状态:新建,待确认,待配送方确认、待卖方确认,有效,无效。
1、“新建”状态:买方在新建合同时只保存了合同的草稿,合同的状态就为新建,对于新建状态的合同,买方可以修改、发送、解除合同;
2、“待确认”状态:买方发送出去的合同状态就为待确认,对于待确认状态的合同,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3、“待配送方确认”状态:卖方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待配送方确认,对于待配送方确认状态的合同,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4、“待卖方确认”状态:配送方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待卖方确认,对于待卖方确认状态的合同,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5、“有效”状态:配送方和卖方都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有效,对于有效状态的合同,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6、“无效”状态:配送方和卖方只要有一方拒绝了合同,合同状态就变为无效了。
注:点击合同编码进入合同明细详情页面,点击“提交签名”按钮,合同也会发送给卖方和配送方,合同状态变为待确认。
点击“作废”按钮,合同状态也会变为无效。
3.3 合同签章
已经发送出去的合同,点击合同编码进入合同明细详情页面,在合同买方操作栏会有一个签章按钮,这个签章按钮的作用是防止合同数据被更改。
点击使用后,在按钮位置会出现一个公司的印章,如果合同数据被更改了,印章就会出现错误提示。
错误的印章:
3.4 查看合同产品明细
在合同列表也可以查看每个合同的产品明细,点击“产品明细”进入药品合同的产品明细界面。
3.5 查看合同联系人
在合同列表也可以查看所有合同的联系人信息,点击“查看联系人”按钮进入联系人基本信息栏查看合同买卖配三方的信息。
四、药品合同明细
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卖配三方查看药品合同的产品明细。
买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明细】进入药品合同明细列表界面,即可对该功能模块进行操作。
4.1 查询药品合同产品
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明细】进入药品合同产品明细列表界面,输入合同编号、产品编码、药品名,点击“查询”对药品合同产品明细进行组合查询。